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供大家参考。
2023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 落实情况报告2023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
落实情况报告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反馈督察意见以来,我市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和***视察*深入*革命老区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结合我市实际认真制定方案,狠抓整改落实,各项整改任务有效推进。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自觉将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同本地区、本行业发展有机融合,层层夯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整改的工作格局。
(二)即知即改。为推动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得到有效整改,进驻督察结束后,我市根据督察组反馈的问题,明确了路线图和时间表,坚持问题导向,对督察反馈问题主动认领、照单全收、认真研究,制定了《*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梳理出共性问题24项、个性问题1项,并逐一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也对照全市整改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分别制定本县区、本部门整改方案,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三)强化督查。按照省工作调度要求,市环委办坚持每月调度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协调推动工作落实,不断加大现场督办和明察暗访力度,先后在全市组织开展督导检查三次。对调度和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县区和部门下发问题交办清单6批和督办通知3份,并跟踪落实。对整改进展滞后的问题,实施挂牌督办,市分管领导先后5次召开推进会(现场会),专题研究整改推进工作;市环保督察整改办多次召开约谈警示会议,压实各方责任。为推进*县*乡污水处理厂建设,实施挂图作战,每日一调度、3日一督查;对原*化工总厂农药厂污染地块修复治理工作,市党政主要领导现场安排调度整改工作,分管副市长多次现场督导进度,亲自协调加快污染土处置,市生态环境部门派出专人驻点督导,有力推动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四)严肃问责。中央环保督察进驻期间,对群众举报信访问题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问责,责令整改63家,立案处罚36家,罚款201万元。全市先后问责44人次,其中,行政记过处分1人,政务警告处分2人,党内警告处分4人,诫勉谈话17人,约谈20人。
(五)加大宣传。综合运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体,及时广泛深入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先进事迹、典型人物和宝贵经验,曝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在*日报对*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全面报道;在*日报一版、二版和民生版分别开设了“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防治大气污染,全力攻坚冲刺”、“曝光台”等栏目,采用评论、通讯、消息和照片的方式对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全方位报道;在*广播电视台开设“特别关注”专栏报道我市环保攻坚工作;在*日报和*电视台定期投放专题报道,大容量、多视角、全方位宣传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曝光环境违法行为,营造了“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二、整改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持续领先。2022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指标稳居全省第一,PM10平均浓度为60.43微克/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为39.66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为297天,综合指数为3.871;环境空气质量常规监测6项因子中5项已实现二级达标,其中PM10平均浓度优于省定目标任务5微克/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优于省定目标1微克/立方米,得补生态补偿金6000余万元;辖区8个县实现全县域二级达标,空气质量排名全部进入全省前15位,其中*县、*县稳居全省前两位。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2022年,全市45个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均值全部达到Ⅲ类及以上标准,同比上升8.89%。其中,Ⅱ类及以上断面25个,占比55.56%,创我市有监控数据以来最好水平,得补生态补偿金1000余万元。10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土壤环境质量保持安全。土壤环境改良“五大任务”全部完成年度计划,全市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土壤环境实现总体稳定、持续向好。
(二)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成效明显。*县创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和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成为全省两个“双创”成功县区之一;*创成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县成功创建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县、*县、*县成功创建为“省级生态县”;*县荣获“中国天然氧吧”称号。
(三)企业绩效引领和VOCs治理快速推进。工业企业全面达标行动顺利推进,完成全市533家排放高、污染重、影响大的工业企业排查整治,整改问题企业83家。推进企业绩效分级提升,6家企业达到A级标准、59家企业达到B级标准、10家企业达到绩效引领性标准,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升。涉VOCs企业问题排查及治理帮扶工作顺利开展,累计排查帮扶涉VOCs企业74家,有效推动了突出污染问题快速解决。
(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置水平得到提升。全市已建成投运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6个,已运行的生活垃圾焚烧设施总产能5200吨/日,实现所有生活垃圾零填埋。加强医疗废物处置企业的日常监管,据统计,我市医疗废物产生量为10~14吨/日,目前正在运行的3家医疗废物处置企业已满足我市辖区当前医疗废物处置需求。
(五)整改任务有序推进。截止目前,24项共性问题均按序时进度完成,1项个性问题(原*化工总厂农药厂地块污染治理问题)正在全力推进。184件群众举报案件,已完成182件,剩余2件(重复举报件,实为1个问题),即上述原*化工总厂农药厂污染地块问题。经市政府批复同意,该污染地块用地性质已调整为绿地,正在按照绿地标准实施风险管控,至2023年1月底,已完成总工程量的90%。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环境空气质量与目标任务仍有差距。2022年,我市PM2.5平均浓度为40微克/立方米,中心城区尚未实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达标;臭氧污染形势有所反弹,5-9月份因臭氧污染损失21天优良天,高出省定目标值10天;重污染天气仍未完全消除,累计出现5天重污染天气;污染防治攻坚责任未完全压实,秸秆禁烧工作问题较为突出,被通报的火点数全省居多,导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陷入被动局面。
(二)部分国省控水质断面仍未实现稳定达标。虽然考核断面水质均值全部达标,但部分断面还存在不同月份、不同时段时有超标现象发生。如国控洪河入淮河口断面、*琵琶山桥断面,市控闾河息县长陵乡闾河桥断面、春河入白露河口断面。
(三)土壤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作仍需加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区原*化工总厂农药厂污染地块问题尚未销号;全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已全面开展,部门间联动监管机制正在积极推进中;县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仍需加强建管。
四、下一步工作
2023年,我市将持续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大精神,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力争早日实现环境空气质量全域达到二级标准;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确保水质断面实现“保三争二”目标;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确保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安全稳定;加快推进原*化工总厂农药厂污染地块问题整改,确保2023年6月底完成地块风险管控并验收销号;坚持“生态强市”战略不动摇,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民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为碳达峰、碳中和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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