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局依法行政工作自查报告今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帮助下,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433”发展战略,以推进依法行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规划报告】市规划局依法行政工作自查报告(全文),供大家参考。
市规划局依法行政工作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帮助下,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433”发展战略,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 结合重点建设项目稽查执法,城乡规划管理力度不断加大,城乡规划执法环境得到较大改善,依法行政水平迈上了新台阶,依据《XX市直行政执法机关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标准》,现就我局2015年依法行政情况汇报如下:
一、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方面
1.建立了法律知识培训的长效机制。确定了每周二下午,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导则等的全体职工学习制度,分项确定专人进行专题讲座和研讨。今年以来重点对《行政强制法》、《城乡规划违法违纪处分办法》和《甘肃省建设行政执法条例》等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通过网络下载等方法组织单位干部职工进行学习。要求各县区规划(建设)局每年至少开展两次依法行政集中宣传活动。
2.将依法行政纳入了部门考核体系。我局把依法行政的指标细化后列入了对各县规划(建设)局的年度考核责任书中,要求各县区尽快建立健全执法机构,充实执法人员,理顺体制机制,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确保规划执法工作正常进行;要设立便捷的投诉举报渠道,确定具体股室和人员依法负责受理公众投诉和举报工作;确立了每季度局务会议专题研究一次依法行政工作,确定规划监察科为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由科长具体负责,严格执行《XX市直行政执法机关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标准》,落实依法行政统计台账制度,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规范化管理。
二、加强制度建设方面
1.制定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在2010年市政府统一审定的我局行政许可事项外,我局没有新增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权力,也没有增加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义务。每年向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区规划(建设)局和行政管理相对人公开征求意见一次,并进行认真改进。
2.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按照市法制办的统一安排,我局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因我局成立较晚,规范性文件很少,没有清理出过期文件。
三、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方面
1.健全完善了重大决策规则。我局严格执行《XX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规则》,对重大项目、重大决策采取公众参与、部门合作、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机制。明确了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列席重大决策局务会的制度。依据建立的重大决策听证和听取意见的制度,对审批的建设项目在陇南公众信息网及规划局网站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意见。组织专家及相关部门对XX县和XX县“多规合一” 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以及个别乡镇总体规划进行了讨论和审查。
2.完善了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建立了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重大决策的重要依据的制度。制定了《XX市城乡规划管理违法违纪行政处分规定》等决策责任追究办法,实行行政决策纠错和过错责任追究,建立健全了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实施情况的后评估制度。
四、规范执法行为方面
1.严格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全市城乡规划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和确认工作。做到了城乡规划执法人员持证率和亮证率达到了100%。完成了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调整梳理了行政执法依据,并在局内办事公示栏中进行了公示。
2.坚持公正、文明执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发生。通过平时对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专题学习研讨,细化了执法流程,明确了执法环节和步骤,落实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了行政执法案卷专人管理和评查制度。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甘肃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规划编制、审批及建设项目批后管理工作。今年年初,印发了《XX市规划局2015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布置了全市开展规划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我局分别于十月下旬至十一月中旬对九县区重点稽查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的建设项目,已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法进行现场稽查执法,对规划手续不齐全的,责令停工并限期整改,对造成重大损失和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建设项目,下一步将依照《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违法违纪处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的,将按照法定程序提请法院强制执行。全年我局办事窗口共受理91件,已全部办结; 全面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各县区普遍强化了与国土、水务、环保、城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了执法合力,提升了规划执法效能,通过稽查执法工作的有力开展,对违反权限和程序擅自改变城乡规划、改变土地用途以及在房地产开发中违规调整容积率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对未批先建、乱修乱建的一切违法违规建设活动进行了查处,规范了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监管和验收,纠正了城乡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了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和建设,建立健全了各县区城乡规划行政管理和执法的规章制度,促使城乡规划稽查执法进入法制化、制度化、常态化轨道,城乡规划的管理水平和执法效能得到提高,维护了规划法律法规的严肃性,确保了规划的顺利实施。在执法中坚持以教育为主,确保了行政执法的正确适用。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方面
1.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建立了凡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均向社会公开制度。加大了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建设项目规划批准前均实行了网上公示制度。对群众申请公开的信息,通过政务大厅办事人员和局内窗口科室,依法及时、准确、具体地予以答复。
2.充分告知办事信息。通过政务公告宣传栏,依法公示了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通过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和规范局内各科室及各县规划局(建设)局的办事公开工作。
3.创新了政务公开方式。采用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对拟批准的规划方案和建设项目规划条件进行公示,拓宽了信息公开渠道。
六、强化行政行为监督问责方面
1.落实了依法行政情况报告和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报告制度。确定规划监察科负责受理群众信访和举报投诉工作,完善了舆论监督和投诉监督平台,认真及时的核查办结了两起投诉案件,办结率为100%。按照《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要求,落实了各项监督方式和措施。
2.自觉接受监察、审计、法制等部门的内部监督和专门监督。确定了由纪检组长李转德同志负责,规划监察科具体办理的行政复议事项组织机构,并上报了省建设厅备案。并确定了积极履行行政复议被申请人职责,及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材料的义务。明确了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严格行政问责,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程序。
七、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方面
1.行政争议排查化解工作到位、适当。明确了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和纠纷的原则,以有效化解可能发生的行政争议。明确了要积极履行有可能遇到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的原则。并确定要依法接受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
2.制定了要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机制。对受理的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复议案件,要及时办结,当年受案率、办结率要达到100%。并建立了行政复议、应诉统计报表制度。全年没有发生行政复议案件。
总之,经过一年的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了2015年的依法行政工作指标任务。对照全市城乡规划管理和依法行政快速发展的需要,还存在着很多的不足之处,欢迎法制机构对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帮助,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进行完善,争取把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提高到一个更高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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