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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7篇

时间:2023-08-14 19:55: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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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制度)

  一、议事决策范围

  1、讨论制定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各项方针、政策的意见和措施;完成上级党组织下达的工作任务的措施;贯彻落实有关领导重要讲话和批示的措施。

  2、讨论制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

  3、研究确定党支部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等。

  4、研究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及安排意见。

  5、研究有关全单位利益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

  6、研究决定党组向上级报告的重要事项。

  7、其它需要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二、议事决策的程序

  -

  1、党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成员提出。无议题不开,紧急情况随时召开。

  2、会议议题由党支部书记审定后提前两天通知成员,围绕研究的事项做必要准备。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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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党支部书记根据议题适时主持召开党支部会议,非紧急情况不搞临时会议。党支部书记较长时间离开机关,党支部会议由受委托的成员主持,会后向党支部书记汇报,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

  4、会议议题按急缓和重要程度排列,研究的问题需要有关人员参加时,有关人员届时列席会议。

  5、党组会讨论重大问题,事先要充分酝酿。讨论决定干部问题,会前书记要与所涉及干部的主管党支部成员沟通。

  6、党支部会议应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参加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必须全部党支部成员到会。党支部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党支部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7、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事项时,赞成者超过应到会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8、党支部会议讨论多个事项,应逐项进行;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进行。

  9、对应由党支部会议决定的事项,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召开党支部会时,党支部书记可与有关成员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支部会报告。

  10、提交党支部会议研究的议题,有关科室会前要做好准备,并经主管党支部成员审核把关后方可提交,为党支部决策提供真实可靠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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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是党支部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的内在要求,是健全党支部委员会制度的重要内容。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的基本内容为:

  1.党支部委员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凡属党支部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重大问题,都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党支部委员会任何成员都不能个人决定重大问题。

  2.按照议事规则应当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必须列入会议议程。应当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是:讨论研究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指示精神的具体意见和措施;讨论研究党支部工作计划及其落实措施;讨论检查党支部自身建设工作;讨论研究本单位群团组织的重要工作;讨论研究向上级党组织的请示、报告;讨论研究提交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事宜;讨论研究应当由党支部委员会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的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或者党支部书记委托的会议召集人确定。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研究,必须由个人作出决定时,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可

  随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支部委员会报告。

  3.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党支部书记不能出席会议时,可以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2/3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党支部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会后,会议召集人应当直接或者委托出席会议的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向其通报会议决定事项。会议根据研究事项和工作需要,可邀请有关人员列席,列席人员可以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

  4.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和议题应当提前通知党支部委员会成员。与会人员应当按照会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准备。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和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的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或者由支部书记委托的会议召集人确定。

  5.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事项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支部委员会成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讨论表决。党支部委员会决定重大问题,要经过充分讨论,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的决议必须有应

  到会半数以上的委员赞同;如果对处理重大问题和决定重要事项出现分歧,不应匆忙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统一认识后再作决定,也可将有争议的事项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在紧急情况下,党支部委员会成员不足半数时处理的重大问题,事后应向下次支部委员会报告

  6.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

  7.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应做记录,表决结果和表决方式应当记录在案,各种意见和主要理由也应如实记录。会议形成的决议和党支部委员会文件,由党支部委员会书记签发,也可由党支部委员会书记委托党支部委员会其他成员签发。会后,做好会议决议的组织实施和跟踪检查,实行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分工负责,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

  8.对于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未经集体讨论,也未征求其他成员意见,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的,除遇紧急情况外,应当区别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党支部委员会成员不遵守、不执行集体的决定,或未能按照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给工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追究责任。

篇三: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范文八篇

  1.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本党支部为了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作用,确保党的决策权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权威,制定了一系列议事规定和决策程序,以保证每个党员的权利得到充分体现。

  (一)会议召开

  1.会议安排应提前公示时间、地点、议题和参会人员。

  2.会议应准时开始,如有迟到者,应在开会前向大家道歉,并及时弥补工作。

  (二)议事程序

  1.会议应遵循议事程序和秩序,保证充分讨论。

  2.在会议上提出的问题,应当认真记录并迅速汇报处理结果。

  3.重要议题应由书记在会上宣读决策结果,并通知有关方面执行。

  (三)投票程序

  1.在有争议的问题上,应当通过投票表决确定。

  2.参加投票的党员应当认真听取不同意见,以提高决策质量。

  2.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为促进党支部的发展和壮大,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得到正确贯彻,本党支部制定了以下议事规程和决策程序:

  (一)会议召开

  1.每次会议之前需事先通知与之有关的所有党员。

  2.如有重要议题需要讨论,应提前通告,方便大家对有关问题进行思考和研究。

  (二)议事程序

  1.会议按照议事程序进行讨论,重要议题应当提前通告。

  2.党员发言应该有条理、清晰,特别是发言内容要与议题直接相关。

  3.战线发言应当客观、理性,引导其他党员进行合理有效的讨论。

  (三)决策程序

  1.重要议题应当通过投票来决定。

  2.议事记录应当精确详细,以便于核实和追溯。

  3.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为加强党支部内部讨论,提高组织性、纪律性,本党支部制定了如下议事规定和决策程序:

  (一)会议召开

  1.每次会议之前应通知所有党员,并说明会议议程和具体要求。

  2.如需调整会议时间,应当提前通告,方便大家准备。

  (二)议事程序

  1.会议应按议事程序进行,并集中说明各项议题。

  2.党员发言应遵守顺序、严谨、准确等原则。

  3.在书记主持的情况下,要确保发言人、决策者的权利得到保障。

  (三)决策程序

  1.议题应当经过商议和形成意见,再进行投票决策。

  2.决策结果要由书记在会上宣读,并通知相关方面执行。

  4.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为保证党组织的权威和决策权,规范党支部内部的讨论和决策,本党支部制定了以下议事规定和决策程序:

  (一)会议召开

  1.会议通常应在办公室或会议室召开。

  2.如有需要,在有效通知前可安排特殊场所进行。

  (二)议事程序

  1.会议应依据议事程序进行。

  2.党员讨论应统一主题,有条理、严谨、感性合理。

  (三)决策程序

  1.党支部的决策程序应统一规范。

  2.必须有参会人员的大多数同意,方可投票决定。

  5.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为方便组织内部的讨论和决策,保证党的集中力量,本党支部制定了以下议事规定和决策程序:

  (一)会议召开

  1.会议召开应事先安排时间和地点。

  2.会议通知应发给所有必须参加的党员。

  (二)议事程序

  1.会议必须严格按照议事程序进行。

  2.党员发言应严谨科学性。

  (三)决策程序

  1.决策应当具有明确性和可操作性。

  2.决策结果应当遵循党的思想路线。

  6.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为加强党支部讨论和决策,提高党组织的执行力和纪律性,制定了如下议事规程和决策程序:

  (一)会议召开

  1.会议应当按照规定时间召开,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通知。

  2.会议应当分主要议题和次要议题,根据议题严格掌握讨论时间。

  (二)议事程序

  1.议事过程应当依照规定的议事程序进行。

  2.在发言时应遵循讲话顺序、内容严谨等原则。

  (三)决策程序

  1.决策应当遵循“集中统一领导、民主当家作主”的原则。

  2.应集中发挥党的组织力量,确保党员的权利。

  7.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为保证党支部的发展和壮大,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制定如下议事规定和决策程序:

  (一)会议召开

  1.每次会议之前均应提前通知所有参会党员。

  2.会议的主题要与党组织的工作密切相关。

  (二)议事程序

  1.党员发言应该守规矩,理性,积极参与讨论。

  2.战线发言应严格防范偏见和情绪,努力寻找解决办法。

  (三)决策程序

  1.党员应当尽力贴近实际,以确保决策程序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决策结果应当遵循党的方针和社会政策。

  8.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为促进党组织的发展和壮大,增强组织统一性和纪律性,制定如下议事规程和决策程序:

  (一)会议召开

  1.会议应当按时间和议题的顺序展开。

  2.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先通知党员。

  (二)议事程序

  1.会议应当遵循议事程序进行。

  2.在讨论过程中,应充分发挥党员的主观能动性。

  (三)决策程序

  1.决策应当依循党的思路和精神,符合社会政策。

  2.确保每个党员都有公正发言的机会。

篇四: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1、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党组织书记、成员提出。无议题不开,紧急情况随时召开。

  2、会议议题由党组织书记审定后提前两天通知党组织成员,围绕研究的事项做必要准备。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

  3、党组织书记根据议题适时主持召开会议,非紧急情况不搞临时会议。党组织书记较长时间离开机关,会议由受委托的党组织成员主持,会后向书记汇报,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

  4、会议议题按急缓和重要程度排列,研究的问题需要有关科室参加时,该科室负责人届时列席会议。

  5、党组织班子讨论重大问题,事先要充分酝酿。讨论决定干部问题,会前书记要与所涉及干部的主管党组织成员沟通。

  6、党组织班子会议应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班子成员参加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必须全体班子成员到会。班子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党组织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7、党组织班子会议研究决定事项时,赞成者超过应到会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8、党组织班子会议讨论多个事项,应逐项进行。

  9、对应由党组织班子会议决定的事项,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召开党组织班子成员会议时,书记可与有关党组织成员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组织班子全体成员报告。

  10、提交党组织班子会议研究的议题,有关科室会前要做好准备,并经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前方可提交,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可靠依据。

  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为提高全区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议事决策范围

  1、讨论制定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各项方针、政策的意见和措施;完成上级党组织下达的工作任务的措施;贯彻落实有关领导重要讲话和批示的措施。

  2、讨论制定工作规划、年度方案

  3、研究确定党支部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等。

  4、研究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及安排意见。

  5、研究有关全单位利益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

  6、研究决定党组织向上级报告的重要事项。

  二、议事决策的程序

  1、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成员提出。紧急情况随时召开。

  2、会议议题由党支部书记审定后提前两天通知成员,围绕研究的事项做必要准备。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

  3、会议议题按急缓和重要程度排列,研究的问题需要有关人员参加时,有关人员届时列席会议。

  4、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党支部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党支部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一、重大事项范围

  1.决定本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学习传达上级重要会议、文件、决定和指示精神,并结合本系统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方案、措施。

  2.研究决定本单位有关改革、开展、稳定方面的重大问题;审定以党支部名义部署的重要工作、上报的重要文件等。

  3.研究决定本单位全局性的重大工作部署、中长期开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要点。

  4.研究决定本单位资产处置,重大的投资和工程工程。

  5.研究决定本单位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重大事项;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内设机构职能配置及调整等问题。

  6.研究本单位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的情况和干部运用管理监督奖惩方面的重大问题。

  7.研究本单位纪律检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事项。

  8.单位党支部成员按分工在特殊情况下对重大事项处理后需向党支部报告的问题。

  9.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议事决策程序及要求

  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按以下程序及要求进行:

  1.确定议题。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的会议不得搞临时动议,会议议题由党支部成员提出,报请书记或书记委托的成员确定。提交会议讨论决策的议题,应先进行调查研究,在此根底上提出可行性方案,并广泛征求意见,必要时先组织充分论证,然后在相关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进行通气协调,最后由书记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题。

  2.会议准备。会议议题及日期确定后,必须由有关科室准备详细的会议材料,会议通知和会议议题一般应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应到会人员。

  3.会议讨论。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因故不能主持的,可由书记委托其他成员主持。会议讨论实行一事一议,讨论前先由责任科室汇报有关情况,然后安排足够的实践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

  4.会议决定。在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讨论的情况下形成统一意见,对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对需要表决的事项由主持人根据讨论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表决程序,对需决策事项

  意见比拟一致时,可进行表决;持不赞成意见(含未到会党支部成员的书面意见)人数到达或超过三分之一时,应暂缓表决,会后继续就该议题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沟通协商、并留待下次会议讨论。

  会议表决应逐项进行,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最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同时须将表决意见记录备查。

  1.凡研究决策重大事项的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支部成员到会方可举行,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党支部成员必须到会。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会后要向其告知会议结果。讨论决定干部问题,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班子成员到会方能举行。

  2.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提交党支部集体讨论或表决时,分管的班子成员要及时采取措施并向书记报告;无法向书记报告时,可临机处置,但事后必须及时向书记或党支部会议汇报。

  3.对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除有保密要求外,应及时在本单位干部职工中公开。对决策事项进行重大

  调整或变更,应重新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党支部集体讨论决定。

  4.党支部会议作出的决策,由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各承办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落实。重大事项的落实情况应向党支部作出书面报告。

  三、纪律监督及违规处理

  1.支部不按本规定决策重大事项的,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有权向上级党组织或纪检机关、组织部门报告。

  2.因违反本规定而导致重大事项决策失误并产生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经党支部集体研究作出的决定,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各人无权改变。因特殊情况确需改变的,由党支部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班子成员的个人意见被否决后,允许保存,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定之前,必须认真执行党支部的决定。

  4.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和保密规定,除经组织同意外,不得向外转播或泄露会议内容,违反者按有关规定

  处理。

篇五: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

  为充分发挥楼宇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全面建设新型楼宇,特制定议事规则。

  一、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支部委员分工要集体决定并遵循决定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二、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

  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举行,根据议题需要,可以邀请有关人员列席。

  四、党支部委员会的议题,由支部书记根据工作需要与其他委员讨论确定,有问题应事先与支部书记沟通,不得临时修改议题。

  五、党支部委员会召开的日期、议题、及相关事宜要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与会人员要按会议要求认真做好发言准备。

  六、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范畴:从楼宇实际出发,研究制定贯彻

  /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指示精神的具体措施;研究讨论应由党支部决定的重要问题,研究检查党支部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情况;研究决定向上级党组织的请示、报告等重要事宜。

  七、党支部委员会重大决定,要经过充分讨论,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须由到会半数以上委员赞同,如有分歧,要进一步调查研究统一认识后再作决定。也可上报上级组织。紧急情况,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不足半数需决定处理重大事情时,事后要在支部会上说明。

  八、党支部委员会议议事会要做好记录,决定形成后按照分工认真组织落实。具有保密的内容要严守秘密。

  九、写字楼重大事项须经支部保值讨论决定,包括:临时紧急工作分工;表彰奖励名单上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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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市国资委党委、集团党委的各项决定,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支委会的议事决策程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基本职责

  (一)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的指示精神在公司的贯彻执行。

  (二)参与集团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

  (三)领导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四)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五)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上午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

  作用,保持生产经营和各项任务的完成,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三条

  议事范围

  (一)围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有关指示,结合实际提出实施意见和措施

  (二)研究和决定党组织自身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三)研究和决定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四)审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涉及整体发展的重大决策和改革方案,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审议公司年度工作报告,对重要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听取和审议支委会工作报告

  (八)决定公司党员大会的重要事项;选举支部书记、副书记。

  (九)其他应由支委会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第四条

  议事原则

  (一)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支委会全体讨论的重大问题,不得由个人决定。

  (二)支委会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委员不能出席会议时,必须会前请假,对会议的议题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会议召开前提出。

  (三)讨论决定问题时,应当进行充分的讨论,对重大问题表决时,应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如对重要问题产生意见和分歧,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意见执行外,一般应暂缓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提交下次会议讨论决定。

  (四)会议一经做出决定,委员要坚决贯彻执行,个人的意见未被采纳,可以保留,但必须执行集体的决定,不得在公开场合表示与集体决定或决议相悖的意见。

  (五)未经会议批准传达或公布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均须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向外泄露。

  第五条

  议事程序

  (一)支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会议一般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根据会议内容需要,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或临时会议。

  (二)会议安排、会议议题及有关会议文件,除临时召集的以外,一般应在与会前三天,由公司办公室通知各与会人员。

  (三)支委会会议决定重大问题或做出表决时,一般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表决可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举手表决方式或其他民主方式进行。

  (四)支委会会议通过的决定或决议应形成规范性文件,需要传达或对外公布的,需经党支部书记签发。公司办公室负责会议的记录、文件的起草及文件的下发、归档工作。

篇七: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党组织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议事规则

  1、坚持维护中央权威和维护全局的原则。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正确处理地方与企业、上级与下级、全局与局部、当前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街道党工委的决定。

  2、坚持解放思想与实事求事的原则。企业党委会讨论决定问题,要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集思广益,集中多数同志的意见,形成切合实际的科学决策。

  3、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一步发挥党委会的作用。

  4、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凡是重大问题都要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由企业党委集体决定。

  决策程序

  1、会议议题。由党委副书记负责汇集提交研究的事项议题。

  2、会议准备。议题材料由党委副书记准备。会议资料事前送至与会人员手中。

  3、会议通知。会议通知由党委副书记在会议召开前两天发出。

  4、会议时间。企业党委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全年不少于12次。

  5、会议主持。会议一般由党委书记主持,书记因事不能参".

  ..加会议时,可委托党委副书记主持。

  6、参会人员。党委全体成员出席。是党员的副主任必须列席。

  7、会议决定。在党委会讨论、决定事项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主持人宣布正式决定。如遇重大分歧,一般应督缓决定。

  8、会议记录。党委会由党委副书记负责记录。应写明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主持人、参会人员、请假人员、记录人员、每项议题讨论、表决情况及最后决定意见和形成决定的依据和理由,并将会议记录、相关材料存档。

  9、议决事项督查。由书记或副书记进行督查,并在下次党委会上汇报督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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