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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4-01-19 12:21:0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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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质量,加强内部执法监督工作,根据总队《关于印发年度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方案的通知》,xx局决定开展2023年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落实执法责任制,深化内部执法监督,切实解决当前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力推进贯彻实施法和新制修订的公安部规章,着力提升执法质量和执法规范化水平,促进严格公正规范、理性平和文明执法,建立人民满意的监督执法队伍。

  二、组织机构

  xx局成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并下设办公室:

  主任:

  副主任:

  成员:监督处各科负责人

  三、考评的主要内容

  (一)行政执法质量情况

  1.行政许可质量。重点考评人员密集场所、一类高层住宅建筑的设计审核、验收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或营业前安全检查办理质量,主要检查:①申报材料和受理文书是否齐全、规范;
②许可适用的法律和标准依据是否正确、有效;
③经许可的建筑、场所是否符合技术标准;
④许可程序和期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⑤是否按规定履行技术复核、集体议案、专家评审。

  2.火灾事故调查质量。亡人火灾和较大以上火灾事故逐案检查,其他抽查,主要检查:①从“火灾统计系统”中随机抽查火灾事故是否按规定调查、立卷;
②火灾事故认定是否清楚、准确;
③证据是否合法、充分,证据之间的矛盾能否合理排除;
④调查程序和期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火灾现场勘验笔录、询问笔录是否规范以及勘验、询问质量,火灾现场图制作是否规范;
⑤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等是否依法组织技术调查;
⑥是否依法追究行政、刑事责任。

  3.行政处罚质量。重点考评1万元以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和行政拘留案件,主要检查:①违法事实认定是否清楚、准确;
②证据是否合法、充分;
③处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处罚种类或幅度是否符合规定;
④程序和期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⑤是否按规定履行法律审核和集体议案程序,法核意见是否准确;
⑥处罚执行是否到位。

  (二)执法基础建设质量

  1.新法规、标准及有关配套文件学习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公安部新制修订的《建设工程监督管理规定》、《监督检查规定》、《火灾事故调查规定》、《产品监督管理规定》以及《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学习情况;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2012)、《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GA588-2012)、《火灾事故调查案卷制作》(GA/T1034-2012)等标准的学习情况;
新的行政法律文书式样和《公安执法档案管理规定》(公消〔2012〕336号)的执行情况。

  2.执法档案普查和定期报告情况。全面核对xx局防火处和各大队2009年至2012年每年、2023年每季度各类执法案卷建立、归档、移交和销毁等情况,特别是安全重点单位档案、行政许可档案建立和归档情况;
查清底数,落实离岗执法案卷移交制度情况,建立健全案卷台账和季度检查上报制度情况;
自2023年下半年始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填报《执法档案统计表》(见附件1)情况。xx局建审科、验收科、火调科、监督管理科及各大队《2009年至2012年执法档案统计表》、《2023年第一季度执法档案统计表》、《2023年第二季度执法档案统计表》应于2023年6月30日前报xx局法制科;
《2023年第三季度执法档案统计表》、《2023年第四季度执法档案统计表》应分别于2023年9月24日、2023年12月25日前(上报日期为节假日或休息日的,顺延至假后第一个工作日)上报。

  3.法制部门履职能力建设情况。贯彻《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法制队伍履职能力建设的意见》(公通字〔2012〕36号),xx局召开党委会、办公会研究执法制度、部署执法工作、专项执法行动,安排法制部门列席会议、听取其意见建议情况;
各大队召开党委会、办公会研究执法制度、部署执法工作、专项执法行动,专兼职法制员应适当提出本地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
xx局防火处应建立全市法制专业人才储备库,并将法制岗位(含法制部门负责人)纳入专业技术岗位。

  4.优秀法治论文组织和评选情况。xx局防火处及各大队围绕“法治中国和创新管理”主题,组织业务干部结合工作实践,开展法治理论研究,撰写法治论文情况,及推荐评选优秀法治论文质量情况(具体论文标准见附件2)。

  (三)内部执法监督质量情况

  1.2023年度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落实情况。重点检查2023年度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部署、开展情况,核查日常考评工作质量。自2023年始,xx局执法质量考评通报应向各大队反馈执法质量考评记录及扣分明细,并记明抽查的每个案卷的题名、编号、承办人、审批人及评查人、检查发现的具体问题和扣分情况等,便于基层纠正不规范、不合法行为。

  2.案件法律审核情况。重点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火灾事故认定复核案件的法律审核情况。试行大队级重大行政处罚案件xx局法核制度,xx局级火灾事故认定复核案件总队法核制度,促进提升执法质量。

  3.执法工作例会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大队每月召开执法工作例会及质量情况,分析辖区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情况,有针对性地研判辖区火灾形势、部署开展工作情况。

  4.执法责任倒查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情况。重点检查本考评年度内涉及执法的信访案件执法责任倒查情况,核查案卷评查、执法考评和执法责任倒查等发现的执法不合法、不规范行为纠正和查处情况,执法过错责任认定和处理情况。对执法单位、执法人员存在严重执法质量问题的,酌情采取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调离岗位、停止职务、延期晋升等措施,加强执法问责力度,树立执法问责严肃性。

  四、考评的形式、组织和时间安排

  (一)考评形式

  考评采取网上评查与实地抽查相结合,日常考评与定期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具体采取以下形式:

  1.重点案卷评查。评查执法案卷应当随机从执法台帐中抽取,在归档执法案卷中调阅,并通过综合业务平台进行网上核查。xx局核查每个执法单位行政许可卷、火灾事故调查卷、行政处罚卷的评查比例分别不应低于20%。

  2.网上抽查。xx局通过综合业务平台,组织对防火处及各大队各类执法案卷开展网上抽查,行政许可卷、火灾事故调查卷、行政处罚卷的评查比例分别不低于15%,其余抽查比例分别不低于5%,且每种案卷不少于2本。

  3.实地核查。实地核查社会单位的范围根据评查案卷确定,重点核查涉及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xx局对每个执法单位实地核查的社会单位不少于3个。

  4.执法回访。执法回访的范围根据评查案卷确定,具体通过电话或实地回访方式进行,重点回访涉及举报投诉、行政拘留、临时查封的案卷,每本案卷应回访全部被处罚人、举报投诉人、被查封单位(场所)负责人。xx局对每个执法单位电话回访的案卷不少于5本。

  5.业务测试。随机从执法监督人员台帐抽取被考核对象,抽取数量不低于该单位总人数的50%,不足5人的全部参加,采用闭卷考试、计算机随机命题测试等方式,重点考评执法监督人员对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掌握情况。

  具体检查考评内容见评议细则(见附件3)、《执法质量网上评查细则》(见附件4),根据工作需要适时予以调整。评查的各类执法案卷立卷时间范围为。案卷评查、网上抽查按照部局《执法案卷评查规则(试行)》评查,实地核查、执法回访和业务测试的情况应当填写记录,存档备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本年度考评是在多部新制修订公安部规章实施后组织的,对推进提升执法质量和执法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部局将于7月份对各总队开展执法质量网上抽查考评,年底前组织实地抽查。总队、xx局在开展执法检查和执法质量考核评议的同时,将继续开展网上案卷评查,进一步推动网上执法质量。因此各大队要高度重视,切实通过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找出影响当地执法质量的突出问题及其原因,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

  (二)精心部署,严格考评。各地要立即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以军政主官为组长的工作小组,严格执行考评标准和《执法案卷评查规则(试行)》,严肃组织开展考评工作,推进新制修订的公安部规章的贯彻实施。检查考评中发现安全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依法查处;
发现执法过错行为的,要按照有关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查处。

  (三)落实奖惩,推进工作。xx局将以执法质量考核评议结果为依据,严格按照《黑龙江省公安机关机构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实施细则》实施奖惩,对年度执法质量考评结果为优秀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连续三年考评结果为优秀的,对单位及其行政主官和表现突出的执法人员给予记功、嘉奖;
对执法质量考评结果不达标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连续2年不达标的,对单位行政主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免职。针对历次执法质量考评发现的具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影响执法质量的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地改进对策和措施,全面提升本地执法质量,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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