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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报告】市法院依法治市及“四五”普法启动工作自查情况报告(仅供参考)

时间:2023-05-31 18:33:01 自查报告 来源:网友投稿

依法治市及“四五”普法启动工作自查情况报告根据文件通知精神,现将我院对系统内落实依法治市规划及组织“四五”普法启动工作,进行自查的相关情况作一专题报告。在市委的领导下,在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院报告】市法院依法治市及“四五”普法启动工作自查情况报告(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法院报告】市法院依法治市及“四五”普法启动工作自查情况报告(仅供参考)


依法治市及“四五”普

启动工作自查情况报告


根据文件通知精神,现将我院对系统内落实依法治市规划及组织“四五”普法启动工作,进行自查的相关情况作一专题报告。

在市委的领导下,在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下,全市法院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为指针,认真落实《南京市20012008年依法治市规划》、《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要求,主动把依法治市工作纳入法院整体工作进行部署。市法院结合审判,实践每年都研究制度出工作计划,并成立推进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领导总负责,各部门协同配合,联络员具体督促落实,年终实施考评检查,确保在依法履行审判职能的同时,有效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顺利实施。

一、强化各项审判职能,为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实现“富民强市”目标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围绕创建全国最安全城市的要求,坚持不懈开展“严打”斗争。在贯彻执行依法从重从快方针上,态度坚决,行动果断,确保在审判阶段,不延误战机,不放纵犯罪。一是突出“严打”重点,强化多发性刑事案件的审判。今年49日,市法院进行集中宣判行动,54名分别犯有故意杀人、抢劫、强奸、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罪名的犯罪分子受到严惩,其中,残忍杀害英雄周光裕的主犯宋金月被一审判处死刑。二是严格执行法律和政策。切实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做到重罪重判,轻罪轻判,罚当其罪。三是坚持“严打”和整治相结合。正确、慎重适用缓刑,严格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认真做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帮教措施,以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对在审判工作中发现的社会治安方面的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以堵塞漏洞,杜绝隐患。

从维护保障社会信用和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出发,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把走私犯罪案件,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案件,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标和偷税抗税犯罪案件,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发生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责任事故犯罪案件,以及当地突出的其他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作为打击的重点。高度重视财产刑的适用,进一步加强对经济犯罪等判刑人员赃款物再追缴和财产刑的再执行工作,不让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占到任何便宜。树立主体平等的观念。各种经济成分的市场主体,无论是国有企业,私营企业,还是外资企业,都应当在我国现行法律和WTO法律框架下一视同仁,依法平等地保护境内外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运用市法院经过调研形成的《审理混合型所有制企业案件的调查》来指导具体办案事件。

以促进家庭和睦和社会文明进步为目的,依法调节各种矛盾纠纷。认真执行市法院制订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诉讼调解工作的意见》,加强调解工作,实现案件审判和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相统一。慎重处理好劳动争议案件和涉及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障、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以及拆迁安置等案件。依法及时审理加重农民负担和制售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等坑农害农案件,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发展,保障农村稳定。及时妥善处理婚姻家庭案件,切实保护妇女、老人、未成年子女和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弘扬新道德、新风尚,促进家庭和睦和社会文明。

规范和加强执行工作,切实维护司法权威。探索执行收费制度的改革,41日,推出申请执行登记备案制度,当事人根据具有财产给付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时,如果又无法举证被执行人财产或被执行人下落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登记备案申请。对于申请执行登记备案的案件,法院不收取申请执行费。申请执行登记备案的案件如已具备执行条件,申请执行人可以提出执行申请,并交纳申请执行费,人民法院应当在7日内办理执行立案手续,将案件移送本院执行庭执行。加强对执行工作的宣传,告知公众民事裁判的执行结果取决于债务人有无财产可供执行,属于民商交易风险的体现,使全社会理解支持法院的执行工作。继续采取公告执行、悬赏执行、执行听证制、债权凭证制等制度,以及实行指定执行、提级执行、交叉执行、集中执行等行之有效的方法,维护人民法院声誉和司法权威。

二、适应入世要求,深化以审判组织、诉讼制度、内设机构为重点的各项改革,确保司法公正与效率

入世后,随着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立、改、废工作的迅速推进,对人民法院适用法律提出了新要求;对人民法院的司法水平和能力提出新的考验;实施世贸组织关于法律透明度原则、法制统一性原则、非歧视性原则、司法程序的独立与公正原则,与人民法院现有的体制和机制不相适应的矛盾将更加明显。全市法院应充分认识入世对人民法院司法、司法水平、司法所产生的深远影响,切实做到庆有预案,对有良策,尽快适应入世需要。

巩固审判组织改革成果,发挥合议庭独立裁判的职能,实现合议庭独立审理与独立裁判相统一;发挥合议庭分工协作的职能,实现共同审理与共同负责相统一;发挥合议庭监督制约的职能,实现相互协作与相互制约相统一。探索案件繁简分流新模式,加强独任审判工作,节约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法院的审判成本。实行新的再审立案标准,将无限申诉变为有限申诉,将无限再审变为有限再审,认真贯彻执行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当事人的举证责任,严格举证时限制度,继续推行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庭前证据交换制度。建立刑事案件庭前证据展示制度,在庭审前进行证据交换,以提高庭审效率。搞好法院机构改革,优化机构设置和资源配置。从保证审判工作需要出发,按照精干、高效和方便诉讼的原则,合理设置符合现代审判规律和特点的审判机构。以机构改革、人员定岗精简分流为契机,吸纳优秀人才,淘汰不合格人员,进一步优化法院队伍,尤其要保证使业务庭的力量得到加强。把握好政策,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干警增强改革创新、参与竞争的意识和观念,以积极的姿态参与改革,使改革得以顺利实施。

三、突出审判作风建设重点,推进法官职业化进程,全面提升法院队伍整体素质

加强法院审判作风建设。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围绕努力实践“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问题着手,从影响法院形象突出问题抓起,有的放矢,对症下药,标本兼治。

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在全市法院开展“转变审判作风年”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干警转变作风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干警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南京市法院法官行为规范》,着力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掌权,为谁服务”根本态度问题,努力塑造公正、高效、文明、廉洁的良好形象。

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建立院领导每周三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着力解决多次上访和久拖不决等疑难问题;推行首问负责制,承接投诉的部门五日内必须给投诉者回音;裁判文书生效三个月内,凡当事人提出意见的,审判庭庭长、审判长要予以接待,耐心做好工作;建立“审判作风跟踪调查卡”制度,对审判人员办案作风等方面的情况实行全程跟踪。

着力解决群众反映“打官司难”的问题。实行审判大厅“法警值班”制度,负责引导等服务工作,方便群众诉讼和旁听审判;对特困企业和确有困难交不起诉讼费用的,给予缓、减、免,使他们打得起官司;严格按标准收取诉讼费用,对申请执行案件试行“先执行后收费”制度;将审判活动扩展到社区和基层,紧密依靠民调组织和社会力量,积极采取调解和陪审方法审理案件,强化审判的社会效果。

增强审判的公开性、透明度。依法应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判;裁判文书要充分阐明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的理由,并有选择的进行公示,接受社会评议;公开法院和各部门的职责、受案范围、办案程序、回避制度、收费标准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对不予立案、二审决定书面审理、需延长审限以及中止执行的案件,应对当事人说明具体理由,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建立检查监督制度,完善警示、淘汰机制。院监察部门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案件当事人、代理人及其有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意见;不定期组织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和查处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干警职业道德档案,如实记录干警的品行操守;实行群众举报查实下岗制度;在处级领导干部中实行末位警示、淘汰制度。对连续两年考评排在末位的处级领导干部,给予相应的纪律或组织处理。

四、结合审判实践,加大法制宣传力度

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及时宣传人民法院在打击犯罪、维护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推进改革以及法院自身发展和建设的情况。通过法制宣传,增强群众的法制意识,促进社会稳定,改善执法环境,架设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桥梁,提高法院的公信度,促进审判工作和执行法水平的提高。2000年至今,全市法院在全国各类报刊共用稿8400余篇,其中省级以上3222篇,电视新闻专题567条;连续播出八年的《法庭传真》电视栏目先后获得全国城市电视台社教节目栏目一等奖。深入有效的法制宣传工作,弘扬了正气,振奋了精神,促进了审判,推动了法院整体建设。

象抓审判工作一样,抓好法制宣传工作,已成为我市两级法院党组的一项重要的政治责任和工作方法。全市法不断增强宣传意识,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市法院党组根据“四五”普法要求,及工作重点,每年下发全市法院年度宣传、普法工作实施意见。在组织开展工作方面,采取建队伍、定措施、配设备、重奖励等多种措施,确保法制宣传基础工作落到实处。各法院全面实行宣传目标管理责任制,每月通报用稿情况,把法制宣传工作与岗位目标考核结合起来,同物质奖励结合起来,实行多稿酬制度,对做出显著成绩的,给予重奖。法制宣传工作做得如何,能否上水平、快发展,关键在于要有一支讲政治、精业务的高素质的宣传骨干队伍。因此,我们非常重视宣传、普法人员的培养和使用。首先,在政治上关心他们的成长进步,在工作上创造条件,在业务上具体指导,尊重和承认他们的劳动成果,使他们以饱满的热情、良好的精神状态,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其中,端正宣传骨干的思想作风,帮助他们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和理论水平,并培养他们的爱岗敬业、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严谨细致、勇于创新的工作作风。此外,相方设法,努力提高宣传骨干的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采取派出去和请进来的办法,凡上级有培训班的,我们积极争取参加,将宣传骨干派出去学习;每年举办一期全市宣传普法骨干培训班,请专家授课,提高他们的宣传普法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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