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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和防风化债工作中的作用发挥情况7篇(完整)

时间:2023-12-11 19:21:01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和防风化债工作中的作用发挥情况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是在1998年与中石化进行两大公司重组时成立的,实现了上下游、内外贸、产销一体化的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和防风化债工作中的作用发挥情况7篇,供大家参考。

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和防风化债工作中的作用发挥情况7篇

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和防风化债工作中的作用发挥情况篇1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是在1998年与中石化进行两大公司重组时成立的,实现了上下游、内外贸、产销一体化的经营。1999年,进行了内部大规模资产重组,解体“大而全”、“小而全”,创建了中国石油股份公司,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油公司”管理模式。2000年,中国石油股份公司在纽约、香港成功上市。重组改制使集团公司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发生了重大变化,经济规模和综合实力显著增长,2003年的经营指标与重组时的1998年相比,资产总额由4899亿元增加到8083亿元,负债率由522%下降到31%,销售收入由2562亿元增加到4703亿元,实现利润由472亿元增加到727亿元,实现税费由3139亿元增加到813亿元。名列世界企业500强第69位,世界十大石油公司第9位,中国企业500强首位。

  重组改制的这六年,是集团公司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坚持深化改革,实施战略重组,管理体制发生脱胎换骨的重大变化,生产经营步入市场化运作的六年;是推进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在主辅分离中优势产业获得快速发展,实力得到快速提升的六年;同时,也是基层党的建设工作在继承中创新,在改进中加强,基层党建和其他各项工作全面提升的六年。在企业改革发展中,集团公司各级党组织面对企业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发生的新变化,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不断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的建设,有力地保证和促进了企业的改革发展。

  一、适应企业管理模式、经营机制的新变化,创建基层党的建设新机制

  集团公司经过两次大的重组改制,企业的管理体制、经营机制、资产组合及机构设置都发生了一系列重大变化,比较好地完成了从行政性公司到初步具备现代企业制度特征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的转变。这既是一个十分艰难的体制变革过程,也是广大干部职工更新思想观念,高层管理人员转变经营理念和进行战略思维的过程。在这场变革中,改革越深入,越直接地触及到旧体制的各种顽疾及一系列深层次的矛盾,所遇到的困难和阻力也是前所未有的。要实现企业的新发展,开创新局面,必须毫不动摇地加强企业党的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各级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这是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坚强基石。因此,在重组改制过程中,集团公司党组明确提出,无论企业资产怎样重组、产权关系怎样变化、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怎样调整,党对企业的政治领导都必须始终坚持不动摇。

  一是坚持“三同时”的原则,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为了保证在深化改革中及时建立健全各级党组织,保证党的工作的正常开展,集团公司党组先后下发了《关于在企业重组改制中设置党组织、工会组织、共青团组织有关意见的通知》、《关于明确集团公司重组后企业党(工会、共青团)组织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的暂行办法》、《关于做好企业内部退养、与企业有偿解除劳动合同职工中党员、团员、工会会员组织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单位党建工作的意见》。各企事业单位按照党组的要求,党组织建设做到了“三同时”,即组建新单位的同时建立党组织,聘任行政领导的同时任命党组织负责人,明确行政单位隶属关系的同时明确党组织隶属关系。使所有新建、改建、组建的单位都及时建立起了党的组织,目前,集团公司基层党组织的建立健全率达到100%。

  为了加强党的工作,股份公司成立时,在股份公司设置了党群工作部,领导股份公司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指导所属地区分公司的党群工作。按照党组织关系属地化管理原则,集团所属的京外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关系大部分都归地方省、市党组织管理。在存续企业和股份公司地区分公司党组织关系管理上,我们实行统一管理,一个口对地方党组织,比较好地理顺了党组织的隶属关系。

  二是根据企业管理模式的新变化,积极探索党组织设置新模式。针对企业管理体制、经营机制、运行流程和劳动组织结构等方面发生的新变化,我们进行了积极探索,在基层党组织的设置上努力适应企业改革发展的需要。如油田由过去的“局、厂、矿、队”四级管理变成现在的“局、厂、作业区”三级扁平化管理方式,在基层党组织的设置上,继续沿用过去的那种“支部建在连上”的传统做法已不适宜。我们经过反复实践,实行了把支部建在油(气)井片区,把党的活动开展到井站的新模式,采油厂机关和井站纵向交叉或井站横向划区成立联合党支部,便于基层井站党的活动的开展。同时为适应企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服务、按项目运作管理方式的需要,各专业服务和技术服务单位党委实行了按施工项目建立党支部的办法,项目启动后,参与项目运作的各专业服务中心(公司)将党员的组织关系整体转到项目部,由上级任命指导员负责筹建党支部,项目结束后,再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回服务中心;针对销售企业点多、面广、分布比较散和按经济流向进行管理的特点,各销售企业党委打破地域界限,按经济半径和适当跨距分别建立了党委、党总支、党支部;针对涩宁兰、兰成渝、忠武管线、西气东输等重点工程施工特点,我们在施工前线成立了党工委,并按项目组和施工区域建立基层党组织,探索和创新了业主与施工单位联建、施工单位前线与机关联建等工程前线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的新方式。这些措施保证了生产经营延伸到哪里,党的基层组织就建到哪里;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健全的党组织。

  三是适应“走出去”战略的需要,大力加强境外单位党组织建设。近年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在实施“走出去”战略上取得了重大突破。目前,集团公司约有7000多名员工在海外从事油气生产和工程技术服务项目,2003年集团公司海外原油作业产量达2305万吨,权益产量1202万吨;已有173支钻井、测井等专业队伍为28个国家提供服务;海外投资经营、工程承包和技术服务累计进入了33个国家和地区。为了加强境外施工单位党的建设,我们从驻在国及地区的环境和单位实际出发,按照“灵活、简便、安全、保密”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了境外单位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党组织的主要职责,并按三种模式组建了境外单位党组织:一是以投资公司为主组建党组织;二是不具备条件的,以施工项目时间长、党员数量多的单位为主组建党组织;三是规模较小、较分散的地区,由集团公司国际合作部驻外办事处负责组建党组织。现在,苏丹地区、委内瑞拉地区、哈萨克斯坦地区、巴基斯坦地区、利比亚地区都已建立了地区党委,在其它28个国家施工的单位和项目部根据党员人数,也都分别组建了19个党总支和203个党支部。境外单位党组织的健全和党建工作的加强,对海外项目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保证作用。

  二、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为重点,努力建设朝气蓬勃、奋发有为、坚强有力的基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

  搞好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首先要把企业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好,这是促进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根本保证。因此,我们坚持“抓班子、树正气、强素质、促发展”的思路,把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作为加强企业党的建设一项重要工作,努力建设朝气蓬勃、奋发有为、坚强有力的基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

  一是以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2001年,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被中组部列为全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综合试点单位。我们紧紧抓住这一有利契机,结合集团公司重组改制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深入调查研究,精心组织实践,勇于打破常规,大力推进机制和制度创新,理顺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全面推行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制度,建立完善企业领导人员业绩考核制度,稳步推进薪酬分配制度改革。目前已出台20多个相关课题成果和配套文件,初步形成了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并具有集团公司特色的人事制度基本框架。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的前提下,积极改进选人用人方式,按照配精配强的原则,注重基层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层层推行公开差额竞聘制、交流轮岗制、任职试用制、任前公示制,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形成了一种新的用人导向和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一大批政治思想坚定、有专业知识、有改革创新精神的优秀年轻干部走上基层领导岗位。

  二是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结合企业改革发展实际,我们多次组织举办企业领导干部发展战略研讨班和提高干部工商管理、对外合作、新技术新知识等业务技能的高级培训班,使15000多人受到了专门培训;坚持每年选拔200名优秀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到国内外重点大学攻读工商管理和工程硕士。通过动态调整、换岗交流和加强培训等措施,各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占到82%,年龄和专业结构得到改善。我们突出抓好基层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根据形势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党支部书记和其他班子成员对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技能的掌握和应用,培养他们的综合领导能力,使其掌握党支部建设和基层建设的各种相关知识,成为具有顽强学习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切实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团结奋进、尽职尽责,赢得了职工群众的赞许和好评,成为完成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任务的坚强核心和堡垒。

  三、积极探索党员教育管理新途径,充分发挥党员先进性

  目前,集团公司党员有48万多名,在职在岗党员占职工总数的24%。把党员队伍建设好,把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就会形成推进企业改革发展的强大力量。集团公司各级党组织适应企业改革的新形势,结合党员队伍的新特点,坚持引导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一是把理论武装作为党员先进性教育的重要内容。各级党组织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党员,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大精神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党中央每次召开大的会议之后,我们都把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集中到北京,认真学习传达贯彻中央精神。党的十六大闭幕后,党组立即举办了3期企业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培训班,每期5天,共有700多人参加了学习,集团公司领导亲自授课。各级领导班子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做到“学理论、议大事、出思路、谋发展”。坚持基层干部年度集中培训制度,坚持党员干部党校轮训制度。坚持不懈的理论学习使广大党员更加深刻认识到,党员的先进性要体现在思想观念的与时俱进,体现在增强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的信心、使命感和责任感,体现在为党为国为事业的奋斗之中。

  二是把党员责任区作为党员在生产过程中发挥先进性的主要载体。各级党组织通过党员责任区来发挥党员在思想政治工作和生产经营中的双重作用,许多基层党组织创出了“支部管理目标化、目标管理责任化、责任管理网络化”的新方法,形成了责任网络,使每名党员在责任区内有职责、有目标、有任务,都有自己的“责任田”,做到了“使党员成为骨干,把骨干培养成党员”。党员责任区已经成为广大党员在各项工作中有效发挥先进性的主要载体和根本途径。

  三是把民主评议党员作为激励党员发挥先进性的有效手段。各基层党组织结合实际,不断改进对党员评议的方式方法。每年通过党员评支部、群众评党员、党员互评以及在网上进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情况调查等形式,对党员的思想作风、工作表现、联系群众、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评,增强党员发挥先进性的自觉意识和自律行为。

  四是把“创先争优”作为激励党员发挥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各基层党组织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稳定中心任务开展活动,“强素质、树形象、创效益,实现二次创业”、“我为党旗添光彩”、“高扬党旗、西气东输百日决战”、“党员先锋工程”、“党员示范岗”等活动开展的如火如荼。群众反映,我们身边的共产党员“平时能看得出来,困难面前能站出来,生死关头能豁出来,利益面前能让出来”。据统计,2003年末,共有28408名党员受到各级各类表彰,有17443人被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集团公司获得“全国劳动模范”的158人中党员占96%;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的196人中党员占91%;获得省部级“劳动模范”称号的2100人中党员占88%。

  四、积极培育和选树具有时代特征的先进典型,引领基层党的建设不断提高水平

  选树各类先进典型,用典型指导工作,是我们长期坚持的一个基本工作方法,也是石油石化工业的光荣传统。在大庆会战时期树立了以“铁人”王进喜为代表的“王、马、段、薛、朱”五面红旗;近年来又涌现出了“新时期铁人”王启民、“铁人式的好工人”王为民、“铁人式的共产党员”王光荣、“中国青年的榜样”秦文贵、“英雄女采油工”罗玉娥、“中国石油管道人”张立福等一大批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典型个人和以大庆1205钻井队、塔里木塔中作业区等为代表的典型集体。通过对这些典型个人和集体的宣传,在社会上形成了引人注目的“石油英模”现象,也极大地促进了我们职工队伍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

  为了进一步促进基层党的建设,2003年9月,集团公司党组在北京召开了基层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系统总结了重组改制以来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主要成绩和经验,认真分析了新时期基层党的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提出了在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企业集团过程中加强基层党的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任务。同时命名表彰了11个系列116个基层党的建设“百面红旗”单位,并从总经理基金中拿出114亿元用于奖励和建设“百面红旗”单位,使广大干部和职工受到了极大的鼓舞和激励。

  在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中,集团公司党组结合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跨国企业集团的目标,在总结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提出要以加强党的基层建设为核心,全面加强基层工作。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建设为核心、班子建设为重点、制度建设为基础,坚持选配一个好书记、建设一个好班子、带出一支好队伍、完善一套好制度、形成一个好机制。并提出了加强基层党的建设的四项目标:

  一是健全基层党的组织、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基层队、站、车间党支部健全率达到100%,注重在生产和科研第一线发展新党员,逐步做到基层生产班组班班有党员,使党员保持合理的分布和结构。

  二是不断提高市场一线基层队伍的竞争能力。通过不断加强“软硬件”建设,在各专业形成一批掌握国内外市场竞争规则、前沿先进技术和操作技能,具有技术含量高、技术性能好的先进配套设备和施工资质,具有丰富的参与市场竞争经验和较高品牌知名度的基层团队,成为开拓国内外市场的中坚力量。

  三是精心培养和造就一批“铁人”基层队。认真总结“百面红旗”基层队的创建管理经验,瞄准国际通用的HSE管理和ISO9001质量管理标准体系,建立完善的符合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要求的基层队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形成激励基层队学赶先进、创优争先的考评机制。在全集团公司组织开展“创‘铁人’基层队,争当行业一强”活动,促进基层单位生产经营管理水平的提升。

  四是努力改善基层工作环境。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积极创造条件,努力解决关系基层职工群众工作、学习和生活的问题。

  集团公司党组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搞好基层党的建设的信心,为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的建设工作水平奠定了基础。

  我们在加强基层党的建设方面虽然做了一些探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要认真学习借鉴兄弟企业的经验,进一步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坚持以改革的精神推进党的基层建设,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规律,不断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的工作,真正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进者和实践者,为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做牢固本强基工作。

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和防风化债工作中的作用发挥情况篇2

  中央企业党的建设工作座谈会27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组部部长陈希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务委员王勇主持座谈会。陈希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扎实抓好中央企业和中管金融企业党建工作,更好地引领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央企业党的建设工作座谈会陈希部长的讲话,对于国企领导干部来讲,不仅仅需要努力学习此次座谈会的讲话精神,更应该从此次讲话中获取无穷的力量,抓好本单位的党建工作,让党的领导助力企业在新时代改革开放的大潮中继续争当弄潮儿,让国企发展真正成为时代改革的排头兵,让国企为“十五四”规划及2035年的远景目标实现做出自己的贡献。

  国企就要在要党的领导之下,就要坚持抓好党建,通过抓党建提升国企领导干部谋事干事的责任;通过抓党建,为国企打造一批思想又红又专,工作能力相当强的领导干部队伍;通过抓党建,让国企在改革开放的大道上,面对问题时能够做到轻松化解。今天陈希部长对国企发展在党建工作中提出了要求,即使今天陈部长不召开这个会议,国企的领导干部也要明白,离开党的领导,或者是不注重抓党建工作,国企所具有的发展优势根本不会存在,国企即使有党和政府这棵大树庇护,仍能够在时代的风雨中被淘汰。抓好党建,是国企走好发展之路强有力的保障。

  在过去的好多新闻中,有很多国企的领导干部因为腐败落了马,也有很多国企,因为在发展中出现了问题倒闭或者是重组了,为什么呢?那就是在日常的工作中,相关的国企领导干部,根本没有摆正党建在日常工作中重要位置,忽视党课教育,领导干部思想堕落,内心的欲望井喷,结果呢,成了腐败分子。相关的企业发展受到严重的损害,个别的企业甚至因为领导干部腐败倒闭了,这样的事件并非是个别的,在新闻上也报道过不少。

  今天陈希部长在座谈会上提出来了,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光荣传统、力量所在。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凝心铸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心怀“国之大者”、践行“两个维护”、抓好主责主业,在落实国家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上尽好央企责任、贡献央企力量。陈部长提出来了,国企的领导干部就要立刻落实陈部长的讲话精神,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党的领导,抓好人才培养,以党建工作抓企业人才,抓企业发展……企业发展有后劲,国企真正能够在时代发展的过程中展现出不一般的卓越来,更能够为祖国的强大,做出突出贡献,让国企成为时代经济发展的带头羊,领头雁。

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和防风化债工作中的作用发挥情况篇3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以党的文件形式界定了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的基本要求,这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开展工作、发挥作用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理清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关系命题提出的背景

  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关系命题提出和系列政策制度的制定颁布,既是基于中国共产党人在新时代对党的建设内涵认识的深化和发展、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新认识新探索,也是各地国有企业好做法好经验的推动。

  (一)对国有企业加强党的建设内涵认识的深化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对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认识是伴随着实践发展而不断深化的。2004年9月16日至19日召开的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并提出:“国有企业党组织要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2015年6月5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并明确了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2016年10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深刻论述了国有企业发展的规律所在,深入回答了国有企业党建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为做好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方向引领。此次中共中央印发的《条例》,又从体制、机制和制度构建等多维度明确了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的内涵和要求,开启了新时代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新征程。

  (二)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新认识

  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其核心就在于正确定位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法定的地位和作用。这一认识深化也是经历了一个不断探索、不断发展、不断完善的过程。从1978年到1992年,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推进,城市成为中国经济改革的重心,国有企业的问题逐渐明显化,改革势在必行,而如何规范公司治理成为一个重要课题。1993年11月11日至14日召开的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并明确指出要建立“产权明晰、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1999年9月19日至22日召开的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正式提出“法人治理”,并将其写入《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04年9月16日至19日召开的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正式开启加强党的建设在国有企业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新命题,并伴随新的实践发展而不断发展。

  (三)各地国有企业好做法好经验的推动

  在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和完善中,企业如何在创新发展中科学定位党的领导的地位并发挥党组织的作用,这是摆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在深化认识的基础上,为探索党的领导在国有企业的地位和作用,在国有企业进行了新的大胆探索,集中体现在“三重一大”实践中。比如,把国有企业党委(党组)纳入作为治理主体所承担的决策职能中,即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在本企业贯彻执行,保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保证国有企业地位和作用的有效发挥;构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国有企业党委(党组)承担部分决策职能,特别是前置决策,提高了决策的稳健性。党的十九大以来,为全面落实企业党委(党组)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进行了新探索。比如,强化决策程序,推行企业党委(党组)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事项的前置程序;明确党委(党组)决策范围,突出强调党委(党组)在企业中“管大局”而不是“管全局”;突出决议执行,强调党委(党组)作出的决议,由党委(党组)成员按照分工组织实施并负责督促检查,等等。这些生动的做法和经验为理清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关系提供了实践动力。

  二、正确把握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关系的重大意义

  《条例》是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建的基本遵循。正确把握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关系,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提高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深化公司治理,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从而促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有利于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把稳国有企业发展方向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2016年10月10日至1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通过切实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从组织上、制度上、机制上确保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领导地位,充分发挥企业党委(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从企业干部队伍建设上,着力建设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队伍。通过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确保国有企业党委(党组)领导作用发挥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从而确保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方向不偏离、不动摇。

  (二)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提高国有企业治理能力

  在新时代,面对新形势新目标新要求,国有企业亟须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提升治理能力,促进管理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健康发展。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国有企业治理相统一,把党的领导融入国有企业治理各环节,明确党组织在国有企业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将党组织研究审议作为重大决策的前置程序。如国有企业和二级单位全面实现党组(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肩挑”,专职副书记应配尽配。同时,国有企业及大部分二级单位完成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组建,合理配备各级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权责清晰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这不仅使国有企业治理体系日益完善,并且在更大领域和更高层次上促进国有企业治理能力的提高。

  (三)有利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增强国有企业“五力”

  当前,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系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前所未有,这迫切需要我们推动国有企业加快做强做优做大。由此,把准《条例》精神,理清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的内涵要求,对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深化改革,建立科学高效的治理体制机制,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在实践中落实好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的基本要求

  《条例》对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基本要求作出了明确要求。落实好这些具体要求,不仅需要加强对《条例》的原文具体内容的把握,更需要在实践中实事求是地切实贯彻落实。

  (一)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国有企业是党领导的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理所当然要坚持党的领导。《条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党章要求,鲜明提出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并以此作为一条红线贯穿始终,作出一系列规定,提出明确要求。对于如何落实好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应从三个方面来把握:一是明确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二是明确国有企业应当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写明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重要事项。三是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实践中需注意的是,关于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要结合企业股权结构、经营管理等实际,分层分类、因地制宜,注意区分国有独资、全资企业,区分国有资本绝对控股企业与国有资本相对控股企业,区分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不同情况,避免简单化、一刀切。

  (二)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

  《条例》第十四条指出:“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党组)。”这是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领导体制的新构建,坚持和完善这一领导体制,需做到三点:一是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党员总经理担任副书记。确因工作需要由上级企业领导人员兼任董事长的,根据企业实际,党委书记可以由党员总经理担任,也可以单独配备。二是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的独立法人企业,党委书记和执行董事一般由一人担任。总经理单设且是党员的,一般应当担任党委副书记。三是分公司等非独立法人企业,党委书记和总经理是否分设,结合实际确定。分设的一般由党委书记担任副总经理、党员总经理担任党委副书记。在具体的实践操作中值得注意的是,关于“双向进入、交叉任职”,董事长由上级企业领导人员兼任的企业、分公司等非独立法人企业如何落实,要结合实际情况,不能机械套用、上下一般粗。

  (三)构建“党委先议董事会后决”的决策机制

  《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指出:“国有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党组)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这一机制即“党委先议董事会后决”的决策机制。落实好这一机制需从三个维度上把握:一是前置研究讨论主要是看决策事项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契合党和国家的战略部署,是否有利于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否有利于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职工群众合法权益。二是各企业要根据《条例》第十五条指出的包括“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企业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和大额投资中的原则性方向性问题;企业组织架构设置和调整,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涉及企业安全生产、维护稳定、职工权益、社会责任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其他应当由党委(党组)研究讨论的重要事项”在内的六个方面的事项范围,结合实际制定前置研究讨论的事项清单,厘清党委(党组)和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其他治理主体的权责。不同类型、不同层级的企业,前置研究的内容和重点应有所不同,不能搞一刀切。三是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前置研究讨论不能代替其他公司治理主体决策,进入董事会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必须落实党组织决定。对于董事会提出异议的事项,党委(党组)要加强分析研究,加强与董事会协调沟通,并及时调整完善;沟通协调达不成一致的,应当向上级党组织或者出资人报告。

  (四)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健全民主管理制度

  《条例》第十六条从国有企业干部选用、管理等维度作出了“保证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的规定,这些规定从根本上讲就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实践中坚持好党管干部这一原则,要做到:一是在干部选用上,国有企业党组织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规范动议提名、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程序,落实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要求,做好选配企业领导人员工作,加大优秀年轻领导人员培养选拔力度。二是在干部管理上,要加强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监督,保证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三是在干部教育上,要加强干部的培养和教育,使之成为政治素质高和业务能力强的优秀经营管理者,为企业改革发展把好舵。同时,《条例》第十七条对健全民主管理制度也作出了新安排。在具体实践中,需做好两点:一是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探索职工参与管理的有效方式,推进厂务公开、业务公开,保障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二是坚持和完善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保证职工代表有序参与公司治理,不断促进民主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

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和防风化债工作中的作用发挥情况篇4

  ******指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在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庆祝中国***百年华诞之际,回首中国***领导国有企业走过的发展历程、取得的辉煌成就,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这一光辉论断蕴含的重大历史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党领导国有企业的历史证明,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发展、壮大的根本保证,必须坚持不懈扎牢“根”、铸牢“魂”,坚定不移守护党的领导这一定海神针,确保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始终沿着正确道路前进。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领导的企业为革命斗争提供了重要支持

  中国***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与工人阶级有着天然的联系。早在我们党酝酿、诞生的阶段,就学习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组织领导开展工人运动,历史性地承担起拯救民族危亡、追求民族解放的重任。早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我们党就重视抓经济,为开展革命斗争提供物质保障。在中国革命的摇篮——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创办了一批为革命斗争服务的军工厂、公营企业和合作社组织。党选派干部到企业,建立党的组织、负责企业的生产管理,这是党领导的最早的“国有”形态企业。根据地制定颁布了《苏维埃国有工厂管理条例》《苏维埃国家工厂支部工作条例》等规章制度,企业设立厂长、党支部书记、工会委员长等负责管理企业,明确职责分工,强调党组织应经常了解群众的实际生活、倾听群众的意见,从各方面去改善群众的生活,主要任务是发动党员和职工贯彻企业生产经营决定,保障完成生产经营任务。这些企业为党领导的革命斗争提供了重要支持。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在党的领导下,抗日根据地(解放区)建立了许多军工企业。在毫无工业基础的背景下,广大军工战士以大无畏的勇气、屡败屡战的顽强精神、无穷的智慧和辛勤的汗水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为前方将士输送了充足的枪炮弹药。党领导下的人民军工企业基本实现了从“没有枪没有炮敌人给我们造”到“没有枪没有炮我们自己造”的重大转变。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国营企业与党的各项事业同步,在探索中曲折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全面展开,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党领导的国营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迎来高速发展浪潮。通过社会主义改造、实施156项重点工程和694个限额以上建设项目,国营企业为我国构建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奠定了我国工业化的初步基础。在高度计划经济模式下,国营企业持续发展,一直是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绝对主导力量。尽管中间遭受了重大挫折,从1952年到1978年,我国工业总产值仍增长了近23倍,国营经济占国民经济比重达90%以上,推动国家工业发展布局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随着国营企业发展,党对国营企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工作也在不断调整。党的八大明确,党对国营企业的领导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党组织主要负责领导和监督生产、行政、群团建设等方面工作,保证和监督企业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等,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行政事务合为一体。在自力更生建设新中国的过程中,国营企业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战天斗地、撼天动地,涌现出了以王进喜、郝建秀等为代表的大量先进人物,铸造出“铁人精神”“两弹一星精神”等具有独特价值的国企精神品格,永远载入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史册。

  由于国家实行高度的计划经济,国营企业经营从属于行政性管理指令,党政不分、政企不分,效率低下、结构扭曲等问题突出。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期间,国营企业在实践中探索形成的有效管理制度和体系遭到重大破坏,企业生产经营受到极大冲击。但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整体来看,国营企业与党的各项事业同步,在探索中曲折发展。

  三、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领导的国有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潮中发展壮大

  党的十一届三中***开启了共和国改革开放的历史篇章。国营企业改革始终处于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和关键位置,随着计划经济体制被逐步打破、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入,党领导的国营企业在改革开放中大踏步前进,走上了面向市场、适应市场竞争的改革之路。

  改革开放初期,尽管国营企业改革的目标还不明确,但针对国营企业经营管理体制机制僵化等突出问题,我们党进行了深刻反思、反复研究,在打开国门学习借鉴发达国家企业管理经验的同时,开始了以大规模放权让利、搞活企业为方向的改革探索。国营企业通过“两权分离”“利改税”“承包制”等,在不改变所有权的同时,通过部分出让经营权,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推动国营企业朝着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方向努力。到1988年底,实行承包制的大中型国营企业达到了95%以上。党和国家相继制定《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中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等法律法规,将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调整为厂长(经理)负责制,明确企业党组织的职责是支持厂长(经理)依法充分行使职权,企业党组织重点抓好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民主管理、群团组织等工作。1989年8月,***又进一步明确党在企业的基层组织处于政治核心地位、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同时强调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不能淡化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削弱党的领导。党的十四大进行党章修订,进一步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基本定位和职责任务。

  1993年召开的党的十四届三中***,确定了全面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国营企业作为改革的重要内容,首次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作为改革方向,目标是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国营企业改革走向以产权改革为基础进行制度创新的新阶段。当年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国营经济”“国营企业”表述修改为“国有经济”“国有企业”。随着《公司法》制定颁布,通过改组改造、兼并破产、资产重组、抓大放小、三年改革脱困等工作,国有企业市场化经营运作、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逐步建立。大量国有企业探索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改组改制为公司制股份制企业,向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方向发展。2003年底,全国4000多家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中,近60%的企业完成了股份制改造,国有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进一步建立,活力明显增强、效益明显提高。以2003年为例,当年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已经达到3800多亿元,比2000年提高近60%。在此阶段,强调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发挥保证监督作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为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服务。

  进入新世纪,随着国企改革脱困三年行动完成、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面临新的环境和一些深层次问题。党的十六大进一步提出了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新体制的工作目标,国务院国资委、各级地方国资委相继成立,分别代表***和地方政府行使出资人职责,进一步调整理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通过深化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国有经济结构布局、推行经营业绩考核等措施,国有企业活力进一步释放和激发,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数量大幅下降、战线大幅收缩的同时,国有资本主要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重要领域集中。国有企业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大企业集团不断涌现,部分企业进入全球企业500强行列,经济效益不断提高、盈利水平逐渐增强。从2003年到2012年,国有资产总量增长近3.6倍,营业收入增长约4倍,净利润增长近6倍。针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下党的建设面临的新问题,党***重申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党组织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2009年8月召开的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强调,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以发展为中心开展党建工作,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转化为企业的竞争优势、创新优势和科学发展优势。这些规定要求逐步明确了现代企业制度和新国有资产管理模式下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要求。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引领国有企业进入改革发展新阶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建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化了我们党对国有企业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科学性、规律性认识,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2016年10月,******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为新时代国有企业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强调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面对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要通过加强和完善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坚定不移推进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使国有企业成为推进党和国家事业的“六个力量”。针对一段时间以来,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的问题,***强调,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坚持党组织对国有企业选人用人领导把关作用不能变,坚持建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不放松。在全面总结我们党领导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实践经验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了两个“一以贯之”的重要论断,强调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这些重要论述旗帜鲜明、一锤定音,澄清了认识误区、廓清了思想迷雾,深刻回答了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做好国企党建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2016年10月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以来的几年,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衔枚疾进、奋楫前行,解决了不少多年来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取得了一大批实实在在的成果。

  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全面加强。党的十九大通过了《《中国***章程(修正案)》,再次明确了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强调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基层组织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几年来国有企业将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在“融入”和“内嵌”上做文章,推进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把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切实发挥党委(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作用。完善党组织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明确重大事项党组织前置审议要求。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要求,完善所属单位领导班子组织架构,把“四同步”“四对接”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党组织发挥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2017年,***企业集团层面党建要求进章程全部完成,实行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一肩挑,党委(党组)会与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等治理主体之间的职责边界进一步厘清。各级党组织“四个意识”显著增强,“四个自信”更加坚定,“两个维护”更加坚决,有力地保证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部署要求在企业贯彻落实。

  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夯实。从制度层面入手,***先后制定出台《中国***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中国***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一大批规章制度。国有企业以制度来规范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抓基层打基础,着力抓好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制度建设,连续五年实施***企业党建工作落实年、党建质量提升年、基层党建推进年、党建巩固深化年、党建创新拓展年等专项行动,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显著提高。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20字”要求,选优配强各级领导干部,突出政治标准,坚持重业绩、重担当的鲜明导向,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力度,落实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紧紧围绕企业中心工作,推动党建工作深度融入企业生产经营,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保证企业业务发展到哪里,党组织就建到哪里,党的工作就开展到哪里。

  管党治党责任进一步落实。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逐级压紧压实党委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专职副书记直接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明确责任清单,狠抓责任落实。制定***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责任指标体系,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严格考核考评,传导责任压力。全面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推动***企业既报“经济账”又报“党建账”,查找发现问题,不断改进提高。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面深化巡视巡察和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纪检、审计、民主监督作用,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厉整治违反***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严厉查处靠企吃企、贪污腐败等违规违法问题,维护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国有企业作用进一步加强彰显。2015年***正式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1+N顶层设计文件体系陆续出台,围绕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制定建立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混合所有制、落实董事会职权、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人员等措施,将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引向深入,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由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通过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战略性重组,国有资本结构布局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和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战略性产业集中、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集中,国有企业在关键行业、重要领域的支配地位和带动作用进一步体现。国有企业适应经济新常态、引领经济新常态,通过大力实施处僵治困、提质增效、转换经营发展方式,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全面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2020年,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实现营业收入63万亿元、利润总3.4万亿元,比2013年分别增长37%和42%,其中***企业实现营业收入35万亿元、利润总额2.2万亿元,比2013年分别增长25%和33%。通过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国有企业发挥国家队、主力军作用,勇当产业升级、科技创新的排头兵,勇当原创技术策源地和产业链链长,通过自主创新、协同创新,在载人xx、深海探测、高铁、特高压、新一代信息系统、核电、水电等领域,涌现出了一大批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重大科技成果,突破了一批重大关键核心技术,解决了一些“卡脖子”难题,提高了国家科技自立自主水平,有力保障了国家经济社会安全。无论是在经济建设的主战场和救灾抢险危机关头,还是在脱贫攻坚、保障民生的第一线,只要党和国家需要、人民需要,国有企业都责无旁贷、挺身而出冲锋在一线。特别是在2020年以来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斗争中,国有企业闻令而动、听令而行,动员一切力量和资源,不讲条件和代价,国家和人民需要什么就干什么,坚决扛起抗击疫情、复工复产、稳定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任,再次彰显了中流砥柱作用。

  纵观党领导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历程,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始终是国有企业的生命线。面向未来,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国有企业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国有企业必须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为核心的党***周围,坚定不移强根铸魂,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为实现和维护好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而不懈奋斗。

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和防风化债工作中的作用发挥情况篇5

  问:请您介绍一下《条例》制定的背景和过程,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2016年10月,党中央专门召开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为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十九大党章修正案,进一步明确了国有企业党组织功能定位,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开展工作、发挥作用提供了根本遵循。各地各企业认真贯彻党中央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探索积累了许多好经验好做法。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将党中央对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一系列政策进行系统集成,将企业加强党的建设好经验好做法加以总结提炼,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整体设计和全面规范,很有必要。

  按照党中央要求,2018年下半年,我们着手开展《条例》起草工作。起草组深入学习、系统梳理中央有关政策规定,先后到21个省区市、119家国有企业实地调研,访谈座谈356名地方党委组织部、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和国有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形成初稿后,广泛征求中央有关部门、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中管金融企业和中管企业共124个单位意见。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条例》稿。12月30日,党中央印发《条例》。

  《条例》是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实施,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提高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

  问:请问制定《条例》主要遵循什么原则?

  答:在《条例》制定工作中,我们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贯彻党中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体现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有关部署。二是坚持系统集成。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充分吸收已有制度成果,结合企业实际,突出重点难点,做到与已有政策有机衔接、相互贯通。三是强化问题导向。聚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存在的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问题,以及新一轮央企巡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措施办法。四是注重继承创新。适应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新要求,把长期以来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固化为制度规定。对需要深入探索的,提出原则要求,留出政策空间。

  3

  问:请您介绍一下《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答:《条例》共9章41条,涵盖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各个方面。《条例》阐明了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规范了国有企业党组织的设置,规定了国有企业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明确了加强国有企业党员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条例》明确了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的关系,从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决策把关、干部人才工作、职工参与公司治理等方面作出规定。《条例》强调要加强国有企业党的政治建设,完善国有企业党内民主和监督体系。《条例》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保障等方面也作出规定。

  总体上看,《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紧密结合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实际,集中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理论、实践和制度成果,回应了基层关心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具有较强指导性和操作性。

  4

  问:党的十九大和党章强调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请问《条例》对体现和落实这一要求,作了哪些制度安排?

  答: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国有企业是党领导的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理所当然要坚持党的领导。《条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党章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鲜明提出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并以此作为一条红线贯穿始终,作出一系列规定,提出明确要求。明确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明确国有企业应当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写明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重要事项,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切实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使党组织发挥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

  实践中,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关于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要结合企业股权结构、经营管理等实际,分层分类、因地制宜,注意区分国有独资、全资企业,国有资本绝对控股企业与国有资本相对控股企业,区分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不同情况,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关于“双向进入、交叉任职”,董事长由上级企业领导人员兼任的企业、分公司等非独立法人企业如何落实,要结合实际情况,不能机械套用、上下一般粗。

  5

  问:党的十九大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强调要严密党的组织体系、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请问《条例》是如何体现和落实这一要求的?

  答: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鲜明提出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强调要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党的十九大强调突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条例》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对加强国有企业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在指导思想上,强调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二是在组织设置上,要求规范各类党组织的设置,明确在临时工程项目、研发团队成立临时党组织,在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同步设置或者调整党的组织、有效开展党的工作。三是在干部培养上,要求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保证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落实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20字”要求,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四是在工作开展上,要求坚持和推动党建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找准服务生产经营、凝聚职工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着力点,推进基层党建理念创新、机制创新、手段创新,以高质量党建工作推动企业各项生产经营任务落实,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工作成效。五是在基础保障上,要求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党务工作机构,配备一定比例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通过纳入管理费用、党费留存等渠道保障党组织工作经费,建好用好活动阵地,确保党组织有机构管事、有人干事、有经费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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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条例》明确,国有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党组)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请问在具体落实中如何把握?

  答: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对重大问题进行前置研究讨论是落实“两个一以贯之”要求、把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统一起来的重要制度安排。《条例》明确规定,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企业发展战略等6个方面的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党组)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前置研究讨论主要是看决策事项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契合党和国家的战略部署,是否有利于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否有利于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职工群众合法权益。

  实践中,各企业要根据这6个方面的事项范围,结合实际制定前置研究讨论的事项清单,厘清党委(党组)和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其他治理主体的权责,防止把党委(党组)会议当成“筐”,大事小事都往里装。党组织既要把好方向又不包办代替,既不能缺位失位也不能越位错位。借口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否定或取消党的领导无疑是错误的,但把党组织直接作为企业生产经营的决策和指挥中心也不符合企业党组织的功能定位。不同类型、不同层级的企业,前置研究的内容和重点应有所不同,不能搞一刀切。各地要加强对企业前置研究讨论制度机制建设的具体指导,尽快制定本地区国有企业的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示范文本。

  同时要注意,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前置研究讨论不能代替其他公司治理主体决策,进入董事会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必须落实党组织决定。对于董事会提出异议的事项,党委(党组)要加强分析研究,加强与董事会协调沟通,并及时调整完善;沟通协调达不成一致的,应当向上级党组织或者出资人报告

  7

  问:党的十九大强调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对此《条例》是如何体现的?

  答: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党的十九大鲜明提出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条例》贯彻总书记指示要求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从国有企业的地位作用和性质特点出发,专门制定“党的政治建设”一章,对加强国有企业党的政治建设作出了明确规定。一是强调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涵养政治生态,防范政治风险,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企业聚焦主责主业,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二是要求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党员干部职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进头脑,引领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三是明确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企业文化建设,传承弘扬国有企业优良传统和作风,培育家国情怀,增强应对挑战的斗志,提升产业兴国、实业报国的精气神。四是提出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五是强调坚持党建带群建,推动群团组织团结动员职工群众围绕企业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建功立业,多为职工群众办好事、解难事,维护和发展职工群众利益。

  8

  问: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请问《条例》对加强国有企业党员队伍建设有哪些要求?

  答:《条例》对国有企业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监督、发挥作用和发展党员工作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加强教育培训,要求强化政治理论教育、党的宗旨教育、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组织引导党员认真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长效机制。二是严格监督管理,要求严肃党的组织生活,提高“三会一课”质量,落实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领导干部讲党课等制度,强化党员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党内关怀帮扶机制,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三是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强调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在生产经营一线、青年职工和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力争每个班组都有党员,对技术能手、青年专家等优秀人才,党组织应当加强联系、重点培养。四是推动发挥作用,提出紧密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党组织活动,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党员突击队、党员服务队,引导党员创先争优、攻坚克难,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注意发挥党员在区域化党建和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9

  问:关于健全国有企业党的建设领导体制、落实党建责任,《条例》提出了哪些要求?中央企业如何更好履行对直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的领导指导责任?

  答:《条例》贯彻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顶层设计,按照管人管党建相统一的原则,建立统一归口、责任明晰、有机衔接的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领导体制。提出健全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严密体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党组(党委)具体指导和日常管理、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企业党组织履职尽责的工作格局。此外,《条例》还明确,中管金融企业党委垂直领导本系统的党组织,负责抓好本系统党建工作。

  抓党建就要抓责任制,抓责任制就要抓责任人。《条例》对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责任体系、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作出规定。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抓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作为应尽之责、分内之事。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经常过问,组织部门要牵头抓总,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党组织要加强具体指导和日常管理,逐级压实责任。《条例》提出要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全面推行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工作落实。《条例》强调有责必问、失责必究,对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及时提醒、约谈或者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违反《条例》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中央企业直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按照管人管党建相统一的原则,以中央企业党委(党组)领导、指导为主,企业所在地的市地以上党委协助。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负责抓好直属企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的研究谋划、部署推动、督促落实。直属企业(单位)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以中央企业党委(党组)为主指导,审批程序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办理。中央企业及其直属企业(单位)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可以为党组织隶属地方党组织的下一级企业(单位)分配代表名额。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直属企业(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地方党委统筹抓好党的关系在地方的中央企业直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具体承担党员发展宏观指导、党内统计、党费管理,以及参加全国和地方党代会代表的推选、党内表彰等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检查。

  10

  问:做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力量保障很重要。请问《条例》对国有企业党务工作机构设置和加强党务工作队伍建设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标准越来越高,对党务干部的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也提出了更高要求。从实践情况看,国有企业党的工作机构设置不统一、名称不规范、职能不聚焦、人员力量不足等问题一直比较突出。针对这些问题,《条例》从3个方面作了明确规定。一是规范机构设置。要求国有企业党委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等工作机构;领导人员管理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一般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分属两个部门的应当由同一个领导班子成员分管。二是明确人员配备。要求根据企业职工人数和实际需要,配备一定比例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把党支部书记岗位作为培养选拔企业领导人员的重要台阶;选拔政治素质好、熟悉经营管理、作风正派、在职工群众中有威信的党员骨干做企业党建工作,把党务工作岗位作为培养企业复合型人才的重要平台;中央企业党委(党组)配备专职副书记,规模较大、职工和党员人数较多的中央企业所属企业(单位)和地方国有企业党委可以配备专职副书记。三是强化素质提升。要求加强对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人员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新任党支部书记一般在半年内完成任职培训,解决有热情没招数、想干不会干等问题。

  11

  问:请谈谈如何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

  答: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是各级党组织的重要任务。按照党中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出发,把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采取有力措施,强化责任落实,推动《条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方式,使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国有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严格遵守和执行《条例》规定。要组织开展培训,把《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行政学院)教育课程,对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党组织和国有企业党组织负责人重点培训,对国有企业党务工作人员进行专题轮训,提高运用《条例》推动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提升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质量的本领。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条例》贯彻落实中的有关问题。中央组织部将举办学习贯彻《条例》专题研讨班,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各项规定得到贯彻执行。

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和防风化债工作中的作用发挥情况篇6

  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建设,围绕着“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这一根本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为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提供了新的理论指导。

  理想信念高于天

  思想建设是党的建设布局中的首要内容,是党长期以来的重要优势和宝贵经验。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指出:“形象地说,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今天,有些党员干部出这样那样的问题,原因各种各样,根本原因就出在理想信念的动摇甚至丧失。而全面总结党的历史,我们可以发现,党是一个有理想有信念的先进组织,中国共产党成功的经验,就在于党有着科学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因此,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党想要发挥其先锋队作用,首先必须重视理想信念的建设。

  习近平还强调:“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中国共产党不仅有共产主义信仰这一远大理想,还把崇高理想和中国实际相结合,制定出了阶段性的奋斗目标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因此习近平还指出:“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我们既要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也要胸怀共产主义的崇高理想,矢志不移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做好当前每一项工作。”

  在习近平关于党建的系列重要讲话中,可以看出其中始终贯穿着“理想信念高于天”这一红线,之所以如此旗帜鲜明地申明理想信念的重要性,习近平指出了原因:“有了坚定的理想信念,站位就高了,眼界就宽了,心胸就开阔了,就能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在胜利和顺境时不骄傲不急躁,在困难和逆境时不消沉不动摇,经受住各种风险和困难考验,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正确的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立身之本,只有坚定地信仰和践行科学的理想信念,共产党人才能正确地应对“四种考验”、“四种危险”。正确的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成事之基,只有坚定地信仰和践行科学的理想信念,共产党人才能更好地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正确的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动力之源,只有坚定地信仰和践行科学的理想信念,共产党人才能在改造自己主观世界的同时改造客观世界。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任何一个政党,如果不能正确地认识自己政党中存在的问题,不能坚持审视自身、修正错误,不能行之有效地整顿自己队伍的作风,那么必然会走向衰败。习近平深刻地认识到了这一点,他指出:“我们取得的成绩越大,人民赞扬我们的声音越多,我们越要清醒认识党的历史和现实、优势和缺点、成绩和不足、矛盾和问题,坚持从严治党,切实把党管理好、建设好。”正所谓“打铁还需自身硬”,共产党员必须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习近平强调:“今天,我们正在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全党要牢记毛泽东同志提出的‘我们决不当李自成’的深刻警示,牢记‘两个务必’,牢记‘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的古训,着力解决好‘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性课题,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自觉,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当前,人民群众最关心、最关注的问题就是党员干部的作风问题,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要就是狠抓党的作风建设。

  作风说到底是党性问题,狠抓作风建设,需要从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入手。习近平指出:“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必须在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中不断增强。要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使各种方式的党内生活都有实质性内容,都能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坚决反对党内生活中的自由主义、好人主义。党内生活要交心,党内同志要做诤友、挚友。”共产党人要时刻铭记着“赶考”还在继续,为了努力交出优秀的考卷,党员干部必须着力强化锤炼党性、纯正修养的意识。锤炼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不仅要靠人民群众的监督,还需要党内同志充分发挥互相批评指正的功能。

  习近平在此基础上又强调:“党性说到底就是立场问题。我们共产党人特别是领导干部都应该心胸开阔、志存高远,始终心系党、心系人民、心系国家,自觉坚持党性原则。全党同志要强化党的意识,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忠诚于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习近平还给各级领导干部提出了“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要求。而针对领导干部的选拔问题,习近平指出:“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选什么人就是风向标,就有什么样的干部作风,乃至就有什么样的党风。”

  加强党性修养,狠抓作风建设,可以从根本上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既能体现出党的先进性,也能提升人民群众对党的政治认同。为了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党员干部首先要坚持学习,坚持建设学习型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理念,积极大兴学习之风,提升自己的理论素养;其次要加强思想修养,胸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国梦的奋斗目标;再次是严格遵纪守法,要认真学习各种法规制度和党的纪律条文,领会其精髓要义;最后在工作上要敢于担当,以民心向背为本,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在规范党员干部行为、整治政治生态的过程中,理想信念教育和作风建设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有了健全的制度规定和严格的制度执行,才能有效地保证良好的政治生态。习近平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法国启蒙时期思想家孟德斯鸠曾经说过:“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纵观几千年的历史,我们可以发现,没有制约和监督的权力是极其危险的。在不断推进深化改革的关键时刻,越要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就越要加强制度建设,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依据就在于制度。

  习近平在如何建立制度的问题上指出:“不管建立和完善什么制度,都要本着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注重实体性规范和保障性规范的结合和配套,确保针对性、操作性、指导性强。”他强调:制度建设“要体现改革精神和法治思维,把中央要求、群众期盼、实际需要、新鲜经验结合起来,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以刚性的制度规定和严格的制度执行,确保改进作风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切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建立制度后,还存在着制度的效力问题,制度不能只是一纸空文,必须切实地成为权力的紧箍咒。在此问题上习近平指出:“制度一经形成,就要严格遵守,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各种行为,使制度真正成为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硬约束。”制度的刚性约束,能有效地健全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机制,培养出为政清廉、秉公用权的党员干部,切实地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对新时期党员干部的期待;制度的坚固屏障,能有效地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把作风建设和实现党的根本政治目标统一起来,营造出一个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

  习近平提醒全党:“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把我们党建设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党的建设的重大任务。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在此思想的指导下,十八大以来党的反腐力度明显加大,随着不少腐败分子被查处的消息一一传来,当前党的反腐倡廉建设呈现出了“中央高度重视”、“百姓高度关注”、“贪官高度紧张”的“三高”态势。针对当前形势,习近平指出:“我们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始终是好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一些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影响恶劣,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人民群众还有许多不满意的地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关键就在‘常’、‘长’二字,一个是要经常抓,一个是要长期抓。我们要坚定决心,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需要注意的是,反腐败是一场持久战,随着反腐向“深水区”迈进,党要始终高举“达摩克利斯之剑”,坚定地按照习近平所强调的“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求,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善始善终、善做善成,防止虎头蛇尾,让全党全体人民来监督,让人民群众不断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

  我们党之所以如此重视反腐倡廉建设,是深刻总结了古今中外的历史教训的。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历史的必然性,习近平强调:“研究我国反腐倡廉历史,了解我国古代廉政文化,考察我国历史上反腐倡廉的成败得失,可以给人以深刻启迪,有利于我们运用历史智慧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要想惩治腐败行为,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一靠自律,二靠他律。自律就是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使廉洁成为党员干部的价值观,形成党员干部“不想腐”的思想道德防线;他律就是要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以铁的手腕使党员干部“不能腐”、“不想腐”。

  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

  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这是党在建党93年的发展历程中所形成的优良传统,群众路线不仅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也是党永葆青春活力和战斗力的法宝。习近平在党群关系问题上强调:“党要经受住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能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忘,群众是真正英雄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不能丢,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为人民服务,首先是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要求,其次是对中华传统文明“民贵君轻”思想的批判继承,再次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核心价值出发点,最后是当前党面临形势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指出“要深刻认识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的长期性和复杂性,深刻认识党面临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的尖锐性和严峻性”,面对这种关系到党生死存亡的严峻局势,党更加明确地认识到了人民群众是力量的源泉,党要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必须要“始终与人民心心相印、与人民同甘共苦、与人民团结奋斗”。

  坚持群众路线,可以夯实党的执政基础,也就是要构建“党离不开人民、人民离不开党”的命运共同体关系。对于领导干部来说,要坚持“两个务必”,树立自觉为党和人民不懈奋斗的工作信念,自觉加强与人们群众的血肉联系,“时刻把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及时准确了解群众所思、所盼、所忧、所急,把群众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做透”,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的各项惠民政策,架起干群关系的连心桥。对于基础党组织而言,习近平强调:“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十分重要,只要每个基层党组织和每个共产党员都有强烈的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都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先锋模范作用,我们党就会很有力量,我们国家就会很有力量,我们人民就会很有力量,党的执政基础就能坚如磐石。”也就是说基层党组织要坚持把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作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根本价值取向;以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为目标,全面推进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工作理念、方法,切实提高群众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和防风化债工作中的作用发挥情况篇7

  为了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和任务,增强搞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

  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已经进入重要的发展时期。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加快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必须切实搞好国有企业,这是事关全局的一项紧迫的战略任务。几十年来,国有企业不断发展壮大,为我国建立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和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做出了历史性贡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国有企业又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新的重大贡献。搞好国有企业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而且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各级党委和领导同志必须实事求是地分析当前国有企业面临的新形势、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从战略上全局上深刻认识搞好国有企业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千方百计把国有企业搞好。

  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现代企业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坚持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也要体现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要求。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充分依靠和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这是我们的政治优势,是建立有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本质要求。国有企业面向市场,深化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加快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都迫切需要增强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

  中央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企业党的建设一直是重视的,指导思想和方针原则是明确的。各级党委和政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进行了有益的探索。许多国有企业党组织在深化企业改革、加强内部管理、推动企业发展、克服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增强职工群众凝聚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从总体上看,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在逐步加强,但发展很不平衡,有些问题亟待解决。一是对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发挥党组织作用的必要性、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淡化和削弱企业党组织作用的消极影响还没有完全消除。二是一些地方、部门和国有企业对贯彻中央确定的企业党建工作方针、原则和任务、要求不够得力,没有抓好落实。三是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做好党建工作,有些企业领导人员和部分党务工作者思想观念、工作方法还不适应。这些问题,已经程度不同地影响企业党组织作用的发挥,影响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企业的发展,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使企业的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都有一个大的进步。

  二、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是一个重大原则问题,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主要体现在: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企业贯彻执行;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管理权限,依法选派、推荐国有资产产权代表和企业经营管理负责人,并对他们实施教育、培养、考核、监督;坚持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强调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但不能以党代政、以党代企。

  为了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企业党组织必须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厂长(经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依法行使职权;领导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认真贯彻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方针原则

  新形势下的企业党建工作,要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和生产经营来进行,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从政治、思想、组织和作风上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促进企业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企业党建工作的目标是:(1)有一个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善经营,会管理,团结协作,廉洁公正,开拓进取,得到职工群众拥护的领导班子。(2)有一支能够在企业改革、发展中经得起困难和风险的考验,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队伍。(3)有一个适应企业改革和发展要求,与生产经营紧密结合,保证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4)有一套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及时解决自身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不断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工作制度。通过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加快两个根本性转变,落实“三改一加强”的措施,促进企业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能力。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以下方针和原则:第一,坚持全面贯彻落实“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和完善厂长(经理)负责制,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这个方针是多年来探索有中国特色国有企业领导体制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三句话”互为依存,不可分割,缺一不可。国有企业由工厂制改成公司制后,要继续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保证和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依法行使职权,逐步完善企业领导制度。第二,坚持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服务。国有企业党的工作要贯穿于生产经营的全过程,把保证和促进企业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加强科学管理、推进科技进步、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检验党建工作成效和党组织战斗力的主要标准。第三,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要把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同改进管理方法结合起来,同保证厂长(经理)和董事会依法行使用人权结合起来,深化企业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建立一套适合现代企业制度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第四,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企业党建工作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从实际情况出发,坚持和发扬过去行之有效的好传统、好办法,积极创造新的活动方式和工作方法。

  四、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内容、途径和方法

  国有企业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是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重要职责和基本途径。其目的在于,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企业正确贯彻执行,支持和帮助厂长(经理)、董事会实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避免和减少失误。国有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是一种组织行为,是党组织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关系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国有企业党组织和领导人员要努力提高参与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国有企业党组织参与决策的重大问题,主要是: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重大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方案;财务预决算、资产重组和资本运作中的重大问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选拔使用和奖惩;企业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涉及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公司制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范围,一般指公司提交股东会、董事会审议决定的问题。

  企业党组织参与决策,各地已摸索出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法,应当坚持和完善。(1)党政主要领导商量确定决策议题。(2)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党员、职工及有关方面的意见。(3)在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上进行集体研究后,提出意见和建议。(4)重大问题决策后,党组织发动党员、团结带领职工,保证决策的实施。

  厂长(经理)、董事会在对重大问题决策前,应听取、尊重党委的意见;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应向党委通报。当党组织发现重大问题决策脱离实际,不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时,应及时提出意见;如得不到纠正,党组织要负责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企业党组织在企业人事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1)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2)推荐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对厂长(经理)或董事会推荐和拟任免(聘任或解聘)的管理人员进行考察,提出意见和建议。(3)对企业各级管理人员负有教育、培养、考核、监督的责任。(4)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企业人事制度改革。任免企业中层管理人员,事先要经过组织人事部门考察,经企业党政领导集体讨论后,由厂长(经理)依法任免(聘任或解聘)。集体讨论的形式可以是党委会、党委扩大会或党政联席会议。没有经过考察的,不能提到会上讨论;多数人不同意的,应暂缓决定任免。

  国有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要建立健全必要的制度。一些地方和企业实行的厂长(经理)定期向党组织报告工作制度;企业党政主要领导在重大问题决策前的沟通制度;党组织负责人参加厂长(经理)办公会、厂务会制度;发动党员关心和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制度等,都应继续坚持并不断完善。

  共产党员要努力增强党性,坚持依法办事。党员董事、监事、经理要严格遵守党章,向党组织报告工作,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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