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上半年主体责任清单完成情况报告五篇,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上半年主体责任清单完成情况报告5篇
【篇一】上半年主体责任清单完成情况报告
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篇一: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
国投集团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报告
根据区纪委《关于做好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有关工作的通知》(涪区纪发〔2015〕2号)文件精神,现将市总工会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情况
2013年,市总工会紧紧围绕深化改革、依法监管、优化服务、提升素质的工作目标,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为重点推进作风建设,以“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为要求推进制度建设,以完善惩防体系为重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为推进我市“三城一市”和“两富”建设、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提供了坚强保证。
(一)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市总党组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检部门组织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召开了4次党组会、5次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和5次中层以上干部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等方面进行专题学习、分析研究、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责任分解细化、责任到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完整、
责任落实的责任体系。组织召开工会机关及直属单位全体人员参加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年工作,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同时,开展了廉政谈心谈话,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一是抓班子,突出主体责任。市总党组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定期组织召开中心组学习会、主席办公会议、党组会议、民主生活会和全体干部职工会,实行集体决策、民主议事、政务公开。班子成员积极履行“一岗双责”,明确责任主体既抓业务工作,又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双重责任,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能够自觉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世界观的改造,坚定理想信念,践行群众路线,带头改进作风。
【篇二】上半年主体责任清单完成情况报告
2016年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报告2016年,我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工作部署和要求,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较好地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证。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责任落实
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局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做到年初有计划、有部署,年中有检查、有推进,年底有考核、有总结。局党组书记、局长肖柏林同志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逢会必讲廉政问题、作风问题。局党组班子成员结合分工负责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履行“一岗双责”。局党组会每次都安排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工作议题,专题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部署会议8次、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会议6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等进行专题学习。
二是贯彻党风廉政建设“三转”要求。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推进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路线图”。局党组深刻认识“三转”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上级部署,坚决落实好主体责任,把支持和推动“三转”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根据“三转”要求,经党组研究,对局纪检组长的具体工作进行调整,从分管职能业务工作中脱离出来,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就是通过收缩战线、突出主业,集中精力开展执纪监督,督促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既是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有力抓手,也是全力支持和保障“三转”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的具体体现。
三是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明确机关各科室、基层司法所负责人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年初,局党组书记分别与局机关各科室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把责任落实到各部门,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完整、责任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使作风建设落地生根,成为新常态。
二、健全工作机制,促进科学预防
一是制定方案,构建惩防体系。根据市委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特点,对构建惩防体系中有关重点进行了专题调研、梳理,并结合加强作风建设、更加有效惩治和预防腐败等内容,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实施细则, 全面部署、扎实推进浏阳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以社区矫正、法律服务行业等为重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统筹推进教育、制度、监督、纠纷和惩治等各项工作。
二是完善制度,落实八项规定。局党组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两规定一办法”,结合系统实际,制定出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规定;修订《浏阳市司法行政系统财经工作管理制度》,规范“三公”经费使用,规范招投标、物资采购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格公务活动纪律。
三是规范程序,强化权力运行。局党组对人事、财务、和物资采购明确分管领导,严格执行一把手“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提高干部选任工作透明度。按照市委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认真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加大对重点科室、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的风险防控,不断完善工作流程,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廉政风险点的收集、分析和研判,及时发出预警信息,做到廉政动态及时掌握、及早应对,进一步提升预防预控能力。
三、加强教育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开展常规教育,提高思想意识。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教育,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实施分类施教,根据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对干部理想信念、政治纪律、执业纪律、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教育。根据市委部署,在全市司法系统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坚持领导带头、全员参与,党员领导干部当好表率、率先垂范,全体党员干部积极主动参加;突出理想信念、纪律作风主题,重点抓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切实增强司法行政机关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为了加强机关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组织编印《浏阳市司法局作风建设守则》,分发到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促进学习常态化。
二是开展主题教育,强化思想自觉。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系统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报告,中央、省、市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结合书记讲党课制度,由局党组书记专题讲解党内两项法规,进一步筑牢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防线。邀请市委党校李安副校长主讲《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握《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全体党员干部的要求。组织开展“维护司法公正”主题讨论,特别是结合我局退居二线和退休干部违纪案例的深刻教训,有针对性的提升干部廉洁意识。
三是开展党性锻炼,划定思想红线。为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组织局机关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永远在路上》,开展各类党性锻炼活动,干部们触动很大,纷纷表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党风廉政建设、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明底线,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永葆清正廉洁本色,将司法行政队伍打造成一支敢打硬战、作风优良、绝对忠诚的强大队伍。
四、加强监督检查,改进工作作风
一是日常监督常态化。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分解成具体工作指标,纳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到人,实行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严格落实行政主职暗访工作制度,围绕行业行风效能建设热点问题开展暗访检查,全年共开展主职暗访检查50余次,发现问题及时批评指出,并跟踪检查相应整改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总结推介。落实机关效能建设要求,严肃值班备勤纪律,抓住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加强对局机关值班备勤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机关作风建设监控系统,运用信息化手段,对局机关进行全覆盖监控,实时监督干部作风建设,确保工作人员在岗、在状态,着力培养良好的机关工作习惯。对乡镇站所我们制作了《2016年度作风转变满意度测评表》,邀请32个乡镇主管政法工作领导对司法所的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工作纪律,是否存在“四风”问题以及节假日期间作风建设等情况进行评价,发出问卷32份,收回有效问卷20份,对基层司法站所的工作作风进行督查考评。
二是正风肃纪长效化。为推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正风肃纪工作长效化,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及时发现并有效整改干部职工在纪律作风以及执法办案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推进正风肃纪工作常态化建设活动。专门建立正风肃纪工作小组,结合“严纪律、正作风、作表率”集中行动,采取明查暗访、跟踪问效等方式,不定期的针对局机关干部上下班纪律、中午就餐情况和上班上网等进行检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建立健全明察暗访制度、督办制度、报告制度、情况通报制度、例会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确保正风肃纪行动全覆盖、长效化。今年来,查处问题6起,查处人员6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人员4名,其中包括违反廉洁自律规定人员2名,酒后驾车人员2名,违规经营企业人员1名,上班浏览网页人员1名。调查办理信访案件1起,核实处理律师投诉8起,对全系统形成了强大震慑。
三是专项督查制度化。突出重点领域,切实强化监管措施,防范廉政风险。先后开展社区矫正安全监管工作专项检查和法律服务行业行风建设专项活动,组织对各司法所社区矫正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专题检查,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并跟踪督查社区矫正信息监管工作专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和各司法所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情况,关注重点执法岗位人员廉政风险教育和防控;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市场调查,对工商注册的11家法律服务公司进行摸底,依法进行清理,提升法律服务行业人员法纪意识,净化服务市场。按照上级的安排布署,积极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以“组织帮查、干部自查”的方式重点查找十八大以来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加强了对干部作风状况的分析监测,紧盯专项整治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一年来,我局党组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下阶段,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精神,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严密的制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走向深入,为全市司法行政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篇三】上半年主体责任清单完成情况报告
精品文档权力责任清单落实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关于权力清单制度试点工作有关问题及处理建议的报告今年1月,富阳市被省政府确定为全省权力清单制度试点单位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在省和杭州市政府的支持和指导下,坚持问题导向,边推进、边研究、边总结,经过3个月的积极探索,在权力清单制度试点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同时也有一些问题需要深化研究解决。现将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富阳市按照法治、精简、效能、严控四大基本原则,通过在科学厘权、单改联动、转变职能、严格制权上下功夫,积极扎实推进清权厘权、减权简权、确权制权三个阶段工作,初步形成了“三单一图一改”,为县域权力清单制度改革提供参考。一张权力清单。在本次试点中,我市以2008年开始推行的行政权力规范运行改革为基础,以合法合规为标准,以合时合需为要求,对行政权力开展系统梳理、归并和清理,初步形成了一张县一级政府的行政权力清单,并率先在“中国富阳”政府网站上“晒”出了全国首份县域行政权力清单,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经梳理后的权力清单,原始行政权力从2008年的7800多项削减到5743项,削减幅度达26.4%;
常用行政权力从2500多项削减到1515项,削减幅度达39.4%,这是一份“瘦身”的,清晰的,能让群众看得明白的清单。另外还梳理出各部门共同行使的行政权力7项。一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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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职责清单。在编制权力清单的基础上,同步开展了政府部门职责清单编制工作,目前共梳理出38个部门的790条对外职责,初步形成了一张体系相对科学、内容相对完整、表述相对简洁、职责边界相对清晰的职责清单,并通过中国富阳门户网站征询社会各方意见。职责清单是部门履职的重要体现,有助于解决政府不作为问题,有助于实现部门职责精细化管理。一张负面清单。我市以3家企业为试点,初步制定了以“1+211”为分类体系的企业投资“负面清单”,明确了企业禁止进入的行业和领域,这是一份符合富阳地方实际,具有较强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可借鉴性的清单。一张权力运行图。基本完成了对各项行政权力的梳理和评估,按照规范运行、便民高效的原则,着眼于减少权力运转环节,提升权力运行效率,研究确定了各项行政权力的运行程序、办理期限和责任机构,初步编制了一张过程可检查、结果可监督、责任可追溯的权力运行图。一系列审批制度改革。深化以行政审批效能指数考核、并联审批、中介纳管、中介超市等为主要内容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具体实践中取得了良好成效,极大提升了审批服务效能,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近期我市又启动了形式审批、区域总体评价、市场主体准入登记制度等一系列配套改革,与权力清单制度试点工作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已经取得了明显进展。二、有关问题和建议拟清理361项非常用权力我市针对以下四类权力开展专项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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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1.无法定依据或法定依据不足的,计38项;
2.长期未使用过的,从富阳现状来看权力行使率低的,计135项;
3.不符合我市实际情况,无法实施的,计134项;
4.不符合深化改革精神,没有实际行使意义的,计54项;
上述共计361项。以上数据按照权力类别统计:行政处罚309项,行政强制27项,行政征收7项,行政监管13项,行政确认2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我市拟对上述361项非常用权力以直接取消的方式进行清理。有关机构设置的问题与建议1.各部门监督管理职能交叉。特别体现在垂直管理部门同政府组成部门之间存在职权交叉情况。例1:工商局与烟草局对烟草专卖领域中的违法行为的处罚职权的交叉。例2:财政局及国税局两部门均为税务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中所设定的权力中,两部门所具有的有关行政权力基本雷同。虽然在部门之间存在职责分工,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中并无明确区分两部门权力界限。导致行政相对人无法通过法律直接明确获知权力行使主体。例3:市卫生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管理局关于化妆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领域的管理职权交叉。处理建议:我市已将质监局、食品药品、工商局合署,成立市场监管局。以此为基础理顺涉及市场管理的相应职权体系。但是,烟草局对于烟草专卖市场的管理职权和机构设置是否也可统一合署;
国税局同地税局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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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职权如何梳理,可否调整,需上级政府研究决定。2.传统行政权力行使方式、方法达不到有效管理的目的。例如:城市管理局对环卫保洁、道路维护、绿化养护的监管、处罚权力,包括道路设施维护单位未及时履行维护职责、道路施工单位未及时清理垃圾职责、绿化养护单位清理垃圾职责、清扫职责和公厕维护职责、道路维护职责、及时清理淤泥职责等等。利用传统处罚式的监管存在着效率低、效果差的现象。主要体现在问题发现率低、处罚程序要求高、罚款额度小达不到警示效果。处理建议:对此类问题可以推行市场化运作的方式。例如将道路维护、公厕维护等事项以市场化运作方式集中购买服务。以合同关系约束双方履约行为,一则可以降低执法成本;
二则实现相关事务的有效管理。但与此同时还涉及相关机构调整的问题,需要上级政府研究决定。3.部分部门合署方式存疑。例如现在我市住建局与规划局合署,但是从行政权力的关联性,单位职责的紧密度、临界度等角度考虑,规划与国土的行政职责与行政权力更为关联与紧密,胜于与住建局之关系。处理建议:通过清理部门职责和重新确定机构设置、编制,重点关注规划局的机构设置事宜。4.基层行政执法力量薄弱。近年来,上级政府及部门多次向基层政府及部门下放行政权力。从满足群众利益需求的角度上来说显然是十分切合当今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的。但是在基层政府及部门承接上级下放的行政权力过程中存在人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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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事多的矛盾。行政权力同时也是一项行政责任,基层承担了行政权力的相应职责,但未及时增配应当担负起相应行政职责的人员力量。处理建议:由各部门归纳本部门法制机构、执法力量现状情况,汇总后报上级政府研究。涉及行政立法问题与建议1.法律缺位自2012年7月1日起,新的《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正式施行,新条例第二条第二款对道路运输经营有了明确的定义,将除汽车以外机动车的管理排除在管理范围之外。而我市对人力三轮车营运监管的原有依据《杭州市人力营运三轮车管理规定》也于2005年废止,对残疾车、电瓶三轮车、摩的等非法营运的查处,对人力三轮车营运的监管在法律、法规上已没有法律依据支持。查找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残疾车、电瓶三轮车、摩的等非法营运的管理也只有工商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杭州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城管执法的城市秩序管理。由于历史原因,群众需求,社会矛盾等因素,城区残疾车、电瓶三轮车等“四小车”的非法营运现象仍大量存在,人力三轮车营运不可能在短期内消失。建议:在这次全市行政权力清理工作中,上级政府和部门对人力三轮车和“四小车”的管理进行明确,研究解决无法可依的情况。《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了国土资源部门及乡镇对设施农用地的审核、管理等一系列监管职能,但是并未出台相应法规或规章。我市从本地设施农用地开发利用的实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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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需求出发,拟将相关监管职能列入行政权力当中。但从依法行政的角度来看,仅以国土资源部出具的文件作为权力依据的做法,存在重大的法律漏洞。建议:上级政府研究决定出台相应法规;
同时,建议本事项由市委农办进行审批,批后监管由乡镇实施更为合理。国土资源部于2000年发布的《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通知》确立了土地评估结果备案的行政监管权力。该权力是防止土地国有资产流失而设定的一项重要监管手段,我市拟将其列入常用行政权力。但是,因相关的行政法规并未出台,该项职能作为行政权力基础的法律依据现在无从查找。建议:上级政府对此事项出台专门办法,明确相关行政权力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均明确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非法行医的“取缔”职权。但是“取缔”并不属于标准的行政权力种类,现行法律体系中对“取缔”的形式等无明确规定。建议:通过立法途径对取缔权的形式、内容及方式进行明确。《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七条规定“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赔偿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这条主要存在的问题是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向人力社保部门的哪个科室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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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由哪个科室查实?查实后由谁来鉴定,鉴定后的赔偿谁来计算?最后才是由谁来责令?这一系列的问题都没有明确,导致现实中无法操作。建议:为确保该项工作有效开展,建议上级政府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政府规章。2.法律滞后农药经营许可制度是由《浙江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设定的,也符合当前市场经济发展规律。按照《行政许可法》关于地方性法规设定行政许可的规定:“只有在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时,地方性法规才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在《农药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中:“第十八条下列单位可以经营农药:供销合作社的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单位;
植物保护站;
土壤肥料站;
农业、林业技术推广机构;
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
农药生产企业;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经营单位。”即规定了农药经营的主体。在《农药管理条例》未废止的情况下超越该法规通过地方性法规设定许可事项,显然违背《行政许可法》。同时,《农药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色彩,不符合市场经济改革要求和WTO规则。建议:对《农药管理条例》进行修改,以完善农药经营许可制度的合法性。关于依法推进种畜禽管理问题。200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畜牧法》,将种畜禽管理纳入该法调整范畴,国务院《种畜禽管理条例》的许多规定已与《畜牧法》相抵触。但至今,《种畜禽管理条例》并没有废止,2009年,国务院在全面清理行政法规时,也仅是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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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制定依据由《家畜家禽防疫条例》改为《动物防疫法》。建议:废止《种畜禽管理条例》或者对其进行修改。《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条款对建设项目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擅自建设的行为、环保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处罚,在法律法规的处理上,要求是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在实践中,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未批投产,“三同时”执行率偏低是较普遍的现象,均由上级环保部门来查处,不具有操作性。建议:对相关法规条文进行修改,制定符合实际操作的有关规定。国务院1994年颁布的《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出台时间较早,主要目的为消除碘缺乏危害。经过长期宣传教育和防治,碘缺乏危害已微乎其微,其规定与目前社会发展不符,例如第十五条第三款:“在缺碘地区产生、销售的食品和副食品,凡需添加食用盐的,必须使用碘盐”。这意味着低碘地区生产的食品、副食品进入高碘地区销售必然将导致高碘地区人群食用过量碘盐。建议:清理该部分权力或对法律法规进行修订。《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9条:“机动车驾驶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依法予以拘留和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 该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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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法》已修改:“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建议:我省修改相应的实施办法。3.法律冲突依据《浙江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二款:“用人单位招用的职业属国家和本省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应当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第二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招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技术工种工作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再上岗,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立法法》明确了地方性法规同部门规章之间的两者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应当提请国务院提出意见。建议:提交国务院决定我省应当执行何种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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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该条款意为只要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不需要重新报批。《行政许可法》第九条规定,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从环保部门看,只要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就不需要重新报批。但若项目主体发生变化,企业在办理其他单位手续时,会被告知要求办理环评变更,与《行政许可法》第九条相矛盾。《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违反本办法规定,使用淘汰机型和不合格的大型医用设备的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封存该设备,吊销其《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可以责令其停业整顿;
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有权没收其获取的相应检查治疗收入,并处以5倍以下的罚款”。第三十四条规定:“对违反本办法规定,聘用不具备资质人员操作、使用大型医用设备的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封存其大型医用设备,并吊销《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其中“封存大型医用设备”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第一,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二十九条:“法制机构应当根据有关会议审议意见对规章草案进行修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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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形成草案修改稿,报请本部门首长或者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第三十条:“公布规章的命令应当载明该规章的制定机关、序号、规章名称、通过日期、施行日期、部门首长或者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署名以及公布日期。部门联合规章由联合制定的部门首长共同署名公布,使用主办机关的命令序号”,而该《办法》内容中并未按照上述规定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公布,也未载明制定序号等。因此,我市认为该《办法》并非部门规章,其中所规定的相关处罚内容即为无法律效力。若上级认定该《办法》为规章,则该《办法》的制定、公布存在重大程序瑕疵。第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第十条:“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本法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行政强制措施。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第十一条:“法律对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条件、种类作了规定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作出扩大规定。法律中未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但是,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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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特定事项由行政法规规定具体管理措施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建议:该《办法》中存在的相关强制措施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相关条款,当属无效。建议上级政府提请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修改。类似情况还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对发生危害健康事故的公共场所,可以依法采取封闭场所、封存相关物品等临时控制措施”相关行政强制措施的规定。4.权力设置不科学《杭州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设定了“使用不合格燃气器具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力。第一,对于使用不合格燃气器具的行为,原本被处罚对象为潜在的直接受害方。如此规定显然与公平、正义的法律精神相违背。第二,对于“使用不合格燃气器具”的前提条件必然是明知产品合格与否,一方面要求使用者明知,即增加了行政相对人的义务;
另一方面行政相对人对于明知而使用不合格燃气器具的主观故意极小。第三,从政府管理的角度上来看,针对不合格燃气器具的问题,首要解决的是市场管理,即对燃气器具生产、销售主体进行监管。不应该将不利后果归结于可能造成损失的使用者。第四,从考虑公共安全问题角度看,加强市场监管才是根本解决安全隐患的有效途径。取消该权力后,引发相关事故责任的情况,可由民事、刑事法律进行调整。建议:省政府修订该《条例》第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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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条之规定。《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款,《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项规定:“对在主要街道两侧和重点地区建筑物顶部、阳台、窗外吊挂、晾晒、摆放物品的处罚”,此项规范要求不为市民所认可,同时也不符合本地市民生活习惯。建议:改为引导性规范,修改立法,取消后对上述行为不再给予罚款。5.其他修改立法建议规范性文件内容不合法。2003年3月1日施行的国务院行政法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规定:“下列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性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性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性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前款第项、第项规定的行为,公安、国土资源、建设、文化、卫生、质检、环保、新闻出版、药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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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审批部门亦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予以查处。此条明确规定,《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第项、第项规定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查处,其他部门亦依照法律、法规的职责予以查处。2010年12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和监督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163号,工商部门根据此通知第五条规定,由环保部门以及其他部门负责对有关行为进行前置查处。建议:此文件属规范性文件,明显与作为上位法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相冲突,建议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行政权力越位,超越行政法律体系调整范围。《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犬只伤人或致人患病的,养犬人应当将被伤者送至卫生防疫部门诊治,依法负担全部医疗费用和赔偿损失,并由犬类主管部门捕杀或没收其犬只,吊销《养犬许可证》,对养犬人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一,该条款的规定,超越了行政法律体系调整范围。该条款中:“犬只伤人或致人患病的,养犬人应当将被伤者送至卫生防疫部门诊治,依法负担全部医疗费用和赔偿损失”。行政法律体系调整的是行政机关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养犬人与受害人属于平等民事主体,犬只伤人及致人患病行为属于民事关系中侵权行为,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当由民法来调整。第二,违背了司法独立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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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条规定:“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而该条文中关于“依法负担全部医疗费用和赔偿损失”的规定,即在法院审判前以行政权力设定了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越俎代庖行使了法院的审判权。建议:上级政府对该《规定》进行修改。可以看出政府部门管理事项过于宽泛,建议上级政府对法规、规章中规定的超越行政法律体系调整范围的相关内容进行集中清理。涉及审批权力及收费事项有关问题与建议目前,我市审批事项的权限在省市级部门的共有136项;
行政审批领域涉及收费的事项共26项。我市本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为进一步做好许可、非许可审批事项的清理削减工作,针对部分审批权限进行清理。部分审批权限在省、杭州市一级,由于审批层级的原因,导致审批程序较繁、环节较多、时限较长,对富阳市经济社会发展存在较大制约。因此,我市对于其中部分富阳市政府及职能部门具备审批能力的审批服务事项和其他行政审批领域的收费事项进行梳理,在经过权力下放可行性分析,征求部门意见后,建议省、杭州市政府及职能部门下放审批权限13项(详见附件2和取消、调整有关收费事项19项,望省政府及有关部门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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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上半年主体责任清单完成情况报告
2018年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今年以来,我公司党委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集团党委、纪委的安排部署,认真对照年初与集团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现将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
深入推进十九大精神学习宣贯,分层施教,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推动工作。以党委中心组学习为重点,紧扣上级精神和公司改革战略,开展高质量、互动式学习。上半年,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5次,结合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及时深入学习了习总书记今年以来的有关重要讲话精神、十九届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以及省“两会”、集团职代会、党建暨纪检工作会议精神。党委中心组带头专题学习研讨《梁家河》,带动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起点、实践来源和精髓要义。举办中层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培训班,公司党政领导亲自就学习十九大精神、严守党的纪律等相关主题进行授课,学员围绕培训主题充分开展讨论;举办科级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培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切实激发了干部的担当意识和奋斗精神。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围绕落实十九大精神,开展改革发展大讨论活动,查摆问题,对应形成具体措施和方案,为破除藩篱、解决问题、统一思想、助推改革提供了强劲动力。
二、党委及党委班子成员履责情况
全面贯彻集团党建暨纪检工作会议精神,第一时间组织学习,并结合实际紧抓落实。印发党委工作总结和要点,组织召开公司2018年党建工作会议,总结和部署年度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与集团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印发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了党委及党委班子成员落实责任的工作措施及时限要求。班子及班子成员严格按照责任清单要求,落实相关工作。与基层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推进责任清单化,逐级分解、夯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根据领导班子成员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公司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主体责任小组和落实监督责任小组,分工协作,共抓落实。与党建工作检查同步,按季度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
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作风建设情况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今年以来召开党委会10次,按要求及时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常性研究公司重大事项,促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调整党政领导班子党建工作联系点安排,进一步强化了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研走访、督导检查的责任。严格按程序按要求开好领导班子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扎实开展学习研讨,广泛征求职工群众意见建议,认真开展谈心谈话,深入进行检查剖析、相互批评,做到了见人见事见思想,全面提升了班子整体合力。班子成员深入联系点单位,督促和指导二级单位班子开好民主生活会。党委主要领导同志深入基层调研,在一线班组与职工面对面交流沟通,听取职工意见建议,密切了同职工群众的联
系。特邀专家对领导干部进行《监察法》培训,增强了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正确行使公权的观念和意识。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持抓早抓小,盯住春节、五一、端午等节假日,管住重要环节,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四、干部管理及选拔任用情况
相继举办中层干部培训班、科级干部培训班、党务干事及支部书记培训班,教育引导干部把“初心”和“使命”融入到改革发展全过程,达到了统一思想,坚定信念,重塑合力的目的。健全完善干部监管和考核机制,建立新的中层干部考核办法,通过对干部平时工作的实时跟踪,及时体现,功过记载,定期奖惩,促进了“三项机制”落实落地。严格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按照规定要求,主动向党组织报告。出台人才管理办法,在加大对领导干部等几类人才激励力度的同时,进一步明确了纪律要求和处理办法,强化了制度约束力。出台干部聘任管理办法,对聘任原则、聘任条件、聘任资格和聘任程序予以明确,为干部梯队建设和结构优化奠定了基础。严格执行选人用人程序,严把干部选拔考察关,公平公正选拔培养使用干部,对拟提拔领导干部严格按照集体酝酿、任前公示、廉政鉴定、廉政法规考试、集体讨论决定、廉政谈话等程序进行。
五、支持纪委执纪履责情况
领导和支持公司纪委依法履行监督责任,及时召开党委会、办公会听取工作汇报,审议重大事项,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突出纪律审查重点,综合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抓苗头。支持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为其履职尽责当好坚强后盾。
下半年,我们将持续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推进制度机制的完善,坚持问题导向,推动主体责任全面扎实落实到位,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更有力的保证。
【篇五】上半年主体责任清单完成情况报告
公司2021上半年党的建设主体责任履行情况报告
__分公司2021上半年党的建设主体责任履行情况报告2021年以来在市公司党委的正确领导下__分公司党支部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为契机坚持党的领导地位不动摇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重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有力推动公司经营管理持续健康发展。现将履行党的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如下:一、上半年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一)严格落实党建管理工作责任。
在年度工作会议上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将党建与生产经营同谋划、同部署、同执行、同检查、同考核。在周例会中也反复强调党建工作持续统一思想。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支部领导班子的主体责任。同时与支委成员、各大部门经理共签订10份全面从严责任书做到层层有保障、层层抓落实。
(二)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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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终坚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扎实学习、创新实践使单位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建设再上了新台阶。
一是示范引领领导带头抓学习。根据各级学习教育座谈会精神和方案要求突出党章党规、系列讲话学习重点指导党员自学6次组织集体学习8次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1次观看专题片2次以扎实学习行动落实了各项教育任务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
二是拓展延伸创新载体抓实践。以主题党日、向榜样对标看齐、精准扶贫等主题实践活动为引领扎实开展了四讲四有、党员先锋、志愿服务等做合格党员社会实践活动6余次引导党员自觉尊崇党章、履行义务立足岗位、争创一流业绩。
三是边学边改围绕问题抓整改。坚持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扎实开展党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党费收缴专项检查等党建重点工作方面问题通过排查发现单位无失联党员并完成??名合同制员工的党组织关系转入。另外于??月底完成20__年以来党员应缴党费补缴工作。
(三)不断强化党员干部教育管理。
一是积极开展党建专题学习。组织开展学习全国国企党建会议精神、《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条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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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共产党章程》等专项学习制定支部每月政治学习计划指导党员干部进行自学。
二是扎实开展党员日常教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线上组建党员微信群利用新媒体开展“每周一课”微信党课加强在线学习交流;
在线下采购党建书籍设立“两学一做”读书角组织党员集中学习;
开展专题学习4月份组织党员干部到__防腐倡廉教育基地进行警示教育、5月份参观“廉洁文化展”、组织干部参加福建省党章党规网络答题活动丰富了党建学习形式。
三是积极营造良好学习氛围。设立了党建公开栏在单位操场LED滚动播放“两学一做、向廖俊波学习”等宣传标语在办公楼层走道设立“党建走廊”、廉洁文化走廊”悬挂党建知识、廉洁自律警示语、案例等营造了重学习、强教育、守规矩良好氛围。
(四)扎实抓好作风建设。
一是认真开展“四风”问题整治情况“回头看”把“四风”问题列入纪律审查重点。
二是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特别是加强办公以及周转住房、公务用车、业务招待等方面的管控;
紧盯重大节日时间点常态化开展纠正“四风”监督检查先后对元旦、清明、五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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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的业务招待、公务用车等情况进行抽查未发现违反“八项规定”问题。
(五)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1.扎实开展巡视整改“回头看”。按照省、市公司的整体部署安排公司党支部对照检查强化闭环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建立巡视整改长效机制紧锣密鼓推进各项整改工作扎实完成8个重点领域的自查工作并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督办整改除个别长期性工作外已基本整改到位。
2.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一是抓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落实第一种形态构建抓早抓小机制的管理办法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抓早抓小半年来提醒谈话46人次、专题约谈2人次。
二是落实嵌入式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根据省、市公司总体部署对县公司132个业务流程进行梳理列出风险点219个、530条。同时每个部门选聘1名廉洁风险监督员实现抓早抓小的“贴身盯防”。
二、存在的问题一是党员理想信念方面。部分党员存在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停留在表面等问题。同时在管理企业上还需进一步学习行业内外企业的优秀经验不断提升班子的整体经营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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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党员作风纪律方面。作风建设上方式不足部分干部在发挥主观能动性方面还有待得升工作方式方法亟需转变整体工作责任意识不强缺少“真抓实干马上就办”的思想意识和从“说明问题”转变为“解决问题”的工作作风。
三是党建组织生活方面。党员的学习教育中形式还偏传统还是比较单一在如何丰富党员的思想教育上还缺少深入的思考。
三、下阶段工作计划一是推进党建标准化建设。将推进党建标准化建设作为党建管理能力升级的有力抓手积极开展“四好”领导班子创建、“六好”党支部建设、党员量化考评等建立党支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党建评价体系切实解决“党建执行力衰减”和党建与生产经营“两张皮”的问题。
二是构建党建制度化体系。建立落实“一岗双责”的工作台账将责任目标层层量化、分解到具体责任人实现责任倒逼、压力传导。建立主体责任考核制度将主体责任考核结果作为党员干部奖励惩处、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实行党建“一票否决”制度。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健全党费管理。
三是抓党员队伍建设。制定党员“五日制度”提升党员身份感知持续开展党员先锋队活动丰富活动形式和内容提升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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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能力。加强对工会、共青团等组织工作领导发挥党员先锋及群团作用以“党员先锋+团员+志愿者”模式组建先锋突击队深化特色党支部打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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