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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干部教育整顿依依集合合集

时间:2023-09-10 12:11:01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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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干部教育整顿依依集合合集

纪检监察干部教育整顿的依依5篇

【篇1】纪检监察干部教育整顿的依依

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依纪依法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若干意见

(2005年 2月 1日)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依法执政水平,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断提高依法执纪和依法监察的能力。信访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必须把依纪依法的要求贯穿于各个工作环节。根据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规范信访举报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加强管理、强化监督,提高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处理信访举报的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信访举报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服务,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坚持注重制度建设的原则,建立健全法规制度,把信访举报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做到处理信访举报的程序依法公开,处理结果客观公正;
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保障信访举报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引导他们正确履行义务;
坚持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原则,明确职责,严明纪律,对滥用职权和失职渎职的行为实施责任追究。

经过努力,使信访举报工作法规制度基本健全,工作程序更加规范,处理信访举报的能力切实增强,信访举报当事人民主权利得到保障,信访举报环境明显改善。

二、加强制度建设,依纪依法处理信访举报

加强制度建设,必须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按照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制定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注重适时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完善信访举报受理制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受理涉及党员、党组织及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和申诉。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认真对待,不得推诿、敷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要经常阅处群众来信,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地方纪检监察机关应深入基层接待群众。在确保安全保密的前提下,逐步推广网上举报,拓宽信访举报受理渠道。

完善来信处理制度。建立健全收信登记、送阅审批、转办催办、查办结案、复信回访、立卷归档等规章制度,促进信访举报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建立健全信息反映制度,加强综合分析,定期向领导机关和有关部门反映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完善处理重要来信的请示、报告制度,避免处理的随意性。对重复来信和人数众多的联名来信,要加强跟踪督办,必要时可直接调查核实。对署实名举报,要按照谁承办、谁答复的原则,以适当方式将处理结果答复举报人,并听取其意见。

建立健全来访接待制度。逐步建立完善首访责任制,坚持哪一级机关接谈、哪一级机关负责的原则,对应由本级纪检监察机关办理的问题,要一办到底,限期将办理结果或办理情况答复来访人;
对应由下级办理的问题,要加强催办督办,直至问题妥善处理。建立健全集体访应急处理机制,明确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领导、部门的职责,并通过信息通报、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加强与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协调配合。出现重大集体访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及工作人员要立即赶赴现场,积极疏导,妥善处理。要增强预见性,针对群众上访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工作预案。对严重扰乱信访秩序的行为,要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处置。对重大重复集体访,要分析成因,注意查处少数党员干部可能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建立定期排查制度,对重点来访人员、集体访苗头和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及时就地解决。在基层,对影响面较大、反映侵犯群体利益问题的集体访,经批准可吸收群众代表参与调查。

健全举报电话处理制度。耐心接听举报电话,做好记录,重要情况、情节要向举报人复述确认,并按政策规定向举报人作出解释或答复。对紧急、重要的情况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并采取措施快速处理。对应由其他部门受理的问题,引导举报人向有关部门反映。

在县和县以下基层单位逐步推行信访举报办事公开制度。通过多种渠道,公布有关法规制度、处理程序,以及其他为信访举报人提供便利的相关事项。对涉及群体性利益以及重大、复杂的信访问题,可通过适当方式将调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向信访举报人反馈。必要时可要求有关组织或人员到场说明情况,有条件的可举行听证。通过公开,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三、保障信访举报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保障检举、控告人合法权利。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保护检举、控告人的规定》。畅通受理、办理、反映、反馈渠道,严禁对检举、控告人压制、歧视、刁难。严禁泄漏检举、控告的有关情况,不得将检举、控告材料及有关情况转给被检举、控告人员或单位。严肃查处侵犯检举、控告人民主权利的行为,对打击报复检举、控告人的要严肃处理。受理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回避的,要主动提出回避。检举、控告人有正当理由要求有关工作人员回避的,受理机关应作出回避决定。逐步建立和完善奖励制度,对检举、控告重大违纪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应给予奖励。

保障被检举、控告人合法权利。要探索维护被检举、控告人权利的措施和办法,认真对待被检举、控告人的解释或说明,重视被检举、控告人对承办的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对未经调查或正在调查处理的举报内容,不得泄漏和扩散。对经调查未发现被检举、控告人有违纪问题的,必要时可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情况,澄清是非,消除影响。对诬告者要严格依纪依法予以惩处。

保障申诉渠道畅通。要规范申诉信访的处理办法,对属于本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受理范围的,由本级机关申诉复查部门处理;
对不属于本级机关直接受理范围的,移送有权处理的机关。对不符合申诉条件的,应告知申诉人。要建立信访、审理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协调,及时研究和处理申诉复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疑难、复杂的申诉复查案件。

四、引导群众依法有序进行信访举报

加强信访举报宣传工作。要把这项工作纳入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之中,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信访举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度,使广大群众了解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和受理范围、处理信访举报的程序和方法,明确在信访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

引导信访举报人正确行使权利。要引导群众署实名举报、逐级举报。提倡实行双向承诺制度,受理机关承诺依法及时处理信访举报,信访举报人承诺维护信访秩序。对于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以及应由其他单位或部门受理的信访问题,要告知信访举报人受理的单位或部门。对少数妨碍信访秩序的,要进行批评教育。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要协调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规范党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信访举报行为。党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按照组织原则和法定程序,负责任地进行检举、控告,实事求是地提出申诉,不得歪曲、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要正确对待组织的处理意见,不得无理纠缠。要维护信访秩序,不得带头参加集体访,严禁煽动、策划、组织集体访。对不听劝导,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五、加强对信访举报工作及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加强内部管理。制定信访举报件内部归口管理办法,逐步实现信访举报件由信访举报部门统一受理、转办和管理。对分流到本机关其他部门的信访举报件,信访举报部门要掌握办理情况,定期汇总分析。建立健全信访案件办理和管理制度,对需要发函或直接查办的信访举报件,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定期催办督办信访案件,对重大、疑难案件的催办督办要制订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对下级机关呈报的信访案件处理结果要严格审核,必要时可调卷审查或直接调查。对重要信访案件的处理,承办人和呈报单位意见不一致的,要集体研究决定。

加强监督制约。建立健全案件线索集体排查机制,重要案件线索由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人组织纪检监察室、信访室等部门的负责人共同研究处理意见。信访举报部门内部要合理分工,形成受理、办理、督办、审核、结案归档等环节的相互制约机制。信访举报工作人员应定期轮岗。逐步建立外部监督机制,重视群众对不依纪依法办理信访举报的反映,对违纪违法者要严肃处理。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下级机关依纪依法处理信访举报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信访举报等部门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各负其责的责任制。逐步实行信访举报工作过错追究制,对丢失、隐匿或者擅自销毁信访举报材料的,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导致重复信访、集体访或矛盾激化的,泄漏信访举报情况导致案件查处工作受阻或检举、控告人遭到打击报复的,处理重要信访及突发性事件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以及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要分清责任,依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高度重视依纪依法规范信访举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结合实际,确定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分步骤推进。要加强调查研究,掌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依纪依法规范信访举报工作的各项任务和要求落到实处。

【篇2】纪检监察干部教育整顿的依依

提高基层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法办案能力的思考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745(2013)03-0085-01

反腐倡廉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大任务,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促进社会和谐的紧迫任务。”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要贯彻落实好这一重大而又紧迫的政治任务,体现以人为本的执纪理念和服务企业发展的查案治本观,就是要通过查办案件教育党员干部,改善党群干群关系。

近年来影响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质量的主要问题:一是一些基层领导干部对案件查办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
二是一些纪检监察干部不同程度地存在办案信心不足,胆量不够的问题;
三是基层纪检监察队伍普遍存在办案力量薄弱现象;
四是基层纪检干部因变动频繁,缺乏正规业务培训,加之部分同志身兼数职,精力难以集中,导致业务水平不高,办案能力特别是突破大要案件的能力不足,办案质量受到影响。

针对以上问题,笔者认为在新形势下基层纪检监察部门查办案件工作,应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调整办案思路,在提高办案水平上下功夫。查办案件工作要围绕中心工作,把保护和维护经济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发挥案件的惩治治本功能,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要以发展的眼光看待查办案件工作,分析和解决影响发展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影响发展的案件得以快查、快处;
要转变办案理念,优化办案手段和方法,确实维护群众利益,徐金社会和谐。要依法依纪办案,加强案件管理工作,保证党员权力得到充分维护,坚决杜绝越权办案、违反程序性办案现象的发生。

二是要统筹兼顾,凸显综合效果。一是要把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既要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标作用,做好“前半篇文章”,又要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做好“后半篇文章”。“后半篇文章”即是要发挥查办案件的教育警示作用,这对于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具有釜底抽薪的作用。二要把惩治与防范相结合。要特别注意通过剖析案件,提出从制度上防止吏治腐败、司法腐败以及利用审批资金、项目等权力谋取私利的措施,努力铲除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防范腐败体系;
三要把查办大案要案和关注民生问题结合起来。在重点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大要案的同时,要着力查办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在当前腐败现象仍处于易发多发时期的情况下,必须保持对腐败分子严惩的高压态势,增强群众铲除腐败的信心。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虽然干部级别低,甚至涉案金额小,但它直接损害群众利益,如果任其蔓延,不仅会腐蚀社会风气,而且会蚕食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信心,破坏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着力查办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果,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所在。

【篇3】纪检监察干部教育整顿的依依

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办案工作的思考

应城市纪委、市监察局 邓文明 李庆明

依纪依法办案是办案工作的制度性要求,是提高办案质量的重要保证。《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的意见》(中纪发[2008]33号)文件下发后,对依纪依法办案程序和实体方面作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笔者对应城市纪检监察系统办案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研究,分析了在依纪依法办案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初步提出了解决依纪依法办案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的措施和建议。

一、目前依纪依法办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随着各级领导认识的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的提升,民主法制的不断健全,依纪依法办案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

1.办案措施手续不严密。纪检监察机关为了查清问题,需采取查核违纪对象在金融机构的存款,对涉案款物进行扣押,或对有严重违纪错误的人员实施“两规”等措施。只有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后才能采取这些措施;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办案人员有时为了省时、省力,没有按规定程序操作,凭主观意志先行采用,然后报领导审批补办手续;
有的经领导审批后,也没有进行必要的监管,给案件质量留下了漏洞。

2.处理案件过程程序不扎实。案件从信访到处分执行都有严格的程序规定,是一个相辅相成、相互制约的统一体。只有步步紧随,环环相扣,才能确保案件质量。实践中有的领导由于事务繁忙,没有参与把关;
有的办案人员碍于情面,没有严格操作,使一些必要的程序被忽略和简化,给案件质量留下了隐患。

3.教育违纪对象工作不到位。根据党章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具有“保护、惩处、监督、教育”四项职能。即使对那些犯了错误的同志,在严肃查处的同时,也要依照党章保护他们应享有的民主权利,并认真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重在教育人、挽救人。但在具体工作中,有的办案人员由于理解上的偏差,认为受处分人与办案人员是对立的,与他们主动沟通是自找麻烦、自讨没趣,从而忽视了与他们的接触,使思想教育工作流于形式,为案件处理增加了不稳定性。

二、依纪依法办案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原因

当前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办案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历史的客观的原因,也有人为的主观因素,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认识不足。实际工作中一些领导对依纪依法办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性缺乏认识,贯彻落实上级的指示精神不坚决,态度不明确,往往满足于发文件、搞传达。对工作缺少研究和思考,疏于对工作的布置和检查,在采取措施和处理案件中习惯于凭长官意志办事,执行程序和制度不够民主严密,从而使程序和制度的制衡力大打折扣。

2.作风不实。有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没有认识到依纪依法办案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执行程序的严肃性,而单纯强调自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具体的办案工作中法制观念和纪律观念淡薄,方法简单,按自己的意愿和想法做事,而没有站在全局的高度来考虑和谋划工作,对违纪对象的利益考虑甚少;
在内部配合和协调上,考虑己方的多,考虑他方的少,影响了工作的严肃性和紧密性,从而也损害了纪检监察部门形象。

3.制度更新不快。虽然经过多年的探索,在规范办案的管理和流程上,虽然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备、比较管用的制度。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办案领域的拓展,有些制度已经过时,废止、修改、出台制度工作没有及时跟进,对办案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缺少规范的操作制度和必要的制约措施,从而不利于办案工作的程序化和规范化。在制度的落实上,对已有的制度执行落实不够,既削弱了制度的制衡力,又在办案对象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三、解决依纪依法办案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措施和建议

根据办案工作的实际,要解决好当前依纪依法办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须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严把案件检查措施关,确保依纪依法办案的政策性

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过程中,为有效突破案件,在较短的时间内起到积极的效果,纪检监察机关经常要采用和实施“两规”措施。

这是一项政策性、法规性、程序性很强的工作,组织实施好“两规”陪护工作,对破获大要案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精心选择好“两规”陪护人员,既是关系到案件检查安全和顺利的前提,也是组织实施好“两规”陪护工作,确保依纪依法办案的基础。

一是慎重选择综合素质强的陪护负责人,是完成“两规”工作的关键。“两规”陪护工作负责人不仅应具备“两规”陪护工作的组织管理、“两规”安全、生活保障、政治学习等工作能力,还应具备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经验和应急能力。因此,“两规”负责人必须是政治品德好、思想觉悟高、业务能力强的中共正式党员,要特别注意筛选与“两规”对象非亲友、无往来的本机关干部担任。“两规”陪护工作负责人的选定是“两规”陪护工作安全顺利的关键。

二是精心筛选思想作风硬的陪护人员,是完成“两规”工作的基础。严格按照“两规”实施规定,按1:6的比例选择“两规”陪护人员。人员的选择由纪委书记、分管案件的副书记、案件检查组负责人与陪护组负责人一起选定。应注重选择责任心强、作风扎实、警惕性高、严守秘密、工作踏实、年富力强、与“两规”对象非亲友的党员或其他人员。

三是建立健全陪护组织,是完成“两规”工作的保障。陪护人员选择好后,要在实施“两规”前两小时召开陪护人员工作会议,成立陪护组临时党支部和陪护工作小组,指定负责人,明确陪护任务、目标、职责、时间,并对陪护人员提出严格的安全纪律、保密纪律、值班纪律、请假调休纪律等陪护工作纪律要求。

2.严把涉案款物处理关,确保依纪依法办案的严肃性

对非法收入和违纪违法对象的赃款赃物依法予以没收、追缴或责令退赔,是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权力。但用之不当,既会损害纪检监察机关的形象,还侵害当事人的利益。因此,在工作中要做到“三抓”。

一是抓领导。及时成立涉案款物管理领导小组。其人员可由市有关职能部门的领导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并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及义务,制定配套措施。在孝感市纪委制定的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涉案款物管理办法(试行)的基础上,结合应城市的办案工作实际,对涉案款物的扣押、封存、解封、收缴、退还等程序和步骤作出明确的规定。

二是抓管理。在查办案件过程中,所有涉案款物由检查室统一办理暂扣手续,暂扣时当场填写《暂予扣留、封存涉案款物登记表》,由有关当事人签字后各执一份备查;
统一管理时,当场填写《暂予扣留、封存涉案款物移交清单》,将涉案款物交给案件管理室统一管理;
登记表和移交清单由检查室全部装入检查案卷,案件检查室(调查组)向案件审理室移送案件时,应当在调查报告中写明涉案款物数量、价值、保管情况等,提出对涉案款物的处理建议,并附涉案款物清单。案件审理室在审理案件时,应当对调查报告所列涉案款物与所附涉案款物清单是否相符、手续是否完备等情况进行审查,并在审理报告中写明对涉案款物的处理意见。连同对案件的定性处理意见一并提交市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涉案款物的处理意见报经本级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后,案件审理室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案件检查室和案件管理室办理暂扣款物的收缴、退还等相关手续。

三是抓督办。每一起案件办结后,如涉及到涉案款物的处理,应及时组织相关职能科室对涉案款物管理过程中文书使用和手续办理情况、涉案款物保管和处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定期向本级纪委常委会报告监督检查情况,确保违纪款物的依纪依法处理。

3.严把案件审理初审关,确保依纪依法办案的合理性

为了防止在案件检查期间案件的难点问题集中遗留在审理阶段,应对案件进行初审。案件初审是案件正式审理的基础和前提,通过初审将案件检查中存在的表面问题予以剔除掉,以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案件质量。在案件初审中,审理部门自收到移送的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应指定承办人对案件进行“三审”。一是基本要素审核。从违纪构成要件的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等四个方面进行综合审核,认真分析研究。看违纪错误能否成立,案件能否立得住。二是基本程序审核。从案件的信访、受理、初核、立案、调查、移送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看案件查办是否符合法律程序,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手续。三是基本形式审核。从案件的违纪事实、情节、前因后果、责任主次、态度好坏、违纪的法律法规、党纪条规等方面进行系统审核,看证据是否确凿有力、处理意见是否恰当、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法。

通过三审,对符合移送条件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与案件检查部门办理正式交接手续;
对不符合移送条件的,可要求案件检查部门补送相关材料。通过实行案件初审,可将案件存在的明显问题解决在审理室正式受理之前,把好案件进入审理环节的关口。

4.严把案件处理质量关,确保依纪依法办案的正确性

“审理大计,质量第一”。质量是案件的生命所在,为使所办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应严格按照“二十四字”办案基本要求审核案件,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的理念,落实“三制”,保证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水平。

一是主审责任制,用明确的责任促质量。主审责任制,就是指定案件主审人,明确规定其为案件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案件质量负直接责任,承担纪律追究的责任。一般确定基层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或纪检干事为主审人员。案件主审人员受领任务后,根据案情的复杂难易程度,制定审理纲目,逐条逐项详尽地审理,作出主审结论,供审理小组审议。

二是复审监督制,用有效的监督求质量。复审监督制,就是指定复审人员,对主审人员的审理结论进行复核,所复审案件出现质量问题,承担主审人员同等的纪律责任。通过复审环节,让复审人员对主审结论进行“挑刺”,纠正主审人员出现的偏差,确保案件质量。

三是会审把关制,用民主决策保质量。会审把关制,就是通过审理小组,必要时吸收非本案的检查人员、审理人员及相关的专业人员参加,对主审和复审的结论进行“会诊”,对不同意见,经过充分讨论酝酿后提出处理意见,全面地把好整个案件的质量关。基层纪委办理的案件明确由市纪委案件审理室会审,确保办案质量。

5.严把处分人员回访关,确保依纪依法办案的人文性

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后,不能放任不管,要及时有针对性地进行回访帮助教育,以克服重惩轻教,撒手不管,不负责任的工作方式。对他们受处分后工作、生活、家庭等方面遇到的困难,要协调有关部门予以妥善解决,使受处分人员感到纪检监察干部“道是无情却有情”,认识到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他们的“冤家”,而是他们的“亲家”,从而将他们引导到正常的生活轨道上来,继续对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一是直接回访到位。由市纪委、监察局的领导或案件审理室的工作人员,直接对受到党内撤职以上处分和行政撤职以上处分的正副科局级党员、干部进行回访。二是委托回访到位。主要是委托受处分人所在单位、组织的负责人,乡镇纪委监察室,市直机关及其有关部门纪委(纪检组)监察室的同志,出面回访帮教到位。委托回访帮教,应与受委托单位、组织协商,明确回访帮教的对象,说明委托的原因,记录回访帮教对象的落实情况,定期向纪检监察机关反馈回访帮教对象的实际效果。三是协助回访到位。主要是指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作出处分的案件,在进行回访教育时,协助他们进行回访帮教到位;
对乡镇纪委监察室、市直机关、有关部门纪委(纪检组)监察室作出处分的案件,在进行回访教育时,一并协助他们进行回访帮教到位。

           责任编辑:李和平 

【篇4】纪检监察干部教育整顿的依依

五个方面提高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办案能力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经济体制转型阶段,腐败案件呈上升趋势,纪检监察机关面对执政条件和社会环境的深刻变化,必须别断提高依纪依法办案的能力。提高依纪依法办案的能力,别仅是依法执政的内在要求,也是保障和促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一、深刻认识查办案件的重要意义,端正办案思想,是提高办案能力的动力之源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是惩治腐败的中心环节,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四项职能的中心环节,是贯彻标本兼治、综合管理方针的重要体现,也是人民群众评价反腐败斗争成效的重要标志。抓紧抓实查案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义别容辞的责任,更是时代给予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
我们必须清晰地认识到,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还是严重,腐败现象仍然频发多发,深化对查办案件工作的认识很有必要,查办案件工作别能有丝毫的放松,作为战斗在一线的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办案件放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惟独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严惩腐败分子,才干别辱使命,别负重托,维护好改革进展稳定的大局。二、切实加强学习,是提高办案能力的前提、基础
1、要深刻认识学习的重要意义,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和精神追求。
当今社会正处于变革之中,各种新事情、新咨询题层出别穷,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知识,纪检监察干部惟独加强学习,才干从容应对时代的挑战。正如江泽民同志指出:“学习的咨询题,关系到广阔干部自身的进步,关系到国家、民族的兴衰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败。”学习关于纪检监察干部来说,别仅是自我的精神追求,更是时代给予的重要责任。2、学习要注意突出重点,全面了解、掌握办案的必备知识。
一是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当前尤其要学习十六大报告和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经过政治学习,坚决理想信念,增强理论修养,促进政治上的成熟。二是要学习党规党法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当前我们除了要学好党章,了解党章给予我们的职责和任务外,重点是学习两个《条例》,即《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个《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日子中的一件大事,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领先学好两个《条例》,掌握好两个《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规定。第三要注意学习法律、经济、金融、证券等方面的知识。
三、学以致用,以学促用,学用相长,是提高办案能力的有效之路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建成“学习型机关”,学习中要说究办法,注意在三个方面下功夫,实现“两个”转变:
在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进一步下功夫。在学习中,主要密联系自己的工作职责,联系新阶段违法违纪案件浮现的新事情、新咨询题来进行。二是恰当梳理自己的知识结构,掌握有效的学习办法。对已学的知识,要定期别定期进行仔细梳理,看看哪些方面学得好,已掌握,哪些方面学得差,还没有掌握,原因是什么,办法正别正确,惟独如此,学习才干富有成效。三是夯实业务基础知识。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职责,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别将业务基础知识学深学透,显然是不好的。特别是一些办案程序、办案方针方面的规定,要做到深刻理解,融会贯穿,切实把业务知识学扎实。
实现“两个”转变:一是由“拥有学历”向“拥有能力”转变。学历只表明了一具人受教育的程度,这并别意味着拥有文凭就拥有水平,有学历就有能力。我们所处的社会是进展变化的社会,一具人即使拥有再高的学历和文凭,假如停滞别前,满脚于已拥有的学历、文凭,适应于吃老本,别思进取,最终会降伍,会被时代所抛弃。正确的挑选是,紧跟时代的步伐,别断紧贴纪检监察工作要求,将学习作为修身立业的全然,使学习进入思想,走进工作,做到学用的有机结合,精益求精,才干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由“学了什么”向“学

会了什么”转变。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出版的《学会生存》一书指出:“以后的文盲,别再是别识字的人,而是没有学会怎么样学习的人。”这说明,学习办法在一定意义上比学习的内容更重要。学习的目的在于运用,学习要真正取得成效,别能只停留在学了什么,而在于学会了什么,且有没有把学到的知识转化为实际能力。
四、用好用活“两规”、“两指”和组织协调职能,是提高办案能力,突破大案要案的有效手段
1、“两规”、“两指”的运用。
“两规”、“两指”是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给予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权力,也是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的重要手段和办法。“两规”,即是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刻、地方就案件所涉及的咨询题作出说明。“两指”是指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的嫌疑人员在指定的时刻、地方就调查事项涉及的有关咨询题作出解释和说明。采取“两规”、“两指”是特别严肃谨慎的情况,具有较强的政策性。在使用上应注意四点:一是限制了适用对象,只能对已掌握一些严峻违纪事实和证据,具备赋予纪律处分的涉嫌违纪党员或行政监察对象使用;
二是限制了适用时期,只能在案件调查时期使用;
三是限制了使用主体,只能是具有一定级别、具备一定条件的纪检监察机关才干批准或使用;
四是限制了使用时限,只能在批准的时限内使用。
在具体运用“两规”、“两指”时,要说究办法和策略,注意把握时机,过早会增加调查人员的工作量,过迟又会贻误战机,使本该得到突破的案件变成了夹生饭。具体要因案而定。2、组织协调职能的运用。
党的十六大经过的《党章》给予纪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而做好查办大要案件的组织协调是履行这一职责的重要内容,纪委怎么搞好“组织协调”,应把握好以下四点:一是准确理解把握组织协调的内涵和工作定位。“组织”是安排分散的人或事物,使之具有一定的系统性。“协调”是整合组织内部的各个分子,使之配合适当。纪委在查办大要案件运用组织协调职能时,既要善于组织,又要勤于协调。组织是前提,协调是保证。只会组织而可不能协调,工作就难以发挥最大的效果;
只会协调而可不能组织,工作算是一盘散沙。因此纪委在进行组织协调时,一定兼顾组织和协调两个方面,别可偏废任何一方。
二是把握好组织协调的主动性。纪委在查办大要案件时,要针对全案进行超前谋划,主动协调,广泛听取其他职能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正确分析案情,最大限度地发挥各职能部门的职能作用。如此,既解决了办案力量的别脚,又发挥多种办案手段的综合作用。
三是切实履行好牵头的职责。纪检监察机关既要敢于协调,又要善于协调。协调中要注意发挥审计部门查账、税务部门查偷漏税、公安机关寻人、检察机关取证、法院把握证据的优势,以便快速突破大案要案。
四是既要注重上下协调,及时、经常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求得支持;
又要注意左右协调,主动与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形成优势互补,整体联动;
还要注意内部协调,统一办案人员的思想。
五、建设一支高素养的干部队伍,是提高办案能力的保证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监督部门,肩负着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的重要职责,这支队伍的素养怎么,直接妨碍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效,妨碍到党的形象和声誉,并且直接决定着纪检监察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要建设一支高素养的干部队伍,能够从以下方面入手:1、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素养和思想品德。
要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素养最全然的是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干部队伍的思想,并把它作为行动的指南。
当前,社会上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又有抬头,纪检监察干部处于反腐败斗争的前沿,是腐朽思想侵蚀和别法分子拉拢、腐蚀的首选对象,面临着腐蚀

与反腐蚀的严重考验。惟独仔细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方针政策,解决好世界观、人一辈子观、价值观咨询题,思想上建起一堵防腐墙,才干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和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2、提高干部队伍的业务素养。
纪检监察工作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日子等各个领域,也是党政各部门中专业性最强、难度最大、最不行干的工作。纪检监察干部假如别具备较强的业务素养,显然别能习惯工作的需要。
如今,办案工作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多,查办案件的复杂性、艰巨性更加突出,必须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对新知识的学习,别断更新纪检监察业务所需要的知识,努力探究有效突破大要案的新思路、新办法。实践出真知。惟独在实践基础上学会办案,积存经验,增强本事,才干别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养和攻坚能力。3、改善办案队伍的构成,实行优化组合。
在这支队伍的配备上,既要有熟悉纪检监察业务的人员,也要有法律、财务、审计、金融、证券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并随时依照案情,调整、充实办案人员,建立合理的人才结构。对他们既关怀保护,又要严格要求,努力把他们建设成为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队伍。
4、加强自我监督,自我约束,规范自身的执纪执法行为。
纪检监察处于执纪执法的重要部门,享有监督惩罚别人的权利,平时更应严以律已,自觉加强对自我的监督、约束,行为更要规范、合法。要严格遵守纪检监察机关内部治理的纪律规定,特别是中纪委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必须仔细执行,做到令行禁止。5、要创新激励机制,激发内在动力。
当前,有少数纪检监察干部,认为纪检监察机关是清水衙门,工作得罪人,任务重,政治上无奔头,交流难,擢升更难,工作积极性别高,缺乏热情。对此,我们应运用多种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先进纪检监察组织和优秀个人,对办案有功人员实行奖励和授勋,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使纪检监察工作在社会上成为受人恭敬,令人艳羡的职业,激励纪检监察干部人人爱岗敬业,个个奋发向上。
五个方面提高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办案能力责任编辑:飞雪阅读:人次
寿诞祝词
恭敬的各位宾客,各位亲朋好友:
春秋迭易,岁月轮回,当甲申新春迈着轻快的足步向我们款款走来的时候,我们欢聚在这个地方,为XX先生的母亲——我们恭敬的X老妈妈共祝八十大寿。
在这个地方,我首先代表所有老同学、所有亲朋好友向X妈妈送上最真诚、最温馨的未动分毫祝愿,祝X妈妈福如东海,寿比南山,

【篇5】纪检监察干部教育整顿的依依



石委发„2012‟18号
中共石滩乡委员会
关于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作风整顿活动的
实施意见

各村(居党支部,乡级单位:
按照《中共南江县纪委南江县监察局关于印发<南江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作风整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南纪发„2012‟1号)的安排部署,经乡纪委研究决定,从 2012年 1 月到 2012 年 4 月,开展全乡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作风整顿活动,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十
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九次全会、市纪委三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纪委“五严守、五禁止”、省纪委“五种观念”、市纪委“六不准”、县委“破除三论、弘扬三风、践行五要”和县纪委一次全会“六个坚定不移”要求,着力解决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在理想信念、工作作风、工作能力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打造务实、创新、高效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二、整顿方式及内容
作风整顿活动集中 3个月时间,主要围绕市纪委提出“五查五看”进行,重点在思想、工作、创新和纪律上整顿作风,锻造队伍。
(一)在思想上整顿作风,保持纪检监察干部坚定性。倾心为党执纪,坚定理想信念,讲政治,顾大局,识大体,坚决捍卫党的事业,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做党的忠诚卫士。倾情为民服务,牢记宗旨,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做群众的贴心人。
(二)在工作中整顿作风,突出纪检监察工作实效性。要强化责任意识,工作务实,勇于攻坚,勤于奉献,必须完成份内工作,必须完成交
办任务,必须履行监管职责。时刻与乡党委思路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步,保障乡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三)在创新上整顿作风,保持纪检监察工作先进性。要发扬好传统、好作风,巩固好做法、好经验,坚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传承王瑛精神,用创新的思路谋划纪检监察工作。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要求、高质量推进,抓住重点,突出特色,抓出亮点,做到“出手事达最高水平”,推动各项纪检监察工作上新台阶。
(四)在纪律上整顿作风,保持纪检监察队伍纯洁性。严格按照中央纪委“五严守、五禁止”、省纪委怀臣书记提出的“五种观念”和市纪委“六不准”的要求,廉洁自律,不耍特权,不越“红线”,管住自己的嘴、管住自己的腿、管住自己的手,严格执行《廉政准则》,遵章守纪、忠诚履职、团结协作、服务发展。
三、整顿实施步骤
全乡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作风整顿活动分为学习动员、自查剖析、整改落实三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2012 年1 月15 日——2012 年2 月20 日)

1、研究部署。开展作风整顿大调研活动,研究制定全乡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作风整顿活动实施方案,对作风整顿活动进行安排和部署,并提出工作要求。
2、宣传动员。组织召开乡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作风整顿动员大会,进行思想动员,加强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3、学习讨论。采取集中学习、个人学习等方式,就作风整顿相关文件和领导的讲话精神进行集中学习和讨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搞好这次作风整顿活动打下坚实基础。
(二)自查剖析阶段(2012年 2月 21日——3月 21日)
1、查找问题。要以开展明查暗访活动为契机,全乡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职工要认真查找自身在思想作风、组织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按照中央纪委“五严守、五禁止”、省纪委怀臣书记提出的“五种观念”、市纪委“六不准”的要求和围绕这次作风整顿活动确定的重点内容,认真进行对照检查,找准存在的问题,形成自查报告。
2、开门纳谏。要畅通各种渠道,以上级帮、
自己查的方式,下发征求意见表,召开谈心交心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查找问题和不足。
3、深入剖析。围绕“五查五看”、“双倾双为”的主题,深刻剖析本单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出现的违纪违规典型案例及自身存在的问题,自我反省,找出产生问题的根源,对症下药,积极整改。
(三)整改落实阶段(3月22 日—4月 30日)
1、明确整改方向。认真收集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归纳,整理分类,并根据纪检监察工作特点,结合自身实际,提出整改方向。
2、制定整改措施。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和集中归纳的群众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严格进行整改。
3、开展满意度测评。采取问卷调查的形式,对系统纪检监察干部作风整顿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和满意度测评,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为切实加强对这次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的领导,乡纪委成立干部作风整顿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各
村社都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好每个阶段、每个环节的工作。坚持学习教育启动,领导干部带动,正面典型促动,查摆问题要全面准确,整改落实要注重实效,确保整顿工作环环相扣,有序推进。
(二)加强作风巡查。乡纪委将不定期对各村督察员作风状况进行明察暗访,重点开展“四看四查”,即看思想,查组织学习情况;
看作风,查岗位履职情况;
看效率,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看纪律,查遵守《规定》情况。切实加大问责和查处力度,着力解决一批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对不适合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坚决清除队伍;
对违反“六不准”规定的,一查到底,绝不姑息,绝不手软;
对有损纪检监察干部形象的典型问题,严肃处理,切实保证作风整顿活动取得实效。
(三)搞好常态推进。把作风整顿作为一项长期任务,以整顿促发展,以整顿促团结,以整顿促效率,以整顿促勤廉。着力构建教育引导、学习培训、内部防控、逗硬查处、刚性退出、关怀激励等长效机制,永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纯洁和清廉本色。实现全乡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理想信念坚定,执纪理念深化,凝聚力、战斗力、
创新力进一步增强,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为统筹城乡发展,打造“三区一城”,加快建设富丽安康新石滩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附:石滩乡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作风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年 2 5 日
2012 月

石滩乡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作风整顿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 智 纪委书记 副组长:阎盛斌 纪委副书记 成 员:陈 行 纪委委员
肖云堂 碾子咀村督察员 郑均长 母家坪村督察员 杨顺平 宋家坪村督察员 李从宪 王光山村督察员 赵金先 档头岭村督察员 赵明富 石河寨村督察员 王秀华 雪花寺村督察员 丁建贵 赵家河村督察员 岳正林 铺垭庙村督察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陈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乡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作风整顿活动的组织协调、统筹安排等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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