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强化措施规范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管理及运行的通知》文件要求,庚及召开专题会议,对我县组建的14个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开展检查指导工作。下面针对合作社管理和运行情况作以下报告: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1、高度重视,抢抓落实。
我县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扶持发展脱贫攻坚造林合作社的意见》文件精神和要求,于2018年10月25日召开十四届县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在会上专题研究组建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的各项事宜,由县人民政府相继出台了《县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管理(暂行)办法》和《县扶持发展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的管理办法》,并明确了政府、林草、发改、财政、扶贫、纪委、乡镇等各个相关部门的权利和职责。
2、多边协作,提高效率。
为系统管理和健康有序发展壮大我县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我县多次召开合作社组建、运行相关会议,确保各相关单位职责,杜绝权力越轨,形成了县政府、县林草局、各乡镇对合作社的协同管理,明确林业技术指导对合作社运行的责任机制。
3、扩大影响,加强宣传。
我县林业工程项目通过各微信、qq平台进行公告;
城区及各乡镇公示栏进行张贴,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邀请各合作社参与评议。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任组长,各责任单位抽调的专业技术人员任成员的评议小组,通过评议来确定项目承建合作社,评议过程严格执行公正公开的原则,评议结果及时通过张贴公示文件、林草局(各乡镇)工作群等渠道进行公示,确保社会公众知晓。项目建设过程中林草局下派专业技术人员对建设质量进行监督指导,建设完成后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完成资金兑现。
4、全面自查自纠。
我县14个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注册渠道和程序合理合法,没有借用贫困户信息虚假注册、一人控制多家合作社、登记贫困户未实际参与造林任务等违规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
我县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运行过程中,各个相关单位参与力度不够,没有专人负责相关工作,存在语言障碍;
我局日常管理工作耗资耗力,工作经费紧张;
林业技术人员相对较少,项目建设地分散,监督指导能力有限。合作社成员植树种草技术参差不齐,技术落后;
合作社缺乏管理人员和建设经验;
缺乏前期经费和垫支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有效推动我县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的管理和发展,保障社员脱贫增收,有效治理生态环境,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力度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合作社的监督和管理。一是加强收集各个环节的公开公示、摸排督查工作并做好报告;
二是完善我县的项目议标指标;
三是加强相关单位的工作联系,特别是乡镇人民政府,明确相关责任;
四是加强局内项目建设技术人员培养,扩大监督指导力度;
五是加强自查自纠,做到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