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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纪检监察工作总结3篇(完整)

时间:2023-12-08 15:00: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镇纪检监察工作总结今年以来,纪检监察二室在市纪委常委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七次全会和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镇纪检监察工作总结3篇,供大家参考。

镇纪检监察工作总结3篇

镇纪检监察工作总结篇1

今年以来,纪检监察二室在市纪委常委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七次全会和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模范履职,文明执纪,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好大要案件,做好信访件的初步核实工作,收集整理相关违纪案件线索,指导和督促县(区)纪委及市直机关的案件检查工作,努力探索解决办案工作中出现的新困难和新问题,不断推进案件检查工作深入开展。现对工作进行总结并将20xx年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一、20xx年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我室贯彻落实中纪委六次全会关于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的精神,共查办或指导查办案件8件,其中开除党籍5人,诫勉谈话4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追回各项违纪违法款余万元,其中市纪委追缴1934.5万元,宿城区纪委追缴200余万元。此外,调查核实信访件5件,初核案件线索3件。

(一)突出重点查办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件,保持惩治腐败强劲势头。

重点查处发生在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重点解决征地、拆迁、安置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今年以来,我室查办了宿城区委原常委荣佑文挪用公款1120万元、受贿520万元案件,指导宿城区纪委查办了洋河镇副镇长徐捷受贿29.6万元案件、洋河镇党委副书记丁桂武渎职、受贿31.7万元案件、洋河镇农业服务中心办事员夏建祥贪污21.4万元案件、宿迁达源农电公司三树营业部经理刘仁理受贿14.8万元案件。以上五起案件均发生在洋河镇,通过这些案件的查处,发现了资金运用、工程发包、用地审批、拆迁安置等环节的制度漏洞,为新成立的洋河新城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破解了拆迁安置等方面的棘手难题,以反腐实效赢得了洋河人民的广泛信任和好评。市委缪书记对查办荣佑文案件取得的良好的政治、法律及社会效果做出重要批示,给予充分肯定。

(二)认真负责调查相关信访件,多渠道挖掘案件线索。今年以来,对于每一封信访件和每一条案件线索,我室在初核中都能做到深入细致、认真负责,采取实地走访举报人、与相关人员谈话、配合职能部门解剖有关工程项目等多种渠道、多种手段,先后调查核实了泗阳县国土局、沭阳荣盛鑫城、中石化宿迁分公司黑鱼汪油库、市交通局航道处小金库、滥发招商引资奖金等相关问题,将调查情况及时上报省纪委执法室、三室和市委、市纪委主要领导并根据领导指示及时落实相关处理意见。此外,配合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初查有关案件,目前一名涉案人员已被依法逮捕;初查有关案件过程中配合工商部门查处一起虚报注册资本案件,并对涉案公司处以100万元罚款;对省纪委纪检监察三室要结果的两个案件线索进行初核,目前初核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深入细致的初核工作让办案人员有了底气,案件查办有了底线,谈话工作有了底牌,为办好案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这些信访件的查处也解决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省纪委相关室领导的充分认可和市委缪书记的专门批示。

(三)加强督促考核,推进市直机关办案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对市纪委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案件检查工作进行绩效考评。年初,我们根据案件检查工作绩效考评办法,对市纪委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案件检查工作进行绩效考评。根据考评情况,市纪委派驻纪检十六组等相关单位被评为案件检查工作先进单位。

二是根据案件检查工作的新形势以及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对案件检查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对办法进行了修订,制订了《全市案件检查工作绩效考评办法》从制度上推进市直机关办案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是对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加强办案指导,先后指导配合市湖滨新城纪工委、市交通局纪委、派驻检察院纪检组、市水务局纪委调查核实有关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并对违纪款进行收缴。

(四)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形成办案整体合力

今年以来,我们充分发挥纪委在反腐败工作中的组织协调职能,主动争取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加强对公安、检察、审计、财政及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各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有效形成了办案整体合力,提高了案件检查的质量和效率。查办荣佑文案件时,由市纪委牵头成立了办案指挥部,在办案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市纪委、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及泗洪县纪委派出精兵强将参与办案工作。各部门统一部署、合理分工、优势互补、各司其职,在最短时间内突破了案情、取得了相关证据。在初核省纪委三室要结果的有关案件线索的过程中,我室会同市规划局、市工商局、市住建局、市国土局、洋河镇政府等部门以工程专项治理名义对有关项目进行了解剖,有效隐蔽了我们的初核工作,增强了初核工作的保密性、准确性、针对性。

(五)严格要求,提升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水平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办案能力。全室同志积极参加“全市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培训班”等各类学习活动,组织全室同志认真学习纪检监察相关业务,不定期组织办案人员对所办案件进行分析讨论,在学习和探索中不断改进办案办法,积累办案经验,查办案件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

二是严格执行制度,规范办案行为。认真贯彻执行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各项制度,配合案管室确保办案安全,查办“两规”案期间坚持每天召开安全例会,切实做好医疗保障,值班人员签订安全责任状,杜绝任何打骂侮辱、逼供诱供现象。

三是实行主办人负责制。根据案件特点明确案件主办人,其他人员协助案件主办人工作,每个案件立案后,切实做到所有办案人员各司其职,及时高效办好案件,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有案查好。此外,我室还积极配合省纪委查办相关案件。根据领导安排,今年9月至11月,我室一名同志被抽调省纪委,参与了“5.27”专案的查办工作,圆满完成了该案的各项工作任务,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

(六)积极开展扶贫工作

今年以来我们积极配合办公室做好扶贫工作。

一是做好挂钩帮扶村耿车镇三义村的土地流转协调帮扶工作,帮助三义村土地流转475亩,为村集体经济每年创收3万余元;

二是为扶贫单位协调扶贫资金30万元,落实八个重点帮扶项目;

三是与贫困户结对帮扶,制定脱贫计划,邀请农业专业人员为农民上课3次,受训人员达270多人次。

四是4次进村慰问,送去价值共计4.5万元的米、面、食用油、化肥等慰问品。

五是帮助村里新建300平米的卫生室、翻建了200多平米的办公楼、修建1座农桥、800米长的乡村公路、修建2孔节水闸、1250米防渗渫等实事。

六是在全国“两会”期间走村串户了解村情,做好维稳工作,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和谐稳定。

此外,我们还按照省治贿办要求认真做好治理商业贿赂的统计上报和相关总结等工作,按照委局机关要求做好其他各项工作。在取得上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在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的前提下,如何进一步提高案件突破能力方面尚需深入思考和探索;对查办的案件缺乏理性思考和全面总结,没有充分发挥起查处案件惩前毙后的综合效果等。

镇纪检监察工作总结篇2

20xx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州粮食局纪检监察及党风廉政工作在州纪委、州监察局和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学习教育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局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能,较好的完成工作任务。

一、推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加强对党风廉政责任分解的监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科学分解,明确各自的目标任务,工作标准。健全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党组成员分工,于3月份制定了《湘西州粮食局20PC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

二、落实监督责任情况

1、认真传达学习上级党风廉政及反*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论述摘编》、《党章》。制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组织》宣传栏2个。

2.开展纠正“四风”监督检查专项活动。元旦、春节期间按要求开展纠正“四风”问题监督检查专题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州委“七条规定”精神,按时报送总结材料。

3、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及直属单位党员观看录像片《不可触碰的底线》衡阳破坏选举案,组织科级以上党员参加了州纪委举办的“党纪法规在我心中”警示巡讲教育。认真执行《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报告制度》。6月17日,局党组书记、局长上《讲政治、有信念是做好粮食工作的根本》廉政党课。

4、加强对重大项目、重大资金使用、重要人事任免情况的监管检查。5月28日参加了局选调2名工作人员的面试工作。6月中旬,参与军供、财务人员组成的督查组对危仓老库(军粮专项)维修改造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进行督查,同时对军粮差价补贴款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督查组对8县市危仓老库(军粮专项)维修改造资金是否按上级规定的维修范围和内容、施工安全和工程进度以及军粮差价补贴款的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了督查。通过听取汇报、查财务账和实地查看的形式,认真进行了军粮专项资金的督查。总体来看,8县市危仓老库(军粮专项)维修改造资金基本做到了专款专用。

三、加强自身建设

积极参加州纪委的相关会议和培训。纪检组长石松参加州纪委在北戴河举办的培训班学习。同时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平常注重自学相关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提高自身综合素质。配合、支持州纪委办案,抽调两人时间30天以上。较好的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认真开展专项治理

按照上级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州纪委《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州纪〔20PC〕6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为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制定《自治州粮食局“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分工。重点整治当前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涉赌涉毒、公私不分、为官不为、执法不公八个方面突出问题。按方案要求我们从七个方面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以明查暗访形式多次进行抽查和检查,总体情况是好的,没有违规行为发生。按时上报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加强对“两个责任”执行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到位。监督党员干部按规定报送个人重大事项报告。

(二)继续做好“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工作。(12月底结束)

(三)加强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对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开展作风督察两次一季度一次,并进行通报。

(四)加强对财务管理的监督。三季度对局机关及独立会计核二级单位财务收支、“三公”经费开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五)四季度组织开展一次本单位中层干部述职述廉活动。

镇纪检监察工作总结篇3

20xx年,教育纪检监察工作在市纪委和教育工委的领导下,深入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加大纪检监察工作力度。围绕教育中心工作,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力挺规矩和纪律,确保中央、省、市反腐倡廉各项举措在教育系统的贯彻落实。在推进“两个责任”建设、纠正“四风”和查处顶风违纪案件等方面实施强有力的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受到市纪委的肯定,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谋划,强力推进廉政建设

教育纪工委主动参与党风廉政建设总体目标的谋划,根据市委和市纪委的决策部署,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向局党组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建议。根据市委文件精神,参照省教育厅的做法,研究制定了沧州市教育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对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的主体责任、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进行了细化。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和反腐倡廉实际需要,确定了20xx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任务。

(一)组织召开了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会。会议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局长和主管局长、县(市)一中校长,石油分局、市属高校、直属中学、幼儿园负责同志,局机关科级以上干部计200余人参加,规模大,效果明显,对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二)落实处级干部“一岗双责”的任务要求。5月份印发的《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结合处级干部业务职能分工,对16名处级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

(三)落实科级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全员责任制。根据机关科室职能和承担职能权利的风险等级,对23名科级干部提出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要求。明确将各科室权利职能通过细化纳入监管和考核。

(四)将全员廉政教育作为专题进行规划。教育纪工委制定了《关于加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的实施方案》,分阶段开展廉政教育年“六个一”活动。组织155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参观了沧州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组织动员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和群众积极参与“第二届‘清廉中国’新闻摄影、公益广告、漫画征集活动”;组织局机关科级以上干部、直属学校(幼儿园)校(园)级干部共计106人观看廉政剧目《直隶巡抚于成龙》。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按照时间节点,纪工委定期不定期组织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法规、领导讲话读本学习,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重要时间节点,利用平台短信,发送廉政信息或通报,教育收到良好效果。

(五)启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末位约谈机制。根据市委教育工委关于科级学校述德、述职、述廉“三考合一”的文件规定“在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测评中,得分平均值列在市直学校领导干部后5名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由教育纪工委进行约谈”。5月22日,教育纪工委首次启动约谈机制,对市直中学在20PC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中履职不力的5名领导干部进行谈话。要求他们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引起高度重视,端正态度,制定整改措施,做到立行立改,务求20PC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能力有较大提高。约谈机制的启动,倒逼学校领导干部认清形势,提高履职尽责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二、找准定位,确保监督责任落实

加强对作风建设和防治腐败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强化对同级党委、下级领导班子的监督,是纪检部门的重要职能。教育纪工委按照“三转”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强化措施,监督到位。

(一)以“三重一大”事项为重点,强化对教育局党组的监督。一是监督“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全过程,监督重大事项的关键环节,对8名校级干部的提拔任用、6项重大项目的招投标进行了全程监督。二是对局班子成员个人事项进行监督,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3名处级干部婚丧嫁娶如实进行了申报。在机关办公用房清理过程中,班子成员以上率下,带头腾挪办公用房,整改工作彻底、到位。

(二)以“诫勉谈话”为手段,强化对学校领导班子的监督。一是实行年度考核结果诫勉谈话制度,对考核中发现的领导班子个人存在的问题,由纪工委书记进行谈话。二是对违纪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约谈。三是对上访问题反映强烈的学校,对一把手进行谈话。全年仅纪工委书记约谈校级领导干部就达15人次。

(三)以“立项监督”为抓手,强化对防治腐败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为保证权力正确行使,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一是立项监督,确定“20xx年教师招聘工作”“第十三中学扩建一期工程招投标”2项立项监督事项,监察室对每项工作环节进行协调和全方位监督。二是跟进监督,参与市直学校8名副校长提拔考察工作,把监督贯穿干部选拔考察工作全过程,监督考试院完成中考阅卷设备招标工作。三是日常监督,监督考试院完成研考、自考及中、高考工作,监督装备中心、电教中心、武术科完成初中升高中理化生实验、信息技术考试、体育测试工作,监督高师科完成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工作。

(四)以“八项规定”为突破口,强化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20xx年,是全市深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的一年,教育纪工委根据市纪委精神,持续发力,在教育系统营造“规定当头”的氛围。一是再动员,掀起新一轮高潮。4月,在全市教育系统召开了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工作专题推进会,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调、再加压,会议印发了《教育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的实施方案》。二是再警示,防止思想松懈。2月,印发《关于对寒假期间直属学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4月,印发《关于加强“五一”“端午节”期间执纪监督的通知》,转发市纪委监察局《关于进一步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9月,印发了中共沧州市教育纪工委《关于20xx年中秋国庆期间开展明察暗访工作的通知》。三是再检查,严防问题反弹。对机关和学校办公用房多次进行督导整改,对公车封存、公车使用进行明察暗访,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突出问题,纪工委全年共组织检查9次,通报整改问题21件次。

三、严格执纪,力挺纪律和规矩

4月份召开的全市教育系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工作专题推进会,明确提出教育系统各级组织和个人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明工作纪律及个人生活的行为准则和底线,从小事小处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上级部署要求上来”。教育纪工委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开展各项活动,力挺纪律和规矩。

(一)亮明纪律。根据会议精神,《方案》在市纪委明确12种违纪行为的基础上,同时明确了教育系统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教师有偿家教、违规征订教辅资料、高中违规招生行为等4种行为为违纪行为,列为20PC年教育纪工委重点查处的内容。在元旦、春节、寒假、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纪工委根据市纪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教育系统实际下发通知,明确纪律要求。

(二)专项查处。20xx年,纪工委对教育局机关和学校的执纪监督力度明显加大。上半年,2次检查机关工作人员上下班情况,4次对市直属中学和幼儿园落实执行纪律情况进行暗访。自10月1日起,在局机关和市直学校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金秋利剑”行动,严厉查处机关科室和学校内部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剑指顶风违纪和歪风邪气,凸显了把政治规矩和纪律挺在最前面的决心和力度。“金秋利剑”行动主要以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四乱”问题和顶风违纪的行为为主要内容,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突击开展四个专项活动:一是以提高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为目的,开展查处办公用房超标专项活动;二是以加大教育系统的公信力为目的,开展从严治理有偿补课专项活动;三是以强化执行教育政策的严肃性为目的,开展查处违反收费政策专项活动;四是以规范工作人员从政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为目的,开展查处违反纪律规定专项活动。“金秋利剑”行动共查处违纪问题4起,整改类问题25件。

(三)严肃问责。20xx年,纪工委对查处的违纪问题从严从重问责,绝不手软。3月份,通报第一职业中学等5所学校带班、值班人员缺岗和公车未封存的问题;5月份对机关基础教育科1名工作人员上班玩游戏进行通报批评;10月,8所学校的查处情况和4名工作人员的违规违纪问题被通报,2名受到警告处分,2人被通报批评。

四、严肃督查,严厉查处顶风违纪

认真落实市纪委“三转”工作要求,突出主责主业,加强执纪监督问责力度,查办教育系统违规违纪案件。

(一)不断拓宽案件线索。为拓宽案件线索,将信访办理作为有力抓手,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认真对待信访工作,建立来信来访登记、签批、承办、回复以及责任落实等一系列制度,以保证不漏掉一个案件线索。实行工委书记、纪工委书记阅批群众信访件制度,对重要来信做出批示,并亲自过问、督促办理结果。通过上级转办案件、信件举报、电话举报、网络邮箱举报、新闻媒体、网站、网络平台留言的形式,获得案件线索,加大筛选力度,对线索进行清理和分类处置,区分轻重缓急,特别留意和筛选涉及热点问题的案件线索,对涉及和影响教育行风和教育环境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今年共查办各类信访件123件,其中1件,省级86件,市级交办5件,内部来信来访来电及网络举报案件31件,经过认真筛选,对107件举报线索进行了初核。

(二)加大案件督查督办力度。监察室加大督查力度,督办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泊头市第四中学违规招生,督促泊头市教育局采取措施,制止违规招生行为,所收住宿费被责令退回,并给予了通报批评,及时平息了造成的负面影响。黄骅市骅西小学五年级违规订购教材,督促黄骅市教育局责令骅西小学进行整改,所收书费暑假前全部退还给学生。南皮县刘八里乡四八里中心小学五年级违规订购教辅,根据相关规定,追究校长责任,给予校长和当事人行政警告处分,通报批评,取消20xx年评优、晋职资格,扣发20xx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强化自办案件工作。对驻省厅纪检组和市纪委转办的案件,积极认真地进行调查处理,凡要结果的,都按时上报调查结果,凡要求配合调查的,都克服困难,积极配合。对群众举报和媒体曝光的问题直查快办,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认真配合市纪委调查石油分局相关领导违纪案件,直接参与调查石油分局学校违规订购教辅、东风中学招生违规收费问题,经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沧州市教育局石油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孟争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沧州市教育局石油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银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沧州市教育局石油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青石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石油分局综合科孟宪周、东风中学姚晓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石油分局基础教育科张春彦、供应学校吴建升党内警告处分。对举报反映的第一中学教师“萝卜招聘”问题、十四中学择校费问题、十三中学个别教师补课等问题,进行调查,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馈了情况。

五、认真总结,信息工作迈上新台阶

20xx年,纪工委高度重视科室信息工作,坚持及时、准确、全面的原则,切实做好信息的筛选和归纳整理,精选精编教育系统亮点工作上报信息,认真把好信息出口关,进一步提高上报信息的数量和质量。年初,市教育局“落实‘两个责任’经验做法”典型材料被刊登在《沧州反腐倡廉建设》20xx年第1期。6月,市纪委在市教育局召开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工作交流会,市直部门监察室主任及党办室(办公室)信息负责同志共计20余人参加了会议,市教育纪工委报送、采用信息条数均列第一名受到市纪委领导的表扬并做了典型发言

20xx年,共向市纪委报送信息19条,在《沧州纪检监察》刊登信息4条:头条信息《市教育局反“四风”治“四乱”着力打造风清气正教育环境》、单条信息《市教育局纪工委三举措发挥监督责任》以及2条简讯。向局办公室报送信息13条,在局《教育简报》刊登信息7条:《市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专题推进会议精神》、《廉洁自律树正气,警示教育筑防线—市教育局组织参观沧州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南皮县召开警示培训会矫正中小学教师不良教育行为》、《沧州市第二中学细化规定,强化措施,结合学校实际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市教育纪工委强化廉政目标责任,启动实施约谈机制》、《市教育纪工委开展“三转”“三实”专题调研活动》、《市教育局组织教育干部观看廉政剧目<直隶巡抚于成龙>》;在《办公室通报》刊登信息1条:《强化责任,严明纪律,打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在教育局网站发布工作动态信息8条。7月通过调研,撰写《沧州市教育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情况剖析及对策研究》和《强化举措,严格监管,建立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新常态》2篇调研报告,上报市纪委和省教育厅。

20xx年,教育纪工委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纪委工作部署,进一步坚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力挺规矩纪律的决心和信心,加大查处顶风违纪的力度,强力推进教育系统作风建设,努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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