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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关于文明创建百日攻坚发言(范本合集)

时间:2023-09-05 17:11:01 脱贫攻坚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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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关于文明创建百日攻坚发言(范本合集)

文明创建百日攻坚发言5篇

第一篇: 文明创建百日攻坚发言

崂山区房建施工领域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一、工程概况

鲁商·蓝岸丽舍工程A-19F地块1-12#楼,本工程由青岛鲁商置地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开发,位于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东侧、青岛二中北侧午山村旧址,总建筑面积约72204.72M2。

二、组织管理

1、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为副组长,施工员、材料员等其他(根据需要)为组员,明确岗位责任,奖罚兑现。

2、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公司要求,结合工地实际情况,制定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制度的奖罚办法。

3、凡安全防护措施不齐备,存在严重隐患。或管理人员盲目指挥,安全无保证一时,安全员有权令其停工,坚持一票否决制。

三、排查治理内容、方式和重点

(一)、排查治理内容
  1.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特别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

  3.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4.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方案的制定、论证和执行落实;

  5.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

  6.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

  7.建筑施工企业、项目和班组的安全检查和整改落实;

  8.事故报告和处理及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追究等。
(二)排查治理方式
  1.坚持与建筑安全专项治理结合起来,解决影响建筑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坚持与日常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结合起来,加强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动态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3.坚持与加强建筑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提高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三)排查治理重点
  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为重点,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建筑施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7〕255号)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围绕以下四方面为主要内容进行检查和整改。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危险性性较大工程(施工用电、脚手架、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在建工程在施工中涉及拆除、爆破的、其他)的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交底、验收及使用等情况。临边、洞口防护等;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作业面距离坠落基准面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专家论证、交底、验收等情况;

  3、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

  4、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等。
  四、实施步骤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活动的时间为2014年3月31日至7月上旬,按照崂山区2014年“安全年”行动计划,结合正在开展的“六大战役”安全整治、房建工程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资质检查专项行动和二季度“安全月”活动,实施此次行动。该行动共分四个阶段进行,其中:4月份为动员部署阶段;
5月份为全面排查阶段;
6月份为隐患整改阶段;
7月份为督查验收阶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严格落实排查治理责任

工程建设的各方主体,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从思想和行动上高度重视起来,要建立健全机构,成立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把手”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部门共同抓的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一把手”要注重落实责任,重点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
分管领导要亲自下基层、下现场,负责组织、指挥、协调、落实各部门、各岗位、各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各施工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要有重点、分步骤地加以推进,并将本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印发至各施工现场,各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总监要保证将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切实把工作做深、做细。
开发区安监站要负责监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各施工现场的开展及落实情况。
(二)实施综合治理,依法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措施
  1.坚持市场监管和施工现场整顿同步。一是着力整顿并规范建筑市场。切实加强对建设程序、市场各方主体的监管,在招标投标、施工许可、施工活动监管、安全生产监督等各个环节规范程序、严格管理。依法查处假招标、明招暗定、违法发包、违法转包、无证施工、无资质施工等各类违法行为;
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重点加大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具有管理职能主体的监管,督促其认真履行管理职责,有效开展监督检查,保证施工安全生产。二是着力强化对施工现场的监管。安监站要加大对现场的监督管理力度,采取高强度、大频率的监督检查,对施工现场是否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是否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各项措施进行检查,严格督促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按标准施工、按规范监理,坚决制止凭经验施工、按土办法操作。三是保障大型机械运行安全。切实加强对大型机械安全管理,加强对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检查,重点加强对安装、拆卸等关键工序的监督,实施严格的管理。安监站对安装、拆卸的专项方案、单位资质、人员资格要进行严格审查,做到资质证书与实际单位一致、个人证书与本人一致,对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准予实施。安装、拆卸活动开始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到场进行再次核实并现场监督,安监站要组织到现场抽查、巡查。
  2.坚持企业监管和人员监督同步。结合安全生产两项许可动态监管,在排查整治活动开展过程中,切实加强对企业和相关“三类人员”的动态管理。一是注重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复查。在各类监督检查中,把现场存在的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提高到企业是否满足安全生产法定条件的高度,对不符合条件、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限期责令改正,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提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议。二是注重对相关“三类人员”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现场监理人员的管理,落实其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对现场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相关人员给予严肃处理,必要时对其上岗资格进行处罚。
  3.坚持设施监管和行为规范同步。一是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监督检查。施工项目部要结合工程特点,确定重大危险源,并制定明确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防护措施。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严格按规定发放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严格按规定配备和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做到预防在先、预防为主。二是规范各方行为。安监站要在强化现场监督检查的同时,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行为的督查力度。督促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在当前阶段,着力规范企业的用工行为。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强化对企业用工情况的检查;
坚决遏止项目部、班组私招滥雇,坚决遏止小包头临时招人,层层转包;
严肃持证上岗制度,对不符合上岗条件的坚决予以制止。
(三)按计划、有重点地分阶段推进排查治理工作
  1.在动员部署阶段,各单位要建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制订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将隐患排查治理的时间、范围、标准和要求等向社会发布,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召开动员大会,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广泛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网络、报刊和安全画册等方式,确保此次专项整治的目的和要求全面及时传达到每个施工企业、每个项目管理人员,为广泛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2.在全面排查阶段, 各单位要对照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组织对本单位所有工程项目进行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要围绕汛期、夏季高温季节安全和北京“奥运会”期间安全生产,做好隐患排查治理的深化和隐患整改工作。在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中,要集中组织好宣传教育活动,突出“隐患治理,防范事故”的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培训教育和自查整改,同时,要指导和督促相关企业及项目部加强自查和整改工作,做到边查边改,不留死角。对暂时难以整改的事故隐患,要督促企业落实责任、资金和监控手段,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对排查情况进行分类建档。开发区安监站要做好事故隐患的认定工作,及时报送事故隐患排查认定情况,加大隐患整改的督办力度,认真梳理重大隐患,公布重大隐患治理单位名单,落实督办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期限等。
  3.在检查整改阶段,各单位要加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整改一起,消除一起”,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要落实责  任,限期整改,隐患未消除的不得进行施工。开发区安监站要充分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加大执法力度,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应进行严厉查处。期间我局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查,对不落实和不重视的有关单位及责任人将进行严肃处理。
  各单位、各施工现场要结合实际,研究办法,分阶段、有重点地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一是安全监督机构实施定期不定期抽查制度。开发区安监站要建立健全抽查和巡查制度,分阶段、有重点地对辖区内在建工程实施定期不定期的抽查和巡查,并做好记录。要发挥一线安全监督人员的作用,提高安全监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安全监督人员要每月对负责监管的项目进行不少于一次的随机抽查,发现问题的及时做好督促整改工作。二是实施企业月检制度。各施工(监理)企业,要在隐患排查治理期间,每月组织对所有施工(监理)的工程项目进行一次检查。对企业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情况、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和各类安全防护措施的到位情况进行严格检查。由企业领导带队并作好检查记录并签字,实行谁检查谁负责。发现问题或安全隐患的,要及时督促项目进行整改,确保所属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始终做到有序、规范,符合各项安全生产条件。三是实施项目周检制度。每个在建工程均实行班组安全员巡检、项目安全员日检、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联合周检制度。要履行检查人员签字手续,对检查以及整改落实情况负责。所有检查均应作好书面记录,作为考核的依据。 
  4.在督查验收阶段,各单位要成立检查验收组,对全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检查评估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实际效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排查治理成果,确保取得实效。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出黑板报、张贴宣传标语、办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力度,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浓厚氛围。同时要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全过程,大力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教育,使工程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全面提高安全知识水平,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形成全行业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五)及时报送信息。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报送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及时掌握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道、报送活动动态信息和有关统计数据。各单位要从5月份起将当月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的相关内容上报区安监站。

第二篇: 文明创建百日攻坚发言

陇东中学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大整治

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县近期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安排和部署,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护校安园”行动和校园公共安全保障工程,消除安全隐患,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打造平安、和谐、美丽校园,结合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学校及周边综合环境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庆市教发〔2014〕171号)和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庆城县安全生产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县委办发〔2014〕113号)文件精神,我校立足校情实际,由政教处牵头,联合总务处、教务处、办公室、年级组对校园及周边环境进行了彻底排查,并在学校能力范围内做了大量安全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学校的工作进行总结汇报。

一、主要工作

(一)健全制度,明确责任

(1)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各方力量,凸现“制度在先,预防为主,责任明确,网络健全,措施得力,齐抓共管”的校园安全工作格局。

(2)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层层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将责任分解到岗位、任务落实到人,确保各项工作不留死角。建立完善安全工作督查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形成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二)多方动员,认真宣传

(1)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安全教育网络,积极与公安、交管、工商、消防、卫生等部门配合,形成通力合作的安全工作格局。

(2)利用学校网站、校园广播、宣传橱窗、禁毒教育基地、反邪教展室等阵地,以及课堂教学、安全、法制教育报告会、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社会实践活动、社团活动等多种形式,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 、 “我与校园安全”、“两法一条例”、“生命因爱而精彩”和“开学第一课”等主题班会活动,全力实施“学校安全教育方案”。

(3)从2007年秋季起开设安全教育课,给学生发放《安全教育读本》,2011年学校开发了安全知识教育读本近十本。把安全教育纳入到正常教学内容。

(4)聘请县法院任正伦副院长任法制副校长,持续举办法制教育报告 ,以生动具体的案例分析,进一步提高学生知法守法意识,法制教育普及率达到了100%;
建立“学校警务室”和《夜间安全巡查制度》,全面开展学校治安保卫工作。

(5)开展“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拒绝网吧”等主题活动,有效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组织学生集体观看《关爱生命 安全出行》《死亡快车》安全教育片,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及能力。

(三)扎实工作,不留死角

(1)加强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定期在学生中开展“四清查一揭摆”活动,重点排查宿舍、食堂、实验室、楼梯间、防震及消防疏散通道、化学实验药品、校车以及各种教学设施等要害部位,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隐患,设立安全台帐。

(2)切实增强学生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开展防震、疏散演练,聘请消防官兵到校上消防课,进行自救演练。

(3)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排查学校及周边治安隐患,净化校园及周边文化市场,落实交警护学岗制度,规范学校周边交通秩序;
重点整治学校食堂卫生、食品摊点。

(4)节假日、放假前、开学初、夏季到来之际等安全教育的重要时段,根据地域、环境、季节等规律,重点对学生进行防火、防盗、防传染疾病、防煤气和食物中毒、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汛、防震等教育。并印发安全教育宣传单。

(5)加强“五一”、“十一”元旦、春节、寒假、暑假等重大节假日治安及维稳工作,适时组织力量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检查,及时排除隐患险情。

(6)发挥“省级文明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启动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营造了平安和谐温馨的良好校园环境。

(7)认真开展维稳和信访工作,积极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目前无因调处不当引起矛盾激化造成恶性事故,无越级或集体上访。

(8)加强学校门卫工作,严格登记外来人员、外来车辆,学生出入要有请假条,切实加强周末学生管理工作,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9)制定住校生《住宿日志》,落实住宿学生夜间点名登记制度,加强住校生管理。

(10)加强学校值周管理工作。实行值周领导7天工作制,协同年级组共同管理周末在校学生,严查学生带手机和MP3等视听设备进校园和外出上网、购买彩票、寻衅滋事等违纪违法事件,引导学生正确使用手机,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健全网络,加强技防

在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校多方筹措资金,安装模拟校园监控设备一套,共有摄像头十个,最近又新增加数字校园监控一台,高清摄像头三个,并对以前有问题的监控设施进行维修,基本覆盖校园安全重点地段,加强了校园安全防范。

二、存在问题

根据《庆城县安全生产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县委办发〔2014〕113号)文件精神,我校各个办公室及年级组联合排查校园及周边环境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共排查10余次,排查出隐患问题62件,限期整改54件,对于无法整改的安全隐患问题,已上报教育局安检股。

三、今后打算

根据《庆城县安全生产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县委办发〔2014〕113号)文件要求,学校继续开展安全自查工作,每十天一次全面排查学校及周边环境隐患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使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切实保障校园内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陇东中学

2014年11月4日

第三篇: 文明创建百日攻坚发言

崂山区房建施工领域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一、工程概况

鲁商·蓝岸丽舍工程A-19F地块1-12#楼,本工程由青岛鲁商置地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开发,位于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东侧、青岛二中北侧午山村旧址,总建筑面积约。

二、组织管理

1、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为副组长,施工员、材料员等其他(根据需要)为组员,明确岗位责任,奖罚兑现。

2、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公司要求,结合工地实际情况,制定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制度的奖罚办法。

3、凡安全防护措施不齐备,存在严重隐患。或管理人员盲目指挥,安全无保证一时,安全员有权令其停工,坚持一票否决制。

三、排查治理内容、方式和重点

(一)、排查治理内容

1.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特别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

3.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4.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方案的制定、论证和执行落实;

5.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

6.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

7.建筑施工企业、项目和班组的安全检查和整改落实;

8.事故报告和处理及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追究等。

(二)排查治理方式

1.坚持与建筑安全专项治理结合起来,解决影响建筑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坚持与日常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结合起来,加强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动态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3.坚持与加强建筑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提高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三)排查治理重点

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为重点,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建筑施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7〕255号)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围绕以下四方面为主要内容进行检查和整改。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危险性性较大工程(施工用电、脚手架、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在建工程在施工中涉及拆除、爆破的、其他)的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交底、验收及使用等情况。临边、洞口防护等;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作业面距离坠落基准面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专家论证、交底、验收等情况;

3、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

4、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等。

四、实施步骤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活动的时间为2014年3月31日至7月上旬,按照崂山区2014年“安全年”行动计划,结合正在开展的“六大战役”安全整治、房建工程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资质检查专项行动和二季度“安全月”活动,实施此次行动。该行动共分四个阶段进行,其中:4月份为动员部署阶段;
5月份为全面排查阶段;
6月份为隐患整改阶段;
7月份为督查验收阶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严格落实排查治理责任

工程建设的各方主体,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从思想和行动上高度重视起来,要建立健全机构,成立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把手”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部门共同抓的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一把手”要注重落实责任,重点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
分管领导要亲自下基层、下现场,负责组织、指挥、协调、落实各部门、各岗位、各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各施工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要有重点、分步骤地加以推进,并将本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印发至各施工现场,各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总监要保证将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切实把工作做深、做细。

开发区安监站要负责监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各施工现场的开展及落实情况。

(二)实施综合治理,依法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措施

1.坚持市场监管和施工现场整顿同步。一是着力整顿并规范建筑市场。切实加强对建设程序、市场各方主体的监管,在招标投标、施工许可、施工活动监管、安全生产监督等各个环节规范程序、严格管理。依法查处假招标、明招暗定、违法发包、违法转包、无证施工、无资质施工等各类违法行为;
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重点加大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具有管理职能主体的监管,督促其认真履行管理职责,有效开展监督检查,保证施工安全生产。二是着力强化对施工现场的监管。安监站要加大对现场的监督管理力度,采取高强度、大频率的监督检查,对施工现场是否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是否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各项措施进行检查,严格督促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按标准施工、按规范监理,坚决制止凭经验施工、按土办法操作。三是保障大型机械运行安全。切实加强对大型机械安全管理,加强对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检查,重点加强对安装、拆卸等关键工序的监督,实施严格的管理。安监站对安装、拆卸的专项方案、单位资质、人员资格要进行严格审查,做到资质证书与实际单位一致、个人证书与本人一致,对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准予实施。安装、拆卸活动开始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到场进行再次核实并现场监督,安监站要组织到现场抽查、巡查。

2.坚持企业监管和人员监督同步。结合安全生产两项许可动态监管,在排查整治活动开展过程中,切实加强对企业和相关“三类人员”的动态管理。一是注重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复查。在各类监督检查中,把现场存在的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提高到企业是否满足安全生产法定条件的高度,对不符合条件、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限期责令改正,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提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议。二是注重对相关“三类人员”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现场监理人员的管理,落实其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对现场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相关人员给予严肃处理,必要时对其上岗资格进行处罚。

3.坚持设施监管和行为规范同步。一是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监督检查。施工项目部要结合工程特点,确定重大危险源,并制定明确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防护措施。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严格按规定发放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严格按规定配备和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做到预防在先、预防为主。二是规范各方行为。安监站要在强化现场监督检查的同时,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行为的督查力度。督促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在当前阶段,着力规范企业的用工行为。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强化对企业用工情况的检查;
坚决遏止项目部、班组私招滥雇,坚决遏止小包头临时招人,层层转包;
严肃持证上岗制度,对不符合上岗条件的坚决予以制止。

(三)按计划、有重点地分阶段推进排查治理工作

1.在动员部署阶段,各单位要建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制订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将隐患排查治理的时间、范围、标准和要求等向社会发布,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召开动员大会,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广泛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网络、报刊和安全画册等方式,确保此次专项整治的目的和要求全面及时传达到每个施工企业、每个项目管理人员,为广泛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2.在全面排查阶段,各单位要对照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组织对本单位所有工程项目进行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要围绕汛期、夏季高温季节安全和北京“奥运会”期间安全生产,做好隐患排查治理的深化和隐患整改工作。在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中,要集中组织好宣传教育活动,突出“隐患治理,防范事故”的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培训教育和自查整改,同时,要指导和督促相关企业及项目部加强自查和整改工作,做到边查边改,不留死角。对暂时难以整改的事故隐患,要督促企业落实责任、资金和监控手段,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对排查情况进行分类建档。开发区安监站要做好事故隐患的认定工作,及时报送事故隐患排查认定情况,加大隐患整改的督办力度,认真梳理重大隐患,公布重大隐患治理单位名单,落实督办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期限等。

3.在检查整改阶段,各单位要加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整改一起,消除一起”,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要落实责任,限期整改,隐患未消除的不得进行施工。开发区安监站要充分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加大执法力度,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应进行严厉查处。期间我局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查,对不落实和不重视的有关单位及责任人将进行严肃处理。

各单位、各施工现场要结合实际,研究办法,分阶段、有重点地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一是安全监督机构实施定期不定期抽查制度。开发区安监站要建立健全抽查和巡查制度,分阶段、有重点地对辖区内在建工程实施定期不定期的抽查和巡查,并做好记录。要发挥一线安全监督人员的作用,提高安全监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安全监督人员要每月对负责监管的项目进行不少于一次的随机抽查,发现问题的及时做好督促整改工作。二是实施企业月检制度。各施工(监理)企业,要在隐患排查治理期间,每月组织对所有施工(监理)的工程项目进行一次检查。对企业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情况、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和各类安全防护措施的到位情况进行严格检查。由企业领导带队并作好检查记录并签字,实行谁检查谁负责。发现问题或安全隐患的,要及时督促项目进行整改,确保所属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始终做到有序、规范,符合各项安全生产条件。三是实施项目周检制度。每个在建工程均实行班组安全员巡检、项目安全员日检、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联合周检制度。要履行检查人员签字手续,对检查以及整改落实情况负责。所有检查均应作好书面记录,作为考核的依据。?

4.在督查验收阶段,各单位要成立检查验收组,对全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检查评估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实际效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排查治理成果,确保取得实效。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出黑板报、张贴宣传标语、办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力度,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浓厚氛围。同时要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全过程,大力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教育,使工程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全面提高安全知识水平,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形成全行业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五)及时报送信息。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报送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及时掌握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道、报送活动动态信息和有关统计数据。各单位要从5月份起将当月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的相关内容上报区安监站。

第四篇: 文明创建百日攻坚发言

关于在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中深入开展

“创先争优 百日攻坚”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团委、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非公企业团组织的内在活力,根据市委的统一要求,依照团省委安排部署,团市委决定在全市非公企业团组织中广泛开展“创先争优 百日攻坚”活动。现将实施方案(见附件1)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团委按照有关要求,迅速开展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根据本辖区内非公企业团建情况(见附件2)进行认真梳理,摸清底数。迅速启动本县(市、区)有关活动,建立工作机构、制定活动方案,并于5月5日前,将活动方案报至团市委青工部。

2、完成在各县(市、区)的全国民营企业500强、山西省百强民营企业(名单见附件3)建团情况统计,并填写《山西省全国民营企业500强及2010年度百强民营企业建团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于5月5日前报至团市委青工部。

3、明确专人直接联系和指导在全市辖区内企业规模、营业收入排名靠前的60家非公企业(名单见附件5),并填写《非公企业团组织“创先争优”责任分工一览表》(见附件6),于5月5日前报团市委青工部。

4、在活动过程中要注意对照“创先争优”活动考核表(见附件7)对工作成效进行验收检查,达到“四有”“四好”标准的要及时填写验收档案(见附件8、附件9)。

5、年底完成“创先争优”工作验收后,及时向团市委提交工作总结,填报《非公企业团组织“创先争优”验收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0)。

联 系 人:
李 艳、杨佳凯

联系电话:0355-

邮 箱:

附件1:长治市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创先争优 百日攻坚”活动实施方案

附件2:全市已建立的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统计表及“创先争优”目标任务

附件3:山西省全国民营企业500强及2010年度百强民营企业名单

附件4:山西省全国民营企业500强及2010年度百强民营企业建团情况统计表

附件5:长治市非公企业营业收入排名前60家名单

附件6:非公企业团组织“创先争优”责任分工一览表

附件7:长治市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创先争优”活动考核表

附件8:“四有”达标团组织验收档案

附件9:“四好”优秀团组织验收档案

附件10:非公企业团组织“创先争优”验收情况汇总表

共青团长治市委办公室

2012年4月23日

附件1:

长治市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创先争优 百日攻坚”活动实施方案

在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中广泛开展“创先争优 百日攻坚”活动,旨在充分调动非公企业团组织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狠抓非公有制企业团建和“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加深团组织自身建设,增强团的内在活力,切实发挥团组织推动企业科学发展、服务青年成长成才的积极作用。为此,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内容

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开展“创先争优 百日攻坚”活动,通过阶段性强化工作,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不断巩固和扩大非公企业团建工作成果。活动要以“四有”为目标促进工作普遍达标,;
以“四好”为标准选树一批团建示范典型。确保2012年8月上旬,全市完成非公企业建团目标任务的60%以上,团市委要选树5个市级非公企业组织“创先争优”示范单位。

团市委将采取包片负责的方式,督导各县(市、区)非公企业“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
各县(市、区)团委要明确专人负责联系本行政区域内的非公企业,并负责对所属社团,如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企业、青联组织企业界委员企业、青年商会会员企业等组织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确保团建达标率不低于95%;

三、推进步骤

1.工作启动阶段(4月)。制定本县(市、区)工作推进方案,梳理辖区内非公企业团组织名单,对应确定包干指导责任人,做好动员和发动工作。

2.指导推动阶段(5至11月)。深入非公企业团组织进行实地指导,协调解决工作难题,提出改进工作建议,指导非公企业团组织“创先争优”。

3.验收检查阶段(11至12月)。根据《长治市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创先争优”活动考核表》的打分结果,对符合“四有”、“四好”标准的优秀团组织,予以表彰,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形成工作报告

五、工作要求

1、宣传动员、责任落实。要广泛宣传非公经济企业团组织开展“创先争优 百日攻坚”活动的重要性,根据工作部署和要求,对照企业名单落实“创先争优”指导员和“七个一”工作流程,推动企业开展“创先争优”工作,切实增强广大团干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以积极的工作态度投入到“创先争优”活动中去。

2、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各县(市、区)团委、高新区团工委要适时对基层团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保持推动工作的力度和韧劲。年底完成“创先争优”工作验收后,及时向团市委提交工作总结,填报《非公企业团组织“创先争优”验收情况汇总表》。团市委将定期通报各县(市、区)非公企业“创先争优”活动的工作推动情况、验收情况、工作档案情况、经验典型梳理情况。

3.结合主题,活动鲜明。各县(市、区)团委要把“我与祖国共奋进、我与山西同发展”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学雷锋系列活动、学习刘胡兰、申纪兰同志的英雄事迹和太行、吕梁和右玉等精神与开展“创先争优 百日攻坚”活动结合起来。通过观看影视书籍作品、事迹宣讲、专题辅导、党课团课和个人自学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雷锋、刘胡兰、申纪兰的成长故事、历史评价、先进事迹,广泛宣传太行、吕梁和右玉精神,使全市非公有制企业青年更好地走近英雄、了解楷模,各县(市、区)团委要引导非公企业青年用当代视角诠释英雄和楷模身上蕴含着的忠诚、责任、奉献意识,把对英雄楷模的崇敬、缅怀升华为开拓创新、不畏艰难的精神状态,转化为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无私奉献、创先争优的实际行动,在全市非公企业中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各县(市、区)团委于5月5日前将本县活动方案和每月目标任务分解表报团市委青工部。

附件2:

全市已建立的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

统计表及“创先争优”目标任务

各县(市、区)

已建立非公有制企业数量

需达标的非公有制企业数量

城 区

91

86

郊 区

83

79

长治县

56

53

襄垣县

47

45

屯留县

46

44

平顺县

30

29

黎城县

27

26

壶关县

30

29

长子县

28

27

武乡县

35

33

沁 县

15

14

沁源县

28

27

潞城市

35

33

高新区

15

14

合 计

566

539

注:1、数据来源为各市截止2011年12月31日录入团中央城市共青团工作网“工作台账录入系统”的数据。

2、对于2012年新建的团组织(建团半年以上),要求达标95%以上。

附件3:

长治市全国民营企业500强及2010年度百强民营企业

名 单

长治(8)

山西沁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全国500强

山西潞宝集团焦化有限公司

全国500强

长治市金泽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潞城市兴宝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壶关县常平炼钢有限公司

长治壶化集团有限公司

长治市晋鑫煤焦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4:

长治市全国民营企业500强及2010年度百强民营企业

建团情况统计表

团县(市、区)委盖章:
2012年 月 日

序号

非公企业团组织名称

建团情况

建团时间

35岁以下青年数

团员数

团组织负 责人姓名

联系方式

附件5:

长治市非公企业营业收入排名前60家名单

序号

所属县区

单位名称

1

城 区

山西中德塑钢型材有限公司

2

山西青春玻璃有限公司

3

山西凤凰胶带有限公司

4

郊 区

山西长信工业有限公司

5

山西南耀小常漳泽集团有限公司

6

山西潞安华亿实业有限公司

7

山西南耀集团小常矿业有限公司

8

长治市霍家工业有限公司

9

长治市郊区西望煤化有限公司

10

长治市郊区晋源焦化有限公司

11

长治市郊区南村煤化有限公司

12

长治市长源焦化有限公司

13

潞城市

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4

潞城市宏通煤化有限公司

15

潞城市隆源焦化有限公司

16

潞城市华瑞选煤有限公司

17

潞城市鑫发煤业有限公司

18

壶关县

山西潞安常平集团有限公司

19

屯留县

山西潞安羿神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

山西潞安大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21

山西屯留兴旺煤化有限公司

22

屯留县祥瑞洗煤有限公司

23

山西潞安余吾热电有限公司

24

屯留县华诚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25

沁源县

山西通州煤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6

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

27

山西马军峪煤焦有限公司

28

沁源县明源煤焦有限公司

29

沁源县常源焦化有限公司

序号 

所属县区 

单位名称 

30

沁源县 

山西康伟集团南山煤业有限公司 

31

襄垣县

襄垣县万发选煤有限公司

32

襄垣县恒祥焦化有限公司

33

襄垣县五阳新世纪有限责任公司

34

襄垣县鸿达煤化有限公司

35

襄垣县海欣选煤有限责任公司

36

山西大平煤业有限公司

37

山西瑞恒化工有限公司

38

襄垣县华洋煤业有限公司

39

襄垣县金海煤业有限公司

40

襄垣县开源洗煤有限责任公司

41

襄垣县鸿鑫洗选煤有限公司

42

黎城县

黎城太行钢铁有限公司

43

山西省黎城县金元钢铁有限公司

44

黎城县长福煤气焦化有限公司

45

山西黎城粉末冶金有限责任公司

46

黎城华太煤气化有限公司

47

长治县

山西长治县雄山煤炭有限公司

48

山西长治县红山煤炭有限公司

49

长治县益兴洗煤有限公司

50

长治县西山煤业有限公司

51

长治县顺发洗煤有限公司

52

长子县

山西华晟荣煤矿有限公司

53

长治市华晟源矿业有限公司

54

山西反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55

山西康宝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56

武乡县

山西王家峪煤业有限公司

57

山西三元福达煤业有限公司

58

武乡县泰昌焦化有限公司

59

平顺县

平顺宏丰铸业有限公司

60

高新区

山西达利食品有限公司

附件6:

非公企业团组织“创先争优”责任分工一览表

团县(市、区)委盖章:
2012年 月 日

序号

非公企业团组织名称

35岁以下青年数

团员数

团组织负 责人姓名

联系方式

创先争优

指导员

指导员

联系方式

注:各级团组织对所负责的非公企业团组织要逐一登记、逐一明确指导员,落实工作责任,报上级团组织备查。


附件7:

考核内容

考核指标

评分标准

分值

得分

有班子

企业内部基层团组织健全,团的干部配备整齐

有团组织基本情况及团干部信息

10

本年度公司党组织或管理层听取一次以上共青团和青年工作专项汇报

5

团组织健全,实现100%全覆盖

5

落实团委书记职级、列席相关会议等待遇

3

有活动

结合企业实际开展团的活动,每两月不少于1次。

组织青年活动的文字及图片资料

10

企业落实团组织开展工作和活动的必要经费

5

企业团组织根据企业年度工作目标提出年度工作计划、重点工作,并征得企业领导同意后实施

5

结合企业实际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青工技能振兴计划、青年岗位能手等活动

5

有阵地

建有团的宣传和活动阵地,团组织标识明显。

宣传和活动阵地的文字及图片资料

10

组织青年学习理论、开展业务培训

5

引导青年参加青年志愿者等各类社会公益活动

2

团组织工作在省、市、县级媒体或刊物上宣传报道

3

有档案

规范建立团员花名册、工作记录本等资料档案。

团员花名册、工作记录本等资料档案

10

团组织工作有文件或会议纪要

5

当年团的工作获公司表彰

2

企业独有特色

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紧密结合本企业特点,开展特色工作,青年满意,群众反响较大受到上级表彰

15

总 分

100

长治市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创先争优”活动考核表

注:总分达到80分以上并获得市级优秀团组织的非公企业团组织可申报省级优秀团组织


附件8:

“四有”达标团组织验收档案

非公企业团组织名称:
2012年 月 日

团组织

负责人姓名

团组织

负责人年龄

团组织负责人联系方式

35岁以下青年数

团员数

团干部数

团 委 数

团总支数

团支部数

检查内容

现 状 描 述

检查评价

班子建设

活动开展

活动名称:

阵地建设

档案资料

检查验收人

检查时间

是否达标

附件9:

“四好”优秀团组织验收档案

非公企业团组织名称:
2012年 月 日

团组织

负责人姓名

团组织

负责人年龄

团组织负责人联系方式

35岁以下

青年数

团员数

团干部数

团 委 数

团总支数

团支部数

检查内容

现 状 描 述

检查评价

班子建设

活动开展

活动项目:

推动发展

青年反应

检查验收人

检查时间

是否优秀

附件10:

非公企业团组织“创先争优”验收情况汇总表

团县(市、区)委盖章:
2012年 月 日

序号

地市(区县、街道乡镇)名称

非公企业团组织数

四有达标团组织数

四好优秀团组织数

备 注

注:完成非公企业团组织达标验收工作后,各地团组织分别汇总本地“四有”达标、“四好”优秀团组织数,报上级团组织备案。

第五篇: 文明创建百日攻坚发言

住建局平安创建“百日攻坚”工作总结

根据《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创建重点工作“百日攻坚”行动方案》,XX县住建局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建筑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
一、民生领域矛盾纠纷排查情况
1、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2018年我县在建工程项目37个,建筑总面积79.73万㎡,计划总投资185012万元,新建房地产项目21个,当年完成投资15348万元。与2017年相比在建工程项目增加9个,建筑面积增加35.17万㎡,为完成建设领域治欠保支工作,我局积极采取措施,先后完善工程工资保证金管理制度;企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行为实行施工全过程结算监管、农牧民工工资实名制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农牧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按月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农牧民工维权告示制度;欠薪预警制度等,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问题 为妥善安置回迁户,我局制定了盛世兴城选房方案,并出台了优惠回迁户政策。盛世新城小区回迁安置工作已经圆满完成,没有发生一起上访事件。该小区是我县高标准高规格高质量打造的高档小区一流的回迁安置小区。目前回迁安置894户,选择高层或多层住宅1156套,剩余113户选择政府新建的另一个回迁安置小区锦绣家园小区。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问题不存在矛盾纠纷现象。

3、房地产遗留问题 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对我县房地产领域中存在的房地产开发遗留办证小区进行排查,其中11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存在办理产权证遗留问题。按照《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关于解决房地产遗留项目房屋不动产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锡署发[2018]110号文件精神,我县制定出台了《XX县关于加快解决城镇国有土地上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方案》,针对解决我县城镇国有土地范围内,于2016年12月31日前建成(返迁项目延长至2018年12月31日前,实际已销售并投入使用,且来源合法、安全合格、权属清晰,但未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证的房屋提出实施方案。

同时我局积极协调税务局、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根据小区实际情况提出具体处理方案。截止目前已办结205宗,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有效缓解了房地产遗留项目办理产权证问题在群众中存在的不稳定因素。
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强化制度建设,严格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遵守商品房预(销售管理规定,恪守诚信和公平交易原则;不销售“五证”不全的任何商品房;通过网上备案系统与购房者签订合同,并按规定按时为购房者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对群众投诉举报的案件线索进行查办,对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惩处,促进我县房地产领域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房屋质量问题 积极做好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关乎群众利益的房屋质量诉求。一是要做到热情接待,并建立群众来访台账;二是要积极进行协调处理,接到群众反映的房屋质量诉求后,七个工作日内
安排工作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勘验,并将勘验结果进行反馈,依据勘验结果协调开发企业进行维修处理,告知来访人;三是要在群众反映的房屋质量问题处理完成后,对信访人进行回访并做好总结为日后监管工作打下基础;四是要在本级不能协调处理或超出处理权限问题,对来访者做好解释工作,积极引导来访者通过法律途径合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通过舆论宣传,积极引导广大群众依法表达诉求,规范维权行为,避免闹访、越级上访。
5、物业管理 2018年制定《XX县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补贴奖励办法》,规范提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已送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待征求意见完毕后,报送县政府上会研究。利用微信以及网站等方式宣传于2018年8月1日颁布实施的《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2018年共收取2834户专项维修资金,总计673.86万元。目前虽然我县物业管理工作较为平稳,但由于部分老旧小区基础设施不健全,物业费收取困难,仍有个别小区存在无物业管理的状态。下一步,我们将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完善小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同时与社区积极配合,在小区内部成立业主委员会,完善小区管理。
6、供热问题 截止2018年年底 我县城镇供热面积达到340.52万平方米,由主要领导负责统筹调度,分管领导具体调度,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作为责任主体切实履行供热监管职责。自10月以来,我县多次开展供热调研工作并组织召开协调会,将保障冬季供热取暖工作列为当前工作重点,加强供热市场监管,提高供热企业服务质量,严格督导供热企业,确保供热设施安全运行,保证居民正常取暖。虽
然自供热以来,我局为保障居民正常供热做了大量工作,但仍有居民通过热线、贴吧反映室内温度过低,针对此情况,我局积极协调热力公司,排查造成是温度低的原因,并积极解决,消除了信访隐患。

二、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我局每月对燃气企业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经检查告知各燃气企业,到期之前到住建局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相关手续。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落实各燃气经营企业行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构建燃气行业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强燃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抢险应变能力,确保我县燃气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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