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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监督的有效做法8篇

时间:2023-08-20 16:55:0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对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监督的有效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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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样才能做到

  对“一把手”

  怎样才能做到对“一把手”的有效监督

  的有效监督

  氧化铝分公司专职纪检监察员

  晓红

  摘要:国有企业党政一把手居于企业领导班子的核心地位,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起着组织、指挥和决策的领导作用。因此,广大党员和职工群众对直接或间接领导、管理自己的一把手,往往难以对他们进行有效的监督,致使对国有企业党政一把手的监督长期以来一直是个薄弱环节。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新形势下,如何有效、有力地加强对国有企业党政一把手的监督,这是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步伐中的一个必须引起重视和认真解决的问题。

  有效监督

  氧化铝

  分关键字:国有企业

  党政一把手

  公司

  专职纪检监察员:秦晓红

  引言:如何有效监督“一把手”,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难点,在我国现有领导体制下,党政“一把手”在领导班子权力结构中处于核心地位,如何建立健全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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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有效的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亟待进一步研究解决。我们结合实际,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了调查,对强化监督做出了多方面的探讨。

  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通过调查,虽然分公司普遍重视和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并且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目前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特别是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

  1、监督意识淡薄。一方面,有些“一把手”政治素质不高,不愿接受监督,有的习惯于家长制、一言堂;另一方面,社会观念形态上的多元化,导致监督意识淡薄,影响了对“一把手”的监督,对“一把手”重用轻管、上级忽视监督以及对“一把手”赋权过重、下级不敢监督的现象依然存在。

  2、对监督容认识过窄。一种认识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当成是党监督的最重要甚至是唯一的容,忽视了对“一把手”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行使权力,贯彻党的集中制等方面容的监督。另一种是重视对“一把手”个人品质,特别是生活作风等方面的问题,轻视对其勤政为民方面问题的监督。而且各级党组织普遍把监督的着力点放在权力运行的结果上,注重事后监督,忽视事中、事前监督。

  3.机制不健全,处理不严。虽然建立了不少行之有效的监督制度,但没有突出班子“一把手”这个重点,往往把他们和其他班子成员等量齐观,在职责上也没有明确分工,缺乏监督责任人。同时,监督制度的针对性和配套性不强,往往减弱了实际的约束力。另一方面,存在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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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度落实不够,执纪不严,奖惩不明的现象。如有的“一把手”由于不接受监督,不坚持集中制,造成决策失误,决策者并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理,往往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二、应采取的措施和方法

  针对如何加强国有企业党政“一把手”的有效监督这一课题,加强外部监督和部监督是一种直接有效的手段,但是,修炼功、强化学习、提升自我修为、做到慎独是国有企业党政“一把手”自我监督的根本方法。

  (一)加强党性修养,强化党政一把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

  企业党政一把手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提高对来自各方面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努力加强党性修养,牢固地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和监督观,为自觉接受监督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一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增强自觉意识。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条件下,企业党政一把手掌管着大量的国有资产,经常面临着各种诱惑。他们能否正确地运用权力,经受住考验,既要靠外在力量的监督,更要靠领导者本身的自我约束和严格自律。因此,增强一把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当前,要结合工作实际,督促每一位一把手切实提高理论学习的自觉性,坚持用马列主义、思想、理论武装头脑,促进自身的党性锻炼,从根本上解决好世界观的问题,坚决消除害怕监督、逃避监督、阻碍监督的错误倾向,真诚欢迎和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批评与监督。

  二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增强服务意识。针对企业党政一把手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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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中所处的地位和所拥有的权力,要有计划、多途径地对他们进行公仆意识和“权力观”教育,使每位一把手都能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用来为职工群众服务的。懂得一份权力就是一份责任,组织上把自己放在一把手位置上,赋予一定的权力,也就是交给了一副重担。只有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领导就是服务,权力就是责任”的意识,不断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才能真正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司其职,尽其责,真心实意地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时刻把自己置于集体领导和职工群众的监督之中,坚决摒弃权力的私有化、商品化,防止和克服各种以权谋私、玩忽职守的行为,不辜负党组织和职工群众的信任和期望。

  三要树立正确的监督观,增强自律意识。对权力进行监督制约,是新形势下促进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的必要条件,也是对企业党政一把手的关心和爱护。每位一把手既是监督者又是被监督者,既有监督他人的权利又有接受他人监督的义务。因此,要加强党和国家有关监督制度法规的学习,使一把手在明确党纪法规具体要求的基础上,自觉置于党纪法规的监督之下。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养成监督和被监督的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约束,自觉抵制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腐蚀和影响,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切实经受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在廉洁自律上发挥表率作用。

  (二)、抓好制度落实,强化上级组织对下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

  在党政一把手在企业中地位特殊、赋权过重的条件下,要搞好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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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手的监督,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实行管理权与监督权相统一的原则,切实加强上级组织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管理。

  一是要落实考察制度。要切实改变目前存在的人员不调整、班子不换届就不进行考察的状况,除了结合班子成员的个别调整和班子换届工作搞好对一把手的考察之外,要结合班子年度考核和班子届中考察,加强对一把手的经常性考察。考察时,既要注意考察一把手的任期目标、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更要重视对其在用人原则、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

  二是要落实考核制度。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每年要结合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工作,定期地对下属企业党政一把手的工作和思想作风等情况进行一次较为全面的检查与考核。考核中,不但要听一把手本人的汇报,也要多听其他副职领导和职工群众的意见,使下属企业的党政一把手能经常处于上级组织的监督之中。

  三是要落实谈话制度。可采取分工负责、党政对口与交叉相结合的办法,由上级党政主要领导或包保领导定期地找下级党政一把手进行谈话,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重点指出党性党风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凡下级党政一把手在提拔、调离或交流任职前,出现失误或挫折时,群众中有不良反映或发生、发现问题后,上级领导都要及时地找下级一把手进行谈话,有问题的还应认真进行调查,区别不同情况,或进行提醒,或提出戒勉,或作出处理。

  (三)、加强纪检监察部门工作成效

  1、加强对执行政治纪律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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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考核党政“一把手”工作实绩时,我们始终把政治纪律执行情况作为重点容,作为衡量党政“一把手”工作实绩的第一要素。具体标准是:一是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与党中央、省、市保持一致;二是是否有大局观念,能否正确处理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关系;三是执行上级部署的任务和决定是否坚决;四是在贯彻党的原则要求上,标准是否比其他干部高。突出考核“一把手”在大是大非面前是否头脑清醒、政治坚定;在重大工作任务面前是否在思想、行动、言论上与上级保持高度一致;是否做到令行禁止,自觉维护上级权威;是否做到决策果断、冲锋在前;是否保持廉洁自律、作风正派等。

  2、加强对政治理论学习的监督

  认真落实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把理论学习作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工作之一。从学习时间、学习容、学习方法、端正学风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并采取措施将“一把手”及其班子成员理论学习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各项评比考核的一项重要容。在制定学习计划,提出明确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对党政“一把手”理论学习的计划安排和记录本进行检查,未完成规定必读书目、心得笔记敷衍了事的,都要相应扣除其相应的得分。通过将政治理论学习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容,做到了以管促学、以考促学、以用促学,增强了监督的力度和效果。

  3、加强对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

  坚持把落实“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等廉洁从政规定作为重点来抓。为了进一步规干部的个人行为,增强党政“一把手”的廉洁自律意识,有效监督党政“一把手”的表现,更加系统、全面地掌握“一把手”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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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洁自律情况,建立了党政“一把手”廉政档案,如实记录廉政情况,重点抓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实施。一方面要求“一把手”对本人及家庭在社会生活中的情况,如收入情况、住房情况、接收礼品情况,本人及直系亲属涉及重大事务纠纷、违纪等问题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要及时汇报。在生活会上,“一把手”必须将个人廉政情况写成正式书面报告交纪检监察部门备案,经调查核实,装入个人廉政档案。同时召开与各部门的联系会议,及时沟通信息,掌握情况。这些举措,不仅增强了党政“一把手”的自我约束意识,同时也延伸了监督围,增强了监督的实效性。

  4、加大对选拔任用环节的监督力度

  在对党政“一把手”的选拔任用上,我们重点抓了考察对象的确定和任前公示两个环节。在考察对象的确定上,广泛采用推荐,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对拟任党政“一把手”对象的考察考核采取民意测验、个别谈话、问卷调查等形式,多渠道、多侧面、多方式地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不仅征求同级干部、下级干部意见,还听取所在单位群众的意见,同时还把考察对象在生活圈、社交圈中的表现作为重要容,全面掌握考察对象在工作、思想、作风等方面的情况,提高了考察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全面性,防止和克服了失真、失实现象。

  5、加大对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力度

  近年来,我们通过实施党政“一把手”“述职”、“述廉”制度,将党政“一把手”自我监督、群众监督、班子部监督和上级的监督有机结合,形成监督合力,增强领导干部勤政优政、廉洁从政的自觉性。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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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党政“一把手”自己述、群众评、班子议、上级管的方式,深入开展述职、述廉工作。述职述廉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分四个阶段即先征求群众意见、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召开述职述廉干部职工大会、最后进行测评、谈话。述职述廉后,将结果进行反馈。

  6、加强事前监督

  在监督措施上,我们一方面着眼于对干部的关心、爱护,注重对干部以正面教育为主,加强事前督促和提醒,及时敲警钟,防止党政“一把手”由小过失铸成大错误,帮助他们构筑自我约束的防线。另一方面,对违纪的党政“一把手”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坚决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

  1、开展宣传教育。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把对党政“一把手”的思想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治本措施来抓,加强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学习;二是通过讲廉政党课、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党政“一把手”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组织党政“一把手”观看反腐倡廉教育片,并进行讨论。同时结合典型案例,以案说纪,开展警示教育,并要求开好专题生活会,总结经验教训,撰写心得体会

  2、及时诫勉谈话。对党政“一把手”个人工作生活中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一针见血指出问题的实质和要害,使其及时醒悟。

  (四)、发挥集体作用,强化班子成员对党政一把手的相互监督

  同志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最主要的是加强领导班子的部监督。”因为领导班子是权力的核心,部的监督是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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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由外部监督替代的。因此,要抓好对一把手的监督,最重要的是要发挥领导班子成员的相互监督作用。

  1、要正确对待班子部的不同意见。来自班子部的监督,目前主要靠班子成员之间开展经常性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应当看到,领导班子部相互开展批评、存在不同意见的情况,具有二重性,它既可能形成各执已见、互不相让的局面,也可以起到互相制约、互相监督的作用。作为企业党政一把手来说,要充分发扬,正确对待不同意见,善于集中不同意见。作为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来说,不能因为下级班子中有不同意见,就认为这个班子有“耗”,不团结,关键要把握好相互制约的“度”。

  2、要注意优化领导班子的不同结构。要在企业领导班子的选配上,既要注意班子成员能力的多样性、文化的差异性、专业的多元性,也要注意班子成员年龄的层次性、性格的互补性、气质的协调性。既要选配好严于律已、宽以待人、知人善任、见贤思齐,能充分发扬、虚心听取意见的一把手,又要配备有意志坚强、思想开拓、锐意进取、勤政务实,勇于发表意见、敢于坚持原则的领导成员,以形成一个搭配合适、结构合理、既相互制约、又团结共事的班子,避免领导班子过于“铁板一块”、“一团和气”而失去相互监督的作用。

  3、要坚持各项制度措施并不断完善。加强领导班子成员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包括集中制、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制、党政议事规则等集体决定重大问题有关工作制度,以及定期交心通气的生活会制度,坚持用的、科学的、具有法规性质的制度管人、管事,防止一言堂和权力过分集中。这样,才能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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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作用,保证对一把手的监督有依据、有力度、有效果。

  (五)、把握监督重点,强化对党政一把手在权力运用上的监督

  搞好对企业党政一把手的监督,要按照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指出的“加强对企业及经营管理者在资金运用、生产经营、收入分配、用人决策和廉洁自律等重大问题上的监督”,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着重抓好对一把手在权力运用上的监督。

  1、要加强对重大决策权的监督。只有加强对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监督,使决策做到化、科学化,才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企业中的正确贯彻执行。企业党政一把手只有在企业的重大问题决策中,自觉让职工参与,主动接受监督,才能与职工同舟共济,共赴患难,减少失误,办好企业。

  2、要加强对选人用人权的监督。要积极探索制度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新机制,走出干部工作神秘化的小圈子,进一步拓宽选人渠道,扩大知人视野,公开用人程序,为群众参与创造条件,严格按照“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把干部选好用好。要坚持把党管干部原则和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结合起来,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选人用人上努力做到公开选拔、公平竞争、公道使用,切实改变“由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用人”的状况和“选人不广、知人不深、用人不准”的弊端,坚决杜绝在用人问题上的不正之风。

  3、要加强对资金运用权的监督。企业财务管理实行“一支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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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度,原意是集体研究、一人签字,是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的重要措施。但在实际工作中这一制度发生了演变和异化,变成了一人说了算,且都是一把手说了算,导致财务审批权力高度集中于一把手。因此,要克服“一支笔”的弊端,健全和完善资金运用上、财务开支中的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建立重大开支“会签”制度,特别是要严肃财经纪律,杜绝私设“小金库”、搞“帐外帐”等容易滋生腐败的行为,彻底解决好资金运用中一把手个人说了算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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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对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监督的有效做法

  

  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几点建议精选

  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几点建议精选(1)

  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关键环节。近年来,各地围绕增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实效,进行了积极探索,积累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但是,对“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仍然客观存在,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也有体制机制不完善的问题,还有权力运行不够公开、监督制度不完备执行不到位的问题,等等。如何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的有效监督,是当前群众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也是我们要花大气力解决的瓶颈性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强化对“一把手”的配备。“一把手”的特殊作用和地位,决定组织人事部门在选拔任用时要格外慎重。要始终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在德方面不合格的领导干部,坚决不能选为“一把手”。要建立科学的初始提名制度,坚持“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充分酝酿、讨论决定”的选人程序,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拥护的领导干部选拔到各级“一把手”岗位上。要规范交流轮岗制度,在保持领导班子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对任期达到法定年限的“一把手”要及时进行轮岗交流,以解除因为在一个岗位上工作时间过长可能形成的滋生腐败的隐患。要实行选人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按“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发现“带病”上岗和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一把手”时,要严肃追究首推者和审核把关者的责任。

  二是建立健全权力制约机制,强化对“一把手”的合理分权。进行合理分权,形成权力制约,能够从一定程度上减少权力滥用的机会。要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按照班子职责分工,对“一把手”的权力进行适当分解,实行党政正职不得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审批、执法等制度。要明确权力运行流程,完善权力公开机制,重点公开决策权和用人权。进一步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健全民主集中制。探索建立议决权、否决权分离制衡机制。建立相应的权力运行激励机制,对执政为民、规范用权、有所作为的“一把手”,也要“大开前门、严堵后门”,做到责、权、利相统一。

  三是建立健全学习教育机制,强化“一把手”自觉接受监督意识。要加强对“一把手”的廉洁从政教育,建立健全日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家庭助廉教育和身边工作人员廉洁教育相结合、廉政宣誓教育和廉政承诺教育相结合等反腐倡廉教育机制制度,引导“一把手”充分认识到滥用权力导致腐败的危害,牢固树立“监督是关心、是爱护”的理念,增强自觉接受监督、加强自我监督的意识,并把自觉接受监督当成一种内在需求、一种日常习惯,在平时工作中自觉营造有利于监督的氛围,主动打造有利于监督的平台。

  四是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强化监督合力。要突出上级监督和同级班子成员之间的监督,明确上级党组织和同级班子成员监督“一把手”的责任。上级党组织明知下级党政“一把手”有违纪违法行为,或班子成员明知“一把手”有违纪违法行为,不提醒、不报告、不监督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切实发挥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作用。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特别是任中审计,定期对“一把手”进行经济审计。要在建设、财政、国土等重点部门设立内审机构,强化内部审计。在党务、政务等公开的基础上,加快网络问政步伐,不断扩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鼓励和支持报纸、电视、电台等舆论监督,正确引导网络监督,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威力。建立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与相关执纪执法部门工作联席会议等有关制度,每年至少一次专题分析干部考察、考核、经济责任审计、民主评议和信访等渠道反映的“一把手”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增强监督的合力和效果。

  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几点建议精选(2)

  加强干部监督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防止和遏制党内腐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有效措施,也是执政和改革开放条件下党的建设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对此,党的三代领导核心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都作过精辟论述。毛泽东同志曾指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①“我们需要建立一定的制度来保证群众路线和集体领导的贯彻实施,而避免脱离群众的个人突出和个人英雄主义,减少我们工作中脱离客观实际情况的主观主义和片面性。”②当前,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由于新旧体制的转换,人际关系的变化,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等因素的客观存在,使干部监督工作难度加大,特别是对处于重要位置、发挥关键作用、位高权重的党政“一把手”的监督难度愈来愈大。如何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已成为党的干部监督工作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sO100一、当前“一把手”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仍显薄弱。主要表现在:一是“一把手”自律意识淡薄,不愿接受监督。有的过于自信,总以为自己不错,无可挑剔,用不着别人监督;有的认为接受监督会影响自己的权威;有的自视高人一等,自认为不受监督乃天经地义;甚至有个别的“一把手”个人私欲膨胀,讲关系不讲原则,讲私情不讲党性,工作中独断专行,听不进他人的意见,个人说了算,千方百计拒绝监督或逃避监督。二是上级组织对下级“一把手”重使用轻管理,疏于监督。一些地方往往只注重对“一把手”的工作实绩特别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监督,忽视对其思想、作风,特别是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对下级“一把手”存在的问题,总是遮遮掩掩,处理起来也是避重就轻。三是同级班子成员碍于情面,不便监督。有的班子成员认为“提了没有用,还得罪人,不如不说”;有的担心被“一把手”误解自己有“野心”、想“篡权”,不敢监督;有的怕反对意见提多了会当成“闹不团结”,影响自己的前程,不愿监督。因此,往往出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知不对,少说为佳,“你好我好大家都好”一团和气的状况。四是下级怕打击报复,不敢监督。有的同志认为自己职位卑微,上级“一把手”的态度可以决定自己的前途命运,担心打击报复,故宁可“多栽花少栽刺”,信奉“是非面前莫开口”的处世哲学,不敢挺直腰杆对上级领导进行监督。五是群众不知情或不行使监督权力,无法或没有开展监督。有的“一把手”对重大问题的处理不经过群众讨论,重大决策不与群众商量,使群众很难真正有效地行使民主监督权。六是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没法监督。目前,对一些“一把手”“八小时”以外的情况,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导致监督管理工作缺乏预见性和针对性,收不到应有的实效。

  二、党政“一把手”难监督的主要原因

  (一)市场经济原则对“一把手”的用权观构成了较大的冲击。在体制变革过程中,某些“一把手”受私利驱动,把权力看成是自己身份的象征,在权力的运作过程中甚至超出组织赋予的权限,把权力的触角延伸到领导活动和私人领域,独断专行,为所欲为,有的甚至置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于不顾。在这种情况下,要想其自觉接受监督是不可能的。

  (二)体制不顺制约了监督机构作用的发挥。党委对包括监督机构在内的所有机构实行统一领导,所有事务的最终决定权都在同级党委(党组)。人大及其常委会,纪委(监察局)、组织部门、检察院、审计部门都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查处案件或处理问题都要征得同级党委的同意,很难发挥应有的作用。权利过分集中,缺乏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对党委的权力特别是“一把手”的权力难以实施有效的约束。

  (三)制度上的缺失导致监督工作难以到位。一方面,现有的对“一把手”监督的制度不配套。如有些制度只注重于一些细枝未节,没有抓关键。对干部的监督只注重日常行为,但对权力的来源、行使情况约束不够。而领导干部的行为是和权力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如果不规范权力的运行,其他监督根本不起作用。另一方面,对“一把手”的监督在某些方面还无章可依。如对“一把手”“八小时”之外的监督就缺乏明确的制度,缺乏实质性、可操作性的措施和办法。另外,许多制度执行效果不佳。对各级“一把手”违反制度后的处理规定过于粗疏,有的甚至没有规定。在如何保障监督执行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各项制度方面,也缺乏操作性强的措施,使各项制度流于形式,没有真正落到实处。

  (四)传统的人治思想在人们头脑中留下了深深的烙樱我国历史上虽然也有制度、法律,但人治一直居主导地位,从来没有真正的法治,法律、制度只是权力的附庸。这种传统强调人本身的自律,认为人本身可以做好自我监督,即使出台了一些法律制度,也是相信人能自觉去遵守。人出了问题,总是习惯于把主要原因归结为本人素质不高,而不善于从体制和法律制度上查找原因。

  三、加强党政“一把手”监督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明确监督重点,使“一把手”监督工作有的放矢

  在加强对党政“一把手”政治方向、学习教育、工作绩效、生活圈和工作圈等情况监督的同时,必须把对“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要加强对重大问题决策权的监督。“一把手”在一个地区、一个单位的重大决策中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强化对“一把手”决策权的监督,就要看“一把手”是否坚持集体讨论、民主决策、集体控权;是否走群众路线,群众是否满意;是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是否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二是要加强对用人权的监督。毛泽东同志曾强调:“必须善于使用干部--共产党员的干部政策,应是以能否坚决地执行党的路线,服从党的纪律,和群众有密切的联系,有独立的工作能力,积极肯干,不谋私利为标准。”③加强对“一把手”用人上的监督,要看其是否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群众公认,注重实绩;是否出于公心,坚持干部职务安排由组织决策的原则,严格按照组织程序选贤任能,带头防止和杜绝用人上的腐败。三是要加强对调控权的监督。特别是对“一把手”在人员安排、资金调拨使用、重要项目的审批等方面的调控权要重点监督。

  (二)拓宽监督渠道,着力构建“一把手”监督管理网络

  1、强化自我监督。上级党组织要切实改变重选拔轻教育的倾向,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思想政治教育,使他们不断提高对自我监督重要性的认识,按照“自重、自盛自警、自励”的要求,经常反思自己的思想、工作和生活,警钟长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强化上级监督。江泽民同志曾尖锐地指出,“有的领导干部对下面出现的问题,不仅不能见微知著,而且在问题已经比较严重了还麻木不仁,甚至包着、护着,该教育的不教育,该批评的不批评,该查处的不查处。这种倾向既贻误党的事业,又害了同志,必须坚决加以纠正。”因此,上级党组织及组织人事部门要承担起对下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监督的主要责任。要建立健全上级党组织和组织部门负责同志,与下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定期谈心制度、谈话诫勉制度、函询回复制度,使上级对下级的监督经常化、制度化;要建立健全惩戒制度,对那些长期拉帮结伙、工作平庸、群众意见大的“一把手”,上级组织部门要及时发出诫勉通知,限期改正。对没有改正甚至出现新问题的,要进行组织处理。

  3、强化班子内部监督。毛泽东同志曾强调:“对于我们,经常地检讨工作,在检讨中推广民主作风,不惧怕批评与自我批评,实行“知无不言,言无不警,‘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这些中国人民的有益格言,正是抵抗各种政治灰尘和政治微生物侵蚀我们同志的思想和我们党的肌体的唯一有效的办法。”④邓小平同志也曾指出:“领导干部的情况,上级不是能天天看到的,下级也不是能天天看到的,而同级的领导成员彼此是最熟悉的。”他强调对领导人最重要的监督来自党委会本身。这就要求各级领导班子成员,都要树立正确的监督意识,坚决克服班子成员之间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一把手要带头接受监督,班子成员既要自觉维护“一把手”,尊重“一把手”,支持“一把手”,又要大胆监督“一把手”。特别是围绕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这“三重一大”,监督主要领导干部是否正确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防止独断专行、个人说了算,以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

  4、强化党内监督。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党内监督制度,是保证党内监督有效执行的有力保障。比如坚持和落实“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使“一把手”以一个普通党员的身份接受广大党员的监督。又如,要健全和完善党内罢免制度。要把目前党内法规对罢免问题的原则规定具体化,制定操作性强的罢免程序,使罢免制度得以实施和发挥作用。还比如,要建立同级监督责任制,不仅要有实施同级监督的具体内容、尺度和责任,而且要有不接受监督和放弃监督如何处理的具体规定,做到监督有条例,操作有细则,从而使党内监督有章可循,提高党内监督的效能。要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各级执纪执法部门要坚持原则,敢于碰硬,保证制度的落实。

  5、强化群众监督。毛泽东曾指出:“共产党是为民族、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它本身决无私利可图。它应该受人民的监督,而决不应该违背人民的意旨,它的党员应该站在民众之中,而决不应该站在民众之上。”⑤普通群众参与监督,发挥对“一把手”的监督作用,关键是要让群众享有一定程度的知情权。首先,要实行政务公开制度。把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原因、决策依据、决策执行过程和结果,通过一定的形式向干部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以公开保证公正。其次,要建立健全监督体系。包括信访举报和民意测验、民主评议为主的群众监督,人大和政法系统的法制监督,政协和群众团体的民主监督,报纸、电视、电台的新闻舆论监督等。第三,要让干部群众在领导干部的任免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要拓宽群众参与干部工作的渠道,扩大领导干部民意测验、民主推荐的范围,使越来越多的干部群众对“一把手”的升降去留拥有发言权。

  6、强化财经监督。要把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进行监督的重要手段,对领导干部行使事权、财权进行监督和审计。一要逐步扩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二要把审计的关口前移,变离任审计为主为任期内审计为主,由被动的事后审计改为主动地事前和事中审计。三要运用好经济责任审计的成果。把审计结论作为考核、评价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完善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健全党政“一把手”监督的制度法规体系

  强化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必须要有一套比较规范的制度作保证。才能保证监督的效果。一是认真执行现有制度。对已建立的行之有效的监督制度,要不折不扣地予以执行。如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和收入申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和交流、基层评议机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同时,还要加强对贯彻执行制度情况的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是逐步完善有关制度。要对干部监督工作现行制度进行必要的清理。对一些目前还适应或基本适应实际需要,但明显存在着不足甚至缺陷的制度,要进行必要的修改、补充和完善,增强其时效性;对一些已不适应当前实际的制度,要及时废止。还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及情况的变化,不断完善现有的监督制度,注重在科学性、准确性上下功夫。三是积极探索新的制度。要在实践中探索制定新的制度,不断推进监督制度创新。在制订新制度时应注意:首先,要确保监督制度的可操作性。如一些监督制度及方法的制定,要注意其适用范围和操作程序上的严密性、合理性、规范性。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静态监督与动态监督相结合,把监督的关口前移,侧重于事前、事中的动态性预防监督。对适于进行定性量化分解的监督制度,尽量采取量化分析评价。其次,要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要注意到新制度之间以及新制度与旧制度之间的互补性和配套性,努力使制度形成体系,发挥整体效能。

  (四)健全监督机制,形成“一把手”监督工作的合力

  干部监督是一项工作难度大、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必须形成一个覆盖面广、渠道畅通、反应灵敏、措施有力、统一管理的干部监督网络和“组织部门牵头、各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

  1、健全横向联动机制。要加强与相关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共同参与“一把手”的监督管理,产生监督管理的叠加效应,形成干部监督的合力。一是与纪检监察部门的联合。组织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联合考察干部,便于实施对干部的全面监督。同时,应注重运用考察成果选拔任用干部。二是与宣传部门的联合。加强新闻单位对党政领导干部的舆论监督。三是与人大、司法、审计等部门的联合。支持人大做好对政府组成人员的述职、评议工作,强化人大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定期与司法部门进行联系与沟通,把党内监督与司法监督有机结合起来。

  2、健全磋商协调机制。由组织部门牵头、每季度与纪检、监察、检察院、法院、公安、审计等执纪执法部门联系一次,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综合分析领导干部队伍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研究相关对策,制定防范措施。对于匿名来信或一时难以查证的,或反映“一把手”的一般问题够不上立案审查的,由上级组织部门调查核实,进行诫勉谈话;对重要的或涉及面比较广的案件,经党委批准,组织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共同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3、健全责任追究机制。要坚持一级抓一级,健全干部管理监督责任追究机制。上级党政一把手要负责监督下级党政一把手,副职要监督自己分管部门党政一把手,随时了解和掌握下级一把手的表现。“一把手”还要管好同级班子成员,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要把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监督责任制度化、法律化,明确要求,抓好落实。如对监督职责内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长期失察或发现后不报告、不处理的;对党风廉政建设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对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拖案不结或干扰阻挠案件查处的;对选人用人严重失察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问题不认真纠正、不严肃处理的,要根据监督责任制的规定,认真查处有关领导在干部监督中的失职行为,并视其情况,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以至追究法律责任。

  4、健全党委议事机制。毛泽东同志曾强调指出:“党委制是保证集体领导、防止个人包办的党的重要制度。”⑥各级党委要健全和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防止个人说了算。同时,党委还要经常专题研究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特别是要研究解决好对“一把手”实施有效监督的问题,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制定对策。对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不力的单位可进行黄牌警告、限期整改。--《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几点建议精选》

篇三:对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监督的有效做法

  

  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12条措施

  .强化对“一把手”的全面监督。

  党委、纪检机构、党的工作部门把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

  重中之重,通过驻点调研、谈心谈话、干部考核、述责述廉、专项检查、派驻监督、党建督查、党内巡察、审查调查、政

  治生态分析研判以及内部审计等方式,有重点地开展对“一

  把手”的日常监督和专项督查,全面掌握“一把手”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重点盯住“一把手”是否履行了管

  党治党重要政治责任,营造让“一把手”时刻感受到用权受

  监督的氛围。

  .加强对“一把手”自上而下的监督。

  加强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的日常管理监督,定期督查责

  任落实情况。及时了解分管范围内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情

  况,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一把手”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做

  到廉洁自律,发现问题及时教育提醒。纪检机构、组织部门

  要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强化对所属各单位“一把手”的监督,并监督指导所属单位党组织加强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管。

  .督促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

  实行上级“一把手”对下级新任职“一把手”任职谈话全覆

  盖。健全上级“一把手”同下级“一把手”开展监督谈话机

  制,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进行提示提醒,对存在苗头性、倾

  向性问题的进行批评教育,对存在轻微违纪问题的及时予以

  诫勉。

  .加强对“一把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认真贯彻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关规定,健全完

  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细化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台

  账,加强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

  责任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下级“一把手”落实责任不到位、问题比较突出的及时约谈,对不担当、不作为的依规依纪追

  究责任。对涉及严重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一

  把手”,要责成纪检机构负责人按照制度和相关程序对其进

  行约谈,督促其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做深做实党建工作责

  任制考核评价,健全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机

  .督促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

  实行上级“一把手”对下级新任职“一把手”任职谈话全覆

  盖。健全上级“一把手”同下级“一把手”开展监督谈话机

  制,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进行提示提醒,对存在苗头性、倾

  向性问题的进行批评教育,对存在轻微违纪问题的及时予以

  诫勉。

  .加强对“一把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认真贯彻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关规定,健全完

  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细化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台

  账,加强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

  责任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下级“一把手”落实责任不到位、问题比较突出的及时约谈,对不担当、不作为的依规依纪追

  究责任。对涉及严重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一

  把手”,要责成纪检机构负责人按照制度和相关程序对其进

  行约谈,督促其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做深做实党建工作责

  任制考核评价,健全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机

  正政治偏差。巡察组要紧盯“一把手”,进驻前向纪检机构、组织部门深入了解有关情况。巡察谈话应当将“一把手”工

  作、生活情况作为必谈内容,对反映的重要问题深入了解。

  巡察报告要将“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方

  面的反映单独列出,提出明确意见和整改要求。加大对“一

  把手”存在问题的被巡察党组织“回头看”力度,推动巡察

  监督更加精准、规范、有效。

  .建立健全“一把手”述责述廉制度。将监督下级“一把手”

  情况作为“一把手”每年述责述廉的重点内容,及时向上级

  党组织和纪检机构报告。开展下级“一把手”在党委扩大会

  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工作,述责述廉报告在一定范围内

  公开。下级“一把手”应当将评议问题整改情况及时向上级

  党组织报告。

  .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对“一把手”的监督作用。强化审计成

  果应用,将其作为考核、任用“一把手”的重要依据;发现

  重大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重大失职渎职行为,及时移交

  纪检机构或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研究剖析审计发现的典型

  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从管理体制机制上提出建议,切

  实发挥内部审计在发现问题、揭示问题、督促整改方面作用,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正政治偏差。巡察组要紧盯“一把手”,进驻前向纪检机构、组织部门深入了解有关情况。巡察谈话应当将“一把手”工

  作、生活情况作为必谈内容,对反映的重要问题深入了解。

  巡察报告要将“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方

  面的反映单独列出,提出明确意见和整改要求。加大对“一

  把手”存在问题的被巡察党组织“回头看”力度,推动巡察

  监督更加精准、规范、有效。

  .建立健全“一把手”述责述廉制度。将监督下级“一把手”

  情况作为“一把手”每年述责述廉的重点内容,及时向上级

  党组织和纪检机构报告。开展下级“一把手”在党委扩大会

  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工作,述责述廉报告在一定范围内

  公开。下级“一把手”应当将评议问题整改情况及时向上级

  党组织报告。

  .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对“一把手”的监督作用。强化审计成

  果应用,将其作为考核、任用“一把手”的重要依据;发现

  重大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重大失职渎职行为,及时移交

  纪检机构或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研究剖析审计发现的典型

  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从管理体制机制上提出建议,切

  实发挥内部审计在发现问题、揭示问题、督促整改方面作用,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度任务安排、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发现责任落实不到位

  的及时约谈提醒。党委巡察、审计等部门以及纪检机构,结

  合实际,定期梳理相关部门、单位和领域存在问题、廉洁风

  险以及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廉洁自律等情况,向同级党

  委分管领导班子成员通报,推动其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

  政建设工作。

  12.督促同级领导班子加强相互监督。班子成员之间相互提

  醒、相互监督,经常交换意见,发现问题坦诚向对方提出,发现“一把手”存在重要问题的可直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发现其他班子成员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应当及时如实按程序

  向党组织反映和报告,对隐瞒不报、虚假报告、当“老好人”

  的要连带追究责任。

篇四:对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监督的有效做法

  

  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几点建议精选

  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几点建议精选(1)

  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关键环节。近年来,各地围绕增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实效,进行了积极探索,积累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但是,对“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仍然客观存在,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也有体制机制不完善的问题,还有权力运行不够公开、监督制度不完备执行不到位的问题,等等。如何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的有效监督,是当前群众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也是我们要花大气力解决的瓶颈性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强化对“一把手”的配备。“一把手”的特殊作用和地位,决定组织人事部门在选拔任用时要格外慎重。要始终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在德方面不合格的领导干部,坚决不能选为“一把手”。要建立科学的初始提名制度,坚持“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充分酝酿、讨论决定”的选人程序,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拥护的领导干部选拔到各级“一把手”岗位上。要规范交流轮岗制度,在保持领导班子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对任期达到法定年限的“一把手”要及时进行轮岗交流,以解除因为在一个岗位上工作时间过长可能形成的滋生腐败的隐患。要实行选人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按“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发现“带病”上岗和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一把手”时,要严肃追究首推者和审核把关者的责任。

  二是建立健全权力制约机制,强化对“一把手”的合理分权。进行合理分权,形成权力制约,能够从一定程度上减少权力滥用的机会。要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按照班子职责分工,对“一把手”的权力进行适当分解,实行党政正职不得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审批、执法等制度。要明确权力运行流程,完善权力公开机制,重点公开决策权和用人权。进一步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健全民主集中制。探索建立议决权、否决权分离制衡机制。建立相应的权力运行激励机制,对执政为民、规范用权、有所作为的“一把手”,也要“大开前门、严堵后门”,做到责、权、利相统一。

  三是建立健全学习教育机制,强化“一把手”自觉接受监督意识。要加强对“一把手”的廉洁从政教育,建立健全日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家庭助廉教育和身边工作人员廉洁教育相结合、廉政宣誓教育和廉政承诺教育相结合等反腐倡廉教育机制制度,引导“一把手”充分认识到滥用权力导致腐败的危害,牢固树立“监督是关心、是爱护”的理念,增强自觉接受监督、加强自我监督的意识,并把自觉接受监督当成一种内在需求、一种日常习惯,在平时工作中自觉营造有利于监督的氛围,主动打造有利于监督的平台。

  四是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强化监督合力。要突出上级监督和同级班子成员之间的监督,明确上级党组织和同级班子成员监督“一把手”的责任。上级党组织明知下级党政“一把手”有违纪违法行为,或班子成员明知“一把手”有违纪违法行为,不提醒、不报告、不监督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切实发挥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作用。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特别是任中审计,定期对“一把手”进行经济审计。要在建设、财政、国土等重点部门设立内审机构,强化内部审计。在党务、政务等公开的基础上,加快网络问政步伐,不断扩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鼓励和支持报纸、电视、电台等舆论监督,正确引导网络监督,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威力。建立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与相关执纪执法部门工作联席会议等有关制度,每年至少一次专题分析干部考察、考核、经济责任审计、民主评议和信访等渠道反映的“一把手”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增强监督的合力和效果。

  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几点建议精选(2)

  加强干部监督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防止和遏制党内腐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有效措施,也是执政和改革开放条件下党的建设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对此,党的三代领导核心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都作过精辟论述。毛泽东同志曾指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①“我们需要建立一定的制度来保证群众路线和集体领导的贯彻实施,而避免脱离群众的个人突出和个人英雄主义,减少我们工作中脱离客观实际情况的主观主义和片面性。”②当前,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由于新旧体制的转换,人际关系的变化,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等因素的客观存在,使干部监督工作难度加大,特别是对处于重要位置、发挥关键作用、位高权重的党政“一把手”的监督难度愈来愈大。如何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已成为党的干部监督工作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sO100一、当前“一把手”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仍显薄弱。主要表现在:一是“一把手”自律意识淡薄,不愿接受监督。有的过于自信,总以为自己不错,无可挑剔,用不着别人监督;有的认为接受监督会影响自己的权威;有的自视高人一等,自认为不受监督乃天经地义;甚至有个别的“一把手”个人私欲膨胀,讲关系不讲原则,讲私情不讲党性,工作中独断专行,听不进他人的意见,个人说了算,千方百计拒绝监督或逃避监督。二是上级组织对下级“一把手”重使用轻管理,疏于监督。一些地方往往只注重对“一把手”的工作实绩特别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监督,忽视对其思想、作风,特别是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对下级“一把手”存在的问题,总是遮遮掩掩,处理起来也是避重就轻。三是同级班子成员碍于情面,不便监督。有的班子成员认为“提了没有用,还得罪人,不如不说”;有的担心被“一把手”误解自己有“野心”、想“篡权”,不敢监督;有的怕反对意见提多了会当成“闹不团结”,影响自己的前程,不愿监督。因此,往往出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知不对,少说为佳,“你好我好大家都好”一团和气的状况。四是下级怕打击报复,不敢监督。有的同志认为自己职位卑微,上级“一把手”的态度可以决定自己的前途命运,担心打击报复,故宁可“多栽花少栽刺”,信奉“是非面前莫开口”的处世哲学,不敢挺直腰杆对上级领导进行监督。五是群众不知情或不行使监督权力,无法或没有开展监督。有的“一把手”对重大问题的处理不经过群众讨论,重大决策不与群众商量,使群众很难真正有效地行使民主监督权。六是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没法监督。目前,对一些“一把手”“八小时”以外的情况,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导致监督管理工作缺乏预见性和针对性,收不到应有的实效。

  二、党政“一把手”难监督的主要原因

  (一)市场经济原则对“一把手”的用权观构成了较大的冲击。在体制变革过程中,某些“一把手”受私利驱动,把权力看成是自己身份的象征,在权力的运作过程中甚至超出组织赋予的权限,把权力的触角延伸到领导活动和私人领域,独断专行,为所欲为,有的甚至置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于不顾。在这种情况下,要想其自觉接受监督是不可能的。

  (二)体制不顺制约了监督机构作用的发挥。党委对包括监督机构在内的所有机构实行统一领导,所有事务的最终决定权都在同级党委(党组)。人大及其常委会,纪委(监察局)、组织部门、检察院、审计部门都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查处案件或处理问题都要征得同级党委的同意,很难发挥应有的作用。权利过分集中,缺乏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对党委的权力特别是“一把手”的权力难以实施有效的约束。

  (三)制度上的缺失导致监督工作难以到位。一方面,现有的对“一把手”监督的制度不配套。如有些制度只注重于一些细枝未节,没有抓关键。对干部的监督只注重日常行为,但对权力的来源、行使情况约束不够。而领导干部的行为是和权力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如果不规范权力的运行,其他监督根本不起作用。另一方面,对“一把手”的监督在某些方面还无章可依。如对“一把手”“八小时”之外的监督就缺乏明确的制度,缺乏实质性、可操作性的措施和办法。另外,许多制度执行效果不佳。对各级“一把手”违反制度后的处理规定过于粗疏,有的甚至没有规定。在如何保障监督执行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各项制度方面,也缺乏操作性强的措施,使各项制度流于形式,没有真正落到实处。

  (四)传统的人治思想在人们头脑中留下了深深的烙樱我国历史上虽然也有制度、法律,但人治一直居主导地位,从来没有真正的法治,法律、制度只是权力的附庸。这种传统强调人本身的自律,认为人本身可以做好自我监督,即使出台了一些法律制度,也是相信人能自觉去遵守。人出了问题,总是习惯于把主要原因归结为本人素质不高,而不善于从体制和法律制度上查找原因。

  三、加强党政“一把手”监督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明确监督重点,使“一把手”监督工作有的放矢

  在加强对党政“一把手”政治方向、学习教育、工作绩效、生活圈和工作圈等情况监督的同时,必须把对“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要加强对重大问题决策权的监督。“一把手”在一个地区、一个单位的重大决策中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强化对“一把手”决策权的监督,就要看“一把手”是否坚持集体讨论、民主决策、集体控权;是否走群众路线,群众是否满意;是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是否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二是要加强对用人权的监督。毛泽东同志曾强调:“必须善于使用干部--共产党员的干部政策,应是以能否坚决地执行党的路线,服从党的纪律,和群众有密切的联系,有独立的工作能力,积极肯干,不谋私利为标准。”③加强对“一把手”用人上的监督,要看其是否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群众公认,注重实绩;是否出于公心,坚持干部职务安排由组织决策的原则,严格按照组织程序选贤任能,带头防止和杜绝用人上的腐败。三是要加强对调控权的监督。特别是对“一把手”在人员安排、资金调拨使用、重要项目的审批等方面的调控权要重点监督。

  (二)拓宽监督渠道,着力构建“一把手”监督管理网络

  1、强化自我监督。上级党组织要切实改变重选拔轻教育的倾向,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思想政治教育,使他们不断提高对自我监督重要性的认识,按照“自重、自盛自警、自励”的要求,经常反思自己的思想、工作和生活,警钟长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强化上级监督。江泽民同志曾尖锐地指出,“有的领导干部对下面出现的问题,不仅不能见微知著,而且在问题已经比较严重了还麻木不仁,甚至包着、护着,该教育的不教育,该批评的不批评,该查处的不查处。这种倾向既贻误党的事业,又害了同志,必须坚决加以纠正。”因此,上级党组织及组织人事部门要承担起对下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监督的主要责任。要建立健全上级党组织和组织部门负责同志,与下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定期谈心制度、谈话诫勉制度、函询回复制度,使上级对下级的监督经常化、制度化;要建立健全惩戒制度,对那些长期拉帮结伙、工作平庸、群众意见大的“一把手”,上级组织部门要及时发出诫勉通知,限期改正。对没有改正甚至出现新问题的,要进行组织处理。

  3、强化班子内部监督。毛泽东同志曾强调:“对于我们,经常地检讨工作,在检讨中推广民主作风,不惧怕批评与自我批评,实行“知无不言,言无不警,‘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这些中国人民的有益格言,正是抵抗各种政治灰尘和政治微生物侵蚀我们同志的思想和我们党的肌体的唯一有效的办法。”④邓小平同志也曾指出:“领导干部的情况,上级不是能天天看到的,下级也不是能天天看到的,而同级的领导成员彼此是最熟悉的。”他强调对领导人最重要的监督来自党委会本身。这就要求各级领导班子成员,都要树立正确的监督意识,坚决克服班子成员之间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一把手要带头接受监督,班子成员既要自觉维护“一把手”,尊重“一把手”,支持“一把手”,又要大胆监督“一把手”。特别是围绕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这“三重一大”,监督主要领导干部是否正确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防止独断专行、个人说了算,以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

  4、强化党内监督。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党内监督制度,是保证党内监督有效执行的有力保障。比如坚持和落实“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使“一把手”以一个普通党员的身份接受广大党员的监督。又如,要健全和完善党内罢免制度。要把目前党内法规对罢免问题的原则规定具体化,制定操作性强的罢免程序,使罢免制度得以实施和发挥作用。还比如,要建立同级监督责任制,不仅要有实施同级监督的具体内容、尺度和责任,而且要有不接受监督和放弃监督如何处理的具体规定,做到监督有条例,操作有细则,从而使党内监督有章可循,提高党内监督的效能。要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各级执纪执法部门要坚持原则,敢于碰硬,保证制度的落实。

  5、强化群众监督。毛泽东曾指出:“共产党是为民族、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它本身决无私利可图。它应该受人民的监督,而决不应该违背人民的意旨,它的党员应该站在民众之中,而决不应该站在民众之上。”⑤普通群众参与监督,发挥对“一把手”的监督作用,关键是要让群众享有一定程度的知情权。首先,要实行政务公开制度。把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原因、决策依据、决策执行过程和结果,通过一定的形式向干部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以公开保证公正。其次,要建立健全监督体系。包括信访举报和民意测验、民主评议为主的群众监督,人大和政法系统的法制监督,政协和群众团体的民主监督,报纸、电视、电台的新闻舆论监督等。第三,要让干部群众在领导干部的任免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要拓宽群众参与干部工作的渠道,扩大领导干部民意测验、民主推荐的范围,使越来越多的干部群众对“一把手”的升降去留拥有发言权。

  6、强化财经监督。要把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进行监督的重要手段,对领导干部行使事权、财权进行监督和审计。一要逐步扩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二要把审计的关口前移,变离任审计为主为任期内审计为主,由被动的事后审计改为主动地事前和事中审计。三要运用好经济责任审计的成果。把审计结论作为考核、评价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完善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健全党政“一把手”监督的制度法规体系

  强化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必须要有一套比较规范的制度作保证。才能保证监督的效果。一是认真执行现有制度。对已建立的行之有效的监督制度,要不折不扣地予以执行。如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和收入申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和交流、基层评议机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同时,还要加强对贯彻执行制度情况的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是逐步完善有关制度。要对干部监督工作现行制度进行必要的清理。对一些目前还适应或基本适应实际需要,但明显存在着不足甚至缺陷的制度,要进行必要的修改、补充和完善,增强其时效性;对一些已不适应当前实际的制度,要及时废止。还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及情况的变化,不断完善现有的监督制度,注重在科学性、准确性上下功夫。三是积极探索新的制度。要在实践中探索制定新的制度,不断推进监督制度创新。在制订新制度时应注意:首先,要确保监督制度的可操作性。如一些监督制度及方法的制定,要注意其适用范围和操作程序上的严密性、合理性、规范性。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静态监督与动态监督相结合,把监督的关口前移,侧重于事前、事中的动态性预防监督。对适于进行定性量化分解的监督制度,尽量采取量化分析评价。其次,要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要注意到新制度之间以及新制度与旧制度之间的互补性和配套性,努力使制度形成体系,发挥整体效能。

  (四)健全监督机制,形成“一把手”监督工作的合力

  干部监督是一项工作难度大、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必须形成一个覆盖面广、渠道畅通、反应灵敏、措施有力、统一管理的干部监督网络和“组织部门牵头、各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

  1、健全横向联动机制。要加强与相关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共同参与“一把手”的监督管理,产生监督管理的叠加效应,形成干部监督的合力。一是与纪检监察部门的联合。组织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联合考察干部,便于实施对干部的全面监督。同时,应注重运用考察成果选拔任用干部。二是与宣传部门的联合。加强新闻单位对党政领导干部的舆论监督。三是与人大、司法、审计等部门的联合。支持人大做好对政府组成人员的述职、评议工作,强化人大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定期与司法部门进行联系与沟通,把党内监督与司法监督有机结合起来。

  2、健全磋商协调机制。由组织部门牵头、每季度与纪检、监察、检察院、法院、公安、审计等执纪执法部门联系一次,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综合分析领导干部队伍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研究相关对策,制定防范措施。对于匿名来信或一时难以查证的,或反映“一把手”的一般问题够不上立案审查的,由上级组织部门调查核实,进行诫勉谈话;对重要的或涉及面比较广的案件,经党委批准,组织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共同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3、健全责任追究机制。要坚持一级抓一级,健全干部管理监督责任追究机制。上级党政一把手要负责监督下级党政一把手,副职要监督自己分管部门党政一把手,随时了解和掌握下级一把手的表现。“一把手”还要管好同级班子成员,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要把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监督责任制度化、法律化,明确要求,抓好落实。如对监督职责内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长期失察或发现后不报告、不处理的;对党风廉政建设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对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拖案不结或干扰阻挠案件查处的;对选人用人严重失察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问题不认真纠正、不严肃处理的,要根据监督责任制的规定,认真查处有关领导在干部监督中的失职行为,并视其情况,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以至追究法律责任。

  4、健全党委议事机制。毛泽东同志曾强调指出:“党委制是保证集体领导、防止个人包办的党的重要制度。”⑥各级党委要健全和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防止个人说了算。同时,党委还要经常专题研究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特别是要研究解决好对“一把手”实施有效监督的问题,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制定对策。对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不力的单位可进行黄牌警告、限期整改。--《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几点建议精选》

篇五:对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监督的有效做法

  

  破解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的做法和成效

  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各级政府机构的管理与监督工作也逐渐得到了加强。其中,对于一把手和同级领导的监督工作尤为重要,但是这一领域也存在着一些难题,例如:如何实现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如何避免监督中的“盲区”等问题。为此,本文将探讨一些破解这些难题的做法和成效。

  一、加强监督力度

  对于一把手和同级领导的监督工作,关键在于加强监督力度。这需要政府机构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包括监督体系、监督标准、监督程序等方面。同时,监督机制的建立需要依靠科学的管理理念和方法,以实现对一把手和同级领导的全方位、多角度、全过程的监督。

  在实践中,政府机构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加强监督力度:

  1、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

  政府机构需要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包括监督体系、监督标准、监督程序等方面。监督体系应该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两个层面,内部监督主要由机构内部的监察部门完成,外部监督则由政府监管部门、媒体、公众等各方面进行。监督标准应该明确规定一把手和同级领导的职责、权利和义务,明确监督的内容和范围,以及监督的方式和手段。监督程序应该明确监督的程序和流程,确保监督的全过程透明化、规范化。

  2、依靠科学的管理理念和方法

  政府机构需要依靠科学的管理理念和方法,以实现对一把手和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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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级领导的全方位、多角度、全过程的监督。在这个过程中,政府机构应该注重监督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采用科学的监督方法和手段,确保监督的结果客观、准确、全面。

  3、加强监督的效果评估

  政府机构需要加强对监督效果的评估,以确保监督的有效性和实效性。评估应该从监督的目标、内容、方式、结果等方面进行,对监督的优劣进行全面评估,并及时对监督机制进行调整和改进。

  二、避免监督中的“盲区”

  在一把手和同级领导的监督工作中,常常会出现一些“盲区”,导致监督效果不佳。为了避免监督中的“盲区”,政府机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建立有效的信息系统

  政府机构需要建立有效的信息系统,收集和整理一把手和同级领导的工作情况、经济状况、家庭背景、社会关系等信息,确保监督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同时,政府机构也需要对这些信息进行保密,以防止泄露。

  2、加强对监督对象的了解

  政府机构需要加强对监督对象的了解,包括了解其思想、行为、工作方式等方面。这需要政府机构与一把手和同级领导建立良好的关系,建立信任和互相理解的基础。

  3、加强对监督对象的培训和教育

  政府机构需要加强对一把手和同级领导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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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素养和管理水平,以增强其自我监督和自我管理的能力。

  三、加强监督的成效

  对于一把手和同级领导的监督工作,最终的目的是实现监督的成效。为了加强监督的成效,政府机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监督的公开和透明

  政府机构需要加强监督的公开和透明,确保监督的结果对公众透明化。这需要政府机构加强对监督结果的宣传和报道,让公众了解监督的实际效果,提高监督的公信力和可信度。

  2、加强对监督结果的追责

  政府机构需要加强对监督结果的追责,对监督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追责和问责。这需要政府机构建立健全的问责制度,对监督结果的追责进行规范化和制度化。

  3、加强监督的协调和配合

  政府机构需要加强监督的协调和配合,确保监督的全面性和协同性。这需要政府机构加强内部部门之间的协调和配合,加强与外部监督机构之间的联系和合作。

  总之,对于一把手和同级领导的监督工作,政府机构需要加强监督力度、避免监督中的“盲区”、加强监督的成效。这需要政府机构依靠科学的管理理念和方法,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监督对象的了解和培训,加强监督的公开和透明,加强对监督结果的追责,加强监督的协调和配合。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对一把手和同级领导的有效监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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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对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监督的有效做法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1.03.27?

  【文

  号】

  【施行日期】2021.03.27?

  【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监督

  正文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

  (2021年3月27日)

  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是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现就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性紧迫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委员会是党执政兴国的指挥部,“一把手”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领头雁,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必须作表率、打头阵;强调对各级“一把手”来说,自上而下的监督最有效,党中央要加强对高级干部的监督,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所管理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上级“一把手”必须抓好下级“一把手”;强调破解同级监督难题,关键在党委常委会,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增强主动监督、相互监督的自觉。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

  军,面临前所未有的复杂环境和风险挑战,只有毫不动摇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一以贯之推进党的伟大自我革命,以有效监督把“关键少数”管住用好,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和表率引领作用,才能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艰难险阻,不断取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胜利。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纪检机关监督专责,形成了许多有效做法和经验。同时,必须清醒看到,对“一把手”监督仍是薄弱环节,完善党内监督体系、落实监督责任的任务依然十分紧迫。领导干部责任越重大、岗位越重要,越要加强监督。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必须明确监督重点,压实监督责任,细化监督措施,健全制度机制。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强化上级党组织监督,做实做细同级监督,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增强政治意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带头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全党步调一致向前进。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促进主动开展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工作格局,不断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推动中国特色监督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要全面落实党内监督制度,突出政治监督,重点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对党忠诚,践行党的性质宗旨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情况的监督;强化对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的监督;强化

  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各级领导干部要从政治上认识领导职责中包含监督职责,增强监督意识,履行监督责任;正确对待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勇于纠正错误,切实改进工作;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主动接受监督,决不能拒绝监督、逃避监督。“一把手”要自觉置身党组织和群众监督之下,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领导干部的监督。

  二、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

  (一)把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强化监督检查。“一把手”被赋予重要权力,担负着管党治党重要政治责任,必须以强有力的监督促使其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党委(党组)、纪检机关、党的工作机关要突出对“一把手”的监督,将“一把手”作为开展日常监督、专项督查等的重点,让“一把手”时刻感受到用权受监督。

  (二)“一把手”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监督。“一把手”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带头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自律上当标杆、作表率,既要自觉接受监督,又要敢于担当作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主动向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廉洁治家,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始终保持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三)加强党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上级“一把手”必须抓好下级“一把手”。中央政治局委员要注重了解分管部门、地方、领域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做到廉洁自律,发现问题及时教育提醒。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应当加强对省级党委、中央单位“一把手”的监督,督促省级党委加强对下级“一把手”的管理。上级“一把手”要将监

  督下级“一把手”情况作为每年述职的重点内容;对下级新任职“一把手”应当开展任职谈话;同下级“一把手”定期开展监督谈话,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进行批评教育,对存在轻微违纪问题的及时予以诫勉。

  (四)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落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下级“一把手”落实责任不到位、问题比较突出的及时约谈。纪检机关应当通过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提出整改建议等方式,推动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对“一把手”选拔任用、实绩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对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担当、不作为的,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五)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党委(党组)、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出现搞一言堂甚至家长制问题。中央组织部应当对省级党委、中央单位“一把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巡视巡察、审计监督、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发现“一把手”违反决策程序的问题,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对纠正不力的要向上级纪委、派出机关反映。

  (六)巡视巡察工作要紧盯“一把手”,及时发现问题。党委(党组)要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视定位,查找纠正政治偏差。巡视巡察组应当把被巡视巡察党组织“一把手”作为监督重点,进驻前向纪检机关、组织部门深入了解情况。巡视巡察谈话应当将“一把手”工作、生活情况作为必谈内容,对反映的重要问题深入了解。巡视巡察报告应当将“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单独列出,提出明确意见和整改要求。

  (七)及时掌握对“一把手”的反映,建立健全述责述廉制度。党委(党组)、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的日常监督,通过驻点调研、专项督查等方式,全面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落实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负责人同下级“一把手”谈话制度,发现一般性问题及时向本人提出,发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向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开展下级“一把手”在上级党委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工作,述责述廉报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三、加强同级领导班子监督

  (八)加强领导班子成员相互监督,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中央委员会成员必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现其他成员有违反党章、破坏党的纪律、危害党的团结统一的行为,应当及时向党中央报告或者实名向中央纪委常委会反映。党委(党组)“一把手”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切实履行好教育、管理、监督责任;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所作的函询说明签署意见时,要进行教育提醒,不能“一签了之”。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应当经常交换意见,发现问题坦诚向对方提出,发现“一把手”存在重要问题的可直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一把手”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班子成员按规定对个人有关事项以及群众反映、巡视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实事求是作出说明。

  (九)发挥领导班子近距离常态化监督优势,提高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党委(党组)要全面履行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领导责任,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本着对自己、对同志、对班子、对党高度负责的态度,相互提醒、相互督促,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增强领导班子战斗力;发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应当及时如实按程序向党组织反映和报告,对隐瞒不报、当“老好人”的要连带追究责任。

  (十)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严格按规则和程序办事。健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合理分解、科学配置权力。坚决防止以专题会议代替常委会会议作出决策,坚决防止以党委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决不允许领导班子成员将分管工作、分管领域变成不受集体领导和监督的“私人领地”。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重要事项须提交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充分发表意见,意见分歧较大时应当暂缓表决,对会议表决情况和不同意见应当如实记录、存档备查。

  (十一)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管党治党工作。党委(党组)要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计划,分解工作任务。“一把手”要定期听取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情况汇报,发现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及时约谈。纪委应当向同级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通报其分管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廉洁自律等情况,推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十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党委(党组)要完善落实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的具体举措。对领导班子成员存在违规干预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设、执法司法等问题的,受请托人应当及时向所在部门和单位党组织报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来自其他领导干部家属亲友的违规干预行为应当坚决抵制,及时向党组织报告。不按要求报告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十三)建立健全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分领域形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党委(党组)要定期分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政治生态状况,经常听取纪检机关、党的工作机关相关报告,认真查找领导班子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纪检机关应当加强对审批监管、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等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分析,注重发现普遍性问题,形成专题报告,促进同级党委领导班子加强对关键岗位的管理监督。

  (十四)完善纪委书记谈话提醒制度,如实报告领导班子成员履职尽责和廉洁自律情况。纪委书记应当牢固树立报告问题是本职、该报告不报告是失职的意识。发现领导班子成员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提醒。发现存在重要问题的,向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全面准确反映情况。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的监督

  (十五)落实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责任,把管理和监督寓于实施领导的全过程。党委(党组)要切实管好自己的“责任田”,综合运用检查抽查、指导民主生活会、受理信访举报、督促问题整改等方式,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做到责任清晰、主体明确、措施管用、行之有效。

  (十六)把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紧更牢,推进监督工作规范化。党委(党组)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健全任职回避、定期轮岗、干部交流制度,对“一把手”制定更严格的管理制度。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推进“一把手”个人有关事项在领导班子中公开工作。健全干部双重管理制度,明确主管方、协管方对双重管理干部的监督职责。

  (十七)规范领导干部家属从业行为,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高级干部要带头执行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为全党作出示范。党委(党组)要抓好相关规定落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领导干部与企业家交往必须守住底线、把好分寸,“一把手”要带头落实“亲”、“清”要求,不得以权谋私,搞暗箱操作和利益输送;管住管好自己的家属亲友,决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职权敛财谋利,防止居心不良者对家庭成员进行“围猎”。党委(党组)、纪检机关要加强对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置投诉举报,发现问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十八)加强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提高民主生

  活会质量。党委(党组)要履行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的领导责任,统一确定或者批准下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主题,上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有计划地参加下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部门应当会同纪检机关对下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重点检查“一把手”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否态度鲜明,民主生活会是否真正红脸出汗。对不按规定召开的严肃指出并纠正,对走过场的责令重新召开。对下级党组织所辖地区、部门、单位发生重大问题的,督促下级领导班子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十九)强化选人用人的组织把关,落实干部考察考核制度。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强化对下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拟任人选的把关,压实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各环节的领导责任。组织部门应当按照好干部标准,严格“凡提四必”程序,全面考察干部。纪检机关应当动态更新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党委(党组)要对下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实行分级分类考核,同巡视巡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督查、相关业务部门考核发现的问题相结合,进行全面客观评价。每年可以选定部分“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进行重点考核,对问题反映较多的进行专项考核。

  (二十)定期分析研判信访举报情况,对群众反映多的领导干部及时敲响警钟。党委(党组)要重视信访举报工作,了解掌握群众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反映。领导干部要倾听群众呼声,严肃认真地对待群众的意见、批评。纪检机关、组织部门应当对信访举报情况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对反映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置意见,督促信访举报比较集中的地方、部门、单位党组织查找分析原因。对涉及下级“一把手”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信访举报问题进行专题分析,对社会反映突出、群众评价较差的领导干部情况及时报告,对一般性问题开展谈心谈话。

  (二十一)推动问题整改常态化,完善纪检监察建议制度。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对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审核整改报告、督

  办重点问题等方式,压实主体责任,督促整改落实到位。针对查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开展警示教育。完善纪检监察建议提出、督办、反馈和回访监督机制。对整改问题不及时不到位甚至拒不整改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五、切实加强党对监督工作的领导

  (二十二)加强党委(党组)对监督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各级党委(党组)必须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领导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内监督工作,抓好督促检查。把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摆在管党治党突出位置,通过抓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统筹党内各项监督,支持和监督纪检机关履行监督责任,督促党的工作机关加强职责范围内职能监督工作,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和党员民主监督作用。

  (二十三)以党内监督为主导,贯通各类监督。各级党委要切实发挥党内监督带动作用,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协调、形成合力。加大统筹力度,整合各类监督信息资源,有效运用大数据,建立健全重大监督事项会商研判、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使各类监督更加协同有效。

  (二十四)发挥纪委监委专责机关作用,增强监督实效。纪委监委要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督促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好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精准有效运用“四种形态”,以严格的执纪执法增强制度刚性,对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坚决查处,对不抓不管、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加强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大力支持下级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职责,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完善全覆盖的监督机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健全内控机制,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约束。

  (二十五)积极探索创新,增强针对性、有效性。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切

  实抓好本意见的贯彻落实,对各项监督制度不折不扣执行到位。加强分类指导,细化监督举措。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创新相结合,鼓励地方、部门和单位探索强化监督的有效办法,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篇七:对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监督的有效做法

  

  加强一把手监督的方法

  一把手是指企业、政府等组织中的最高领导人,其职责是领导和管理整个组织。一把手的监督作用非常重要,因为他们的决策和行为直接影响着整个组织的运作和发展。为了加强一把手的监督作用,以下是一些方法:

  1.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

  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是加强一把手监督的基础。这包括建立内部审计、风险管理、合规性和监督委员会等机制,以确保一把手的决策和行为符合组织的规定和法律法规。

  2.加强信息公开和透明度

  信息公开和透明度是加强一把手监督的重要手段。一把手应该及时向组织内外公开重要信息,包括财务报表、决策过程、管理制度等,以便组织内外的利益相关者对其进行监督和评价。

  3.建立有效的问责机制

  建立有效的问责机制是加强一把手监督的重要保障。一把手应该对其决策和行为负责,并接受组织内外的监督和评价。如果一把手的决策和行为违反了组织的规定和法律法规,应该追究其责任。

  4.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是加强一把手监督的重要手段。一把手应该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以确保组织的决策和行为符合组织的规定和法律法规,并能够有效地管理和控制风险。

  5.加强培训和教育

  加强培训和教育是加强一把手监督的重要手段。一把手应该定期接受相关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对组织管理和监督的认识和能力,以便更好地履行其职责。

  加强一把手监督是组织管理的重要环节,需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和透明度、建立有效的问责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加强培训和教育等手段,以确保一把手的决策和行为符合组织的规定和法律法规,并能够有效地管理和控制风险。

篇八:对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监督的有效做法

  

  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意见

  作为一名领导,监督是我们的职责之一。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意见,是我们必须要做好的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地推动工作的开展,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我们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一把手是领导班子的核心,其言行举止直接影响到领导班子的形象和工作效率。因此,我们要对一把手的工作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包括工作计划工作进展、工作成果等方面。同时,我们还要关注一把手的言行举止,确保其言行符合领导干部的标准,不会给人民群众带来不良影响。

  我们要加强对领导班子的监督。领导班子是一个整体,其工作效率和工作成果直接影响到政府的形象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因此,我们要对领导班子的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督,包括工作计划、工作进展、工作成果等方面。同时,我们还要关注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关系,确保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合作和协调,不会因为个人利益而影响到整个领导班子的工作效率。

  我们要加强对自身的监督。作为领导,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断反思自己的工作,发现自己的不足之处,并及时进行改进。同时,我们还要时刻关注自己的言行举止,确保自己的言行符合领导干部的标准,不会给人民群众带来不良影响。

  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意见,是我们必须要做好的工作。只有

  这样,才能够更好地推动工作的开展,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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