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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检查报告集合合集

时间:2023-09-06 15:44:0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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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检查报告集合合集

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检查报告5篇

【篇1】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检查报告

关于对安定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现状调查报告

甘肃电大定西分校13秋行政管理本科 赵平

一、调查目的

主要从目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现状及老人所存在的需求入手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现状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结合问卷法、语访谈法从对居家养老的了解程度、日常生活照料状况、医疗卫生需求与精神慰藉四大方面进行了困境分析,并以社会工作的视角从政府、社区和社会三方面提出了关于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几点建议。

二、调查时间、地点与方法

1、调查时间:2015年3月

2、调查地点:安定区永定路街道西河社区

3、调查方法:实地走访和查阅资料相结合

三、调查结果

一、问题的提出及综述

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剧,老龄问题日益成为众多国家关注的焦点,而我国也提前进入老龄社会,成为名副其实的“未富先老”的国家。据调查截止2010年,60岁及以上人口为253430人,占总人口的8.65%。, 面对如此严峻的老龄化问题,养老日渐成为中国社会的一大难题。目前,社会上呈现出三种养老方式:家庭养老、机构养老和居家养老。家庭养老是最为普遍也是最为老年人所接受的养老方式,而正是这种最为普遍的养老方式却日益遭受严峻的考验。自计划生育实行以来,家庭结构日益核心化,养老对于子女来说负担越来越重;并且子女的养老敬老意识日渐淡薄,老年人处于不利境地。而机构养老由于成本较高、缺乏家庭温暖、社会隔离等原因无法得到老年人的亲睐。对此,政府部门提出了“居家养老”的新模式,即老年人居住在自己的家中,同时享受社区提供的专业化服务,是一种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为主要形式,以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为内容,并为老年人解决日常生活困难的养老服务模式。这种养老模式能让老年人在自己所熟悉的环境中生活并接受社区的各项专业化服务,使老人充分享受到家庭的温暖,利于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并能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和家庭资源解决养老问题,减轻政府负担。目前该种养老模式越来越受到老年人与社会的欢迎。

三、现状和需求

(一)了解途径

通过调查统计的数据显示,76%的老人对于居家养老有一定程度的了解,但真正了解居家养老的老人仅占18%。而老年人对于居家养老的了解途径,主要是通过社区宣传、报刊书籍、电视广播、亲戚朋友和邻居,其中通过社区了解的老人最多,占到了28.7%。可见居家养老对于宣传居家养老知识的重要性,但目前大部分的社区对于宣传的重视度不够,宣传方式仅限于在小区的橱窗里张贴出相关的文件或报刊文章的相关章节等,但由于不少老年人行动不便或文化程度较低,他们不太能够关注到这些信息。

(二)日常生活照料方面

2014年,政府出台的老龄日间照料中心,该项政策普遍受到了老年人群体的欢迎,但在实行过程中却遇到种种困境。首先由于受到资金等方面的限制,政府购买服务对象的数量极其有限,很多迫切需要该项服务的老人因不满足条件而被拒之门外。其次,目前大多数社区所提供的日常照料服务只是限于打扫卫生、洗衣做饭等相对简单的上门服务,像更高一级的服务诸如家电维修、代购、水电维修、上门理发、送餐服务提供的却很少,而这些服务却是老年人十分需要但自己又无法提供的,这就形成了一个困境,需要的服务没有人提供,而提供的服务又不是老人最需要的。最后由于老年人大多比较保守,对于外人的戒备心比较高,他们往往不会让家政服务人员在家中逗留太长时间,完成一些基本的打扫工作后就让她们离开了,一般都没有达到政府购买的服务时数,这就造成了很大的资源浪费。

(三)医疗卫生需求方面

为了迎合广大社区居民的医疗卫生需求,解决大医院人满为患的困境,现在每个社区都设置了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我们所接触的调查对象中,有46%的老年人所在社区设有医疗卫生服务站,社区医院因其距离近,就医便利,可以省去大量排队等待的时间,价格实惠以及服务人性化等优势而被人们称为“家门口的医院”。但据我们的调查,享受过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的老人中仅有37.6%对本社区的医疗卫生服务站采取很满意和比较满意的态度。不少老人反映这些服务站的设备比较陈旧、药品的数量也较少、工作人员的态度也不是非常友善,可见,对于老年人群体来说,医疗卫生服务站虽然路很近,但心却很远。

所谓“未雨绸缪”,疾病预防对于老年人群体来说也是十分重要的,但大多数老年人缺乏基本的医疗常识。免费体检、上门诊疗、举办安全知识讲座、派发医疗保健手册、赠送免费医疗品等措施对于疾病的预防起着重要的作用,但社区在这一块的服务却几乎空白。据调查,在提供免费体检这一项服务上有44.7%的老年人享受过,而其余的四项包括上门诊疗、举办安全知识讲座、派发医疗保健手册、赠送免费医疗品等服务,分别有16.8%、18.0%、15.3%、6.7%的老年人享受过。

(四)精神慰藉方面

随着家庭结构的小型化,空巢老人愈来愈多。这就使得老年人的精神慰藉成为一个重要课题。据调查显示,61.3%的老人表示不希望有人上门陪他们聊天,22%的老人有这种意愿。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上门陪聊的服务人员或志愿者大多与老人比较生疏,他们缺乏共同的话题,老人对于他们的信任度也比较有限。因此,有活动能力的老人更喜欢“走出去”和同辈群体沟通交流,类似的生活经验与价值观令他们之间的交流更轻松自然。

在服务设施方面, 72.7%老人所在的社区设有老年人活动室, 36%设有老年人阅览室。但这些活动室大都比较陈旧、狭小、阴暗,空气不流通、浑浊,并且大部分活动室已成了变相棋牌室;而老年人阅览室里的书籍、报刊、杂志大都比较陈旧,难以老年人的需求。实际上,绝大多数的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明显落后,主要表现为:一是数量不足,社区重视度不够;二是质量不高,突出表现在设计落后,观念保守,不能很好地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从而导致了现有设施实际利用率不高;更有一些设施是社区为了应付上级的检查而设,并无实际意义,服务流于形式。

在社区活动的开展方面,有47.7%的老年人明确表示希望社区多举办一些适合老年人的活动。但事实上,我们通过调查发现,很少有社区开展过外出旅游的活动, 开展过文艺演出的社区少之又少。

可以说,目前社区所提供的适合老年人参与的活动还是比较缺乏的。广泛开展真正适合老年人生理、心理特征的活动是社区服务的应有之义。

四、建议与对策

(一) 政府扶持

居家养老服务的开展离不开政府的宏观指导,因此政府应转变传统观念,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给予更多的重视和扶持,特别是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起步阶段,服务开展的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对其的态度和支持力度。我们认为,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政府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为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提供良好的社区氛围

首先,社区应加大对居家养老宣传的重视程度,鉴于多数老年人文化知识水平有限以及部分老年人行动不便,社区应充分动员社区的资源,争取将居家养老的基本常识普及到每家每户,从而增强老年人的权利意识,鼓励老年人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同时也达到对社区居民的教育作用,创建一个和谐、友爱、尊老的理想社区。其次,做好居家老人的宣传教育,逐步改变老年人传统的生活观念和消极的消费理念,增进老年人对社会的认同感和信任感,消除顾虑和偏见,鼓励更多的老年人走出心理阴影,融入社区大家庭,乐于接受服务,利于工作的推进。

2、加大资金投入,为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证

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必须有一定的经费作保证,但目前政府对其资金投入严重不足,经费的缺乏,迫使目前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大多局限于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空巢高龄老年人家庭,而无力顾及数量占绝对多数,身体尚好,有一定自理能力的老年人的需求,而且服务内容少、服务层次低。因此政府今后在考虑老年福利设施投入和老年事业经费安排时,应列出一部分专门用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支出,并逐步扩大服务对象的范围。这样才能从资金上保证居家养老服务的顺利开展。

3、制定扶持政策,为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供政策保障

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作为一种社会福利性和保障性的工作,政府须有一定的政策扶持和倾斜力度。例如对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社会服务机构出台优待和优惠政策,如适当减免税收,贷款优待等,激发他们的参与积极性,提升服务档次和质量;以及加大对社区医院的扶持力度,通过制定相关的政策吸引优秀医务工作人员下到基层,到社区医院提供服务,提升社区医院的医疗水平及服务质量,方便老人就医。

4、建立培训机制,为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供专业人员保证,针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数量少、专业技能普遍低下的现状,政府应开始着手开设居家为老服务应用知识方面的培训课目,实施技能培训。

(二)社区为本

社区作为居家养老服务的主体,在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方面更是发挥着主力军的作用。为更好地提升社区在居家养老服务中功能的发挥,应大力发挥社会工作者的功能。首先,社会工作者应承担资源提供者的角色。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深入社区了解老年人的需求,充分调动本社区的资源,开发多种多样、富有个性的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来完善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不断提升服务功能和档次,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特点老人的需求;其次,承担中介者的角色。社会工作者应当主动承担社区内老人与政府沟通的桥梁,深入了解社区老人的实际需求,吸取其中的合理成分,代表社区老人与政府进行博弈,早日促成政府相关政策的出台;再者,承担使能者的角色。发动全体社区居民,通过参与一系列的社区活动提升社区的凝聚力与归属感;同时还要建立社区居民特别是老年人群体的自助、互助体系,广泛动员社区居民参与到为老服务中去,从而建立一个和谐关爱的社区,为老年人群体提供一个舒适的居住环境。

(三)社会参与

社会力量的含义非常广泛,包括志愿者队伍的构建、辖区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家政服务机构以及各类民间组织等,他们是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不可或缺的力量。此外还包括区、街道、社区设置的非营利性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组织,这些中介机构的主要职责在于通过建立服务追踪和反馈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服务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服务质量,并确保政府资金的投入真正用到实处。

五、小结

随着人口日趋老龄化、高龄化,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已势在必行,但它又是一项系统的工作,牵涉到社会的方方面面,需要政府、社会、社区、家庭、老人共同参与和努力。目前居家养老服务的总体水平还比较低,尚无典型的经验可循,因此我们要“摸着石头过河”,循序渐进,大胆探索,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稳步推向深入,实现居家老人经济、安心、舒心地享受晚年生活。

【篇2】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检查报告

【读政策】《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设施设计和服务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区民政局:

为规范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和服务管理,根据《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例》、《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设计标准》和《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的意见》,我局制定了《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设施设计和服务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北京市民政局

2016年9月26日

为规范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和服务管理,根据《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设计标准》和《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标准。

 社区养老服务驿站是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就近为有需求的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陪伴护理、心理支持、社会交流等服务,由法人或具有法人资质的专业团队运营的为老服务机构。

 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可采取单体设施和“主体服务区+加盟服务点”模式。

加盟服务点是指通过加盟协议方式与社区养老服务驿站主体服务区捆绑运营、建筑面积相对较小、服务功能相对单一的社区养老服务场所,属于驿站的补充性功能场所。

床位是指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设置的铺位、休息位,可以是卧具,也可以是坐卧一体的坐具。

第四条 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的建筑、附属设施设备、服务项目和运行管理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设施、安全、消防、卫生、环境保护、劳动合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和要求。

社区养老服务驿站执业应具备以下资质证明和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与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签订的双方协议。采取“主体服务区+加盟服务点”发展模式的,还应提供加盟签约协议书或联盟经营协议书。

房产归属证明及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检测报告。

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测报告。

社区养老服务驿站服务事项和流量记录账簿或信息系统记录凭证。

设置医疗卫生机构的,需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应综合考虑地区人口密度、老年人口分布状况、服务需求、服务半径等因素,同时参考街乡镇养老照料中心分布情况进行规划设置。原则上,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的服务半径不超过1000米。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应由政府无偿提供。

新建居住区、现有居住区配套的养老服务设施,应当无偿用于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运营。

社区未配套建有养老服务设施的,应通过购买、租赁其他设施,作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无偿交给企业和社会组织运营。

已经交给其他单位运营使用的,应当收回并无偿交给企业和社会组织使用。

第七条 鼓励支持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实行连锁化、品牌化、规模化运营。鼓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通过购买服务、制定扶持措施等方式支持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运营,引导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协助驿站向老年人介绍服务。

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的环境应达到以下要求:

名称、功能、标识按全市统一标准设计,附近区域设有道路交通指示标志;

布局科学合理,公共设施与功能相匹配;

公共区域设有明显标识,符合老年人生理特征,位置明显、信息精准、图文清晰;

活动场所布置合理,清洁整齐,公共健身设施、照明设施符合国家规范;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品种规格和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规定;
设有通风设备和通风通道,确保老年人居住和活动空间空气清洁;

外部环境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对环境空气、噪声环境、道路交通的要求。

社区养老服务驿站选址应满足以下要求:

地形平坦,自然环境良好,可获得有效日照和通风;

基础设施良好,便于利用周边的生活、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

场地交通便利,方便老年人到达。

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应根据老年人的使用特点和各项设施的功能要求进行合理布局和综合设置,可与现有社区服务设施、社区卫生服务设施、残疾人服务设施、公共绿地等相邻设置,共享部分设施。

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筑应为低层建筑或设置于建筑物底层,耐火等级不低于2级,其疏散距离及宽度应符合相关建筑设计防火疏散要求。供老年人使用的房间不应设置在地下室及半地下室。

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出入口为无障碍出入口,出入口处的平台与建筑室外地坪高差不宜大于500mm,并应采用缓步台阶。主要出入口宜设门斗,应采用向外开启的平开门或电动感应平移门,不应选用旋转门。

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用房分为生活用房、医疗保健用房、公共活动用房和服务用房。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生活用房、公共活动用房和服务用房可合并使用。

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生活用房主要包含老年人休息室、公用卫生间、公共餐厅。

(1)老年人休息室不应与电梯井道、有噪声振动的设备机房等贴邻布置。根据驿站规模大小和老年人需求设置床(椅)位,且平均使用面积每张达到5平方米。老年人使用的床和家具应符合老年期生理功能需求,可使用带头枕可仰卧功能的座椅。

(2)老年人公用卫生间应与老年人经常使用的公共活动用房同层,宜邻近设置,并宜光线明亮,具备通风换气条件。公用卫生间应设无障碍厕位,便器旁应安装扶手。

(3)老年人公共餐厅应使用可移动的、牢固的桌椅,为护理员留有分餐、助餐空间;
采用柜台式售饭方式的,应设置低位服务窗口。

社区养老服务驿站根据设施情况和实际需要设置医务室、护理站、心理疏导室、保健室、康复室等医疗保健用房。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设置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机构的,需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同时遵守《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公共活动用房包括阅览室、棋牌室、书画室、健身室和多功能厅。多功能厅宜设置在建筑物首层,墙面和顶棚宜做吸声处理,避免对老年人休息室产生干扰。在满足使用功能和相互不干扰前提下,可合并设置各类用房。

公共活动用房应有良好的天然采光与自然通风条件,配备电视、音响、健身器材、休闲棋牌类用品、书籍报刊等。

第十七条 社区养老服务驿站根据自身条件设置值班室、厨房(或备餐间)、居家养老服务用房、职工用房、洗衣房等服务用房。

(1)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主要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生活照料、助医等上门服务使用。

(2)不支持驿站增设加工功能的厨房,厨房仅提供配餐、无明火加热保温、简单备餐。如配备加工功能的厨房,宜设置在相对独立的区域,布局合理,温度适宜,应有供餐车停放空间和消毒空间,有排风、排烟、排污、消防设施和适当的防潮、消声、隔声、通风、除尘措施,符合卫生、环保和消防要求。墙面使用瓷砖,地面使用防滑材料,配有各种厨房用具,清洗、消毒、储存设备设施。

(3)洗涤区域布局合理,配有洗衣机、消毒设备。

老年人公共空间应沿墙安装安全扶手,并宜保持连续。

老年人居住用房内应设安全疏散指示标识,老年人活动空间内的墙面凸出和临空突出物,应采用醒目的色彩或采取图案区分和警示标识。

公共活动用房、生活用房及卫生间应设紧急呼叫装置,紧急呼叫信号应能传输至护理站或总值班室。

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灯、低位照明灯及疏散指示标志,配备防火毯、独立烟感报警器、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

社区养老服务驿站供电设施应符合设备和照明用电负荷的要求,并宜配置应急电源设备。

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应有给排水设施,并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生活服务用房应具有热水供应系统,并配置洗涤等设施。

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应具有采暖设施、空调设备,并有通风换气装置。

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设站长1人(可兼职),养老护理员与服务对象比例达到1:6,至少有1名社会工作人员(可兼职)、1名医务人员(可兼职)、1名工勤人员(可兼职)、财务人员1人(可兼职)。

连锁化、品牌化的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可根据实际需要,统一调配人员。

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应建立工作人员公示制度。

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资质,持有卫生计生部门、人力社保部门颁发的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养老护理员宜持有职业培训证书或等级鉴定证书;

工勤人员应持有所从事工种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餐饮人员应持有健康证。

社区养老服务驿站人员行为规范应符合下列要求:

(1)尊老敬老,尊重人格、民族、宗教信仰和个人习惯,保护个人隐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遵纪守法,礼貌、热情、亲切、友好;

(3)着装规范,服装整洁,佩戴胸卡上岗;

(4)仪表端庄、精神饱满,佩戴饰品符合行业要求;

(5)语言文明、清晰。

社区养老服务驿站需设置日间照料、呼叫服务、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六类基本服务项目。在此基础上,可根据自身条件拓展开展助洁、助浴、助医、助行、代办、康复护理、法律咨询等服务项目。

以单体设施建设的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实行连锁化、品牌化运营且相毗邻的,驿站可不必全部具备六类基本功能,通过连锁服务商的区域组合、组团服务、集成服务等方式,实现毗邻区域的服务提供。

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要建立风险防范机制,购买相关综合责任保险,并与长期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知情同意书,主动出示安全须知,鼓励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降低运营风险。

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的统筹协调下,加强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对接,在挂号、就诊、取药、综合诊疗、转诊等方面为居家老年人就医提供便利条件。

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应当注重保护老年人的隐私权,与所属工作人员签订服务对象隐私保密协议,对于服务过程中获取的服务对象个人隐私信息,不得泄漏。

(1)利用驿站现有设施和资源,为社区内空巢或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日间托养,实施专业照护。

(2)针对有特殊服务需求的老年人开展短期全托,短期全托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5天。

(3)积极主动为有特殊服务需求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服务,包括协助进食、协助排泄及如厕、协助移动、更换衣物、卧位护理,以及洗发、梳头、口腔清洁、洗脸、剃胡须、修剪指甲、洗手洗脚、沐浴等内容。

(4)有条件的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可接送需要日间照料的居家老人。

(5)对于需长期托养的老年人,统一推介转送到附近的养老机构(照料中心)接受全托服务。

(1)响应老年人通过互联网、物联网等网络手段或电话、可视网络等电子设备终端提出的养老服务需求,整合联系社会专业服务机构、服务资源和社区志愿者,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专业化养老服务。

(2)呼叫器、远红外感应器、网络终端、可视网络等智能呼叫网络设备应符合国家规定,质量完好,其功能应符合老年人的特点和需求。

(3)驿站应主动公开服务电话,选派熟悉业务、服务能力强的人员接听电话,收集老年人服务需求。对于政策咨询类电话,尽可能第一时间给予解答。对于服务需求类电话,应认真做好记录,及时转相关部门或负责人办理。

(4)对于老年人提出的助餐、助洁、助浴、助医、助行、代办等服务需求,由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转介或直接提供服务,按老年人要求排忧解难,做到高效便捷、收费合理。

(5)驿站为老年人推荐的社会专业服务机构必须负责该服务的跟踪督导。承接服务的服务机构须是经民非或工商注册、管理规范、服务记录良好的服务机构。

(2)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食品行业标准。

(3)提供助餐服务应根据营养、卫生的要求、老年人需求、地域特点、民族、宗教习惯制定菜谱,为老年人提供营养丰富、全面合理的均衡饮食,做到荤素搭配、干稀搭配、粗细搭配合理,每周有食谱。

(4)实行集中用餐的驿站,应在醒目处公示助餐服务时间、服务须知等,保持内外环境及餐桌整洁,餐具须每餐消毒一次。给予老年人充分的用餐时间,服务过程细致、周到、亲切;
注意观察老年人用餐安全,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5)分餐、送餐应及时,饮食应保温、保鲜、密闭、防止细菌滋生,提供符合保温、保鲜要求的设备及运输工具,保证及时、准确、安全地将餐饮送达。

送餐时要注意核对老年人的姓名、菜品及数量,确定无误后签收,服务时礼貌、周到、细致。

(6)提供餐饮加工服务应获得卫生许可证,助餐服务人员应身体健康,助餐服务可转介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提供。

(7)提倡通过中央厨房方式开展助餐服务。

(1)设有护理站的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应配备相应医务人员,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护理站配备的注册护士、康复治疗人员人数应当符合本市护理站审批有关要求。

(2)不具备条件的,依托周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健康服务,可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家庭病床的设置与管理相结合;
也可引入社会化专业机构,提供健康服务支持。

(3)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至少依托医疗机构提供量血压、测血糖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依托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员开展慢性病管理、常见病护理、翻身拍背、养生保健、用药指导等医疗护理服务。

设有护理站的,可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开展基础护理、专科护理、临终护理、消毒隔离技术指导、营养指导、社区康复指导、健康宣教等医疗护理服务。

(4)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应定期组织专业人员举办健康知识及技能培训,加强老年健康教育,提供疾病预防、伤害预防、自救及自我保健等健康指导。

(5)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护理站或专业医生、护士为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健康管理等服务。

(1)协助老年人开展各种类型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内容包括组织书法、绘画、棋牌、唱歌、戏曲、趣味活动、益智游戏以及健身运动等。

(2)驿站应制定相关管理制度规范,明确活动设施场所的开放时段、注意事项、服务保障措施,在不同时段安排适宜的活动方式,确保不影响老年人正常休息和身体健康。

(3)所有活动遵守安全、自愿原则,满足老年人身体和精神健康的条件和需求。

(4)活动场所宜由专人定期打扫清理,确保干净整洁。

(1)驿站应及时掌握签约服务老年人的心理变化,满足老年人心理需要,促进老年人心理健康。

(2)心理慰藉主要以陪同聊天、情绪安抚等形式开展。陪同聊天以老年人感兴趣的话题为切入点,多倾听,引导老年人倾诉,与老年人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帮助消除不良情绪反应及孤独,满足老人情感慰藉和心灵交流需求。

(3)心理慰藉服务应注意保护服务对象的隐私权。

(4)心理慰藉服务的人员可由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医护人员或经验丰富的养老护理员担任。

(5)要有危机处理的意识,制定相应的危机处理预案和程序。必要时可提供相关信息寻求专业支持,或转介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服务。

助洁主要包括整洁居室(客厅、卧室、厨房、卫生间)和清洁灶具。

门框:无尘土、触摸光滑、开关盒等表面洁净,玻璃目视无水痕、无污渍、光亮洁净。

地面:木地板洁净,瓷砖无尘土有光泽。

居室:地面无死角、无遗漏,洁具洁净光亮、无异味。

清洁灶具:无明显污渍、不锈钢灶具光亮洁净,必要的进行定期消毒处理。

(1)助浴主要分为来站助浴和上门助浴。

(2)助浴前应进行健康评估和安全提示,并做好相关安全措施。有条件的驿站,可派车将老年人接到驿站。

(3)助浴过程中应注意观察老年人身体情况,如遇老年人身体不适,协助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4)助浴时应根据四季气候状况和老年人居住条件,注意防寒保暖、防暑降温及浴室内通风。

(5)上门助浴应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并有2名工作人员在场。

(1)协助监护人陪送老年人到医院就医或代为取药。

(2)遵照医嘱,协助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管理药品。

(3)按照监护人要求提供约定内服务,必要时可提供相关信息或转介服务。

(1)助行服务包括陪同户外散步、陪同外出。

(2)助行服务一般在老年人住宅小区及周边区域内。

(3)助行服务应注意途中安全。

(4)使用助行器具时应按助行器具的使用说明进行操作。

第四十条 代办服务

(2)服务范围包括为老年人代购生活必需品或陪同购物,代领各种物品,代缴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等日常费用,服务人员应准确记录购买的品种,清点钱物,按照约定购物,做到当面清点并签字。

(3)提供代办服务时应保护老年人的隐私,不向他人谈论老年人的家庭情况或钱物情况。

(1)康复护理医疗服务应依托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

(2)康复护理应符合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

(3)康复护理过程中应注意观察老年人的身体适应情况,防止损伤。

(4)根据需要配备相应的康复设施设备。

转介由法律从业资质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提供咨询服务。

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应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服务承诺、投诉方式等信息。公示信息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更新,便于老年人了解、获取。

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应主动、详实地向老年人介绍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及收费价格等。根据老年人的身体状况、服务需求、支付能力及服务机构的服务提供能力,核定服务内容。

社区养老服务驿站服务项目收费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2)在文化娱乐、心理慰藉,以及量血压、健康知识讲座等方面设定公益服务项目,不收取服务对象费用。

(3)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相关政府部门无偿提供设施建立的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具体收费标准在区民政部门指导下,由驿站运营方与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协商确定。

(4)按照政府有关规定,为城乡特困老人和低保低收入家庭老人提供的基本公共养老服务项目,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给予补助。

第四十六条 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应制定居家养老服务意外事件处置应急预案,每年至少举办两次消防培训和演练。

第四十八条 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应实行服务质量评价制度。

(1)评价主体为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自我评价、服务对象评价、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评价和区民政、老龄部门委托的第三方社会机构评价。

(2)评价指标包含服务流量、服务对象满意度、家属/监护人满意度、服务时间准确率、服务项目完成率、有效投诉结案率。

(3)评价方法为意见征询(上门、电话、信件、网络)、实地察看、检查考核、服务信息和档案查询。

(4)社区养老服务驿站根据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建议,及时改进,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第四十九条 本标准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 本标准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爱普雷德小解读

关于建立北京养老驿站重点小解读

1.在驿站(养老点)为老人提供助餐是十分必要的,而且要因地制宜特色化,迎合老人需求(如设置营养餐)

2.呼叫系统和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可以使用信息化平台,爱普雷德信息化平台已经覆盖这些功能,而且使用非常简单易懂。

3.驿站(养老点)要为老人争取最大的市场优惠,保证服务点价格低于老人在外消费的价格。

4.养老护理必须要有专业的服务培训。

【篇3】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检查报告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调研报告


东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调研报告

 一、引言

  中国已进入老年化社会,随着老龄人口的加剧和大量“四二一”(一对小夫妻养四个老人和一个小孩)家庭模式的出现,传统养老方式已不适应现代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需求;加之,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全面推行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使退休人员由过去的“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已是大所趋,未来城市社区将承担着老年人管理和居家养老服务的重任。如何找到一条更加适合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新路,是摆在社区面前的现实而迫切的任务,带着这个问题,我们阳光雨家政服务中心对长治市东街社区的居家养老有关调查做以总结和阐述。

  二、东街社区老年人口现状

  东街社区现有常住居民5487人,社区老年人口有1470多人,60岁-69岁的老人有779人,70岁-79岁老人有452人,80岁-89岁老人有206人,90岁-99岁老人有32人,100岁老人1人,老人人数占社区总人数的26.79%,空巢老人有52人,约占老年总人口的3.54%。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条件的极大改进以及人们择业观念改变和人口流动等因素的影响,今后,高龄老人和空巢老人越来越多,家庭和社会的养老负担将越来越重。

  三、当前社区老年人居住、养老和居家服务情况

  (一)居住方式。一是老人(或与配偶)和儿女住在一起。二是老人(或与配偶)单独居住,儿女在同一城市。三是老人(或与配偶)单独居住,子女都在外地工作,打工。四是老人(或与配偶)单独居住,无子女。五是老人(或与配偶)与成年或未成年的孙子孙女住在一起。六是住在养老机构的三无老人。

  (二)生活来源。老年人生活来源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退休金,养老保险金,个人账户积累,子女供养,政府供养,自己挣钱养活自己,在以上几种情况中,靠子女接济和吃养老保险金生活的老人数量最宠大。

  四、当前老年人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随着老年人年龄的增加,生理机能的衰退及晚年的孤独感已影响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她们不得不依靠她人的帮助才能生活。根据调查了解和分析,当前老年人居家养老中存在的主要困难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生理机能的衰退影响着老年人日常生活。随着老年人生理机能的衰退,开始出现头脑不清晰、记忆力减退、视力模糊、听力有障碍、手抖、腿脚不方便、咀嚼困难以及其它健康问题。这种机能衰退问题,已经深深影响到了她们的日常生活行动,且有相当比例的老人存在两种以上的症状,这损害了她们的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将导致老年人生活质量的下降。特别是在高龄老人中这种现象更加普遍。

  (二)各种老年人日常生活辅助设备缺乏。各种老年机能问题的发生在不同程度上妨碍了老年人的活动能力,许多老年人不得不借助各种辅助设备,维持日常生活中的各种活动。老年人群中普遍存在对提高视力、助行类、听力辅助、居室无障碍设施等各种辅助设备需求。在调查中了解听力有问题和行走不便的高龄老人人数是最高的,因此在居家养老服务中提供提高视力和助行类设施将成为首要考虑的对象。但由于当前市场上有关老年人生活辅助设备不丰富,老年人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三)多数老年人经济能力有限,无法进行有偿服务。在调查中了解,多数生活在社区的老年人都没有固定的收入,生活来源主要靠子女接济,而子女本身并不富裕,给老年人的生活费相当的少,只够生存最基本的需要。因此用在健康、医疗等上的开支很少,对社区提供的有偿服务根本不敢接受。

  (四).老年人日常生活中的主要困难。在对老年人的居家养老需求调查中,就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来讲,日常生活中存在的主要困难是进食、烧菜做饭、打扫卫生、买菜购物、洗衣洗被、洗澡、起床、穿衣服、上厕所、外出活动共十项内容。在十项具体日常活动内容中,烧菜做饭、打扫卫生、外出活动、买菜购物和洗衣洗被成为主要的困难。

  五、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

  我们在调查中得知老年人在生活照料、医疗健康和精神文化服务上面的要求是最多的。在以上三项需求中医疗健康排在第一位,老人对精神文化服务的需求相对较低。

  (一)老年人对社区日常照料服务需求。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在居家养老服务中,日常生活照料主要还是子女。但由于老年父母对子女照料的依赖在一定程度上妨碍子女的正常工作和生活。所带来的照料成本很大。这让子女和老人都很为难,相反,对由社区提供的日常照料服务需求更加强烈,如果有其它合适的照料人选,情况就会得到大改进。在调查中老年人希望社区提供的日常照料服务有:小时工上门服务、社区日间照料室日托、上门做饭、日常登门巡视、代理购物、协助洗澡、修理指甲及修脚、理发、家庭修理、修电器、送货上门、邮寄等。

【篇4】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检查报告

关于对安定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现状调查报告

甘肃电大定西分校13秋行政管理本科 赵平

一、调查目的

主要从目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现状及老人所存在的需求入手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现状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结合问卷法、语访谈法从对居家养老的了解程度、日常生活照料状况、医疗卫生需求与精神慰藉四大方面进行了困境分析,并以社会工作的视角从政府、社区和社会三方面提出了关于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几点建议。

二、调查时间、地点与方法

1、调查时间:2015年3月

2、调查地点:安定区永定路街道西河社区

3、调查方法:实地走访和查阅资料相结合

三、调查结果

一、问题的提出及综述

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剧,老龄问题日益成为众多国家关注的焦点,而我国也提前进入老龄社会,成为名副其实的“未富先老”的国家。据调查截止2010年,60岁及以上人口为253430人,占总人口的8.65%。, 面对如此严峻的老龄化问题,养老日渐成为中国社会的一大难题。目前,社会上呈现出三种养老方式:家庭养老、机构养老和居家养老。家庭养老是最为普遍也是最为老年人所接受的养老方式,而正是这种最为普遍的养老方式却日益遭受严峻的考验。自计划生育实行以来,家庭结构日益核心化,养老对于子女来说负担越来越重;并且子女的养老敬老意识日渐淡薄,老年人处于不利境地。而机构养老由于成本较高、缺乏家庭温暖、社会隔离等原因无法得到老年人的亲睐。对此,政府部门提出了“居家养老”的新模式,即老年人居住在自己的家中,同时享受社区提供的专业化服务,是一种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为主要形式,以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为内容,并为老年人解决日常生活困难的养老服务模式。这种养老模式能让老年人在自己所熟悉的环境中生活并接受社区的各项专业化服务,使老人充分享受到家庭的温暖,利于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并能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和家庭资源解决养老问题,减轻政府负担。目前该种养老模式越来越受到老年人与社会的欢迎。

三、现状和需求

(一)了解途径

通过调查统计的数据显示,76%的老人对于居家养老有一定程度的了解,但真正了解居家养老的老人仅占18%。而老年人对于居家养老的了解途径,主要是通过社区宣传、报刊书籍、电视广播、亲戚朋友和邻居,其中通过社区了解的老人最多,占到了28.7%。可见居家养老对于宣传居家养老知识的重要性,但目前大部分的社区对于宣传的重视度不够,宣传方式仅限于在小区的橱窗里张贴出相关的文件或报刊文章的相关章节等,但由于不少老年人行动不便或文化程度较低,他们不太能够关注到这些信息。

(二)日常生活照料方面

2014年,政府出台的老龄日间照料中心,该项政策普遍受到了老年人群体的欢迎,但在实行过程中却遇到种种困境。首先由于受到资金等方面的限制,政府购买服务对象的数量极其有限,很多迫切需要该项服务的老人因不满足条件而被拒之门外。其次,目前大多数社区所提供的日常照料服务只是限于打扫卫生、洗衣做饭等相对简单的上门服务,像更高一级的服务诸如家电维修、代购、水电维修、上门理发、送餐服务提供的却很少,而这些服务却是老年人十分需要但自己又无法提供的,这就形成了一个困境,需要的服务没有人提供,而提供的服务又不是老人最需要的。最后由于老年人大多比较保守,对于外人的戒备心比较高,他们往往不会让家政服务人员在家中逗留太长时间,完成一些基本的打扫工作后就让她们离开了,一般都没有达到政府购买的服务时数,这就造成了很大的资源浪费。

(三)医疗卫生需求方面

为了迎合广大社区居民的医疗卫生需求,解决大医院人满为患的困境,现在每个社区都设置了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我们所接触的调查对象中,有46%的老年人所在社区设有医疗卫生服务站,社区医院因其距离近,就医便利,可以省去大量排队等待的时间,价格实惠以及服务人性化等优势而被人们称为“家门口的医院”。但据我们的调查,享受过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的老人中仅有37.6%对本社区的医疗卫生服务站采取很满意和比较满意的态度。不少老人反映这些服务站的设备比较陈旧、药品的数量也较少、工作人员的态度也不是非常友善,可见,对于老年人群体来说,医疗卫生服务站虽然路很近,但心却很远。

所谓“未雨绸缪”,疾病预防对于老年人群体来说也是十分重要的,但大多数老年人缺乏基本的医疗常识。免费体检、上门诊疗、举办安全知识讲座、派发医疗保健手册、赠送免费医疗品等措施对于疾病的预防起着重要的作用,但社区在这一块的服务却几乎空白。据调查,在提供免费体检这一项服务上有44.7%的老年人享受过,而其余的四项包括上门诊疗、举办安全知识讲座、派发医疗保健手册、赠送免费医疗品等服务,分别有16.8%、18.0%、15.3%、6.7%的老年人享受过。

(四)精神慰藉方面

随着家庭结构的小型化,空巢老人愈来愈多。这就使得老年人的精神慰藉成为一个重要课题。据调查显示,61.3%的老人表示不希望有人上门陪他们聊天,22%的老人有这种意愿。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上门陪聊的服务人员或志愿者大多与老人比较生疏,他们缺乏共同的话题,老人对于他们的信任度也比较有限。因此,有活动能力的老人更喜欢“走出去”和同辈群体沟通交流,类似的生活经验与价值观令他们之间的交流更轻松自然。

在服务设施方面, 72.7%老人所在的社区设有老年人活动室, 36%设有老年人阅览室。但这些活动室大都比较陈旧、狭小、阴暗,空气不流通、浑浊,并且大部分活动室已成了变相棋牌室;而老年人阅览室里的书籍、报刊、杂志大都比较陈旧,难以老年人的需求。实际上,绝大多数的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明显落后,主要表现为:一是数量不足,社区重视度不够;二是质量不高,突出表现在设计落后,观念保守,不能很好地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从而导致了现有设施实际利用率不高;更有一些设施是社区为了应付上级的检查而设,并无实际意义,服务流于形式。

在社区活动的开展方面,有47.7%的老年人明确表示希望社区多举办一些适合老年人的活动。但事实上,我们通过调查发现,很少有社区开展过外出旅游的活动, 开展过文艺演出的社区少之又少。

可以说,目前社区所提供的适合老年人参与的活动还是比较缺乏的。广泛开展真正适合老年人生理、心理特征的活动是社区服务的应有之义。

四、建议与对策

(一) 政府扶持

居家养老服务的开展离不开政府的宏观指导,因此政府应转变传统观念,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给予更多的重视和扶持,特别是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起步阶段,服务开展的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对其的态度和支持力度。我们认为,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政府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为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提供良好的社区氛围

首先,社区应加大对居家养老宣传的重视程度,鉴于多数老年人文化知识水平有限以及部分老年人行动不便,社区应充分动员社区的资源,争取将居家养老的基本常识普及到每家每户,从而增强老年人的权利意识,鼓励老年人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同时也达到对社区居民的教育作用,创建一个和谐、友爱、尊老的理想社区。其次,做好居家老人的宣传教育,逐步改变老年人传统的生活观念和消极的消费理念,增进老年人对社会的认同感和信任感,消除顾虑和偏见,鼓励更多的老年人走出心理阴影,融入社区大家庭,乐于接受服务,利于工作的推进。

2、加大资金投入,为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证

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必须有一定的经费作保证,但目前政府对其资金投入严重不足,经费的缺乏,迫使目前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大多局限于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空巢高龄老年人家庭,而无力顾及数量占绝对多数,身体尚好,有一定自理能力的老年人的需求,而且服务内容少、服务层次低。因此政府今后在考虑老年福利设施投入和老年事业经费安排时,应列出一部分专门用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支出,并逐步扩大服务对象的范围。这样才能从资金上保证居家养老服务的顺利开展。

3、制定扶持政策,为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供政策保障

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作为一种社会福利性和保障性的工作,政府须有一定的政策扶持和倾斜力度。例如对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社会服务机构出台优待和优惠政策,如适当减免税收,贷款优待等,激发他们的参与积极性,提升服务档次和质量;以及加大对社区医院的扶持力度,通过制定相关的政策吸引优秀医务工作人员下到基层,到社区医院提供服务,提升社区医院的医疗水平及服务质量,方便老人就医。

4、建立培训机制,为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供专业人员保证,针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数量少、专业技能普遍低下的现状,政府应开始着手开设居家为老服务应用知识方面的培训课目,实施技能培训。

(二)社区为本

社区作为居家养老服务的主体,在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方面更是发挥着主力军的作用。为更好地提升社区在居家养老服务中功能的发挥,应大力发挥社会工作者的功能。首先,社会工作者应承担资源提供者的角色。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深入社区了解老年人的需求,充分调动本社区的资源,开发多种多样、富有个性的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来完善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不断提升服务功能和档次,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特点老人的需求;其次,承担中介者的角色。社会工作者应当主动承担社区内老人与政府沟通的桥梁,深入了解社区老人的实际需求,吸取其中的合理成分,代表社区老人与政府进行博弈,早日促成政府相关政策的出台;再者,承担使能者的角色。发动全体社区居民,通过参与一系列的社区活动提升社区的凝聚力与归属感;同时还要建立社区居民特别是老年人群体的自助、互助体系,广泛动员社区居民参与到为老服务中去,从而建立一个和谐关爱的社区,为老年人群体提供一个舒适的居住环境。

(三)社会参与

社会力量的含义非常广泛,包括志愿者队伍的构建、辖区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家政服务机构以及各类民间组织等,他们是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不可或缺的力量。此外还包括区、街道、社区设置的非营利性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组织,这些中介机构的主要职责在于通过建立服务追踪和反馈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服务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服务质量,并确保政府资金的投入真正用到实处。

五、小结

随着人口日趋老龄化、高龄化,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已势在必行,但它又是一项系统的工作,牵涉到社会的方方面面,需要政府、社会、社区、家庭、老人共同参与和努力。目前居家养老服务的总体水平还比较低,尚无典型的经验可循,因此我们要“摸着石头过河”,循序渐进,大胆探索,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稳步推向深入,实现居家老人经济、安心、舒心地享受晚年生活。

【篇5】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检查报告

黄海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自查整改报告

自烟台市考评小组对我中心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进行考评以来,我中心结合自身实际,全面贯彻上级精神,认真学习考评标准,群策群力,认真对待,积极整改,具体如下:

我中心服务覆盖人口为5.6万人,其中直管人口3.3万人。经过长时间的努力,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已经初见成效。中心医务人员积极与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联系,通过周期性健康体检、院内外医疗卫生服务、入户调查等多种形式,获取居民基本信息,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到今年2月份共建立纸质健康档案16864人,完成建档率51.1%,共建立电子健康档案5864人,完成建档率17.8%;
目前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3100人,接受健康管理1614人,健康管理率52.1%;
辖区高血压病人343人,糖尿病人123人,分别接受健康管理146人,56人,健康管理率分别为42.6%和45.5%;
残疾人260人,重性精神病人46人,建档率均达到95%以上。

建档居民复诊或接受随访过程中,中心全科医师会及时进行记录、补充、更新和完善相关的健康档案资料,并定期进行整理、核查,根据健康档案提供的动态信息,采取相应的适宜技术和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医疗、预防、保健和康复等服务。中心本着负责的工作态度,实事求是,健康档案建立过程中,不存在虚报人数的问题,目前最大的问题是空档、死档的问题较严重,社区居民来中心接受卫生服务的人数较少,这可能与中心成立时间较晚,对居民缺少吸引力以及人们对社区卫生服务认识不足有关。另外一个问题是尚有几个社区(如岱山社区、黄海社区的空挂户)健康档案不完整,现正在与各社区居委会联系,派出高素质的专业人员实地深入社区居委会采集居民信息,建立健康档案。同时,将因地、因时、因人采用多种形式建档,具体方法有:(1)来中心建档,每一位社区居民来中心就诊、体检、带小孩接种疫苗时均为其建立健康档案;
(2)与社区居委会联合,到社区进行健康教育宣传,开展健康教育讲座,有针对性地建档;
(3)查漏补缺灵活建档,使用居民健康档案的空白页作为门诊记录。针对空档、死档问题,中心将开展义诊活动,吸引社区群众到中心就诊,组织定期体检,充实档案内容。

认真建立健康档案的过程中,可以获取相对准确的人口学资料,通过对其整理,获得辖区重点人群的基本构成情况,在此基础上,中心将开展对社区重点人群的初步管理。

中心高度重视社区健康教育工作,积极进行健康教育宣传,定期举办健康教育讲座,截至目前,已成功举办讲座14期,初步定于今年第一季度进行黄海办事处6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查体,并针对老年人的健康状况进行适时的健康教育工作,以期帮助老年人形成健康的生活行为习惯,不断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中心重视对社区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60岁以上老年人、四种常见慢性病人、孕产妇、0~36月儿童、残疾人、重性精神病人系统管理逐步纳入日程,计划本月采用全区统一印制的健康档案,初步建立并完善孕产妇、0~36月儿童的健康档案,通过对60岁以上老年人健康查体,初步筛查出四种慢性病的人数,充实其健康档案,并对其规范管理。对残疾人,积极与残联合作,争取政策、器材、经费支持,加强对残疾人的社区卫生管理,掌握其健康需求,满足其健康需要。

针对中心全科医师不足的问题,中心将积极选派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科医师培训,并通过各种方式积极引进经验丰富的全科医生来中心工作,以满足社区基本医疗服务的需要。目前已引起中医专业人员1名,以营造社区中医药服务氛围,更好的为社区居民身体健康服务。

烟台考评小组考评中心工作时发现,医疗处方、门诊登记存在不规范等问题,主要表现在:1、科室不明显;
2、收费类别不清楚;
3、无临床诊断;
4、未使用通用名(使用GS、NS、Vc、VB6、VB12等均为不合格)或使用通用名后仍加写商品名;
5、药品数量超限(单张处方药品数量大于5种)。中心已经开展整改,按照上级要求,采用统一印制的规范处方,同时,积极组织中心医务人员进行门诊处方、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培训,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具体整改措施如下:1、严格按照医保规定处方用药。加强日常药品应用的学习、严格按药品说明书开药,严禁超量开药。从源头上确保医保工作安全、平稳运行。2、临床诊断与用药相符。规范就诊操作细则,严格按照认真患者诊断用药,临床诊断与药品说明书相符,例如:碳酸钙D3片,必须是骨质疏松症的患者方可使用。3、疾病诊断名称书写必须规范。同时,针对以上问题加大中心内部督查次数,确保每天进行处方检查,检查参保患者诊断依据是否充分、指导用药是否合理。针对中心规章制度尚不完善的问题,中心积极向兄弟医院学习,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吸收其先进管理经验为我所用,制定并完善适合自己的规章制度,目前正在积极完善中心日常管理制度。具体措施和进展如下:
1、严格基础管理,尽快完善各项医院管理工作制度、诊疗常规及各项技术操作规程。2、尽快规范各项管理资料,各科室按要求完善各种登记本、记录本。3、制定《临床用药分级管理制度》、《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抗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管理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临床用药和处方管理。4、制订行风建设规范、行风考核奖惩等管理规定,并落实检查记录。5、尽快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登记制度,规范财务管理。6、认真落实医患沟通制度,知情同意管理制度,营造让社区居民明白放心满意的医疗氛围。

中心高度重视公共卫生应急机制建设,不断向区疾病控制中心认真学习取经,目前已经建立自己的应急机制和以中心主任为组长的应急领导小组,正在构建自己的应急储备物资库。具体整改措施如下:1、建立完善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制度;2、加强岗位培训, 由专人负责网络直报,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能力;
3、积极开展传染病和中毒流行病学特征和危险因素的监测调查工作;4、重视信息交流。

莱山区黄海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1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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