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项目
陕西协同提?特?农产品上?能?积极推进县域商业发展“?三五”以来,陕西省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加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为重点,加?县域商业政策扶持?度,推进农村商业体系建设,积极提升农产品上?能?,补齐县域商业短板,推动各项措施落实见效。?、以供应链模式提升特?农产品上?供给质量?是出台?持政策,提升特?农产品上?供给质量。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实施3+X?程加快推进产业脱贫夯实乡村振兴基础的意见》等系列?持政策,促进了?批特?农产品规模继续保持引领全球全国优势。陕西苹果产能居全球第?,在国际上极具竞争?,苹果产量占全国的1/3、世界的1/7,浓缩苹果汁产量和出?量全国第?。马铃薯、奶??、冬枣、猕猴桃、马铃薯、??等产能全国第?,中药材、??菌等产能在全国处于领先位置,建成12个国家级特?农产品优势区。?是以链长制推动特?农产品供应链集约化、?端化建设。建?省分管领导牵头、市县协同分?的陕西特?农产品供应链链长制?作推进机制,形成政策合?。围绕本地特?农产品,形成了苹果、猕猴桃、奶??、茶叶、冬枣、??菌、蔬菜、杂粮、酵素、中药材等产销?体化农产品供应链,农产品供应链质量和效率进?步提升。三是发挥龙头赋能作?,构建供应链?撑体系。以供应链体系建设赋能,发挥陕果、陕药、欣桥、?润等?批具有全国竞争?的企业赋能带动作?,创新“订单农业+产销?体+股权投资”长效供给模式,形成了利益紧密联结、产销密切衔接、长期稳定的新型农产品供应链?撑体系。实施农商互联农产品供应链项?,项?实施企业采取订单农业、产销?体、股权投资合作等长期稳定流通模式的主体农产品交易额占?提升45%,消费者对农产品便民销售情况满意度达到92%以上。?、以优化流通?络扩容农产品上?渠道?是健全农产品流通???络。省商务厅制定了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流通及供应链创新与应?等针对性政策措施,农产品批发市场、专业的果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多层次的批发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三五”以来,全省共新建改建提升占地?积30亩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31个,配套建设15家专业批发市场。中省两级财政、商务部门持续出台?持农产品流通???络建设政策,?持建设了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6个、农贸市场68个,采取以奖代补、贴息和股权投资?式?持109个农产品流通??企业的冷链等设施设备建设。?是农产品零售?点布局更趋完善。以完善农产品零售?点和提升?点覆盖率为主要?标,?持菜市场、社区菜店等农产品零售市场实施环境改造提升,??推动城区菜市场、社区菜店等农产品零售市场建设,完善供应链末端公益功能。中?城区社区零售?点覆盖率达到70%以上,新建改造营业?积同?增长30%,统?配送率达到60%以上,直销直供?率达到50%以上,提升了便民服务能?。三是农产品电商发展迅速。以开展电?商务进农村综合?范为抓?,强化农村电?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农产品?络销售。“?三五”时期,在81个县实施电?商务进农村综合?范项?,已在75个县建成县级电?商务公共服务中?,累计建设7890个村级电商服务站点,其中贫困村服务点3663个,深度贫困村电商服务站点315个,电商服务覆盖全部乡镇和50%以上?政村。“?三五”以来,全省农产品?络零售额年均增速保持在30%左右,2020年全省农产品?络零售额实现163.74亿元,同?增长41.66%,农产品?销规模不断提升。四是加强农产品保供体系建设。持续?持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设施建设和信息化智能化改造,完善溯源等设施设备,推进农产品供应链各环节的互联互通和设施共?共享,健全农产品保供体系。全省建?了以西部欣桥农产品物流中?等为??的23家重点保供蔬菜批发市场和199个农贸市场为重点的保障市场供应体系,增强了民?保障能?。特别是新冠疫情以来,以西部欣桥农产品物流中?为??的公益性市场发挥着稳供保供的重要作?。三、以强化产后商品化建设增强农产品上?能?以果业等特?农产品供应链为龙头带动,以项?建设引领推动,强化农产品产后商品化建设,农产品上?能?持续提升。以商务部、财政部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建设政策为契机,制定严格的项?申报规定,严格按照程序确定?持项?。在评审前及建成验收后,委托第三?机构对项?的申报资料、建设内容、投资情况、票据的真实性进?核实和绩效评价,确保项?实际投?运营、绩效达标、财务合规。?是持续加强农产品初加?和深加?能?。2019-2021年共?持建设农产品产后商品化项?70个,农产品标准化、现代化、集约化加速延伸到果业、酵素、茶叶、中药材等?业,产品链条实现精细化发展,消耗了农产品剩余产能,产品价值链得以提升。项?企业农产品产后商品化设施平均使?率由实施前的26%提??83%,形成了农产品产业链标准体系31个,打造了64个当地特?农产品品牌,提升了当地农产品标准化、品牌化?平。
31个,打造了64个当地特?农产品品牌,提升了当地农产品标准化、品牌化?平。?是增强产品错峰销售能?。2019年新建冷藏库?调库共11万吨,2020年建设冷库23万吨,带动提升了农产品产后商品化处理能?、错峰销售能?和冷藏仓储能?,进?步补齐冷链设施短板,提?了农产品上?冷链流通效率和能?。四、以品牌建设和培育共推农产品上?长效动?按照省委省政府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和培育的要求,部门协同联动,合?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和培育。全省建设培育了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109个,洛川苹果品牌价值评估位居全国100个农产品区域公?品牌价值评估榜单第?名、果品类第?名。通过??开展线上宣传推?和农产品供应链建设,促进了苹果、猕猴桃、茶叶、冬枣等农产品品牌的培育和发展,推动特?农产品销售,带动了?批单品?产基地和产业带形成。近年来,发挥品牌农产品优势,深?开展产销对接活动,省政府与商务部在延安共同举办了全国农产品产销对接会;在商务部流通发展司指导下,省商务厅与咸阳市政府举办农产品产销对接会,助推农产品上?。通过设?品牌店、扶贫专柜、直播带货等?式拓宽品牌农产品销售渠道,推动全省特?农产品进?中?化全国易捷销售?点和中?油站点销售渠道,进?步形成?质量的特?农产品上?市场体系。下?步,陕西省将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以农产品上?为主线,进?步加强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着?完善农产品流通???络,推进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提升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地市级覆盖率,强化长期稳定的产销对接机制,提升农产品供应链资源共?能?,持续增强农产品上?能?,加快构建畅通?效、贯通城乡、安全规范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我省切实做好洪?防御和抢险救灾?作?陕西再创建13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看看都在哪???省情|热点聚焦?便民资讯来源/省商务厅
编辑/许瑶
篇二: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项目
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财政厅
【公布日期】2020.02.21?
【字
号】豫商体系〔2020〕3号
【施行日期】2020.02.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副产品购销
正文
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的通知
豫商体系〔2020〕3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商务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关于进一步做好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的紧急通知》(商办建函〔2O2O〕53号)精神,充分调动农产品供应链企业参与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保供积极性,建立由重点农产品供应链企业参与的省级应急保供长效机制。结合我省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工作进展情况,现就支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市场供应有关事直通知如下:
支持主体为注册地在河南省的农产品供应链法人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承担保供任务,且为《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的通知》(财办建〔2O19〕69号)规定的订单农业主体、产销一体主体、股权投资合作主体(主要包括农产品批发市场、生鲜超市、菜市场、农产品仓储物流企业
等),对其疫情防控保供过程中所发生的运费、租金、保供储备、冷链、防疫以及供应链中断恢复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给予适当补助。原则上各省辖市(含辖区内省直管县市)、济源示范区各推荐1家(郑州市可推荐2家)规模大、信誉好,且在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保供作用发挥好的农产品供应链企业。
各地要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准确把握政策范围和界限,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切实把疫情防控期间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在市场保供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农产品供应链企业推荐上来,示范带动全省农产品流通企业积极参与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保供工作。各地也要结合实际建立本地农产品应急保供机制,并给与支持政策。请各地商务、财政部门于2O2O年2月29日前通过快递形式,将联合推荐企业材料报送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附件: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的通知.pdf
篇三: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项目
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财政部,商务部
【公布日期】2019.05.05?
【文
号】财办建〔2019〕69号
【施行日期】2019.05.0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国内经贸与流通
正文
关于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的通知
财办建〔2019〕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商务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部署,进一步加强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促进农民增收和乡村振兴,满足农产品消费升级需求,财政部、商务部决定开展农商互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要求,通过政策引导、市场参与的方式,推动农商互联,促进农产品流通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深入、精准对接,重点加强农产品产后商品化处理等流通设施建设,不断提高订单农业、产销一体、股权合作等长期稳定农产品流通模式在农产品流通中的比重,实现联产品、联设施、联标准、联数据、联市场,打造上联生产、下联消费,利益紧密联结、产销密切衔接、长期稳定的新型农商关系,构建符合新时代农产品流通需求的农产品现代供应链体系,提升农产品供给质量和效率。
二、支持对象
(一)订单农业主体。是指签订长期(2年以上)农产品采购协议,发展订单农业的农产品流通企业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产销一体主体。包括通过建立自有、合作生产基地等方式,向生产环节延伸产业链条,实现“销+产”一体化经营的农产品流通企业;通过直接设立销售门店或在批发市场、超市、菜市场等场所设立销售专档、专柜、专区等各种方式,向销售环节延伸产业链条,实现“产+销”一体化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股权投资合作主体。是指农产品流通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参股控股、兼并收购等多种方式形成产销优势互补、风险利益共担共享的股权投资合作企业。
三、支持内容
支持采取订单农业、产销一体、股权投资合作经营模式的农产品流通企业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重点围绕本地特色优势农产品供应链体系的短板和薄弱环节,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创新应用新模式、新技术,推动农商互联互动,提升农产品供应链质量和效率。
(一)加强产后商品化处理设施建设。在产地就近建设改造具有产后商品化处理功能的产地集配中心、冷库、产地仓等设施,配备产后清洗、加工、预冷、烘干、质检、分级、包装、冷藏等设备,补齐农产品供应链“最初一公里”短板,提高农产品商品化处理和错峰销售能力。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流通企业加强产地移动型、共享型商品化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商品化处理设施设备使用效率。
(二)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广现
代冷链物流管理理念、标准和技术,建设具有集中采购和跨区域配送能力的农产品冷链物流集散中心,配备预冷、低温分拣加工、冷藏运输、温度监控等冷链设施设备,建立覆盖农产品加工、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的全程冷链物流体系。
(三)提升供应链末端惠民服务能力。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或改造农贸市场、菜市场、社区菜店等农产品零售市场,完善末端销售网络,发展联合采购、统仓统配等模式,降低流通成本,提升便民惠民服务功能。
(四)提升标准化和品牌化水平。建立覆盖本地特色优势农产品种养加工、检验检测、质量分级、标识包装、冷链物流、批发零售等各环节,国标、地标、团标、企标有机结合的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推动标准推广应用,打造一批地域特色突出、产品特性鲜明的区域公用品牌,开展品牌推广,提升标准化、品牌化水平。
(五)优化重点步行街的农产品供应链产销对接功能。建设智慧街区,优化农商互联对接,提升步行街展示和产销对接功能,引进与农产品供应链相关的经营主体,扩大农产品品牌影响。
四、中央财政支持政策
(一)支持原则。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主要立足于弥补市场失灵,做好基础性、公共性工作,发挥中央财政资金对社会资本引导作用,支持农产品供应链体系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各地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农产品产后商品化处理设施和冷链物流的比例不得低于70%。
(二)支持标准。对确定支持的省(区、市),每个省(区、市)支持2亿元。资金分两年安排,2019年每省(区、市)支持1亿元,2020年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再拨付剩余资金。
(三)支持方式。各地可采用《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9〕50号)规定方式对符合要求的企业和单位予以支持,鼓励按照“菜单式、全公开、可追溯、问绩效”的方式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更多采用以
事后绩效评价结果为依据的“以奖代补”方式。有条件的省(区)可根据本地实际,以市、县或生产消费集中连片区域为范围统筹组织开展工作,打造覆盖农产品分级、预冷、包装、运输、销售等各环节,产销密切衔接、利益紧密联结农产品供应链条。鼓励创新财政政策,支持跨区域联动项目,对在外地注册法人但在本地有实体的非法人机构,及在本地注册法人但在周边地区建设实体的机构,可在本地申报项目。省级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管理,杜绝同一项目重复申报、重复支持。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级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顶层设计,建立财政、商务等多部门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结合地方实际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制定详细的实施步骤和时间进度安排,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科学谋划,尽快编报实施方案。有意愿省(区、市)结合本地情况,制定实施方案,于5月15日前报商务部、财政部。实施方案应思路清晰、重点突出、目标明确、措施有效、责任明确、数字详实,具体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农产品供应链发展现状;二是绩效目标表(格式见附件2)、任务内容、资金支持重点、资金管理、时间进度安排、工作机构及保障措施等内容。三是其他认为有必要、符合实际的事项。各省上报实施方案时应同步上报分区域绩效目标,并确保目标清晰、指标科学可衡量。商务部、财政部组织开展评审,以竞争性择优方式确定支持的省(区、市)。确定支持的省份按照本通知要求和制定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工作。
(三)落实责任,严格资金项目监管。各级主管部门应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做好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全过程绩效管理工作。省级主管部门是农商互联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对本地区有关项目申报、评审、执行、验收、绩效自评等职能,建立健全资
金及项目管理制度,完善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切实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和效率。支持对象要有较强实力、较好基础,社会责任感强,带动作用大。省级主管部门要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于每个季度首月个工作日前将上季度资金拨付及项目进展情况表(见附件1)报财政部、商务部,于年3月日前将工作中期进展情况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报商务部、财政部。省级主管部门应在工作结束后进行综合绩效自评,并于3个月内形成绩效评价报告报商务部、财政部。商务部、财政部将适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果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3)
(四)强化总结,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省级主管部门要及时跟进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发现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重点总结机制创新、政策创新、模式创新等经验成果,加大典型案例宣传和推广力度,扩大政策效果,推动工作成效由点到面扩展。
附件:1.资金拨付及项目进展情况表
2.区域绩效目标表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2019年5月5日
篇四: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项目
政策农商互联,联什么?怎么连?
农村改革迎重大制度创新: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并行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开展“农商互联”工作,推动电商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合作,培育优秀农产品供应商及电商队伍,以线下产品和物流资源为基础的一体化农产品供应链,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提高农产品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
二、重点任务
(1)联产品
鼓励电商企业以委托生产、订单农业等形式,不断提高农产品线上销售比例,促进质量等级化、包装规格化,补齐电商供应链前端短板,打造品牌农产品供应商队伍,开辟农产品销售新渠道。
(2)联设施
充分利用现有的产地集配中心、田头市场、冷库、冷藏车辆和加工配送中心的储藏、物流和冷链等基础设施,提高存量设施设备利用率和经济效益,降低物流配送成本。
(3)联数据
探索建立农产品电子商务“大数据”体系,加快数据整合共享和有序开放。实现精准种植,实现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可追溯管理,营造安全便利的消费环境。
(4)联市场
鼓励农产品电商企业与经营生鲜农产品的连锁超市、零售菜店等传统线下企业通过投资入股,发挥线上线下企业各自优势,开展生鲜冷链“宅配”、B2B食材配送、跨境电商等商业模式创新,加快实现“触网”转型。
三、参与要求
参与主体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推荐的产品应具有注册商标,列入“三品一标”“一村一品”等范围。农产品电商企业及相关服务企业应具有农产品电商运营经验,并承诺按照商务部和农业部要求,定期报送农产品电子商务相关销售数据和资料。
四、组织实施
(1)建设平台
商务部建立“农商互联”地理信息平台,形成优质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地理信息库,建立平台数据共享机制,并适时向社会开放“农商互联”和农产品促销等信息平台,供行业内企业查询使用。
(2)推荐企业
各省级商务、农业主管部门根据上述要求,推荐本地优秀企业在“农商互联”地理信息平台上填报信息,并对报送企业进行审核把关。
(3)组织对接
各省级商务、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农商互联”参与企业的相关需求,积极组织各类企业开展合作,通过对接洽谈、推介说明、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推进“农商互联”工作全面开展。
(4)总结推广
各省级商务、农业主管部门应及时总结、宣传和推广“农商互联”工作形成的经验、模式,深入挖掘数据价值,推动信息开放共享。支持引导各类主体和企业制定一批企业标准和团体标准,带动本地农产品电子商务快速发展。
篇五: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项目
2019年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
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参考提纲)
一、基本情况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及成效。
二、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安排情况、投入等情况(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包括使用方向、资金安排、项目批复、实际拨付等项目、金额情况等。支持项目明细及金额另附)。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包括制度办法的制定执行、日常检查监督等)。
三、绩效完成情况
对照设置的各项指标逐项进行量化、具体分析。
(一)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
(二)
效果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
(三)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四、其他
(一)后续工作计划。
(二)资金安排、使用过程中的主要经验和做法。
(三)存在问题和建议。
五、相关案例
可选取介绍专项资金支持规模较大、效果突出的案例1到2个,主要围绕专项资金的支持情况,对企业发展及我区农商互联等促进作用,对我区农产品流通及消费拉动、就业支撑、业态创新的引导作用等。
篇六: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项目
附件1湖南2020年度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申报项目资料内容有关要求
一、市州(省直单位)审核和推荐文件
内容包括推荐项目名称、项目审核过程描述、推荐理由、推荐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等。
二、市州(省直单位)承诺函
(一)承诺所推荐项目真实合法,项目承办主体、建设内容和方向符合国家和省级通知文件规定;承办主体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承诺所推荐项目未享受过各级财政资金补助,并在项目建设期内能完工并验收;
(三)承诺认真履行项目管理主体责任。包括履行项目推荐、执行、验收、绩效自评等职能;建立健全资金及项目管理制度,完善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管理;按工作方案和时间进度表推动工作;按要求收集统计相关项目主体信息并及时上报的承诺。
三、企业申报项目材料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介绍
1.企业简介。包括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资产状况、股东构成、企业性质等,发展历程、获得荣誉等情况。
2.企业经营情况和优势。包括主要经营业务介绍,近三年企业经营情况;企业有较强实力、较好工作基础证明材料;社会责任感强,整合资源能力(相应的上下游合作企业名单)和带动能力强材料;相关的各类认证、专利、战略合作供应商文件复印件等;相关的佐证图片等材料。
3.前期开展农产品供应链情况。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现状介绍,主要包括前期开展的主要工作情况、2019年农产品产供销情况、现有农产品供应链相关设施设备情况、取得的主要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短板、下步工作措施等,(二)项目申报条件有关佐证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行业从业资格和条件、财务管理正规相关证明。
2.
无重大责任事故、无失信行为、无违法违规使用财政资金记录、在企业信用网查询的无重大警告警示信息等证明材料。
3.项目相关手续证明材料。包括项目立项文件复印件;土地证或土地预审文件或土地租赁合同复印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规划选址意见书复印件;施工许可证复印件;有关批复或证明文件;建设资金筹措到位相关证明材料。
4.
项目开工建设时间及开工证明材料。
5.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企业财务会计报表、2019年度新增有效投资额不低于300万元证明材料,2019年度销售本地农产品不低于1000万元的相关证明材料。
6.
其他认为有必要的证明材料。
(三)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1.
项目建设规划设计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所属方向、建设性质(新建或改建)、实施建设地址(提供建设地址GPS精准定位图)、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如项目属于企业综合类项目范围,只需提供农产品供应链建设相关内容)、规划设计图和规划效果图、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周期进度安排、项目资金来源渠道、资金落实情况、项目开工时间和预计竣工时间、整合农产品供应链上下游资源方案等。
2.项目目前开展情况。建设现状(至少提供外观全景图、正面左右侧面图、内部建设图、已有的设施设备图、施工现场图等图片,图片下方需要配文字说明);当前进展说明,包括项目前期建设完成情况和资金投入情况,下一步建设内容及投入情况,计划完工时间。
3.项目新增有效投资总额测算。包括项目建设期内已完成投资部分和计划投资部分及相关佐证材料(银行支付凭证、税务发票、相关合同等复印件。)
4.申报支持资金额度及用途和计划。
(四)项目建设预期取得的成效
描述项目建成后绩效目标,如项目实施主体农产品产地商品化设施使用率提高百分比、项目实施主体农产品冷藏仓储能力提高百分比、带动农民收入水平提高百分比、消费者对农产品便民销售情况满意度、项目带动产业发展、农产品零售网点数量增加值等绩效目标。
(五)相关设备设施统计表(附后)
(六)项目申报单位向省商务厅、省财政厅承诺书
1.承诺内容主要包括:承诺申请项目无骗取财政资金,无刻意夸大投资规模,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内容均真实、完整、合法有效;无违法违规使用各级财政资金行为和记录;此次申报非重复申报,非多头申报;企业依法注册,合法经营,所申报项目无重大商业或法律纠纷;项目申报成功后,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方案、进度计划执行,确保按时间节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按项目建设要求提供相关建设信息,主动接受市州商务财政部门对项目和资金的监管,接受绩效评价,进行问题整改;承诺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为审核本项目而进行的必要核查等。
2.承诺如有违反上述内容及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愿意放弃资金支持,申报单位及法人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包括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承诺必须由申报单位盖章,并由单位法定代表亲笔签字。
(七)有关要求
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编写目录和页码,封面列明申报方向和申报项目名称,申报单位或单位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所提供各类复印件、佐证文件(含图片)等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一式2份。
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联系人及手机
法人代表及手机
企业地址
企业类型
控股情况
□交易市场□流通企业□加工企业□产销一体化企业□电商(平台)企业
注册
时间
经营范围
营业执照
机构代码
实缴注册资本金
本年度
职工总数(人)
二、上年度有关经营状况
订单农业基地建设
上年度共签订订单__单,共有__个农产品生产基地
□以批发市场为核心的模式
□
以农超对接为主的模式
□
产销一体模农产品供应链模式
式
资产总额
□股权投资合作模式
□
以互联网+为核心的电商或平台模式
□
其他
2019年销售
或营业收入
利润
增长率%税收
增长率%资产负债率%
2019年农产品产供销情况统计
重点
种养
农产品名称
规模
合计
年产量
(吨/年)
产后商品化处理能力(吨/年)
产后商品化处理成本(元/吨)
企业年销量(吨/年)
销售
方式
2019年
农产品销售额
(万元/年)
农产品产后处理化设施设备及需求情况统计表
现有设施
设备名称
数量
清洗
加工
预冷
烘分干
级
质检
分级
包装
冷藏车
集配
中心
冷库
产地仓
设备类型
投资成本(万元)
需新增设施设备名称
数量
预冷
质检
分级
包装
冷藏车
集配
中心
清洗
加工
烘分干
级
冷库
产地仓
设备类型
新增投资
(万元)
注:设备类型填写相应数字:1.进口流水线2.进口单功能设备3.国产流水线4.国产单功能设备5.无品牌自制设备6.其他等
篇七: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项目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南市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1.11.30?
【字
号】渭政办发〔2021〕86号
【施行日期】2021.11.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
正文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南市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渭南市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30日
渭南市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落实中省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工作部署和全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现场会精神,推动全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产品高效流通,释放农村消费潜力,助力乡村振兴,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省商业体系建设各项工作部
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流通渠道下沉和农产品上行为主线,引导资源要素向农村市场倾斜,不断完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实现农民增收增效与乡村消费扩容提质良性循环。
二、建设目标
“十四五”期间,实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建立完善以县城为中心、镇级为重点、村级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不断优化农村流通网络架构,补齐基础设施短板。通过建设综合现代化农产品交易中心和大型专业批发市场、农产品产地市场、镇级商贸中心,加快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物流配送体系。培育壮大商贸龙头企业,不断强化产销对接,创新推动业态发展,进一步畅通农产品产销渠道,优化农村消费市场布局,加快形成高效通畅、安全有序的农村商贸流通体系。
到2025年,全市拟建设改造2个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12个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40个镇级商贸中心、360家新型乡村连锁便利店,年均新增农村网商(店)3000家,培育1个国家级农产品产地专业市场。基本建成县县有连锁商超和物流配送中心、镇级有商贸中心、村村通快递的发展格局。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农村流通网络。
1.完善县域商业设施。鼓励市区大型流通企业拓展农村市场,共建共享仓储等设备设施,示范带动中小企业发展。有条件的县重点建设改造1个综合商贸服务中心、1个区域物流共同配送中心,每年支持1个县开展商业示范县创建活动,鼓励城市大型流通企业、知名商业综合体进驻县城商业中心,增强县域商业综合服务和辐射带动能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2.建设镇级商贸中心。指导县市区整合多方资源,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通
过企业自建、招商引资、股权合作等方式,因地制宜建设改造一批镇级商贸中心。支持有条件的镇建设改造1个业态功能全面的镇级商贸中心,各县每年打造1个商业示范镇,改善乡镇消费环境,满足农民消费升级需求。到2025年底,实现县域内镇级商贸中心全覆盖。(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对外经济合作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3.改造农村传统商业网点。鼓励商贸流通企业通过技术赋能、特许经营、供应链整合等方式,改造一批覆盖率达到行政村50%以上的本土连锁店、小型夫妻店等传统网点,各镇每年打造2个商业示范村,满足农民便利消费、就近销售需求。(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二)加强市场主体培育。
4.支持企业数字化连锁化转型。引导农村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运用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产品创新数字化、运营管理智能化、为农服务精准化。大力发展直营连锁、加盟连锁等经营模式,指导县域品牌企业新建或提升一批连锁便利店,扩大镇村一刻钟便民辐射范围,促进县镇村商业网络连锁化。到2022年底,各县市区原则引进1家直营企业或加盟连锁企业。(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5.培育农村新型商业带头人。实施新型商业、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计划,利用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开展品牌设计、市场营销、电商应用等专业培训,举办创业创新和技能大赛。依托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和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建立农村电商人才培育机构,实施人才培养计划,每年每县至少培训1000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
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6.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开展省、市、县示范家庭农场和示范社三级联创活动,支持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联合社提升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支持有实力的新型经营主体承担农业建设项目,完善生产、加工、流通等基础设施。进一步推广应用中国农服平台,加大平台使用的宣传和推广,加强平台对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和服务组织名录库的数据支撑,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管理的信息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三)丰富农村消费市场。
7.开发适合农村市场的消费品。鼓励生产企业开发适合农村市场的日用消费品、家居、汽车等,促进农村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鼓励有条件的商贸企业开展家电汽车下乡和以旧换新活动,促进农村地区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丰富农村居民服务消费供给。加大农村公路改造提升力度,完善农村道路、水、电(充电桩)、通信等基础设施,改善耐用消费品等使用环境。(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8.优化农村生活服务供给。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加快建立完善县镇村协调发展的生活服务网络。鼓励商贸流通企业下沉,在镇级商贸中心、农村集贸市场等场所提供生活综合服务,完善网点布局,优化农村生活服务供给。推动村民活动中心、夫妻店等场所提供理发、维修、废旧物资回收等便民服务,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到镇村设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9.提升县域文旅服务功能。鼓励文旅、民俗等资源丰富的镇村,推动农商旅文娱体融合发展,吸引城市居民下乡消费。鼓励支持有条件的村镇发展乡村民宿,发
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业态,大力发展星级农家乐、田园综合体、农业观光园等乡村休闲消费产业,推动农业观光、体验休闲、乡村度假、农村康养等复合型业态发展,助推餐饮住宿与创意农业、文化养生等深度融合。“十四五”期间,创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6个,国家级文化旅游名县1个、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7个、省级旅游特色名镇6个、乡村旅游示范村12个。创新举办特色农事节庆活动,推动农村会展经济发展,促进特色农产品销售。(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四)增强农产品上行能力。
10.提升农产品供给质量。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加快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支持特色产业加快发展,培育地理标志农产品和规模化集中产区,推动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定完善生产标准和技术规程,加快构建农业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全面实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稳步推进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及登记保护,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大力推行农产品质量溯源制度和达标合格证管理,倒逼行业自律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十四五”期间,力争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个,每年批准创建1个、认定1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11.提高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能力。积极引导商贸流通企业在产地就近建设改造具有产后商品化处理功能的产地集配中心、冷库、产地仓等,配备产后清洗、加工、预冷、烘干、质检、分级、包装、冷藏等设备,补齐农产品供应链短板。培育一批生产标准、技术集成、管理科学的农产品初加工企业。鼓励农产品企业开展精深加工,拓展延伸产业链,提升产品附加值。(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
会)
12.加强农业品牌培育。培育打造一批精品县级公共品牌,带动企业品牌和农产品品牌协同发展。支持流通企业在市级电商孵化基地、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各大电商平台开设品牌农产品销售专区专馆,做好企业与海外跨境电商平台对接,培育本土网络品牌。加大品牌宣传推广力度,挖掘本土品牌内涵,讲好渭南品牌故事,创新特色品牌营销。“十四五”期间,每个县市区打造1个知名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带动40个企业品牌和农产品品牌发展,创建8个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五)完善农产品市场网络。
13.加快发展农产品产地市场体系。推进以国家级农产品产地专业市场和田头市场为核心的产地市场建设,形成与农业产业布局相适应的产地流通体系。各县市区围绕主导产业,着力打造国家级农产品产地专业市场,提升价格形成、信息服务、物流集散、品牌培育、科技交流、会展贸易等主要功能。支持供销社进行特色农产品基地县建设。(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14.提高农产品市场公益性保障能力。通过土地作价、投资建设、财政入股、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支持经营农产品的公益性批发市场建设,增强保供稳价和综合服务能力。采取入股参股、产权回购回租、公建配套等方式,建设改造产地市场、农贸市场等。各县市区至少打造1个公益性农产品市场,明确公益性市场主体责任,持续增强民生保障能力。着力打造建设白水苹果、大荔冬枣、蒲城酥梨、富平柿饼等产地市场及商贸物流中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15.完善农产品流通网络。加强主产区、重要集散地和主销区农产品供应链体
系建设,打造农产品骨干批发市场和骨干流通企业,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引导生产型龙头企业向销售端布局、流通型龙头企业向生产端延伸,加快构建产供储销一体化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充分发挥供应链龙头企业作用,引导特色产品龙头企业在一二线城市开设专卖店或特色产品专柜。分批分类布局一批零售网点,实现一站式销售,提高农产品采购、储存、销售流通效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16.加快补齐冷链设施短板。打造农产品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支持农产品冷链技术装备标准化,推广应用可循环标准化周转箱,提高冷链物流规模化、集约化、组织化、网络化水平,促进农产品冷链各环节有序衔接。鼓励大型批发企业在产地建设低温保鲜设施,在销地建设“前置仓”,实现产地市场和销地市场冷链物流高效对接。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设施建设,引导生鲜电商、邮政、快递企业建设前置仓、分拨仓,配备冷藏和低温配送设备。新建设施要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实际预留消杀防疫空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六)加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建设。
17.健全农资流通网络。鼓励各类农资市场主体共建共享,发展直供直销、连锁经营、统一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引导传统农资经销商创新营销模式,提高线上线下融合销售比例。引导各农资经营企业在县镇村设点经销,畅通农资销售渠道。(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18.增强农资服务能力。面向小农户、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测土配方施肥、机具租赁等社会化服务,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巩固供销系统、邮政乡镇网点基层农资供应、农资配送、农产品收购等传统业务,因地
制宜发展冷藏保鲜、烘干收储、加工销售、农技推广等生产性服务,打造一批镇级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七)创新流通业态和模式。
19.支持大型企业开展供应链赋能。以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项目为依托,健全农产品产供储销供应链体系,重点围绕白水苹果、富平奶山羊和柿子、蒲城酥梨、大荔冬枣、临渭葡萄、潼关肉夹馍、经开酵素等八大产业供应链建设,推动特色产业提质增效。发挥农产品供应链企业龙头作用,各县市区每年至少培育1个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供应链企业。(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20.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新建或整合提升一批镇村电商服务站点,完善站点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站点功能配置,搭载邮政快递服务,通过“互联网+”助力农产品出村进城。实施“数商兴农”,推进“数字供销”,发展农村电商新基建。持续开展电商人才培训,创新农产品电商销售机制和模式,提高农产品电商销售比例。到2023年底,镇村服务站点服务覆盖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21.发展乡村物流共同配送。积极招引大型商贸物流企业,加大县级商贸物流配送中心、电商服务站点及快递服务中心的资源整合力度,运用商贸物流管理体系统仓共配,提高工业品下乡农产品上行力度。加快推进“快递进村”,实现“县县有中心、镇镇有网点、村村通快递”,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县域农村流通网络架构,形成上下通畅、进出闭环的双向配送体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对外经济合作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各
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22.强化产销对接长效机制。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京津冀、珠三角、长三角等消费需求旺盛的地区加强产销合作,通过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产品直供、设立专区(专柜)等方式销售特色产品。在沿边沿海口岸举办农产品展销会,宣传推介我市名优特产品。支持特色产品企业开展跨境电商,拓宽我市地产品牌进入国际市场路径。借助广交会、华交会、进博会等平台,推广展示渭南特色商品,助推更多优势产品走出国门。支持涉农外贸企业开展国际行业认证和产品认证,逐步扩大出口规模。(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对外经济合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八)规范农村市场秩序。
23.强化农村市场执法监督。加强源头治理,落实企业进货查验责任和质量承诺制度。完善商品质量、“双随机一公开”和进货台账、不合格商品退市监管制度,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畅通农村消费投诉举报渠道,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每年至少开展1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24.促进农资市场有序发展。结合春耕、夏种、秋播等重要农时,抓好化肥、农药、农机及零配件等重点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管。加快推进农资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引导农资市场主体加强行业自律,倡导行业内部推行守法经营或质量公开承诺制,规范农业生产资料经营行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25.加强市场质量安全监管。围绕与农村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产品,加大检查力度,依法查处商品销售中掺假掺杂、以假充真、不合格冒充合格、以次充好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现场检查和抽查,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
位: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九)完善政策机制。
26.加强土地保障。编制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国土空间规划、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需求,统筹计划,合理安排用地。按照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总体布局、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村镇消费建设项目用途,依法确定土地供应方式。完善增存挂钩机制,鼓励优先使用存量土地。可依法以出让、租赁方式供应土地,或通过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方式配置土地,支持农产品市场等公益性项目用地。加快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用地组件报批进度,对农产品市场新增用地开展“绿色通道”,对申报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报件,落实三周内办结清零、台账式销号管理机制,助推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27.加大财政支持。统筹用好助力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文旅融合、农产品有效供给、农产品加工、商贸流通及供应链等各类项目政策资金,用于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域商业发展。各县市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县域商业设施、县镇村三级物流体系、农村电商快递服务设施、农产品产地流通设施建设等纳入乡村振兴投入保障范围,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28.创新融资模式。加强银企合作,为县域商贸、物流、供销等领域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资金结算、信贷融资、财务管理等服务。推动建立产业基金投资模式,加快供应链金融的应用体系建设,保障产业链融资功能顺利实现。鼓励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结合县域商业实际使用场景,开展抵押、担保及信用类小额贷款等业务。用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单制,对符合条件的可提供中长期贷款产品。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行渭南市中心支行、渭南银保监分局、市产投集团、市农投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29.畅通运输通道。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提高通行效率,减少拥堵环节,便利广大群众。(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30.分级分类管理。将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作为乡村振兴规划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县域商业网点规划,按照县级谋划、市级统筹、省级指导的原则,开展商业示范县、示范镇评选活动。按照县域商业建设指南,明确商业设施、业态结构和功能,实事求是确定建设规模和标准,加强分级分类管理。(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31.健全统计制度。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对农产品市场分级管理。建立健全农村消费相关指标体系,加强农村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统计工作,完善发布内容。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法规规章。(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32.加强督导考核。各县市区要加强业务指导和进度跟踪,确保各项建设工作有章可循、落到实处。对国有企业承担的公益性流通网络建设任务,在业绩考核中予以支持。市商务局牵头定期开展工作调度和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对各类农村商业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进行日常考核,动态更新项目进展,结合年度量化目标,统筹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办、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资委、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附件: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推进机制工作制度
附件
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推进机制工作制度
为加强对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农村消费提质扩容,经市政府同意,建立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推进机制(以下简称推进机制),现制定推进机制工作制度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依照省商务厅工作要求,统筹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各项工作。
(一)传达落实中、部、省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
(二)研究分析县域商业发展形势,提出政策建议和年度重点工作安排,推动政策措施落实;
(三)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研究制定相关政策;
(四)完成省协调机制办公室、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推进机制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召集人,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商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市委农工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对外经济合作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人民银行渭南市中心支行、银保监渭南分局有关负责同志以及各县市区分管县市区长为成员。推进机制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根据工作分工,自
然更替。
推进机制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承担推进机制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商务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级干部担任。办公室可根据推进机制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和人员组成。
三、工作规则
(一)推进机制工作规则。
1.推进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
2.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在推进机制会议召开之前,可召开办公室会议,研究讨论推进机制会议议题和需提交推进机制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
3.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县市区负责同志和专家参加。
(二)办公室主要工作。
1.根据推进机制议定事项,形成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机制会议纪要(市商务局代章),印发各成员单位落实;
2.加强调度,指导督促县市区及有关单位落实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3.汇总整理各县市区、各部门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的典型经验和政策建议,以工作简报等形式报送有关方面,推动有关部门单位和县市区根据形势发展,及时研究完善政策措施;
4.完成推进机制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工作要求
(一)市商务局牵头做好推进机制各项工作;
(二)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推进机制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提出具体工作方案和建议,指导本系统开展工作;
(三)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推进机制作用,共同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推进机制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
篇八: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项目
附件32020年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主管部门
资金情况
项目概况(包括项目立项依据、可行性和必要性、支持范围、实施内容等)
项目起始时间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年度绩效目标
自评得分(满分100分)
项目终止时间
预算执行率%(1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值
产出数量
产出指标……
项目绩效(50分。其产出质量
目标衡量中:产出数……
指标
量、质量、时效、成本产出时效
分别20分、……
10分、10分、10分)
产出成本
……
实际完未完成的指标得分
成值
原因
经济效益
……
社会效益
……
效果指标(30分)
生态效益
……
可持续影响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
——
——
备注:1.预算执行率=资金使用单位实际支出数/全年预算资金总额×100%。2.定量指标(全部完成计满分,未完成的按比例计分)指标得分:全年实际完成值/年度指标值╳该指标分值。定性指标(分档确定完成百分比):达成预期指标【完成[100%-80%]】,得指标分值的100%-80%;部分达成并具有一定效果【完成(80-60%]】,得指标分值的80-60%、未达成且效果较差【完成(60%-0]】,得指标分值的60%-0。
篇九: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项目
附件2-32020年广西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
项目验收申报表
填报时间:
填报人: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单位
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起止时间
项目负责人
项目是否通过审批、核准、备案等程序(请注明文件号)
是否设立专帐
立项以来是否申报其他财政专项资金
1.是2.否
如有申报其他财政专项资金,请填写资金名称
手机
项目是否通过环评等
(无需请注明)
1.是2.否
二、项目资金落实与使用情况(单位:万元)
项目经费落实情况
计划投入
项目总投资
实际投入
项目计划内容完成情况(注:科目按照申报建设内容类别进行填写)
科目
计划安排
实际支出
实际数量
起止时间
四、项目自查评估
自查内容
1、项目总体完成情况
完成情况
(项目整体建设内容,完成情况)
工作内容
成果体现标志
2、项目资金是否落实到(项目资金是否足额投入,如有调整,需详细说明)
位,是否足额投入
3、项目建设内容完成情(是否按承诺的申报项目实施方案中的内容完成,如况
有调整,需详细说明)
4、获得的效率提升情况
(项目实施后的绩效提升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拟说明情况
六、验收申请承诺
本单位建设的(项目名称)
已建成运行,并进行了自查评估,相关验收申请材料已准备完毕,并承诺上述材料中的数据及相关内容真实有效。
本次验收申请,是项目负责人会同单位财务部门,在认真整理账目并正确计算项目实际支出、核实项目实施进展及各项成果的基础上完成的。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财务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保证验收申请书各项内容真实、合法、客观,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签章):
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或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七、项目承担单位意见
我公司严格按照《自治区商务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商建发〔2020〕10号)要求及前期申报的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开展项目建设。目前,项目各项建设内容均已完成,投资落实到位,达到预期目标。我公司“(项目名称)
”项目已具备验收条件,恳请上级主管部门安排正式验收。
项目承担单位(盖章):
法
人
代
表(签字):
年
月
日
八、所属市(区)商务局及财政局意见
市(区)商务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市(区)财政局意见:
盖章:
市(区)商务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区)财政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篇十: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项目
农商互联农产品供应链建设申报书
企业名称:
申报日期:2019年
月
日
真实性承诺
我单位申报的所有材料,均真实、完整,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
章:
年
月
日
一、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企业性质
单位地址
姓名
联系人
职务
传真
总资产(万元)
法定代表人
上年农产品销售收入
(万元)
主营农产品品类
□是国家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企业
是否是国家或省级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企业
□是省级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企业
□否
企业荣誉(市级以上)
(如:省重点流通企业、农产品流通龙头企业、农业龙头企业
……)
上年利润(万元)
□国有
□民营
□三资
电话
手机
E-mail注册资金(万元)
上年营业收入(万元)
成立时间
员工数(人)
企业类型
□订单农业主体
□产销一体主体
□股权投资合作主体
(发展历程、市场地位或特色、主营业务、销售规模等方面基本情况,限400字)
企
业
简
介
(具体说明:上游农产品产地、合作类型、品类及规模情况,企业主体供应链功能、节点能力及规模情况,下游农产品销地、营销模式、网点数量及销售规模情况,以及横向整合的社会化物流、金融等服务功能、成交规模等情况。)
企
业
供
应
链
链
路
说
明
(2019-2020年企业供应链的产地合作、产后商品化处理、冷链物流、营销网点、标准化、品牌化、追溯体系等全链创新发展计划及企业绩效目标,突出描述2019年。)
企
业
供
应
链
建
设
计
划
二、2019年申报支持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产后商品化处理设施;
□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
□供应链末端销售网络;□农产品流通标准化和品牌化;
□农产品供应链产销对接功能设施。
□已享受国家财政政策扶持;□已享受省级财政政策扶持;
□已享受市级财政政策扶持;□已享受县(市、区)级财政政策扶持;
项目总投资(万元)
项目所在地
(县、市、区)
项目类型
拟报项目享受其他政策扶持情况
建设起止时间
2019年符合
补助范围的投资额(万元)
(拟报项目建设地址、竣工验收时间、项目建设内容及预期成效,冷库库容单位统一用“立方米”。)
项
目
具
体
情
况
注:1.须为2019年内竣工项目;2.建设起止时间到月;3、项目投资额包括该项目历年的全部投资(含土地等);4.2019年符合补助范围的投资额按通知规定;5.申报多个项目应分列,可复制填写本表。
三、2020年项目储备情况
序号
12项目
项目建设内容
类型
项目总投资(万元)
符合补助范围的投资额(万元)
注:1.项目须为2020年1-12月底竣工并完成验收。2.“项目类型”对应选填序号如下:①产后商品化处理设施;②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③供应链末端销售网络;④农产品流通标准化和品牌化;⑤农产品供应链产销对接功能设施。3.项目多可加行填写。
四、企业绩效承诺
主要指标
本地特色农产品供应链条数(条)
新增农产品冷库(立方米)
建设改造农贸市场、菜市场、社区菜店数量(个)
农贸市场专柜(个)
连锁超市专柜(个)
企业直营店(个)
电商网店(个)
直供点(个)
步行街零售网点(个)
产地设施(个)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质量指标
农产品产地商品化设备利用率
(%)
形成全链条标准化的农产品品
种数量(种)
企业农产品年销售额(万元)
三种类型新模式采购额(万元)
新增农产品基地数(个)
——
经济效益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项目新增就业(人)
项目带动农民增收(万元)
——
注:1.建设改造农贸市场、菜市场、社区菜店是指企业投资整体改造的项目;2.直供点是指企业直供单位食堂、餐饮企业、酒店宾馆等;3.全链标准化是指从种养殖、加工、流通、终端销售等各个环节,全链条按照相关标准执行,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或企业标准。4.其他指标规定按照财办建69号文件。
1、自建基地或长期合作基地名录(请列表,列表内容包括基地名称、基地所在地、基地面积、主要农产品名称、年产能等);
2、合同协议复印件;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荣誉证书复印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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