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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10篇

时间:2023-08-25 17:33:01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建筑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建设单位的现场管理规定.建设单位将不定期邀请有关部门按XXX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检查评定标准等要求进行检查,达不到文明工地标准的,建设单位即可勒令其停工整改.

  2、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设置“五图一牌”,标牌的内容及形式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3、施工现场应有恰当的标语和安全警戒标志.标语标牌由施工单位拟定,交甲方现场代表审定批准后付诸实施,切勿乱写乱画以及随意张贴悬挂

  4、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各施工单位制定相应的门岗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必须佩戴证明身份的证卡进出,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证卡由施工单位拟定内容及形式,交由甲方审定批准后实施.

  5、本工程施工场地,以该项目总平面红线范围内及临时租用地作为施工场地,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在甲方规定的区域内布置临设,并将总平面布置图交由甲方审定批准后,方能付诸实施.

  6、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属临街和居民居住区在建工程的,应当设置封闭式围护设施作业,工地周边50米、出入口100米内无垃圾、污水,保持工地周边整洁.

  7、施工现场应确保进出道路通畅、平整、坚实,有回旋余地,施工现场应有可靠的排水措施,施工污水沉淀排入甲方指定的地方,排水系统处于正常的使用状态.

  8、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合理布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施工机具设备,减少二次倒运与搬迁,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建筑物内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应及时清理.楼梯踏步、休息平台、阳台处等悬挑结构上不得堆放料具和杂物.在施工作业面,工人操作应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

  9、施工单位应重视和加强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病工作;职工食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的标准,并办理卫生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先体

  检、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发现传染病人和疑似传染病人,及时救治的同时向甲方告知.

  10、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1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内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防火”的原则.

  12、在施工现场内必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施工组织设计应有保卫措施方案,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遇有治安突发事件,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汇报,不得延误和隐瞒.需要招用外来务工人员的,必须立即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工证、外来人员就业证和暂住证.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施工区和生活区,严禁在建工程内安排人员住宿,做好宿舍的卫生及安全管理,做到窗明地净,生活用品叠放整齐,并做好宿舍安全用电及消防预防措施.

  13、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工人在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帽的颜色应便于区分;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做到高挂低用及牢固,设置必要的警戒;安全平网必须隔层铺设并及时清理,严防高空坠物.所有人员特别是操作工人不得从柱子箍筋上下,钢筋骨架无论其固定与否,不得在上行走,特别是板筋,必须要“安全第一”.

  14、施工单位操作工人必须穿着统一的标准建筑背心上班,且必须定时清洗,不得有明显大面积污垢.

  15、施工单位在土方开挖中如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在不放坡、挖深超过1.5米的土方施工中必须采取正确的经甲方现场代表批准的护壁措施;外运土方时,应办理“渣土弃置许可证”,并作好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在出入口20米内应铺设草垫;在施工中,必须派员清洁污染路面,在施工后必须对路面进行彻底的清洁.如在现场堆码土方,应距离围墙50cm,距离操作人员100cm以上,垂直堆放高度不能超过1.5米;电缆两侧1m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

  16、施工单位在主体及装修施工时,必须作好外架的搭设和安全网的悬挂,其作法应以书面形式在施工前两天上报甲方,经批准后方能实施,脚手架的搭设应

  遵照脚手架搭设的安全要求,特别需注意对只图施工方便随意拆除外架连墙杆及外架基础松动等影响脚手架安全的情况进行监管.

  17、施工单位应对现场机具进行正常维护和定期保养.使用垂直运输机械如塔吊、门字架等,必须有劳动局颁发的使用许可证,方能使用.相邻工地的塔吊,各施工单位应相互协调,制定防碰撞措施,严防发生塔吊碰撞事故

  18、每天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责任工长应准时到施工现场,如有急事,应向甲方现场代表请假批准,施工现场应随时有负责人,如施工负责人不在,必须指定有资质的临时负责人.我公司现场代表对其的考核结果,将作为衡量施工单位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依据.

  19、在夜间施工时,施工单位必须有管理人员值班,管理人员值班名单应上报甲方.

  20、在施工前,各施工工长应以书面形式向施工工人作好安全技术交底,并作好文字记录,随时接受甲方现场代表的督查.

  21、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对其现场人员的管理约束,合同履行期间严禁发生任何性质的打架斗殴事件.若施工方人员参与打架斗殴,每发生一次除赔偿由此给建设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外还需按规定进行罚款.

  22、为了维护建设场地周边的花园、环境,施工单位必须教育工人爱护一草一木,严禁践踏、污染、破坏.

  工地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必须按设计图纸,设计变更、规范规程,验收标准、以及地方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要求进行施工和验收,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优良标准.

  2、各施工单位在开工前,施工现场必须配合合格、齐全的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进度保障体系,且必须有经甲方审查批准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各项专项施工方案;未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不能开工.

  3、在施工过程中,工地上的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必须向工人进行认真的技术交底,并存有相应的文字记录待查.

  4、建筑物在开挖之前,施工单位必须向甲方提供放线记录,经甲方现场代表复核字认可后方可开挖.

  5、分部分项工程隐蔽验收必须严格执行“三检”制度,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于正式验收前24小时通知甲方和监理,并提供有关合格的资料,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经施工单位进行“三检”后的验收项目,在甲方、监理检查过程中若发现三处以上不合格的有权不予验收,同样情况出现三次以上的有权要求更换管理人员.

  6、施工单位在验收合格后严禁对合格部分做任何改动,一经发现必须进行重新验收;重要隐蔽部位应通知质量监督和设计单位共同参加验收.

  7、甲方、监理对施工质量有疑问,而要求施工单位复测时,施工单位应于积极配合.对隐蔽工程提出质量疑问要求重新检验的,无论建设单位是否进行验收,施工单位都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改.检验合格的,建设单位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并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的,施工单位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8、关键工序施工完毕后,须经监理、甲方代表验收合格签字后施工单位应在验收前向甲方及监理提交三检记录、施工交底记录等资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直至确认该部分工程合格为止.

  9、混凝土浇筑过程中除必须有值班工长外,还必须保证每个工种如水、电、模板、钢筋等有人值班.

  10、为保证施工质量,施工难点以及容易发生的质量通病的地方,施工单位应先报施工方案经建设单位确认,建设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施工单位做施工样板包括砌体、抹灰、涂料、门窗安装、防水、瓷片等,样板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可按照样板进行大面积施工;砌体工程开始后,施工单位应按建设单位提供的户型图完成砌体和水电定位施工标准间,经建设单位确认后可大面积施工.

  11、若施工单位多次不按合同约定施工,或违反正常施工程序、施工工艺进行野蛮施工,或施工质量、安全、环保等达不到有关要求,或施工用材料设备不合规定,甲方有权勒令施工单位暂停施工,施工单位必须立即整改,一切责任由施工单位负责.

  12、如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所建房屋面积与施工图不符,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与费用由乙方承担.作为有经验的施工单位,施工单位理应及时发现施工图纸中明显错误或矛盾如建施图与结施图不符,尺寸错误,照图施工房屋使用功能明

  显不合理等并及时告知甲方,若施工单位未及时发现而导致费用与工期损失概由施工单位承担.

  13、所有进场材料均需提供材质合格证明文件进行报审,要求送检的材料必须经当地质量监督站认可的试验室试验合格后方能应用于现场,各施工单位应提前做好材料的送检试验工作,并保持相应的质量记录待查,届时若因未及时送检而造成工期延误的,全部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对违反上述规定或虽经甲方许可而中途偷梁换柱者,除责令其返工外,还将处经济处罚.

  14、各施工单位应在收到甲方现场代表整改通知后2小时内开始整改,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如有特殊原因的,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现场代表提出,经允许后方可延期.

  15、各施工单位在搅拌混凝土或砂浆前,必须向甲方提交混凝土或砂浆施工配合比文件,搅拌过程中必须在搅拌机旁张贴施工配合比挂牌,并设立专人计量监控,夜间也不得例外,监督人员不得离开搅拌现场,甲方现场代表将随时现场抽查,一旦发现不合格,视为重大质量事故,除责令其返工外,并视情节予以索赔.

  16、各施工单位必须做好厨房、卫生间、屋面的防水施工工作,在与物业公司交接房屋时,如发生有渗漏,将按每处处以10000元人民币的罚款

  工地现场协调管理制度

  1、各单位包括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场前,应向甲方提供现场各级管理人员及班组负责人的详细名单及联系方式,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经甲方考察认定进入施工补充协议,方可安排进场.各单位更换管理人员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工程部,甲方有权根据施工和监理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的实际能力和水平,决定其是否留退.

  2、各施工单位进场时必须在现场办公室安装电话或报送手机号,并保证每日24小时畅通,工地有人值守.

  3、监理公司人员必须保证每日8小时以上现场工作时间,保证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如遇工程施工特殊阶段或紧急施工问题,应保证及时到工地解决.

  4、各施工单位应在临设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应临设安排方案,在正式开工前15天应向甲方报送有关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工程部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安排,正式动工前一天必须提交开工报告.

  5、各施工单位必须服从甲方现场代表的协调安排,服从监理公司的技术指导和监督.

  6、施工现场内各单位之间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所有协调安排事项,均应以书面形式传达,如有特殊情况需立即口头处理时也必须在12小时内完善正规手续.

  7、现场所有往来文件均以标准打印文本为准,并妥善保存.如非标准打印文本各单位有权拒绝签收,相应产生的影响和责任由发出方承担.所有发出的文件均应有签收回执.

  8、现场内各种往来书面文件、通知,施工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由甲方认可的管理人员签收.签收后如有异议必须在当日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同,并应严格按照文件内规定时限内执行完成.

  9、在施工过程中,各单位如有管理或技术问题需协调解决,须立即直接向甲方提出,在经三方协商并得到甲方书面答复后方可按书面决议执行,切忌擅自行事.

  10、施工单位制定的各项现场管理制度、条例均不得与甲方制定的作为施工补充协议附件的各项管理制度有抵触或冲突,并应在进场前随施工组织设计报交甲方审核完善后方可执行.

  11、经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下发通知施工单位认可但不执行将给予500-2000/项.次.

  工地现场会议管理制度

  1、为了便于衔接,甲方实行现场周例会制度,以及不定期安排临时现场专题会,时间、地点由甲方届时通知,施工单位参加人员必须是项目经理或项目执行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或责任工长,所有人员不得无故迟到、缺席.迟到者罚款50元/人,缺席者罚款100元/人.

  2、与会人员手机均调为振动或关机,会场中手机不能发出声响,不得在会议场中接听手机,否则罚款50元/人.

  3、甲方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实行目标责任制,即每周例会时提出下周计划包括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同时检查本周计划完成情况.配合协调情况、约定

  事项的执行情况、材料供应情况、违规通报、各种材料、设备准备、重大问题的论证解决等.

  4、会议记录由与会各方各自进行记录整理,会议当日之内必须形成正式文本报甲方进行汇总整理.

  5、若会议中有重要决议问题可单独形成会议纪要,经各方负责人或代表签字认可后即作为合同附件,产生与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工期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进度严格按照合同工期执行:

  1.1开工日期:单栋工期以甲方现场代表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1.2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双方在确定竣工日期及各项竣工控制工期时,已充分考虑:

  A、可能出现的各种规模的下雨、大风、高低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因素.

  B、建设单位分包工程的合理工期.

  2、各施工单位必须在甲方总体工期控制节点前提下,于每月25日前报下月进度计划,每周工地例会前报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周工作计划.所有报送的进度计划文件必须由项目经理及责任工长签字并加盖项目章.

  竣工日期的控制:

  3、甲方另行安排的刚性进度指标必须按时完成.

  4、竣工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5、按照合同,以及双方对工期控制节点的约定,乙方无正当理由使工期延误将处于1000-5000/天的罚款.

  现场施工临时用水用电管理制度

  1、甲方在工地上统一设置配电房,并指定专职人员负责,任何人未经甲方项目负责人许可不得私自接近及开启动用.

  2、施工单位进入现场需根据自身用水用电量的大小自备水电表,并准确记录起始数字,报交甲方现场代表核定.

  3、临时水电表安装位置应经甲方指定,不得随意安装.

  4、水电线路的敷设应符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

  5、水电抄表应于每月25日完成并报交甲方现场代表核定,施工单位负责人给予签字认可.

  6、按照合同约定,施工单位按时向有关部门缴纳费用.否则造成一切经济损失自付.

  对于违反以上管理制度中任意一条者,将酌情处以50—10000元的罚款.

  来源:工程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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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建筑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生产发展,根据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要求,结合国内建筑施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生产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从事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等施工,均适合本规定.

  第二章

  安全组织机构

  第三条、公司在安全生产上实行二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其安全组织机构由公司、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组成.

  一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落实国家、行业和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指示与要求,指导、协调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公司设专门安全管理部门安全处,履行安委会办公室职能,并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

  二项目经理部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并设安全办公室,负责本项目经理部的安全工作,安全办公室人员安全员协助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抓好项目安全措施的落实、进行现场巡回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

  第四条

  、安全队伍建设

  每个工地最少必须设置1名专职安全员,工程规模在10000m以上的工地应设置2~3名专职安全员;工程规模在20000m以上的工地,要按施工、机械、消防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组,负责安全工作.第五条、现场安全员要选择责任心强,并有相应业务能力的人员担任,并经培训考22核后持证上岗.安全员要按规范要求做好各项安全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做好检查记录.第六条、安全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并落到实处,安全管理机构不得随意撤并,基层安全管理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企业内部应实行安全管理人员委派制,基层安全员的调动要得到上一级安全管理机关的同意.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七条

  、企业在安全生产上实行党政工团齐抓共管体制.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充分支持、协助行政部门做好工作.各级工会组织应对本单位、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第八条、公司经理的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和集团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要求、对本企业、部门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经常对各级领导进行安全法律、法规教育,注重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认真落实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本企业、部门存在的重大安全问题;

  四组织并主持特大、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落实防范措施;

  五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对下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奖惩.第九条、公司副经理、的安全职责

  一对本企业、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主管领导责任,协助经理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制度;

  二领导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总体施工方案、工程生产建设项目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三领导组织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主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交流会、现场会;

  四领导组织进行企业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五负责并主持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第十条、总工程师的安全职责

  一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技术负责;

  二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特殊复杂工程的施工方案时,明确提出指导性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编制安全技术

  操作规程;

  三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攻关活动,严格审查施工中各环节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工艺,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四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时,必须组织有关施工人员进行性能、特点、安全技术等作业交底,指导主管职能或安全管理部门制订相关操作方法或规程;

  五参与职工伤亡事故的技术性调查,并要求有关部门制订技术防范措施.第十一条

  、安全科安全员的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组织有关部门制订、修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制度、规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指导、督促基层企业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对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组织安全检查,指导并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隐患进行整改.发现重大事故险情时有权停止作业,令职工撤离现场,并及时上报;

  五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安全生产指标完成情况对基层单位和个人进行安全奖励和处罚;

  六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劳逸结合,搞好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七做好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第十二条、公司办公室、工程部、技术部、科教室、物资供销部、设备动力部和财务部等职能部门应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认真执行,对各自管辖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第十三条、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一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经营承包的重要指标;

  二组织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健全项目、班组安全保证体系;

  三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努力创造安全的施工作业环境,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四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定期研究分析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并予以解决;

  五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事故,对重伤以上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要到现场组织调查、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

  六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要按通知书有关要求对隐患进行整改,并将整改完成情况报上级安全管理部门;

  七支持安全员工作、积极发挥其作用,认真总结和推广安全生

  产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好人好事.第十五条

  、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管理规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技术负责;

  二编制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要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编制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资料,交工段长和安全员,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

  三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从技术上提出解决方案.第十六条、施工员和班组长的安全职责

  一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要求,对本工段、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二负责组织本工段、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督促操作人员正确使用劳保防护用品;

  三坚持开展班组安全活动,认真进行安全交底,不违章指挥和冒险蛮干;

  四经常进行作业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第十七条、职工安全生产守则

  一认真执行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

  二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自觉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

  三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做到"三不伤害";

  四工作前对所用的设备和机具要进行认真检查,遇有故障、排除后方可操作;

  五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和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水上作业必须穿救生衣;

  六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和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设施、安全标志等不得擅自拆除或挪动.

  第四章

  安全生产教育

  第十八条

  、公司应经常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开展安全科学知识普及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操作技能.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工程需要不定期组织分公司主管生产领导、有关技术负责人进行安全教育或培训;每年组织最少一次安全教育或培训.第二十条、公司要监督检查各分公司对新参加工作职工及转岗、复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情况,

  其培训资料要齐全、完整,签认记录要由有关部门归档.第二十一条

  、公司和项目部应利用各种形式对职工包括临时工、农民工等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并留有记录备查.

  第五章

  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

  第二十二条、现场综合安全管理

  一确定工程后,项目经理部要根据工程现场环境,首先考虑安全问题,对作业区、办公区和生活区进行合理布局;

  二施工现场要根据所承担的工程合理布置,并按要求设置“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总体平面图;

  三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消防、交通、环境保护等法规和相应技术规范,制定项目的有关规定并采取具体措施予以落实;

  四在市区主要路段、人车通行量大和居住人口稠密的村庄施工时,现场应设围挡,并对施工现场实施封闭式管理.五现场物料要按规定码放和保管,并保持一定的安全间距,严禁靠近围护墙及建筑墙壁堆放.大型模板应按施工平面图指定位置分类存放;

  六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卸料平台架等设施搭设完成后,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使用中要进行经常检查维修,保证安全.并必须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搭设;

  七高处作业的施工设备和防护设施要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要求,作业人员要配戴安全帽、安全带和防滑鞋等防护用品;

  八做好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坑、井、通道口等特殊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九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持学习证上岗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监护.第二十三条

  现场施工安全管理

  一开挖土方前,必须掌握地质和地下设施等情况,并由技术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在安全员监督下方可开挖施工,地下各种管线应采取相应保护措施,以防挖坏;

  二爆破、吊装、水下、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

  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交底资料,否则不得开工.安全技术交底资料要有针对性,要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情况提出;

  三在进行拆除工程时,必须要制定操作规程和采取安全措施,拆除范围大、危险程度高的要指派专人指挥和安全监护,并划定危险区域,设立警告标志;

  四深槽和较深沟坑施工须进行专项设计和支护,坑槽周边不得堆放物料和施工机械,如施工机械确须在坑槽边作业时,应对机械作业范围内的地面采取加固措施.第二十四条、现场运输道路管理

  一机动车辆在施工现场内行驶、移动时要注意观察周围环境和人员,减速慢行,确保安全;

  二严禁人货混装、装运各种材料、物件要绑牢,自卸车斗内不准载人;

  三机动翻斗车在施工现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转向、制动机构及灯光、信号等装置应齐全、灵敏、可靠.行车时严禁载人.往沟槽坑中卸料要保持足够安全距离;

  四使用手推车、要保持安全距离、装物要牢靠、适度.二十五条、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一大型施工起重、提升设备,如卷扬机、塔吊、外用电梯等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其安全装置要齐全有效;

  二清洗、维修机具和设备时,要停车打掩,切断电源,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并要设专人看管电闸;

  三使用蛤蟆夯、震捣器及其它电动工具设备,必须有防触电措施或装置.操作人员配戴防护用品;

  四使用卷场机、提升机操作前要检查钢丝绳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地锚是否牢固;

  五挖掘机、吊车等机械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臂杆回转半径内和吊钩下严禁站人;

  六圆盘锯、木工平刨等设备必须设有安全防护装置,否则一律不准使用;

  第二十六条

  、安全技术交底

  一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应按下列程序执行:由企业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卡一式三份,征求安全部门意见后,经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发后实施;

  二安全交底具体步骤:安全技术交底卡一式3份,公司安全科、项目部和班组各执1份.班组长组织全体参与该项施工的职工接受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的现场安全技术交底讲解,并履行交底的签认手续.专职安全员应现场监督交底工作,并在施工过程中,经

  常检查安全技术交底内容的落实情况,同时对检查情况做书面记录备查.第二十七条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

  一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和电气防火措施;

  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规定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三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TN-S三相五线接零保护系统.临时线路的架设要符合有关要求.配电箱要按集团规定要求设置,用电设备要采用一机一闸,电气开关、插头、插座应完好,加箱上锁,且有防雨、防漏电装置.熔断器按额定负荷装设;

  四高压输电线与建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安全用电规范要求.;

  五施工现场动力、照明线路的架设及使用的电器设备均应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线路跨越道路时,应架空或埋入地下并做穿管保护;六移动式电动机具,应用橡胶电缆供电,并配置防漏电装置,手持电动工具要选用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并装漏电保护器,初次使用手持电动工具者要在有经验人员监督下操作.手持照明灯具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第六章

  安全检查

  第二十八条、企业坚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并及时采取整改措施,保证安全生产.第二十九条、企业每年组织2次由公司主要领导带队的安全检查,检查结果及时通报公司在建项目部.第三十条、公司应每季度由分管生产副经理组织安全科人员对公司所属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第三十一条、项目部应每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安全小组成员对工地安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覆盖面要达到100%,并要有检查记录.第三十二条

  、作业班组应每旬自行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安全值日员应坚持每日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第三十三条

  、检查内容包括:安全责任制执行情况、基础管理工作、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安全防护装置的使用情况;个人防护用品穿戴情况;操作规程执行情况以及

  各种事故隐患等.第三十四条、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由检查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有关责任人员在限期内完成整改.

  第七章

  职工伤亡事故处理

  第三十五条

  、职工在从事用人单位指派的劳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重伤、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项目部、公司应在24小时内逐级上报至事故所在地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和其他相关部门,按规定填报"企业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报表",并做好事故善后处理.第三十六条

  、企业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应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原因后,对事故责任人要进行处理,对隐患进行整改,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第三十七条、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程序按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执行.死亡3人及3人以上的重大死亡事故,由公司会同企业所在地的安全、公安、工会、检察等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第三十八条、公司对项目部的职工伤亡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结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维护城市环境,改善施工现场作业和生活条件,依据有关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从事本公司承包的新建、扩建、改建和装饰装修等活动的项目部及个人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项目部应当建立健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施行目标责任管理,并定期进行考核.

  第二章施工现场围挡

  第四条临街建筑施工现场的围挡墙应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砌块浆砌,所用砂浆强度不得低于M5,内外应用白灰进行粉刷,设置高度为米,厚度不小于

  190mm,并每3米砌筑墙垛,墙垛凸向工地内;围墙须有压顶,并应砌筑基座,基座应高出地面米,宽度不小于米,墙体设置应牢固稳定.

  第五条非临街建筑可使用砖砌围挡墙.砖砌围挡墙体高度为米,厚度不小于190mm,每3米砌筑墙垛;围挡墙须压顶,内外须用混合砂浆打底粉刷,砌筑砂浆不低于M5;严禁砌筑空斗墙和使用纯粘土砂浆砌筑、抹面.

  第六条围挡墙1米范围内不得堆放料具、土石方等物料,围挡墙外5米范围内保持清洁.严禁用围挡墙做挡土、挡水墙或做广告牌、机械设备等的支撑体.

  第七条临街围挡墙须采用彩绘、灯箱等形式进行美化,并采用多种形式进行亮化.美化、亮化应反映企业文化特点.

  第八条施工现场须设置金属大门,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须使用电动门,门头处应设置企业标志.

  第九条施工现场大门处应设置施工标志牌、十项安全措施牌、文明施工牌、入场须知牌、消防保卫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工程立体效果图.各类标牌应设置牢固、美观,并进行亮化.

  第十条施工现场的标志牌、警示牌、操作规程牌等各种标识牌内容应符合规定要求.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大门口处应设门卫室,并建立来访人员登记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第三章建筑物围网

  第十二条在建工程建筑物必须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密目安全立网进行封闭围挡,16层含16层以下的,必须全封闭围挡,16层以上的,应自最高作业层至下封闭不少于10层.

  第十三条密目安全立网应封闭严密、牢固、平整、美观,封闭高度应保持高出操作层米;密目安全立网使用不得超出其合理使用期限,重复使用的应进行检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十四条密目安全立网应绑扎在脚手架内侧,不得使用金属丝等不合格材料绑扎.

  第十五条脚手架杆件须涂黄色漆,防护栏、安全门及挡脚板须涂红、白相间警戒色.

  第四章现场临时设施

  第十六条在建工程,推广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钢结构、彩钢活动房,评选省级及以上"文明工地"的必须使用钢结构、彩钢活动房;临建设施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层含三层,单层临建设施檐口高度不低于米.

  第十七条临建设施应满足牢固、美观、保温、防火、通风、疏散等要求,墙体内外应抹灰、粉刷,室内地面应硬化,天棚吊顶,温暖季节安装纱门、纱窗;不得使用石棉瓦盖顶,严禁使用"菱苦土"活动板房.

  第十八条临建设施内用电应达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未使用安全电压的灯具,距地高度应不低于米.

  第十九条宿舍窗口应设置合理,宽度不小于米、高度不小于米,房间居住人数不得超过16人,单人单床,每人居住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严禁睡通铺.在建建筑物内严禁安排人员住宿、办公.

  第二十条宿舍内应设置封闭式餐具柜,个人物品须摆放整齐,保持卫生整洁.

  第二十一条食堂应距离厕所、垃圾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不小于30米.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炊事人员工作时应穿戴白色工作服、工作帽,帽外不露长发,不得穿拖鞋.

  第二十二条灶间、售饭间、食品储藏室应分隔,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食品放置高度应距地面不小于米.生、熟炊具器皿应有明显标记,分别放置,经常消毒,保持洁净.出售食品须用食品夹,售出前应加盖防蝇罩.严禁购买、出售变质食品.

  第二十三条食堂应设上、下水设施,排水口与排气洞口应采用金属网封闭,

  通风、排气良好;砌筑式灶台应使用面砖材料饰面.第二十四条食堂内禁止安排人员住宿、洗澡、洗衣物及放置施工料具等;应使用油、气、电等清洁燃料,禁止燃用散煤、型煤、焦碳、木料等污染性燃料.

  第二十五条食堂与食品储藏室门口处应设置"挡鼠板","挡鼠板"高度不小于米.

  第二十六条施工现场应设置封闭、水冲式厕所,人与蹲位比例不少于1:25,蹲位之间设置隔墙,隔墙高度不低于米;便池应采用面砖等材料饰面,饰面高度不低于米.

  第二十七条厕所应设专人管理,及时冲刷、清理,喷洒药物消毒,无蚊蝇孳生.高层作业区应设置封闭式便桶.

  第二十八条施工现场应设置淋浴室,墙面须使用面砖等材料饰面;淋浴喷头与人员比例不低于1:15,满足冷、热水供应,排水、通风良好;淋浴间与更衣间应隔离,设置挂衣架、橱柜等,并使用防水电器.

  第二十九条施工现场应设置职工学习娱乐活动室,配备报刊、杂志等学习娱乐活动用品.

  第三十条施工现场应进行卫生防病宣传教育,配备经考核合格急救人员,设置卫生室.卫生室须配备药箱、担架等急救器材,常备止血药、绷带及其他常用药品.

  第三十一条施工现场应设置吸烟、饮水室,严禁在施工区域内吸烟.饮水室应设置密封式保温桶,保温桶应加盖加锁,保持清洁.

  第三十二条施工现场须设置宣传拦、读报栏、黑板报,及时更换宣传内容;设置应牢固、美观,防水防雨,并进行亮化.

  第五章场容场貌

  第三十三条现场施工人员应佩戴带证明身份的胸卡,提倡统一着装.

  第三十四条施工现场应按照平面布置图划分生活区、作业区,建筑材料应按规定要求分类堆放,设置标牌,并稳定牢固,整齐有序.

  第三十五条施工现场道路、加工区和生活区应进行硬化,道路应采用混凝土硬化,并满足车辆行驶和抗压要求;生活区、加工区可采用砖铺等其他硬化方式.

  第三十六条施工现场搅拌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作业区应进行封闭作业.因堆放、装卸、运输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应当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措施.风速四年级以上天气应停止易产生扬尘的作业,严禁从建筑物内向外抛扬垃圾.

  第三十七条施工现场大门处应设置车辆冲刷设施,保持出场车辆清洁,避免行驶途中污染道路.

  第三十八条建筑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垃圾清运应委托有资格的运输单位,不得乱卸乱倒垃圾.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第三十九条施工现场应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保持排水畅通,无积水;合理设置沉淀池,严禁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城市管网.

  第四十条对使用易产生噪音的机具应采取封闭作业,装卸材料应轻卸轻放;未经审批,晚10:00至早6:00,中、高考期间,晚8:00至早6:00禁止施工.

  第四十一条温暖季节,现场须种植花草进行绿化,绿化面积应不小于生活区面积的5%.

  第四十二条施工现场应按规定在边角等处每隔15米设"灭鼠屋",温暖季节设置"捕蝇笼",并设专人负责投放药品.

  第四十三条施工现场应制定消防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动火作业审批手续;配置消防器材集中存放点,生活区、仓库、配电室箱、木制作区等易燃易爆场所须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确保完好有效.严禁在施工现场内燃用明火取暖.

  第四十四条施工现场应制定易然易爆及有毒物品管理制度,对购领、运输、保管、发放、使用等环节严格管理,并建立台帐.

  第四十五条高层建筑30米以上应每层设置临时消防水源管道用2寸管,并留有消防水源接口,设加压泵,配足消防水管具.

  第六章奖惩

  第四十六条企业定期通报全司文明施工达标情况,并作为项目经理信用评价、资质年检、晋级、参与投标和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工程达到优良等级的,优先评定县级、市级文明工地.评定为文明工地项目经理在投标时给予优先;工程达不合格等级的,视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视情节轻重予以黄牌警告、通报批评直接经济处罚.

  第四十七条施工管理人员和员工违反本标准,对应当履行的职责而未履行,以及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的,由公司或安全科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制裁.

  附

  则

  本规定与国家或行业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或行业规定为准.

  各项目部可根据各自具体情况,制定贯彻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并报公司备案.

  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2018年7月6日起执行.

篇三:建筑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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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办法

  1、施工现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针对此工程制定严密的保密、保卫体系。

  2、严格用工制度,凡进入现场的所有人员要进行必要的安全和技能培训,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更不得使用童工、身体有残疾的人员作业。

  3、用工单位要为相应工种配备适用的、有效的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套袖、手套、风镜等。作业人员要正确佩带和使用防护用品。

  4、班组(队)长每日上班前、班前教育、每个班组班前讲话教育记录由劳务安全员收集后交项目安全员收存,同时要有针对性地作好安全技术交底,并对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等进行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作业中对违章操作坚决制止。下班后做到断电、灭火、活完料净场地清。对全天情况作好记录。

  5、作业人员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制度,不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6、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带好安全帽,系好下额带;按照作业要求正确佩带个人防护用品,着装要整齐;在没有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2米以上(含2米)]施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高处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得向下投掷物料,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7、作业人员要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思想集中,坚守作业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8、作业中出现危险征兆时,作业人员应暂停作业,撤至安全区域,并立即向上级报告。未经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批准,严禁恢复作业。紧急处理时,必须在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指挥下进行作业。

  9、作业中发生事故,必须及时抢救人员,迅速报告上级,保护事故现场,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如抢救工作可能造成事故扩大或人员伤害时,必须在施工技术管理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抢救

  10、脚手架使用前应检查脚手板是否有空隙、探头板、护身栏、挡脚板、确认合格,方可使用。

  11、作业过程中遇有脚手架与建筑物之间拉接,未经领导同意,严禁拆除。必1中航天建设厂际协调中心工程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要时由架子工负责采取加固措施后,方可拆除。

  12、脚手架上的工具、材料要分散放稳,不得超过允许荷载(结构架不得超过300公斤,装修架不得超过200公斤,集中荷载不得超过150公斤)

  13、采用井字架、龙门架垂直运送材料时,预先检查卸料平台通道的两侧边安全防护是否齐全、牢固,吊盘内小推车必须加挡车板,不得向井内探头张望。

  14、脚手架不得搭设在门窗、暖气片、洗脸池等非承重的物器上。严禁踩踏脚手架的护身栏杆和阳台栏板进行操作。

  15、室内采用高凳上铺脚手板时,宽度不得少于两块脚手板(50厘米),间距不得大于2米。高度超过2米时,应由架子工搭设脚手架。

  16、室内推小车要稳,拐弯时不得猛拐。

  17、在高大门、窗旁作业时。必须将门窗关好,并插上插销。

  18、不准用不稳固的工具或物体在脚手板面垫高操作。不得站在墙顶上行走、作业。

  19、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禁止乘坐非乘人的垂直运输设备上下。

  20、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设备和警告、安全标志等未经领导同意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

  21、夜间作业场所必须检查工具、设备、现场环境等,应认真察看在施工洞口、临边安全防护和脚手架护身栏、档脚板、立网是否齐全、牢固;脚手板是否按要求间距放正、绑牢、有无探头板和空隙,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22、临边作业必须在作业区采取防坠落的措施。施工现场的井、洞、坑、池必须有防护栏或防护蓖等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

  23、在沟、槽、坑内作业必须经常检查沟、槽、坑壁的稳定状况。上下沟槽必须走马道或安全梯,通过沟槽必须走便桥。严禁在沟槽内休息。雨季或春融季节深槽作业时,必须经常检查槽(坑)壁稳定状况,确认安全。

  24、作业时应保持作业道路通畅。作业环境整洁。在雨、雪后和露天作业时必须先清除水、雪、霜、冰,并采取防滑措施。

  25、六级以上强风和大雨、大雪、大雾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26、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前严禁上架子作业。

  27、施工现场用火,应申请办理用火证,并派专人看火,严禁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吸烟到吸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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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施工现场违章作业、安全隐患处罚管理规定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更加有效地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强化各项管理,严肃劳动纪律、规章。处罚做到有据可依。特制定本规定。

  一、施工现场存在以下隐患和违章,对项目主管工长和有关管理人员,处以50元罚款。

  1、高大异形架子无设计,无方案,无验收,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2、施工过程中未按要求做安全检查。

  3、对施工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或使用安全培训不合格人员参加施工。

  4、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5、中小型机械无管理制度。

  6、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和设施不符合规定。

  7、开挖土方,深度超过1.5米未按规定放坡或做可靠支撑。深度超过2米未加防护栏杆。

  8、使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材料,支搭脚手架。

  9、脚手架操作面未铺满脚手板,漏洞大,脚手板下未设兜网,有探头板、飞跳板。

  10、脚手架未按规定搭设十字盖,或未按规定与建筑物拉接。

  11、结构脚手架使用荷载超过270公斤/平方米。装修脚手架使用荷载超过200公斤/平方米。

  12、室外施工电梯、龙门架、无防护门,吊笼无门,无超高限位,无进料口防护棚,未设缆风绳。

  13、四口、临边无防护。

  14、施工中不按规定设置安全网。

  15、钢模板、砖、加气块等物料未按规定码放或有倒塌危险。

  16、电锯、电刨无防护设施。

  17、卷扬机未搭设防砸、防雨操作棚,机身未设固定地槽、传动部分无防护罩。

  18、搅拌机未搭设防雨、防砸操作棚。用轮胎代替支撑,保险链防护罩不3中航天建设厂际协调中心工程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齐全。

  19、氧气瓶、乙炔瓶和焊距间的距离不符合标准。

  20、配电系统不按规定采用三相五线接零保护方式。配电系统的接地、接零保护方式的作法严重违反标准。

  21、配电系统不按规定采用三相五线接地、接零保护装置或漏电保护装置失灵。

  22、配电系统不按规定采用分级配电方式。

  23、配电系统不按规定要求搭设。

  24、电气设施线路未采取防护措施,或防护设施存在严重问题。

  25、电器线路老化,电器损坏、失修严重。

  26、使用不按规定接漏电、保护装置和接线破损的手持电动工具。

  27、照明系统未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或未按要求选用安全电压。

  28、施工现场的围墙及暂设用房使用砌块干码或倾斜严重。

  29、临设用房未按施工现场总平面图搭设,不能保证现场职工和民工基本的居住条件。

  30、使用易燃、裂纹、断裂等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搭设临设用房或有倾倒危险,室内破漏、潮湿。

  31、临时用房室内高度小于2.5米,通道宽度小于0.65米。

  32、楼梯踏步、邻角、木门口等各种石材料、镜面、玻璃、铝合金制品,卫生洁具等易损坏部位未做产品防护。严重损坏。

  33、砖码放高度超过1.5米,砌块高度超过1.8米,砂石和其他材料混放。

  34、钢模板、钢筋原材等大型构件存放场地坑洼不实,码放混乱。未做排水,造成损坏或倾斜。

  35、现场料具、保管未采取防雨、防潮、防晒、防冻、防火、防爆、防损坏等措施。

  36、贵重物品、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未及时入库,未建立严格领料、退料手续。

  37、工人施工操作面完工后有大量废异物未及时清理。

  38、工地发生法定传染病和病源携带者,未进行隔离治疗。

  39、工地发生法定传染病和食物中毒时未采取防止传染病传染措施,未向有关部门报告。

  40、施工现场脏、乱、差、积水严重。

  41、运输车辆带泥砂出场、沿途遗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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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食堂无卫生许可证、操作间、仓库生、熟食品未分开存放,操作间食品生、熟不分,食用腐烂、变质食品。

  43、施工现场无饮水设备。

  44、炊事人员无身体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

  45、未搭设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道,也未采取容器吊运,随意抛洒施工垃圾。

  46、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颗粒散体材料不入库或无严密遮盖措施。

  47、搅拌机棚未安装降尘设备。

  48、搅拌机前台,运输车辆存放处,未设沉淀池,直接排入污水管线或流出施工区域污染环境。

  49、进行强噪声作业,施工无降噪措施和未制定专项管理制度。

  50、现场存放和使用油料跑、冒、漏、滴、污染水体和环境。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防水等危险作业时,无防火措施,也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1、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作业无操作证,动火前未清除附近易燃物。

  52、未按防火要求使用易燃材料搭设临时建筑或未经消防监督机关批准支搭临时房。

  53、未经上级部门批准在建筑物内住人。

  54、在施建筑物和库房内放置油料、稀料。

  55、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瓶。

  56、冬季保温材料的存放与使用未采取防火措施或使用可燃材料保温。

  57、施工现场未设置消防车道或消防车道小于3.5米。

  58、重点部位如木工施工场地,食堂,油料及其他库房未配备消防器材。

  59、施工现场进水干管直经小于100毫米未采取其他措施。

  60、高度超过24米的在施工程未设置消防竖管或设置消防竖管不能起到灭火作用。

  61、消防泵专用配电线路未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不能保证连续不间断供电。

  62、消防器材过期失效。

  二、存在如下违章和隐患及违反劳动纪律。对当事人罚款20—50元。

  63、损坏消防器材和设施。

  64、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

  65、非专业工种乱模、乱动各种电器和机械设备。

  66、施工现场内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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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7、进入施工现场未按规定戴好安全帽。

  68、不安全装束和不文明行为(光脚、穿拖鞋、高跟鞋、光膀子)。

  69、专业人员不按规定穿带防护用品。

  70、未按要求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71、私自在建筑物内搭设住宿场所。

  72、清理施工现场,堆放砂石料未按要求采取防尘、降尘措施。

  73、浪费水资源,生活区域、施工区长流水。

  74、私自使用电褥或碘钨灯取暖。

  75、未按规定进行班组上岗安全教育。

  76、在宿舍床铺上吸烟。

  77、未开动火证私自进行明火作业。

  78、食堂生、熟食品未按要求摆放和加工。

  79、炊事员未按规定要求办理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未按要求穿工作服,戴工作帽。

  80、工棚内未按要求及时清理刨花、剧沫。

  81、在建筑物内从事电气焊作业无人看管或周围有易燃材料未采取有效措施。

  82、使用手推车、严重超载或大撒把、溜车、图省事周车。

  83、食堂操作间刀盆、案板等炊具生、熟不分,无放炊具的封闭柜厨。

  三、存在如下违章和隐患及违反劳动纪律,对当事人罚款300—500元。

  84、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打架斗殴,造成伤害,当事人负责一切损失、情节严重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85、挖到地下管线、电缆、文物等不向领导汇报。

  86、施工中由高处往下投掷物料。

  87、擅自拆改、挪用防护设施。

  88、从事高空作业无可靠防护,未系好安全带。

  89、乘坐井字架、龙门架上下。

  90、跟随车辆运输的装卸人员、不按规定乘车或野蛮装卸。

  91、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92、偷窃物品或故意破坏物品材料。除罚款外(按物品、材料价格的5-10倍赔偿)。

  93、窝藏、私用违法犯罪分子。

  94、虚报民工年龄,非法使用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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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95、在宿舍赌博、观看黄色录像,传阅黄色书籍。

  96、肆意浪费材料,长料短用。(除罚款外,处以原材料5倍的赔偿)。

  97、私自攀爬龙门架、塔吊。

  98、水暖工打压试水,水源无人看管或严重跑水现象。

  99、私拉乱接电线的。

  100、私自翻越围墙、大门或损坏围档设施的101、未经批准在建筑物的非承重墙或承重结构上凿洞、剔槽、除罚款外,应承但恢复和相应的责任。

  102、酒后作业。

  103、施工现场的消防道路被占用。

  104、拆外脚手架。地面无人看护或未进行拆架区封闭。

  105、食堂未进行经常清理消毒、墙面有油污、有蜘蛛网。

  106、施工现场食堂隔油池,未按要求定期清掏积油。

  107、施工垃圾未按要求及时分类清理到指定存放处。

  108、私自藏匿枪支、匕首、弹簧刀或有其他管制刀具以及雷管、炸药等危险物品。

  四、其他规定

  110、施工作业面及施工现场工完料不净、场不清的现象,项目经理部将对未清的料具,处以原料价格两倍的罚款进行处罚。

  111、同一项违章重复发生两次,或项目经理部检查查出的安全隐患未按期进行整改,对分包方罚款500元。因违章发生工伤事故,对分包负责人罚款2000元。发生伤亡事故。由上级部门处理。

  五、处罚规定的执行和落实

  对项目管理人员的处罚由主管副经理、主任工程师负责实施,对主管副经理、主任工程师和分包负责人的处罚,由项目经理实施。对违章作业人员的处罚由主管工长或安全员负责实施。

篇四:建筑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建筑施工现场平安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必需无条件接受平安员监督及管理,作业班组长应帮助平安员共同做好平安管理工作,平安员对职工及班组长的违章行为有干脆的惩罚权及月工资签发权。在平安管理上只有听从没有客观的其它理由。如平安员对班组职工的违章行为不进行订正、不进行惩罚、对平安隐患不提出进行整改都将视为平安员失职行为。按全年表现扣年总奖金,如出现平安事故要担当相应责任并按工资总额3%~5%进行惩罚,平安员有干脆向上一级领导汇报平安生产状况责任。

  较差、精神状态较差禁止登高作业,违反本条规定,作业班组担当一切责任。

  任。

  9、严禁在木工间等危急区域内吸烟,违者每次罚款100元,不得在作业区域内吸烟,违者一次惩罚30元。

  10、高空作业要确保平安,由于工作疏忽、违章等导致物体坠落(如钢管、扣件、模板、砖等)第一次对责任人惩罚200元,其次次加倍惩罚(指没有造成后果),如造成后果,追究其责任,并担当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7、标准宿舍严禁职工私自隔断、围护,违反本条责任人惩罚200元,并限期拆除,否则清除出工地,解除合约关系。

  8、标准宿舍供电由集中电箱限制,每个宿舍单独线路,项目部必需定期检查职工用电状况,宿舍内每个床位必需设一个插座供职工运用,职工严禁私自乱接电线,如私自乱接电线,责任人一次惩罚50元,屡次者加倍惩罚。

  9、凡职工宿舍安装空调,必需申报项目部同意并担当空调运用电费,否则不能安装。严禁安装窗式空调。工地宿舍内全部空调夏天当室外温度低于300以下(一般在8月底9月初)禁止运用。冬天当室外温度高于00时禁止运用。违反本条规定每次惩罚100元,另外加收25元/天电费。当白天宿舍无人时未关闭空调,每次惩罚100元。

  10、不准在宿舍内私烧电炉、热得快、电炒锅等,违反本条规定一次惩罚50元,两次者加倍惩罚,并没收以上用具。

  11、未经同意不得在宿舍内烧液化气灶私自烧菜、做饭,违反本规定一次惩罚50元,二次以上加倍惩罚并没收以上用具。

  12、职工宿舍不得运用>100W灯炮,违反本条规定一次惩罚50元。

  13、各宿舍配备班组床位由班组长签字接收单并负责保管,工程结束或中途退人时分别移交项目部,如出现损坏、遗失状况,班组负责赔偿。

  14、在建工程未经项目部统一规划同意,不得私自住宿,违反本条规定一次惩罚100元,并责令限期搬出,否则每天罚款30元,如带小孩住宿双倍惩罚。

  15、未经项目部同意不得私自带家属或其他人员留宿工地,违反本条规定每人每天惩罚20~50元,家属来工地短期住宿须经项目部同意,但住宿限于能同作业区分隔开的宿舍区。

  16、不得在宿舍区内随地大小便,违反本规定一次惩罚50元,从活动房二楼往下随意小便者一次惩罚100元。

  17、晚上在宿舍内活动超过10:30分,影响他人休息者一次惩罚50元。

  18、职工必需确保本宿舍内卫生、整齐,如检查时发觉宿舍内脏乱严峻,一次惩罚50元。

  19、凡支配铁皮集装箱住宿的,每个集装箱由作业班组负责人交纳2000元押金,钥匙交接时要做好书面交接记录,并检查室内全部物品、床位、空调有无损坏。作业班组人员离场交付项目部时如有损坏要进行赔偿。集装箱钥匙请留意保管,如作业班组遗失全部钥匙或损坏门锁,须赔偿500元/个。集装箱住宿人员必需确保8人,否则班组须担当200元/月床位费。集装箱内严禁任何违禁用品,如发觉一律没收。集装箱内必需保持每天整齐。

  20、凡支配彩钢集装箱住宿的,每个集装箱内作业班组负责人交纳1000元押金,钥匙交接时同样要做好书面交接记录,检查室内有无损坏。作业班组移交项目部时如有损坏,同样照价赔偿。集装箱住宿人员一般状况下为5人(如安装空调为8人),否则班组须担当200元/月床位费。集装箱内严禁任何违禁用品,如发觉一律没收。集装箱内必需保持每天整齐。

  其次十条

  职工内部要讲团结、讲文明,不得出现打架现象,乙方班组负责人必需严格管好自己的下属职工,工种之间发生冲突时必需刚好出面协调解决,必要时申报项目部解决,凡发生打架斗殴,不管对错双方各罚200元,如打伤者对方应担当一切经济损失,如打架有帮凶者罚200元/人。如作业班组长带头指挥打架,罚款2000元,并担当一切责任。如出现二次以上者必需开除出本公司。

  其次十一条

  工地防盗规定:

  1、工地严禁出现内盗行为,如发觉工地职工内盗行为按物价10~30倍进行惩罚或处以3000元以上罚款,以前被盗物品未发觉偷盗者一并计算,并开除出工地,严峻者担当刑事责任。

  2、工地全部废料(如废钢筋、废纸、废木料、电线短头等)严禁职工私自带出工地或卖给收废人。违反本条规定按偷盗论处,并按物价10~30倍进行惩罚或处以3000元以上罚款。

  3、全部进出工地车辆、职工及其它外包单位人员带出工地材料物品均必需接受门卫检查,各项目部应依据工地实际状况制订具体门卫制度。

  其次十二条

  凡实行佩带胸卡上岗及实行考勤制度工地,各作业班组必需无条件听从项目部管理要求,自觉协作项目部工作。

  其次十三条

  各项目部在施工作业时必需加强自我防护意识。如发觉不能满意作业要求时,可以拒绝作业,并刚好汇报项目部。如违反上述规定被惩罚,罚金在当月人工费中扣除。各工种各作业班组负责人、作业工人如不能满意本规定要求,不得进入本公司工地施工作业。

  ****有限公司

  ****项目部

  2018年7月28日

篇五:建筑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明确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强化项目生产安全管理,满足国家相关安全条例和法规,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各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全年不发生重大安全和消防责任事故,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2‰以下,经济损失控制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第二章分则

  第三条职责

  一、集团工程管理部

  一负责制定、修改本办法,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二组织定期的安全检查,负责建设工程简报的编制,反映相关安全、文明施工情况;三参与重大工程安全、消防事故的调查处理;二、地产公司

  一负责将本公司建设工程任务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等级和实力的施工及监理单位,并在工程合同中明确各方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责任;二制定项目工程安全管理目标;三负责在施工现场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及本办法,督促并协助项目施工单位认真履行有关法规及工程合同约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职责;三、施工单位

  一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法规,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机构、责任制度和教育培训制度,制定相应的工作程序,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和专项检查;项目工程总包单位必须对工程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管理,并承担连带责任;

  二必须落实项目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岗位责任制度,根据项目工程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接受项目监理机构和建设单位工程部的监督管理,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和隐患,并认真积极落实解决、整改措施;三必须配备专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人员,负责现场监督检查、制止违规违章指挥和操作,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和处理;四、监理机构

  一负责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法规和现场实际情况,并督促相关施工单位认真执行;二组织项目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并在每周工地例会和工程监理月报上通报情况;三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安全事故或隐患,应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情况特别严重的,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五、物管公司

  一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和教育培训制度,制定相应的工作程序;二负责竣工物业维护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三对所承接的物业进行日常的维护、维修,保证物业在建筑合理使用期内的使用安全;四对危害物业安全的行为要及时进行制止,并根据物业损害情况及时上报集团相关职能部门;第四条术语

  略

  第三章细则

  第五条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机制

  一、安全文明标准及措施制定

  工程建设各阶段建设单位工程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分别制定相应的安全目标和要求,编制和审查安全文明专项方案和措施以指导安全文明管理;

  二、安全文明动态管理和记录

  施工单位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进行自检并随时接受监理机构和建设单位的监督检查;地产公司工程部、监理机构定期检查现场安全状况和施工单位的安全记录,于月报和周报上描述和记录安全动态情况,不合格的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集团定期对各地产公司在建项目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在评价报告中进行披露,并应用于季度考核成绩;三、安全事故及危机事件的处理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或危机事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是及时组织抢救的基础,也是认真进行调查分清责任的基础;因此地产公司在处理安全事故时,不能隐瞒事故情况,根据权责和事故大小及时上报,以全面迅速的掌握现场情况,科学合理及时的处理事故后续工作;对外应注意对企业品牌影响及企业风险的防范;四、争先创优机制

  各地产公司特别是异地公司,要重视安全文明施工的争先创优工作;通过和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合作,组织召开安全文明施工的学习交流会、观摩会等,宣传金科安全文明施工、产品质量和品质,实现金科品牌的落地生根和发扬;第六条流程及条文说明

  一、安全文明标准及措施制定

  一在完成扩初设计后,地产公司成本控制部即着手工程招标工作的准备,组织地产公司工程部编制招标文件,在招标文件中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提出明确的要求和定位即:安全管理目标;

  二施工单位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报监理机构审核,监理机构应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有关法规、规范和标准要求、是否针对施工管理的不同阶段明确安全文明施工控制的重点和主要措施、能否确保施工安全方面进行审核;监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报所属地产公司工程部审批;三监理机构编制安全文明监理细则,经总监批准后报所属地产公司工程部审批,审批通过后转监理机构下发施工单位组织实施;

  四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五施工单位应落实标准化管理有关内容,统一现场CI形象,以及施工人员着装,落实现场安全管理措施,并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

  二、安全文明动态管理和记录

  一施工单位措施的落实: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批准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并定期开展对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交底和学习,定期组织安全自检和日常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建立安全检查台帐;

  二监理机构的检查监督

  监理机构应严格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监理细则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每周工地例会上监理机构必须通报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跟踪整改结果;对现场巡视和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责令现场整改或限期整改,并开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三监理机构检查频次和内容

  1.所属地产公司监理机构每月集中组织工程部、施工单位负责人、安全员进行安全文明检查;

  2.项目监理机构针对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工种和设施,如脚手架、塔吊及升降机等,以及深基坑和高边坡等复杂施工环境的施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专项安全检查或旁站监督;

  3.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安全文明形象检查评分表,按评分表对施工单位进行检查评分、排序;

  4.每次检查应做好记录,每月整理后编入监理月报,所属地产公司工程部组织汇总编制建设工程月报报工程管理部备案;

  5.在重大节日长假前、后5日内,项目监理机构必须组织各参建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以落实节日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并于节前重点针对节假日加班人员进行安全强化教育;

  6.在雨季、风季、冬季、夏季等特殊季节,项目监理机构应针对防滑、防潮、防洪、防触电、防坠落、防倒塌、防冻、防中暑等特殊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监督;

  四地产公司工程部在定期参加监理机构的安全文明检查基础上,应制定安全文明考核排序办法,每季度组织监理机构一起对参建单位进行一次排序考核,按考核成绩对其进行奖罚;五集团工程管理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项目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状况,针对发现的问题及隐患,及时要求工程部落实整改措施并复查,对整改不力、安全状况差的项目可采取直接处罚、OA披露、季度扣分等方式以促使现场安全文明状况改善和保持;三、安全事故及危机事件的处理

  一当现场出现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应立即采取处理措施;同时通知监理机构及地产公司工程部,监理机构及地产公司工程部协助施工单位处理事故;

  二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地产公司工程部、项目监理机构、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员必须迅速前往事故现场,积极开展救助,防止事态扩大;同时所属地产公司工程部应要求各有关责任单位将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及时报送各自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同时在安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将该报告及时报送集团工程管理部,经审核后上报集团分管副总裁批准,并报集团常务副总裁、总裁、董事长备案;

  三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较大安全、消防事故时经济损失在五千元含至一万元内,施工单位必须于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将事故通报项目工程部和监理机构,项目工程部必须于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将事故上报集团工程管理部;经济损失在一万元含以上,施工单位必须于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将事故通报工程部和监理机构,项目工程部必须于事故发生后3小时内将事故上报集团工程管理部;四需报公司危机管理职能部门的事故处理

  1.所属地产公司工程部根据公司规定,对下列事故,需报公司危机管理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行政部、销售部,同时报集团工程管理部和集团领导:

  1现场受伤人员造成残废或发生死亡事故;

  2直接经济损失在一万元以上;

  3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2.如发生重特大事故,所属地产公司工程部应立即上报公司领导,同时通报危机管理职能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

  3.公司危机管理职能部门启动危机管理预案,若涉及客户的同时按客户投诉处理流程进行处理;

  4.集团工程管理部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处理、调查,参与事故分析;

  5.施工单位、监理机构、所属地产公司工程部在事故处理完毕后按要求编制工程安全事故分析报告;

  6.公司危机管理职能部门与政府职能部门编制工程安全事故分析报告,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经验教训,提出防范事故的有效措施,并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对事故及其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7.工程安全事故分析报告经有关部门审定后,工程管理部跟踪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并督促整改;公司危机管理职能部门归档保存工程安全事故分析报告;五无需报公司危机管理职能部门的事故处理

  1.所属地产公司工程部组织协调事故处理,督促监理机构、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提交事故处理报告;

  2.所属地产公司工程部负责事故调查并检查整改情况,组织编制工程安全事故分析报告;

  3.所属地产公司工程部根据公司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公司领导审核后落实实施,并报集团工程管理部;

  第四章罚则

  第七条安全事故等级及处理

  一、安全事故等级

  一一般安全事故:

  由于施工安全问题,如高处坠落、设备倾覆、触电、火灾等造成人员伤害,直接经济损失在500至5000元含以下的;二严重安全事故:

  由于施工安全问题,如高处坠落、设备倾覆、机械损伤、触电、火灾等造成人员伤害,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三重大安全事故:

  由于施工安全问题,如高处坠落、设备倾覆、机械损伤、触电、火灾等造成人员伤害或死亡,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含以上,20万元以下的;四特大安全事故:

  由于施工安全问题,如施工脚手架、卸料平台倒垮塌,机械损伤、触电、火灾等造成人员伤害或死亡,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元含以上的;二、处罚与赔偿

  一项目单位工程因建设单位责任,发生一般安全事故,责任部门、个人按给我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20%的比例进行赔偿,其中,直接责任人承担70%;主管承担20%;部门负责人承担10%;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均分别直接扣减责任公司、部门和个人当期季度综合考核分0.5分;二项目单位工程因建设单位责任,发生严重安全事故,责任单位、部门或个人按给我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15%的比例进行赔偿,其中,直接责任人承担60%;主管承担20%;部门负责人承担20%;发生严重安全事故,均分别直接扣减责任公司、部门和个人当期季度考核分2分;三项目单位工程因建设单位责任,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部门或个人按给我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12%的比例进行赔偿,其中,直接责任人承担50%;主管承担15%;部门负责人承担25%;部门分管领导承担10%;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均分别直接扣减责任公司、部门和个人当期季度考核分3分;四项目单位工程因建设单位责任,发生特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部门或个人按给我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8%的比例进行赔偿,其中,直接责任人承担40%;主管承担20%;部门负责人承担25%;部门分管领导承担15%;发生特大安全事故,均分别直接扣减责任公司、部门和个人当期季度考核分5分;五凡是发生重大、特大安全事故,事故直接责任人及其主管和部门负责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A等;凡是发生特大安全事故,事故直接责任部门分管领导年度考核不得评为A等;

  六因外部单位原因,造成安全事故,按现行有关法规、合同约定和集团审计监察部审计结果执行;三、处罚权限:

  一般事故、严重事故由所辖公司各部门报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经人事行政部审核即生效;重大事故报集团工程管理部备案,特大事故报集团分管领导审批,同时报常务副总裁、总裁和董事长备案即生效;四、处罚执行:

  由所辖公司人事行政部在绩效工资发放中执行;第八条安全文明考核

  各项目工程施工现场发生下列情况,地产公司应按如下规定对相关部门予以奖励或处罚;一全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和消防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地产公司应给予监理机构和工程部不低于2000元的奖励;反之,对发生重大安全或消防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地产公司应给予监理机构和工程部不低于4000元的处罚;尤其对未及时并如实上报的应加重处罚力度;二发生施工扬尘、或作业噪声、或污水污物排放等,受到上级单位或社会主管部门责令停工整顿或通报批评处罚的,地产公司应给予监理机构和工程部不低于4000元的处罚;三存在严重的安全问题或隐患,经上级主管部门两次提出未整改的,地产公司应给予监理机构和工程部不低于4000元的处罚,另按集团有关规定作行政处理;四凡由工程部、监理机构承担由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鉴定的直接责任的安全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按集团处罚与赔偿制度有关规定另行处理;五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工程项目组织举行“安全文明施工观摩会”的,地产公司应给予项目工程部适当奖励,原则上市级以上的给于不低于10000元/次的奖励,区级观摩会给于不低于5000元/次的奖励;

  六施工现场因建设单位责任,造成的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或发生死亡事故未上报集团工程管理部,集团公司对所属地产公司工程管理年度考核扣0.6分/人,累计计算,扣分不保底;非建设单位责任造成的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扣0.15分,累计计算;非建设单位责任,造成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通报、或媒体曝光,集团公司对所属地产公司工程管理年度考核扣0.4分/次,累计计算,扣分不保底;每引起围攻观,政府接到投诉,影响公司品牌行为一次,集团公司对所属地产公司工程管理年度考核扣0.4分/次,累计计算,扣分不保底;第五章附则

  第九条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根据经营管理需要不断优化、完善;第十条本办法由集团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对本制度中的重要机制,由各地产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在不违反集团制度原则下制定本公司的实施细则,提高精细化管理;

篇六:建筑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国家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青岛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所属范围内一切与生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有关的处室、项目部和个人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本细则。

  第三条:安全生产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公司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集团公司安全处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和上级部门的指导精神,对公司的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督促项目部和职工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第五条: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项目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每周组织一次对项目安全生产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对上级部门检查下达的整改通知单,认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整改,并写出整改措施和报告反馈到下达通知单

  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发生伤亡事故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人员和财产,保护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第六条:专职安全人员应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和监督检查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文明生产工作的政策、法规和标准,做好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经常深入现场,组织安全活动和安全检查,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和研究生产中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伤事故及时进行统计、分析和上报,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七条:公司各项目部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和规范,建立健全各岗位上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层层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安全技术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八条:安全生产责任制

  1.公司、项目、班组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项目负责人、施工员、班组长等生产指挥系统及生产、技术、机械、器材、后勤等有关部门,按其职责分工,确定安全责任,并有文字说明。

  2.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不的上岗。项目经理、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和技术工人必须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3.公司对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规定检查和考核办法,并按规定期限进行考核,对考核结果及兑现情况应有记录。

  4.项目部承包的工程在签订承包合同中必须有安全生产的具体指标和要求。工地由多单位施工时,总分包单位在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要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协议),在签订合同前要检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安全资格证等。分包队伍的资质应与工程要求相符,在安全合同中应明确总分包单位各自的安全职责,原则上,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负责,服从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分包单位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5.项目的主要工种应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般应包括:砌筑、抹灰、混凝土、木作、钢筋、机械、电气焊,起重司索、信号指挥、塔吊司机、架子、水暖、油漆等工种,特种作业应另行补充。应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列为日常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并应悬挂在操作岗位前。

  6.施工现场应按工程项目大小配备专(兼)职安全人员。可按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地至少有一名专职人员;1万平方米以上的工地设2-3名专职人员;5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工地,按不同专业组成安全管理组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根据青建建字[2001]188好《关于对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人员实行资格认定制度的通知》要求,施工现场安全监管人员配备标准如下:4000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程,需配备安全监管人员三名,业主单位一名、施工单位一名、监理单位一名;4000平方米以上

  10000平方米以下的单项工程,需配备安全监管人员四名;其中,业主单位一名、施工单位两名、监理单位一名;10000平方米以上的单项工程,需配备安全监管人员不少于五名,其中,业主单位一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不少于两名。安全监管员必须是专职且不得同时兼任两项以上的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管。

  7.对工地管理人员的责任制考核工作,可由检查组随机抽查,依据责任制的内容对其进行实效考核结合口试、笔试考核。

  第九条:目标管理

  1.施工现场对安全工作应制定工作目标。安全管理目标主要包括:

  (1)伤亡事故控制目标:杜绝一切伤亡事故,一般事故控制在合同指标。

  (2)安全达标目标:根据工程特点,按部位(分项)制定安全达标的具体目标。

  (3)文明施工实现目标:根据作业条件的要求,制定文明施工的具体方案和实现文明工地的目标。

  2.对制定的安全管理目标,根据安全责任目标的要求,按专业管理将目标分解到人。

  3.对分解的责任目标及责任人的执行情况与经济挂钩,每月有考核结果并记录。

  4.安全管理目标执行的如何,有具体的责任分析和考核办法,每月随考核结果兑现。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

  1.所有施工项目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工程特点、施工工艺、作业条件以及队伍素质等,按施工部位列出施工的危险点,对照各危险点制定具体的防护措施和安全作业注意事项,并对各种防设施的用料计划一并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上级主管领导审批,并经专业部门会签。

  2.对专业性强、危险性的工程项目,如脚手架、模板工程、基坑支护、施工用电、起重吊装作业、塔吊、物料提升机及其他垂直运输设备的安装与拆除,及基础和附着的设计,孔洞临边防护,以及爆破施工、水下施工、拆除施工、人工挖孔桩施工等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3.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必须结合工程特点和现场实际,当施工方案有变化时,安全技术措施也应重新修订并经审批。方案和措施不能与工程实际脱节,不能流于形式。

  4.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经工程管理部审核,报集团公司总工审批。

  第十一条: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在正式作业前进行,不但口头讲解,同时应有书面文字材料,并履行签字手续(交底人施工员签字,接底人签字应包括班组长及班组所有的操作工人),施工负责人、生产班组、现场安全员三方各留一份。

  2.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在施工方案的基础上进行的,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对施工方案进行细化和补充:二是将操作者的安全注意事项讲明,保证操作者的人身安全。交底内容不能过于简单,千篇一律口号化。应按分部分项工程和针对作业条件的变化具体进行。

  3.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是施工负责人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职责落实的法律要求,交底人和接底人必须签字不能代签,接底人包括操作班组的所有人员,不只是班组长,这项工作要严肃认真的进行,不能流于形式。

  第十二条:安全检查

  1.

  施工现场应建立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并有文字材料的具体规定。公司月检、项目部周检。(要有记录)2.安全检查时,应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和部门负责人共同进行。施工生产指挥人员每天在工地指挥生产的同时,检查和解决安全问题,不能替代正式的安全检查工作。

  3.安全检查应按照有关规范、标准进行,边对照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具体要求检查。凡不符合规定的和存在的隐患问题,均应进行登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解决,并对实际整改情况进行登记。

  4.对有关上级来工地检查中下达的重大事故隐患通知书所列项目,是否如期整改和整改情况应一并进行登记。

  第十三条:安全教育

  1.对安全教育工作应建立定期的安全教育制度并认真执行,有专人负责监督。

  2.新入厂工人必须经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安全教育。三级教育的内容、时间及考核结果要有记录。按照建设部建教[1997]83号文《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规定;

  公司教育内容: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

  项目教育的内容:工程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

  班组教育内容: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

  3.工人变换工种。应先进行操作技能及安全操作知识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进行教育和考核应有记录资料。

  4.对安全教育制度中规定的定期教育执行情况,应进行定期检查考核结果记录。

  5.检查时可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及安全专(兼)职人员进行了解,并抽查工人安全操作规程的掌握情况。

  6.企业安全人员每年培训时间应不少于40学时,施工管理人员也应按建设部规定每年进行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十四条:班前安全活动

  1.班前安全活动是行之有效的措施应形成制度,按照规定坚持执行。

  2.班前安全活动应有人负责抽查、指导、管理,应有活动内容,针对各班组专业特点和作业条件进行。不能以布置生产工作替代安全活动内容,每次活动应简单重点记录活动内容。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1.按照规定国内特种作业包括:架子工、起重工、司索工、信号指挥、电工、焊工、机械、机动车驾驶、起重机司机、司炉等十四个工种。应按照规定参加上级有关部门进行的培训并经考核持证上岗,当超越合格证规定的有效期限时,应进行复试,否则便视为无证上岗。

  2、特种作业人员应进行登记造册,并记录合格证号号码,年限,有专人管理加强监督。

  3、对使用劳务分包队伍的特种作业人员,要严格验证证件,无证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第十六条:工伤事故处理

  1.施工现场凡发生轻伤、重伤、死亡及多人险肇事故均应进行登记,并按国家有关规定逐级上报。重大事故24小时内上报市主管部门。

  2.发生的各类事故均应组织调查和配合上级调查组进行工作。发生轻伤和险肇事故时,应把工地自己组织调查情况和吸取教训及处理结果进行登记。重伤以上事故,按上级有关调查处理规定程序进行登记。

  3、按规定建立符合要求的工伤事故档案,没有发生伤亡事故时,也应如实填写《建设系统伤亡事故月报表》,按月向上级主观部门上报。

  项目部每月27日上报公司,公司每月28日上报集团公司。

  第十七条:安全标志

  1.施工现场应针对作业条件悬挂符合GB2894-1996《安全标志》的安全色标,数量为2000平方米设8块,每增加500平方米加2块。并应绘制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布置图。当多层建筑各层标志不一致时,可按各

  层列表绘制分层布置图。安全标志布置图应有绘制人签名,并经项目经理审批。

  2.安全标志应有专人管理,作业条件变化或损坏时,应及时更换。安全标志应针对作业危险部位悬挂,不可以全部并挂排列流于形式。

  第四章

  文明施工

  第十八条:各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或施工现场临建设施施工前10日内,由施工单位根据公司要求,将施工现场临时设施规划方案;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大门、围墙做法;生活区域和绿化布置图及做法;办公室、会议室、娱乐室、吸烟室、淋浴室、宿舍、食堂、厕所的布置图及做法等有关材料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十九条:现场围挡

  1.围挡墙的要求,根据市建管局的规定,凡在建的施工现场四周必须进行封闭式围挡,在市区主要干道两侧及风景区、人流密集区周边施工的工程,要统一使用彩色钢板或砖墙进行封闭式围挡,彩色钢板安装前,应先平整地面,夯实,在安装的位置上先砌高30厘米、宽24厘米的基座,基座要平整、牢固,然后安装彩色钢板。砖墙要求按正式建筑的强度砌筑牢固、平整、美观。

  2.围挡材料应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禁止使用彩条布、竹笆、安全网等易变形材料。做到坚固、平稳、整洁、美观。要有亮化、美化内容。

  3.围挡的设置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进行,不能有缺口,或个别处不坚固等问题。人流密集区应设警示标志。

  第二十条:封闭管理

  1.为加强现场管理,施工现场应有固定的出入口。出入口应设置大门,便于管理。原则上10000平方米以上的工程、沿主要干道或影响较大的工程,使用铸铁门垛、电动大门,门垛高于围墙0.4M,门头设置企业标志。(详见集团标示)

  2.出入口应有专职门卫人员及门卫管理制度,进出场人员和车辆要登记,外单位人要查看有效证件,与工程建设无关的人员禁止进入施工现场,切实起到门卫的作用。

  3.为加强对现场人员的管理,规定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应佩戴工作卡以示证明,工作卡应佩戴整齐。

  第二十一条:施工现场

  1.施工现场的道路全部实行混凝土硬化地面的措施,使现场地面平整坚实。像搅拌机棚内等处易积水的地方,应做水泥地面和良好的排水措施。各种加工区域可采用混凝土、砖铺等方式进行硬化,无尘土飞扬。

  2.施工场地应有循环干道,且保持畅通,不堆放构件、材料,道路应平整坚实,无大面积积水

  3.施工场地应有良好的排水设施,保证畅通排水。

  4.工程施工的废水、泥浆应经流水槽或管道流到工地集水池统一沉淀处理,不得随意排放和污染施工区域以外的河道、路面。

  5.施工现场的管道不能有跑、冒、滴、漏或大面积积水现象。

  6.施工现场应该禁止吸烟防止发生危险,应该按照工程情况设置固定的吸烟室及吸烟处,吸烟室要远离危险区并设必要的灭火器材。

  7.工地应尽量做到绿化,绿化面积不小于生活区的10%,尤其在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应该首先做到。

  第二十二条:材料堆放

  1.施工现场工具、构件、材料的堆放必须按照总平面图规定的位置放置。

  2.各种材料、构件堆放必须按照品种、分规格堆放,并设置明显标示牌。

  3.各种物料堆放必须整齐,砖成垛,砂、石等材料成方,大型工具应一头见齐。钢筋、构件、钢模板应堆放整齐用木方垫起,各种扣件用模板制框存放入内不得散放。

  4.作业区及建筑物楼层内,应随干随清理。除现浇注混凝土的施工层外,下部各楼层凡达到强度的随拆摸随及时清理运走,不能马上运走的必须码放整齐。

  5.各楼层内清理的垃圾不得长期堆放在楼层内应及时运走,施工现场垃圾也应分类集中堆放。

  6.易燃易爆物品不能混放,除现场有集中存放处外,班组使用的零散的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规定存放且远离火源。

  第二十三条:现场住宿

  1、施工现场必须将施工作业区与生活区严格分开不能混用。在建工程内不得兼作宿舍,因为在施工区内住宿会带来各种危险,如落物伤人,触电或内洞口、临边防护不严而造成事故。两班作业时,施工噪声影响工人休息。

  2、施工现场宿舍应用机制红砖水泥砂浆砌筑,内外抹灰刷白吊顶,塑钢门窗,办公室推广使用彩钢板房。

  3.寒冷地区冬季住宿应有保暖措施和防煤气中毒的措施。炉火应统一设置,有专人管理并有岗位责任。严禁使用电炉子取暖。

  4.炎热季节宿舍应有消暑和防蚊虫叮咬措施,设纱门纱窗,保证施工人员有充足睡眠。

  5.宿舍内应有卫生制度、值日表,床铺及各种生活用品放置整齐,室内应限定人数,每室不得超过16人,每人不少于两平方米,有安全通道,宿舍门向外开,被褥叠放整齐、干净,室内无异味。每室设碗柜厨,满足职工存放碗具等保持卫生。

  6.宿舍外周围环境卫生好,不乱泼乱倒,按贯标要求设垃圾桶且分类,设污水隔油池,房屋周围道路平整。

  7、临建设施的用电要求:办公室、宿舍、食堂等要根据用电量单设开关箱和漏电保护器,所有进出房间的电线必须套管。室内开关高度为1.5米,距门边20厘米,插座距地面30厘米,空调用插座高1.8米,距散热器等热源不小于30厘米。食堂和淋浴室的插座高度不低于1.6米且用防水、防暴型插座和灯具,办公室、会议室的灯具用吸顶灯。所有室内用灯应使用节能灯,灯具和走线(主线)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2.5米,开关、插座线应设预埋管走暗线,板房式临建内的电线应套PVC管且固定牢固。如果灯具低于2.4米应使用安全电压。

  第二十四条:现场防火

  1.施工现场应根据施工作业条件订立消防制度或消防措施,并记录落实效果。

  2.按照不同作业条件,合理配备灭火器材。如电器设备附近应设置干粉类不导电的灭火器材;对于设置的泡沫灭火器应有换药日期和防晒措施。灭火器材设置的位置和数量均应符合有关消防规定。在仓库、食堂、配电箱、现场动火处必须设置。

  3.当建筑施工高度超过30m时,为解决单纯依靠消防器材灭火效果不足的问题,要求配备有足够的消防水源和自救的用水量,立管直径在2寸以上,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保证水压和每层设有消防水源接口。

  4.施工现场应建立动火审批制度。凡有明火作业的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批(审批时应写明要求和注意事项),作业时,应按规定设监护人员,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危险时方可离开。

  第二十五条:治安综合治理

  1.施工现场应在生活区内适当设置工人业余学习和娱乐场所,活动室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室内应有工职工学习的(健康)书报、杂志和娱乐用象棋、扑克及电视等,以使劳动后的人员也能有合理的休息方式。

  2.施工现场应建立治安保卫制度、成立治安保卫领导小组和进行责任分工并有专人负责进行检查落实情况。

  3.治安保卫工作不但是直接影响施工现场的安全与否的重要工作,同时也是社会安定所必需,施工现场应严格用工制度,制定治安防范措施,对招用的工人应了解其身份,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人口登记,不明身份和有劣迹的人员一律不得招用。

  第二十六条:施工现场标牌

  1.施工现场的进口处应有整齐明显的“七牌两图”

  七牌:1、工程概况牌

  2、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

  3、消防保卫牌

  4、安全生产牌

  5、文明施工牌

  6、进入施工现场须知牌

  7、企业简介牌

  两图:1、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2、建筑物立体效果图

  如果有的地区认为内容还应再增加,可按地区要求增加。七牌内容及尺寸、规格要求:每个标牌的尺寸为宽1.2高1.8米落地式,材料用不锈钢圆立柱,塑料版面,不锈钢包边,内衬三合板,方钢管做龙骨。字体、颜色要求:名称用蓝色漏板,内容用特圆体蓝色,各种字均用不干胶微机打字粘贴。

  2.标牌是施工现场重要标志的一项内容,所以不但内容应有针对性,同时标牌制作,标挂也应整齐,字体工整。

  3.为进一步对职工做好安全宣传工作,要求施工现场在明显处,应有必要的安全内容标语。

  4.施工现场应该设置读报栏、宣传栏、黑板报等宣传园地,丰富学习内容,表扬好人好事。

  第二十七条:生活设施

  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水冲式男、女厕所,厕所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厕所距食堂不小于30米(特殊情况下另商定),檐头高度不低于2.5米,内外墙抹灰刷白设纱门、纱窗,天棚吊顶,蹲位与施工人员的比例为1:25,蹲坑隔断高为1.2米,厕所内的隔断、小便池、地面

  和墙面必须镶贴面砖,墙面面砖镶贴高度不低于1.2米。高层建筑应在楼层的房间内设小便桶,并设专人管理。

  2.厕所应有卫生管理制度、卫生负责人牌和值日表,并设专人管理,每天不少于两次的冲刷,定时杀菌灭蝇。建筑物内和施工现场应保持卫生,不准随地大小便。

  3.食堂建筑的高度、外观与宿舍做法相同,必须设纱门、纱窗,在门口处安装60厘米高的铁质挡鼠板,储存室、售饭间和灶间必须分割开,在灶间设通风口和排气扇。地面、墙面、售饭台和灶台必须镶贴面砖,天棚用PVC板吊顶。各种案板、橱具及食品存放处应设纱罩。食堂卫生必须符合有关的卫生要求。如炊事员必须有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体检合格证,生熟食应分别存放,食堂炊事人员穿白色工作服,食堂卫生定期检查等。

  4.食堂应办理卫生许可证,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责任制并落实到人。做好除“四害”和消毒工作,保持食堂内卫生整洁,生熟用具和食品必须明显分开,不得采购和食用腐烂变质的食品。污水应进行净化后(设隔油池)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5.食堂必须使用液化气、电和油作燃料加工食品,不得燃用煤和木柴及能污染大气的能源。使用液化气、电或油作燃料时应有防爆、防触电、防中毒措施,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和漏电保护器。施工人员应对食堂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6、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应能喝到符合卫生要求的白开水。应设电茶炉,及保温桶并加锁,由专人管理,做到经常清刷、消毒,保证达到国家饮用水标准。严禁在工地上使用燃煤或木柴的土茶炉。

  7.生活垃圾应及时清理,集中运送装入容器,不能与建筑垃圾混放,应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分类存放在标示不同的垃圾箱内。并设专人管理。

  8、施工现场应设淋浴室。室内分设更衣间和淋浴间,内墙和地面应镶贴面砖,天棚用PVC板吊顶,喷头与职工的比例应不小于1:15,淋浴必须有热水(使用太阳能和电热水器均可),不得只通凉水,更衣室内应设更衣橱或挂衣钩。淋浴室内应有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负责人,且有开放时间,保持整洁卫生。

  9、生活区内应设捕蝇笼和灭鼠屋,捕蝇笼每10米一个,灭鼠屋每15米一个,并经常投药。药品要由专人管理,做好投放记录,以免误食中毒。

  第二十八条:保健急救

  1.较大的工地应设医务室,有专职医生值班。一般工地无条件设医务室的,应有保健药箱及一般常用药品,并有医生巡回医疗。

  2.为适应临时发生的意外伤害,现场应备有急救器材(如担架等)以便及时抢救,不扩大伤势。

  3.施工现场应有经培训合格的急救人员,懂得一般急救处理知识。

  4.为保障作业人员的健康,应在流行病发季节及平时定期开展卫生防病的宣传教育(重点为:呼吸疾病、肠道疾病)。做好预防控制工作。

  第二十九条:社区服务

  1、施工现场应建立施工不扰民措施,应针对工艺设置防尘和防噪音设施,做到不超标,在平时晚22时至早6时,中、高考期间的晚20时至早6时,严禁有产生噪音的施工。如果确因工序、工艺需要进行夜间施工时,必须到环保部门办理夜间施工手续,同意后方可施工。把有关手续报当地建筑业主管部门备案,且把手续贴在施工现场的大门处,并在资料内存挡。

  2、施工现场应制定防尘、防污水、防噪音措施,道路进行混凝土硬化,水泥入库,搅拌机、和灰机棚用密目网围挡,轮子锯设木工屋或棚用编织袋布围挡,机械设备经常维修保养,以降低粉尘和噪音的污染。生产用废水应在施工处设沉淀池,可过滤后重复使用,生活用废水应在食堂、洗衣处设过油沉淀池,防止油污流入下水道,凡污水流经的地方应设暗渠。施工现场禁止焚烧有毒、有害物质,减少大气污染,给职工和周围居民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3.现场应开展“工地联社区”活动,建立不扰民措施,定期联系社区听取意见,对合理意见应处理及时,工作应有记录。

  我想试试真假。真的,我平时对你也不错吧,你可不能让我干等着呀。”

  她回:“那好吧,你先等我,我在家里,先洗个澡,换身衣服吧。”

  半个小时后,她问:“你在哪里开房?”

  手机震动,来一条微信消息,他说:“我开好房间了,等你!他们都说你技术好,“欢乐斗地主,电信一区,12号房间,不见不散哦。”

  “给老娘滚!”

  当然,以上是个笑话。不过,近日成都一家燃气公司也发生了一件类似的事情,董事长在微信里发了一个六十块钱的红包,三名员工一时手痒,按耐不住诱惑,结果伸手一抢纷纷中招:工作时间玩手机,罚款五百!

  在面对记者采访时,董事长表示:“我为了了解大家的思想动态,所以加入了员工的微信群里。”

  贵董事长显然忘记了,微信是一款私人社交APP,主要用于朋友间的情感交流,如果谈工作,我们有OA或IMO等专门的办公协作软件。

  如果公司实在不成气候,一时没有使用这样的专业应用程序,也应当提前与员工约定,公司把QQ或者微信当做办公交流的专用软件。

  没有事先的约定,董事长从微信里冒出来,就是以“朋友”的身份,而非“老板”的身份。朋友发红包,抢还是不抢呢?朋友上班抢红包,罚还是不罚呢?

  显然,天真的员工把董事长当做了朋友,所以抢了红包,而老谋深算的董事长没有把员工当做朋友,所以罚了员工。

  试探是一把双刃剑,你在试探别人的时候,往往先暴露了自己。然而,朋友圈里的试探之风经久不衰。

  最常见的试探:“清清吧,不用回。试试吧,复制我发的消息,找到微信里的设置,通用,群发助手,全选,粘贴复制的信息发送就行,谁的发送失败了,就是把你拉黑了,你再扔掉那些尸体就OK啦!”

  发出这种试探信息的人,骨子里肯定极端自卑,而且平时很可能不大受待见,要不怎么老怀疑自己被朋友删了呢?像马云,我猜他一定不会纠结于自己是不是被微信好友给删了。

  我一般收到这样的消息,会当下把对方拉黑。既然你连这点做人的底气都没有,咱俩之间的友谊连这点信任的基础都没有,我还有必要把你保留在我的朋友圈里吗?

  试探朋友关系的升级版,是在朋友圈求助。“临时急用,不多,就两千,哪位朋友方便的话请来电告诉我,事情万分紧急,不挨着问了,谢谢!”

  看到这样的信息,是朋友的自然要赶紧打个电话,电话接通那边却是云淡风轻,“没事儿,我就试试。”你丫小学没毕业吧,狼来了的故事听过没?下次你再说有急事,我可保不准是真是假,到时候看我帮不帮你。还有,刚才急着打电话,晾了个好几亿的大单,你赔不赔?你当我像你这么闲呢!!

  还有一种另类的试探,是从网上狂下美女图片,把自己的朋友圈打扮的花枝招展,然后换个昵称,换张头像,给自己的老公来一句:“帅哥,约吗?”

  如果老公回一个心花怒放的表情,得咧,回去跪搓衣板吧。小公主碎了一地的玻璃心,一时半会儿是哄不好了。要是老公如柳下惠般一本正经,事情就这样完美收工了吗?不,她会继续下载更妖艳更动人的图片,直到有一天老公随口地问一句:“请问多少钱一晚?”

  男人记住,女人试探的时候,往往心里已经有了预设的结果,预设的结果没有出现,那就是自己试探的还不够。带着一种不见黄河不死心,不见棺材不落泪的执着,女人生生把幸福推向远方。

  女人,试想一下,假如你是一个男人,遇见一个才貌双全不求名利,一心只想倒贴给你的凡间仙子,难道你不会动心?

  试探人性的弱点,只会暴露自己的无知。

  而这样的试探,有百害而无一利,却有很多无知的朋友乐此不疲。

  所以说,如果你缺乏安全感,不知道你的朋友是否把你当朋友,也不知道你的爱人是否把你当爱人,那你不妨多学习,多打扮,充实内心,提升自己。记住,你若盛开,蝴蝶自来,无味的试探,只会使你化身荆棘,刺痛别人,刺伤自己!

  生活有压力,经济有压力,学业有压力,晋升有压力,人际关系有压力,情感世界有压力,婚姻也有压力……人们的交谈中,无不涉及林林总总的压力。压力像汽油桶被打翻,弥散到现代生活的各个领域,散发着浓烈的气味,我们躲不胜躲,防不胜防,它不定在哪个瞬间就燃起火焰。

  其实,适当的压力是保持活性的重要条件。

  如果空气没有了压力,我们的呼吸就会衰竭;

  如果血液没有了压力,我们的四肢就会瘫痪;

  如果水管子没有了压力,那结果是让任何一个住在高层楼房的人都噤若寒蝉的,你将失去可饮可用的清洁水。

  20世纪的石油英雄“王铁人”也说过,“井无压力不出油,人无压力不进步”.

  只是这压力须适度。比如冬日里柔柔的阳光照在身上,这是一种轻松的压力,让我们温暖和振奋。设想这压力增加十倍,在吐鲁番酷热的夏季,大伙儿只有躲到地窖里才能过活。假如这压力继续增加,到了百倍千倍,结果就是人们成了一堆焦炭了。

  现代人常常陷于压力构建的如焚困境之中。也许是某一方面的压力过强,也许是多方面的压力综合在一起。如是后者,单独某一方面的压力尚可容忍,但积少成多、日积月累,细微的压力堆积起来就成了如山的重负。金属都有疲劳的时候,遑论血肉之躯?如不减压,真怕有一天成了齑粉。

  如果你因压力忙到无力自拔,忙到昏天黑地,忘记了自己的生日和家人的聚会,忘掉了自己如此辛辛苦苦究竟是为了什么,如果你想改变,就试着了解压力吧。寻找压力的种种成因,为扑朔迷离、捉摸不定的压力画像,澄清了我们对压力的迷惘之处,让折磨我们的压力毒蛇从林莽之中现形,让我们对压力的全貌和运转的轨迹有较为详尽的了解。中国的兵法上有句古话,叫“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当你认识到了你所承受的压力的强度和种类,在某种程度上你就已经钉住了压力毒蛇的“七寸”.

  明白了压力的起承转合,找到了适合自己的减压方式之后,你的呼吸就会轻松一点,胸中的块垒也会松动出些许的空隙。坚持下去,持之以恒,你就会一寸寸地脱离沉重的压力,把自己成功地拔出来。

篇七:建筑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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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规范》

  现场文明施工:

  【五牌一图】

  包括工程概况牌、管理人

  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

  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

  牌及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标准(参照右图)

  :五牌

  一图应设置于施工现场大门

  外明显位置;

  参照照右图样式

  和颜色(发包发审定为准);

  规格为

  900×1400mm,字体规

  范,图牌完整。

  现场文明施工:

  【出入口及场内道路】

  标准(参照右图)

  :1、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

  应设置防锈铁花大门;2、大门内侧应设置减速

  带(挡水带),门口应设高压

  冲洗设备,且在大门内侧设置

  排水沟和两级沉淀池。3、颜色以甲方方案为准;

  4、施工出入口及场内道路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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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用混凝土硬化:厚度H=200MM,砼:C30;出入口地坪

  硬化长度不小于两辆大车车

  长且不小于

  10m。场内道路两

  侧应设置宽

  200mm的黄色油

  漆条带及排水沟,道路边缘设

  置降尘水管。5、主要施工出入口必须设置

  移动式成品新岗亭。

  6、社会道路与施工区域交叉

  路段(社会出入口)应设置防

  尘降尘措施,并将路面硬化,硬化方式可参照照施工出入

  口或铺设钢板,并组织人员定

  时保洁。7、在出入口左侧显眼的位置

  设置高1.6M,宽1.0M的安全

  镜。

  (参照右图)

  现场文明施工:

  【围墙】

  标准(参照右图)

  :1、建筑工地周边应设置

  围墙,高度不低于2m,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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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墙采用实体材料砌筑(厚

  度不应小于240mm),两侧

  墙面抹灰,外墙白色饰面;

  2、其余事宜参照照《成都市

  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设

  施标准化图例》和《成都

  市市政工程文

  明施工设施

  图例》。现场文明施工:

  【办公区

  】

  标准(参照右图)

  :

  1、办公室应设置在施工

  现场安全地带。2、采用具备产品合格证

  的钢构件装配式全新活动板

  房房;3、地面采用地砖铺贴,顶

  面采用扣板吊顶,二楼采用地

  板铺贴,窗窗采用推拉窗户,办公遮阳百叶、外设铝质防护

  网。4、满足办公要求的基本

  其他配置(空调插座安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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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宽带线及插座安装)。现场文明施工:

  【宿舍】

  标准(参照右图)

  :1、民工宿舍设置应与施

  工作业区隔离,选址应符合安

  全要求。2、采用具备产品合格证

  的钢构件装配式全新活动板

  房房;地面应采用混凝土硬

  化。3、室内应设置不超过两

  层的单人铺,每铺面积不小于

  1.9m×0.9m,每间宿舍居住不

  超过

  12人,室内过道宽度不

  小于

  0.9m。室内应设置生活

  用品专柜。

  现场文明施工:

  【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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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参照右图)

  :1、满足高新安监验收要求进行设

  置;

  2、满足卫生及相关部门验收要求

  现场文明施工:

  【厕所】

  标准(参照右图)

  :

  1、厕所应为砖砌隔断,面

  饰砖,水冲式厕所并设化粪

  池。男女厕分设,进出口设明

  显标志。

  2、蹲位数量不少于施工

  人数的1/25,蹲位之间应有隔

  板。3、所有厕所必须设置专

  人保洁,随时清理,否则不达

  标,将处以

  500元一次的处

  罚。

  现场文明施工:

  【浴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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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参照右图)

  :1、满足高新安监验收要求进行设

  置;2、满足卫生及相关部门验收要求

  现场文明施工:

  【民工夜校】

  标准(参照右图)

  :1、满足高新安监验收要求进行设

  置;

  现场文明施工:

  【消防及施工降尘水源】

  标准(参照右图)

  :1、建筑工程主体楼层上

  每层必须设置消防、降尘水

  源,设置增压泵,水源应能覆

  盖到楼层的各处,确保湿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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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并于文明施工措施上明确

  如何保证使用

  (包括外架降尘

  喷淋)

  。2、求;

  现场文明施工:

  【材料堆码】

  标准(参照右图)

  :

  1、现场随时达到堆码整

  满足施工消防验收要

  齐并设置标示牌,安排专人每

  天上下午清扫,保持整洁。2、现场施工堆放凌乱将

  按合同约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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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重大危险点源公示牌

  标准(参照右图)

  :

  1、施工单位须在施工现场

  醒目位置悬挂“每日重

  大危险源作业公示牌”。

  尺寸不小于1200mm(高)×1500mm(宽)

  。2、要求每天更新内容,否

  则处以300元/次;

  安全防护:

  【加工棚】

  建筑工程应设置工具式

  材料加工棚,包括钢筋棚、木

  工棚和搅拌棚等,加工棚立柱

  及各部件应符合其相应的标

  准规范,并设置黑黄相间的油

  漆警示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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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防护:

  【安全通道】

  标准:

  要求使用装配式安全通

  道

  1、建筑工程应设置工具

  式安全通道,采用双层木板作

  硬防护,木板厚度不得小于50mm,立柱及各部件应符合其

  相应的标准规范。

  另外应设置

  黑黄相间的油漆警示标记。2、结构首层的出入口必

  须搭设双层防护棚,两层间相

  隔0.6米,并设置警示牌。两

  侧用密目安全网封闭3、高层建筑从一层开始

  应每隔6层沿通道和出入口

  一侧设置一道防护棚架。4、多层结构防护棚的长

  度不小于3米,高层不小于6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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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防护:

  【楼梯防护】

  标准(参照右图)

  :

  1、建筑工程应设置工具

  式楼梯防护栏杆,楼梯防护

  栏杆底部设置挡脚板。2、防护栏杆应设置红白

  /黑黄相间的油漆警示标记,挡脚板应设置150mm红白/黑

  黄相间的油漆警示标记。

  安全防护:

  【临边防护】

  标准(参照右图)

  :

  1、建筑工程应设置工具

  式临边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底

  部设置扫地杆和挡脚板,立柱

  高度应控制在

  1.0~1.2m,下

  杆离地高度为

  0.5~0.6m,两

  立柱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2.0m。2、防护栏杆应设置红白

  相间的油漆警示标记,挡脚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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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设置150mm黑黄相间的油

  漆警示标记。3、18mm;4、楼层施工中的需设置

  水平硬防护:覆膜板

  专项排污管道;5、楼层建渣建立专用垂

  直通道;

  6、除多层外,严禁采用落地

  外架(挑架设置建议二层以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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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参照下、右图)

  :1、2、采用挑架形式;

  外架按要求涂刷油漆

  及外围护网采用新密目网,并

  随时保持干净、整洁;3、施工电梯门(内外)的形式参照见右图;4、5、施工电梯楼层安全门;

  通道要求(含灯、呼叫

  按钮);6、用于本项目的施工电

  梯已使用年限不超过3年;7、门架。

  除多层外,严禁使用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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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防护:

  【电梯井防护】

  标准(参照右图)-(所有防护

  均采用装配式)

  :建筑工程应设

  置工具式电梯井口防护门,防

  护门固定使用,防护门高度应

  控制在1.0~1.2m,另外防护

  门应设置红白相间的油漆警

  示标记。

  安全防护:

  【洞口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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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参照右图)

  :

  (所有防护

  均采用装配式)

  :

  建筑工程应设置工具式水

  平洞口防护,固定使用,另外

  水平洞口防护应设置红白相

  间的油漆警示标记。

  备注:a)尺寸小于

  1500mm的洞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住洞口

  并固定,表面刷红白相间

  150mm的油漆。

  b)短边尺寸大于

  1500mm的洞

  口,洞口四周必须用钢管搭设防护

  栏杆;

  洞口尺寸不大于2000mm时,中间设一道立杆,洞口尺寸大于2000mm时,立杆间距不大于

  1200mm;

  主体结构施工阶段,洞口采用木模

  板和木枋封闭;安装及装修阶段,洞口采用水平安全网封闭。

  安全防护:

  【卸料平台】

  标准(参照右图)

  :

  搭设卸料平台的采用的相

  关构配件以及搭设方法应符

  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并设置黑黄相间的油漆警示

  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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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防护:

  【外架】

  架体防护:作业层上、下

  步架均应满铺脚手板;

  脚手架

  非作业层每两步架架高,采用

  竹笆板满铺作水平防护进行

  隔离;底层及往每隔3层或10m必须全封闭。

  连墙件:

  按照2步3跨的原则设置,转角处1500mm设

  置一道;

  连墙件拉结时必须于

  内外立杆相连并靠近主节点。

  剪刀撑:

  搭接长度不得小

  于1000mm,必须三个扣件以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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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防护:

  【总配电箱】

  标准(参照右图)

  :

  现场配电严格执行

  “三级配

  电,两极保护,三相五线”总

  配电箱的电器应具备电源隔

  离,正常接通与分断电路,以

  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

  漏电

  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

  电流应大于

  30mA,额定漏电

  动作

  时间应大于

  0.1S,但其

  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

  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

  30mA·S。配电箱内必须有检

  查记录。

  分配电箱

  开关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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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流电焊机专用开关箱

  电焊机必须设置二次降

  压保护器,并配备防雨罩及灭

  火器。

  安全防护:

  【安全帽的分色管理】

  安全员及外来参

  照观人员红色

  管理人员白色

  特种作业人员蓝

  色

  工人黄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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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建筑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计划工程部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为了对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有效管理,依据上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要求,做以下规定:

  一、明确各项目的安全目标,明确安全负责人、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人。

  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的检查

  定期召开安全例会,项目部组织安全文明施工联检,现场安全员日常巡检。

  项目开工前对上岗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项目经理要注重在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

  二、现场施工管理规定

  土建施工。应根据基坑、沟渠挖土深度和土质情况,选择合理开挖方法,按图施工,减少噪声,控制烟尘,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物料管理。

  灯杆、灯具、砂石及管线辅材现场临时摆堆放整齐有序,尽量不要影响行人、车辆通行和安全,如需堆放在现场的,需设置安全标示,如需过夜的需放置足够多的反光安全坠桶,并向部门申请借用爆闪灯。

  2.安全用电。严格安全操作规程;接地装置正确有效,避免带电作业,特殊情况须按作业规范操作;送电须按程序申报。严禁私自打开箱变接电。

  3.机械管理。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质量要求,合格方1/3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可使用。如需使用吊机等设备,需上报技术质量部,由技术质量部统一调配。吊装时项目部必须有人在现场进行看护。

  4、垃圾、材料管理。开挖出来的渣土需及时清运,在已摊铺好沥青的路上上需垫土工布。灯杆、灯具安装完毕后,现场的垃圾需及时清理。因现场不具备条件未安装的灯杆、灯具,需及时拖走或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空压机:外漏旋转部分须有防护罩;

  汽车吊:支撑地脚须加垫木,吊臂下严禁站人,现场做好安全管理,吊装时需注意高空有无影响安全的高压、低压等线路,严禁吊车大臂不降在路上行驶。吊装时,车辆后方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吊装时现场需有专职安全人员看护。

  挖掘机:施工前要了解清楚地上、地下的有无其它交叉的线路,必要时需先开挖探沟。施工时需有人在现场做安全管理。

  4.施工人员管理。

  (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区戴安全帽。

  焊工应使用面罩或护目镜。

  特种工种持证上岗。

  (2)施工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按规定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3)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工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夜间施工时需穿戴反光背心,进行吊装等作业时,可以向部门申请借用头灯照明。高处作业必须挂好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2/3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或拖鞋。严禁从高处投掷物件。

  5.现场设施及成品保护

  (1)现场设施及原有设施(如地下管线)有明显标志时,注意防止施工时损坏。

  (2)基坑、沟槽严禁过夜,特殊情况需过夜的,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另需上报项目部,逐级向部门领导上报,并由技术组备案,。

  (3)施工现场如果发生事故,应有组织地进行排除,排除事故时统一指挥必须服从领导。

  三、环境管理

  (1)控制噪声

  (2)在居住区附近施工时,夜间不得使用空压机和进行剔凿施工。(特殊情况须向环保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方可施工)

  3/3

篇九:建筑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x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文明施工管理,确保施工安全,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文明施工,是指在工程建设和建筑物、构筑物拆除等活动中,按照规定采取措施,保障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市容环境卫生和人员身体健康,并有效减少对周边环境不利影响的施工活动。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建设和建筑物、构筑物拆除的有关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抢险救灾工程、铁路和军事建设工程不适用本规定。

  二、职责分工

  第四条

  市住建管理局负责本市文明施工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并组织实施本规定。

  市城管办设立文明施工举报热线x,建立工程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和投诉快速处理机制。

  各区人民政府根据本规定要求,结合各区实际开展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第五条

  住建管理、水务、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统称工程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以下职责,分别

  负责对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监督和管理:

  (一)住建管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房屋建筑、燃气等市政基础设施和园林绿化工程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

  (二)水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水务工程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

  (三)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道路、桥梁及轨道等市政基础设施及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人行道施工和公路交通工程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

  (四)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环境噪声、扬尘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和工程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负责相关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第六条

  各工程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文明施工巡查制度,做好巡查记录,并将企业实施文明施工管理情况纳入企业综合诚信评价体系。

  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履行下列管理责任:

  (一)在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施工中,明确文明施工的要求和措施,单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二)在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施工中编制工程概算、预算时,按照国家、省有关管理规定及本规定,在合同中明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有关申请、2审核、支付和结算等条款。

  (三)在办理施工许可时,提供施工合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有关文件。

  (四)在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确定前,组织设计单位对工程周围建筑物、构筑物、树木、各类管线和设施进行现场勘查,提出文明施工的具体技术措施和要求,并将工程所涉及建筑物、构筑物和管线、设施、绿化管理单位的书面意见以及环保行政部门提出的设计要求,提交给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道路管养单位。

  (五)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检查、督促、协助施工单位实施文明施工,不得要求施工单位降低文明施工标准。

  第八条

  设计单位在编制设计文件时,应当根据建设工程勘察文件和建设单位提供的文明施工书面意见,对建设工程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和各类管线、设施、绿化树木提出保护要求,并优先选用有利于文明施工的施工技术、工艺和建筑材料。

  第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管理责任:

  (一)按照本《规定》及建设单位提出的文明施工具体技术措施和要求,落实各项文明施工管理措施,落实文明施工责任人,建立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二)实行施工总承包管理的工程,各分包单位应当遵守

  总承包单位的管理规定,落实分包工程的文明施工管理责任。

  (三)根据建设单位的文明施工书面意见和设计文件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明确文明施工的具体措施,并提交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后实施。

  施工单位对施工活动中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整改。

  第十条

  实施监理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管理责任:

  (一)审核施工单位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审核确认施工单位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情况。

  (二)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有违反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向建设单位报告

  (三)施工单位违反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工程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需要实施监理的工程,由建设单位履行前款规定的管理责任。

  三、施工要求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距工程开工7日前,在现场周边张贴开工通告,通告应当包括工程概况、施工计划、建4设各方责任单位名称及项目负责人姓名、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

  对交通影响较大的城市道路占道施工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制定交通组织疏导方案、应急预案和道路修复方案,报各区城市道路主管部门以及公安交警部门备案,并通过市级以上电视台、报纸、广播电台等媒体发布施工通告、公交临时调整等信息。

  第十二条

  施工现场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设置相关设施:

  (一)在醒目位置设置施工铭牌,并张贴有关许可证件。施工铭牌应当明确项目名称,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姓名,监督机构名称,开工、计划竣工日期和监督投诉电话等。

  (二)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危险区域及主要通道口,必须有针对性挂设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应急和安全设施齐全。

  (三)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应当分开设置,具有足够的安全距离,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施工的,不得设置办公场地、宿舍等非必要区域和设施。

  (四)施工现场四周应当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档。管线工程、非全封闭的城市道路等工程应当使用路拦式围档。围档设施要符合相关技术规范。

  (五)工地内车辆出入口应当设置洗车场地和沉淀池,配备高压冲洗水枪;不具备设置洗车设施的管线工程、非全封

  闭的城市道路等工程,施工单位应当采用移动式冲水设备冲洗工地车辆,并安排工人保洁,确保车辆净车出场。

  (六)现场应积极推行硬地坪施工,道路要硬化,强度、硬度、宽度应满足作业需要,所有道路畅通、平坦、整洁。

  (七)工地外立面脚手架使用钢管搭设,禁止使用竹子搭设或者钢竹混搭,脚手架杆件应当涂装规定颜色的警示漆,不应有明显锈迹,立面统一采用绿色密目式安全网围蔽。

  (八)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和设备设施,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划定的区域存放整齐,堆料分门别类,并设置标签,不得超高,不得堆放在现场围蔽以外。机具使用完毕应及时清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九)按要求及时清运现场各类废弃物,建筑垃圾需要临时存放现场的,应集中堆放在围挡内,并采用覆盖等措施。

  第十三条

  建设和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要求管理渣土:

  (一)渣土清运、消纳、调配实行核准制度。

  (二)工地要有专用渣土堆放场地,要有防尘措施,要配备渣土排放管理人员。

  (三)渣土消纳场地进出口道路要硬化,场内要设立洗车平台及沉淀池,运输车辆实行净车上路,车身和轮胎保持清洁。

  (四)渣土实行密闭化运输,车厢完好,装载适度,无6撒漏和泄漏。渣土运输过程中造成道路污染的,必须在1小时内清理干净。

  第十四条

  建筑垃圾的管理按照《x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有关规定防止施工噪声污染,噪声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噪声排放标准。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办法对施工现场产生的噪声值进行监测。

  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下列防治扬尘的规定:

  (一)建设工程应当使用散装水泥或者商品混凝土;由于交通、施工场地等客观条件限制,需要使用袋装水泥的,应当经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二)施工现场堆放的散体建筑材料,应当采取密闭或者遮盖等防尘措施。

  (三)禁止凌空抛撒建筑废弃物。

  (四)散体物料运输应当遵守相关散体物料管理的有关规定。

  (五)拆除工程施工应当采取喷淋除尘措施。拆除工程完工后30日内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采取覆盖、地面硬化、简易绿化等措施。

  (六)装卸建筑散体材料或者在施工现场粉尘飞扬的区域,应当采取遮挡围蔽或者喷水降尘等措施。

  (七)禁止燃烧建筑废弃物和生活垃圾。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水务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城市排水许可手续,并按规定进行临时排水接驳。

  施工现场排水设施通畅,不积水,应当设置沉淀池和排水沟(管)网,严禁将泥浆、污水、废水等流出场外,堵塞下水道,直排河道或城市排水管网。

  第十八条

  施工单位进行电焊作业或者夜间施工使用灯光照明的,应当采取有效的遮蔽光照措施,避免光照直射居民住宅。

  除满足工地夜间安全保卫需要外,工地于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应当停止使用强照光源(抢修、抢险工程及特殊情况除外)。

  第十九条

  在城市道路上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

  在城市道路上进行养护、维修施工作业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道路养护施工作业车辆、机械应当安装警示灯,喷涂明显的标志图案,作业时应当开启警示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建设工程邻近人行道或者车行道的,施工单位应当在道路上方搭建安全防护设施,并设置警示和引导标志。

  第二十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做好建设工地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落实防盗、防火措施。

  第二十一条

  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当做好对周边单位、社区有关施工影响的随访、复访工作,根据反馈意见改进文明施工工作。

  第二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文明施工档案,记录文明施工情况。

  第二十三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在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前拆除工地围蔽、安全防护设施和其他临时设施,并清运废弃物。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施工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并在批准施工期限届满前清理场地。

  四、标准规范

  第二十四条

  施工围蔽标准。

  (一)城市各类工地应有围墙、围栏遮挡,围墙的外观宜与环境相协调,施工、拆迁、待建工地应设置硬质围墙。临街建筑施工工地周围宜设置不低于2米的遮挡墙,市政设施、道路挖掘施工工地围墙高度不宜低于1.8米,围栏高度不宜低于1.6米。围墙、围栏保持整洁、完好、美观,并设有夜间照明装置;2米以上的工程立面宜使用符合规定的围网封闭,不得采用彩条布、竹笆等。围墙外侧环境应保持整洁,不得堆放材料、机具、垃圾等,有祼露土地应进行绿化或硬

  地化措施,墙面不得有污迹,无乱张贴、乱涂乱画等现象。靠近围墙处的临时工棚屋顶及堆放物品高度不得超过围墙顶部。

  (二)房屋建筑工程、工期在半年以上的市政工程、城区一般地段水务工程和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宜采用围墙封闭,特殊情况经相关部门批准可采用轻质、定型、坚固的组合板材封闭。工期在半年以下15日以上的市政工程、城区一般地段水务工程和拆除工程宜采用围板封闭。工期在15日以上的市政工程和城区一般地段水务工程不适合采用围墙和围板的,经相关部门同意,可以采用标准密扣式钢围栏(铁马)围蔽,但应确保安全,并做好防尘等工作,减少对市容环境的影响。工期在15日以下的市政工程、城区一般地段水务工程宜采用标准密扣式钢围栏(铁马)围蔽。

  (三)围墙的标准。

  1.统一采用砖砌18厘米厚砖墙。

  2.应砌筑基础底脚和墙柱,基础底脚埋地深度不小于50厘米,墙柱之间距离不宜超过3米,墙柱与墙体连接应牢固、安全、可靠。

  3.外墙面应批荡抹光和美化处理,鼓励建设工程采用特色造型和绿化外墙。

  4.利用墙面设置商业广告和公益广告的,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x城市管理考评标准》等相关规1定。

  (四)围板的标准。

  1.采用轻型钢架铝扣板(压型板)或装配式双面彩钢夹心板(板房板),围板用角钢支撑,并通过C型钢柱与在地面固结,钢柱间距不大于3.3米。

  2.围蔽脚线统一采用砖砌20厘米高、18厘米厚砖墙,防止余泥杂物泻出围板外。

  3.支柱、支座、弧形彩色压型钢板的连接必须牢固、安全、可靠,围板的颜色应一致。

  4.临近机动车道的围蔽应设置成品铸铁或钢制防撞杆,按交通相关管理规定设置夜间反光警示标志。

  第二十五条

  工地出入大门标准。

  (一)工地大门和门柱应牢固美观,高度不应低于2米,宽度不宜少于5米。

  (二)大门使用材料与围墙、围档等相适应,大门上应有企业标识。

  第二十六条

  施工场地管理标准。

  (一)施工现场应当采用以下硬底化措施。

  1.施工现场大门内外通道、临时设施室内地面、材料堆放场、钢筋加工场、仓库地面等区域,应当浇厚度不小于20厘米,强度不低于C15的混凝土进行硬底化。

  2.施工现场内裸置3个月以上的土地,应当采取绿化措

  11施;裸置3个月以下的土地,应当采取覆盖、压实、洒水等压尘措施(水务工程中堤防加固、河道整治工程项目不便于操作的情况下可以不进行,但应尽量减少对市容市貌的影响)。

  (二)施工现场内设置的临时设施(办公室、宿舍、厨房、厕所、临时水电设施、仓库)统一采用整体装配式活动房或砖砌房屋。

  现场使用的整体装配式活动房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砖砌临设统一采用砖墙、锌铁瓦盖,墙内外面批荡刷白,屋盖应采取防台风加固措施。

  (三)施工场地应有循环干道,且保持经常畅通,不堆放构件、材料,道路应平整坚实,无大面积积水。机动车通道的宽度不宜少于3.5米,外侧应设置排水沟。

  (四)工地内车辆出入口应当设置用混凝土挠捣的由宽30厘米、深40厘米沟槽围成宽3米、长5米的矩形洗车场地和沉淀池,配备高压冲洗水枪,驶离工地的机动车辆应当在驶出前冲洗干净。不具备设置洗车设施的市政、管线工程、水务工程,施工单位应采用移动式冲水设备冲洗工地车辆,并安排工人保洁。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不得超限超载,实行封闭运输,沿途无撒漏、无污水溢流现象。

  (五)设置排水沟(管)网,保证畅通排水,工程施工的废水、泥浆应经流水槽或管道流到工地集水池统一沉淀处理,并办理城市排水许可后,方可排放,禁止擅自排放和污12染施工区域以外的河道、路面。

  (六)安全网张挂平整,密拼连接、整齐美观,不得漏挂、脱落。拆除工程使用的立面围网应不透尘,色彩宜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七)现场实行封闭管理。

  1.出入口处应有专职门卫人员及门卫管理制度,切实起到门卫作用。

  2.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建筑工人都应佩戴“建设工程平安卡”等工作卡,工作卡应佩戴整齐。

  (八)不得在经审批占用市政道路施工范围设置办公场地、宿舍等设施。

  第二十七条

  工地生活设施标准。

  (一)生活区应设置以下设施:茶水间、盥洗池和淋浴间、水冲式或者移动式厕所、密闭式垃圾容器等。夏季施工期间应当配置茶水亭和茶水桶等防暑降温设备设施。

  (二)厨房。

  1.施工现场设置集体厨房的,应当远离建筑物排栅、作业场所、污水沟及其他污染源。厨房内要求通风、卫生,经常保持清洁,生熟间要分隔,内墙要铺贴高2米的白瓷片,其余抹平扫白,厨房内灶台、工作台等设施和售饭窗口内外窗台也应铺贴白瓷片,门窗及洞口要设置纱窗,地面排水良好。

  132.食堂建筑、食堂卫生必须符合有关卫生要求。如炊事员必须有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体检合格证,生熟食应分别存放,食堂炊事人员穿白色工作服,食堂卫生定期检查等。

  3.食堂应在明显处张挂卫生责任制并落实到人。

  (三)宿舍。

  1.应当具备防潮、通风、采光性能,人均床铺占有面积不小于1.7平方米,并进行适当分隔。

  2.每25人应设一个直接出入口,主要通道宽不少于1.2米。

  3.15人以上居住的宿舍门宽不少于1.2米。

  4.男女宿舍和沐浴应能满足施工高峰期的需要。

  5.工人宿舍内部设施应当整齐清洁,生活用品分类统一存放。

  6.宿舍内要有管理制度,并落实治安、防火、卫生管理责任人。

  (四)厕所。

  1.应当设置洗手槽、便槽自动冲洗设备、加盖化粪池,禁止将粪便直接排入下水道和河道。

  2.内墙裙应当铺贴高度1.5米的白瓷片,便槽内底部和旁侧应铺贴白瓷片,地面、蹲台采用水泥浆抹面。

  3.对厕所要落实专人清扫,定期喷药,不得有异味,要保持清洁卫生。

  14第二十八条

  施工现场标牌标准。

  (一)施工现场的进口处应有整齐明显的“五牌一图”:

  工程概况牌、安全制度牌、文明施工牌、环境保护牌、消防保卫牌和平面布置图。

  (二)标牌制作、标挂应规范整齐,字体工整。

  (三)施工现场应该设置读报栏、黑板报等宣传园地,丰富学习内容,表扬好人好事。

  第二十九条

  噪声污染控制标准。

  (一)在城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除抢修和抢险作业外,禁止夜间进行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浇灌混凝土不宜留施工缝的作业和为保证工程质量需要的冲孔、钻孔桩成型及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在夜间连续施工作业的,须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建筑施工作业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公告附近居民。

  (二)临近中小学校的建设施工,施工单位应采取隔离措施,降低噪声污染。

  (三)在城市市区内建筑施工禁止使用蒸汽桩机、捶击桩机。受地质、地形等条件限制确需使用的,必须报经建筑施工作业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作业时间限制在7时至12时,14时至20时。

  (四)易产生噪声的混凝土输送泵、大型空气压缩机和柴油发电机等作业设备,尽可能设置在施工现场中远离居民区

  15一侧的位置,并在设有隔音功能的临房、临棚内操作。距离住宅、医院、学校等建筑物不足5米的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具有降噪功能的围档。

  (五)需要爆破作业的,经公安机关批准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

  第三十条

  扬尘污染控制标准。

  (一)施工现场放置散装水泥、砂浆罐(筒库)等存储设备的,设备所有人负责向散装水泥管理机构报送登记表。

  (二)施工现场土方应集中堆放,100%采取覆盖或固化等措施。

  (三)拆除工程必须采取喷水降尘措施,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时,应当停止拆除工程施工。渣土要在拆除施工完成之日起3日内清运完毕,并应遵守拆除工程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一条

  施工现场保健急救标准。

  (一)人数超过500人的施工现场,应当设立医疗室,其他施工现场必须设立有效的医疗急救箱。

  (二)施工现场应有经培训合格的急救人员,懂得一般急救处理知识。

  (三)为保障作业人员健康,应在流行病发季节及平时定期开展卫生防病的宣传教育。

  第三十二条

  建筑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处理标准。

  (一)施工现场设密闭式垃圾站,按照垃圾分类管理的有16关规定,实行垃圾分类存放。

  (二)生活垃圾应及时清理,集中运送装入容器,并设专人管理。

  (三)现场不得焚烧有毒、有害物质,有毒、有害物质的处置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建筑垃圾的处理与处置应按建筑垃圾相关管理规定施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堆放建筑垃圾,不得将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混合堆放、储存、运输及处置。”

  第三十三条

  临时性建筑工程、农民自建低层住宅以及其他总投资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小型工程的文明施工标准。

  (一)采用蓝色波纹板围蔽,立面采用绿色安全网防护。

  (二)施工作业时间限制于每日6时至22时。

  (三)建筑余泥或固体废弃物排放应当遵守本市的有关规定,运输车辆驶出工地时应冲洗干净。

  第三十四条

  施工工地内的积水要及时排除或封填,不能排除或封填的积水和建筑物内积水要定期投药灭杀蚊虫,工地办公区和生活区要定期投药灭鼠、灭蝇,使工地“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爱卫会规定的标准之内。

  五、监督管理

  第三十五条

  住建管理部门会同各工程行政管理部门

  1建立本市文明施工评价制度,组织进行企业文明施工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行业管理、诚信评级的依据。

  第三十六条

  市城管办将文明施工纳入城市管理考评体系,根据《x城市管理考评标准》考评项目内容对违反本规定的施工行为进行考评扣分。

  第三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违反本规定的施工行为。

  六、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各区工程行政管理部门未按相关要求和本规定履行职责,对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监督管理不到位,市城管办将进行督查督办,并按照《x城市管理考评标准》扣除所在区、单位相应的分数。

  第三十九条

  建设单位未履行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文明施工管理责任的,未按本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通告的,或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施工要求的,由市城管办根据《x城市管理考核评比暂行办法》扣除所在区、单位相应的分数。

  第四十条

  建设单位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因违反政策规定,被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和责令限期改正而拒不整改的,或不按法律法规、合同及本规定要求支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根据《x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房地产行业诚信管理办法》进行扣分;在规定期限内,对提示、警示行为拒1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对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记分实行追减记分,根据规定每次追记相应的分数。

  第四十一条

  设计单位未履行本规定第八条规定的文明施工管理责任的,由工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整改的,给予通报批评,并根据《x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进行扣分。

  第四十二条

  监理单位未履行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文明施工管理责任的,由工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整改的,给予通报批评,并根据《x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进行扣分。

  第四十三条

  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第九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三条的要求,由工程行政管理部门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整改的,给予通报批评,并根据《x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进行扣分;如果符合《x城市管理考评标准》扣分要求的,城管办扣除工程所在区相应的考评分数。

  第四十四条

  施工单位如果有下列行为的,根据《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一)临街工地不设置护栏或者不作遮挡、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

  (二)将建筑废弃物倒在公共场所、街道或者穿越城市

  1市区的公路两侧的;

  (三)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

  第四十五条

  施工单位违反第十五条管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进行处罚,并将处理情况通报给建设主管部门。

  第四十六条

  施工单位违反第十六条管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大气污染防治办法》中关于扬尘污染的处罚办法进行处罚,并由市城管办根据《x城市管理考评标准》进行考评扣分。

  第四十七条

  施工单位违反第十九条,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第四十八条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居民违反第十四条管理规定,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条列》进行处罚。

  第四十九条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

  违反本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法律、法规、2规章已有处罚规定的,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其规定处罚。

  七、附则

  第五十一条

  本规定中下列用语含义是:

  (一)本规定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包括本数。

  (二)“噪声排放”、“噪声敏感建筑物”、“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含义均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三)“夜间”是指晚上22时至晨6时之间的期间。

  第五十二条

  本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

  21

篇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为认真贯彻贯彻《安全生产法》

  、《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贯彻安全目的责任制,加快安全工作改革步伐,保证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健康、稳定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防止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一标准和五规范及省、市级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法规规定,强化各级安全责任制的贯彻,圆满完毕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的,控制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的规定和建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安全文明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进行施工和检查验评。

  1、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59-99文献内容执行。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JGJ46-88)文献内容施工。

  2、根据青建字2023-77号文,建筑业创建“安全文明型、卫生环保型”,施工现场进行“五化”及施工现场卫生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指示精神。根据以上标准及规定规定,实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的责任制、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管理。做到责任明确,监督有力,依法管理,违法必究,违法必罚。施工现场的各分管人员,狠抓工作,贯彻操作班组及个人。

  二、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是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条件,公司一定要搞好安

  全生产,安全是保障生产的前提条件,特别是在建筑行业最容易出现问题。当前建筑行业的安全形势十分严峻,重大事故时有发生,为杜绝和减少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从而使安全管理达成标准化、规范化、统一化。

  (一)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1、建立起从公司到项目的层层安全生产责任制,以书面形式把各级安全责任拟定下来,真正把安全重视起来,从而将安全生产贯彻到生产中去。

  2、制定安全生产保证网络图,明确各单位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

  (二)

  职工安全教育培训

  1、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根据生产发展的需要,做出年度职工安全培训计划。

  2、公司对新加成员的安全教育,各班组对新加成员也要进行安全教育。

  3、变换工种工人的安全教育:由于工作上的需要,在施工过程中,要经常变换工种,在变换工种前要对当事人进行具体的安全教育,使其可以胜任新的工作,并进行记录备查。

  4、特殊工种工人安全教育记录:特殊工种是施工中人员较少,但又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工作,对这些工种每月保证半天的时间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

  5、实行安全教育花名册制度,对实行安全教育的职工进行登记

  造册,以便合理安排具体工作。

  (三)

  现场施工安全管理

  1、编制施工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在开工前编制,工期长的工程可按施工进度分段进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分为整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整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时,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凡临时用电设备在五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者,应单独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在五台以下或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2、推行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并制定相应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电工、架子工、机具工、电气焊工一律持证作业。

  3、设立安全标志:

  在重要进出口设立“安全日历牌、十项安全措施、安全管理网络、现场安全值日表”等安全标志牌,牌的内容应简要、醒目、笔迹清楚。

  4、实行验收表制度:

  对于井架、龙门架、脚手架、塔吊按验收表上内容逐项填写,并履行签字手续,对于漏电开关,防雷反复接地,各类设备的绝缘电阻测试记录时,按表中内容逐项进行,不经验收,严禁使用。

  5、安全防护用品规范: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品,必须使用经建设部、省检测评审合格并推荐的产品,严禁使用没有推荐证的防护用品。

  (1)

  施工现场必须使用五芯电缆,一律埋地敷设。

  (2)

  塔吊限位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3)

  使用标准铁质配电箱和二级漏电保护。

  (4)

  安全网必须用绵纶材料,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一律

  用有部、省推荐合格证的产品。

  (5)

  脚手架扣件采用铸钢扣件。

  6、班前安全活动:

  (1)制定班前安全活动制度:一是上班前工地负责人向各班组长交代在施工中应注意的有关事项,二是班组长在操作工人上岗前对作业面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然后对操作工作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及安全交底。

  (2)工地安全活动记录:一是在构件吊装、井架、塔吊及电气设备等有关设备组装与架设前,工地负责人应向工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二是工地负责人在各班组施工前召开班组长会议,交代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并将上述活动记录备查。

  7、安全技术交底:

  (1)土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涉及挖土工程和回填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2)钢筋砼工程技术交底,涉及模板、钢筋、砼、细石砼水泥砂浆地面工程,现浇水磨石地面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3)墙体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涉及砌筑工程、空心板安装工程、门窗安装工程、构件吊装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4)架子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涉及双排脚手架搭拆工程、悬挑

  式脚手架搭拆工程等安全技术交底。

  (5)抹灰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涉及刷浆工程,外檐装饰抹灰工程、室内水泥砂浆抹灰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6)防水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涉及卷材屋面施工工程、涂料防水屋面工程、瓦屋面施工工程等安全技术交底。

  (四)安全检查及安全月度报表

  1、制定安全检查制度:总公司每季度、公司每月、施工项目每周、班组天天跟班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复查整改,并注明整改时间和整改人。

  2、建立各级巡回检查记录,对于各级主管部门查出的施工不安全因素由公司负责监督整改,并做好记录。

  3、制定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公司根据现场检查和月报情况,评估出安全等级,奖优罚劣。

  (五)工伤事故解决方法

  1、制定职工伤亡事故情况报表和职工伤亡事故解决结案呈报表。

  2、建立工伤事故档案,装订成册。

  3、对重大未遂事故,要认真分析其因素,并做好记录。

  三、安全管理奖罚细则

  安全生产十分重要,是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条件,它关系到职工安康,家庭幸福,社会稳定和国家财产安全,是公司的头等大事。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防止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奖罚细则:

  (一)

  奖励条款

  1、国家、省、市主管部门进行安全达标检查时,每获一个优良工程,项目经理500元,施工队长和安全员各300元

  2、为了防止重大事故发生,或在事故抢救过程中做出显著成绩,有突出表现,使国家、公司和职工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奖给有功人员500-1000元。

  (二)处罚条款

  1、每发生一起死亡事故,罚项目经理10000元,施工队长和工地安全员各2023元,有关负责人员1000元。因其发生一切损失项目经理自己承担。

  2、每发生一起重伤事故,罚项目负责人5000元,施工队长和工地安全元各1000元。因其发生一切损失项目经理自己承担。

  3、每发生一起重大设备损坏事故或重大火灾事故,罚项目负责人2023元,施工队长和工地安全员各1000元,发生非重大设备损坏事故和非重大火灾事故,根据损失轻重和责任大小,对负责人员酌情罚款。因其发生一切损失项目经理自己承担。

  4、国家、省、市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安全达标检查时,每出现一个不合格工程,罚项目经理1000元,施工队长和工地安全员各500元。总公司或青岛公司历次检查出现对项目部罚款的,城阳分公司再做双倍罚款。

  5、新工人未经入场安全教育就上岗作业,每发现一人,罚项目负责人500元,无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罚项

  目负责人500元,罚安全员及安全资料员各300元。

  6、无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罚项目负责人500元,安全员、安全资料员各300元,各类技术交底必须经工地技术负责人签字,出现代替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各类专业工种签字的现象罚项目经理2023元,安全员及安全资料员各500元。

  7、特殊工种未取得上岗证就上岗作业,每发现一人次,罚项目负责人300元。

  8、施工现场无安全技术措施牌及安全标志牌,罚项目负责人200元;须经验收方可使用的机械设备无验收单,每发现一项,罚项目负责人200元;不按规范规定搭设脚手架及时张挂安全网,罚负责人500元;塔机吊运物料无专人指挥,罚负责人100元。

  9、井架不装设保险装置,罚负责人200元;不按规定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或漏电保护器失灵,每发现一处,罚负责人100元,现场电工100元;机械转动部位无防护装置,每发现一处,罚负责人100元;架设电路不符合规定,电线破皮漏电,每项罚负责人100元,;用电机械不搞接零接地保护,每发现一处罚负责人100元,现场电工100元;使用裸露闸刀的,或运用非专用铅片做容丝的每发现一处罚负责人100元,现场电工100元。

  10、不按“一机一闸一保护”进行操作的,每发现一处罚负责人100元,现场电工100元;不按“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进行配电的,罚负责人200元,现场电工100元,井架操作不使用平层仪,无安全门或安全门不符和规定的罚负责人100元,安全员100元;进入施工

  现场,不按规定配戴安全帽,每发现一人,罚项目负责人50元,当事人10元。

  11、高空作业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安全绳,乘坐吊栏上下楼层,每项发现一人,罚项目负责人100元,安全员100元;上下楼层攀登脚手架,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作业,每项每发现一人,罚项目负责人50元,安全员50元。

  12、钢丝绳超过使用期限仍在使用的,每发现一次,罚项目负责人100元,安全员100元;“四口”中每一处不加防护,罚项目负责人100元,安全员100元;严禁酒后作业,违者罚当事人200元。

  13、外脚手架搭设没按规定进行架底硬化、没设排水沟、立杆下无垫板或垫板不符合规定的、垫板上无标准垫铁的每项罚项目经理1000元;脚手架剪刀撑搭设不规范或漏设、外脚手架立杆大横杆未刷黄油漆、剪刀撑未刷红白相间油漆的每发现一项罚项目经理500元,安全员300元;未按安全规范规定设立拉结点或拉结点不符和规定的每发现一项罚项目经理500元,安全员300元;拉结点数量局限性的每少10点罚项目经理500元,安全员300元;拉结点无标记或标记不符和规定的罚项目经理500元,安全员100元。

  四、施工现场管理奖罚细则

  施工现场管理是施工管理最基本的工作,工程质量的优劣,工程效益的好坏与施工现场管理有着密切的关系,为了搞好工程质量,提高公司的信誉,增长公司效益,特制定以下奖罚条款。

  (一)施工技术管理

  1、要建立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有效完整的施工技术制度,有专职技术负责人和单位工程负责人,技术管理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每缺少上述一项内容,罚项目经理200元。

  2、施工现场必须有施工验收规范、操作规程和安全、质量评估标准,每缺少一项罚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各100元。

  3、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技术工人须持证上岗,如无证上岗,每发现一人罚项目经理100元。

  4、现场技术交底及时准确,在内容上要结合实际,交底须在操作前进行,并做好交底签字手续,如违反上述内容,罚技术负责人200元,项目经理100元。

  5、认真做好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实行,如无施工组织设计或内容不全,对工程无指导和针对性按情况罚项目经理500-1000元,在施工中不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施工,擅自随意进行,罚负责人300元。

  (二)场容场貌管理

  1、在工地的重要进出口设立“七牌两图一表”,规定使用不锈钢图牌,规定简洁、醒目、笔迹清楚,否则罚项目经理1000元。工地办公室及临时设施推广使用有备案证的彩钢板房,檐口高度必须达成2.8米,采用其他形式临建房需报公司安所有门审批,但必须采用PVC板吊顶,塑刚或铝合金门窗,门2.1*0.9米;窗1.5*1.5米,地面铺大理石或面砖。

  2、施工道路、现场料场要硬化,畅通、平坦、整洁,不乱堆乱放,无散落物。场地要平整,不积水,排水畅通,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及

  时解决。凡市区沿道路的建筑工地周边,应设立不低于1.8米的彩钢板围墙,铁艺钢大门(悬挂公司标志、公司名称、宣传标语)否则罚项目经理1000元。

  3、班组必须做到文明施工,随做随清,物尽其用,工完料净场地清,达成操作文明,否则罚项目经理100元,施工队长50元。

  4、建筑成品有保护措施,门窗框扇、楼梯踏步、墙面、地面等无严重的碰撞、损坏、污染现象,否则罚项目经理50元,施工队长50元。

  5、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搭设临时设施、机械操作棚、材料仓库等设施,临时设施要牢固整齐,否则罚项目经理500元。

  6、生活卫生应纳入工地总体规划,贯彻卫生专(兼)职管理人员,贯彻门前卫生责任制,否则罚项目经理200元。

  7、施工现场须有保温桶,做到有盖加锁有标志,否则罚项目经理50元。

  8、保持食堂卫生,勤打扫,各项卫生要符合《食品卫生法》规定,否则罚项目经理200元。工地要有男女厕所,高层要有便溺措施,贯彻专人管理,保持清洁无害、卫生,否则罚项目经理和卫生管理人员各200元。食堂和厕所内均贴1.8米高瓷砖,食堂内有排水沟并加设钢筋箅子,厕所距离食堂至少30米。

  9、在公司进行的检查中,文明施工搞得好的栋号,奖项目经理500---1000元。

  五、根据青建建字2023-77号文献的精神,在建筑业创建“安全

  文明型、卫生环保型”施工现场的意见,为多方位、多层次高标准提高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水平。

  1、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我公司所有施工现场必须所有达成标准,在历次市级检查及全国、全省安全检查中所有达成优良标准。

  2、所有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资料员、急救员,起重机械拆装人员和各工种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持证上岗率达成100%。

  3、文明卫生和环境保护,建筑物围挡和施工现场围挡达成景观化,施工现场卫生和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达成标准规定,达成“两型、五化”的目的。

  六、工作贯彻、责任目的贯彻、奖罚明确。

  1、认真学习上级主管部门下发及本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层层贯彻,精心施工,抓安全、抓进度、抓质量,交优品工程,树公司形象。

  2、根据公司与各项目部,项目部与各班组所签定的承包协议,条款内容和安全生产责任书,按照公司所制定实行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条款进行监控检查,奖优罚劣。

  3、望本公司各项目部施管人员及广大职工,在施工中多学习、重工作,争创先进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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