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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讲话】省安监局副局长在全省非煤矿山2014年安全生产暨重点县市区攻坚克难工作会议上讲话(全文)

时间:2023-05-23 18:11:01 脱贫攻坚 来源:网友投稿

省安监局副局长在全省非煤矿山2014年安全生产暨重点县市区攻坚克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3年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监讲话】省安监局副局长在全省非煤矿山2014年安全生产暨重点县市区攻坚克难工作会议上讲话(全文),供大家参考。

【安监讲话】省安监局副局长在全省非煤矿山2014年安全生产暨重点县市区攻坚克难工作会议上讲话(全文)


省安监局副局长在全省非煤矿山2014年安全生产暨

重点县市区攻坚克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3年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分析形势,研究部署2014年重点工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2013年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13年,在总局和省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部门紧紧围绕 1231”工作思路,依法行政,标本兼治,着力治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贯彻一条主线,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全年紧紧围绕依法行政这条主线,狠抓了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一是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突出关键环节,制定了金属非金属矿山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的“双七条规定”,并编制了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和尾矿库《事故隐患自查及执法检查表》。各级组织矿长进行宣贯,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长沙市创新开发了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系统;株洲市推行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纠月报工作制度。同时,各地坚持事故矿山强制停产整顿制度,加强对事故矿山隐患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办,湘潭市责令3家事故矿山分别停产3个月进行整改。二是进一步落实市县安监部门责任。省局将事故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市州,制定了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定期调度,定期通报,并实施季度考核。各市州强化目标管理,加强对重点县市区的管控。衡阳市对各县市实施半年考核和通报;怀化市对照考核细则,对未完成安全标准化、“六大系统”建设的县市和企业进行倒逼。三是督促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责任。充分发挥安委办平台作用,积极宣贯“一岗双责”规定,加大暗访和督办工作力度,督促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特别是“打非”责任。郴州市安监、国土、煤炭、公安等四部门联合出台了两个“暂行规定”,进一步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四是严格追究事故责任。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制等手段严格追究事故责任,切实做到“一矿出事故、千矿受教育”。益阳市“10.27”较大事故发生后,我们按照茂林副省长和立佳副秘书长的指示,对安化县政府实施了约谈,事故企业2名责任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省黄金集团对连续发生2起事故的辰州矿业公司分管副总予以免职降职,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

(二)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全系统安监人员广泛宣传、深入动员,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和“五步工作法”,通过暗访督查、突击检查、随机检查、及时交办和跟踪问效,对非煤矿山企业开展了多轮次的大检查、大排查,并督促企业认真组织自查,建立健全隐患台账,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同时,各地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积极发动群众举报,支持新闻媒体曝光,树立了一批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常宁市白沙镇、洋泉镇非法采锡问题经《湖南日报》曝光后,衡阳市约谈了县乡政府和有关部门,并对6名责任人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据统计,大检查期间,全省各级共组织暗访组、督查组320余个,检查非煤矿山企业12563家(次),排查治理隐患3.2万余项。大检查结束后,省局结合实际,开展大检查“回头看”,组织7个督查组对14个市州进行抽查,进一步巩固了大检查成果。

(三)突出两个重点,确保整顿关闭、打非治违和标准化建设取得实效。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部署,各地及时成立整顿关闭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明确部门责任,分解工作目标,完善工作机制。强力推进整顿关闭。省局突出重点地区、重点矿区,对苏仙、花垣、冷水江、慈利等县市区开展了多轮督导。郴州、永州、张家界等政府主要负责人亲力亲为,深入一线调研指导。怀化市及时注销所有关闭企业的各种证照,并在当地主流媒体公告。湘潭市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规定三年整顿期间不新办矿山,安排1000万专项资金用于11家石膏矿的关闭,要求采矿权新办、延期登记工作一律施行会商联审制。通过多管齐下,截至去年12月底,除益阳市未完成关闭任务外,其他13个市州均如数或超额完成任务,全省共关闭矿山874座,超额完成任务。继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在坚持对非法生产露头就打的同时,多措并举,综合治理。省驻点督导组积极推动邵阳市新宁县对一渡水锑矿区坚持实施常态化巡查和打击、花垣县深入开展“两型”矿山建设、苏仙区全面开展采空区治理、慈利县全面开展整改方解石矿“天坑式”开采、零陵区全面整治锰矿区、郴州市大力推进重点矿区的资源整合等,进一步巩固了“打非”工作成效,全年没有发生非法生产导致的死亡事故。严格标准,切实提升安全标准化建设质量。省局调整了工作机制,理顺工作体系,努力实现安全标准化建设由重速度到重质量的转变。对属于省局认定范围的,我们要求咨询与评审分离,随机抽签确定评审单位,确保评审工作质量。邵阳市对所有标准化建设企业均由市局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审查和验收。郴州、娄底、株洲、怀化等市州通过建立倒逼机制,有效提升了建设水平。截至201312月中旬,全省非煤矿山达标企业共3103家,达标率94%

(四)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提高企业安全保障能力。以学习贯彻落实省局“双七条规定”为突破口,加强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一是开展地下矿山防中毒窒息专项整治。年初省局下发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市州局采取多种方式,狠抓整治工作落实。郴州市聘请中介机构对全市48家重点地下矿山的通风系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湘西州强制地下矿山按规定配备自救器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并开展专项检查。常德澧县指导企业采取招投标形式“团购”通风设备18台套。益阳市深刻吸取安化县“10·27”事故教训,对所有地下矿山的通风系统进行了暗访督查。二是强化露天矿山专项整治。省局派出暗访组对各市州采石场进行了多轮暗访和督办。株洲市组织对全市露天采石场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对18家“一面墙”或未分层(台阶)开采的采石场强制进行停产整顿,责令限期整改。武冈市把龙田乡马鞍山一线的14家采石场整合为2家,消除了多年的安全隐患。三是继续开展尾矿库重大隐患治理。省局组织对重点市县尾矿库防汛保安及隐患治理情况进行了督查,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上报198座无主尾矿库列入国家发改委专项计划,获批专项资金补助计划3.28亿,已到位1.56亿;启动新一轮综合治理行动,下发方案组织对“三边库”、“头顶库”进行排查摸底。各市县认真做好2013年省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实施工作,加强对治理项目的监管,深入开展绩效评估,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效。岳阳市严格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目前32个无主尾矿库治理项目均已完成设计进入施工阶段。

(五)以“六大系统”建设为重点,推广先进实用技术与装备,提高企业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继续在露天矿山强力推进中深孔爆破、液压二次破碎、机械铲装,目前全省2593家持证露天矿山中,采用中深孔爆破的有1941家,采用机械铲装的有2429家,采用液压二次破碎的有2116家,中深孔爆破技术推广率达74.8%,比去年底增加11.1个百分点。全省542家持证的地下矿山中,360家已全部建成“六大系统”,其余的均在设计和建设之中。全省704座尾矿库中,有55座实现了在线监测,31座实现了尾矿充填,71座实现尾矿干式堆排,142座实行一次性筑坝。

(六)强化业务培训,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安监队伍监管能力。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大培训,努力提高队伍素质,规范执法行为。省局举办了二期共300人的实务培训班;石门县选派企业技术人员赴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开展为期一年的脱产培训;常德市局按区域开展集中学习授课;娄底市组织各县市区开展交叉执法;湘西州局自编教材并将培训班设在矿山生产一线,教企业如何落实安全检查、如何开展自查自纠。同时,我们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省局的同志积极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自觉践行为民务实清廉的工作要求,非煤矿山处年终考核被评为“先进处室”和“文明单位”。

在完成上述重点工作的同时,我们还积极做好防汛保安工作,针对汛情及时响应,加强防汛督导,深入一线,严防固守。积极做好行政许可工作。全省共完成安全“三同时”审查457件,新颁发、延期、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578件。积极做好煤矿综合监管工作。参与邵东“6.2”重大事故调查、组织核查新化“7.24”瞒报事故;受理 30个信访、举报案件,已办理完成26件,其中省局直接组织现场核查和协调处理9件。积极做好综合督查工作。全年参与综合督查21人次,检查煤矿、交通、建设施工、消防等生产经营单位85个,乡镇36个。

通过努力,2013年我省非煤矿山继续保持持续好转态势,安全形势为历年最好,主要表现在“一个突破、两个杜绝、两个下降”:一是事故死亡人数首次降到了50人以下,提前实现“三年对标”工作目标,实现历史性突破。二是连续四年杜绝了重大事故,去年杜绝了非法生产死亡事故。三是事故死亡人数连续四年保持二位数下降。全年共发生伤亡事故43起,死亡45人,同比少死亡8人,下降15.1%。四是较大事故下降。全年发生较大事故1起,死亡3人,同比减少2起,下降66.7%,少死亡10人,下降76.9%。从各市州来看,长沙、株洲、邵阳、娄底、郴州、永州、有色控股集团均少于年度控制指标;常德、岳阳、怀化、湘潭、湘西自治州、黄金集团与年度控制指标持平;衡阳、张家界、益阳超过年度控制指标。

去年的成绩确实来之不易,尤其是事故工亡人数连续四年保持两位数的下降,应当予以充分肯定。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得益于省局党组对非煤矿山安全工作高度关注和有力指导;得益于全系统上下同心,形成合力;得益于全省国土、公安、有色等部门的积极支持和密切协作;得益于矿山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它凝结了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战线广大干部职工的心血和汗水,充分说明安全生产工作只要用心抓、真正抓、深入抓、持续抓,就一定能够抓出成效。在此,我代表省安监局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慰问!

二、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既要清醒认清形势保持警醒,又要把握机遇敢于担当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看到,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一是事故起数上升。全省共发生事故43起,同比起数增加6起,上升16.2%。二是较大事故没有杜绝,虽然只发生了一起,但该起事故发生在防中毒窒息专项整治期间。三是事故类别集中。去年的事故主要集中在冒顶片帮、中毒窒息、坍塌和高处坠落四个方面,基本都是违章作业造成的,说明企业的“三违”现象仍然严重,一部分作业人员安全素质仍然很差。四是各地区事故控制不平衡。部分地区工作基础薄弱,事故控制不力。去年全省仍有3个市的事故超过省局下达的年度控制指标。五是事故总量仍然偏大。从全国来看,我省非煤矿山事故总量排名第五,仍属于事故高发地区。

这些情况充分暴露出我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领域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监管不到位。计划执法没有做到全覆盖,上下级检查层级没有完全理清,有的企业几级都去检查,形成多头执法,而有的企业则没人去检查,形成检查盲区。同时,部分执法人员对检查什么、怎么检查不清楚,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不会监管、不敢监管、不善监管的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二是“打非治违”任务很繁重,整顿关闭工作不容乐观。首先,“打非”工作在个别地区不够彻底,仍有死灰复燃的情况;一些地方对整顿关闭的必要性认识不足,口头上赞同但思想上没有真正搞通,顾虑较多、态度消极甚至观望、拖延、抵触;一些地方对关闭对象既未公告,也没有按程序真正落实六条关闭标准,致使矿山关而不死,一旦市场回暖,随时可能复苏;一些地方以整合和改扩建为名拖延逃避关闭,有的新建项目把关不严、标准偏低,存在小矿山边关边建、矿山数量居高不下。总体来看,整顿关闭效果还不明显,“散、小、差”的状况没有得到多大改善。其次,重“打非”轻“治违”。“双七条”规定是“治违”工作的有效载体,但无论是监管人员还是企业都没能做到入脑入心,对违规行为没有像“打非”那样及时采取强制措施,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不完善,作用发挥不明显。再者,在落实事故矿山强制停产整顿制度上,有的没有完全做到停产整顿,尤其是对一般事故没有深入调查分析,以罚代查、以罚代停、以罚代整、以罚代刑的情况还普遍存在。三是安全标准化和“六大系统”建设质量不高。“两大”建设是国家强制推行的,是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重要抓手。但至今一些地方仍对“两大”建设存在模糊认识,认为没必要、没作用,以致推进力度不大,企业积极性不高,没有按要求建设,部分企业的“六大系统”甚至成了摆设。有的认为标准化评定不会像行政许可那样被追责,以致把关不严,流于形式。四是外包队伍管理仍然比较混乱。外包队伍资质挂靠、层层转包、缺管理人员、无技术人员、作业人员未经培训合格、流动性大等问题仍然严重,而发包单位管理不力,甚至以包代管;一些市县监管没有按照国家总局62号令的规定进行整治,没有动真格从严监管。五是应急处置能力差。很多企业对应急管理不重视,应急救援预案不符合实际、没有可操作性,经不起认真推敲和实践检验。由于平时不重视、不培训、不演练,一出事故就手忙脚乱,不仅耽误救援,而且造成事故扩大。类似“10.27”的事故近几年已经多次发生。六是中介机构服务不到位。一些安全评价和设计单位诚信缺失,逐利思想严重,责任心差,技术报告质量低下,有的甚至是弄虚作假、胡编乱造,帮助企业蒙混过关,留下许多人为的安全隐患。例如慈利县凤凰嘴铁矿恒发分矿的开拓、通风、提升、排水、供电等系统经现场核查均不完善,有的问题还很严重,但湖南煤业白沙工程设计公司仍为其出具了“合格”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七是行政许可把关不严。这里特别指出,市州委托颁证把关不严的问题是比较突出。有的既不重视企业现场条件的实质性审查,也不重视许可材料的形式要件把关,发人情证、不作为。去年的多起行政诉讼案件就是充分说明。八是基础性工作不扎实。仅从市州导入省局行政许可系统的数据来看,目前有1315家企业证件过期,其中316家在2012年就已过期,但相关市州没有及时清理和注销。

展望新的一年,认真分析当前我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所面临的形势,概况为“压力很大,机遇空前”。面临的压力:一是从阶段性特征来看,我省处于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进程加快阶段,各类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建设活动更趋频繁,诱发事故的不确定因素不断增多,事故易发多发状况短期内不会改变,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将长期存在。二是从客观条件看,仍存在“三个没有改变”,我省非煤矿山企业数量多的现状没有改变;矿山资源禀赋差的现状没有改变;安全生产基础脆弱、基层薄弱的现状没有改变。三是从主观因素看,仍存在“三个不能估计过高”,企业抓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不能估计过高;领导干部抓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不能估计过高;从业人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不能估计过高。四是从社会环境看,随着社会发展进步,人民群众在追求幸福生活的同时,更加期盼能够平安健康地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对安全生产的期望和要求越来越高。五是从控制指标看,在近几年持续大幅度下降基础上,我们要继续压事故,今年死亡人数力争降到40人以下,难度越来越大。

当然,在清醒地看到形势严峻、压力增大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当前正面临着历史性的机遇。首先是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去年,习近平总书记就安全生产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三次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专题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亲赴青岛“11·22”事故现场考察指导工作。李克强总理多次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更是历史性地用了较大篇幅来阐述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多次专题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守盛书记,家毫省长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茂林副省长作为省政府分管领导,更是亲历亲为。在此带动下,各级党委和政府也更加重视安全生产,知道安全生产已成为“天下第一大事”。可以说,党中央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是空前的,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也是空前的。国家总局杨栋梁局长就指出“要借这个东风,借这个尚方宝剑,来推动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其次是《安全生产法》即将修订出台。《安全生产法》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法。《修正案》将针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新特点、新规律,在安全生产方针、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安全监管强制措施、隐患排查治理、教育培训、责任保险等多个方面进行修订和完善。这部法的修订出台,必将极大地促进安全生产法治水平的全面提升。第三是非煤矿山整顿关闭的大环境。我们必须看到,数量庞大的小矿山安全基础薄弱,安全保障能力低下,应急救援能力低下,给降低事故总量、遏制事故发生造成了极大的压力。推进整顿关闭就是从根本上解决非煤矿山“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基础差”状况的有效途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涉及整顿关闭的相关政策措施正在不断完善,包括关闭补偿政策的出台,将为我们推进工作创造有利条件。第四是即将实施的“四大三基”三年行动计划。省安委会已经出台《安全生产“四大三基”三年行动计划》。“四大三基”是立足我省实际,着眼当前特点和阶段特征,围绕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这一目标而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今后三年抓什么、怎么抓的纲领性文件。我们必须看到,“四大三基”行动的实施,有助于实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有助于解决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现阶段的矛盾问题,有助于解决“基础薄弱、基层脆弱”的问题。

面对着千载难逢的机遇,我们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战线的每一个同志既要对形势的严峻性和工作的长期艰巨性保持清醒的认识,充分估计可能存在的困难,思想上做到警钟长鸣;又要增强做好工作、推动安全发展的信心,坚决破除现阶段事故“不可避免论”,行动上做到常抓不懈;还要积极争取地方党政领导和安监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进一步重视,营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我们应该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借势借力、乘势而为,紧抓机遇、勇于担当,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使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一个大的提升,员工的安全素质有一个大的提高,我们的监管能力和水平有一个大的进步,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30人以内,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三、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扎实做好2014年各项工作

2014年,我们仍然坚持“1231”(贯穿一条主线、突出两个重点、提高三种能力、实现一个目标)的工作思路。具体工作目标是: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45人之内,力争达到40人以下,较大事故控制在1起以内,力争不发生较大事故;关闭矿山300座;全面推进“七条规定”贯彻实施;安全标准化建设全面完成,抽查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及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成企业15%(省局抽查3%,市州抽查12%);推进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面完成无主尾矿库治理任务。各市州事故控制指标(含辖区内中省企业事故):郴州、自治州在5人以内,常德在4人以内,娄底、岳阳在2人以内,其他地区在3人以内,中省企业中有色控股集团在5人以内,黄金集团在4人以内,其他企业集团为零;各市州较大事故控制指标为零。具体而言,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我们必须坚持依法行政作为贯穿全年工作的主线,积极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一是企业必须以 “零死亡”作为工作目标。要牢固树立“事故可防可控”理念,坚决纠正“矿山难免不死人”的错误认识,进一步强化企业“不能出事故、出不起事故”和“四个敬畏”(敬畏生命、敬畏法律、敬畏规律、敬畏监管)的意识。二要强化“七条规定”的“铁律”意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七条规定”,是我们抓住关键环节、遏制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和手段。今年要以“打非”的力度来推动企业的“治违”,要对违反“七条规定”的企业做到“零容忍”,要将“七条规定”不达标视为重大安全隐患,严格检查排查。省局对违反“七条规定”的违法行为、执法依据、处罚形式等进行了全面梳理,下发各地试行,待《安全生产法(修正案)》出台后修订正式下发。各级要以此为抓手,督促企业学习“七条规定”、落实“七条规定”,对违反“七条规定”的严格执法,将“七条规定”打造成企业依法生产不可逾越的“红线”。三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纠制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纠是企业主体责任的主要体现。省局已下发通知推介株洲经验,长沙也在隐患排查治理方面做出了成效,各地要按照总局16号令规定,学习借鉴他们的做法,结合省局去年制定的《事故隐患自查及执法检查表》,主动作为,探索建立企业自查自改自报、安监部门分级核查抽查、职工群众举报奖励、违规责任追究、统计分析、绩效考核等配套制度,进一步细化隐患排查标准,构建责任清晰、奖惩分明、重点突出、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闭环工作机制,促进企业由被动接受安全监管向主动开展全面安全管理转变;由政府为主的行政执法排查隐患向企业为主的日常排查隐患转变;由治标的隐患排查向治本的隐患排查转变,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法制化。四要严格落实事故企业停产整顿和责任追究制度。今年要重点抓事故企业强制停产整顿制度的末端落实,对事故企业既要强制按时限落实停产、更要跟踪隐患整改,同时要抓好事故调查处理,强化事故责任追究,是责任事故、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依法追究。省局将加强工作调度,凡发生工亡事故的地方,省局会派人督查,对不按规定落实的,下达督办函,严格考核并通报。五是加强外包队伍管理。《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已经正式实施。规章中明确:外包工程由发包单位负主体责任,其事故数据纳入发包单位统计范围;发包单位应对外包工程实施全过程监管,落实“三个基本”的要求,并建立激励、约束及淘汰机制。该规章同时对发包单位、承包单位及安监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今年我们要将62号令的贯彻作为重要工作。各级要强制有外包队伍的企业按照规章规定自查自纠,对不符合规定的,要依法严肃查处,省局将在年中组织专项督查。六要进一步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要坚持质量第一,坚持“五条标准”,决不能盲目追求数量而忽视质量。要严格按照省局69号文和77号文的规定,坚持咨询与评审分离,严格前置条件把关,严格实施抽查,严格考核兑现。对已完成建设任务的要加强跟踪管理,督促其持续改进,尤其是按原标准认定的四、五级企业今年内必须完成向新标准过度。省局年内将抽查3%的达标企业,市州抽查12%的达标企业,对不符合要求的除责令整改外,还要进行通报。

(二)规范行政检查,推动安全大检查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省局已经下发了《行政检查暂行规定》,对检查内容、计划编制、实施步骤、违法违章行为处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各级应认真学习贯彻。一要做好计划执法。省局已经确定了8家计划执法对象,各市州、各县市区要按照“全覆盖、不重复”的要求分别确定本级计划执法对象,并按规定时限上报备案。执法过程中要按照规定的检查内容、检查方式和频次,确保责任清晰、程序到位、检查全面、文书规范。二是做好抽查检查。省局将对纳入市州、县市区安监局本年度行政检查计划的对象进行抽查,数量不少40家,其中每个市州抽查企业不少于2家,并对花垣县等12个重点县市区进行重点抽查。抽查的重点是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投入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四到位” 执行情况、双“七条规定” 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及自查情况、防中毒窒息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小型采石场“一面墙”整治情况、事故教训推动工作情况、依法整顿工作实施情况等。各市州也要按照这一要求,对县市区进行抽查。三是严格检查方式方法。要继续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要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检查方式,进一步运用好“五步工作法”,切实落实闭环工作机制,真正做到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承担问题、勇于解决问题。四是运用好检查的成果。在行政检查工作中,要做到有检查、有整改、有反馈,坚决纠正以往查而不改的问题,切实做到检查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问题,积小胜为大胜。只要我们坚持下去,日积月累,就可以解决一系列的问题。

(三)强力推进整顿关闭和专项整治,巩固“打非治违”成果

一要坚决打好整顿关闭攻坚战。省局将积极配合国土资源厅研究主要矿种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提高准入门槛。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关闭小企业补助资金,以经济手段推进整顿关闭。各地要选树典型,认真总结去年整顿关闭工作,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要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股份制等多种形式加大矿山整合力度,促进矿山规模化,提高产业集中度。要全面关闭不符合安全距离要求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对限期停产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艺技术装备落后且不符合产业发展政策的地下矿山,要坚决予以关闭。全省今年关闭矿山300座。关闭工作必须做到真整、真关,确保按照“六条标准”关闭到位。省局年底会同相关厅局组织专项抽查,对弄虚作假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年终考核时进行相应处理。二要抓好天然气长输管线安全管理。随着我省“气化湖南”工作的推进,天然气长输管线安全管理日渐成为我们一项重要工作。首先是落实责任,各市州要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明确管线途经区域的监管责任,中央企业所辖管线由各市州、其他企业由各县市区履行日常监管责任。其次是全面掌握情况。各地要对本级负责监管的管线企业、路由、重点地段等情况全面排查、建立台账。第三是加强日常管理。要按照去年底省安委办关于开展管线安全专项整治明电中所明确的检查重点加强日常监管。三要继续强化尾矿库治理。首先是国家资金支持的无主尾矿库的治理工作。要坚持把资金管好、用好,切实消除尾矿库的险情。其次是按照《湖南省深入开展尾矿库综合治理行动方案》,启动新一轮的综合治理行动,全面排查和治理“三边库”、“头顶库”。第三是抓好重点市县尾矿库监测监控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去年底省局安排了专项资金的重点市县,要不等、不靠,积极主动创造条件,紧紧依托技术支撑机构,高标准启动尾矿库监测监控平台建设,绝不能将资金挪作他用。

(四)认真抓好重点县市区的安全生产攻坚克难工作,务求初见成效

经省政府同意,省安委办制定了12个重点县市区攻坚克难工作方案,印发给了大家,这里再强调几点。第一,省督导小组要加强指导,审查重点县攻坚克难工作实施方案,督促方案实施,研究协调大的问题。第二,各重点县要紧紧围绕省安委办工作方案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制定本地区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必须紧密结合本地实际,不得照搬照抄。要组织专家对主要矿山开展会诊式大排查,全面摸清底数,建立台账。第三,各重点县党委、政府要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府责任,明确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协调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建立健全责任体系、考核体系和联合工作机制,强化定期调度、抽查、通报,确保工作方案能够得到认真贯彻落实;第四要加强考核。此项重点工作列入年终省安委会对各市州、各重点县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及省政府矿业秩序考核内容。第五要抓好结合。各重点县要将攻坚克难工作与正在进行的整顿关闭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互相推动、互相促进。

各重点县所在市州要加强督促、协调和服务。《方案》中没有列入重点县市区的株洲、湘潭和永州要参照本方案,确定1家市级重点县市区开展攻坚克难工作,发挥以点带面作用。省安委办将适时召开专题座谈会逐一点评,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五)强力推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推动企业打造“五化”矿山

各地要积极引导企业持续改进、更新改造,朝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信息化、科学化方向发展。一要依法限期强制淘汰。露天矿山要强制淘汰硐室爆破、掏挖开采,继续推行中深孔爆破技术,实行自上而下的分台阶(分层)开采;强制淘汰人力、畜力装载运输,强制推行机械铲装;强制淘汰大块矿岩二次爆破,推行机械二次破碎;强制淘汰火雷管、导火索,推行非电安全起爆系统。地下矿山要按照总局第一批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按照期限要求和标准,强制淘汰非定型竖井罐笼、带式制动提升绞车等7项提升设备、10项非阻燃材料及落后设备,以及横撑支柱采矿法等2项作业工艺。尾矿库要重点做好地表堆存尾矿的减量化工作,通过尾矿综合利用和井下空区充填,从根本上减少直至消除事故隐患。各地要抓紧对本区域内所有企业还在使用的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装备进行拉网式摸底,建立台账,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二要强力推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露天矿山边坡,特别是高陡边坡要采用安全监测监控技术,通过安全科技预防边坡垮塌,有效防范事故发生。尾矿库要进一步完善、提升在线安全监测监控技术,充分利用监测数据,着眼事故预测预警,形成安全监测与预警预报系统,真正发挥作用。地下矿山要不断完善“六大系统”建设和管理,确保系统建成管用;要大力推广充填采矿法,治理井下空区、减少地表尾矿堆存;鼓励和支持使用经济适用、安全可靠的小断面采掘、运输机械设备,符合条件的矿山要推广使用凿岩台车、铲运机、撬毛机等机械设备。三要整顿规范中介机构从业行为。首先是引导和支持中介机构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帮助企业排查治理隐患、开展风险评估和安全标准化建设,积极参加安监部门组织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其次是严格监管。今年省局将统一部署开展中介机构从业行为专项治理,我们要把服务非煤矿山领域的中介机构作为切入点,重点治理弄虚作假、无序竞争等违规执业行为,监管部门及人员违规干预中介机构正常活动、在中介服务中违规分成等违规违纪行为。同时在检查执法、行政许可和事故调查中,加大查处不实安全评价和检测检验报告的力度。第三是规范服务。积极配合出台加强安全评价工作和防范安全生产中介服务领域违法违纪行为的有关文件,明确安全评价资质管理和业务监管职责,规范监管行为和中介服务行为;构建信息平台,实现人员注册登记、机构资质管理、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报告公示、机构业绩及技术服务情况报送统计、评价过程控制监管、违规机构处罚和机构“黑名单”等信息资源共享;制订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能力和工作质量综合考评分级管理制度、“黑名单”制度,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

(六)加强应急管理,提高企业应急处置能力

一是加强企业应急组织机构和装备建设。目前,国家和省政府正着手加强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大中型矿山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人员和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各级要将此作为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督促企业落实到位。二是提高预案质量。企业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预案的编制工作。预案必须突出针对性、适用性和实效性。各级要按照省局《湖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督促企业做好预案修订、评审、备案、演练等工作。三是科学施救、安全施救。企业要加强对井下有害气体中毒和窒息事故的预防,对施救方法进行重点培训,使作业人员、救援人员强化安全意识,掌握安全常识,提高自救互救技能。同时要加强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从源头上杜绝在施救过程中由于措施不当导致事故扩大或发生次生事故。

(七)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安监队伍监管能力

一要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去年省局举办了两期培训班就监管工作实务专题讲解授课,反响较好,今年还将举办第三期,希望未参训的同志积极参加。同时各级要创造条件鼓励监管人员积极参加国家注册安全师考试,提高法律素质、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二要加强作风建设,坚持监管与服务相结合。各地要结合即将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了解实际、掌握实情,坚持严格监管与热心服务相结合,主动向企业宣传政策规定、工作程序等要求,热心为企业排忧解难。三要加强执行力建设,坚持工作要求末端落实。近年来,我们系统的执行力越来越强,省局的各项工作指示在大部分市州基本上做到了政令畅通,这是好作风,要继续发扬,绝对不能出现敷衍塞责,上瞒下骗的情况。今年,我们仍然要在落实上做文章。今年省局每次下基层后都要下发书面通报,全年不少于50次,表扬好的做法和经验,指出存在不足,明确工作要求,希望各地及时整改、反馈情况。同时也要求市县局借鉴这种做法。四要严格工作考核。我们将继续坚持以往的有效做法,年初分解任务、修订考核办法,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并通报,年底提出考核意见并通报,特别是对依法行政工作不力、工亡指标严重超标或发生较大事故的市州、中省企业集团,将在省安委会综合考核中提请作为重要参考内容。五要加强廉政建设。全系统所有同志一定要清醒认识到当前的形势,不要逆势而为,坚决做到讲规矩、守规矩。作为省局,我们将尽可能关心、帮助基层同志排忧解难,尽可能的保护真干事、干实事的同志。但大家也要明白,我们绝不搞一团和气,绝不会搞无原则的保护。

这里,关于事故报送我还要再次强调,各地一定要及时报送相关事故信息。去年有2起事故企业是按时上报了,但被县局或者市局有意或无意截留了,省局接到了举报后都要求补报并依法严肃处理。我们一定要深刻吸取新化“7.24”煤矿事故瞒报的教训,千万不要在这方面犯错误。

同志们,安全生产关乎千家万户,责任重大、使命神圣。让我们站在一个新的起点上,借势借力、乘势而为,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求真务实,攻坚克难,勇于担当,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作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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