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党费,工资福利没有及时公开怎么整改
新时期机关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剖析及工作对策
机关党组织作为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是我们党
在党政领导机关中的政治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机
关党组织中领导干部比较集中,中层以上负责人大部分是中共党
员,机关是反映各级党委和政府形象的重要窗口,机关党建工作
的好坏,直接影响机关党员在政治上是否坚定、党性是否坚强、工作是否勤奋、学习是否刻苦、作风是否优良直接影响党和政府
的形象。
一、存在的问题
从机关党组织履行职能来看,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表现有四
个方面:1、协助作用难发挥。
机关党组织协助行政领导完成工作任务,这是十分明确的,但在具体实践中,究竟该作哪些工作,还不够
具体,责任还不够明确,因而效果不够明显。由于不领导本单位
的业务工作,在一些事关全局的大事上,机关党组织往往情况不
明,心中无数,无法服务业务工作,很难起到协助作用。
2、监督作用难到位。
监督作用是党组织的核心任务之一,包
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
纪守法、联系群众以及他们的思想、作风、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
监督。但从目前来看,机关党组织的监督乏力,管理松懈,存在
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现象。监督作用未能得到有效
发挥。
3、领导作用难落实。
目前,机关党组织实际上成了磨磨嘴皮、跑跑腿子、收收党费、发行(党报刊、转转组织关系的“行政
事务部”,成了无事不包的“不管部”,整天忙于具体事务性工
作,无法从全局上考虑问题,无法加强机关党的建设。
4、服务作用难保证。
围绕中心,主动服务,这是机关党建工
作的指导思想,又是机关党建工作的出发点,也是机关党组织的重要职责,但机关党组织在履行服务职能上仍存着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本领缺乏的问题。由于对行政业务不了解、不参与,机关党
组织在安排工作时习惯于从自身要求出发,不注意业务工作的实
际,无法在结合上做文章,在渗透上想办法,在贴近上下功夫,使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脱节,形成“两张皮”,因此行政
领导不认可,党员干部不参与,机关党组织的活动就成了单打
一,起不了作用。
同时由于党务干部缺少交流轮岗,接触业务机会少,大部分机关党务干部缺乏专业知识的服务本领。
二、产生的原因
机关党建工作存在这些问题,既有客观方面的原因,也有主
观方面的原因。
1、对机关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存在偏差。
重业务,轻党建,片面认为业务工作是硬指标,完不成任务要丢面子,挨板子,影
响位子;党务工作是软任务,放松点无关紧要。因此,抓党建工
作,上级强调了就讲重要,实际上做起来次要。
往往是做做姿态,走走过场,使机关党建工作开展起来很困难。
2、机关党组织的职能作用的认识存在错位。
一些行政领导、机关干部对党组织的职能作用缺乏明确的认识,把机关党组织等
同于工会组织,认为就是组织一些文体活动,或者认为,机关党
组织工作仅是发展党员、组织学习、动员捐款等,有部分机关党
组织实际上成了行政的附庸。
3、对党内监督的思想认识还未到位。
从领导干部看,个别党
员领导干部接受监督的意识淡薄,甚至对监督反感,有意无意中
把自己视为特殊党员,不愿接受机关党组织的监督。从机关党组
织来看,有些机关党组织对监督职能缺乏正确认识并有畏难情绪,认为监督是上级领导和纪检部门的事,与机关党组织关系不大,机关党组织是“任务重,砝码轻”,“责任大,权力小”,特别
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监督上顾虑重重,硬不起来,使党内监督变成
只对下不对上、只对兵不对官,监督的应有功能大打折扣。
4、对组织生活制度落实还不到位。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是
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途径,也是党要管党、党管干部原则的重要体现。一些制度在实际中难于深入,监督停
留在抓学习、抓教育、过组织生活阶段,对党员干部的权力运作
等深层次监督不到位。
5、工作职责权限还不到位。
从现有的领导体制来看,机关党
组织一方面要履行
“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的职责,切实加强对同级或上级领
导的监督,另一方面机关党组
织成员的晋升、奖惩、任免、交流、调动、工资福利等关系到个
人切身利益的决定权都掌握在同级和上级领导手中,我县大部分
机关单位的党政领导是同一个人,这为机关党组织履行监督职责
等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6、机关党建工作缺乏创新。
一是理论教育流于形式。
二是组
织建设比较薄弱。一些机关党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战斗力、凝
聚力不强,党员意识淡薄。有的支部组织生活不健全,“三会一
课”难于落实,一些党员行政领导不愿意做机关党务工作,把当
支部书记当成一种负担。有的机关党组织活动不经常,活动形式
呆板、单调,使机关党组织未能焕发生机和活力。三是干部队伍
缺乏活力。由于机关党建工作地位不高,作用不明显,党务工作
缺乏光荣感和紧迫感,一些党务干部素质不高,难于适应形势的需要,一些年富力强、懂业务的干部多数不愿意从事党务工作。
党务干部队伍后备力量不足,后继乏人。机关党建工作的现状使
机关党组织的领导作用难于凸现。
三、工作对策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必须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
进性建设作为主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以坚定的理想信念为重点加强思想建设,以造就高
素质党员、干部队伍为重点加强组织建设,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
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以健全民主集中制为重点加强
制度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使党始终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艰苦
奋斗、清正廉洁、富有活力、团结和谐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按照上述要求,机关党建工作要从以下几方面着力:1、要加强党组织的机制建设。
要严格组织生活,党员领导干
部要坚持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带头参加
支部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要针对在职党员、离退休党
员和流动党员的不同特点,建立健全的管理监督制度。
要按照
“抓
头雁、促整体”的思路,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建立
“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目标管理责任制;要把党建工作作为主要领导目
标管理和政绩考核的指标纳入干部
考核内容;要完善领导干部挂钩联系点制度,经常深入基层,调
查研究;要结合创学习型机关、服务型机关、廉洁型机关等系列
活动,大胆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新路子。2、要加强党组织的能力建设。
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围绕经济跨越发展的战略部署,引导机关党组织在服从、服务中心工作过程中,切实加强自身的能力建设;要以增强党组
织活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创建“五
好”党支部和先进基层组织活动,着力提高机关党组织和党务干
部服务第一要务的能力、加强理论武装的能力、协助行政负责人
完成任务的能力、凝聚人心带动群众的能力、勇于创新善于作为
的能力,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以服务和促进发展的成效
来检验机关党建工作,使机关党建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有
作为、有实绩、有地位。
3、要加强党组织的队伍建设。
要选配思想理论素养好、熟悉
业务工作、热爱党务工作和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的干部充实到机关
党务干部队伍,抓好党务干部的培训学习和交流,多渠道拓宽党
务干部的视野,提高机关党务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要严格按标
准按程序发展党员,不断改善党员队伍结构。要进一步加强党员
的教育、管理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4、要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要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
执政的要求,改进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要全面巩固和
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坚持以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
众为取向,树立县级机关党员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一流
形象;寻求“贴身服务、追踪服务、代办服务和微笑服务”等各
类服务方式,全力打造出“人民满意、基层满意、领导满意”的创新型、规范型、高效型、廉洁型满意机关。要牢固树立群众观
点,突出政策服务、职能服务、技术服务,通过机关党建工作激
发和推动各个部门履行职责的积极性、转变作风服务基层的主动
性,从服务的“第一道门槛”抓起,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抓起,努力办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为人民群众排忧
解难,努力推动机关作风建设再上新台阶。要认真抓好党风廉政
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各单位党建工作的总体
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统一检查评比,形成靠制度管人管
事的有效机制,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不断增强机关党组
织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6
篇二:党费,工资福利没有及时公开怎么整改
党费不允许从工资中直接扣缴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条明确规定,向党组织按期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向党组织应尽的义务。第九条明确“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规定: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党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交纳党费的目的是为党组织提供活动经费,主要作为党员教育培训经费的补充。交纳党费不仅是每个党员的义务和要求,而且是党员的组织意识和党性观念的体现。
党员不按规定交纳党费行为主要包括不主动交纳、不按时交纳、不足额交纳。有些党员不自觉主动交纳或随意请人代交;有些党员没有正当理由,数月甚至更长时间不交,待催交时累计补交;还有些在交纳党费时缴费基数不准确,使得交纳额度不足。
坚决不允许从工资里直接扣党费,党员不得要求、党组织也不得同意采取以扣除工资的方式代替交纳党费,因为它违背了党员自觉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没有体现应有的党员意识。
对于党员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行为,党章第九条和《规定》第13条明确,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如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将其除名,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支部大会应决定将其除名,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篇三:党费,工资福利没有及时公开怎么整改
关于党费收缴计算基数的有关说明
为规范党费工作,促进党费按时按标准收缴,促进全市党员增强党性观念,争做合格党员,根据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及?安徽省贯彻?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实施细则?(皖组字?2008?15号)规定,对党费收缴计算基数做如下说明:
1.在职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是多少?
在职党员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如某机关党员月应发工资为2800元,则党费月缴纳额为2800*0.5%=14元;月应发工资3500元,则党费月缴纳额为3500*1%=35元;税后应发工资为5000元,则党费月缴纳额为5100*1.5%=76.5元
2.不同收入档次的党员以不同比例缴纳党费,是按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超额累进制”还是按“全额累进制”?
不同收入档次的党员按“全额累进制”交纳党费,不分段计算。
3.“税后”工资如何界定?
此处“税后”是指: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各项收入之和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余额。
4.哪些党员属于按月领取工资的类别?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主要包括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各类企事业单位中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也包括各类新经组织、新社会组织中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
5.机关工作人员月工资如何界定?
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月工资主要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规范性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
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月工资如何界定?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月工资主要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规范性津贴补贴(预发工资性津贴);
7.机关工人月工资如何界定?
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月工资主要包括:技术等级(职务)工资、规范性津贴补贴;
8.哪些属于规范性津补贴?
规范性津补贴是指根据?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问题的通知?(中纪发?2006?17号)规定,归并地方和部门原自行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项目后设立的津贴补贴(俗称的阳光工资)。
9.哪些津补贴不需要纳入党费计算基数?
对于只有部分单位或特殊岗位享有的津贴补贴,如:特殊岗位津贴和补贴(法院检察院办案津贴、审计补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公安值勤岗位津贴、密码人员岗位津贴、信访岗位津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等)、改革性补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纳部分、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等),以及社会保险类补贴、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10.住房公积金、医保、养老保险等个人缴纳部分需要纳入党费计算基数吗?
住房公积金、医保、养老保险等个人缴纳部分需要计入基数。
11.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党费计算标准是什么?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12.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离退休费总额和养老金包括哪些?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离退休费总额: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以及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各地各单位离退休人员普遍发放的补贴,相当于在职人员的规范津贴补贴。
对于只有部分离退休人员享受的补贴(不同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补贴、离休干部护理费等)、改革性补贴(住房提租补贴、住宅电话补贴、交通补贴等)、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养老金包括: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企业年
金和统筹外养老金。
13.农民党员党费缴纳标准和基数如何界定?
农民党员中,从事农牧渔业生产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5元;领取定额补贴的村干部党员,参照在职党员标准交纳党费;外出务工经商和承包集体林地、果园、鱼塘等经营项目的农民党员,要自觉、主动申报月平均纯收入,交纳党费的比例参照在职党员标准。
14.哪些党员可以按每月0.2元标准交纳党费?
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15.哪些党员可以申请少交或免交党费?
对于经济困难本人提出申请,或因患病无法正常表达自己的意愿,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16.流动党员如何交纳党费?
流动党员外出期间交纳党费标准:对在流入地就业的流动党员,参照在职党员标准交纳;对未就业的流动党员,其中,有固定收入的,仍按其原交纳党费的标准执行,没有固定收入的,每月交纳党费0.5元。
17.企业党员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和活的部分如何界定?
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是指:企业内职工定期普遍发放的基本工资、岗位(职务)工资、技能工资、岗位(职务)津贴补贴。活的部分是指:企业内职工定期普遍发放的奖金和
绩效工资。
对于只有特殊岗位发放的津贴补贴(如: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高空、高温作业和有害、有毒等岗位发放的保健类补贴)、以及社会保障类补贴、住房补贴、加班补贴、误餐补贴、表彰奖励完成某项工程项目有功人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19.实行年薪制的党员党费计算基数如何界定?
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年终兑现绩效薪酬的当月按本月实际领取薪酬的总数为计算基数,交纳党费的比例参照在职党员执行。如某实行年薪制党员税后年薪为10万元,其中基本薪酬为6万元,与绩效挂钩的薪酬为4万元。基本月薪酬每月领取5000元,则1-11月每月交纳党费为5000*1%=50元。12月份兑现与绩效挂钩薪酬时,应交纳党费为45000*2%=900元。
20.不按月取得收入的党员党费交纳基数如何确定?
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民办非企业单位出资人、自由职业者等人员中的党员要自觉、主动申报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作为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交纳党费的比例参照在职党员。
推荐访问:党费 工资福利没有及时公开怎么整改 党费 整改 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