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在全国范围开展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体现了党中央对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对高度重视,范本五篇,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在全国范围开展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体现了党中央对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对高度重视,5篇
在全国范围开展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体现了党中央对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对高度重视,篇1
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近年来,在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的严格管理及监督之下,广大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坚持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保持了较好的工作状态,树立了较好的干部形象,为各项社会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现状与当前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存在许多不相适应的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一、存在的问题
(一)干部思想不稳定。一是干部思想不够稳定,产生不满情绪。在工作上,纪检监察机关行政编制相对较少,工作任务繁重,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很辛苦,所从事的工作往往是“栽刺不栽花”,“出力不讨好”。在查办案件时,容易因工作而得罪人。在待遇方面,纪检监察干部经济待遇也不高,与其他经济部门干部相比,奖金、福利、补贴差距较大;
在政治待遇方面,得不到很好的体现,干部交流速度慢,交流机会少,升迁机会少。在生活方面,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辛苦、生活清苦,承受着较大的社会压力和精神压力。上述种种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心理落差,造成了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不稳定,认为同样是干工作却有不一样的回报,心里极不平衡,不能安心工作。二是干部畏难情绪有所抬头。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回避矛盾,害怕困难,面对“人情案”,碍情怯面,顾虑重重;
面对“说情风”,甚至放弃原则,屈从让步;
面对“特权案”,怕打击报复,畏于权势,不敢碰硬,遇到困难绕道走,能推就推,能托就托,习惯把问题上挂,矛盾上交,工作有安排,落实无回音等等。致使查案不深入,执纪不到位,案件质量不高,失去了查办案件的威慑力。
(二)干部专职不专用。乡镇纪委虽然选举配备了纪委委员,但实际上都是挂名的,基本上是由各单位人员“凑合”起来的,一般不参与纪检监察工作;
县直各单位纪委或纪检组根本就没有专职的纪委委员,除纪委书记或纪检组长外,别无他人;
派出单位驻纪检组,一般只有一个组长,没有其他工作人员,即使有也大都兼管着很多其他工作。乡镇纪委书记一般分管着计生、综治、财税等工作,全年绝大部分时间忙于这些事务,致使本职工作成了“副业”,无暇顾及,力不从心,往往是“种了人家的田,荒了自家的地”,很难保证专职专用;
县级以上纪委书记是同级党委常委,常常分管着一些其他工作,其纪委工作主要由纪委第一副书记主持,而实际情况是以纪委副书记的身份又难以领导和协调好整个机关的对内对外事务;
派驻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也大多分管了其他工作,真正用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时间、精力十分有限。纪检监察干部在同一岗位工作年限长、年龄大,尤其是派出机构的纪检组长,几乎成了安置性的职位;
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或是部队转业,或是照顾关系从社会上调入,或是组织任命调任,而真正科班毕业的大学生和公开考试录用的反而屈指可数,懂财会、懂法律、懂电脑、懂写作等专业人才更是凤毛麟角。正是因为内部管理上的常规化,导致了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难以专业化。
(三)管理体制不健全。《党章》规定对纪委机关实行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双重领导。而实际情况是,同级党委对纪检监察机关享有绝对支配权。纪检监察机关在组织人事、财物经费以及各种事务上对同级党委政府仍然存在很强的依附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仅局限于业务指导这个层面,没有质的突破,且渐呈削弱趋势。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在人事安排、福利待遇、行政经费等要害问题方面,上级机关难以为下级机关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致使纪检监察系统合力不足。如派驻纪检组长的提名权,文件规定由纪委机关掌握和行使,可大都是写在纸上,真正落实在行动上的少之又少。甚至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因为查办案件得罪了同级党委的领导而受到排挤或打击报复时,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也是鞭长莫及、爱莫能助或者彼此顾及情面而不愿伤和气,从而让下级纪检监察干部心寒而有案也不敢大胆查办。由于管理体制没有完全理顺,造成地方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相当艰难,尤其对党政“一把手”监督十分困难。另外,上下级纪检监察干部之间在工作上特别是在案件查处上,意见往往不一致、配合不默契、协作不到位的现象时有发生。
(四)业务素质不全面。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纪律性、独立性很强的工作,具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搞好培训和知识更新,是做好工作的必要手段。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纵深推进,反腐倡廉的任务越来越艰巨。违纪案件广泛涉及到金融、证券、房地产等经济领域,违纪人员作案手段越来越诡秘,呈现出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趋势,反调查能力在不断增强。而在实际中,安排纪检监察专门的知识培训不多,业务知识得不到有效地补充,加之纪检监察干部长期在同一部门、同一岗位、同一地域工作,知识结构单一,办案手段传统,专业人才缺少,执纪能力滞后,协调能力不强,直接影响着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
二、对策与建议
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不断加大,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的任务和责任重大,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显得越来越重要。必须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既要治标,更要治本,要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和激励、惩处机制等方面同时推进,才能取得更好的成效。
(一)创新教育机制,夯实思想基础。一是要突出教育的重点。要加强艰苦奋斗的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时刻牢记我们党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经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
要加强纪律观念的教育,引导干部自觉遵守办案纪律,严守办案秘密,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始终维护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二是要创新教育的形式。要打破纪检监察工作比较沉闷的局面,少搞说教,多搞活动,把枯燥乏味的理论灌输转化为生动活泼的学习形式。比如,组织机关干部到各个单位、各个层面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等活动,让干部走上前台,在教育别人的过程中教育自己。三是要确保教育的效果。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要持之以恒,经常化、常态化,不能搞一阵风。工作再苦再忙再累,坚持既定的学习制度,雷打不动。
(二)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重点建立四个方面的制度:一是要建立资格准入制度。要提高纪检监察机关的门槛,实行资格准入,力求凡进必考,逐步缩小组织任命的比例,扩大法定考试进人的比例,坚决杜绝安置性进人和照顾性进人,为建设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打好基础。二是要建立跟班学习制度。要积极创造条件,合理安排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进行跟班学习,让干部多学习多接触经济管理、金融证券、财务会计等相关知识,取长补短,与时俱进。三是要完善学习培训制度。一方面,要根据工作需要,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专门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
另一方面,要对现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资源进行整合,加大培训投入,提高培训质量。要确保每名纪检监察干部每两年至少培训一次,并严格规定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予毕业。四是要建立末位淘汰制度。要逐步探索领导点评、干部自评与社会他评相结合的评价体系。每年对纪检监察干部考评一次,连续两年处于末位的淘汰出队伍。
(三)严格监督管理,规范言行举止。一是要加大内部监督力度。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展开激烈的思想交锋,把收集的不同意见作为制度固定下来。二是要加大外部监督力度。纪委监察局的主要领导要经常深入到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听取群众意见,及时掌握干部活动的动态。要多与纪检干部办过案的单位和当事人直接接触,听取他们对干部工作的反映。三是要加大社会监督力度。要专门设立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举报箱,要经常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收集情况,把干部的言行举止,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的活动置于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
(四)提供激励保障,创优工作环境。一是要高规格配置机构,让干部有威信。要进一步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所属内设机构的规格,进一步明确纪委常委、各室主任等各个层次纪检监察干部的级别待遇。二是要宽松工作环境,让干部有作为。要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对编制实行动态管理,真正做到编制服从工作。要根据办案工作的需要,要人给人,要钱给钱,尽量少抽调和借用干部,少增加基层和涉案单位的负担。要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把派驻人员的编制纳入机关干部编制统一管理,彻底改变派驻机构有名无实、形同虚设的尴尬局面。三是要提高政治经济待遇,让干部有地位。在政治上,要疏通纪检监察干部输出渠道,工作达到一定年限、自己要求调出的,应优先考虑,要与纪委机关规格相一致,提拔重用,委以重任。要统一设定纪检监察干部的补贴津贴和办案奖励机制,缩小地域差别和行业差别,想方设法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福利待遇,提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五)拓宽流通渠道,加快队伍更新。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不应限制在纪检监察系统内部交流,应出台一部关于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的专门文件或队伍建设有关规定,疏通纪检监察干部的流通渠道。一是严把入口关。要严格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能力,作风上过得硬”标准,把那些原干纪检监察工作,能干好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吸收到纪检监察队伍中来,充分发挥他们的优势。二是放宽出口渠道。多年来,纪检监察干部往往大多是在本系统内交流,给这些干部工作的开展和能力的提高带来了一定的局限性。建议组织部门通盘考虑干部交流问题,适当考虑干部在非本系统内流向问题。纪检监察工作是一个特殊工作,在工作中坚持原则,秉公执纪,难免会得罪一些人,各级党委及组织部门要站在关心纪检监察干部的角度,将这些功臣提拔到其他单位重用,使纪检监察经历多方面多层次的磨练,为经济建设多做贡献多出成绩。对那些素质低下,社会影响不好,损害纪检监察队伍形象,不能很好胜任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纪检监察机关要制定刚性的规定,将这些人调出纪检监察队伍,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三是灵活内部轮岗。纪检监察干部在一个岗位上工作时间长了,容易墨守成规,工作没有创新,处理事务没有了新思路,不利于干部的成长,应加快机关内干部轮岗步伐,使纪检监察干部得到全面发展。
(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队伍素质。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建设,进一步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自觉加强党性锻炼,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模范遵纪守法,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经受住各种考验,达到建一流的队伍、树一流的形象、创一流的业绩的目标,树立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在全国范围开展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体现了党中央对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对高度重视,篇2
[纪检监察]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加强和推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新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积极适应“三转”要求,本着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要求,强化作风,提高素质,为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但随着形势任务的不断发展变化,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与当前反腐败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存在许多不相适应的问题。分析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存在问题及原因,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
一、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理论学习还不够自觉。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平时不注意加强学习,不及时“充电”,政策理论水平不高;
有的口头表达、文字基本功还不够强,对党纪条规等业务知识还不够熟;
有的掌握的知识不够全面,对经济发展政策、相关法律知识、会计知识知之甚少;
有的学习时不注意听讲,不动笔,不入脑入心,学习内容针对性也不强,学用脱节,导致处理复杂问题能力不强。
(二)精神状态还不够振奋。主要是思想不够稳定,存在不满情绪。受体制机制制约,纪检监察室相对较少,适应形势任务需要,业务科室工作任务和业务量较为繁重,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很辛苦,有时还“出力不讨好”。在开展业务时,容易因工作而得罪人。在干部管理上,进出交流渠道还不够畅通,交流机会少,升迁机会少。一定程度上给纪检监察干部造成心理落差,导致思想不够稳定,心里不够平衡。
(三)工作热情还不够高涨。主要是主动性不强,畏难情绪有所抬头。纪检监察干部大部分本乡本土,人熟脸熟,有的还一同共过事,因此在履行执纪问责职能时,不可避免地回避矛盾,害怕困难,面对“人情案”,碍情怯面,顾虑重重;
面对“说情风”,能拖就拖,寻求擦边。遇到困难绕道走,能推就推,习惯于把问题上挂,矛盾上移,造成工作有安排,但落实无回音。致使查案不够深入,执纪不够到位。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使命感、责任感不强,对上级的指示照搬照抄,缺乏开拓创新意识。有的还喜欢做表面文章,报喜不报忧,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四)职能发挥还不够到位。县直部门和乡镇的纪检干部对“三转”的认识还不够到位,还没有从以往的工作角色中解脱出来,还离不了中心工作,还仍是眉毛胡子一把抓,存在着定位不准,职能区分不明显的问题。特别是乡镇纪委书记,分管工作多,工作量大,难免精力外移、投向偏移,不能全力聚焦纪检主责主业,致使执纪问责力度不大,职能作用发挥不力。
(五)力量配备还不够合理。受体制改革影响,县纪委监察局纪律审查的职能科室少,特别是受编制限制,各职能科室人员少,每个科室最多三个人,有的才配备一个人,致使有的案件人少力薄,不能及时跟进,影响办案的进度和效率。县直部门和乡镇纪委大多都是配备二个人,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有些时候不能独立完成工作,致使工作迟滞,进度迟缓。
(六)素质能力还不够过硬。就目前配备的纪检监察干部来看,新手较多,有的以前根本没接触或没从事过这项工作。再加上缺少专业性人才,尤其是财会、审计专业的人员更少。对党纪国法掌握不够,碰上什么案子现查现学,碰到棘手事情就束手无策。加之纪检监察干部长期在同一部门、同一岗位、同一地域工作,知识结构单一,致使业务能力不强、执纪问责水平不够,产生“本领恐慌”。
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原因
上述存在的问题,既有客观方面的原因,也有主观方面的原因,通过剖析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心理有所失衡。纪检监察干部长期直面矛盾,承受着很大的心理压力和工作压力,用心用脑,加班加点,既牺牲了大量的业余时间、个人爱好与家庭生活,又得罪了不少人,从而使“圈子越来越小、朋友越来越少、亲情越来越疏”,但在政治待遇、经济待遇上得到的回报较少。这种不平衡,致使有的干部政治上放松了要求,行动上降低了标准,工作上有所怠慢,履职意识淡化,尽责意识弱化。
(二)情绪有所失落。纪检监察机关是纪律审查机关,与组织、宣传等党委工作部门相比,身份较为特殊。在干部管理使用上还没有形成一盘棋,交流进出渠道不够畅通,从而使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待遇降低,挫伤了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部分纪检干部情绪低落,工作的主动性不强,积极性不高。
(三)面子有所难堪。一般而言,除纪委书记异地交流任职外,大多数纪检监察干部都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客观上造成了工作左右制肘的被动局面。一方面,要按照党纪党规的要求,将反腐工作进行到底;
另一方面,又不得不考虑自身的生存环境和发展空间,难免出现一些畏难情绪和怕得罪人的情面观念等。
(四)意识有所偏差。部分纪检干部责任意识淡泊,担当意识缺乏,认为落实“两个责任”是各级纪委常委会、是各级纪委书记和分管领导的事,与己无关,自己只是服从领导安排,让干什么就干什么,主动担当、主动作为意识弱。
三、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对策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系统的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要按照打造铁军、过硬队伍的要求,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要在加强学习上下功夫。“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纪检监察工作涉及面广,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业务性都很强的工作。监察干部只有不断学习和掌握政治、经济、金融、法律、科技、管理等各方面的知识,才能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才能肩负起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特殊使命。首先要强化学习意识。坚持把学习当成一种工作需要、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境界、一种事业追求,自觉走出应酬多“没空学”,学历高“不用学”,经验足“不要学”等误区,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只争朝夕的进取精神、锲而不舍的钻研态度来抓好学习。其次要领会上级精神。要加强对党的创新理论的学习掌握,认真学习贯彻各级纪委全会精神,用科学的理论、上级的精神武装头脑,坚定政治立场,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头脑清醒,自觉维护党纪国法的权威,夯实政治思想基础。再次要加强业务学习。要加强对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及纪检监察工作有关内容的学习,要时常给自己“洗脑充电”, 增强法纪意识,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水平。要坚持学以致用,紧密联系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把学习理论同研究解决反腐倡廉建设突出问题结合起来,推进反腐倡廉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
二是要在教育培训上下功夫。首先要加强理论灌输引导。要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开展“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为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增强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下定决心、坚定信心,秉公执纪、刚正不阿,敢于同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其次要加强知识技能培训。适应纪检监察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岗位必备知识和能力的培训。要有计划地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外出考察学习,适时选派纪检专职干部参加上级纪检机关组织的业务培训班的学习,加强相关业务内容、业务流程、业务技能的培训,不断提高工作本领,提高纪检干部全面履行职责的能力。积极开展新知识教育培训,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社会管理、现代领导科学、高新科技特别是网络信息等知识技能的培训,拓宽眼界视野,完善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
再次要注重岗位锻炼提高。通过开展岗位练兵活动,让干部在实际工作中提升素质;
通过开展业务研讨活动,让干部在互相交流中增强内功;
过开展结帮扶对子活动,以老带新,以骨干带干部、以机关带基层,搞好传帮带;
通过交叉办案、联合办案、挂职锻炼的形式,提升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履行执纪监督的能力。
三是要在稳定队伍上下功夫。首先要强化“用事业留人”意识。要结合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强化职责使命意识,切实从内心深处真正认识到自己所从事的是崇高的事业、光荣的事,从而继承和发扬纪检监察机关的优良传统,自觉献身纪检监察事业。其次要强化“用感情留人”意识。要努力营造一种积极向上,团结和谐的人际关系和拴心留人的工作环境,使大家心情舒畅地工作。要紧紧依靠和充分信任纪检监察干部,全力支持他们大胆工作;
要广泛开展谈心活动,沟通情况,交流思想,发现缺点和不足,及时提醒,善意批评,促其改正。通过营造团结友爱、和谐融洽、健康向上的人际关系和良好氛围,从而保持舒畅的心情,激发工作的热忱。再次要强化“用适当的待遇留人”的意识。要畅通纪检监察干部的进出渠道,建立积极推荐和严格准入机制,实行效绩评定制度,切实形成“干好干坏不一样”的氛围。要在政策允许和制度规定的范围内,尽力为纪检监察干部办实事、解难事,为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和成长进步创造条件, 让专心干事的干部没有后顾之忧,让图清静混日子的人没出路。
四是要在改进作风上下功夫。纪检监察干部要热爱本职岗位,认真对待工作,勤勉实干,尽职尽责;
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理念,要坚持心系群众,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体察民情、倾听民声、了解民意,准确把握人民群众的所需、所急、所忧、所盼,多为群众办实事、好事,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原则,不畏权势,敢打硬仗,不惧压力,对各种腐败现象绝不姑息,对腐败分子决不手软,坚决同一切腐败现象作不懈斗争。遵守办案纪律规定,严格履行程序,保守工作秘密,保证办案质量。要保持自己“社交圈”、“生活圈”的纯洁,慎重对待朋友交往;
要牢固树立执法者更应带头遵纪守法、监督者更应带头接受监督的意识,带头严格执行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高风亮节和浩然正气,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绝不越雷池一步。
五是要在提升能力上下功夫。首先提升执纪办案能力。要系统地学习纪检监察理论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努力掌握经济、法律等方面的理论知识,严格按程序办事,善于把党政纪条规运用到执纪办案工作实践中,提高有效监督的能力。要把办案能力培训作为新任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的主要内容,新任纪检监察干部一般应先安排到职能办案科室锻炼,切实提高依纪依法查办案件的能力。其次提升开拓创新能力。纪检监察干部要勇于创新、更新观念,敢于打破传统习惯和主观偏见的约束,要围绕坚决惩治腐败、有效预防腐败,发扬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用改革发展的思路,提出新观点、找出新办法、探索新路子、解决新问题,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再次提升解决问题能力。要认真研究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做法,及时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不足,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发现解决问题背后的问题,表象背后的真知,不断积累,自我完善,成为能够独挡一面的行家里手。
在全国范围开展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体现了党中央对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对高度重视,篇3
纪检监察工作干部队伍建设
孙启
【期刊名称】《楚天法治》
【年(卷),期】2015(000)007
【摘要】当前形势下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尤其是十八大以来,我国的反腐倡廉工作取得巨大突破,"打老虎"、"拍苍蝇"双管齐下,取得了丰硕成果.但是我们也不得不承认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甚至有些纪检监察干部监守自盗,步入贪污的歧途.不难看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依然面临严峻的形势.本文结合十八大精神,就目前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法、干部队伍建设以及监督机制的制订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有利于解决目前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具有很高的现实意义.
【总页数】1页(171)
【关键词】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
【作者】孙启
【作者单位】山东济南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
【相关文献】
1.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 推进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财政部党组成员、驻部纪检组长金莲淑同志在全国财政系统第九期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上的讲话(节选) [J],
2.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再思考 [J], 赵鹏辉
3.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举要 [J], 王茂权
4.加强高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思考 [J], 罗桂全; 廖腾琼
5.浅析高职院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J], 杨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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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范围开展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体现了党中央对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对高度重视,篇4
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问题及对策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改革发展稳定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任务十分艰巨,这无疑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关键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改革现有的组织设置和领导干部配备办法,认真强化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职能。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反腐倡廉中心任务,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政治坚定、勤奋敬业、清廉自守、开拓创新,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纪检监察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形象好、威望高、总体评价良好。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不认真加以解决,势必阻碍纪检监察事业的发展,最终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一、存在问题
(一)机构规格缺少权威性
多年来,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机构建制一直沿用中纪委、中组部《关于党的各级纪委内部机构和干部职务设置的若干规定》(中纪发[1988]8号文件),存在较大的滞后性和不合理性,严重影响了纪检监察系统的干部队伍建设。人们往往会产生疑问:纪检监察机关究竟是何级别的单位?与党委各部门有何区别?各个层次该配备什么职级的干部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有很大一部分干部甚至是主要领导都不甚了解。特别是各级党委的组织、宣传等部门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负责人以后,大部分人错误地将纪检监察机关等同于组织、宣传等部门。这就直接导致纪委常委政治待遇的享有、纪委各内设机构负责同志的级别设置配备等问题处于一种任意和无序的状态,纪检监察机关低规格对待、纪检监察干部低职数、低规格配备的现象屡屡出现,甚至于将各级纪委设置的纪律检查员职务等同于非领导职务等。这些问题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削减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威信。
(二)队伍管理缺少专业性
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的执纪执法机关。其职能的特殊性决定了要有特殊的管理,应参照公检法的模式走专业化管理的道路。当前,纪检监察机关既没有权威的执法主体资格,也没有严格的准入制度,更没有过硬的经费保障措施等等。纪检监察干部在同一岗位工作年限长、年龄大,尤其是派驻部门的纪检组长,几乎成了安置性的职位;
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或是部队转业,或是照顾关系从社会上调入,或是组织任命调任,而真正科班毕业的大学生和公开考试录用的反而屈指可数,懂财会、懂法律、懂电脑、懂写作等专业人才更是凤毛麟角。正是因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管理上的常规化,导致了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难以专业化。
(三)管理体制缺少实效性
《党章》规定对纪委机关实行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双重领导。而实际情况是,同级党委对纪检监察机关享有绝对支配权。纪检监察机关在组织人事、财物经费以及各种事务上对同级党委政府仍然存在很强的依附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仅局限于业务指导这个层面,没有什么质的突破,且渐呈削弱的趋势。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在人事安排、福利待遇、行政经费等要害问题方面,上级机关难以为下级机关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致使纪检监察系统合力不足。比如派驻纪检组长的提名权,文件规定由纪委机关掌握和行使,可大都是写在纸上,真正落实在行动上的少之又少。甚至于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因为查办案件得罪了同级党委的领导而受到排挤或打击报复时,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也是鞭长莫及、爱莫能助或者彼此顾及情面而不愿伤和气,从而让下级纪检监察干部心寒而有案也不敢大胆查办。
(四)干部专职不专用
乡镇纪委和县(区)直纪委(纪检组)虽然选举配备了纪委委员,但除了纪委书记和纪检员外,其他委员实际上有些是挂名的,一般不参加纪检监察工作;
一部分县直部门的纪委没有专职的纪委委员,除一个纪委书记外,别无他人;
州、县两级派驻纪检组,一般也只有一个组长,没有其他工作人员,即使有也大都兼管着很多其他工作。很多基层纪委书记虽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却还分管着党务、综治、宣传等其他工作,全年绝大部分的时间忙于这些事务,以致的本职工作反而成了“副业”,无暇顾及,力不从心,往往是“种了人家的田,荒了自家的地”,很难保证专职专用;
县级以上纪委书记是同级党委常委,也分管着 一些其他工作,其纪委工作主要由纪委第一副书记主持,而实际情况是以纪委副书记的身份又难以领导和协调好整个机关的对内对外事务;
派驻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也大多分管了其他工作,真正用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时间、精力十分有限。
(五)干部思想不稳定
在工作方面,纪检监察干部“光栽刺不栽花”,容易得罪人,是吃力不讨好的苦差使;
在待遇方面,纪检监察干部经济待遇不高,政治发展极为缓慢。有的干部在纪检监察部门一呆就是上十年,可连科级政治待遇都难以解决。有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相对本单位行政副职总是“此薄彼厚”,在班子内部分工、领导决策方面常常低人一等。相对其他部门就奖金福利而言也是奖金少、福利差、补贴低,差距大;
在生活方面,纪检监察干部往往是别人能去的地方不敢去,别人能得的不敢得,有时甚至连一些正常的娱乐活动也不敢参加,总担心别人说三道四,过着一种“苦行僧”式的清苦生活。一些秉公执纪、清廉自律的纪检监察干部还常常被调查对象所埋怨,甚至被亲戚朋友们不理解,承受的社会压力和精神压力可见一斑。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上还存在畏难情绪,主要表现在人与人之间亲戚、朋友、同学等各种关系盘根错节,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有的认为自己不可能一辈子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现在工作太认真,就会得罪领导、亲戚、朋友等,会为自己将来的工作、提拔以及子女就业等方面设置障碍,增加一些麻烦、困难。所以在工作中缩手缩脚,不敢放手大胆开展工作。上述种种,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不稳定,不安心本职工作。
二、对策措施
当前,党的时期大队纪检监察干部承担的任务有着明确要求,《国家公务员法》已经实施,这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利时机,各级党委要本着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力度为原则,从组织建设、思想作风方面着手,坚持以“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为标准,切实加强各级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一)提高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机构格局
干部队伍建设的核心是组织建设,组织建设的核心是规范化和权威性。纪检监察机关要更加规范化和更具权威性。
第一,必须要从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力度、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保证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国家长治久安等角度考虑,提高地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格局,与同级党委的级别相当;
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的格局和纪委常委、各室主任等干部的级别待遇。这样随着机构格局的提高,有利于依靠群众巩固和发展全党动手反对和防止腐败的良好局面,就可以更有力地落实党委的决策,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力度;
随着机构格局的提高,各级纪委才更有权威性,可以更有力、更有效地根据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关于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按照有关部门的职责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提出要求,组织落实,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在反腐败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形成反腐败合力,促进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第二,必须要有一部类似《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建设条例》 这种法规性文件作保障。该文件要涵盖机构规格、职数配备及待遇、人员调整、干部录用、轮岗交流以及派驻机构管理等内容,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根本性法规文件,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只有把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建设上升到法律法规这个层面,才能引起各级党委政府部门的足够重视,才不至于忽视甚至消极对待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建设,从根本上杜绝对纪检监察机关“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有时还不要”的错误认识和做法。
第三,必须要改革领导体制和管理机制问题。首先,必须改变领导关系和供给关系,把目前的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体制改为由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垂直领导,把供给关系由地方供给改为上级纪委直接供给,让同级纪委与监督对象无利害关系,这样监督起来才会真正有力,从而保证纪检监督权的权威性和有效监督;
其次,可以在对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的改革中,将派驻人员的编制划入纪检监察机关,等同于机关干部编制统一管理。特别要考虑到目前州、县两级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人员少、开展业务工作不多的实际,对他们的干部编制进行有效整合,推行“大派驻”和“大纪委”的做法,即:改单位派驻为系统派驻,将系统内所有纪检监察干部重新组合成新的派驻机构,称为派驻一组、派驻二组等,这样可避免纪检组受所驻单位在办公条件、福利待遇等方面的制约;
将乡镇纪委划分为几个片区,设置相应的机构如督察一组、督察二组分片进行巡回监督检查。唯有这样,才能彻底改变目前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名存实亡、形同虚设的尴尬局面,赋予这两类纪检监察机构新的活力。同时,高配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经济待遇。纪检监察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就决定了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有特殊的办案装备和特殊的激励机制,这就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有充足的行政经费作保障。要科学设定纪检监察机关办公设备的达标要件,对“双规”场所、办案车辆、案管室、证据保全设备、行政经费等作 出量化要求;
要统一设定纪检监察干部的补贴津贴和办案奖励机制,想方设法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福利待遇。
(二)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作风建设
第一、要加强党性教育,使纪检监察干部能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充分认识自己所肩负的神圣职责,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工作,努力达到政治效果、执纪效果、社会效果三者的统一;
第二、要加强党的基本路线教育,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更加自觉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一切服从和服务于发展这个大局;
第三、要加强廉政教育,使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坚决做到严于律己、清正廉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抵得住诱惑,一身正气,两袖清风;
第四、要抓好宗旨教育,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做到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都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拥护不拥护、高兴不高兴为出发点。
(三)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建设
第一、加大轮岗交流力度,多岗位锻炼。合理设定轮岗交流年限,要求干部在某个岗位上工作满期后必须轮岗或交流。可以在同级纪检监察机关之间进行横向交流,还可以在上下级机关之间进行纵向交流;
不仅可以交流领导干部,也可以交流一般干部。这样多岗位煅炼,不仅有利于纪检监察干部的成长,还可以避免长期在一个岗位工作产生的消极因素;
第二、要建立纪检监察干部输出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利用换届、机构改革、干部调整等时机,积极向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推荐干部,提出干部交流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向社会输出合格干部,形成纪检监察机关干部的有序流动,从而达到优化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激发干部队伍活力的目的;
第三、要实行资格准入制,抬高纪检监察机关“门槛”。要参照法官、检察官的管理模式,对纪检监察干部实行资格准入制。凡进入纪检监察机关的,无论是担任领导干部还是一般干部,都必须具备纪检监察干部资格,这种资格只能是通过考试获取,不能通过组织任命、聘请聘用等途径获得。而且,这种资格准入制是法定的,是必须执行的。以此抬高纪检监察机关的准入门槛,彻底解决安置性 进人和照顾性进人问题,彻底杜绝乱开口子随便安排人员进入纪检监察机关的现象,为建设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打下基础;
第四、要探索挂职锻炼新途径,开阔干部视野。挂职锻炼包括系统内挂职锻炼和系统外挂职锻炼。要在抓好系统内挂职锻炼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合理安排优秀年青干部到系统外进行挂职锻炼,既可以到经济发达地区锻炼管理能力,也可以到贫穷落后地区锻炼工作作风。不管采取何种形式,最终目的要让纪检监察干部取长补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让干部学习经济管理、宏观调控、组织人事、金融证券等知识,丰富知识面,使工作作风得到有效转变;
第五、要拓宽学习培训渠道,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整体素质。要对现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中心进行资源整合,加大培训投入,提高培训质量。要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常规业务轮训,保证每个在职干部1-2年就能有一次业务培训的机会,提高干部的专业水平;
要积极筹建纪检监察干部学院或者在综合性大学设立纪检监察专业,加大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化培训力度,还可以此为平台,对在职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专业系统培训,既学业务,也学管理、金融、法律等综合知识,以此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
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面临着“四个新变化”:纪检监察工作任务不是减轻了,而是更加繁重了;
领域不是缩小了,而是大大拓宽了;
工作标准不是简单了,而是更加复杂了;
履行职责对干部的要求不是降低了,而是大大提高了。这就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自身应不负重托,牢记使命,从大局出发,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 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和完善自己,不断提高能力和水平,认真履行好党章赋予的工作职责。同时坚持“正人先正己”,把“严”字始终贯穿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每一个过程、每一个细节之中,严格落实中央的各项规定,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干事,始终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可亲、可敬、可信”的良好形象,真正建设成为一支党和人民信赖的革命化、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在全国范围开展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体现了党中央对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对高度重视,篇5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能力建设
魏莉娟
【期刊名称】《华章》
【年(卷),期】2014(000)025
【摘要】近几年随着党中央加大了反腐力度,反腐斗争正在一步一步的走向胜利,受客观因素影响,我国要想在反腐工作中取得进一步的胜利就必须要建立一支综合素质过硬的纪监察干部队伍。一切从实际出发,在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过程中要做好层层把关。
【总页数】1页(47-47)
【关键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反腐倡廉
【作者】魏莉娟
【作者单位】新疆伊犁河流域开发建设管理局,新疆 乌鲁木齐 830063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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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浅谈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几点思考 [J], 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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