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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应急处置流程6篇

时间:2023-08-21 14:22:01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学校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应急处置流程

  

  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为了积极做好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提高师生和家长的防范意识。完善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预防控制疫情在我校的发生。

  二、建立防控工作体系:1.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党组书记.副组长:XXX,XXX,XXX成

  员:XXX,XXX,XXX,各教研组负责人、班主任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查督办。负责组织各相关部门启动应急方案,落实防控措施;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筹集防控物资。

  2.建立学校、年级(科组)、班级、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责任到岗,任务到人。

  3.学校办公室作为信息报告部门,及时向上级单位报送信息。

  三、防控应急措施:如发现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学校应立即启动新冠应急预案应急响应。

  (一)校医发现可疑病例时,应立即引导病例到隔离留观室进行留观,联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初步排查后,联系120车辆送辖区定点医

  院诊治。

  (二)配合疾控机构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落实密切接触者集中(居家)医学观察工作。

  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

  校医、班主任、校领导等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着一次性医用手套。

  (三)学校各应急小组(疫情防控领导组、信息联络组、安全后勤保障组、医疗保障组、消毒组、宣传和心理疏导组)各司其职,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启动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卫生健康部门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建议,必要时采取班级或全校停课等措施。

  1.疫情防控领导组:及时跟上级部门联系,根据上级部门指示做好防控工作;快速协调各组成员、物资等。启动涉疫区域封锁措施,在保障正常的生活物资供应下,因地制宜采取宿舍(公寓)、楼栋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督导疫情控制措施落实情况。

  2.信息联络组:掌握病例的活动史、人员接触史,掌握重点人群名单、医学观察人员每日健康情况等信息。负责信息的收集、上报、处理和传递等工作,确保信息上报渠道畅通。负责实时记录突发事件的发展过程,提供真实材料,按规定拟稿上报。

  3.安全后勤保障组:提供所需要应急处置的设施、设备和物资,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负责保障校内餐饮、生活饮用水。在前期处置过程中,负责现场警戒、秩序维护、人员疏散等。立即启动封闭式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校园,做好在校师生生活保障。必要时,根据卫生健康部门建议,在校内设置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加强校园巡查管控,及时停止校园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及时处置涉校舆情事件。

  4.医疗保障组:组织院前紧急救护,配合专业救护人员救护工作;协助当地疾控机构开展的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等工作。做好师生的健康监测工作,做好每天的晨午检和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并及时追踪,查明缺勤原因;配合卫健部门做好集中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指导师生做好正确防护。每天保持与校领导、疾控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进行信息沟通,上报学校最新情况。

  5.消毒组:要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按国家和省的消毒指引,做好病例所在宿舍(公寓)、教室等疫点、公共场所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做好校园其他区域,含校区内家属区的保洁和消毒防疫工作;加强校园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每日对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图书馆、会议室、卫生间等公共场所及垃圾桶站消毒一次;各教室和食堂入口要配备含酒精成分的手消毒液,卫生间配备洗手液,指导和督促师生做好手卫生。

  6.宣传和心理疏导组:负责舆情监测、心理健康引导、健康教育工作。疫情期间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新冠防控知识,告知师生一定要正确佩戴口罩,勤用流动水洗手,咳嗽、打喷嚏时使用纸巾并妥当处理废弃纸巾;促进全体师生严格规范个人卫生行为,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根据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等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密切家校沟通合作,有针对性的开展

  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稳定家长和师生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四、预案终止。

  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卫生部门评估,由疫情防控领导组决定终止响应。

  学校新冠病毒防控领导小组年

  月

  日

篇二:学校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应急处置流程

  

  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流程标准

  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流程标准

  一、自感不适或检测异常的处置

  在校内任何场所,一旦自感不适或检测发现师生员工体温≥37.3℃,应由所在场所相关工作人员,立即将异常人员带至就近的临时留观点,为其佩戴一次性口罩(已佩戴确实认佩戴标准),并在旁陪护安抚,同时报告学校疫情联络员(一般为学校校医或分管校领导)。

  异常人员带离后,场所其他工作人员登记现场师生员工个人信息(假如人员位置固定,也可以不用登记),提醒在场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注意标准佩戴口罩,勤洗手,减少人员接触,注意观察自身状况,然后继续正常在校学习生活。没有接到排除信息前,有关现场人员不得离校。

  二、临时留观点的处置

  在临时留观点,一般由定点联络医院驻校医生或校医对有异常情况的人员再次进展体温检测(应使用水银体温计检测腋温)和简单询问,假如确认体温≥37.3℃或有咳嗽、腹泻等病症,那么启动应急处置;如有境外或省外重点疫区旅居史或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的,应参照疑似病例处置,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假如体温<37.3℃,由校医或定点联络医院驻校医生根据实际,决定继续观察、返回恢复正常学习生活或启动应急处置。

  三、转运与诊治

  启动应急处置后,按照联防联控机制,原那么上由学校通知120救护车到校,转运患病人员至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展诊治。患病人员是学生的要通知家长,中、高风险地区不允许家长自驾运送,低风险地区可由家长自驾运送学生到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学校有关工作人员应在做好个人防护后(二级防护,佩戴N95口罩、手套和工作服),随行赴医疗机构予以协助,并做好记录。

  定点医疗机构经诊断排除新冠肺炎的,原那么上须由医院提供诊断证明,病症消失(发热患者病症消失48小时后,呕吐腹泻患者需病症消失72小时后)、身体痊愈再返校,严禁带病返校。学校要及时将排除信息通知现场登记的师生员工,提醒其仍需做好个人防护和观察。

  师生被诊断为确诊、疑似新冠肺炎病例或无病症感染者的,第一时间按要求上报。学校要第一时间上报主管教育部门、当地疾控机构、当地疫情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告知患病人员家长(家属)。

  四、确诊后处置与善后处理

  在当地疫情处置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下,疾控机构第一时间进校指导学校共同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亲密接触者筛查、确定集中医学隔离人员范围、对相关场所进展终末消毒等工作;公安部门应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维护秩序。如需要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为未成年学生的,学校要配合做好相关学业辅导与心理安抚工作,其他善后处理可参照《山东省高等学校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方法》。

  当地疫情处置领导小组组织对疫情处置的范围和扩散风险进展评估,决定是否停课、封校、停学以及复学等事宜。

  五、其他要求

  学校应在校门口、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等场所设置临时留观点,其中教室、宿舍等场所每楼层至少设置1处。留观点需避开必经通道,相对远离师生集中活动场所。如多人同时出现异常时,应各自单间隔离。

  疫情防控期间,以班级为单位管理,不得组织跨班级的聚集性活动,师生学习生活轨迹相对固定。师生员工以家庭为单位每日监测、上报安康状况、旅行史、接触史等情况,便于出现异常情况时第一时间快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置。

篇三:学校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应急处置流程

  

  学校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流程

  1.

  在校期间,如发现某学生出现发热、干咳、腹泻等症状,任课教师或班主任应立即上报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由校医或保健教师带领学生到学校留观室。

  2.

  学生到达留观室后,校医或保健教师首先用水银体温计进行复测体温,同时登记学生基本信息,并询问与新冠肺炎有关的内容:

  ①14天内是否有武汉及在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的社区的旅行史和居住史;

  ②14天内是否曾接触来自武汉及周边地区,或者来自病例报告社区发热或者有呼吸道症状的人;

  ③14天内是否有聚集性发热病例接触史;

  ④14天内是否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接触史;

  ⑤14天内是否与境外返回人员有接触史等)。

  如有其中一项回答是,复测体温≧37.3度,则需立即拨打120,联系定点医院(),并由专门人员护送就诊,通知学生家长,同时上报区疾控中心()和区教体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学生所在班级的其他学生应迅速转到备用教室。消杀人员对原教室进行终末消毒。

  3.

  通过询问,校医或保健医生则能初步判断排除新冠肺炎症状,继续询问是否因着凉、积食等情况引起,并通知

  家长接学生去医院就诊(如家长不能及时到校,则学校派专人陪送去医院就诊)。班主任每天跟踪了解学生病情,做好心理疏导和网上授课工作。

  4.

  一旦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阳性检测病例,学校配合疾控中心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观察,班主任做好学生安抚和心理疏导工作。

篇四:学校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应急处置流程篇五:学校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应急处置流程

  

  学校新冠肺炎应急处置流程规范

  一、自感不适或检测异常的处置

  在校内任何场所,一旦自感不适或检测发现师生员工体温≥37.3℃,应由所在场所相关工作人员,立即将异常人员带至就近的临时留观点,为其佩戴一次性口罩(已佩戴的确认佩戴规范),并在旁陪护安抚,同时报告学校疫情联络员(一般为学校校医或分管校领导)。

  异常人员带离后,场所其他工作人员登记现场师生员工个人信息(如果人员位置固定,也可以不用登记),提醒在场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注意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减少人员接触,注意观察自身状况,然后继续正常在校学习生活。没有接到排除信息前,有关现场人员不得离校。

  二、临时留观点的处置

  在临时留观点,一般由定点联系医院驻校医生或校医对有异常情况的人员再次进行体温检测(应使用水银体温计检测腋温)和简单询问,如果确认体温≥37.3℃或有咳嗽、腹泻等症状,则启动应急处置;如有境外或省外重点疫区旅居史或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的,应参照疑似病例处置,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如果体温<37.3℃,由校医或定点联系医院驻校医生根据实际,决定继续观察、返回恢复正常学习生活或启动应急处置。

  三、转运与诊治

  启动应急处置后,按照联防联控机制,原则上由学校通知120救护车到校,转运患病人员至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诊治。患病人员是学生的要通知家长,中、高风险地区不允许家长自驾运送,低风险地区可由家长自驾运送学生到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学校有关工作人员应在做好个人防护后(二级防护,佩戴N95口罩、手套和工作服),随行赴医疗机构予以协助,并做好记录。

  定点医疗机构经诊断排除新冠肺炎的,原则上须由医院提供诊断证明,症状消失(发热患者症状消失48小时后,呕吐腹泻患者需症状消失72小时后)、身体痊愈再返校,严禁带病返校。学校要及时将排除信息通知现场登记的师生员工,提醒其仍需做好个人防护和观察。

  师生被诊断为确诊、疑似新冠肺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第一时间按要求上报。学校要第一时间上报主管教育部门、当地疾控机构、当地疫情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告知患病人员家长(家属)。

  四、确诊后处置与善后处理

  在当地疫情处置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下,疾控机构第一时间进校指导学校共同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筛查、确定集中医学隔离人员范围、对相关场所进行终末消毒等工作;公安部门应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维护秩序。如需要集中隔

  离医学观察的人员为未成年学生的,学校要配合做好相关学业辅导与心理安抚工作,其他善后处理可参照《山东省高等学校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办法》。

  当地疫情处置领导小组组织对疫情处置的范围和扩散风险进行评估,决定是否停课、封校、停学以及复学等事宜。

  五、其他要求

  学校应在校门口、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等场所设置临时留观点,其中教室、宿舍等场所每楼层至少设置1处。留观点需避开必经通道,相对远离师生集中活动场所。如多人同时出现异常时,应各自单间隔离。

  疫情防控期间,以班级为单位管理,不得组织跨班级的聚集性活动,师生学习生活轨迹相对固定。师生员工以家庭为单位每日监测、上报健康状况、旅行史、接触史等情况,便于出现异常情况时第一时间快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置。

篇六:学校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应急处置流程

  

  学校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应急处置流程

  流程是指在工业品生产中,从原料到制成品各项工序安排的程序。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学校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应急处置流程,供大家参考选择。

  学校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应急处置流程

  根据《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等文件要求,校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处置方案如下:

  一、如有发热(≥37℃)等症状,但未到重点疫区或未接触过来自重点疫区人员的师生,请本人直接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并将情况通报校医院;在校医院体温检测点或集中隔离观察点发现的,由校医院登记后安排车辆送至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

  二、如有发热(≥37℃)、干咳、乏力等症状,或者有呼吸困难和/或低氧血症,且有以下流行病学史之一:

  (1)发病前14天内有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2)发病前14天内与熏染者(核酸检测阳性者)有接触史;(3)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4)有聚集性发病的情况。

  请报校病院后原地等待(集中隔离窥察点在等待区等候)通知,校病院卖力与所在区疾控部分接洽并做好进一步处置,同时转达学校疫情防控专班。

  3、重点疫区来沪(特别是湖北武汉)或返沪师生出现健康异常情况,应主动接洽自己单位及校病院进行登记,并居家或到集中隔离窥察点自主医学窥察14天,期间如有发热等症状,立即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救治。

  四、如校内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冠病毒肺炎病例,学校将配合所在区疾控部门采取人员和场所管控措施,进行密切接触者筛查,对相关场所进行消毒。密切接触者由所在区疾控部门安排集中隔离。

  五、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师生,没有重点地区流行病学史,且被医疗机

  1构排除新冠肺炎,也应进行14天自我健康状况监测,佩戴口罩,居住在通风良好的单人房间,减少与他人的近距离密切接触,分餐饮食,做好手卫生,避免外出活动。

  六、校病院卖力每天定时将24小时内发热登记情况汇总报送学校及卫生健康部分。根据疫情发展趋势,校病院将随时调整防控措施。

  七、学校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如下:

  1.普陀区:XXX、XXX。

  2.闵行区:XXX、XXX、XXX(原XXX)。

  六、校病院咨询及随访xxxxxx学校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应急处置流程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我校新冠肺炎疫情,立足于应对学校开学期间以及学生在校期间严峻复杂的防控形势,提高防控和应对疫情的能力,有效防范疫情在学校的暴发,保障学生、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订本预案。

  1、组织体系

  成立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组。学校主要卖力人担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各部分主要卖力人为成员,全面卖力学校疫情应急处置的组织领导、预案制定、义务落实和督促检查等。学校提前与漯河市卫生健康部分、疾控机构接洽,XXX为新冠定点收治病院,校内师生一旦出现疑似症状要及时送院诊治。

  二、疫情报告人

  学校主要卖力人是疫情报告第一义务人。学校要安排工作认真卖力、义务心强、了解流行症防控相关知识的校医为学校疫情报告人;各班辅导员、任课教师为班级的疫情报告义务人;在校学生为义务报告人。

  三、疫情划分

  (一)一般病例:14天内无外出旅居史、未接触过肺炎疑似/确诊病例的发热/呼吸道症状病例。

  (二)高度可疑病例:14天内有疫情多发地区旅居史,或接触过疑似/确诊

  2病例的发热/呼吸道症状病例。

  (三)确诊病例。

  四、疫情报告

  (一)学生

  1.学生本人出现或发现其他同学有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应立即报告。2.学生在校内出现上述症状,应及时向辅导员或任课教师报告,听从教师安排,不能隐瞒病情。3.学生在家中出现上述症状,应及时就诊,学生家长应将病情告知

  辅导员。4.报告内容包括:症状、发病时间、有无其他人出现类似症状、出现症状后是否与他人接触等。

  (二)辅导员或任课教师

  1.辅导员或任课教师发现有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的学生,或接到学生的报告后第一时间报告学校疫情报告人。2.报告内容:发病人数、发病者姓名、发病时间、发病地点、发病情况、已采取的措施等。

  (三)学校疫情报告人

  学校疫情报告人接报后要立即向校领导和疾控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没有疫情也要实行"日报告、零报告"。

  5、疫情应急处置流程

  (一)发现一般病例

  1.入校体温检测时发现发热病例

  (1)在入校体温检测过程中,发现学生体温&XXX;37.3,及时做好记录,并立即佩带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将学生引导至隔离室,保健教师应使用体温计进一步排查,体温仍≥37.3的,应当立即上报学校卖力人,通过驻校指导医生或拨打XXX电话开端排除疑似的,要求学生家长到校接学生到XXX救治。去病院要制止乘公交、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病院路上和病院内应当全程佩带口罩。

  (2)若学生自行到校,立即通知辅导员联系学生家长,通过驻校指导医生或拨打XXX电话初步排除疑似的,要求学生家长到校接学生去XXX就医。保健教师将发热症状学生带到学校临时隔离观察区域等候(一人一室),询问了解学生发病的有关情况,如发病时间、主要症状、3有无其他人出现类似症状、接触人群的分布等,密切注意学生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以供疾控机构调查时参考。

  (3)辅导员将情况报告学校领导。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学校疫情报告人立即向属地疾控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4)学生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老师前往探望,学校将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学生家长进行跟踪了解,掌握相关信息,及时上报。(5)病例经发热门诊或经检测排除疑似新冠病毒感染,病例继续治疗或集中隔离观察,其密切接触者可继续上课或工作,无需停课,由家长或学校做好健康监测。

  (6)病例痊愈后,由保健教师根据医疗机构开具的诊断证明和隔离期限取消确认后,方可返校复课。

  2.在班级里发现发热病例

  (1)辅导员或任课教师在班级里发现发热症状学生时,立即要求发热学生佩带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报告保健教师,同时由各班班主任卖力委派特地人员于早上上课前50分、第二节课间、第四节课后和下午下学后分别开窗通风,其中早上、正午和下午下学后,通风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并做好通风记录。

  (2)保健教师接报后立即到达发热学生所在教室,将发热症状学生带到学校临时隔离窥察区域(一人一室),用体温计排查后,体温仍≥37.3的,通过驻校指导医生或拨打XXX电话开端排除疑似的,立即通知辅导员接洽学生家长到校接学生到指定病院救治。同时询问了解学生发病的有关情况,如发病时间、主要症状、有无其他人出现相似症状、接触人群的分布等,密切注意学抱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以供疾控机构调查时参考。

  (3)辅导员将情况报告学校领导。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学校疫情报告人立即向漯河市疾控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4)辅导员安排班级其他同学转移至备用教室隔离、上课,在辖区疾控机构指导下遵循分类处置原则完成处置工作。学校要提前预留出一定数量备用教室。(5)消毒人员要对病例教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专业消毒,并做好记录。具体措施:

  每日两次对病例教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地面用含有效氯浓度为

  4250mg/L~500mg/L消毒剂喷淋直至地面湿润,作用30分钟后再用清水拖拭干净;对于楼内公区设施,如门窗把手、开关、洗手盆、水龙头、蹲位冲水开关、台面等高频接触的部位可用250mg/L-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作用30分钟后再用清水擦拭干净,每天两次。

  (6)注意加强与抱病学生家长的沟通,做好说明工作,尽可能制止造成不必要的恐慌和不良的社会影响。学生家长到校后,应立即带孩子到达XXX救治。

  (7)病例在病院承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老师前往探望,学校将通过电话、微信等体式格局接洽学生家上进行跟踪了解,掌握相关信息,及时上报。(8)病例经发热门诊鉴诊或经检测排除疑似新冠病毒熏染,病例继续治疗或集中隔离窥察,其密切接触者可继续上课或工作,无需停课,由家长或学校做好健康监测。

  (9)病例痊愈后,由保健教师根据医疗机构开具的诊断证明和隔离期限取消确认后,方可返校复课。

  (10)住校学生如在班级出现发热症状,由学校安排专车送到XXX救治。病例经发热门诊或经检测排除疑似新冠病毒熏染仍需集中隔离窥察的,由学校安排到学校临时隔离窥察点集中隔离窥察。

  3.在宿舍里发现发热病例

  由宿舍管理人员主导,宿舍管理人员辅佐于每天早晨上课前集中丈量体温,并做好记录。同时每间宿舍要配有体温计。门卫、宿舍管理人员将学生体温检测表保管一周,然后统一交给学生管理科留存备查。

  (1)学生出现发热症状时,立即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及时报告宿舍长,由宿舍长或者学生本人立即报告辅导员或宿舍管理员,辅导员或宿舍管理员报告校医或保健教师。期间,同宿舍人员立即打开窗户,带好口罩,严禁离开宿舍。

  (2)辅导员和校医接报后立即赶赴现场,校医用体温计排查后,体温仍≥37.3的,应将学生引导至隔离观察室,通过驻校指导医生或拨打XXX电话初步排除疑似的,学校安排专车送学生到达XXX就医。路途询问了解学生发病的有关情况,如发病时间、主要症状、有

  无其他人出现相似症状、发病接触人群的分布等,密切注意学抱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以供疾控机构调查时参考。

  (3)辅导员将情况报告学校领导。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学校疫情报告人立即向漯河市疾控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4)辅导员或宿舍管理员要安排同宿舍其他同学暂时到备用宿舍集中隔离,在辖区疾控机构指导下遵循分类处置原则完成处置工作。学校要根据住宿学生数量提前预留一定数量备用宿舍。

  (5)消毒人员对病例所在宿舍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立即进行消毒,并做好记录。具体措施:每天上午上课后开始使用紫外线消毒灯对病例所在宿舍进行消毒。消毒时不允许宿舍有人,且门窗必须紧闭,消毒时长30分钟;对于楼内公区设施,如门窗把手、开关、洗手盆、水龙头、蹲位冲水开关、台面等高频接触的部位可用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停留30分钟后再用清水擦拭干净,每天两次。

  (6)病例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老师前往探望,学校将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学生家长进行跟踪了解,掌握相关信息,及时上报。(7)病例经发热门诊鉴诊或经检测排除疑似新冠病毒感染,病例继续治疗或集中隔离观察,其密

  切接触者可继续上课或工作,无需停课,由家长或学校做好健康监测。

  (8)病例仍需集中隔离观察的,家在本市的由家长接回居家隔离观察,家在外地的由学校安排到学校临时隔离观察点集中隔离观察。

  (9)病例痊愈后,保健教师根据病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和隔离期限确认后,方可返校复课。

  4.如经驻校指导医生或拨打XXX电话

  初步无法排除疑似的学生,应第一时间报告XXX、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由卫生健康部门指派120救护车将发热学生接送至XXX就医。

  5.在校园其他场所发现发热病例参照上述应急处置流程。

  (二)发现高度可疑病例

  1.学校要在获守信息后第一时间由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XXX和

  6教育行政部分。2.学校要积极配合相关部分排查本校接触者,对密切接触者要采取隔离管理措施,并做好头脑工作。3.在XXX的指导下做好病例所在学校场合的终末消毒。4.密切接触者应集中隔离/居家窥察,学校无需停课。家在本市的密

  切接触者要按照疾控机构的要求居家隔离窥察,家在外地的密切接触者要在学校临时隔离窥察点集中隔离窥察。5.病例继续两次实验室检测阴性,应继续隔离治疗;发病天对病例和一切密切接触者进行核酸检测,如果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且一切密切接触者没有出现可疑症状,同时血常规和胸部CT检测均正常,密切接触者可以解除隔离,由家长或学校做好健康监测。6.加强对校内教职工和学生的正确引导,消弭不必要的恐慌心理和严重情感,制止谣言传播,存眷舆情,保护校园稳定。7.学校应提示其他学生留意自身的身体状况,如有不适,应立即报告辅导员,并及时救治。8.学校应尽可能减少学校室内个人活动,增加学生室外活动。9.病例和密切接触者经病院诊断排除新冠病毒熏染和解除隔离后,由校医根据医疗机构开具的诊断证明和隔离期限取消确认后,方可返校复课。(三)发现确诊病例

  1.学校要在获取信息后第一时间由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XXX和教育行政部门。2.学校立即停课,暂停学校的一切集体活动,停止校内人员相互之间和与外界的往来,等待卫生健康部门和教育部门的处理意见。3.学校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排查本校接触者,对密切接触者要采取隔离管理措施,并做好思想工作。4.密切接触者全部集中隔离14天,解除隔离前进行

  核酸检测,如果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且所有密切接触者没有出现可疑症状,同时血常规和胸部CT检测均正常,密切接触者可以解除隔离。其余非密切接触者的教师、学生和工勤人员等先居家在学校临时隔离观察点)隔离14天,无症状者可解除隔离观察,由上述人员居住地社区(或学校)做好健康监测。5.由辖区疾控机构对学校进行终末消毒和消毒后效果评估,依据终末消毒效果评估学校是否可以在解除隔离后恢复上课。6.加强对校内教职工和学生的正确引导,向全体师生员工公布疫情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员工了解情况,消除不必要的恐慌心理和紧张情绪,避免谣言传播,关注舆情,维护校园稳定。7.学校应提醒其他学生留意自身的身体状况,如有不适,应立即报告老师,并及时就诊。8.病例和密切接触者经医院诊断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和解除隔离后,由保健教师根据医疗机构开具的诊证明和隔

  7离期限取消确认后,方可返校复课。

  六、善后处理

  在疫情得到控制后,学校工作组安排人员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对疫情防控工作做好总结,将该事件的详细情况和处理结果向上级教育行政部分书面报告

  七、其他

  教师在校内出现相关疫情参照上述流程处置。

  学校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应急处置流程

  各中小学校在每日师生体温和健康监测中,若发现师生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健康异常情况,或者有人员主动申报有上述健康状况时,应立即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第一,隔离。

  在校园入口处发现体温异常的人员,应禁止进入,并立即将其带到大门外临时隔离窥察区;每日晨、午检体温监测过程中发现师生体温异常的,马上嘱其戴好口罩做好防护,并带到临时隔离室,与其他人员隔离。

  第二,报告。

  同步报告属地中心校(或城区教育局0xxxx或0xxxx)、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xxxx)。

  第三,送诊。

  由学生家长送至就近的医疗机构就诊,不能到私人诊所或到药店自行购药治疗。内宿的外地学生或家长一时无法到校接回送医的,由卫生指导员派驻单位负责送诊。

  第四,诊疗。

  接诊的医疗机构对检测异常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初步检查,询问了解近14天有无疫情重点地区居住史、旅行史或与其他病人接触史,完善血常规、肺部影像学检查等。如排除"肺炎",则遵医嘱居家或住院治疗。诊断为其他传染病的病例,按照相应的传染病隔离期限进行隔离管理治疗。诊断为其他疾病,待症状完全消失3天后方可回校复课。所有病例须待疾病痊愈后需持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书或复课证明书方可返校。

  第五,转诊。

  8如不能排除"新冠肺炎",接诊的医疗机构应立即转诊至XXX隶属武鸣医疗进一步诊治。

  第六,随访。

  学校安排专人负责每日追踪病例的就诊信息和转归情况。如发现不能排除"新冠肺炎",应立即启动传染病疫情处置应急预案。

  第七,出现疑似病例。

  学校接到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疑似病例(留观病例)通报后,应协助开展调查处置,做好患者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登记,及时调取患者行为轨迹和接触人、物、区域的信息记录,划定风险范围,隔离密切接触者和物品,对办公室、教室、宿

  舍等场所进行消毒,并根据风险程度采取应急举措,直至疑似病例排除。

  第八,出现确诊病例。

  学校接到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确诊病例转达后,应辅佐开展调查处置,排查与患者有过接触的师生,搜索密切接触者,配合做好密切接触者的集中隔离和疫点终末消毒。

  第九,分类管理处置。

  根据环境、接触程度、个人防护、疫情发展等情况和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评估结果,由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综合判定采取停课的防控措施。

  第十,严格落实医学窥察措施。

  经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调查判定的密切接触者,交由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指定的场所,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未实施前,应就地减少流动,一般接触者实施14天居家医学观察。病例以及其密切接触者涉及到的场所须经终末消毒后方可重新启用。

  第十一,应急竣事。

  根据疫情事件的发展、处理情况,疫情隐患消弭后,经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统一部署,宣布应急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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