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做好人大工作交流乡镇人大是最基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对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做好乡镇人大工作,发挥乡镇人大的重要作用,对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典型】乡镇做好人大工作交流,供大家参考。
乡镇做好人大工作交流
乡镇人大是最基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对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做好乡镇人大工作,发挥乡镇人大的重要作用,对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起着重要作用。下面,笔者就乡镇人大主席团如何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工作职责,高效率地组织开展乡镇人大工作,真正把法定职责履行到位,谈点粗浅的认识和看法。
一、提高认识,增强政治责任感,是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前提
现在,有一些人对乡镇人大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有的认为人大工作是软任务,可有可无;有的认为人大监督只是做做样子,解决不了问题。说什么“全国人大重要,地方人大必要,乡镇人大可要可不要”。一些转到人大工作的同志,也感到力不从心,低人一等,有一种失落感。觉得到乡镇人大工作是到了“休前岗”,进了“退水渠”,认为“职务到了站,进步到了岸”。这些认识对于人大工作是极为不利的。作为乡镇人大主席团,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要善于从坚持和完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高度,来认识乡镇人大工作对于国家政权机制的运行,对于促进政府发挥职能作用,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当家作主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性,从而做到自尊、自重、自信、自强,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堂堂正正、理直气壮地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要珍惜法律和人民赋予的职责,要把肩上的担子作为责任和压力,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主动投入到人大工作中去,尽心尽力履行职责,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和做人大工作到位。这样,才能树立起人大的形象和权威、工作起来才能叫得动、打得响、推得开、做得好。
二、加强学习,增强能力素质,是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基础
从事人大工作,没有一定的政治头脑,思想认识就上不去;没有一定的理论视野,履职能力就上不去;没有一定的知识素养,工作水平就上不去。作为乡镇人大主席团,要自觉开展“三学三促”活动。学政治理论、学法律法规、学人大业务知识,促个人工作能力的提高、促集体履职水平的提升、促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提速。
首先,要学习政治理论。要始终如一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在新时期、新阶段的理论、方针和政策。通过学习自觉把党的理论与人大工作实际相结合,提高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认识,增强乡镇人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投身到人大工作中去。
其次,要学习法律知识。进了人大的门,就是人大的人,要把法律作为日常学习的重要内容,重点学好《宪法》、《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和《乡镇人大工作条例》等基本法律。要学习一些民事的、行政的和有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和文化事务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既然我们到了这个岗位上,就要有一种对人民负责的责任感,应该努力使自己成为一个法律方面的行家。把一些重要的法律、把法律中的一些重要条款都能记下来,而且用于我们的实践,这样才能提高我们的工作效率,才能回答解决人民群众提出的大量执法方面的问题。
再次,要学习人大业务。乡镇人大工作具有较强的法律性和程序性,每项业务都有一套完整的程序,人代会、主席团会、代表视察、执法检查等工作都有哪些步骤,先进行哪项,后进行哪项都有法律依据,必须依法进行。要熟悉人大工作方法,了解人大工作特点,明确人大工作程序,遵守人大工作原则,掌握人大工作规律。学习要与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学以致用,通过学习促进工作。总之,乡镇人大干部要具有勤奋好学的优良品质,只有这样,眼光才能看得深、看得远、看得宽,从而不断提高参加行使管理国家重要事务的档次和深度。
三、依法办事,理顺工作关系,是乡镇人大工作的基本要求
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人民群众的要求和从事人大工作同志的心愿,乡镇人大应该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不断加大工作强度和力度。然而,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乡镇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短期内难以达到法律所设计的那种充分发挥作用的程度。但是,我们应该坚持不懈地努力,采取有效的方式、方法,尽可能地把工作相对做得好一点,权力运用得较为充分一点,则是完全可以做到的。所以从事乡镇人大工作,不仅要坚持必要的原则,而且要善于理顺各种关系,采取适宜的方法,审慎从事,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具体地说,主要应处理好以下四种关系:
第一,监督与支持的关系。人大工作有没有权威,主要体现在依法监督的力度与效果。要达到监督的实效,必须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一方面,监督工作是对政府工作的支持,监督的目的是为了促进政府工作,而不是唱对台戏。因此,必须强化监督意识,要敢于监督政府的工作是否符合宪法和法律,是否正确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等等。另一方面,监督工作也要获得党委、政府的支持。在开展监督工作之前,要主动汇报,积极沟通。没有给书记汇报,没有与乡长沟通,书记不了解,乡长不知道,工作得不到重视支持,监督得不到有效开展,不能埋怨书记,不能责怪乡长,只能怪自己不善于开展工作。
第二,大事与小事的关系。乡镇人大要对本乡镇内根本的、长远的、重大的事情作出决定并监督政府去认真贯彻执行,而不应着眼于政府的一些繁琐事务。在实践中,一些乡镇人大存在着工作目标不明确的问题,有的乡镇完全依托于同级党委的中心工作来开展工作;有的乡镇把工作立足点放在为政府“排忧解难”上,结果陷入“事务圈”,处于既失职、又越权的“两难”境地。人大工作切忌事无巨细、西瓜芝麻一起抓;更忌舍本求末,丢西瓜拣芝麻。
第三,形式与内容的关系。要充分运用召开乡镇人代会的形式,履行人大工作职能,做到形式与内容的统一。由于乡镇不设常设机构,所以,依法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好本乡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是乡镇人大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形式。当前有些乡镇存在对人代会重视不够、审议质量不高,对会议议题、程序不明确、不规范,使得会议真正流于一种形式,“日程上报开半天,三个报告念一遍。举手表决画个圈,抬手举杯共祝愿。发个礼物做纪念,回家讨论吆喝散”,会议缺少实质性内容。因此,要认真组织好人代会。会前,组织代表深入调查研究,了解民意,集中民智;会议期间,严格依照法定程序组织会议,不能怕麻烦、图省事、随意简化会议程序。要认真审议会议报告,支持和鼓励代表对政府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使乡镇人代会真正成为人民群众形式管理乡镇事务的载体。会后,要对做出的决议、决定和代表的建议意见,采取多种形式抓好督促落实。
第四,事前与事后的关系。事前监督有利于推进政府工作,“防患于未然”,确保政府工作顺利进行。事后监督能够准确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监督措施,督促及时整改。考虑到不影响政府的正常工作,人大监督一般宜在事后进行,但又不能把人大监督的事后性绝对化,对监督的时机,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该事前的事前,宜事后的事后,从而达到既“纠偏”又“防患”的目的。
四、履行职责,落实各项工作,是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关键
乡镇人大工作如何开展,开展得怎样,朝什么方向,朝什么目标都取决于主席团的组织和领导。因而,作为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要根据乡镇人大工作实际情况,开创性地开展工作。
一是抓制度建设,规范人大工作程序。健全规章制度,规范人大工作,是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保障。任何工作都应该建立、健全制度,通过制度来规范自己的工作,来加强自身的建设。人大工作更是如此。人大的性质和职能决定了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开展乡镇人大工作,宪法、法律和法规都有原则规定,但是有些工作,法律规定过于笼统,操作起来比较困难,还必须结合乡镇人大工作实际制定有可操作性的规章制度。这些制度包括: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乡镇人大主席团议事规则;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守则;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的工作职责;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制度;乡镇人大主席团联系代表制度;乡镇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人大代表述职制度;乡镇人大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制度;乡镇人大接待人大代表和群众来信来访制度。同时还要建立代表花名册;代表小组花名册;群众来信来访登记簿;代表学习培训记录簿;代表建议、意见和批评办理情况记录簿;会议记录簿等。有了这些制度,乡镇人大组织的各项活动都有记录,乡镇人大工作就能照章办事,组织开展各项工作有了规则,操作起来得心应手,使乡镇人大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工作一定会搞得有声有色,富有成效。相反,如果制度不建立、不健全,那么,工作必定会显得杂乱无章,自身建设跟不上,能力得不到加强,工作出不了成绩,出现上面说一下,下面动一下的消极、被动局面,甚至产生措手不及的情况。
二是抓活动组织,推动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开展代表活动,发挥代表作用,是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重点。发挥代表作用,在人代会会议期间容易做到,但在闭会期间,则往往被忽视。开展代表活动,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是人大工作中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反映,是人大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根本途径,也是强化人大的法律监察和工作监督,并进一步使之公开化、法制化的力量所在。
第一,要组织代表培训活动。人大工作有没有水平,主要体现在议事决策的层次与质量。提高议事决策水平,最基础的条件是代表的综合素质。作为来自农村最基层的各乡镇人代表,他们大多是农民出身,自身的文化水平、政治觉悟、理论知识等有着很大差距,要想使每名人大代表真正做到不辜负人民群众的重托,为选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必须加大对代表的学习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乡镇人大代表的自身综合素质。一是活化学习方式。在学习方式上,要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专题辅导与座谈讨论相结合。利用每年冬季和夏季农闲时节,对乡镇人大代表进行集中培训,并以代表小组为单位每季度进行集中学习或专题座谈讨论,把每名代表的学习情况作为年终评优的一个重要依据。二是丰富学习内容。在学习内容上,要充分调动代表参与的积极性。除了认真组织代表学习科学发展观、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文件,以及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使其认清国际国内形势,熟悉国家的法律法规,吃准吃透政策精神外,还应结合代表从事农村工作的实际,增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的知识、涉农法律知识、农业科技知识等,同时还要有计划地组织各乡镇人大代表外出进行学习考察,开阔他们的视野、汲取经验,不断拓展知识空间,提高参与管理乡级事务的能力和参政议政水平,提高乡镇人大代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职务能力。
第二,组织代表小组活动。代表参加代表小组活动,是代表学习和履职的最基本的方式。要本着就近、就地、便于组织、便于活动的原则组建代表小组,要结合人大自身工作特点和农村季节组织开展代表小组活动。代表小组活动视察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组织视察要注重实际调查,直接听取群众反映、认真分析研究问题、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建议、督促政府认真办理,给代表一个满意的答复,人大正、副主席要起到建议、意见,议案牵头人的作用,尽职尽责为代表履职服务。通过代表小组活动,代表可以集思广义,集中反映选民的呼声和正当要求,为选民当好代言人。
第三,组织乡镇代表开展基层站所评议和述职活动。代表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是乡镇人大主席团全年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人大依法行使监督职能的一个重要方法,是乡镇人大代表参政、议政和履行职责的一个重要手段。每年坚持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人大代表对乡镇政府及其部门以及基层站所的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对乡镇政府组成人员进行述职评议,及时向社会公开评议结果。一方面能促进政府组成人员和各部门依法行政、勤政廉政,推动人代会决议决定和政府报告中主要目标的实现;另一方面也提高了人大代表参政、议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其监督履职能力。
第四,组织开展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的活动。乡镇人大主席团要牵头制定代表述职实施方案,要明确代表述职活动的指导思想、具体内容、述职对象,召开述职评议大会,总结归纳评议意见,帮助述评代表改进工作。通过代表向选民述职,增强代表意识,密切代表与选民的联系。既保证人大代表履职,又能集中反映群众的心声
三是抓创先争优,发挥代表典型激励作用。一个好典型,就是一个航标灯,要起到“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和“一名代表一面旗帜”的效果。使每名人大代表都能做到尽职尽责,在人民群众中具有较高的威信,就要在人大代表中树立争先创优的奋斗目标。为此,要在代表中发现、培养、总结典型,总结他们在生产一线改革创新、带头致富、起先锋示范作用的典型事迹;总结他们联系群众、关心群众、为民解难、代民建言的先进事迹;总结他们学法、守法、带头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支持政府工作、维护大局、维护稳定的典型事迹等等;开展以“联系一次本选区选民、为群众办一件实事、想一条致富路子、提出一条好的意见和建议、化解身边的一件矛盾纠纷”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活动,发放“代表履职手册”,认真填写代表联系选民、议政、走访等履职情况,增强代表的履职意识。并在活动中,引导每名代表争做“四种人”:农业科学技术的明白人、勤劳致富的带头人、国家政策和法律知识的传播人、尽心尽力为群众办实事的百姓贴心人。不断发现典型、培养典型、宣传典型,尽可能扩大典型的辐射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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