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关于复工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针对建筑工地用工涉及外来人口地域广、人员密度高、流动性快等特点,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发生和流行,规范和指导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切实保障公司员工及广大务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和消除因疫情给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负面影响,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和国资委、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最新工作部署,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防控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2 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切实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联防联控,形成防控合力,做到早发现、快报告、严处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3 防控组织及分工 3.1 领导小组及职责 公司成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做好本次疫情防控工作。
组 长xxxx 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副组长xxx 副总经理 xxx 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成 员公司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部(室)负责人、各单位党政负责人后附部份联系人名单。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负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和党中央、国务院、国资委、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疫情防控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公司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调度安排,及时解决疫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强化与上级相关单位及所属单位的日常联系,形成疫情防治工作合力。
3.2 工作机构及分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质部(联系人及手机号xxxx),办公室主任由安质部部长xxx兼任。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指导组、生产经营指挥组、宣传舆情组、后勤保障组、机关防控组等5 个专项工作组。
3.2.1 综合指导组由安质部牵头,党委工作部、公司办、人力资源部、财会部、工会工作部等部门配合。负责做好上级有关精神传达、工作协调督导、内部疫情收集和每日报告工作,负责与所属各单位的日常联系和调度安排。
3.2.2 生产经营组由工程部牵头,营销部等部门配合。负责指导各单位科学合理加强生产经营管理,统筹考虑节后职工返岗安排,根据疫情及时调整生产经营计划,负责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等工作。
3.2.3 宣传舆情组由党工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负责宣传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国资委和各级政府、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公司应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利用新媒体宣传报道防护科普知识和先进典型事迹。
3.2.4 后勤保障组由物机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负责疫情防控物资、设备的采购、储备、管理和应急保障等工作。
3.2.5 机关防控组由社管中心牵头,保卫部等各部门配合。负责机关疫情防控和医疗保障工作,配合医院和疾控部门,落实卫生健康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防控措施,对公司机关返岗人员进行健康监测、登记,做好复工后的餐饮供应以及机关卫生防疫消毒工作。
4 防控措施 4.1 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防控意识。
要认真贯彻上级指示精神,严格按照上级单位工作部署,将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认真落实好各项工作措施,全力保障广大员工及其家属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4.2 成立工作机构。
公司已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所属单位应立即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落实上级有关要求部署,负责开展相关工作。
4.3 加强政策宣贯。
各单位要加大对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有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增强战胜疫情的信心决心。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集团公司下发的防护宣传手册,进一步明确预防措施、注意事项等,切实提高员工自我防护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4.4 抓好舆情引导。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舆情宣传引导,不信谣、不传谣,既要宣传防控疫情的好人好事好做法,传播好经验,又要加强涉及疫情防控突发敏感舆情应急处置,及时正面发声,汇聚起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强大力量。
4.5 落实后勤保障。
物资部门要落实好口罩、消毒液、体温计等必要物资储备,对上岗、值班人员配备有关防护设施设备。要加强对各类办公场所、食堂、项目驻地等区域进行全面消毒工作。
4.6 加强信息报送。
严格落实值班和应急值守制度,坚持“零报告”制度,每日14点前各单位按规定报送疫情信息到公司疫情工作办公室,主要包括本单位有关疫情动态、疫情防控部署及疫情防控保障措施等相关情况及公司在建项目疫情防控情况统计表,严禁瞒报、缓报、漏报,公司按规定上报集团公司应对疫情工作办公室。
4.7 做好分类排查。
各单位要加强对过往到达疫区员工(含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排查,摸清员工是否存在被隔离、周围是否存在被大规模感染等情况,积极引导员工配合辖区地方政府、医院和疾控部门,做好疫情登记排查,落实各项预防措施;
要加强与协作队伍负责人的联系沟通,在农民工队伍中同步开展以上工作,深入细致排查,掌握真实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妥善处置,并按要求及时上报,严防出现群体感染情况。
4.8 统筹工作预案。
在正式上班以前,除按规定到岗领导和值班人员,其他人员如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到办公区域,尽量减少外出和流动,降低被感染风险。对返岗的机关管理人员,要针对疫区和非疫区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原则上疫区人员或本人所在居住地发生疫情的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居家隔离、居家观察”;
并及时上报相关情况。鼓励非疫区人员早日返回工作居住地,做到“早排查、早上岗”。对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各类办公场所,确有工作需要,必须严格采取量测体温、履行登记手续等防护措施。
4.9 强化现场管控。
各在建项目要对所有工点均实行封闭式管理,外来人员必须坚持登记制度,加强对工作、生活、居住场所通风、消毒工作,坚持早晚对个人进行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针对春节停工项目,复工前必须征得当地政府及建设单位同意,否则,不得擅自开工。满足复工条件的项目部要视项目生产情况合理安排时间,既要加强工点疫情防控,又要强化对农民工流动人员的管理,原则上暂不安排疫区农民工上岗,对非疫区农民工也要进行必要的健康监测或隔离后方可上岗。
4.10 严控会议活动。
各单位要尽量减少大规模聚集活动,对必须召开的工作会、职代会等大型会议,可推迟时间或采取视频方式召开。确有必须的现场会议,也要控制参会人数、压缩会议时间。
4.11 从严落实责任。
公司按照集团公司统一部署,各负其责、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全力以赴做好相关工作。公司将不定期对规定到岗人员进行抽查,确保人员到位,信息畅通。对于工作不在状态、玩忽职守的将作严肃处理;
对落实上级要求不力、防控措施不到位导致疫情发生或者发生蔓延的,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4.12 坚持分类指导。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控预案,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落实举措,上报公司应对疫情工作办公室备案(联系人xxx)。
5 预防与预警 5.1疫情监控 5.1.1机关防控组负责与重庆市及九龙坡区卫生防疫部门、医疗卫生机构组织紧密联系,随时接收传染病疫情方面的预警预报以及对公司员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确诊通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预防、控制的安排工作 5.1.2 安质部负责保持与各单位的联系,及时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预警和通知汇报给集团公司。
5.2 信息报告与处置 5.2.1信息报告与通知 公司设立24小时疫情值班电话,办公室及安质部协同做好接收传染病疫情预报信息和发布通知工作。
5.2.2 信息上报 严格落实值班和应急值守制度,坚持“零报告”制度,每日14点前各单位按规定报送疫情信息到公司疫情工作办公室,主要包括本单位有关疫情动态、疫情防控部署及疫情防控保障措施等相关情况及公司在建项目疫情防控情况统计表,严禁瞒报、缓报、漏报,公司按规定上报集团公司应对疫情工作办公室。
5.2.3信息传递 传染病疫情发生之后的信息报告(发布)主要通过文件和电话进行。
5.3 应急响应 5.3.1 公司防控应急办公室在接到疫情报告后,要及时隔离已感染人员,启动公司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5.3.2 立即追踪涉及和外来人员接触的员工,并要求其进行自我隔离14天。
5.3.3 及时联系重庆市或九龙坡区疾病控制中心,由其派专业人员和车辆来单位将已感染人员接往其处接受隔离治疗。
5.3.4 对已感染人员用过的餐具、物品和所呆的办公室要进行消毒。
5.3.5 各办公室要注意通风,每天至少通过喷洒消毒水的方式消毒一次。
5.3.6 疫情期间,食堂对餐具加倍消毒,餐厅除加强通风、喷洒消 毒水外还要加装紫外线杀菌设备。
5.3.7公司每天都要将最新的疫情预防指引告知每位员工,为员工加强自我保护指明方向。
5.4应急结束 5.4.1 当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疫情应急响应工作即告结束。但此后疫情的后续观察工作,视情况由各责任部门自行进行。
5.4.2 因疫情造成事故,产生损失,责任部门(事故所在部门)要在事故发生的当日统计汇总并报告公司。
6 培训与演练 6.1 培训 公司要做好对员工的宣传及教育工作,运用宣传栏、大会宣传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科普知识,并做好本预案的宣讲布置工作,使人人知晓。
7 附则 7.1术语和定义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导致的肺炎。2019年12月以来,湖北省武汉市部分医院陆续发现了多例有华南海鲜市场暴露史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现已证实为一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临床表现为以发热、乏力、干咳为主要表现。鼻塞、流涕等上呼吸道症状少见。约半数患者多在一周后出现呼吸困难,严重者快速进展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碍。值得注意的是,重症、危重症患者病程中可为中低热,甚至无明显发热。部分患者起病症状轻微,可无发热,多在1周后恢复。多数患者预后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甚至死亡。
7.2 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解释。
7.3 应急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