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防贫返贫预警机制
建立防止新发生返贫致贫风险机制的实施办法
关于建立防止新发生返贫致贫风险机制的实施办法
为持续做好我县防止返贫致贫风险工作,结合前期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依据行业系统数据,由相关行业部门筛查预警返贫致贫风险,定期推送;县扶贫办汇总后,及时向各地各部门交办。乡镇组织入户核查,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符合条件的履行监测对象纳入程序,落实防贫帮扶措施;涉及行业性、政策性风险的,由相关行业部门及时完善政策、落实措施、解决问题,确保不发生新的返贫致贫问题。同时,相关行业部门建立常态化防贫预警监测机制,全面开展部门筛查预警。
二、筛查预警
扎实开展防贫监测,按照《实施办法》要求的监测途径,在做好农户申报、乡村干部走访排查的同时,切实发挥行业部门筛查预警作用,开展信息筛查及时排查发现风险,及时报送。
1.因病返贫致贫风险。县医保局监测农村医保参保对象,根据当年度经过各类医疗费用报销后的自付医疗费用、门诊统筹费用、“门特”费用,每月5日前,推送当年度截至上月底累计支出过高的农户人口信息,其中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住院自付标准为超(含)5000元,非建档立卡农户人口标准为超(含)20000元,门诊统筹费用和“门特”费用超每月超(含)500元。县卫健委监测符合大病专项救治条件的农村人口,每月5日前,推送上月新增患大病人员信息。
2.因学返贫致贫风险。县教体局监测在公办高中、中职就学的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信息,每年4月底前,推送该学年支付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扣除各种政策性补贴或救助后自付费用超过1万元的农户信息。
3.因灾返贫致贫风险。发生各类灾害时,县应急管理局于灾害过程结束后及时推送受灾情况信息。
4.因疫返贫致贫风险。发生农村地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以
上事件或疫情时,县卫健委于3日内推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
5.因产业失败返贫风险。县农业农村局监测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发展情况,及时推送各地建档立卡户因产业发展失败损失超过10000元的贫困户信息。
6.因就业不稳返贫风险。县人社局监测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劳动力就业情况,每月5日前,推送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但未就业劳动力信息及户内有劳动力但零就业家庭信息。
7.非贫困社会救助对象致贫风险。县民政局监测新发生特困低保、特困对象,每月5日前,推送防致贫预警信息。
8.“两不愁三保障”动态新增问题。县教体局、县卫健委、县医保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等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两不愁三保障”动态排查解决长效机制,监测可能导致返贫致贫的突出问题,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县扶贫办及时推送各地解决问题。
9.人员变动情况。县公安局监测每月人口及户籍变化情况,每月5日前,推送全县上月人口死亡、新生及户籍变迁等信息。
三、操作程序
按照“部门筛查、集中交办、入户核查、结果反馈、跟踪盯办的程序,定期开展筛查预警。
1.部门筛查。县级教体、民政、人社、住建、水利、农业农村、卫健、应急管理、扶贫、医保等行业部门,明确专人实时更新本行业部门信息系统。按照以上筛查内容和时间要求,安排专人定期推送相关信息。
2.集中交办。县扶贫办汇总各部门推送的筛查预警信息,与现有防贫对象信息进行比对初筛,梳理出需要向乡镇或县直有关部门交办的预警信息。每月10日前,交办给相关乡镇或相关部门。
3.入户核查。各地根据县扶贫办交办的预警信息,组织乡村干部开展入户核查,符合监测条件的及时履行监测程序,经相关程序后,报县级扶贫部门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自交办预警信息起,至录入系统,一般不超过20个工作日。
4.结果反馈。县扶贫办建立预警信息核查办理台账,每月月底前,相关乡镇或部门反馈当月交办事项的核查办理结果。对核查后不需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户,逐户说明情况。
5.跟踪盯办。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通过上门查看、听取群众意见、向村干部核实确认等形式,定期抽查各地各部门对预警信息的核查办理情况。并将预警信息核查办理情况纳入考核和督查范围。
四、工作要求
1.压实工作责任。部门筛查预警工作由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按照防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机制有关要求开展。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防贫监测和帮扶作为巩固脱贫成果的重点工作推进。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将本地的监测工作与县级部门筛查预警信息核查统筹安排,结合实际探索更多部门参与、形式更加丰富的筛查预警手段,逐级建立常态化防贫预警监测机制。
2.加强协调联动。各地各部门要加强信息比对的运用,围绕提高筛查预警能力,优化信息推送机制,完善筛查预警工作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本行业部门工作指导,切实提高防贫监测的科学性、完整性。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优化完善筛查预警的内容和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及时发现预警信息。
3.切实改进作风。鼓励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探索创新,总结归纳防贫筛查预警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完善防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充分发挥行业部门数据信息作用,加强信息共享,加强结果运用,继续在信息比对、落实帮扶等环节探索研究有效的政策措施,提高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信息化水平,减少不必要的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篇二:防贫返贫预警机制
陕西:建立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帮扶机制
作者:
来源:《中国食品》2020年第17期
记者从陕西省扶贫办获悉,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近期印发了《陕西省建立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以此确保全省脱贫戶不返贫、边缘户不致贫,全面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实施意见》规定,本省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为:以家庭为单位,主要监测建档立卡已脱贫但不稳定户,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边缘户以及“两不愁三保障”存在潜在风险的其他农户。监测范围是: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5倍左右的家庭,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引发的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缩减的家庭。监测对象规模一般为本地区建档立卡人口的5%左右,深度贫困地区原则上不超过10%。监测工作将以县为单位开展,通过农户申报、部门预警筛查和镇、村开展走访核查等途径,由县级扶贫部门确定监测对象,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实行动态管理。
《实施意见》要求,本省将在实施问题排查机制、动态监测机制、跟踪落实机制的同时,加强建档立卡信息管理,落实好信息更新制度、信息比对制度、动态管理制度、数据分析制度,为领导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对存在问题短板和薄弱环节的监测对象,针对收入型、保障型、发展型等不同风险,采取不同措施,及时精准帮扶。对当年内通过帮扶仍无法消除返贫致贫风险,出现返贫和新致贫的,及时纳入建档立卡,享受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实施精准帮扶。
《实施意见》要求,在产业帮扶上,陕西省将对具备发展产业条件的监测对象加强培训、提供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动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带动其发展生产。在就业帮扶上,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加强培训,通过劳务扶贫协作等帮助其转移就业。在综合保障上,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积极落实低保、医疗、养老保险等措施,确保应保尽保。对因病、因残、因灾等意外变故返贫致贫的家庭,及时落实健康扶贫和残疾人、灾害等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在扶志扶智上,对自强不息、稳定脱贫致富的监测对象,探索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
《实施意见》强调,各市、县和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落实责任,制定完善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帮扶工作方案。要强化监督,减少不必要的填表报数。对工作不实不细、信息不精准、监测不到位、帮扶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省上将予以通报,严肃问责。
篇三:防贫返贫预警机制
乡镇防返贫监测机制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防返贫监测工作,确保贫困户高质量脱贫,特制定防返贫监测机制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建立防返贫监测机制可以及时、有效掌握全区建档立卡脱贫户和非贫困户因灾、因病、因突发事故导致返贫的基本信息,为镇政府针对拟返贫群众采取有效措施提供决策依据,提高全镇稳定脱贫的精准率和群众满意度,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全面脱贫不返贫。
二、监测对象。X镇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已脱贫人员和因灾、因病、因突发事故导致返贫的普通农户。
三、组织实施。全镇防返贫监测由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镇扶贫办、各村委会、帮扶单位为防返贫监测工作的责任单位,包村干部、帮扶责任人为防返贫监测的第一责任人。通过发挥镇扶贫办、各村委会和帮扶单位的力量,着力构建防返贫常态化三级监测网络体系。
(一)构建三级监测网络
X.村一级监测。由党政办统筹放置,各村组具体卖力落实。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和各村民小组组长具体抓。每季度由村民小组组长逐户摸排收集小组内可能贫困工具的情形,对存在返贫困风险的工具,第一时间上报村委会汇总审核,村委会初审
后,月底前报州里扶贫办审核,并注明易返贫的原因、风险点和需解决的相关事宜等情形。
X.帮扶单位和结对帮扶人员二级监测。每月X日前,各单位帮扶责任人,通过实地访问或电话拜候等形式对贫困户至少展开一次沟通交流,实时了解贫困户现状,掌握贫困户生产生活状态、家庭收支情形等,随时掌握了解贫困户是否有返贫现象。若存在返贫风险,由帮扶责任人据实将贫困户信息名单上报帮扶单位。各帮扶单位每季度完成调查核实事情,并经单位主要领导具名同意后,将汇总名单和申报表报镇扶贫办。
X.镇扶贫办常态化督导三级监测。由镇扶贫办牵头,按照镇脱贫攻坚常态化督导方案从镇扶贫办及其他部门抽出专人,每季度对督导中发现存在返贫人员的情况直接报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二)联席会商后实时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