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学校家长陪餐制度
XXX中学家长陪餐制度
为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一步提高食堂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切实解决学校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保障师生在食堂的饮食安全,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平安和谐校园”为目标,确保全校学生的饮食安全,为我校教育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
二、工作职责:
1.
严把饭菜的质量与数量关,发现问题及时要求食堂整改,过后形成书面材料上报。
2.
严控食品安全,发现问题及时要求食堂承包人整改,过后形成书面材料上报。
3.接受学生及家长的投诉与解答,过后形成书面材料上报。
4.关注学生就餐环境卫生,发现问题及时要求食堂承包人整改,过后形成书面材料上报。
5.发现食品安全事故,立即按照惯例按照下列次序上报。
6.密切注意标准化食堂建设有关的问题。随时指导食品安全工作。
篇二:学校家长陪餐制度
学校(幼儿园)餐陪餐制度
XXX(幼儿园)餐陪餐制度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结合自治区教育厅、市场监督管理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十个必须》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中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强化食品安全,全面落实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学生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区学校(幼儿园)食堂教师陪餐制度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中小学(幼儿园)必须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
2.学校(幼儿园)陪餐制度以学校(幼儿园)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其他参与陪餐的责任人为学校(幼儿园)班子成员、食堂管理人员。
3.制定陪餐班次表,保证第一责任人每周至少陪餐一次。合理安排每位陪餐责任人陪餐次数,做到学校(幼儿园)每餐均有人陪餐。
4.陪餐责任人在陪餐当天,不准自带食物进校(园)用餐、加餐,不得在学校(幼儿园)内另开小灶制作餐食。
5.陪餐义务人依据学校(幼儿园)餐点时间,提早十分钟到餐厅或班级进行陪餐,每周轮换一个班级,应和学生一起列队,付费购餐,同区域就餐。
6.陪餐义务人应注意学校(幼儿园)餐点是否是冷食类、生食类、裱花糕点以及是否是含有四季豆等高风险的食物。发现问题,需及时上报处理。
7.陪餐责任人在陪餐的同时,负责对所食用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并填好陪餐记录表及做好照片记录存留。
8.陪餐义务人因故不能陪餐的,应及时向校(园)长报告,由学校(幼儿园)在陪餐前指定其他相关义务人陪餐,并做好相关工作。
9.陪餐人员在就餐后若发现头晕、呕吐、腹痛等症状,应当立即通知本学校(幼儿园)负责人,学校(幼儿园)负责人应当及时了解食堂就餐学生情况,并按照学生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处理。
10.陪餐实行成本核算制,由食堂根据食品成本,每月核算一次,交由学校(幼儿园)从教职工餐费中扣除。不得以陪餐为由,占据使用学生伙食费;营养改善计划学校根据陪餐教师费上交陪餐费用。
11.第一义务人要加强对陪餐情况的检查,负责对厨房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按期通报检查情况。
12.家长陪餐可参照此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