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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组织生活会制度3篇

时间:2023-08-28 09:22:01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党内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规范

  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一、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1.听取和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支部重大问题;2.传达贯彻上级党委的决议、指示;3.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4.提出对党员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党员参加才能召开,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二)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每月一次。主要内容是:1.研究贯彻上级党委的决议和指示;2.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方法;3.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4.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工作;5.研究表彰先进、处分违纪党员问题;6.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等方面的问题。

  (三)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不少于一次。主要内容:1.组织党员学习;2.研究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3.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4.讨论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5.讨论评选优秀党员和对党员的处分等事项。

  (四)党课

  党课教育一般每1~2个月安排一次。围绕对党员进行马克思列

  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规范

  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技文化知识;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以及如何做一个名副其实的共产党员等主要内容开展教育。

  按制度要求,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党支部要结合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做好“三会一课”计划,认真做好“三会一课”的记录。“三会一课”的内容,要根据上级的要求,结合支部党员的思想实际确定会议内容,内容要突出重点、突出政治性和思想性,要坚持党性立场,坚持真理,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互相帮助,共同提高。

  二、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召开的,必须报经上级党组织同意。民主生活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也可以由其他委员主持。

  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和议题及准备情况,要提前向上一级党组织汇报;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党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了解情况,进行指导。

  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密切结合党支部的建设和自己的思想实际,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实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发扬民主,加强班子自身建设;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改进领导作风、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

  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规范

  党支部委员必须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除参加定期召开的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外,还必须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党员组织生活会。党支部委员在参加党员组织生活会时,必须做到同普通党员一样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三、党员思想汇报制度

  党员或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思想、工作情况等,以密切党员同党组织的联系、沟通、求得帮助,是党组织了解掌握党员思想情况的一种途径,是党组织对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加强管理、监督的一项制度。

  1.思想汇报的对象:凡是中共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都应要定期向所在的党支部进行汇报。

  2.思想汇报的内容:(1)对党的性质、纲领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2)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体会;(3)参加党组织活动的体会与收获;(4)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和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和行使党员权利过程的情况和问题,个人进步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5)个人当前的思想状况和打算等。

  3.思想汇报的形式:(1)党员的日常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可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汇报,个别情况也可向支部书记口头汇报;(2)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及其转正的思想、学习、工作汇报要书面进行汇报。

  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时,应当坦率、真实,勇于谈出自己的真实思想和遇到的矛盾问题,以争取党组织的教育和帮

  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规范

  助。对汇报中不正确的思想,党组织应善意引导和帮助,不能采取打击和排斥的态度。

  四、党员党性分析制度

  为不断增强党性修养,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的十七大报告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建立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

  一、工作原则及目标要求

  开展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应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原则。通过建立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达到严格党内生活,增强党员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纯洁党员队伍,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目标要求。

  二、主要内容

  1、理想信念是否坚定,是否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否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2、宗旨意识是否牢固,是否真正成为牢记宗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的先进分子。3、遵纪守法是否带头,能不能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各种腐败现象,能不能敢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4、是否做到勤奋好学、学以致用,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5、工作业绩是否出色,能不能做到爱岗敬业、争创一流业绩。6、工作作风是否务实,是否坚持求真务实,是否牢记“两个务必”,能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能否发扬民主、团结共事。7、个人品德是否先进,生活情趣是否健康,能否成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规范

  自觉践行者、社会公德的带头执行人、文明新风的主动传播者、和谐社会的积极促进者。8、党员本人及其他人认为存在的其他突出问题。

  党员领导干部除上述八项内容外,还应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从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树立落实正确政绩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以及廉洁自律等方面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及其根源。

  三、方法步骤

  (一)思想动员。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党章,重温教育系统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明确开展党性分析工作的重要意义,为对照检查、自我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思想准备。

  (二)征求意见。党支部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归纳梳理,如实向党员本人反馈。

  (三)谈心交心。党员领导干部与普通党员之间、普通党员之间普遍开展谈心交心。通过广泛谈心,达到沟通思想、找准问题、形成共识、增进团结的目的。

  (四)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党员要对照党章的规定和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查找自身不足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征求意见的情况,认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党性分析材料的主要内容为: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剖析思想根源、明确努力方向。

  (五)召开党性分析会议。党支部召开党性分析会议,组织党员逐个进行党性分析,党员之间相互进行评议,开展批评。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党员,由本人写出书面党性分析材料,委托或有党支部指

  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规范

  定其他党员代表作党性分析,会后,党支部要及时向党员本人反馈评议意见。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自觉参加所在党小组的党性分析会议。

  (六)提出党性分析意见。党性分析会后,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根据党员的一贯表现、党性分析情况和群众意见,对每个党员提出初步的分析意见,征求本人意见后,填写《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登记表》,形成正式的组织意见。

  (七)制定整改措施。党支部指导每个党员根据党性分析中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认真制定切合实际的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

  (八)通报分析情况。党支部采取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和群众通报每名党员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等有关情况。

  (九)上报备案。党性分析结束后,党支部要写出专题报告上报上级党委备案。

  (十)其他事项。党员对评议意见有异议时,党支部应调查核实。党性分析的有关材料,由党支部存档备查。

  五、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为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弘扬党员正气,克服党内消极因素,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结合国有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制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为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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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依据党章对党员的总体要求,重点围绕理想信念、根本宗旨、组织纪律、转变作风、发挥作用等五个方面,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活动,一般每年进行一次。

  民主评议党员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评议:

  1、是否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坚持党性原则,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对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充满信心。

  2、是否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能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大局观念,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利益,为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3、是否站在改革和发展的前列,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优意识,积极投身到改革和发展的伟大实践中,为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发挥应有的作用。宣传报道一线党员干部看能否敬业爱岗、带头表率,机关党员看服务意识是否强。

  4、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他人、关心集体,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合作精神,能团结与自己意见不一致的同志一道工作,带领群众一道前进。

  5、是否切实执行党的决议,严守纪律和法律,真正做到令行禁止。

  具体评议程序有以下几个方面:

  1、学习教育。把坚持党员标准教育同形势教育结合起来。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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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以党章、党的各种制度条例和中央会议文件精神为主,学习力求形式多样,切合实际,富有实效。

  2、自我评价。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认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3、民主评议。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还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党支部对每个党员提出的书面评议意见,包括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努力方向三个方面。评议意见以党员在党的十七大以来的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特别是党性锻炼的情况为主,要如实评价党员在理想信念、宗旨、作风、遵守纪律和立足本职发挥作用等方面的优点和不足。对党员领导干部,还要在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等方面进行评价。

  4、提出评议意见。党支部对党员的评议意见初步形成后,由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将初步评议意见与评议对象见面,听取本人意见。党员本人对评议意见有异议的,支委会要认真研究。如评议意见确与本人实际表现情况不符合的,支委会要修改完善评议意见后再与本人见面;如评议意见符合本人实际表现情况且不宜修改的,支委会要对本人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帮助其提高认识,正视问题,虚心接受评议意见。支委会做出对党员的书面评议意见。对党支部书记的评议意见,报上级党委审阅。

  5、表彰和处理。对评议出的优秀党员,由党支部通过口头或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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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形式进行表彰。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由基层党组织推荐给上级党委进行表彰。对评议中揭露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经评议认为不合格的党员,应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报上级党委审批。对党员进行组织处理,应当十分慎重,原则要坚持,方法要得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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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篇二:党内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的组织生活是实施党内外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和加强党员教育的基本阵地,是做好党员管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重要制度。

  一、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半年一次,每次活动不能少于两小时,支部至少开一次民主生活会。

  二、组织生活内容:

  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批示决定、报告和文件,综合所在单位实际制定计划措施,加以贯彻执行;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听取党员在学习、工作、生活方面的思想汇报,检查党员完成上级和支部交办的任务和联系群众的情况;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准则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按照“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引导党员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关心所在单位的思想教育、业务精英、管理工作、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分析群众的思想状况,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关心和协助解决群众存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问题;讨论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拟定计划措施和落实实施,做好党员的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组织党员参观学习,进行生动的党性和共产主义思想教育。

  三、几项规定

  1、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既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党委单独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

  2、党员因外出学习、进修,半年之内可持党员证明信所在单位参加组织生活,临时出差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回来补课,并向组织汇报学习、思想、工作情况。

  3、党员因长期患病不能参加正常的组织生活的,党组织可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向他们传达组织生活的内容,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4、借调、交流、调入的党员,如无原单位党组织开具的“中国共产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不能以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应督促本人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5、党员无故二至三个月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除提出批评、帮助外,本人须在支部会上作深刻检查;四到五个月部参加组织生活的,除本人检查外,要根本情况给予一定的党纪处理;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就被认为自行脱党,支部应决定予以除名,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篇三:党内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组织生活制度

  一、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组织对党员组织学习、进行教育和管理、实施监督的基本形式,是贯彻“党要管党”方针的重要措施,必须严格制度,狠抓落实。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积极参加所在支部和党小组的活动,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二、坚持“三会一课”制度。

  1、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情况下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无党小组划分的),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支部大会的主要内容是:听取、讨论工作计划,措施和办法;传达和贯彻有关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讨论接收新党员和讨论通过预备党员转正;实施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产生新的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2、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遇到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支委会。因工作需要还可召开支委扩大会,吸收党小组长和党员骨干参加。支委会的主要内容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指示、决定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研究制定支部工作的计划和总结,以及完成工作任务的措施和办法;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研究分析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布置党员民主评议、审定党员民主评议格次;讨论党员发展工作有关事宜;讨论先进党员表彰和犯错误党员处理工作。

  3、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党小组长主持。内容是:根据党支部的布置,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讨论落实党支部决议的措

  施;组织党员考评;作好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工作;召开小组党员民主生活会等。

  4、党课教育每年不少于2次,其中一次须由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授课。

  三、党的组织生活形式,要立足于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力求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生动活泼。除安排正常的学习讨论外,还可以组织专题讨论和专题辅导讲座,观看电视录象,外出参观学习,举办知识竞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等。

  四、全年党组织生活会(主要指听党课、学习党内文件、汇报思想、总结报告工作等为主要内容的活动或会议,以及党支部布置的组织生活。其他活动不计算在内)不少于10次,其中党小组会不少于6次。

  五、每次组织生活要有记录,党员参加率达80%以上。

  六、持有临时组织关系的党员,其组织关系仍在原单位,应参加原单位的选举,向原单位党组织交纳党费。在临时工作单位只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一定的党内活动,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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