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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安全制度汇编
第一章
总
则
为明确项目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加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结合中交广州南沙投资公司、四航局、中交四航局一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与项目部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章
项目领导班子及职能部门( ( 岗位) ) 安全生产责任
一、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1、项目经理对项目部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是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与国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保证所在项目部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改善施工现场劳动条件。
4、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5、听取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的工作汇报,支持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6、组织制定并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7、监督分包单位履行《安全环保合同》中安全生产职责。做好现场多方安全管理的协调统一工作。
8、负责监督有关人员制订与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做好安全交底工作,并组织有关人员检查落实。
9、负责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搞好现场的安全管理与文明施工。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10、同意上级单位与有关部门的安全检查、考核,按时完成上级提出的有关问题与事故隐患的整改。
11、有权拒绝上级的违章指挥,做到不违章指挥。
12、发生事故时,应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负责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二、项目部(主管生产)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1、生产副经理主管项目部施工生产,是项目部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
2、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参与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督促有关人员做好施工前的交底工作与施工时的落实。
4、督促开展作业人员安全教育等安全活动。
5、负责解决、处理工区、班组提出的安全建议。
6、督促分包单位履行《安全环保合同》安全生产责任。
7、听取所在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汇报,及时解决安全管理人员提出的问题,重大问题应提交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者建议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解决。
8、督促有关人员办理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与年审工作。
9、定期组织安全检查,跟踪违章与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
10、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做到不违章指挥。
11、发生事故或者险情,应采取有效的抢救措施,减少事故缺失或者排除险情,及时上报。
三、党支部书记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宣传与贯彻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到党支部的议事日程,定期与项目经理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根据存在的问题,组织制订党支部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3、抓好安全生产思想教育,监督做好有关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教育职工遵章守纪。
4、在布置与检查工作时,同时布置与检查安全工作,支持安全职能部门、安全管理
人员行使检查监督权,保护职工合法权益。
5、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评比优秀党员的重要条件,把安全工作与考核党员结合起来。
6、协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四、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与上级工会的有关规定。
2、组织建立健全劳动保护与劳动安全监督机构,加强群众监督力度,保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及劳动保护的合法权益,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3、通过工会组织与职工代表大会,建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投入经费,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与施工环境。
4、组织有关人员检查并落实按规定配备安全防护设施、按标准发放职工的劳动防护用品、高温津贴等。
5、负责组织发动职工群众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活动,增强职工预防事故的能力,提高职工自我保护意识。及时奖励或者建议奖励劳动保护先进集体与个人,与在安全生产活动中作出重大奉献者。
五、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
2、把安全技术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次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技术工作的同时,务必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技术工作。及时研究处理重大安全技术难题与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3、组织编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时,应贯彻有关的技术与安全规范、标准;通过优化施工方案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在施工过程中组织检查,监督落实。
4、组织制定安全操作规程与特殊施工工艺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有关人员培训与学习,实施现场检查监督。
5、使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时,务必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确保在施工现场不使用已经淘汰的落后技术、设备与工艺。
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做到不违章指挥。
六、工程部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与规范,开展施工生产工作时应坚持“管生产务必管安全”的原则,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促进施工生产。
2、支持项目部积极开展各类安全活动,参与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订与审核。
3、参与安全生产检查,在施工现场部署,检查施工生产时,应及时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问题。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要及时纠正或者制止。协助与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制定防范措施,并监督整改。
4、进行施工技术交底的同时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5、参加责任事故分析会与调查处理工作,提出有关技术方面的改进措施。
七、物设部门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与船舶、施工机械设备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2、新购置或者租赁的船舶、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务必齐全有效,购买、租赁、使用机械设备特别是大型特种设备、电器设备、脚手架、支架及工具时应能满足施工现场安全使用要求,能提供产品合格证、检验合格证、生产许可证与必要的安全计算书,按时报请有关部门检验,发放时务必符合安全标准。
3、船舶、机电设备使用前,要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做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交底工作。
4、负责船舶、施工机械设备及安全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保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检查、保护、保养、检测应当做好记录。
5、参与船舶、施工机械设备事故调查分析与处理工作,做到“四不放过”,落实防护措施。
6、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船舶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试发证工作。纠正、制止无证上岗与违章操作。
7、采购、保管消防、救生物资及安全带、安全帽等劳动防护用品。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合格证书、安全防护标志务必齐全。
8、严格执行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运输、储存的有关规定。做好仓库的防火、防爆、防风、防洪的安全管理。
八、安全管理部安全生产责任
1、负责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其他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具体编制工作,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工作规范的编制工作。
2、组织与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分析形势、总结工作、交流经验,保持安全生产监督体系的有效运行。
3、及时传达上级各项安全生产文件、精神与决定,并督促检查落实。
4、负责具体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组织工作。
5、组织对项目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提出事故隐患整改意见,指导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6、负责重大危险源与重要环境因素的登记建档工作,定期对重大危险源与重要环境因素进行评估、监控,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开展应急培训与演练。
7、会同工会组织,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
8、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搞好安全装备的保护保养、管理工作,做好灾害性、季节性气候的防范工作。
9、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与产品质量、防护性能检查及建档工作。
10、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建立事故档案,参加事故调查与处理。
九、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
1、在编制财务计划时,应将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及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经费列入财务计划,并监督使用。
2、遵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优先安排使用安全设施及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的措施计划项目的经费。
3、职业健康、环保、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清凉饮料及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经费,应按规定支付。
4、负责根据罚款单、收取、扣除有关对象的安全罚款金。对拒不交纳者,提请主管领导处懂得决。
5、遵守财务的安全管理制度。
十、合约部安全生产责任
1、根据项目承包的内容及承包的工程量预算该工程的安全投入资金,并细化到各分包单位。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监督检查安全经费的使用情况,催促业主及时计量并支付安全投入费用。
3、落实项目部与分包单位及时签订有关合同、协议,并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4、负责落实工伤保险、意外伤害险等有关办理工作。
十一、综合办公室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执行国家与建设行政主管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与规章制度。
2、及时做好安全文件收发工作。
3、负责对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的监督检查,并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修改 制定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实施细则。
4、建立参建人员花名册;联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三级教育。
5、参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处理,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对因工负伤 或者致残或者患职业病职工安排适当工作。
6、联合有关部门搞好特殊工种人员的技术培训、考核、审核与发证工作。
积极配合安全管理宣传工作,做好日常宣传工作。
十二、试验室安全生产责任
1、制定试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报项目部总工审批,并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管理规定与操作规程。仪器设备操作者务必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按照“谁管理,谁负责” 的原则,试验室的管理人员对设备定期保护保养,做好试验室设备的保养维修与安全状况的全面记录,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应排除隐患后方可继续使用。
3、电器设备应有完善的接地装置与漏电保护设施,严禁私接、私改电路与违章使用电器设备。
十三、工程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
2、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合理布署、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免作业人员疲劳作业。
3、每次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要做到“五同时”。在施工现场部署、检查施工生产时,应及时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要及时纠正或者制止。
4、对船舶、场内车辆调遣运载时,应按照其性能、技术标准、安全规范安排调度,不得超载、超负荷、超核定范围使用。
5、在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按审批通过后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6、负责组织对作业班组与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负责组织对作业人员的全面流淌(进场、退场)情况及个人基本资料统计建档。
十四、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管理的规章制度与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工作计划,确保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目标、指标的实现。
2、监督落实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环保设施,包含:安全、环保警示标志、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环保告示牌、安全、环保宣传栏、危险源标识牌、环境因素标识牌等。
3、督促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学习与安全、环保教育培训活动,指导新员工、调岗人员的上岗前培训,监督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做好有关的安全、环保培训教育记录。
4、督促开展危险源、环境因素的辩识活动,制定相应的预防操纵措施,做好有关的记录,监督各项预防措施的实施,督促施工方案在本项目中的落实。
5、督促开展专项施工的安全、环保技术交底活动,做好有关的记录,监督各项安全、环保技术措施的实施。
6、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职业健康、环保监督检查,及时制止违章指挥与违章作业,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参加各类安全、环保检查,督促各项安全、环保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
7、协助开展各项安全、环保活动,监督检查各职能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