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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规划】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范文推荐)

时间:2023-06-04 14:11:02 主题教育 来源:网友投稿

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强区必先强教,教育强则文化盛,教育强则经济兴。优先发展教育、提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规划】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教育规划】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范文推荐)


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强区必先强教,教育强则文化盛,教育强则经济兴。优先发展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对我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核心区以及提升区域文化教育中心地位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家及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结合越秀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人才发展规划要求,制定越秀区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一、现状分析

(一)取得的主要成绩

越秀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发展。“十一五”以来,越秀区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完善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实现了学前教育普及化、义务教育均衡化、高中教育优质化、职业教育特色化、成人教育终身化的大教育格局。通过加大投入、学区建设、布局调整等措施优化教育结构和资源,放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推动教育公平,极大满足了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为将越秀区建设成为“城市核心、文教名区、总部基地、千年商都、宜居城区”的现代化中心城区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推进教育现代化取得显著成绩。近年来,我区先后被认定为全国区域教育发展特色示范区、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全国阳光体育先进区、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应用示范区;广东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广东省教育收费规范区、广东省青少年国防教育示范区、广东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试点区;2008年越秀区在全市率先通过广东省教育强区复评;2010年越秀区高质量通过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督导评估,在全面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的进程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全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提供了独特而宝贵的经验。

1.教育经费,优先投入。

不断加大教育投入。我区优先保障并确保教育经费实现“三个增长”,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在预算决算中逐年提高、区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全区中小学生均教育经费和生均公用经费逐年增长(见表1)。“十一五”期间,教育经费累计投入59.46,其中教育综合改造二期工程投入4.6亿元,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投入1.7亿元。2010年,区财政对教育的投入达14.59亿元;落实了教育系统绩效工资制度,使教师工资福利待遇达到“两相当”;支付教职员工住房货币补贴、七十岁以上人员住房补差共2,247万元;足额拨付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3,258万元;支付教育综合改造和校舍安全工程1.3亿元,安排教育信息化建设经费3873万元。

2.办学资源,均衡优质。

区域教育资源丰富。2010年,越秀区共有区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93所,其中完全中学12所、初级中学10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中等职业学校1所、全日制小学54所、特殊教育学校2所、公办幼儿园12所。区教育局设有区教师进修学校、区少年宫等10个直属事业单位。我区有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共3所,其它民办教育机构96个。有区级社区教育学院2所,社区教育学院街道分院22个。区辖在校中小学生127706人、在园幼儿26947人(见表2),区属教育系统在职教职工8076人。

2:2007-2010年越秀区辖基础教育学生人数统计表

学校硬件发展水平高。越秀区公办学校生均校舍面积、师生比、班均学生、生均藏书、百生均计算机等指标达到较高水平(见表3);中小学各类信息化设备配备覆盖具有较高水平,信息化应用教学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优化,教师具有较高的信息技术素养。

师资队伍整体水平较高。目前,我区教育系统在职高中、初中及小学教师的学历达标率均为100%,中小学教师合格学历持续高位提升,高中阶段学校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和在读研究生教师数量较快增长,小学、幼儿园具有本科学历的教师数量增长迅速,向本科化迈进(见表4)。至2010年,区属学校在职教师中有全国优秀教师6名、全国先进工作者6名;省特级教师16名、省市级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7名、广东省南粤优秀教师 19 名、省中学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52名;市优秀专家1 名,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优秀教师203名;区级拔尖人才9名,区级名校长15名、区级名教师111名。现有区级百千万培养对象 345 名、区级教坛新秀320名,后备干部203名;一大批青年教师脱颖而出,已成为我区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的后备力量。

优质均衡发展水平较高。越秀区不断推进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通过整合资源、布局调整、推进教育综合改造二期工程、更新配置教育设施设备,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等,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高规范化学校达标率。至2010年,66.7%以上的公办幼儿园达到省级优质幼儿园的办学条件,并拥有一批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闻名的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通过了规范化学校验收,建有数量足够,普职结构合理,条件达标规范的高中阶段学校。目前我区共有12所高中,其中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5所、省一级学校10所、市一级学校2所,广东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1所。100%普通高中被评为广东省普通高中教学水平优秀学校。

3.教育质量,内涵发展。

高考成绩继续保持全市领先优势。2010年我区高考本科率达到56.3%,创历史新高;高分段尖子生多,理科总分660分以上的有21人,文科总分630分以上的有11人。五所示范性高中继续发挥出龙头骨干作用,区属各校均大幅超过市预测目标,教育均衡取得较大成效。

中考工作取得优异成绩。2010年中考750分以上优秀生有236人,占全市该分段考生的38%。各科平均分大幅度超出全市平均水平,七科总分586.5分,比全市平均分高出62.8分。高考中考工作的优秀成绩充分显示了越秀教育的综合实力,凸显出越秀教育在全市普教系统的排头兵作用。

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升。2010年我区学生体质健康优秀率为46.42%,体质健康达标率为98.62%;学生参加国际赛事获奖43人次,学生参加学科类竞赛市级以上集体获奖68项、个人772人次;艺术类竞赛市级以上获奖集体41项、个人1210人次;体育类竞赛市级以上获奖集体131项、个人946人次;科技类竞赛市级以上集体获奖182项、个人1213人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双证率”达到100%

4.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普及普惠。

普及教育达到较高水平。越秀区保障公民依法享受良好教育机会,基本实现公共教育均等化。至2010年,我区3-6周岁幼儿入园率已经达到99.2%,小学适龄儿童毛入学率达100%,毕业生升学率100%;初中毛入学率100%,高中毛入学率达到99.9%,中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率98.69%

形成较完善的公共教育服务体系。2010年义务教育阶段户籍学生学位供给能力系数达到1.16(见表6),高中阶段户籍学生学位供给力系数达到1.11,流动人口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达到79.76%,残疾适龄人口教育机会系数达到1,特困生教育机会系数是1,女性适龄人口教育机会系数是1,境外人士子女教育机会系数是1

(二)面临的主要问题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越秀区正处于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核心区、再创科学发展新优势的战略机遇期。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提升城区文明水平,建设区域文化教育中心,都凸显出推进越秀教育改革发展、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面对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越秀教育还未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接受优质教育的要求;素质教育推进尚需深入,教育质量需不断提升;教师队伍缺少名家大师,教育发展的动力和活力有待提升;优质教育总量和增量需进一步提高,“择校热”问题亟待解决;规范化学校建设达标任务艰巨;教育投入及教师待遇需不断提高;教育交流与国际合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与国内教育先进城区相比,我区教育综合实力还存在着差距。越秀区当以敢为人先、争当改革和发展排头兵的姿态积极应对;加快教育发展,深化教育改革,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期待。

面对新形势和新要求,越秀区须紧紧围绕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核心区的重大战略,把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增强城区综合竞争力的目标,建立在发挥人才优势的基础上,以更宽广的视野、更先进的理念、更强烈的紧迫感和使命感,优先发展教育,探索具有越秀特色的教育改革发展新路,在更高起点上推进教育现代化,促进越秀教育在科学发展的实践中取得新进展、迈上新台阶,为越秀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总体战略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优先发展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高标准推进教育现代化,努力开创越秀教育改革发展新局面,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方针

推进越秀教育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必须坚持“优先发展、育人为本、公平优质、改革创新、内涵提升”的工作方针。

坚持优先发展。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将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部署,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投入发展教育事业,确保教育经费投入优先,教育统筹规划优先,公共资源配置优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坚持育人为本。坚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把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关心每个学生,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

坚持公平优质。坚持以人为本,努力促进公平,确保公民受教育权利,促进义务教育发展均衡,关注弱势群体;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扩大优质学位供给,充分实现学有所教,学有优教。

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强大动力,深化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和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学校管理机制和教育评价制度。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大胆探索、先行先试。

坚持内涵提升。注重教育内涵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 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鼓励学校出名师、育英才、创品牌,不断提升办学水平。

(三)发展战略

为了每一个学生终身发展,推动每一位教师专业成长,促进每一所学校办学水平全面提升,是越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核心理念和战略主题。

为了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坚持育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成长规律,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展学生个性特长、激发潜能,增强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推动每一位教师专业成长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所在。加强教师专业发展和师德建设,以名师梯队培养工程为抓手,健全人才培养机制,搭建教师专业发展平台;积极推动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加大教师培训投入力度,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优化教师专业发展环境,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教师队伍,培育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名校长名教师。

促进每一所学校办学水平全面提升是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根本途径。以深化“学区管理模式”为抓手,不断完善学区管理制度,建立学区内部学校之间及学区之间的合作交流长效机制,增强学区活力,进一步促进区域教育资源优质均衡发展;积极推动和完成义务教育规范化建设,鼓励学校实施个性化和和特色化办学,大力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学校的培育和打造;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学前教育的投入机制,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积极改造薄弱学校,在师资和教育投入方面加大倾斜力度,逐步消除校际之间教育发展不平衡现象,进一步优化公共教育服务体系。

(四)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到2015年,建立起结构完善、发展均衡、公平优质、开放创新的教育体系,率先实现高水平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城区,把越秀区建设成为广州教育发展核心区、广东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区,教育综合竞争力位居国内发达地区同类城市前列。

具体目标。

——形成公平多元的教育格局。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断扩大,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高质量教育的需求。

——实现教育质量的整体提升。高质量高水平普及学前到高中阶段教育,实现义务教育高品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中职教育凸显专业品牌和就业优势。

——健全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深化改革,增强教育体制活力。进一步提升越秀区教育综合实力,满足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增强教育服务越秀区经济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建成完善的终身教育体系。形成覆盖全区的社区教育网络和服务平台,实现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基本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城区。

2015年,全区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指导服务普遍开展,36岁儿童入园率达到99.9%;义务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00%,适龄少年儿童都能接受公平及优良的义务教育,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99.9%;高中教育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9.9%;教育的选择性、优质性和特色性更加明显,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有机渗透,中职毕业生“双证率”达到90%以上,新增劳动就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80%;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4.5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11.5年以上,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28.5%以上,继续教育参与率达到80%以上,建成面向全民、伴随终身的教育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学前教育

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责。积极推进《越秀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将学前教育纳入社会公共事业发展规划,合理规划布局幼儿园建设,高水平普及3年学前教育。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加强公建配套幼儿园的管理,为居民提供入园便利、收费适中、质量保障的学前教育服务。加大公共财政对学前教育投入,构建科学合理的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体制机制。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办园和捐资助园,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合理分担机制,突出公益性和普惠性。

促进学前教育优质可持续发展。加强学前教育管理,积极推进示范园建设,加强学前教育教学研究,以科研课题为引领,深化学前教育改革,促进幼儿园特色发展、内涵发展,提高科学保教水平。到2015年全区95%以上幼儿园达到规范化标准。构建面向03岁婴幼儿家长和看护人员普及科学育儿知识的培训网络。加强0-3岁儿童家庭保育教育指导,提高0-3岁儿童看护人育儿水平。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监测体系,加强对幼儿健康水平的监测和评估。

(二)义务教育

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加快推进规范化学校建设步伐,到2013年,规范化学校比例达到90%以上。健全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生均经费标准、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和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保障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均衡。进一步合理布局学校、均衡配置资源,缩小校际之间的办学差距,保障教育机会均等。继续关注弱势群体的教育,多途径为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提供义务教育学位。

提高学校办学质量。以素质教育为核心,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办学行为,深化课程与教学方法改革,开展小班化教学试点,在符合条件的学校推行小班教学。完善学区管理模式,健全学校之间协作交流机制,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在学区内的共享,整体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建立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完善学校评价制度,增强学校主动发展意识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促进不同基础的学校共同进步。加强学校内涵建设,提高师资队伍整体水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科学设计课程难度,丰富学生课外及校外活动,加强社会补习机构和教辅市场管理。完善考试评价制度和学校考核办法,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及心理压力,为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创造条件。

(三)普通高中

推动高中教育优质发展。高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调整布局结构,促使优质学位合理分布;充分发挥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在办学理念、课程实施、队伍建设及学校管理等方面的示范辐射作用,促进高中阶段教育的整体优质发展;实施名校集群发展策略,整合教育优质资源,创新办学模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在已有5所示范高中的基础上,再建设1-2所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迫切需求。

推动高中教育内涵发展。不断提高学校教育的创新能力,以课程改革为契机,在教育质量上寻求新突破,完善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价机制;实施科研兴校策略,完善教学管理制度,优化教育模式和教学方法,创建学习型学校。

推动高中教育特色化发展。提供优质、特色及适应学生多元发展的高中教育;大力推进学校办学模式和育人方式多样化、特色化,鼓励高中学校形成独特的教育教学风格和学校文化;提高学校课程建设和实施水平,鼓励建设特色课程体系,开发形式多样的实践课程和活动课程,为学生发展提供更多课程选择。

培育教育国际化特色。支持有条件的高中引进国际课程项目,与国际知名学校进行项目合作、缔结姊妹学校并实施交换生计划,形成面向世界、开放办学的新局面。

(四)职业教育

完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建立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相关业务部门指导、行业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建立协商机制和工作平台,促进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间合作和资源共享。积极推行“双证书”和就业准入制度,加大职业培训力度,满足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的需要。

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优化职业学校专业设置,深化课程改革,开展重点专业和精品课程建设,建设一所国家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深化校企合作,鼓励发展“企业校区”,实施学分制、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等培养模式改革。加快“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鼓励职业高中与普通高中融通渗透,探索开设职业指导课程,增强学生职业意识。重视学生基础文化素养培养,增强学生持续发展能力。

(五)特殊教育

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强化特殊教育服务功能,注重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完善特教学校、特教班和随班就读的特教体系,充分发挥特殊教育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努力构建特殊教育向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延伸的完整体系。健全保障机制,为残障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教育、帮助和康复服务。探索推行学校教育、医疗康复和职业训练相结合的特殊教育办学模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的资助力度。优化特殊学校办学条件,完善特殊学校课程标准,构建适合特殊学生发展的教育模式和评价模式,鼓励和支持社会机构举办特殊教育,满足不同学生的特殊教育需求。

(六)社区教育

加快推进学习型城区建设。加强社区教育体系的统筹和管理,加强社区教育学院、街道社区教育分院、行业培训机构的建设和资源整合,建立社区教育资源开放、共享的成本补偿机制。推进数字化学习社区建设,利用网络系统实现学习资源共享。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建设高素质、梯队型人才队伍。

创新终身学习制度。建立形式多样的学习型组织,健全继续教育激励机制,推进继续教育与岗位聘任、职称评聘等人事管理制度的衔接。完善社会培训机构审批制度,建立信息公告制度,完善收费管理办法,规范培训机构收费,促进社会培训规范发展。完善社区教育体系,加快推进学习型城区建设,创建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

四、改革创新

(一)深化教育管理方式改革

改进教育管理方式。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政府相关部门切实履行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监督管理和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改进教育管理方式,建立新型政校关系,综合运用法规、政策、标准、公共财政等手段引导和支持教育发展。完善教育行政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维护教育公平和教育秩序,促进教育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

推进学校管理体制创新。探索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增强学校办学活力。完善中小学校长负责、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参与管理与监督的制度,积极推动社区、学生及家长对学校管理的参与和监督。

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科学核定教师编制标准,适应推进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及小班化教学改革的需要。推进学校岗位聘任制,对教师实行分类聘用、分类管理和分类考评,建立健全教师转岗和退出机制。完善校长任职资格标准,促进校长专业化发展。完善干部教师定期交流制度,促进师资配置均衡。完善学校分配制度,健全与工作业绩紧密联系、充分体现人才价值和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的考核、激励机制。

(二)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

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把课程改革作为推进素质教育的关键措施来抓,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完善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体系,增强课程与教学的选择性和多样性。总结提炼“基础教育课改实验区”的经验,对深化课程改革进行科学规划、合理部署和专业指导。推进分层教学、走班制、导师制等教学模式改革,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建全完善规范化、科学化的教育教学指导体系和质量监测体系。

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注重学思结合、因材施教和知行统一,着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改进完善优异学生和特长生的培养方式,在选修更高学段课程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指导。建立学习困难学生帮扶机制,不让一个孩子掉队。

改进教育评价和招生考试制度。建立适应创新人才成长的多元评价机制,将学生综合能力作为评价的基本原则,全面推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科学制定学校评价标准和指标,形成学校自主办学、主动发展的良性机制。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初中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入学制度,逐步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定向分配的比例。探索建立有利于特长生发展的管理制度。

(三)推进教育开放体制改革

提高教育国际化水平。积极引进国际优质教育资源,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教育对外开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政府宏观引导与学校自主发展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区域特色和错位发展,提升越秀教育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

共享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学习借鉴国际先进教育思想、办学理念、教学方法和管理经验。吸引境外知名学校和教育机构,通过多种方式合作办学,创建中外合作办学品牌项目,积极探索合作办学的新机制和新模式。

加强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支持区属学校与海外学校建立姊妹学校关系,深入开展教育教学交流合作。加强双语教育、多语种教学和国际理解教育,增进学生对不同国家和文化的认知理解,增强国际交往能力。规划建设一所国际学校,招收外籍中小学生,为外籍人士在越秀工作和生活创造良好条件。

(四)推进多元化办学体制改革

推进办学体制机制创新。坚持教育的公益性,以增强学校活力、提升教育质量、提高办学效益为目的,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的办学格局。探索公办学校办学模式改革,探索公办民助、合作办学、集团化办学及委托管理等多种形式改革,增强公办学校的办学活力,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与带动作用。探索区域间教育合作交流与共同发展的联动机制,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争取广州市的支持,开展花果山教育服务园区的规划编制与实施工作。

推进民办教育规范发展。落实民办学校教师学生与公办学校教师学生同等的法律地位,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健全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支持民办学校重点项目建设,对在发展民办教育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举办者和学校给予奖励和表彰,不断提高民办教育的发展水平。

五、重点工程

(一)教育改革试点工程

积极参与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科学发展的教育体制为目标,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步伐,为实现越秀区教育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

做好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标准研究试点区工作。根据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标,采集相关数据,为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撑,探索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的有效策略、实施模式与经验,逐步形成以特色引领、以数据支撑的工作机制与评价机制。

开展小班化教学试点。在第一批试点的基础上,总结小班化教学相配套的课程设置、教育管理及质量评价等改革经验。推进第二批6所学校的小班化教学试验工作,在整体规划的基础上进行不同方向的实验探索、逐步形成各具特色的小班化教学成果,为学生提供更具个性化的教育。

发展和完善学区管理模式。进一步加强学区制度化建设,通过编制、职称、岗位津贴、评先等政策杠杆,引导干部教师合理流动。干部教师的交流和流动以学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为主,每期交流时间为12年;

探索建构教育集团。组建品牌学校教育集团,探索品牌输出与合作办学机制、探索国际化办学模式,与不同体制学校进行合作,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更好地发挥品牌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

加大对改革项目和创新成果的支持力度。设立专项经费用于教育改革重大项目的立项资助,并对优秀创新成果给予奖励;推进教育管理制度、教育教学观念、方法和手段的改革,破解越秀教育面临的困难和障碍。

(二)教育优质均衡工程

完成规范化学校建设任务。全力推进教育第二期综合改造工程与校舍安全工程,通过适度控制办学规模、征地扩建部分学校、共享公共教育资源、科学调整学校布局、控制非地段转学生等多种措施,提高区属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占地面积和生均建筑面积,推进生均硬件设施达标。至2015年,计划完成32所学校43栋校舍,建筑面积约6.8万平方米的抗震加固及消防加梯改造项目;完成12所学校14栋校舍,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的拆除重建任务;完成11798平方米的拆迁任务及6775平方米的征地任务。在注重硬件建设达标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教师专业发展、课程与教学改革、学校文化与特色培育等内涵建设,整体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全面完成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任务。

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学习观和成才观,营造有利于学生成长的良好育人环境。深化教育管理模式改革,完善优质资源共享机制,整体提升区域学校的办学水平,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缓解择校矛盾。改革学校评价制度,鼓励和支持不同基础的学校都有明显进步,增强学校主动发展意识和持续提高的能力。提升课堂教学的有效性,培养学生自主学习与合作沟通能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质量。

减轻过重课业负担。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积极开展课程教学改革,科学设计课程难度,提高课堂效率。加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丰富学生课外及校外活动。完善考试评价制度和学校考核办法,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为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创造条件。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导向,以基本道德规范和公民意识为基础,以爱国主义为重点,以理想信念为核心,加强养成教育、安全教育、生命教育及诚信教育;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体育、卫生、科技和艺术等方面的工作,构建大德育体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做好区域间对口帮扶工作。进一步做好对新疆、阳春、从化、增城等地区的支教工作,通过 “千校扶千校”、“百校扶百校”等实施项目,在资源共享、师资培训、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等方面加大对口帮扶力度。

(三)特色品牌建设工程

推进学校走特色化发展道路。倡导学校按其自身多样性的特性和教育规律,走生态化、错位式发展道路,形成各具特色的校园文化、校本课程与教学模式,不断激发和增强办学活力,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积极开展具有特色的活动课程,为具有兴趣和爱好的学生提供相应的学习机会,为具有特殊才能的青少年创造成长条件。

不断擦亮越秀教育品牌。鼓励学校在特色学校建设的基础上,致力学校品牌的打造,进一步提高学校的社会美誉度和认同度,扩大学校影响力。继续研究和深入实施已经形成的学区管理模式、社区教育模式、特殊教育模式和教育信息化工程,进一步整合培育越秀教育特色品牌,不断提升教育综合实力。

(四)名师梯队培养工程

建设越秀名师团队。培育一批有先进教育思想和广泛影响辐射力的优秀校长教师队伍。采用目标激励、分层递进、统一管理的策略,建立教育人才发展数据库,加强对优秀人才的科学培养和管理。加大对名校长名教师的培养和引进力度,完善对名校长名教师的后续管理和培养机制。建立名校长名教师工作室,完善优秀人力资源共享机制,带动全区教育队伍综合素质及教育核心竞争力的进一步提升。

提升校长的领导素质。完善校长培训制度,加强校长任职培训、提高培训、高级研修和专题培训,构建教育家型的校长培养体系,培养一批能够引领教育改革创新的优秀校长和实施素质教育的带头人。

提升教师专业发展能力。强化教师专业发展的追求意识,积极为教师发展搭建平台,建设一支德才兼备、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教师队伍。鼓励教师勇于探索,改革教育教学方式,创新教育实践,不断提高培养创新人才的能力。加强教师的文化素养、职业精神、教育品质的锤炼和培养,建设具有宽广人文视野、精湛专业技能、深厚教育教学功底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五)学前教育优化工程

落实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学前教育的投入机制,形成高质量、广覆盖、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实施《越秀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优质学前教育机构,推动学前教育优质可持续发展。

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占合理比例。建立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制定相应的资助条件和标准。实施保教人员资格准入制度,加强保教人员岗位培训,开展对学前教育机构的教育督导工作,提高保教水平。

(六)社区教育优化工程

推动学习型城区建设。整合各类教育学习资源,完善全民终身学习的三级社区教育网络,加强社区学院内涵建设,开展社区教育课题研究,提升社区教育发展水平。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文化特征以及居民发展需求,创建各种类型的学习型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内容、多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形成教育进社区、学习到家门的终身学习服务体系,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加快创建“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

六、保障措施

(一)注重统筹协调

推进越秀教育改革和发展、实现高水平教育现代化,必须落实政府优先发展教育的责任,凝聚广大干部教师和全社会的力量,为教育改革发展构建良好环境。教育行政部门着力解决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发改、财政、规划等部门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在各项工作中体现教育优先发展的原则。新闻宣传部门积极宣传教育改革发展的成就,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质量观和成才观,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理解教育和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

(二)加大教育投入

政府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各项收入,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按照法律规定,确保财政教育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生均教育经费逐步增长、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力度,到2015年,区财政一般预算教育经费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达到34%以上。完善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建立各级各类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建立完善科学的办学规模、办学成本、教育经费投入的核算办法和绩效评价制度,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三)加强党组织建设

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创新学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方式,增强党对干部教师及学生的凝聚力。做好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加大学校干部培训、培养和交流任职的力度。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和惩防并举的原则,健全监督、惩治相结合的预防和惩治腐败机制,健全学校廉政风险防范机制。推进教育行风建设,严格规范教育收费,健全教育收费管理制度,完善查纠违规收费工作机制。

(四)推进教育法治建设

大力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改进教育督导工作。全面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制定符合越秀区教育发展的具体实施细则。开展普法教育,提高师生法律素质和公民意识。深入推进“依法治校示范校”建设,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实施能力。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加强教育信访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强化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建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督导职能;建立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举的追踪问效督导机制,推动相关职能部门树立改善民生、教育优先的公共责任意识,提升以人为本、发展教育的公共责任能力。

(五)强化教育科研

进一步发挥教育科研工作对促进区域教育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作用。加强教育宏观决策和政策研究,围绕越秀教育改革发展的全局性、前瞻性及战略性问题,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课题研究,为宏观决策提供支持,促进教育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以课题研究为载体、实验学校建设为依托,推进各类教育科研活动健康发展。探索完善教研、科研及培训一体化的方法和途径,大力推行校本研修活动,发挥教育科研对学校发展和教师教育教学创新实践的指导和服务功能。加强各级课题的申报、研究和管理工作,加大对教育科研重大项目和创新成果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高教育科研成果转化力度。

(六)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

建设越秀数字教育网,构建区域数字化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实施优质教育资源全民共享计划,为学校师生和社区居民提供在线教学与自主学习、家校互动、教育信息获取等教育服务,促进学习型城区建设。积极探索信息化环境下教育教学新途径、新方法,大力推进教育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探索信息技术促进教育和课程改革深入发展的创新模式;加强信息技术实验学校建设,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建设信息化特色学校,促进区教育信息化向内涵丰富、特色鲜明、重应用、求实效的方向发展,不断提升越秀教育信息化的领先水平。

(七)加快组织实施

《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是越秀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重要部署,是指导越秀教育未来五年改革和发展的纲要性文件。各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增强规划意识,提高维护和执行规划的自觉性,确保规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学校要围绕规划提出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制定符合学校发展愿景的实施方案。教育行政部门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和跟踪检查,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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