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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方案】固店镇“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范文推荐)

时间:2023-06-21 15:44:01 振兴乡镇 来源:网友投稿

固店镇“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省委九届二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二次全会、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县第十三次党代会有关要求,按照省、市、县委“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安排部署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方案】固店镇“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乡镇方案】固店镇“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范文推荐)


固店镇“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省委九届二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二次全会、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县第十三次党代会有关要求,按照省、市、县委“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安排部署,根据《望都县“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为确保全镇“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聚焦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反映强烈以及巡视巡察、纪律审查和日常管理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在全镇集中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落实政策不力、有章不循、懒政怠政等影响全镇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突出问题,推进标本兼治,进一步优化省委提出的“政治生态环境、自然生态环境、市场营商环境”和市委提出的“十个环境”建设,确保中央和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为实现固店乘势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问责”

主要任务: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不力、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公开处理,倒逼“两个责任”落实。重点解决4个方面问题:

1)对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要求不重视,安排不及时,底数不清楚,措施不得力,进展不迅速,成效不明显。特别是开展“一问责八清理”、“微腐败”专项整治、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活动等重点工作,清理不深入,整改不认真,解决问题不彻底,制度建设不到位,甚至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搞形式、走过场。

2)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组织生活不严格,党内监督乏力,巡视整改不落实,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或者在处置本地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中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给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失,产生恶劣影响。

3)维护党的六项纪律不力,导致违规违纪行为多发,管辖范围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团团伙伙、拉帮结派问题严重,腐败蔓延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

4)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缺位,纪委、巡察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失之于宽、松、软,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到位,该发现的问题没发现,该立案的不立案,该处分的不处分,该移交的不移交,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造成严重后果。

()“八清理”

1.对“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关于“放管服”改革的各项部署要求,结合全镇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活动,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最大程度释放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重点解决5个方面问题:

1)简政放权改革不到位,已取消的审批事项仍在审批或变相审批,上级下放的审批事项承接不及时、管理不规范,存在自行设立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未按国家和省、市、县要求取消调整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把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设置为就业准入、企业营业准入事项。

2)商事制度改革不到位,未按国家和省、市、县部署推进落实“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

3)清单管理制度改革不到位,未对照市级已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各项清单,编制公开本地区本单位的清单。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到位,未按“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未按2017年底前实现全覆盖的目标推动工作;未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5)“互联网十政务服务”体系不健全,优化政府服务不到位,未按照要求实行“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限时办结”;擅自增加审批事项、审批环节、申报材料和中介服务;要求群众提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各类证明。

2.对项目落地难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对照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政策要求,聚焦解决市场主体反映的审批效率不高,土地、资金及相关配套要素供应不及时,承诺条件不兑现,服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促进项目尽早落地投产。重点解决5个方面问题:

1)项目审批违规增设前置条件,程序不优化,该并联不并联,未按时限完成审批。

2)项目选址不科学,实施效率不高;项目单位未经批准违法用地。

3)财政投资评审用时长,资金拨付环节多,影响资金拨付进度。银企对接不到位,项目融资难。

4)水、电、气、暖、讯等要素保障不及时,违规收取费用。安监、消防等部门验收、检查不规范,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5)借助行政权力指定中介机构代理各项评估,招商引资政策不兑现。

3.对政事政企政会职责不分、谋取不当利益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全面清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存在的政事、政企(事企)、政会不分,职责不清、管理不严、违规兼职、权力寻租等问题,进一步转变职能、严格管理、优化环境。重点解决3个方面问题:

1)政事不分,偏离机构编制“三定”规定和事业单位公益服务目标,将行政职责转移到事业单位,机关内设机构与事业单位职责交叉重叠;行政机关违规指定所属事业单位承担行政审批涉及的项目评估、业务咨询、检验检测等事项;行政机关对于职责范围内应承担的工作任务,违规抽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组建临时机构。

2)政企(事企)不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规到企业兼职;事业单位投资办企业未按照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事业单位对所属企业投资收益未纳入单位预算管理。

3)政会不分,行政机关及依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对其主办、主管或挂靠的属于脱钩范围的行业协会商会,不按照期限进行脱钩改革,行业协会商会违规使用机关事业编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同其主办、主管或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合署办公,未经批准无偿(低价)将行政办公用房提供给行业协会商会使用;行政机关和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在职及离退休人员违规在协会商会兼职取酬。

4.对落实治霾措施不力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围绕县委、县政府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工作,聚焦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健全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着力解决制度措施不健全、工作执行不到位、监管责任不落实,完成任务疲于应付、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问题。重点解决5个方面问题:

1)压减产能方面,压减产能和淘汰违法违规产能“以停代关”、县内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封停设备和处置“僵尸企业”未按规定断水断电、拆除动力装置、封存冶炼设备;对新建产能项目把关不严,履行减量置换、增减挂钩措施不力。

2)散煤治理管控方面,推动气代煤、电代煤工程不力,对炭运输和销售环节监管不到位,散煤管控不严格。

3)燃煤锅炉治理方面,底数不清、台账混乱,淘汰和治理燃煤锅炉工作推进不力,违规新建燃煤锅炉,以虚报瞒报燃煤锅炉数量方式套取财政资金。

4)工业污染源管控方面,整治“散乱污”企业政策把握不准、摸排数据不实、工作开展不力,在关停取缔工作中“两断三清”执行不到位,工业污染源治理中把关不严、监管不力、徇私舞弊。

5)扬尘综合整治方面,管控措施执行不严格,秸秆焚烧管控责任缺失、管理缺位。

5.对脱贫攻坚政策及其他惠民项目资金不落实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对照中央和省、市、县出台的脱贫攻坚政策,聚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点清理201511月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以来,脱贫攻坚政策不落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脱贫质量和贫困群众获得感。按照不漏环节、不漏一户、不漏每笔资金的要求,针对惠民项目资金的流向,比对“源头数据”和“末端发放”,逐户开展走访调查,摸清底数,发现问题线索。重点解决5个方面问题。

1)精准识别、精准退出、精准帮扶政策不落实,识别标准把握不准,建档立卡不够精准,应纳未纳、不应纳而纳入;退出标准把握有偏差,简单以收入划线,搞“被脱贫”“数字脱贫”;党委和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

2)社保兜底政策和“三保障”政策不落实,低保认定上优亲厚友、暗箱操作,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享受低保政策,低保标准提高后补差落实不到位,用社保兜底代替脱贫;医疗保障救助、教育扶贫“三免一助”落实不到位;贫困群众因病致贫返贫,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不落实,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应改未改。

3)易地搬迁政策不落实,搬迁区域选择不准确,应迁未迁;后续扶持不力,没有做到“两区同建”,养老安置、创业就业培训未同步实施。

4)县级扶贫贷款担保中心应建未建,担保基金、风险补偿基金不到位,有贷款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申贷获得率低,小额信贷政策落实不到位。

5)涉及产业化项目、移民搬迁、家庭手工业、农机具补贴、粮食综合直补、农村危房改造、特色种植等惠民项目资金截留私分、虚报冒领、侵占挪用、挥霍浪费等问题;以权谋私、优亲厚友、损公肥私等问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等问题。

6.对招标投标不规范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对20167月以来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不规范问题进行回头看,对201510月以来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投标、药品集中采购不规范问题进行专项清理,进一步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重点解决4个方面问题:

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违规招标、定标、签订合同,专家违规评标,投标人弄虚作假,招标代理机构借用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从事代理活动。

2)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采购货物和服务不依法履行手续,应委托集中采购机构而委托其他代理机构采购,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擅自提高采购标准,供应商弄虚作假,专家违规评标。

3)公立医疗机构不按规定通过县级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药品,不按药品集中采购价格管理规定与企业直接议价,不按规定签订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

4)应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交易的项目在场外交易,交易市场擅自增加交易环节,强制指定中介服务,违规收取交易服务费,设置限制性条件阻碍或排斥其他地区市场主体进场交易。

7.对设立“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社会团体,依法依规、全面清理未按规定审批开设银行账户或公款私存设立“小金库”问题,以及超标准超范围支出等问题,切实严肃财经纪律。重点解决3个方面问题:

1)设立“小金库”问题。利用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经营收入等各项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以虚假事项或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等问题。

2)“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超标准超范围支出等问题。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活动无公函、通知和审批手续,报销和支付不符合规定,虚列支出、转移或套取资金;向所属单位、协会学会以及企业转移、摊派费用;借其他名义将资金转入所属培训中心、宾馆、食堂等账户,用于会议、招待或福利等;以会议费、培训费等名义列支公务接待费;超范围报销与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各项支出未严格执行预算,无预算、超预算支出;未经批准公款出国()或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配备未严格按编制和标准,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

3)其他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8.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聚焦优化市场营商环境,全面清理和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促进全镇两级干部讲政治守纪律、强担当转作风、优服务提效能。重点解决4个方面问题: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大而化之,支持企业发展、鼓励创新创业、改善营商环境和惠民便民等政策落实不到位、执行打折扣、宣传不及时、信息不公开。

2)在政务服务过程中,不透明、环节多、时间长,未履行首办责任制或一次告知义务,违规开展涉企执法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3)纪律涣散,不守规章,漠视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把单位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利益化,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公仆意识淡薄,服务意识不强,遇到问题推诿扯皮、吃拿卡要、态度简单粗暴,谋取私利等问题。

4)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没有及时进行处置,不严格执行群体性突发性事件、事故预防、风险处置、应急管控制度和措施,事件、事故发生后,处置不力、造成不良影响。

三、时间步骤

“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自20174月开始,至2017l1月底结束,共分为4个阶段。

()制定方案、动员部署阶段(4月至5月上旬)

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提交镇党委扩大会议审议,以文件形式下发。召开全镇动员部署会议,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稳步推进。

()全面清理、自查自纠阶段(5月中旬至6)

对全镇管理范围内需要清理的事项进行全面排查,对清理出来的问题,发现一件、登记一件、整改一件、销号一件;对能够整改的要立行立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及时梳理清理出来的问题,针对不同情形和整改标准,形成分类处理意见,搞好自查自纠。对清理出的问题,实行清单式管理,要严格标准,应清尽清,不留死角,不丢项落项,坚决杜绝存在侥幸心理,少报瞒报现象。凡在自查阶段清理出来的问题,只追究责任人的责任,不再追究领导责任;凡在自查阶段结束后再暴露出来的问题,在追究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一律倒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集中整改、解决问题阶段(7月至9)

坚持谁的问题谁整改,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将清理出来的问题整改到位。镇党委要对清理出来的问题挂账督办、限期整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加强督促检查,对零报告和查否问题要100%进行复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发挥典型案件的震慑作用,推动清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完善制度、总结提高阶段(10月至11)

坚持边清理、边整改、边总结、边提高,建章立制与问题整改同步进行。针对发现的问题,紧贴整改建制度,创新机制堵漏洞。镇纪检委要健全完善问责工作办法,确定需要问责的情形,合理规范问责程序,坚持执纪零容忍,对所有问题人员一律问责。镇党委和政府针对清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巩固清理成果,健全长效机制。同时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专题报告,及时报送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是进一步优化省委提出的“三个环境”和市委提出的“十个环境”、深入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任务艰巨、意义重大。要与正在全县开展的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活动相结合,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固店镇“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暨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全镇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严格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敢担当、善作为。党委(党支部)书记和镇直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必须靠前指挥、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镇党委牵头抓总,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调度;各职能部门、镇直单位和各村要积极负责、主动沟通、密切配合。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搞好统筹协调,加强督促指导,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

()坚持标本兼治

要综合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第二种形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从加强思想教育入手,既要治标更要治本。要围绕突出问题,重点做好制度的清理和立改废工作,堵塞漏洞,防患未然,用制度巩固清理成果。要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坚持执行制度没有例外、违反制度严惩不贷,让制度成为硬杠杠、“铁笼子”。

()坚持分类处置

这次专项行动涉及的问题性质、表现形式和情形差异很大,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马上能解决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尽快见效;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要明确目标,严格时限;对需要长期解决的问题,要完善机制,持续整改。坚持宽严相济,对自查自纠主动清理并积极整改的,要依纪依规减轻或从轻处理;对比较严重的典型问题,要依纪依规严肃查处,体现越往后执纪越严。要正确区分问题性质和实际情形,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周报告周通报、月报告月通报制度。每周专项小组向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及清理(问责)问题情况,未发现问题的,实行零报告;每周对工作情况进行通报。每月专项小组向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当月工作总结,采取倒排调度的办法,对工作排名落后的村进行专项调度。每月对工作排名情况进行通报。

二是举报登记制度。畅通受理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网上举报平台,建立台账,专人负责,按程序移交办理。

三是定期调度制度。专项小组要加强指导调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是查否复查制度。对交办问题线索查否的,100%进行复查,一经查实,严肃追究承办单位和部门的责任。

五是公开曝光制度。加强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宣传报道,每个阶段都要及时通报曝光一批查处的典型案例,强化震慑作用,营造浓厚氛围。

()强化责任追究

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客观地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对敢于担当、推进有力、成效明显的,要通报表扬;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进展迟缓、效果较差的,直接约谈相关负责人,直至提出纪律处分建议;对搞形式、走过场、弄虚作假的,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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