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信委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为深入开展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委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信方案】县工信委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县工信委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委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机制,推动反腐败倡廉建设深入开展。
二、目标任务
在经信委机关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逐渐建立起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有机统一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一是建立廉政风险防范机制
通过全面查找、分析廉政风险点,科学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定有针对性的风险防控措施。
二是建立廉政风险监控机制
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中廉政风险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处理工作,创新监督方式和手段,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突出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及权力运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三是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处置机制
及时运用各种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好纠正处理工作。加强对权力运行效能和质量的考核评价工作,对权力运行中发现的严重问题,应问责的及时问责,该立案查处的坚决依纪依法立案查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6月)
1、制定方案,搞好宣传。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省、市、县《实施方案》,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精神,充分把握开展廉政防控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广泛宣传。
2、成立机制,动员部署。成立经信委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适时召开职工大会进行动员部署,使干部职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意义、任务和要求。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重点推进阶段(7月—11月)
1、开展清权确权,编制流程图(7月—8月中旬)。依据法律法规及“三定”方案,摸清权力底数及行使权力的依据、程序和时限。全面清理、逐项确认,编制经信委“职权目录”,明确职权名称、内容、行使主体和法律依据等。按照“程序法定,流程简便”的要求,优化运行流程,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经集体研究确定的职权目录和流程图,报县法制办、编办和县指导协调小组审核备案,并在相关网站、栏目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查找廉政风险点、评定风险等收(8月中旬—9月中旬)。通过自己找、群众帮、领导提,专家评和组织审等方式,分岗位、股室、单位三个层面,全面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根据权力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大小及腐败现象发生可能性大小等,划分出不同的风险等级(高、中、低三个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
3、公示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9月中旬—10月中旬)。对查找出的风险点,严格对照分类标准进行风险评估,界定等级,经评审小组审核,再经党组会议审定后,以适当形式公示,接受单位内部和社会监督。制定“一对一”的风险点防控措施。在制定防控措施上重点把握三个环节,即一个风险点有一个对应防控措施,防控措施要具体管用和建立行使风险防控一览表,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4、建立风险监控处置长效机制(10月下旬—11月下旬)。建立风险监控机制,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对岗位行政行为、制度机制落实、权力运行过程动态监测,及时发现日常管理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以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建立预警处置机制,对已发现的廉政风险,及时向有关岗位个人发出预警信号,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化解廉政风险。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3年11月下旬—2013年1月上旬)
1、认真做好总结(11月下旬—12月中旬)。回顾一年来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常态化意见。
2、迎接检查验收(12月中旬—2014年1月上旬)。在做好我委自查总结的基础上,迎接县指导协调小组检查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切实加强领导,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提上工作日程,加强学习宣传。把防控工作与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及开展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实施。要扎实推进、结合实际、创新特色。
(二)加强学习,深入动员
要把学习教育贯穿廉政防控工作的全过程。党员干部要以此为契机,进行自我教育,牢固树立风险意识,认真主动查找本岗位廉政风险点,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实现关口前移,防范在前。
(三)领导带头,落实责任
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带头参加学习教育活动,带头查找岗位风险点,带头制定防控措施,带头落实防控责任,带头作出廉政承诺。班子成员要抓好自身和分管部门的防控工作,切实履行“一岗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