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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方案】乡镇关于创建安全乡村活动实施方案【优秀范文】

时间:2023-06-02 16:22:01 振兴乡镇 来源:网友投稿

乡镇关于创建安全乡村活动的实施方案各村、各单位、各企业:为了强化我镇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和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落实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发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方案】乡镇关于创建安全乡村活动实施方案【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乡镇方案】乡镇关于创建安全乡村活动实施方案【优秀范文】


乡镇关于创建安全乡村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村、各单位、各企业:

为了强化我镇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和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落实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发展,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城县创建安全乡村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11]55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我镇创建安全乡村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创新体制机制,延伸安全监管功能,逐步形成镇、村、企三级监管网络的安全生产监管格局为目标;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安全乡村活动,建立健全全镇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增强安全监管能力和安全监管保障能力,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不断提高,生产安全事故防范能力不断增强,安全生产状况不断改善。到2011年底,全镇乡村安监管体系建设达到基本标准,完成基层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到2015年底,全镇基本建成安全乡村。

三、领导机构

镇政府成立创建安全乡村活动领导组,负责组织领导全镇创建安全乡村活动。

组     长:xx

常务副组长:xx

副 组 长:xx

成     员: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各村委主任、

各村安监员、各包村干部、安监站全体工作人员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委办,具体负责组织开展创建安全乡村活动,负责相关资料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

三、安全乡村监管体系建设基本标准

(一)安全监管部门和人员落实

镇政府将对已设立的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委会办公室进行调整充实,并同已成立的安监站共同负责全镇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各村要成立由村委主任任组长、其他副主任任副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面安排本村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具体问题。要指定专人担任村安监员,具体负责本村的日常安全监管工作。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向镇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

各单位要成立以单位一把手为组长的安监机构,明确一名副职具体负责本单位及监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皇城相府集团要成立以总经理为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明确一名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抓好安全工作,要分别建立煤矿企业和地面企业的日常安全工作机构,并有效开展工作。

各煤矿要成立以矿长为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全面负责煤矿的安全工作。

各企业都要成立以行政一把手为组长的安监机构,明确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

(二)安全监管责任落实

镇政府建立 “一岗双责”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体系,实行党政班子成员包村、包单位、包企业安全监管责任制。镇长对全镇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分管安全工作的副镇长协助镇长抓好全镇的安全工作;其他班子成员要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所包村、包单位、包厂矿企业、包行业(领域)的安全工作。

村委会主任对本村安全生产负总责,其他副主任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村安监员具体负责本村内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要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研究解决本村内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对监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负总责,分管副职具体负责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并要把本单位负责监管的每个单位和企业的日常监管责任落实到各个分管领导和具体监管人员。

皇城相府集团总经理对集团投资兴办和集团控股企业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抓好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具体工作。其它副总经理抓好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金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抓好煤矿企业的日常安全监管工作,集团地面安监室负责抓好集团所属和集团控股的地面企业的日常安全监管工作。

各企业一把手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具体负责本企业的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并要将安全管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副职、科队、班组、岗位,实行全面、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三)安全监管工作经费落实

镇政府已把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主要用于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事故预防与隐患治理、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示范与推广、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方面。

各村、各单位、各企业也要落实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必需的工作经费。

(四)安全监管工作条件落实

各村、各单位、各企业要设立安全管理办公室,落实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必需的设备,做到有房子、有牌子、有档案、有制度(制度要上墙)、有日常检查记录。

(五)安全监管工作制度落实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制度、部门联席会议及联合执法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事故和隐患举报制度、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制度、专项督查制度、行政问责制度等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各村要结合本村实际,建立健全并落实好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和村安监员的安全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安全巡查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安全宣传教育制度等安全监管基本制度,抓好本村及本村控股和投资兴办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各企业也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检查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安全宣传教育等安全管理制度,抓好本企业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安全乡村工作要求

(一)工作目标要求

包括五个方面,概括为“五消灭”。即:在全镇消灭非法违法生产、消灭非法违法经营、消灭非法违法建设、消灭重大隐患、消灭较大以上事故。

1、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是指: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4)瞒报事故的,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上岗作业的;

6)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7)未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以及责任追究不落实的;

8)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领域)的特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20105号)确定;

9)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重大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3、较大以上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死亡的事故。

(二)日常工作要求

1、认真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编制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村委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制订日常检查计划,依照计划对职责范围内的工矿商贸企业和人员聚集场所实施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对高危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问题要依法查处并及时报告

2、及时报告安全信息。各村、各单位、各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险情时,依照市、县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

3、严格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各村、各单位、各企业要认真落实有关隐患排查治理的规定,对查出的隐患要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并按“三落实”(落实责任部门、落实分管领导、落实具体责任人)要求进行跟踪检查,直至整改结束,予以销号。

4、增强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各村、各单位、各企业要编制和发布重点场所、重大活动、生产安全事故、重大自然灾害等方面的应急预案,组建应急专(兼)职救援队伍,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加强重大危险源清查监控,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各村、各单位、各企业要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经常化、多样化、具体化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发展理念,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五、安全乡村申报与命名

达到安全乡村监管体系建设基本标准和安全乡村工作要求的乡村,命名为“安全乡村”。

安全乡镇的申报验收由镇安委办按照相关程序向县由县安委办申报;各村自检达到安全村监管体系建设基本标准和工作要求的,向镇安委办申报,镇安委办预验收后,报县安委办验收,县安委办验收合格的予以命名,报市安委办备案。

命名为“安全乡村”后,不再符合安全乡村监管体系建设基本标准和安全乡村工作要求的,由原命名部门搞撤销其“安全乡村”称号,并予以公告。

六、实施步骤

创建安全乡村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统一部署阶段(20115月至6月)

制订创建活动方案,对全镇开展创建安全乡村活动作出全面部署。

(二)安全乡村监管体系建设基本标准达标阶段(20117月至12月)

1、全面落实安全乡村监管体系建设基本标准(20117月至10月)

各村、各单位、各企业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订创建目标和工作计划,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全面开展安全乡村创建活动。按照“五落实”要求,建设完善安全村监管体系。

镇政府已把开展安全乡村创建活动的任务和目标列入全镇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各村、各单位、各企业在落实安全乡村监管体系建设基本标准的同时,要按照安全乡村工作要求,全面开展日常安全监管工作。

2、达标验收(201111月至12月)

县安委办将按照《山西省安全乡村评定管理办法》,开展安全乡村监管体系建设基本标准达标验收。1020日前自检达到安全村监管体系建设基本标准的村要将自检报告和验收申请报镇安委办。镇安委办初验合格后,申请上报县安委办验收。

(三)全面创建安全乡村阶段(2012年至2015年)

在安全乡村监管体系建设基本标准验收达标基础上,各村、各单位、各企业要按照安全乡村工作要求,落实各项监管工作,实现“五消灭”,建成安全乡村。

七、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创建安全乡村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实现全镇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的重大举措。各村、各单位、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把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周密安排,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动员、部署,认真组织,务实求效。

(二)落实责任,积极推进。

各村是安全村创建活动的责任主体,村委主任是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创建工作全面负责。要落实负责创建工作的人员,解决必需的工作经费、办公场所和办公设施,为开展创建活动提供必要的保障和环境。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包片包村干部要建立定点联系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口帮助指导,对创建安全乡村活动中涉及到的具体事宜要在各自工作职责范围内积极推动,提供相应的支持。

企业是安全乡村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生产状况直接影响着创建效果。各生产经营单位都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创建安全乡村活动,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觉接受各级安监人员的监督检查,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增强安全保障能力,实现安全生产。

(三)密切配合,综合治理

创建安全乡村是一项系统工程,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在落实安全乡村监管体系建设基本标准的同时,要充分发挥行业管理和专业执法部门的作用,密切联系,相互配合,联合执法,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实现标本兼治、综合管理。

(四)加强指导,严格考核

镇政府将把创建安全乡村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层层落实责任,逐级抓好落实。镇安委办对开展创建活动情况进行日常检查指导,对完不成创建目标或者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的,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

(五)宣传引导,示范推动

各村、各单位要围绕创建安全乡村活动,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法制意识。要广泛宣传开展创建安全乡村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积极营造有利于推进创建安全乡村活动的良好氛围。建立创建安全乡村信息报送制度,各村每月要及时向镇安委办报送安全乡村创建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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