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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止社区案件民转刑5篇

时间:2023-08-14 11:33:01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如何防止社区案件民转刑

  

  **社区社会治安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康乐社区社会治安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康乐社区基本情况:东至青海民族大学东墙及其延长线(东川工业园区界)、西至湟中路、南至果洛路延伸段(湟中路和博文路之间)及昆仑东路、北至湟水河,辖区面积约1.97平方公里,人口约3万人。下辖学院居委会和康东居委会。

  一、现阶段社区治安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

  1、居住人口结构发生变化,使得社区治安更加复杂化。这几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大量的农村人口涌入城市,流动人口急剧增加,这种状况给社区治安管理带来新的问题。我们康乐社区部分辖区和曹家寨村接壤,由于曹家寨村流动人口居住较多,占到总人口60%的比例,而且由于鱼龙混杂,外口中的一些不法之徒频频犯科作案,加之市区很多吸毒人员都流窜到曹家寨村寄住,严重影响社会治安。今年上半年本社区发生的多起盗窃刑案犯均为外来流窜人员和吸毒人员。此外由于流入人口的居住不稳定性,给治安管理增加了难度。

  2、城市中无业可就人员闲散于社会,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康乐社区社会闲散人员较多,这类人群以下岗人员为主体,也有部分青少年,人数逐年上升趋势,他们中有些人终日无所事事,收入无着落,就干起了聚众赌博

  等违法勾当,并由赌而诱发各种犯罪活动,一些地方因赌博而导致纠纷、抢劫、盗窃的案件屡有发生。还有些浪迹社会的青少年,本来思想素质就不好,加上受外来腐朽思想的侵袭,他们为追求享受,没钱花就去偷去抢,有些甚至结成团伙,犯科作案,危害群众,破坏社会稳定。

  3、社会经济活动活跃,使民事纠纷发案呈上升趋势。改革开放促进城市经济繁荣,群众参与社会经济活动增多,在相互往来之间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各类争端,而其中以民间债务纠纷、邻里纠纷、物业纠纷最为突出,此类纠纷中有些由于种种原因久而未决,进而引发了治安或刑事案件发生,2015年10月我辖区健康1号小区曾发生一起因

  物业与业主停车争端损坏小区门禁设施的案件,当事人被八一路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此外,有些夫妻在发家致富后,家庭由于种种原因发生裂变,从某种意义上说,也给社会稳定埋下了隐患。

  4、群众居住格局改变,给了盗窃作案有更多的可乘之机。如今的城市居住的是商品楼房,而且大多没有实行封闭式管理,同一楼层同一梯道的两户或三户人家,不论白天晚上各自铁门一关,彼此互不相干,此外现在的家庭几乎都是3人结构,白天屋子里都唱“空城计”,这就给不法之徒有了盗窃作案的时间和空间,加上他们往往使用科技手段破门,作案屡屡得手,我辖区水电四局小区曾经在一夜之间有几户人家被撬门入室盗窃。

  5、社会防范体系不完善,很难有效遏制各类案件发生。首先是认识上有偏差,有些单位有些人认为抓治安是公安机关的事,因此参与齐抓共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够。其次是管理力量不足,就派出所来说,目前我们康乐社区只有两名民警,单枪匹马要承担起指导若大一个社区的治安工作,在时间和精力上显得不足。而社区也只有两、三个人手,每天穷于应付繁忙的事务,而且都是兼职,很难有更多的精力来顾及治安工作。再就是经费问题难于解决,康乐社区下辖学院居委会和康东居委会,按照城东区综治办的要求,虽然每个居委会成立了“红袖标”义务巡逻队,人员都是由老党员和低保户组成,但是巡逻队员文化素质较低,而且年龄偏大,很难发挥作用。社区由于经费问题,原先的治安巡逻队员也很难保证,有时人员少了,工作开展自然就有困难。致使有些群防群治很难落实,只能停留在“纸上谈兵”。

  二、加强社区治安工作,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应对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如何进一步加强社区治安工作,有效地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康乐社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尽快建立一个完善的社区治安防范体系。(1)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要通过进一步的宣传发动工作,使社区每一个单位、每一户居民、每个人都达成共识,即管好社区治安,确保社会稳定,人人都有责任和义务,进而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治安共建活动。同时,社区从区综治办争取经费,逐步在辖区老旧院小区安装视频监控,加强技防

  防控,实现辖区全覆盖。(2)在每个居委会尽快建立警务室,并通过警务室建设,结合“村警”入驻工作,整合好社区治安力量,形成上级党政领导、有关部门配合、社区居委会主办、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治安工作格局,此项工作要有派出所的支持和正确引导。(3)健全社区治安防范体系,成立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充实调整治保会、调解委员会、治安巡逻队等群防群治组织,努力做到每栋居民楼都有2名治安员,每个机关企事业单位都有保安员和安全联络员,形成社区治安的组织网络体系。(4)多渠道筹集资金(上级拨一点,基层筹一点,辖区单位出一点),解决好经费问题,保群防群治各项活动制度落到实处。2016年1月康乐社区从仅有的工作经费中挤出部分资金从辖区聘请了6名网格员,加强社区的群防群治力量,下一步逐步在每个小区聘请1至2名网格员,加强对小区的治安管理,从而减轻派出所的工作负担。同时网格员和物业工作人员要担负起小区防暴恐的责任,加强对小区涉疆、涉藏人员的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将信息上报社区综治办和辖区派出所。

  2、构筑坚实的治安工作基础。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工作:(1)努力营造良好的社区法制环境,运用多种形式,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法制教育宣传和法律咨询,社区居委会要与上级相关部门紧密配合,经常性开展这类宣教活动,以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2016年,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综治维稳暨平安东区建设工作,康乐社区在法制宣传教育方面继续坚持不懈,不断开拓创新,力求用新颖的形式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实效,着力开辟和建设法制宣传教育新阵地----LED显示屏。充分利用这一优势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拓展了法制宣传覆盖面。计划在黄南小区、健康1号小区、建兰小区、紫薇盛世等条件成熟的小区及公共场所安装LED显示屏,进一步加强平安东区和法治东区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辖区治安环境。同时通报辖区派出所警情、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知识等。(2)积极开展民事调解工作,消除社会矛盾,改善人际关系。社区要选拔思想好、责任心强,而且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同志担任调解干部,同时和司法所加强沟通要加强

  对基层干部的培训,提高调解干部的综合素质。调委会在开展民事调解工作外,应特别注意抓苗头抓动态,及时化解矛盾,努力提高调解率,严防民转刑案发生,维护社区安定团结。(3)依靠社会的力量,成立有居委会干部、离退休人员和居民的积极分子参加的帮教小组,建立并落实帮教工作责任制,积极有效地做好两劳释放人员的帮教和安置工作,促使他们转好,做自食其力的劳动者,目前康乐社区有15名两劳释放人员和24名社区矫正人员。同时要大力加强外来人口的管理,特别是对重点外口的监控,防止外口犯罪案件发生。(4)深入开展创建文明社区活动,加强社区文化建设,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小型多样、健康有益、丰富多采的文化、体育、科普教育、娱乐等活动,吸引更多的居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参与,努力减少违法犯罪。

  3、必须牢固树立每个社区人都是治安环境的思想意识。开展综合治理,管好社会治安光靠上级不行,光靠居委会或几个部门单位也不行,只有依靠全社会的力量,依靠每一个社区人的积极参与,才能最终实现保一方平安的目标。因此,居住在社区的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有责任有义务参与社区的治安工作,要长期树立治安防范意识,自觉做好防火、防盗,管好自家门户的安全,在自扫“门前雪”的同时,还应多管他人的“瓦上霜”,多长一只眼睛,发现治安隐患及时报告,遇到违法犯罪,能够挺身而出,勇敢斗争。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才能够在社区构筑起一道群防群治的铜墙铁壁,有效地遏制案件发生。两个居委会要有计划地组织丰富多彩的娱乐活动,充分利用社区的艺术排练厅,为居民搭建沟通的桥梁。利用社区的“文惠e站”和即将建设的小区文化广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邻里互助活动、家庭聚餐活动、社区运动会、家庭厨艺大赛等等,吸引群众广泛参与,以每栋楼或每个单元为小组开展活动,它既方便了居民生活,又满足文化精神需要;既提高了居民生活质量,又促进了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吸引居民参与,消除邻里之间的陌生感,拉近彼此之间的距离,促进邻里情感交流,强化居民凝聚力和社区归属感,形成文明、融洽的新型邻里关系,有效减少辖区治安问题。

  4、广开就业渠道,缓解就业压力。上级要帮助指导有关政府部门

  因地制宜地开辟多种就业渠道,安置更多的失业人员、下岗人员,让他们有班可上,有生活出路,减少流入社会的闲散人员,降低犯罪概率。

  5、建议上级部门对曹家寨村及周边治安突出问题和乱点区域进行综合整治和打击,从而减少对康乐社区治安环境的影响。

  6、结合开展的吸毒人员动态管控工作,康乐社区要主动和八一路派出所协调沟通,对辖区的吸毒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动态管控,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成立社区禁毒工作站,进一步加强对吸毒人员的管理。

  整治社会治安,事关群众安危,事关社会稳定,只有社区真正把这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切实有效地抓好综合治理措施的落实,才能确保东区的长治久安。

篇二:如何防止社区案件民转刑

  

  关于社区综治警务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社区综治在保障社区治安,预防和减少社区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有着重大作用。对兴义市当前社区综治警务室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一、当前社区综治工作情况和主要成效

  根据市委、市镇府建设“平安市”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全市2003年开始在各社区建立警务室,2004年又发展成为综治警务室,集综治管理、警务服务、人民调解、信访接待于一身,成为综治警务工作进社区的一个重要平台,并着重从三个方面加强警务室的建设:

  一是警务工作制度化。确立社区综治警务室对社区治安防范工作的全部责任,实行“三员一警”,即社区民警、治保员、调解员和外来人口协管员,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积极落实周例会制度、月警民恳谈制度、督查制度、登记制度、汇报制度、巡查制度、培训制度、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二是人员配置网格化。将护楼员、日防队、夜巡队、“三车”管理员、义务巡逻员、墙门平安员、义务监督员等群防群治队伍统一归口综治警务室管理使用,并根据治安防范力量的需要,及时进行调整。

  物业保安按每100户居民1名保安的要求配齐配强,增加巡逻时间和次数,并加大科技投入,推进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形成人防、物防、技防相配套,定点、流动、遥控相呼应的多管齐下、多元互动的社区治安网格化防范体系;三是考核工作规范化。根据各支队伍的工作实际和责任,明确上岗职责,健全考核制度,通过自查自评、群众评议、年终综合考评等形式,实行层层考核。街道对社区综治警务室考核,社区综治警务室对夜巡队、日防队、协管员、“三车”管理员等进行考核。兴义市还设立专门的奖励基金10万元,分三个层次进行奖励,即社区综治警务室、社区治安防范队伍和在创建“平安街道”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从2004年至2006年的三年间,设立了优秀社区民警、优秀外口协管员、优秀专职调解员等奖项,共奖励了各类先进20余人。

  /社区综治警务室投入运作以来,收到了明显效果,得到了社区群众的肯定,群众纷纷说警察常在身边转,我们的安全感也增强了。社区综治警务室通过民警对社区的巡逻、检查、管理,专职调解员对社区的走访、了解、摸排,治保主任对工作的指导和支持,有效提高了综治工作的强度和密度,社区矛盾纠纷少了,各类案件下降了,不安定因素发现得早了,治安秩序也比以往好了。以白云街道为例,通过综治警务室建设,街道辖区内可防性与可控性纠纷和案件明显下降,各社区均无重特大恶性暴力案件、重特大治安灾害事故发生,各种不安定因素也都在社区的预知和可控的范围之内。

  特别是各类案件的发案率与指标数相比都在逐年下降。如2005年街道刑事发案604起,与同年指标数相比下降13%、其中入室盗窃115起,同比下降25%;2006年全年刑案同比也下降18.9%。同时,通过综治警务室这个平台,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现了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由被动打击向主动防范,由单一的警务防范向综合治理,由管理为重向服务为主的四大转变,建立起了打、防、控一体化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达到了社区长治久安,群众安居乐业的目的。

  二、部分社区综治警务室建设存在的问题

  尽管社区综治警务室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也得到了绝大多数群众的认可。但我们调研发现,社区综治警务室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还存在着警力配置、经费保障、工作人员兼职分心等方面诸多问题。

  一是管理多头显弊端。当初综治警务室组建时,负责人为社区民警,加上外地人口协管员和社区治保主任,此时的管理和投入单位主要是辖区公安派出所。自2004年司法线的专职调解员进入综治警务室以来,综治警务室很多时候还充当了社区调解室的功能,人员的多元化造成相互推诿的现象,造成综治警务室的管理和投入“无人过问”。

  二是办公条件艰苦。目前警务室经费主要由社区或街道来解决,加上社区资金本来就紧张,办公条件一直没有得到改善。如部分警务室除办公桌椅外连一台电扇都没有,一到夏天房间里面热得象蒸笼,居民来反映情况或者是调处纠纷,在里面都不愿坐,给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三是警力单薄。当前社区民警工作任务繁重,压力较大,不能全身心地沉到社区,有的甚至几天见不到民警到警务室来工作。有居民反映警务室是空架子,尤其是在一些老小区,本来小区治安情况就不是太好,有大量的工作要做,由于人员难以真正到位,一些工作难以得到有效落实,即使在做也只能是蜻蜓点水。

  四是社区治保主任兼职分心。社区治保主任一般都兼管社区其他工作,一定程度上分散了工作精力,使他们难于全身心投入到综治警务室工作上,特别是有的治保主任还抽调去从事其他的工作如拆迁等,往往是照片上墙,工作却有名无实。目前在综治警务室坚持办公比较好的只有外来人口协管员和专职调解员,特别是广大专职调解员,虽然待遇低,工作任务重,但他们没有计较,而是以极高的积极性和认真负责工作态度,承担了大量的综治警务室的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社区综治警务室建设的建议

  一是要明确综治警务室的管理机制。建议政府明确综治警务室日常管理和经费投入等保障机制,明确管理机构及职责。管理部门要重视与支持综治警务室工作,加大对综治警务室的人、财、物的投入力度,统一配置警务室内部设施,改变目前综治警务室内部配置标准不一,办公条件相差悬殊的问题,整体改善综治警务室的办公条件。

  二是要充实和加强警力配置。建议在警力配置上向社区倾斜,保证社区民警能真正沉到社区,专心致志在社区工作。引进考核机制,量化社区民警的工作,增强民警考核的客观性、时效性。同时要加强社区民警的培训,把对社区的研究和体察民情作为民警的课题,努力提高他们做社区警务工作和调处各类纠纷的能力,着力提升他们做群众工作的水平,如亲和力、说服力、组织能力以及政策水平等。

  三是要充分整合社区资源,构建社区立体防范体系。建议将社区的各种治安力量进行再整合,形成群防群治队伍、调委会、治保会,社区警务室、信访工作室、社区矫正工作室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要拓宽信息渠道,及时掌握社区动态和各类不安定因素,做到突出矛盾纠纷超前排查、超前化解。建立接处警与社区调解的“对接”机制,及时化解群众报警中反映的各类民间纠纷,有效防止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努力营造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的氛围。

  /一、前段我局社区警务工作的初步探索

  近年来特别是今年以来,我局把社区警务作为夯实基层基础、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率的重要支撑,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先后5次召开党委会和局务会议研究社区警务工作,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以选优配强社区民警为突破口,强力推进社区警务建设,并提高社区民警待遇,大大激发了社区民警工作热情,社区警务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是配齐配强社区警力,社区民警全局“公选”。任何工作的好坏,人的因素是关键,社区警务工作也不例外。为切实把我局10个社区民警选好配强,我局党委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寻求破解之法。20**年12月6日,我局召开党委扩大会议,由局党委全体成员、城区派出所长、社区民警和治安大队长、户政股长,专题讨论如何破解全局社区警务难题,听取基层民警的意见和建议。随后,局党委成员又分别带领机关民警分成4个调研组,深入社区干部和居民家中,开展调查研究。为解决当前警力严重不足,社区民警“专”不起来的问题,我局先是借鉴江华县公安局的经验,返聘了8名退休退养的老民警到社区警务室开展工作。但由于历史久帐太多,繁重的基础工作使这些老民警颇感吃力,且部分老民警已无法适应工作的需要。为此,局党委在认真研究后,决定打破股室、地域界限,在全局范围内公开选拔10名社区民警,克服一切困难、下死决心要把社区民警配成“精锐部队”。并规定,原来的社区民警也可报名参加竞争,如果落选就放到艰苦岗位去接受锻炼。“一石惊起千层浪”,局党委的这一决策,一举打破了多年来社区警务工作“无人管、无人干、干好干坏无得妨”的“三无”僵局。

  二是坚决做到奖惩兑现,奖励措施让人“心动”。社区警务中大量的是基层基础工作,需要持之以恒地抓紧抓好。因此,必须要有激励社区民警扎根社区的工作机制。为此,我局经多次研究,并在社区民警中广泛讨论后,制订了对社区民警工作按照“满意率”、“熟识率”、“发案率”等“七率”来考核的办法。同时,制定了明确具体的奖惩规定:20**年,全局社区民警按季度进行考评。考评后,根据考评成绩按每月平均500元/人的标准,由局里统一发放工作补贴。平时,社区民警不参加派出所值班,不参加具体案件侦办,不下达办案和打击处理指标。年终,局里根据考核情况,对10个社区民警综合排名,第一名奖励1000元,由局党委向县委呈报解决副科级待遇;第二名、第三名分别奖励80/元、500元,并列入后备人才库管理。对小江口、城中等6个辖区人口较多、治安状况较复杂的社区,还可以搞“夫妻社区”、“兄弟社区”。每季度考评后,对社区民警按考评成绩排名,第一次考评排名末位的社区民警,通报批评并诫勉谈话,连续两次排名末位且得分在80分以下的社区民警,调到农村艰苦岗位锻炼。

  三是建立责任捆绑制度,领导联系社区“结对子”。今年2月25日,全局10个社区民警选拔出来之后,我局由局领导和政工室、治安大队、户政股等单位负责人按照上级有关社区警务工作的相关规定,对社区民警进行了集中业务培训,并将所有资料汇编成册。局长秦建彪亲自讲授第一堂课,从社区民警的工作任务、职责要求、工作方法等方面,对社区警务工作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析。为了加强社区警务工作的领导,我局党委委员每人联系一个社区警务室,帮助协调民警与社区干部、内保单位的关系,改善社区警务室的工作环境,配备照相机、电话、办公桌椅、档案柜等硬件设施。同时,局机关每个股室也对口联系一个社区警务室,联系社区的局领导和机关内设单位与社区民警进行捆绑考核,局领导每月至少二天在社区工作,并与社区民警共同承担责任。即社区民警工作任务完成不好被通报,联系的局领导和机关股室一并通报,形成了全局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如今,全局10个社区警务室环境变好了,工作关系理顺了,社区民警发自内心地讲:

  “社区警务工作虽然辛苦,但工作好搞多了。”

  二、社区警务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从前期的社区警务运行来看,我局社区警务工作已经正常运作。但影响、制约社区警务工作发展的问题依然存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区警务的功能发挥不够。社区警务既是公安工作的一部分,也是社区工作的一部分,特殊的交叉属性决定了其特有的功能。社区警务是社区群防工作的组织形式,是群众与犯罪作斗争的阵地,也是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进行信息互通的基层中枢。而现实工作中,民警在社区警务中往往只是应付式的等候、登记、处理,没有变被动为主动,没能将社区的警务工作统筹考虑与合理计划,而是简单地按命令执行,局里安排一次行动就搞一下,没有充分发挥社区警务的组织引导功能。

  /社区民警深入基层广泛收集信息的同时,最大的工作要求是组织指挥一支防控力量。群防群治力量是公安机关的一支重要防控力量,在公安工作中居于十分重要的位置。但这种重要性并未得到充分体现:

  首先,思想认识不到位。派出所和社区民民警都没有将群防群治这项工作提高到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社会治安的高度来认识,派出所对群防群治工作没有明确计划、目标和落实措施。其次,范围拓展不广。派出所只对专职巡逻队(有的是民兵应急分队)、银行等重点单位的经警还有所联系,对其它群防群治防控力量基本上没有管,没有组织。第三,队伍运作不力。社区民警牵头组织协调不够有力,未将其串联成有效的防控网络,导致各种群防群治力量的运作无力,未形成有效的防控体系。虽然有了一个警务室,在群众看来有了依靠的场所,但是民警还是单兵作战,缺乏稳固的根基。

  (二)社区警务工作没有形成合力。社区警务作为一种新的工作模式,要求地方政府、社区干部、社区民警等各方参与。现在存在的问题是:

  一方面,是街道党委、社区干部,在对社区警务的认识上及责任归属上还没有真正统一。调查中发现仍有不少社区单位和群众认为社区警务是公安部门一家的事情。对社区警务的大部分资金投入,往往是碍于民警的“面子”“交情”,都没有在思想上真正认识到位。特别是筹建警务室用房、资金问题上,使社区民警感觉到人单力薄。另一方面,社区民警在为社区群众排忧解难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没有对社区警务工作作一个比较全面完整的理解。社区民警投身社区的时间不多,与社区群众缺乏多方的信息交流,未能使社区群众真正认识到控制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关键在于社区。在具体工作中社区与社区民警共同分担维护社区治安秩序的责任意识不强,群众参与维护治安的积极性不高,导致社区民警走不出独自承担解决社区违法犯罪问题的怪圈。

  (三)社区警务的资源利用不足。社区民警在工作中往往依赖上级机关来解决人财物,习惯于依靠行政手段筹措各种社会资源,不善于动员社会力量,没有真正形成社区齐抓共管抓防范的局面。开挖社区资源的成败优劣,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民警个人的状况。在相同环境条件下,民警个人素质好、活动能力强、工作自觉性高,利用社区资源的效果就明显一些。

  /从我县10个社区警务室的工作来看,各个警务室工作发展不平衡,如小江口、城中、濂溪等社区民警由原来的所长、副所长担任,工作就较主动,开展得好;而荷叶塘等少数社区由于民警年纪较大,知识结构老化,工作措施不力、工作成效不是很明显。

  (四)社区警务的考核机制激励不够。考核是各项工作的指挥棒,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能够调动和激发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反之不仅达不到考核目的,还会挫伤民警的工作积极性。目前我局的情况,一是管理考核部门多,没有形成抓社区民警考核的合力。从工作业务上,治安大队、人口大队都是社区警务的主管部门,从人员关系上,社区民又必须对所属派出所负责,所以派出所也要对社区民警有所考核。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治安大队、人口大队不去考核,认为主管部门主要是业务指导,派出所应对社区民警进行考核;派出所又认为社区民警很多情况需要局里协调,津贴由局时发放,社区民警基本上不参加所里的有关活动,只是挂名在派出所而已,派出所不好对社区民警进行考核。二是考核细则繁琐,不好操作。特别是发案率、防范率、线索提供率不能一概而论,既不能光看绝对数,又不能光看社区人口数,还要考虑社区治安复杂程度,平衡起来很难。三是有些奖励措施不能兑现,影响了民警积极性。

  三、社区警务运行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是思想认欠统一。少数社区民警由于群众观念淡薄,缺乏敬业奉献的精神,认为社区工作整天跟老百姓打交道,工作见效慢,立功受奖的机会少,对工作产生“厌战”情绪。一些社区民警群众工作能力不强,一旦下社区后就感到无所适从,不知道自己到底该做些什么?怎么去做?少数社区民警缺乏锐意进取、开拓创业的精神,存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等消极思想,而在工作中又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导致在工作中得过且过,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生硬,极易引起群众的不满甚至反感。

  二是民警能力素质欠平衡。从事社区警务工作的民警,由于个人的学历、经历、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所联系社区的治安复杂情况各异,工作成效也表现出较大的差距。有的民警简单地执行任务、完成基础指标,有的不善于发动群众、组织队伍;有的不适应当前的社区形势,对各项基础工作无从下手。在现

  /实中,突出表现为个人能力素质好的民警社区警务工作开展的就有特色、有亮点、群众满意度就高;个人素质较差的,工作开展中就阻碍多,群众的怨言也多。最终导致各社区警务工作发展不协调、不平衡。

  三是业务考核机制欠科学。在运行过程中,社区民警反映现行的社区民警考核机制难以科学、合理地衡量民警的工作绩效,分值设置未充分考虑可变因素,难以体现客观公平原则,加之考核办法不够完善,监督调控不力,未能充分调动起民警工作积极性,导致部分民警片面追求易得分的高分值工作,而忽略了难以得分的防范等基础工作的开展。

  四、改善社区警务运行的对策

  (一)统一思想认识,发挥主力军作用,组织社区力量共建社区警务。加强社区警务建设,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夯实公安基层基础,提高公安机关控制社会治安能力的重要举措。公安机关要按照派出所工作改革的工作思路,充分利用社区建设的有利时机,切实转变观念,突破原有的思维定势,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以积极的姿态做社区警务战略的实践者。要坚决克服责任区民警工作制度向社区警务转变中急于求成的心理,正视社区警务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循序渐进地推动工作。要从长效管理的角度制订社区警务实施的计划和工作目标,避免短期效应、多头指挥,确保社区警务建设的顺利实施。

  (二)服务为先、密切警民关系,争取社区居民支持社区警务。推行社区警务的主旨是以预防犯罪和密切警民关系,实现社区警察和社会群众的有机结合。一是社区民警必须花时间、精力搞好细致繁琐的群众工作,广泛发动群众。“听民声、知民情、排民忧、解民难”成为社区民警每天工作的具体内容。二是必须科学合理地建立职能明确的基层警务体制,提高工作实效,达到便民、利民的目的。设置适应社区群众需要的社区警务机构,保证基层足够的警力,使社区民警与群众进行零距离的接触。社区警务运作要灵活、有弹性,在作息时间的安排上给民警一定的自主权。社区民警要围绕中心工作,把工作重点放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上,提高民警在社区的出现率,加强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增强群众安全感。三是以优质、满意的服务,赢得社区群众的承认与支持。为群众提供服务,不光体现在民警警容风纪、行为举止和文明用语

  /上,更重要的是化解矛盾维护社区安定,为群众解决实实在在的困难上。社区警务要求社区民警是多面手,善于做群众工作,能够妥善处理广泛的与社区相关的各种治安问题,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三)群防为本、发挥特殊功能,发动社区群众投身社区警务。社会治安防控的第一道防线在社区,公安工作必须立足于社区。而加强群防群治网络队伍建设,是坚持和发扬新形势下公安机关的群众路线,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和提高公安机关预防打击犯罪的能力和水平的重要途径。因此,必须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广泛宣传,以取得党委、政府对社区警务建设的支持。社区民警要紧紧依靠社区党组织,动员社区各方力量,构筑新型严密的群防群治网络,并从规范组织、制度建设,目标任务,生活报酬等方面入手,加以认真落实,使这支队伍在社区防控工作中做到有能力收集社区信息,有实力维护治安稳定。

  (四)因地制宜、利用有价资源,发挥社区特色优化社区警务。在推行社区警务,维护治安工作中,党委、政府的组织领导和号召发动是其他任何部门无法代替的。因此,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在服从中争取理解,在服务中求得支持,依靠党委、政府和广大群众实施社区警务战略。首先,利用传播媒介宣传社区警务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吸引力。社区作为社会最基层的一个细胞群,是各种矛盾的汇聚点,社区成员来自社会的各个阶层和行业,改革和发展中几乎所有的举措和结果都会在社区集中反映出来。因此,吸引社区居民参与遏制犯罪,维护治安就显得非常重要。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向群众宣传社区警务建设在维护治安秩序中的意义和作用,形成有利的舆论氛围,增强社区单位和群众参与治安防范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争取社区各阶层的支持。其次,利用社区特色,优化社区警务工作的内容,提高凝聚力。社区民警应根据社区治安环境、复杂程度、人员状况等特点,充分挖掘社区资源,使群众介入社区警务,使社区警务融入社区。第三,利用个体能力开发社区警务资源,提高战斗力。各地在社区中发掘治安资源时,必须教育民警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断提高公安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塑造良好形象。只有民警的素质提高了,形象好了,为民服务工作到位了,才能使公众对民警产生认同、依赖和信任感,从而达到感情上的融洽和思想上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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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如何防止社区案件民转刑

  

  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方案集合6篇

  该方案从目的、要求、方法、方法、进度等方面都是一个具体、周密、可操作性强的方案。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方案的文章6篇,欢迎品鉴!

  观湖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将以“科学发展观”关键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社区司法协商工作大局,深入细致贯彻落实市、区司法行政会议精神,大力加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保护和-谐平衡。为此,为保证全年社区民事协商工作落到实处,稳固,健全和提升,全面大力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大调,特制订如下工作计划: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1、利用宣传栏等社区宣传阵地,张贴法制宣传的各种文字和图片材料。

  2、组织人民调解信息员和居民小组组长,通过会议、讲座等形式,宣传讲解人民调解工作业务知识,法律常识并通过他们广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精神。

  二、健全非政府机构,及时协商和扩充协商力量

  根据社区人员的变动及工作需要,及时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成员,按时对文化程度,基本素质以及工作积极性等方面不能适应形式发展需要的人员进行更新,确保社区调解组织网络的生机和活力。

  三、更新机制制度,提升协商效率

  社区稳定工作要以人为本,始终坚持急居民之所急,想民之所想的工作原则,认真遵守民事调解工作职责,改善工作方式,提升协商效率,通过公考,公正的操作程序,杜绝人情协商,暗想协商,努力提高群众的令人满意程度。

  四、突出工作重点,确保目标到位

  本年度的协商工作,仍然以避免民转刑,民间纠纷加剧,群众性信访时间做为排查的工作中心,任然调防融合,充分利用社区非政府和民间的力量,力争并使民间纠纷协商率为和协商成功率达至100%和98%以上。

  五、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

  社区的多样性同意了协商工作的复杂性,因此,本年度将不断拓宽思想,改良工作方法,针对相同矛盾纠纷多探讨,多思索,不懈努力谋求代莱工作策略,从多方面吸取经验,以达至不好的协商效果,计划从五个方面抓起:

  1、组织社区调解信息员进行二至三次的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2、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强化宣传,规范协商协议书的制作。

  3、进一步完善居民组长,充分发挥他们的信息优势,引导他们全方位发挥群体优势参与到调解工作。

  4、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小调解机制建设和运转,严苛按照有关标准,对照继续执行。

  5、依据开发区工作要求,认真组织矛盾纠纷调解数据统计制度,准确按时上报。

  六、对照标准,不懈努力党建杰出协商委员会

  要以创市优秀调解委员会为工作目标,按照序时进度,做好每个阶段工作,突出重点,狠抓每个细节,不轻易终止调解,使调解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

  总之,本年度协商工作必须以提升居民的自身素质为着眼点,不断转型他们的思想理念,以人为本,从多方面去同时实现民事协商工作的深入开展,标本兼治,努力实现和-谐的社区人居环境。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社会矛盾日益增多,如何充分发挥镇人民调解组织在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中主力军作用显得尤为重要。本年度为了将此项工作顺利的开展下去,根据本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明晰六个目标

  围绕和-谐建设新农村,努力实现人民调解工作六方面具体目标:在构建和完善大调解工作网络上见新成效;在建立健全和规范大调解工作制度上见成效;在建立和健全大调解联动机制上见新成效;在创新调解的方式、方法和保障见新成效;在不断拓展大调解工作领域上见成效;在提高调解队伍素质上见新成效。牢牢抓住综治中心工作平台,把人民调解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新成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健全工作机制

  完善基层网络,年初开始全面摸底后,目前全镇已建立各类调委会共19个,调解工作人员共290人。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分级调处、重大事件预警、特别防护、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反愧考核考评以及监督等机制,在上报区司法局的同时,也及时通报区政法委、信访局,真正把人民调解工作的功能作用发挥出来。

  三、强化业务培训

  今年我镇安排对所辖农村社区的调解人员和负责人进行为期三天的`业务培训,通过业务素质的提高极大地提升人民调解工作在基层的权威性,也使人民调解工作获得基层干部群众的认同。

  四、总结推展经验创建情况分析反馈机制,分析民事纠纷发生的新情况、人民调解发生的新问题、排查调解碰到的新困难,及时研究措施,强化人民调解实际工作的指导,在工作中总结经验,用经验指导工作,用经验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发展。

  20xx年是“五五普法”的第五年,结合社区实际,在“五五普法”和经验和不足的基础上,围绕深化创建“平安社区”这一主题,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社区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个领域的法治化水平。为此,特制定20xx年普法宣传日如下: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社区要把法制宣传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要有年度计划和检查总结。要建立和调整工作小组,坚持社区主要领导亲自抓,同时把社区工作指导员作为参与和指导社区普法工作的重点,加强培训学习,使之成为普法宣传骨干,成为推动社区普法宣传教育的排头兵。

  1、充分利用有线广播电视的宣传功能,减少时间时段,不断扩大宣传内容,必须存有法律科学知识、典型案例、法在身边等内容。

  2、要充分利用黑板报、橱窗、标语、横幅等简易实际,易行、易记的传统手段进行广泛动员宣传。

  3、强化各级干部的法制教育。主要自学《行政许可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

  4、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重点宣传《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治安处罚法》。青少年法制教育要具体结合教育部门的计划。

  5、强化企业和外来人口的法制教育,重点就是《交通法》、《安全生产法》、《流动人口管理条例》、《消防法》等内容。

  6、完善以会代训制度,加强法制宣传骨干的培训工作。

  7、积极开展与奈良建立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大政方针的宣传教育。

  二、通过大力宣传

  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公民的法治观念和法制意识,推动全镇依法治理工作,把各类违法犯罪现象掌控在最轻程度,各种矛盾纠纷掌控在最小范围,为社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多较好的法治环境。

  三、加强检查,抓好督促落实

  1、全面落实普法经费,努力做到专款专用,保证“普法宣传”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2、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措施,规范台帐资料,做到年度有计划、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

  3、加强依法行政,不断规范行政执法犯罪行为。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思路,秉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不懈努力解决一切民间矛盾纠纷,增加社会矛盾纠纷的加剧,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护全村的平衡。

  二、工作目标

  小事矛盾协商不下组与,大事矛盾解决不下村,准确无误处置不好各种突发事件,保证我村大局的平衡,党建村级一流调委会。

  三、做好人民调解法的学习宣传活动

  20--年1月1正式宣布实行的《人民调解法》,就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善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律。它的施行在我国人民调解制度和人民调解事业发展具备关键而深刻的意义。今年就是《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的第4年,加强对《人民调解法》的自学宣传活动就是搞好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环节,自学宣传必须融合典型的协商个案与存有针对性地积极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活动融合出来,教育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纠纷,依法抒发和满足用户自己的主张,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我们必须结合实际,把自学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做为关键任务,强化非政府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利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提升人民调解的社会知晓率,为实行不好《人民调解法》营造良好环境。

  四、加强组织和制度建设

  创建人民调解工作新机制,及时防止矛盾激化变得尤为重要。强化人民调解工作的非政府领导,二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非政府的促进作用,健全纠纷调解机制就是保护平衡的关键措施。把人民调解工作列入村两委工作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调查研究、解决问题,把人民调解工作搞浅、搞细、搞坚实。协商非政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健全非政府和制度建设:

  1、人民调解组织要做到调解组织、工作制度的合法化和规范化。严格按照《人民调解法》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和巩固村人民调解小组,总支书记王昌喻兼任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组长。发现矛盾和激化案件、纠风时必须先由村民组调解小组进行调解,调解未果时应出具调解说明,及时逐级报告并进入调解现场,使人民调解随时保持良好的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落实好人民调解员的选聘和调解办案补贴;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员队伍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职业结构,将有知识、有经验、有热情的同志充实到调解员的队伍中来,鼓励法律相关职业的同志参与到调解工作中,提高人民调解的水平和实效。

  2、加强“大调解”格局下的“三调协同”工作职能,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预警、矛盾纠纷调解、关键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快速反应、矛盾纠纷调解过错责任追责等长

  效机制,深入细致搞好社会热点、难点矛盾纠纷、牵涉民生问题矛盾纠纷,纠纷特别就是经济领域引起的矛盾纠纷的排查解决工作,主动防治和得当调解由人民内部矛盾引起的群体性事件和民转刑案件,顺利化解一批“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关心、历史欠帐”等社会矛盾积案。

  3、抓好人民调解员的选任培训工作,打造一支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人民调解员队伍。要进一步健全落实人民调解员选聘制度,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员队伍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职业结构,将有知识、有经验、有热情的同志充实到调解员的队伍中来,鼓励从事过与法律相关职业的同志参与到调解工作中。年内,在全村范围内组织人员参加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学习与交流,同时还要规范化制作人民调解案卷,提高调解协议书等法律文书的质量。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各类台帐,注意收集人民调解工作的所有资料,及时做好资料的存档、上报和认真制做案件卷宗。

  五、人民调解工作具体内容实施方案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对于反映强烈、涉及面广、性质严重的问题,要亲自接待,听取意见,亲自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排查。建立首问负责制,防止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对于出了问题不及时处理,相互扯皮造成越级上访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2、端正态度,摆正位置。对协商工作必须满腔热情,对当事人必须态度平易近人,协商人员必须摆正位置,深入细致汇报群众反映,切实做好阳入处置工作。对充分反映的问题必须及时非政府调查,谋求一次性处置妥当,不取后遗症;对一时难以解决的,必须知会情况,搞冷静的表明表述工作,谋求得认知和信任。

  3、查处到位,及时回访。对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使其心服口服,自动息访。

  4、宣传鼓励,依法协商。必须大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宣传《人民调解法》,教育群众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鼓励群众依法信访工作。

  5、做好纠纷排查工作。每季度排查一次,每月5日前上报矛盾纠纷排查表;遇有特殊情况和要求则应随时进行排查。排查时要根据当时环境确定排查重点,做到重点村、重点人、重点户、重点事掌握准确,及时疏通调解,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为了二要狠抓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构筑和谐社会中的“第一道防线”促进作用,全面落实司法厅明确提出的“存有纠纷回去协商,存有信访打听司法”的口号,保护我镇的社会平衡,融合我镇实际,制订2022年我镇人民调解工作计划如下:

  一、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

  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和利益格局的调整,社会矛盾整体表现出来代莱特点,因土地承揽、村务管理、征地征地、企业改组重组宣告破产等引起群体事件不断出现,影响了正常

  的社会秩序。为了认真贯彻上级关于进一步强化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适应环境保护社会平衡大局的须要,秉持立足当前、着

  眼长远、统一规划、分级实施的工作思路,逐步实现人民调解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人民调解员队伍。

  二、人民调解工作的主要任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镇人民调解员工作的目标是:加强组织建设,健全和规范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同时,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力争一年内使广大人民调解员能够了解自我镇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精神,进一步掌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和《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明确人民调解工作改革的任务和要求,掌握人民调解的基本程序和方法。规范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三年内使广大人民调解员普遍掌握调解一般民间纠纷常用的法律政策知识,使驻镇人民调解员能够较熟练地运用法律知识调解疑难、复杂的民间纠纷;五年内建立一支熟悉人民调解制度、较系统地掌握与调解民间纠纷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熟练并灵活运用人民调解程序与方法,及时、优质、规范地调解民间纠纷的人民调解员队伍。

  三、强化协商非政府办公室硬件设施建设。按照“六存有四全面落实、六复

  一、四落实”的要求,抓好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设立单独的调解室,规范调解文书的制作。

  四、强化宣传,提升调节工作的公信力和影响力。积极主动开展调研,对试点狠抓试点协商非政府必须实行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力度,五、是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员年度培训。年度培训是对在岗人民调解员进行的知识更新和技能强化培训,主要任务是帮助人民调解员及时了解有关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法规、新政

  策,把握住人民调解工作的新形势、崭新建议,交流人民调解工作的新经验、崭新作法,加强协商方法和技能训练,不断适应环境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须要。

  六、加强人民调工作的基本措施

  1、建立健全非政府机构,整顿调整协商非政府,狠抓协商非政府和队伍建设。

  2、2月对全镇调委会主任、调解员集中培训一次,主要讲授《人民调解工作基本知识》、《调解工作的方法与技巧》、《土地承包法》、《婚姻法》、《民法》等基本的法律法规知识。

  第二阶段具体实施阶段(4—10月份)

  1、4月份争取资金解决调委会组织建设,推动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

  2、6-7月份积极开展一次大型的矛盾纠纷排查活动。

  3、加强领导,8月份对全镇的调解员进行第二次培训,对人民调解工作进行总结并报送司法局

  第三阶段(10月份)对我镇的人民调解工作展开自查,并写下自查材料。

  第四阶段(11月份)迎接上级的检查验收。

  一、大力推进社区民族工作进程。20xx年,全市社区民族工作以建设团结一致人与自然民族大家庭为目标,立足实际,加强服务意识,技术创新工作载体,突出重点、缔造亮点,按照维持一个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社区,建立两个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社区,培育三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的规划,推动社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技术创新发展。存有针对性地举行一期社区民族工作专题培训班,大力推进县区和村(街道办)和社区进一步深化对社区民族工作重要性的重新认识,大力普及宣传民族政策法规和基本知识,强化社区少数民族服务体系建设,保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各民族间的团结一致人与自然,技术创新城市社区民族工作体制机制。

  二、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推动各县区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加强社区创建经验学习交流,使示范社区的好经验好做法广为人知、深入人心,互相促进,共同发展。

  三、多样社区民族工作载体。积极主动协同各方,主动地为示范点社区化解工作中存有的实际困难,协助示范点社区不断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建立水平。充分发挥各自载体促进作用进一步加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自学宣传教育活动。举行政策法规和民族科学知识有奖竞赛。强化文化娱乐和体育健身活动,推动各民族群众人与自然相处。广为宣传、所推荐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强化少数民族困难群众的看望扶贫工作。扶植少数民族劳动力创业。进一步强化流动少数民族人员服务和管理工作。

  四、来信来访接待制度

  社区统一战线干部必须深入细致搞好少数民族一封信到访和接待工作,将少数民族充分反映的情况和困难记录托季马,并呈报有关部门视情况给予帮助化解,对因各种原因无法化解的应及时表明情况。

  五、处理突发事件制度

  社区必须按保证一方平安的原则,及时处理本地区由于民族、宗教问题引起的事件,必须及时介绍情况,掌控信息动态,协调有关部门把问题化解在原始社会状态,尽量在社区内不予化解。

  六、双向服务制度

  社区奠定,全心全意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的理念,推行五个心须服务。一就是全面落实民族政策,必须服务;二就是利益受关键性侵害,全力提供更多协助积极支持;三就是家存有下岗工人失业的,优先了解优先提供更多公益性岗位;四就是居家养老全力提供更多

  优质服务;五就是家政服务,由社区爱心服务社提供更多优惠服务。积极主动鼓励、引导少数民族出席社区志愿者服务活动,共同参予文明社区建立工作。

篇四:如何防止社区案件民转刑

  

  加强人民调解工作,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发生000第一篇:加强人民调解工作,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发生000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发生

  说到“民转刑”案件实质是因工作生活中的矛盾纠纷、债务、买卖、婚恋、邻里琐事等衍化成刑事案件一种统称。“民转刑”案件的发生有其偶然性和必然性。因民事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往往都存在一个从产生纠纷到伤害的过程。犯罪嫌疑人在民事纠纷最初争执之时,往往没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只是随着冲突的不断升级,情绪失去控制,造成了不必要的伤害。比如:我市兴平市有一起为3元钱水费雇凶杀人的刑事案件,造成一死,一个执行死刑,两个有期徒刑,经济损失达到70多万元。这说明任何一个社会矛盾如果得不到及时疏通化解都有可能衍化成刑事案件。做为司法行政部门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社会矛盾化解的第一道防线非常重要。近年来,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在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的发生上做了大量的工作。

  一、当前我市人民调解工作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发生的现状分析

  1、人民调解组织概况。本文所指的基层纠纷调解组织是指以人民调解为制度前提建立的镇以下的纠纷调解组织。按照统计,咸阳市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3255个,乡镇(街道)调委会175个,村居调委会2855个,企事业调委会54个,区域性专业性行

  业性调委会17个。乡镇(街道)调委会的设立率100%,村居调委会2832个,建立调委会2855个,设立率为100%。按照统计看基层纠纷调解组织一般有:乡镇(街道)调委会、村调解委员会、企事业调委会及区域性行业调委会。据调查,175个乡镇(街道)人民调委会有108个是由多个部门(如派出所、计划生育服务站、工商行政管理所、民政办、信访办等)参加的综合体,主任由乡镇党和政府的领导兼任(个别司法调解中心的副主任由司法所所长兼任),司法所在具体工作中起主导作用。从以上乡镇(街道)人民调解机构的构成看出,。现今的人民调解网络在所调查的乡镇(街道)已经比较健全(仅从组织形式上来说),内部有了一系列的严格程序,比如纠纷调解申请程序,调解程序,下级对上级的疑难案件逐级申请解决程序,上级对下级调处工作进行指导的“督查令”,以及上下级之间的联动制度等。

  2、人民调解工作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情况。近几年咸阳市2006-2010年的统计数据进行分析。按照统计,从2006-2010年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81942起,成功调处80542起,防止自杀、械斗、上访等案件507起,化解民转刑案件发生527起,从调查看一般纠纷衍化成刑事案件有10%的几率,那么近5年来人民调解工作化解矛盾纠纷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达到8000起。近几年,各种民事纠纷演化成的刑事案件逐渐增多,已成为社会治安的一大隐患,2011年人民调解工作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9663起,成功调处18688起,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1966起,化解“民转刑”案件172起,“民转刑”案件占2006-2010年总合的32%。

  近几年,为了预防减少“民转刑”案件发生,我们坚持采取三种方法,实现对“民转刑”案件的有效预防。一是主动排查,将矛盾控制在萌芽状态。建立了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有计划、有目的、有重点地开展排查,建立详细台账,随时掌握有关人员的思想动态;时刻关注,闻风而动,将矛盾控制在萌芽状态。每年我们都要组织春秋季百日矛盾纠纷大排查、重大节日期间、重要活动期间和“两节两会”期间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二是高效调处,将纠纷化解在民事范畴,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的发生。“民转刑”案件的诱因来自有遗留问题的民事纠纷。因此,要从根本上减少“民转刑”案件,关健在于如何减少民事纠纷的遗留问题,就人民调解来说,要注意两点:快速调处,高质量调处。三是及时回访,将履约掌握在监督之内。双方当事人自愿签订调解协议后,调解员应及时回访,进一步督促双方尽快履行协议,防止在履约过程中双方再起冲突,导致纠纷激化。四是创新方式,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的发生。整合司法行政资源,抽调机关干部、法律援助人员、司法所长、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室”625个,被选调的法

  律顾问必须每周五到村法律顾问室坐班,面对面的为群众进行法律咨询服务。兴平市西吴镇司法所开展的子女与老人签订《老年人赡养协议书》活动。据调查,西吴镇司法所在走访60岁以上老人

  1600户后,编印了

  “赡养老人协议见证书”,让4828位老年人拿到了与子女及其他亲属签订的赡养协议书,既避免和减少了家庭矛盾纠纷,又解除老年人的后顾之忧,还树立了尊老爱幼新风尚。针对国企改革、城镇拆迁、土地征用中的社会难点、热点问题,泾阳组织县乡两级“矛盾纠纷排查小分队”和“重点经济建设协调小分队”,深入农村乡镇调解矛盾纠纷。旬邑县长武县彬县在苹果销售中,因合同不规范而引发多起矛盾纠纷,他们组织30多人的调解小分队,印制5000多份制式合同,送发到果农、果商手中,并进行40多场法制讲座,调解200多起果业纠纷。

  二、人民调解工作在预防减少“民转刑”案件发生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1、调解队伍素质不高,成为预防减少“民转刑”案件发生的瓶颈之一。我市人民调解员文化程度和年龄进行了统计:调解队伍年龄偏高、文化层次比较底。居(村)委调解主任多为妇女、老人占的比例较高,全市的调解主任平均年龄为55.6岁,大专以上文化水平的只占0.1%,高中4%。要让这些上了年纪的同志为调处日益复杂的民间纠纷而终日奔波,在吃饭有人跟,下班有人等,半夜有人来敲门的状态下工作,无论是体力和精力均不堪重负。同时在法制化进程不断推进的今天,过去民间纠纷的类型性质相对集中,纠纷情节较为简单,因此调解过程中那种讲讲情、说说理、消消气的方式和手段确曾起了一定的效果。现在的纠纷相对集中于经济领域、城市建设、劳动争议,是由双(多)方的利益关系而引起的矛盾。针对这些纠纷,除必要的说情说理外,更多的需要以法律、政策的手段予以调处,需要有一定法律效力的、有组织的调解。因此,传统的“老娘舅”的调解手段已经很难适应,许多地方出现的矛盾激化、民转刑案件增加以及调处过的纠纷出现反复其原因也正在于此。

  2、调解资金严重短缺,是制约预防减少“民转刑”案件发生的瓶

  颈之一。人民调解缺乏物质保证,不能调动广大调解人员的积极性,国家应拨出专项资金保证人民调解制度的正常发展。我国现行的《人民调解法》、《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中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和调解员的补贴经费,由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落实。司法行政机关通过争取同级人民政府的支持,解决人民调解的指导和表彰经费。实际上,这种规定在还比较落后的农村形同虚设,有些乡镇政府财政困难,根本没有钱来支持人民调解工作,更不要指望下面的村委会来落实人民调解的工作经费和补贴了。我国目前大部分村委会和居委会经费都比较紧张,根本不可能拿出足够的经费来保证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正常运作。

  3、村居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缺少通过群众选举产生的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的公信力不高,削弱了人民调解工作预防减少“民转刑”案件发生的作用。从在调查的300个村调委会看,只有2个调解员是通过选举产生的,大多没有采用通过群众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委员或调解员。完全是

  村支书指定,又极少一部分经过研究聘任。乡镇(街道)一级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由于大都与司法所甚至法律服务所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主人由乡镇(街道)领导兼任,其委员或调解员也都是由这几个部门的工作人员兼任,没有由群众选举而进入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的委员或调解员,又很少的专职委员或调解员从事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通过群众民主选举方式产生人民调解员,是保证人民调解委员会群众性和自治性的重要立法体现。农村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员构成,缺少通过群众选举产生的人民调解员的现状,不仅会在农村社区群众的观念上逐渐淡化对农村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群众性和自治性的认识,而且有可能加速其管理和运作机制行政化的走势,使其作为乡镇政府行政职能机构的色彩更加浓郁。

  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预防减少“民转刑”案件发生的思考及建议。

  有效预防减少“民转刑”案件发生,离不开一个前有力的人民调解组织。因此,必须加强对我国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

  1、对我国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设臵进行合理调整,是合法有效预防减少“民转刑”案件发生的途径。建立社会纠纷调解中心,重组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跨地域新型调解组织和市场化纠纷解决机制。一是将现有的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更名为社会纠纷调解中心,由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办组织协调,以司法为民为依托、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合力解决重大、疑难矛

  盾纠纷的调解工作机制。二是从村级调委会抽调经验丰富的文化程度比较高的人民调解员或吸收部分具有法律知识的大中专毕业生重组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调处居村委会调解不了上交、以及跨地区、跨单位的民间纠纷。有效地将民间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牙状态、解决在激化之前。

  2、提高人民调解员的素质,建设一支职业化的人民调解员队伍是有效预防减少“民转刑”案件发生的根本。人民调解员的素质对预防减少“民转刑”案件发生有着重大的影响,甚至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关系着调解工作的成败。因此,提高人民调解员的素质,建立一支专业化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对预防减少“民转刑”案件发生来说至关重要。逐步实现人民调解员的选任制,实行以聘任制为主的人民调解员选拔机制。严格人民调解员准入,提高调解员素质。二是尝试推行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人民调解组织可以有针对性选聘一定数量的首席调解员。首席调解员一般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并且具有丰富的生活经验,为人正派,品德高尚,他们在调解过程中可以被委任为主任调解委员,以“传、帮、带”的形式培训其它调解员,提高人民调解的威信,增强人民调解的效果,有效预防减少“民转刑”案件发生。

  3、落实人民调解员的待遇,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报酬,激发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预防减少“民转刑”案件发生的动力。有劳有酬是人民调解员职业化的内在含义,任何一种职业化的劳动都必须要获得相应的报酬,人民调解也不例外。而我国现行的人民调解员的报酬待遇是大部分无法保证,几乎是一种义务劳动,严重挫伤了人民调解员的调解积极性,不利于人民调解工作的健康发展。所以,必须保障和提高人民调解员的待遇报酬,吸引更多诸如法学家、律师、退休教授、法官等优秀人才参与到人民调解队伍中来。通过定期举办多种学习班,交流会等形式来加强对人民调解员岗前、岗中、岗后的培训,提高其法律政策水平、知识修养以及调解技巧。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监督考察,提高他们的社会责任感。人民调解员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严于律己,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司法行政机关要定期对人民调解员进行考核评议,明确奖惩机制。各级财政要将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和调解员岗位津贴,以及人民调解宣传、培训、表彰等经费列入财政统一预算,落实

  到位,并根据工作发展逐年增加,为促进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篇:2021乡镇预防民转刑案件工作方案

  2021乡镇预防民转刑案件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着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解决社会治安中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决定,从X年X初至X月底结束,在全镇开展预防“民转刑”案件的专项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严控“民转刑”案件发生、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方针,着力夯实综治基层基础建设,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从源头抓起,有效预防矛盾纠纷激化转化为刑事案件,为本镇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结合矛盾纠纷“抓源头、精排查、大化解”专项活动,积极主动排查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婚姻家庭等方面出现的各类矛盾纠纷,坚决遏制矛盾纠纷激化产生“民转刑”案件,严厉打击因各类矛盾纠纷引发“民转刑”犯罪行为,实现无因工作不力或排查不到位导致“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三、领导机构成立预防“民转刑”案件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领导小组设有办公室,下设在镇综治办,办公室主任由X兼任,电话:X.联络员:X,电话X

  四、时间安排。

  本次预防“民转刑”案件专项活动,从X月初至X月底结束,为期X个月,大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动员部署,做好“民转刑”案件预防工作的动员部署工作。

  第二阶段,X月X日至X月X日,全面摸底排查。各村(社区)要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地摸排,将当前存在的各类矛盾纠纷(特别是易转化为刑事案件的矛盾纠纷)排查清楚,全面掌握矛盾纠纷的来龙去脉及症结所在,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要坚持边排查、边调处、边开展法制教育,对于当地当时能够解决的问题,及时就地加以解决。及时上报

  第三阶段,X月X日到X月X日,集中调处化解。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逐一登记造册,逐一分析研判,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多种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多种方法,一件一件加以解决,确保X%以上的矛盾纠纷,尤其是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在这一阶段得到彻底化解。对可能引发“民转刑”案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提前做好工作,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两委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将开展预防“民转刑”案件专项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认真研究安排,组织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政策措施有力、解决问题彻底,确保专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精准排查和精细化解常态工作。

  精准排查就是按照滚动式、无缝式、全覆盖的要求,组建精准排查工作队进单位、入户、到屋、见人,全面排查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列出一批矛盾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单位,掌握一批重点群体、重点群体、重点人员和重点事(案)件,不忽视每一个环节,不漏掉每一个问题,不放过每一个隐患,不存留每一个

  盲点,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精细化解就是要按照“事要解决”的要求,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坚持一事一册、一人一册,逐一建立工作台帐,逐一制定调处方案,逐一落实包案领导,逐一明确化解时限,分层次、分类别进行调处化解。对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一时不能解决的,扎实做好教育稳控工作,并及时上报协调处理,切实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充分发挥基层综治中心的重要作用。

  坚持从实际出发,推进镇、村(社区)综治中心建设,加强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信息化支撑、人财物保障,将综治中心的服务管理资源进一步向网格、家庭延伸,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利益诉求。整合公安、司法行政、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访、法院等基层力量、建立协作配合、精干高效、便民利民的工作平台。

  在村(社区)综治中心,健全工作制度,推动与“一站式”服务窗口调节矛盾纠纷工作实现衔接。通过基层综治中心推动信息互通、优势互补、工作联动、矛盾联调,对矛盾纠纷实现受理、登记、交办、承办、结案各个环节工作衔接,严格落实调解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到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刮泥、依法处理、限期办理。

  (四)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在专项活动期间,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排查化解本辖区存在的矛盾纠纷。要严格实行排查化解工作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严责,针对相关重点人员建立专班,落实责任、实行一个案子一名包案领导、一个工作班子,一套化解方案、一套稳控措施、一定的化解时限、一个化解结果、一个效益后评报告。

  把排查化解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对因排查工作不到位,或排查排查出的纠纷未能彻底解决,导致矛盾激化,引发“民转刑”恶性案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重点加强对婚姻家庭纠纷的排查化解和心理干预疏导。

  根据中央的通报情况,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因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引发的“民转刑”命案占纠纷命案的X%以上,已经成为诱发“民转刑”命案的主要原因。

  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村(社区)和妇联的优势,会同司法行政机关,推动建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协助调处婚姻家庭纠纷和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要探索在基层建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高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调解率。另一方面,要以“沟通心灵、调解纠纷、促成和解”为宗旨,对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进行心理干预和疏导。

  第三篇:乡镇加强关口前移预防“民转刑”案件工作的方案

  乡镇加强关口前移预防“民转刑”案件工作的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着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解决社会治安中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决定,从年初至月底结束,在全镇开展预防“民转刑”案件的专项工作。为此,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严控“民转刑”案件发生、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方针,着力夯实综治基层基础建设,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从源头抓起,有效预防矛盾纠纷激化转化为刑事案件,为本镇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结合矛盾纠纷“抓源头、精排查、大化解”专项活动,积极主动排查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婚姻家庭等方面出现的各类矛盾纠纷,坚决遏制矛盾纠纷激化产生“民转刑”案件,严厉打击因各类矛盾纠纷引发“民转刑”犯罪行为,实现无因工作不力或排查不到位导致“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三、领导机构

  成立预防“民转刑”案件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镇武装部长

  成员:镇综治办主任

  镇司法所所长

  镇纪委副书记

  镇派出所所长

  信访办主任

  各行政村(社区)书记

  领导小组设有办公室,下设在镇综治办,办公室主任由兼任,电话:.联络员:,电话

  四、时间安排

  本次预防“民转刑”案件专项活动,从月初至月底结束,为期个月,大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动员部署,做好“民转刑”案件预防工作的动员部署工作。

  第二阶段,6月9日至6月9日,全面摸底排查。各村(社区)要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地摸排,将当前存在的各类矛盾纠纷(特别是易转化为刑事案件的矛盾纠纷)排查清楚,全面掌握矛盾纠纷的来龙去脉及症结所在,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要坚持边排查、边调处、边开展法制教育,对于当地当时能够解决的问题,立马就地加以解决。立马上报

  第三阶段,6月9日到6月9日,集中调处化解。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逐一登记造册,逐一分析研判,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多种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多种方法,一件一件加以解决,确保95%以上的矛盾纠纷,尤其是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在这一阶段得到彻底化解。对可能引发“民转刑”案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提前做好工作,立马采取应对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社区)两委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将开展预防“民转刑”案件专项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仔细研究安排,组织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政策措施有力、解决问题彻底,确保专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充分发挥基层综治中心的重要作用。

  坚持从实际出发,推进镇、村(社区)综治中心建设,加强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信息化支撑、人财物保障,将综治中心的服务管理资源进一步向网格、家庭延伸,立马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利益诉求。整合公安、司法行政、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访、法院等基层力量、建立协作配合、精干高效、便民利民的工作平台。在村(社区)综治中心,健全工作制度,推动与“一站式”服务窗口调节矛盾纠纷工作实现衔接。通过基层综治中心推动信息互通、优势互补、工作联动、矛盾联调,对矛盾纠纷实现受理、登记、交办、承办、结案各个环节工作衔接,严格落实调解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到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刮泥、依法处理、限期办理。

  (三)深入开展矛盾纠纷精准排查和精细化解常态工作。

  精准排查就是按照滚动式、无缝式、全覆盖的要求,组建精准排查工作队进单位、入户、到屋、见人,全面排查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列出一批矛盾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单位,掌握一批重点群体、重点群体、重点人员和重点事(案)件,不忽视每一个环节,不漏掉每一个问题,不放过每一个隐患,不存留每一个盲点,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精细化解就是要按照“事要解决”的要求,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坚持一事一册、一人一册,逐一建立工作台帐,逐一制定调处方案,逐一落实包案领导,逐一明确化解时限,分层次、分类别进行调处化解。对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规违规违规违法的依法处理,一时不能解决的,扎实做好教育稳控工作,并立马上报协调处理,切实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

  态。

  (四)重点加强对婚姻家庭纠纷的排查化解和心理干预疏导。

  根据中央的通报情况,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因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引发的“民转刑”命案占纠纷命案的%以上,已经成为诱发“民转刑”命案的主要原因。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村(社区)和妇联的优势,会同司法行政机关,推动建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协助调处婚姻家庭纠纷和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要探索在基层建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高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调解率。另一方面,要以“沟通心灵、调解纠纷、促成和解”为宗旨,对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进行心理干预和疏导。

  (五)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在专项活动期间,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仔细组织排查化解本辖区存在的矛盾纠纷。要严格实行排查化解工作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严责,对于相关重点人员建立专班,落实责任、实行一个案子一名包案领导、一个工作班子,一套化解方案、一套稳控措施、一定的化解时限、一个化解结果、一个效益后评报告。把排查化解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对因排查工作不到位,或排查排查出的纠纷未能彻底解决,导致矛盾激化,引发“民转刑”恶性案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注重建立长效机制。

  各村(社区)要以这次专项活动为契机,按照“整合资源、精干高效、联合运作、优势互补、方便群众”的原则,强化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协调配合,着力构建矛盾纠纷联动联调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切实形成立马、就地解决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制度化、经常化和规范化。要注重抓好村(社区)矛盾纠纷调解组织和调解队伍建设,把工作重心向基层延伸,为全面、动态、可持续的和谐稳定打牢基础。

  中共镇委员会

  某年3月9日

  第四篇:民转刑案件的思考(写写帮整理)

  民转刑案件的思考

  当今国家的经济社会结构、社会成员心理都发生了巨大变化,贫富差距的拉大、价值观的混乱等原因造成人心浮躁、易发生生矛盾冲突,尽管目前的调解组织较多,因不能有效化解矛盾,致民事纠纷升级转化为刑事案件(以下简称“民转刑案件”)

  常有发生。加强基层调解工作,对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预防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现结合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的实务对民转刑案件与调解这一问题作一些肤浅的探讨。

  一、我院近年来受理民转刑案件的基本情况、特点

  2001年到2009年,我院受理的民转刑案件基本情况见下图(图

  1)

  200120022003200420052006200720082009故意伤害罪5371010141415故意杀人罪43322222故意毁坏财物罪

  —112—

  —21—

  投放危险物质罪

  —1—

  —1—

  —

  —

  放火罪

  —1—2—

  —

  —

  —

  —

  妨害公务罪

  —

  —

  —

  —1—1—

  —

  侮辱罪

  —

  —

  —

  —

  —

  —1—

  —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

  —

  —

  —

  —

  —

  —1—

  敲诈勒索罪

  —

  —

  —

  —

  —

  —

  —

  —1通过上图可以看出我院近年来受理的民转刑案件呈现以下特点:第一,民转刑案件数量趋向增长、罪名趋向多元化;其中常发案件为故意伤害案及故意杀人案,如

  2008年的朱海平故意杀人案,源于家庭纠纷,后在离婚途中朱海平持刀刺向妻子严明枝和岳父严汪南。第二,涉及侵害公权力的民转刑案件从无到有。妨

  害公务案、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案的出现,表明国家公权力易成为社会矛盾的发泄口,如2008年徐绪华、徐得旺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案,起因是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当地派出所治安处理后,在当事人之间赔偿款尚未到位的情况下,徐绪华、徐得旺以为伤者诊治为由煽动群众聚众冲击当地派出所。

  二、基层调解对遏制民转刑案件的作用及不足

  我院近年来受理的民转刑案件整体呈上升态势,其原因不能只孤立的从个案中寻找,应放到社会大环境中分析,促使民转刑案件呈上升态势的原因很多,涉及政治、经济、价值观等等。目前,最佳的应对之策是做好调解工作,矛盾化解重在基层,基层调解对化解矛盾、预防民转刑案件的作用是其他机制所不及的。民转刑的过程是矛盾纠缠、累积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介入调解可以打破矛盾继续恶化的链条。从内容上讲,调解具有民间性,有最大限度意思自治和合乎情理解决的优点,法律是一种理想状态规划和控制,调解则必须以实际情况为基础,调解时要考虑当地习惯、道德、人情等现实,合情合理合法,尊重当事人意愿并被当事人接受,这种自愿的结果才能真正终结矛盾。从程序上讲,调解适用面广,适用于任何民间纠纷以及任何阶段,且可以与信访、诉讼等同时进行,程序上受限小,灵活便捷,当事人对调解结果反悔的还可以采用其他程序补救。

  基层调解对化解社会矛盾、减少民转刑案件的作用是毋庸置疑的,但是现实中由于种种原因,本可以对民转刑案件起减震作用的基层调解不到位,效用未得到充分发挥,大量矛盾没有得到有效化解,这也是民转刑案件上升的重要原因。基层调解有人民调解、公安机关调解、检察院调解、法院调解等,其中最能有效预防民转刑案件的是人民调解,其在纠纷刚起时进行,此时的矛盾更容易被解开。人民调解是指在司法行政机关的松散管理下,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说服劝解、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包括居民调解委员会、村调解委员会、乡(镇)调解委员会、专门性的调解委员会(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交

  通事故调解委员会等)。人民调解成功的,达成人民调解协议,具有合同效力,可申请强制执行。目前人民调解的不足在于:第一,司法行政机关对各调解委员会的领导是指导性的,各调解委员会的成员由其自主决定,报司法行政机关备案,管理难度大。另外,司法所作为司法行政机关下属的最基层机构,司法所人员往往不能立足本职,经常被乡、镇安排协助计生、招商、城建等部门工作。一旦发生涉法涉诉案件时,司法所工作人员又被临时调回来处理案件,因为前期对涉法涉诉案件的起因、经过、发展毫不知情,加之未能很好地融入群众中去,未取得群众的信任,临时抱佛脚,调解结果难令当事人满意。第二,各调解委员会内部组织松散,成员大多是在工作之外兼任人民调解员,如村调解委员会大概三到五人,成员大多由村长、组长兼任;乡(镇)调解委员会大多由司法所、派出所、乡(镇)政府等各个部门的人员兼职组成;当然也有一些非兼职人员,如退休老党员、老干部等。这种情况下人民调解员有空来进行调解的时间少,对调解工作易马虎应付。第三,人民调解员工作待遇低。虽然新修改的《人民调解法》规定调解人员将享有误工补贴待遇,但落实起来还尚需时日。同时,人民调解面对的矛盾纠纷复杂多样,工作难度大,需要付出大量的时间、精力,且有时不被别人理解,容易得罪人。这些都影响了调解员的积极性。

  公安机关的调解分治安调解和刑事调解两大块:治安调解主要针对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公安机关适用刑事调解的案件主要集中在交通肇事案和故意伤害(轻伤)案上,且不是所有涉嫌故意伤害(轻伤)的案件都能调解,需要符合一些条件,当事人就赔偿达成协议并履行完毕,受害方出具不追究对方刑事责任的协议书及谅解书,且符合调解相关规定的,则公安机关认定调解成功。检察机关的调解主要集中在侦查监督、公诉等环节。侦查监督部门在批准逮捕、立案监督工作中会有一些调解,如2010年吴某因与前妻何某的纠纷向我院要求立案监督,我院侦查监督科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上门耐心做吴某的工作,解开了吴某心里多年积怨;公诉部门调解的案件主要是交通肇事、故意毁坏财物等轻微

  的涉及赔偿的不起诉案件。法院调解包括法院对民商事、刑事附带民事、再审等案件所作的调解,以及行政赔偿案件协调、执行和解。与人民调解专一的调解职能相比,公检法系统的主要任务是办案,满负荷运行状态使其对主要工作职能之外的调解缺少积极性,多数情况下不主动开展调解,如公安治安调解一般先由当事人向民警提出调解要求(多数是受害方提出)。

  三、遏制民转刑案件应重视基层调解

  改变民转刑案件上升局面需要切实重视基层调解工作,使其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一)从政策层面进行支持。调解是保护私权的自由支配,代表公权的国家机关对调解持谨慎态度,不轻易干预,不将其作为工作重点,副作用就是带来了工作中对调解的忽略。硬性将调解规定为各机关的工作职能之一不可取,但是可以将其定为长期的工作方针政策,理念先行,深入人心,使工作中开展调解时有据可依。同时,应避免矫枉过正,慎用考评激励机制。调解的质量比数量更重要,若将调解纳入考评,当现实是确实无法调解时,有的部门可能会为获得好的考评结果而作假,上面要成绩,下面造数据,最后反而危害真实调解工作的开展。实务中法院经历了从“调解优先”到“调判结合”的转变,在推行“调解优先”时,因为考评追求调解率,产生了久调不决等问题,最后放弃了依靠考评强力推进调解的策略。

  (二)从经费上予以保障。相较而言,调解量越大越需要财力支持,否则工作难以为继,经费问题最突出的是人民调解,人民调解作为我国最大的调解体系居然无经费来源,这就难以保证调解工作做到实处,司法行政机关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正在全国范围内试图筹划解决该问题。太湖县司法局对这一问题的解决之道是以奖代酬,每年表彰一批优秀人民调解员,发放少量奖金;对于人民调解员在调解中产生的车旅等费用各组织自行报销,如村一级的村委会予以报销,乡(镇)一级的乡(镇)政府予以报销,上述措施起到了一定的缓解作用。

  (三)妥善处理调解与法律的关系。调解与法律难免有不一致的时候,如司法行政机关希望法律规定人民调解有执法权,以保证人民调解协议得到履行;一些人民调解员对工作的积极性不高也与其法律知识缺乏有关,担心工作出纰漏;公安机关认为对于斗殴伤人等案件的调解易使人产生花钱免责的想法,损伤法律公信力;具体案件中也会有调解与法律的碰撞,如我院办理的陈秀洋涉嫌寻衅滋事一案,陈秀洋多次的寻衅滋事中,两次达成了人民调解,一次达成了治安调解,对这两次调解如何认定成为讨论焦点。当调解与法律冲突时,法律肯定是在第一位的,但这又可能导致抱心厚望的老百姓对调解失望、远离调解。可如果赋予调解法律强制权,又难以保证调解的自由度、调解结果的公正和救济,人民调解中曾出现过兼职人民调解员是一把手等影响力大的干部,其他机关后续处理同一问题时为顾及其面子往往维护其不合理调解结果。工作的价值不在于以哪种方式解决问题,而在于能否公正、高效地定纷止争,应妥善处理调解与法律的关系,强化调解人员的法律知识,坚持法律至上原则的同时,在法律容忍的范围内给予调解最大的宽容度,找到两者统一的平衡点,实务中正在践行:公安治安调解成功的,公安机关制作调解书(现场调解成功的,制作《现场调解协议书》,非现场的调解调解成功的,制作《治安案件调解协议书》),交双方当事人签字,案件结案,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公安刑事调解成功的,撤销案件,如需继续处理,转为治安处罚。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阶段调解成功且符合不逮捕条件的,案件不予批准逮捕。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调解成功且符合不起诉条件的,案件做不起诉处理。

  (四)探索“大调解”机制。在2010年的全省检察长会议上,崔伟检察长强调要切实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尽可能地依托“大调解”机制化解矛盾、定纷止争、维护公正。目前的调解大多是各自为政,比如现在随着群体性事件的多发,基层人民调解员往往是在应对突发事件的第一线,此时个人安全得不到保障,需要派出所的保护,而派出所对公安调解工作范畴之外的人民调解持推脱态度。法律规定除司

  法行政机关外,法院对人民调解也有指导职能,但实务中法院不介入人民调解工作,只在选择人民陪审员时,人民调解员按规定占到一定比例,而人员调解员因对案件没有发言权工作积极性小。如果各调解机构通力合作,形成“大调解”格局,对预防民转刑案件将会提供更优化的环境,作用深远。

  建立“大调解”机制,可以尝试调解转移的办法,扬长避短,把人民调解作为专门的调解处理中心,其他机关需要调解的,可以自由选择是自己调解或是移交给人民调解处理,在平日经常性联系合作的基础上,各调解机构不断加强协助、互补共进。各机关工作中的调解量不一,如公安机关治安调解的调解量较大,以太湖县公安局晋熙镇派出所治安调解的情况(见图2)为例可略见一斑。

  年份

  2009年

  (1—12月)

  2010年

  752起

  (1—6月)

  (图2)

  而公安机关的刑事调解、检察机关的调解受刑事案件性质所限,调解空间较小,以我院2008—2010年刑事案件调解情况(见图3)为例可知。

  78起

  现场调解

  1483起

  非现场调解

  169起

  年

  调解案件数

  办理部门

  份(件)

  侦查监督

  0科

  2008年

  公诉科

  0侦查监督科

  2009年

  公诉科

  侦查监督2010年科

  (截止6月)

  公诉科

  调解案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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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件涉及交通肇事罪(不予批准逮捕),1件涉及故意伤害罪(不予批准逮捕),1件为要求立案监督的案件。

  4件涉及的都是交通肇事罪

  (均为不起诉案件)1件涉及故意伤害罪(不予批准逮捕),1件为要求立案监督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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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图3)

  所有调解中,人民调解覆盖面最广、调解量最大,与其强求调解量小的机关面面俱到做好调解工作,不如集中国家的人力财力重点加强从群众中来、具有群众基础的人民调解。调解是细致艰难、耗时耗力的过程,非一日之功,人民调解分布在最基层,直接接触、熟悉情况,可长期跟进,一旦发现新情况又可后续调解。当前的实践中,一些情况复杂的调解工作要依托当事人身边基层组织做具体的工作,而基层组织与人民调解的关系非常密切,调解机构之间的接触合作时有发生。以公安机关的刑事调解为例,民警不直接主持调解,调解主要

  由基层组织、律师等进行。再如检察机关在办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中,认为不需逮捕且需调解时,则推动公安机关、基层组织等开展调解工作,我院在办理余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一案中,就通过联合公安、当地基层组织多方协调,在办案期限内使事故关联人之间达成赔偿协议并落实,最终调解成功,对余某不予批准逮捕。

  第五篇:浅谈民刑交叉案件应怎样加强法律监督(范文)

  正确处理民刑交叉案件,是—个关系公民权利和社会稳定的重大议题。由于民刑交叉案件纷繁复杂,相关立法、司法解释尚不完善,以及受地方保护、利益驱动等因素影响,当前执法、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中出现了诸多问题。主要包括:—些公安机关“以刑代民”,插手经济纠纷,将不构成犯罪的民商事纠纷案件作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或“以刑助民”,滥用侦查

  权为民事诉讼收集、调取证据;—些人民法院“以民代刑”,将刑事犯罪作为民商事纠纷处理,不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或者“以民止刑”,故意纵容当事人恶意利用民事诉讼来阻止刑事案件立案,逃避刑事追究等。

  这些问题,不仅严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侵犯相关公民的合法权益,而且助长了执法、司法腐败,影响到法制的权威和执法、司法机关的公信力。解决这些问题,—方面,需要完善有关立法及司法解释,针对不同类型的民刑交叉案件,明确规定相应的处理方式和程序要求;另—方面,必须加强对执法、司法机关的监督制约,及时发现和纠正民刑交叉案件处理中的—些违法及不当问题。在监督方面,除强化执法、司法机关的内部监督外,当前更为重要的,是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能和作用,进—步强化对相关执法、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这种监督,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对公安机关执法活动的监督

  对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检察机关有诉讼监督权。在立案活动中,对于公安机关接受控告、报案或人民法院移送案件后“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检察机关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理由不成立的,应当发出《通知立案

  书》,公安机关接到《通知立案书》后应在15日内立案。对于公安机关滥用立案权,“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虽然刑事诉讼法并未将其纳入立案监督范围,但根据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的原则和职责,此时,检察机关仍可以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要求公安机关撤销不应当立案的案件。对于公安机关滥用立案、侦查职权,实施的其他“以刑止民”、“以刑助民”等违法活动,检察机关基于其法律监督职责,也有权发出口头或书面通知,要求予以纠正。

  为保障上述监督活动有效实施,在制定和完善我国民刑交叉案件处理的立法、司法解释时,应明确以下要求:—是在人民法院发现相关民商事纠纷案件涉嫌刑事犯罪,而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时,应同时通报给相关人民检察院,以便检察机关掌握情况、实施监督;二是对于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报案人、控告人或相关人民法院,都有权要求人民检察院实施立案监督;三是对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活动中的其他违法行为,相关公民及人民法院均有权向检察机关反映,要求实施监督、依法纠正。

  ■对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但从目前立法及司法实践看,人民检察院监督民事审判活动的方式和途径十分有限,主要有二:—是对确有错误的生效民事裁判,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二是对人民法院及其审判人员在民事诉讼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鉴于在民刑交叉案件处理中,存在人民法院及其审判人员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现象,而且又缺乏有效监督制约的实际情况,有必要进—步强化检察机关对民事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除对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起抗诉外,针对人民法院及其审判人员在审判活动中可能出现的“以民代刑”、应当移送案件而不移送,或纵容当事人恶意滥用诉权、实施“以民止刑”、“诉讼诈骗”等违法行为,人民检察院应及时发出“检察建议”或“纠正意见”,要求予以纠正。

篇五:如何防止社区案件民转刑

  

  平安建设知识问答

  第一篇:平安建设知识问答

  平安建设知识问答

  1、平安建设的基本内涵是什么?答:平安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保障工程,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人民群众所期盼的民心工程,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基础工程。

  2、胡锦涛总书记对平安建设有那些重要指示精神?答:2005年

  5月,胡锦涛总书记在接见全国综治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代表时强调,要大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基层安全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切实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又强调,开展平安建设活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严打”经常性机制,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

  3、平安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什么?答:平安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大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为核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为主线,广泛开展平安地区和平安单位建设,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确保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4、平安建设的目标任务是什么?答:一是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防止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情况发生。二是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努力化解不和谐因素,防止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三是维护城乡社会治安秩序,使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乱点得到有效整治,防止严重危害群众安全感的重大治安问题发生。四是预防和减少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防止严重危

  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努力把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五是依法查处经济犯罪案件,及时消除经济领域的不稳定因素,防止严重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经济案件发生。

  5、实施平安建设应采取哪些主要措施?答:一是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二是依法打击

  各类犯罪和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三是大力加强社会治安防

  范工作。四是加强社会管理。五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六是加强公民道德、法制宣传教育和民主法制建设工作。

  6、如何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答:各级党委和政府一要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完善就业服务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救助体系,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出台政策和行政管理措施之前要进行影响稳定的风险评估,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从源头上预防、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二要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工作制度和工作网络,重点抓好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体系建设,推动各部门、各单位建立健全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提高发现和解决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能力。三要整合基层维护稳定力量,加强组织协调,定期

  排查调处矛盾纠纷,通过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网络,及时了解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及时发现各种矛盾纠纷,明确疏导化解责任,抓好督促落实。四要强化社会联动调处,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有机结合起来,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五要认真贯彻《信访条例》,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建立理性、有序、合法的信访秩序,维护信访者的合法权益。六要认真分析研究群体性事件的规律和特点,加强对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的风险评估和预测,强化情报信息工作,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功能齐全、运转高效的应急处臵机制。七要努力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的发生,防止矛盾激化,防止极少数人采取极端手段报复社会,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7、如何打击各类犯罪和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答:一是加强

  对社会治安形势的分析和研究,建立完善社会治安形势评估预警和政法部门配合制约等工作机制。将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方针贯彻落实到侦查破案、批捕起诉、定罪量刑、监管改造等各个环节中去,确保刑事发案得到有效遏制。严厉打击有组织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杀人和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抢劫、抢夺、盗窃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对犯罪分子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加强对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重罪轻判等现象。二是建立健全对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定期排除制度,找出问题症结,组织有关部门共同进行整治,限期改变面貌。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有效遏制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涉枪、投毒、爆炸案件发生。加大对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查禁和打击力度,净化社会环境。三是依法严厉打击严重经济犯罪,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重点打击事关国家经济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严重经济犯罪,着力抓好涉案金额大、涉及面广、危害严重案件的查处。加强对经济犯罪多发领域安全防范工作的对策研究,提高发现、预防、打击经济犯罪的综合能力。继续抓好市场秩序的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产品生产和流通过程的监督和管理,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四是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的渗透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利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从事蛊惑煽动,以及利用人民内部矛盾制造事端等非法活动。

  8、如何大力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答:

  一是建立和防范各种治安防控网络。特别要建立和完善社会面的治安防控网络,重点要害部位和特殊行业、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管控网络,乡镇(街道)、村(社区)治安防控网络,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内部的安全防范网络和各地区间的边际治安联防网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发布的《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加强包括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在内的各种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的内部防范措施,全面建立单位负责、政府监管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企事业单位内部的治安防范工作。二是有效提升技术防范水平。三是推进治安防范社会化、职业化。四是把社会治安防

  范工作和城市建设、社区建设紧密结合。

  9、如何加强社会管理?答:一是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扎实推进农村和城市社区建设和管理,切实加强对各类社团和新经济组织的管理。二是整合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资源,运用科学、民主、法治的方式,发挥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形成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合力。三是加强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建立健全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工作机制,关心和重视农民工劳动保护,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四是坚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教育与维权并重,探索新形式下流动人口管理的新办法。五是扎实做好服刑人员子女、流浪儿童、闲散未成年人等群体的工作,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促进他们健康成长。六是加强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危险品和放射性物品的管理,消除安全隐患。七是加强特种行业管理,加大对网吧、娱乐场所的整治和管理力度,坚决查处色情等违法网站。八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消防管理,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的发生。通过开展创建平安(安全)企业和维权岗活动,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禁力度,严肃查处安全责任事故背后隐藏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遏制重特大恶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九是加快构建公共应急体系,制定完善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各类应急预案,积极预防妥善的处臵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的能力。十是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依法行政,在继承以往行之有效管理办法的同时,不断探索适应新形势的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努力提高管理工作成效。切实尊重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合理要求,使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管理活动。

  10、如何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答:一是整合基层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力量,形成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基层自治组织为基础,基层综合治理、政法组织为骨干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网络,筑牢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二是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党的基层组织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

  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三是大力加强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建设,保障平安建设的顺利进行。特别要加强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建设,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四是加强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和社区警务室建设,发挥他们在基层社会稳定工作中的骨干作用。五是加强城市居委会和农村村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措施在城市社区和乡村的落实。六是继续在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学校、企事业单位广泛深入地开展基层安全创建活动,认真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并根据平安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拓宽创建范围、充实创建内容、提高创建层次和水平。七是建立军警民团结协作、联防联治的工作机制,共同维护社会秩序和政治稳定。八是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部门要从政策导向、力量配臵、经费保障、技术装备等方面向基层倾斜,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高基层效率。着力整合群防群治力量,加强治保、帮教、调解、法律援助、治安联防、乡镇社区保安等组织建设。搞好驻社区民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特派员、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选配工作,使其充分发挥作用。九是广泛组织党员、团员、民兵、青年志愿者、离退休人员和享受低保人员参与治安防范,建立多渠道、多行业的治安信息员队伍,发动组织社团、行业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最大程度地把人民群众组织起来,形成人人参与治安防范的工作格局。

  11、如何加强公民道德、法制宣传教育和民主法制建设工作?答:一是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开展诚信教育,不断提高公民道德素养。二是认真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落实普法规划,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提高公民法律素质。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农村基层干部和城市社区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三是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以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为契机,认真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项措施。完善预防

  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长效工作机制。四是广泛开展法律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等活动,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坚持依法行政、公正执法、防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深入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五是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六是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办事公开制度。13、为确保平安建设取得实效,在加强领导、开展工作、落实责任上有什么样的要求?答:一是建立健全平安建设责任机制;二是建立健全齐抓共建工作机制;三是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四是建立健全舆论宣传工作机制;五是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14、如何建立健全平安建设责任机制?答:平安建设工作由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各级

  党委和政府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平安建设纳入本地经济社

  会发展总体规划。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是平安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领导承担分管工作范围内平安建的责

  任。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把平安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严格履行保一市平安、维护一方定的政治责任,定期研究地区平安建设工作,解决平安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推动平安建设深入开展。各级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要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不断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查找薄弱环节,狠抓工作的落实,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推动平安建设深入开展。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建立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单位责任制,把平安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落实到部门(单位),落实到责任人。

  5、如何建立健全齐抓共建工作机制?答:一是各部门、各系统要紧紧围绕平安建设的目标要求,制定参与平安建设的具体实施意见,在平安建设中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二是各级政法部门要把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与开展平安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发挥好主力军作用。三是有关国家机关要在平安建设中做好评议监督和检查监督。四是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动平安建设的深入开展。

  6、如何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答:一是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

  要加大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经费的保障力度,将应由政府承担的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平安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并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投入。二是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群防群

  治经费保障机制。

  7、如何建立健全舆论宣传工作机制?答:一是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推动新闻媒体、出版单位、互联网站、高等学校、社科研究机构等单位加强管理,确保先进文化牢牢占领舆论阵地。二是加大“扫黄打非”工作力度,整顿和规范出版物市场秩序。三是加大平安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为平安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18、如何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答:一是把平安建设的成效作为检验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要标准,列入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晋职晋级和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二是加强对平安建设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地方和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因工作失职、渎职引发影响稳定重大问题的,实行责任倒查和一票否决,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9、“平安建设"与以往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什么区别?如何正确理解两者的关系?答:平安建设是新时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新形势下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举措。多年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始终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部门组织协调,各部门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利用多种手段齐抓共管,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工作制度、形式多样的群防群治队伍和严密的综治工作网络,为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形势的发展,综合治理的工作范围和工作内容不断拓

  展。为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综治工作着眼于从更深的层次预防和减少犯罪,从教育、管理、建设等环节解决突出问题,强化薄弱环节;着眼于从更广的范围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加强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致力于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社会上的难点问题,从源头上、苗头上来化解矛盾。随着基层安全创建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工作都纳入了综合治理工作范围。随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不断发展,需要有一个新的载体来推动综合治理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平安建设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应运而生。中央《意见》十分明确地写了“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对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拓宽领域、充实内容、提高层次、完善机制、取得实效具有重要作用。

  所以我们说,平安建设是新形势下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工作的新举措,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新时期发展的必然要求。20、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重点、难点是什么?答:一是强化责任。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是平安建设第一责任人。二是搞好协调各部门的工作。三是抓好基层的工作落实。四是全面提升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档次。抓重点、攻难点,提出切合实际的近期工作目标。比如,提高社区的防控能力,使社区的发案下降,让群众能安居;加强对枪支弹药、剧毒物品的管理力度,减少恶性案件的发生;抓住对青少年中特殊群体的教育

  和管理,减少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为群众排忧解难,减少“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等。让广大人民群众能看到平安建设带来的成效,从而增强信心,调动起积极性。

  21、在平安建设中,发生那些问题将被列为省重点管理对象?给予其处罚有哪些?

  答:

  一、因工作不力发生以下7个方面问题之一的县(市)区,经省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省委政法委决定,列为省重点管理对象,并通报全省:

  1、发生大规模群体械斗,或者发生30人以上赴京集体

  上访,或者发生阻断铁路交通造成列车停运,或者发生阻断国道省道、高速公路、省辖市省区主干道交通1小时以上,或者发生冲击、打、砸、抢、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场所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发生罢工、罢课、非法游行示或造成恶劣影响的。

  2、黑恶势力犯罪话动猖獗、长期危害一方,或者突出

  治安问题、治安混乱地区长期得不到整治,或者发生一案死亡5人以上案件,或者公众安全感指数低于70%。

  3、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火灾、交通事故的。

  4、发生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严

  重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

  5、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猖獗,或者发生其他严重

  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案事件的。

  6、发生影响恶劣的行政执法人员、政法干警违法违

  纪案件的。

  7、发生其他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

  二、重点管理期限为6个月。重点管理期内的县(市)区不能获得综合性奖励,其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领导不得提拔和调动。列为重点管理的县(市)区党委、政府对存在的问题要专题研究,认真整改,每两个月向省、市党委政法委报告一次整改情况。重点管理期满后可提出验收申请,验收合格的解除重点管理,不合格的延长重点管理期限3个月。延期后仍然不合格的,对党政主要领导或其它责任领导进行组织调整。对重点管理的县(市)区,省、市党委政法委要加强指导。

  垂直管理部门所属单位发生重点管理问题的,对该部门

  给予黄牌警告,处理决定抄送其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上一级主管机关。

  22、在平安建设中,发生那些问题将被列为三门峡市重点管理对象?给于其处罚有哪些?

  答:

  一、因工作不力发生以下7个方面问题之一的乡镇(街

  道),经市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市综治委决定,列为重点管理对象,并通报全市:

  l、发生大规模群体械斗,或者发生30人以上赴京集体上访、50人以上赴省集体上访,或者发生阻断铁路交通造成列车

  停运,或者发生阻断国道、省道、高速公路、市区主干道交通l小时以上,或者发生冲击、打、砸、抢、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场所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发生罢工、罢课、非法游行示威造成恶劣影响的。

  2、黑恶势力犯罪或团伙犯罪活动猖獗、长期危害一方,或者突出治安问题、治安混乱地区长期得不到整治,或者发生一案死亡3人以上案件,或者公众安全感指数低于70%的。

  3、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火灾、交通

  事故的。

  4、发生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严重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

  5、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猖獗,或者发生其他严重

  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案事件的。

  6、发生影响恶劣的行政执法人员、政法干警违法违

  纪案件的。

  7、发生其他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

  二、重点管理期限为6个月。重点管理期内的乡镇(街道)不能获得综合性奖励,其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领导不得提拔和调动。列为重点管理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对存在的问题要专题研究,认真整改,每两个月向市、县综治委报告一次整改情况。重点管理期满后可提出验收申请,验收合格的解除重点管理,不合格的延长重点管理期限1—3个月。延期后仍

  然不合格的,对党政主要领导或其它责任领导进行组织调整。

  垂直管理部门所属单位发生重点管理问题的,对该部门给予黄牌警告,处理决定抄送其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上一级主管机关。

  23、在平安建设中,发生那些问题将被列为市重点管理对象?给予其处罚有哪些?

  答:

  一、对平安建设工作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实行重点管理。因工作不力发生以下7个方面问题之一的街道、市直单位、企业,经市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市综治委决定,列为重点管理对象,并通报全市。

  1、发生大规模群体械斗,或者发生10人以上赴京集体上访、30人以上赴省集体上访,或者发生阻断铁路交通造成列车停运,或者发生阻断国道、省道、高速公路、市区主干道交通1小时以上,或者发

  生冲击、打、砸、抢、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场所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发生罢工、罢课、非法游行示威造成恶劣影响的。

  2、黑恶势力犯罪或团伙犯罪活动猖獗、长期危害一方,或者突出治安问题、治安混乱地区长期得不到整治,或者发生一案死亡3人以上案件,或者公众安全感指数低于70%的。

  3、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火灾、交通事故的。

  4、发生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严重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

  5、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猖獗,或者发生其他严重

  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案事件的。

  6、发生影响恶劣的行政执法人员、政法干警违法违

  纪案件的。

  7、发生其他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社会稳定问题的。

  二、重点管理期限为6个月。重点管理期内的街道、市直单位、企业不能获得综合性奖励,其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领导不得提拔和调动。列为重点管理的街道、(市直单位、企业)党政领导对存在的问题要专题研究,认真整改,每两个月向市综治委报告一次整改情况。重点管理期满后可提出验收申请,验收合格的解除重点管理,验收不合格的延长重点管理期限1—3个月。延期后仍然不合格的,对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组织调整。

  垂直管理部门所属单位发生重点管理问题的,对该部门给予黄牌警告,处理决定抄送其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上一级主管机关。

  24、我市基层创安分哪几个类型?

  答:我市基层创安共分“平安办事处、平安村(社区、居委会)、平安单位、平安学校、平安家庭”5个类型。

  25、平安办事处创建标准是什么?

  答:

  一、高度重视。(1)党工委把平安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

  事日程,成立领导机构,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并制定创建工作方案。(2)办事处、村(居)综治机构健全,按要求建立健

  全综治服务中心,职责明确,制度完善,运作正常;按要求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待遇落实,综治专职副主任专抓综治工作;按要求落实办公场所和办公设施,保障综治日常经费和平安创建经费;工作规范,建立电子档案,各种档案资料齐全、规范。

  二、发案少。(1)辖区内无黑恶势力组织犯罪,无恶性爆炸、杀人绑架、放火、投毒等严重刑事犯罪,无严重经济犯罪,无严重“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犯罪。(2)盗抢犯罪、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呈下降趋势,刑事、治安发案数与上年同比均下降20%。

  三、秩序好。(1)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专职治安巡防队管理的好、作用发挥的好,技防与上年相比有新的突破;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政法单位战斗力强,辖区内治安混乱地区、突出治安问题得到有效整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得到有效遏制。(2)辖区内80%以上的单位、行政村(居委会)达到平安创建标准;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制定创建标准,辖区内“平安家庭”户数占总户数90%以上。辖区内没有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火灾、安全生产等事故。

  四、社会稳定。(1)没有发生在全市造成重大影响的刑事、治安案件和群体性事件。(2)没有发生敏感期内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3)没有发生5人以上集体赴三门峡市或省或进京上访现象。

  五、群众满意。辖区内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在95%以上。

  六、工作领先。争先创优意识强,整体工作在全市靠前,单项工作至少有一项在全市或三门峡市推广。

  26、平安村(社区、居委会)创建标准是什么?

  答:

  1、建立党支部、村委会(社管会)、警务室、精神文明共建委员会、社会服务站“五位一体’’基层组五管理体制,健全综合治理、法制教育、治保、民调、帮教、消防、巡逻等基本队伍和工作网络,做到人员充实、职责明确、制度完善、工作落买。

  2、办公用房使用面积达到6O平方米以上,并配备必要的办公用具、通讯用具和治安巡逻器械;村建.立治安联防队,村民小组建立

  打更巡逻队,散居农户以3--5户为单位组建邻里联防小组;居民住宅楼院实行封闭守护,白行车、摩托车入棚(室)管理,停放有序。

  3、辖区内居民底数清,法制教育经常化;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规范,刑释解教人员底数清,安臵帮教措施落实,无重新违法乱纪现象发生;巡逻人员及楼院看护人员常年坚守岗位,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消防设施齐全有效,民调工作到位,各种矛盾纠纷及时化解;档案资料齐全(有条件的要建立电子档案)。

  4、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辖区内“平安家庭”户数占总户数的90%以上。

  5、无群体性闹事事件和集体上访,无邪教组织和非法组织活动,实现可防性案件零发案,辖区(或小区)群众对治安状况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5%以上。

  27、平安单位创建标准是什么?

  答

  1、党政领导重视平安创建工作,综治“四制’’落实,综治组织健全,人员经费和办公场所落实,制度完善。

  2、治安防范组织健全,措施落实;重点和要害部位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无重大刑事案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实现可防性案件零发案。

  3、综治宣传、法制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卓有成效,单位职工无犯罪现象发生。

  4、及时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单位内部,做到无罢工、非法游行和集体上访。

  5、积极参加和大力支持社会面上的社会治安治理工作;不发生因本单位工作失误、失职而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问题。

  6、单位内部和职工家属楼院落实防范措施,治安秩序良好,群众有安全感,治安状况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95%以上。

  28、平安学校创建标准是什么?

  答:

  1、党政领导重视平安创建工作,综治“四制’’落实,综治组织

  建设,人员经费和办公场所落实,制度完善。

  2、治安防范组织健全,落实人防、物防、技访措施,无重大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火灾、食物中毒、交通事故等),实现可防性案件零发案。

  3、落实法制副校长责任,对全体教职工和在校学生经常开展法制教育,全体教职工和在校学生无犯罪现象发生。

  4、及时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无罢课、非法游行和集体上访现象发生。.

  29、平安家庭创建标准是什么?

  答:

  1、家庭成员认真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行使和履行公民的权利义务,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无违法犯罪行为。

  2、家庭成员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拒绝邪教,拒绝毒品,生活方式健康、文明、科学。

  3、家庭成员尊老爱幼,依法维护老年人在家庭中的合法权益。

  4、重视对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自理自立能力等方面的培养,为国教子、以德育人。

  5、家庭成员间宽容谦让、互帮互助,家庭关系平等、和睦。

  6、邻里相识、相知、相爱、相助,邻里关系团结和睦。

  7、家庭成员没有打架斗殴、参与集体上访、盲目维权等影响社会治安秩序案事件发生,并自觉同社会丑恶现象做斗争。

  第二篇:平安建设知识问答(2012最新)平安建设知识问答

  一、平安建设的目标有哪些?

  1、政治安定;

  2、社会稳定;

  3、经济运行安全;

  4、文化活动健康;

  5、法制健全;

  6、群众满意;

  二、平安建设的十项措施?

  1、严厉打击“三股势力”和各种敌对势力的分裂破坏活动,确保社会政治稳定;

  2、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

  3、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

  4、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5、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坚决遏制非法宗教活动;

  6、加强社会管理,确保公共安全;

  7、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

  8、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和民主法制建设;

  9、加强平安县(市)、乡(镇)建设舆论宣传工作;

  10、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政法队伍公正执法和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

  三、平安建设的28字方针?

  政治安定,社会稳定,经济运行安全文化活动健康,法制健全,群众满意。

  四、平安建设的目标任务?

  平安建设活动于2006年全面启动,力争2006年内全县五分之一左右的乡镇场,村居,单位达到平安建设标准,2007年内全县三分之一左右的乡镇场,村居,单位达到平安建设标准,2008年内全县一半以上的乡镇场,村居,单位达到平安建设标准。经过3年时间的努力,实现全县政治安定,社会稳定,经济运行安全文化活动健康,法制健全,群众满意政治的目标。成为全国安定的先进县之一。

  五、平安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和谐社会的要求,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核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经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为主线,广泛开展平安县市和平安乡镇

  建设,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确保社

  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六、平安家庭创建标准是什么?

  1、学法懂法不违法,创守法之家。

  2、男女平等互尊重,创和谐之家。

  3、热爱学习,提高素质,创学习之家。

  4、自我防范讲安全,创安全之家。

  5、崇尚科学树新风,创文明之家。

  6、勤劳致富讲奉献,创富裕之家。

  7、保护环境重环保,创绿色之家。

  8、提倡节约惜资源,创节俭之家。

  9、讲究卫生抓保健,创健康之家。

  七、平安店铺创建标准是什么?

  1、治安良好:安全防范措施到位,加强对现金、贵重物质的保管,实现店内不发生可防性案件,无突出治安问题,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无火灾等安全事故。

  2、遵纪守法: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不出售假冒伪劣产品,法制意识强,实现店铺或店铺员工无违法犯罪或从事其他非法活动,配合公安机关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员管理。

  3、积极创安:自觉履行安全稳定主体责任,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活动,对创建有关情况知晓率高,认真开展十户联防,切实加强店铺周边治安防范,在店内醒目位置设有警示牌,提示顾客注意安全防范,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积极为公安机关提供治安信息。

  4、文明经营:履行门前“三包”,保护环境,爱护公物,爱护公共卫生,文明礼貌,努力形成和谐经营的氛围。

  八、平安家庭(店铺)申报程序有哪些?

  创建“平安家庭(店铺)”的基本程序是:家庭(店铺)申请、村(社区)审批、挂牌命名。

  九、什么是社会管理综合治理?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是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充分发挥政法部门特别是公安机关骨干作用的同时,组织和依靠各部门、各单位和

  人民群众的力量,综合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通过加强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方面的工作,实现从根本上预防和治理违法犯罪,化解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的一项系统工程。

  十、综合治理的基本任务是什么?

  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协调一致齐抓共管,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运用政治的,经济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整治社会治安,打击犯罪和预防犯罪,保障社会稳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三篇:平安建设知识

  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知识

  1、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推进经济发展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需要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健康有序的经济秩序。

  2、平安建设作为新形势下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新举措,有什么重要意义?

  平安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保障工程,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人民群众所期盼的民心工程,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基础工程。

  3、在我市深入持久地开展平安建设的工作方针是什么?

  牢固树立

  “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工作方针,从源头上解决和治理突出的治安问题,消除各种社会矛盾和治安隐患;坚持重在基层、重在建设的方针,强化基层基础工作,筑牢基层治安防线;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发动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平安建设的合力。

  4、平安乌苏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平安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以建立健全社

  会治安长效工作机制为核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为主线,广泛开展平安乡镇(街道)、平安村队(社区)、平安学校,平安单位、平安家庭建设,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确保社会稳定和我市社会的长治久安。

  5、平安乌苏建设的目标是什么?

  通过“平安乡镇”“平安街道办事处”“平安单位”“平安学校”“平安村队”“平安社区”的创建,实现我市政治安定、社会稳定、经济运行安全、文化活动健康、法制健全、群众满意的目标。

  6、“政治安定

  ”的总目标的什么?

  党的基层组织坚强有力,执政能力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上明显加强;

  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大局,对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以及“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非法活动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有效防止发生各种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事件,驾驭治安局面、应对复杂形势的能力明显提高;健全并有效运行工作网络,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明显提高;不断完善社会管理服务措施,管理服务水平和预防各种公共安全事故的能力明显提高。

  7、“社会稳定”的总目标是什么?

  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断加强;政法机关严厉打击“三股势力”和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成效显著,有效控制刑事案件增长势头,特别是有效遏制暴力恐怖犯罪和非法宗教活动,打击、预防犯罪;治安防控网络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对社会面、居民区、公共复杂场所、重点要害部位社会治安的打、防、管、控等措施严密到位,各种突出治安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建立健全处置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各种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防止发生影响重大的群死群伤等恶性治安灾害事故;认真做好“法轮功”等邪教参与者的教育转化工作,严防产生新的“法轮功”等邪教参与者。

  8、“经济运行安全”的总目标是什么?

  市、乡(镇)经济持续稳步发展,经济运行安全;人民生活不断

  改善,贫困人口和失业率逐年下降,产生违法犯罪的经济因素不断减少;经济秩序良好,市场运行规范,有效预防、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坑蒙拐骗等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时堵塞影响安全的隐患、漏洞,有效防止发生各类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

  9、“文化活动健康”的总目标是什么?

  加强群众性文化建设,各类文化娱乐活动健康有序;文化市场监管有力,基本杜绝政治性非法出版物、非法宗教书刊和音像制品、“法轮功”等邪教、伪科学出版物以及淫秽色情等出版物在社会上流通;加强互联网安全管理,基本消除网上安全隐患和各种有害信息;加强演出市场管理,有效预防政治性非法宣传和违背社会主义道德的演出行为。

  10、法制健全的总目标是什么?

  依法治市工作深入开展,遵守法律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为。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深入推进,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执法、司法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规范;法律监督体系进一步健全,司法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防范和遏制。

  11、群众满意

  的总目标是什么?

  市、乡镇(街道)和村队(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治安平稳、社会安宁,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得到充分保障,公众安全感明显增强。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率达到100%,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覆盖面达到95%以上,公众对政法队伍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85%以上,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5%以上。

  12、建设“平安乌苏”的重要意义是什么?随着我市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现代化建设的全面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进人了一个关键时期。这个时期既是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是各种矛盾和问题的多发期。建设“平安乌苏”,维护社会稳定,是市委、市政府适应新形势新阶段新要求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从根本上实现社会长治久安、开创维护稳定工作新局面的迫切需要和重要保证。

  13、在“平安乌苏”创建活动中,“打防控一体化体系”是指什么内容?“打防控一体化体系”指的是:坚持打防并举,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着力构筑预防违法犯罪活动的社会网络,努力形成集打击、防范、控制于一体的治安防控体系。

  14、建设“平安乌苏”的主要工作机制有哪些?建设“平安乌苏”的主要工作机制有:(1)建立健全“严打”经常性工作机制;(2)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3)建立健全统筹发展机制;(4)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5)建立健全依法治理工作机制。

  15、建设“平安乌苏”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平安建设工作,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全党动员、全民参与,其主要工作措施有:(1)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责任体系;(2)进一步落实部门负责体系;(3)进一步规范社会稳定防控体系;(4)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5)进一步加大稳定工作责任追究。

  16、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有什么关系?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要解决的是社会治安问题,而平安建设解决的是社会稳定问题,涉及到政治安定、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经济发展环境等社会稳定的各个方面,是新时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新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要求。

  17、什么是社会治安?

  社会治安是指社会在一定的法律、法规及制度的约束下而呈现的一种安定、有秩序的状态或状况。社会治安问题是指影响社会安定的各种矛盾、因素。

  18、什么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和依

  靠各部门、各单位的人民群众的力量,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通过加强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方面的工作,解决社会治安问题,实现从根本上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维护治安秩序,保障社会稳定的社会系统工程。

  19、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是什么?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方针是“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20、“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谁主管,谁负责”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从中央到地方,党政军各部门和各人民团体,都要发挥自己的职能作用,结合本身业务,认真抓好本系统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防止因本部门工作偏差而对社会造成消极影响,主动承担起减少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会稳定的整体责任。二是党政军各部门和人民团体,都要抓好本系统的综合治理工作,防止发生重大犯罪和重大治安问题。三是各机关、厂矿、学校、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都要“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切实加强内部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各项安全防范工作。一旦发生问题,要酌情追究有关部门、单位直接领导的责任。

  21、什么是属地管理原则?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属地管理原则的含义是: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按行政区划划分的各级党政机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不论单位级别高低、隶属关系如何都要受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对所管辖范围内的综合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全面管理。

  22、什么是群防群治原则?

  群防群治是群众性自防自治活动的简称。具体讲,是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和专门机关指导下,群众通过一定的自治组织形式组织起来,预防和治理违法犯罪,积极维护所在地区和单位的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

  23、如何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体现群防群治原则?

  第一,发动群众,提高防范意识。通过宣传发动工作,提高群众

  参与防范的主体意识,关心社区、单位安全的整体意识,从我做起的自我防范意识。

  第二,组织群众,建立防范队伍。群防群治队伍发展得如何,是反映一个地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否落实的一个重要方面。要大力加强群防群治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并向网络化方向发展。所谓网络化是群防群治队伍的组织建设无论在纵向上还是横向上都形成比较完整的体系。网络化的纵向要求是区(县)、街道(乡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三级都建立群防群治组织。网络化的横向要求是:地区和地区、单位和单位、地方与单位的群防群治队伍之间,在严格贯彻“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和“属地管理”原则的基础上,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

  第三,依靠群众,落实防范措施。防范包括自防和社会协防。自防是居(村)民及单位自防,措施主要是发动群众加固门窗,妥善保管现金及贵重物品,落实单位内部的各项安全防范制度等,目的是堵塞治安漏洞,不给违法犯罪分子可乘之机;社会协防是组织群众参与各种防范违法犯罪的工作,如安全员看楼护院、联防队治安巡逻等。

  2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体制是什么?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中明确规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体制是,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党政共抓,办事机构具体指导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各负其责。最重要的是各级党政领导要负总责,把一般号召和具体指导结合起来,真正担负起综合治理的责任。”

  2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目标是什么?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目标是要从根本上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维护治安秩序,保障社会稳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环境。现阶段的主要目标是维护社会持续稳定,争取重大恶性案件和多发性案件下降,治安秩序良好,社会丑恶现象减少,群众有安全感。

  26、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含义是什么?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基本含义是:把社会治安综

  合治理的任务、要求分解为若干具体目标,针对不同对象,签订不同的责任书,明确责任,定期考核,根据落实情况,实行奖惩。它是“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的具体化。

  27、什么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基本涵义是:把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一方平安,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部门党政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之一,并同党政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晋职晋级和奖惩直接挂钩,简言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就是党政领导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责任的具体制度。

  28、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中“领导”是指哪些人?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中“领导”主要是指:

  (一)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包括各级党委、政府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各部门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

  (二)分管治安工作的领导干部,包括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分管治安工作的同志和各部门领导班子中分管治安工作的同志。

  29、一个地区或部门社会治安的第一责任人是谁?

  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社会治安的第一责任人应当是该地区、该部门党政一把手。

  30、如何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

  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

  (一)深化各级

  党政领导对综合治理工作的认识。这是领导责任制贯彻落实的重要前提。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一步把能否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能否保住一方平安,上升到是否全面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两手抓”的高度来认识,并拿出相当的时间和精力来抓综合治理工作。

  (二)综治、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五部门必须通力合作,形成合力。组织人事部门切实把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抓综合治理工作的能力和实绩,列入对党政领导干部进行政绩考核的指标体系中去,使这项工作逐步规范化,真正同干部的晋职晋级、奖惩挂起钩来。纪检、监察部门加大督查力度,对严重失职导致治安长期混乱或发生重大治安事件的地区、部门的领导干部,坚持给予处分,决不手软。综合部门要做好协调、组织工作,建立健全联席工作制度。

  (三)制定科学的、切实可行的考核办法,在考核这个环节上下功夫,使领导责任制的落实有一个全面准确的事实依据。

  31、目标管理责任制有哪些形式?

  近年来,各地在实践中摸索总结出多种多样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形式。主要有:

  (一)领导责任制。这一类责任制明确了考核内容和指标,根据考核结果,把领导干部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能力和实绩与其晋级、奖惩直接挂钩。

  (二)岗位治安责任制。这是根据岗位特点而制定一种保证岗位安全的责任制。如对门卫、保管员、出纳等一些人、财、物集中岗位的人,明确其责任,根据其履行职责的情况,实行奖惩。

  (三)治安承包责任制。即为保证某一地区、部位、目标在一定时期内的安全,而与群防群治组织等(主要是治安联防队)签定治安承包协议,根据完成任务情况,落实治安责任人的报酬和奖惩措施。

  (四)部门分工治安责任制。就是根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总体目标和部门工作的特点,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任务具体分解到有关部门,规定明确的职责,建立起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责任制。

  (五)党员联户治安责任制。这是在基层为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员在维护治安中的责任而实行的一种治安责任制。

  32、什么是重大案件防范责任查究制度?

  重大案件防范责任制是指因治安防范工作不落实或有关人员玩忽职守而发生重大案件和虽不属重大案件,但连续发案,治安秩序混乱,致使国家、集体利益遭受严重损失,群众安全感受到严重威胁的,都要在认真实行一票否决权制的同时,照章或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它是针对治安防范工作而建立的一种责任制,目的是为了完善治安防范机制。

  33、如何开展重大案件防范责任查究工作?

  开展重大案件防范责任查究工作,要做到:第一,明确查究范围和条件。查究的重点范围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有明确的治安责任的区域、场所。查究的条件是凡确因治安防范工作不落实或有关人员玩忽职守而发生的重大案件,或虽不属于重大案件,但连续发案,治安秩序混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严重损失,群众安全感受到严重威胁的。第二,查究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对应予查究的案件,由案件发生地所属的地(市)或县(市、区)综治委或公安机关统一组织有关部门,查明原因,弄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有关部门负责执行。系统垂直管理的单位,其上级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当地综治委(公安机关),督促所属单位自觉服从检查监督,不得以任何借口阻碍和干扰查究工作。第三,突出重点,依照程序查究。工作中要注意从当地实际出发,集中抓住那些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确属防范责任的案件。当前,重点查究一批内部单位发生的重大盗窃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件。对情节严重和对抗查处的,要从严处理;对主动进行自我检查,认真总结教训,积极搞好整改的,可从宽处理。对应追究刑事责任和应受治安处罚的,按法律程序办理;对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可提出建议,报送纪检、监察部门决定.第四,及时公开,注重实效。对查究工作落实情况,综治委可定期通报。并要根据案情,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处理;典型案例,可通过新闻媒体曝光,以增加社会效果。

  34、什么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的基本涵义是:县级以上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有权按照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对综合治理工作达不到要求的地区和单位,否决其评选综合性荣誉称号,同时否决其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治安责任人评先受奖、晋职晋级的资格。简言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就是综合治理搞不好,单位就没有资格评选综合性荣誉称号,个人就没有资格晋职晋级。

  35、一票否决权制否决的内容是什么?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的内容是:第一,县(市、区)、乡镇、街道以及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评选综合性的荣

  誉称号。不能否决单项荣誉称号。第二,县(市、区)、乡镇、街道及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的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治安责任人评先受奖、晋职晋级的资格。

  36、什么条件下可以行使一票否决权?

  根据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1991年制定的《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的若干规定(试行)》,对没有达到当地或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地区或单位,可予以否决。

  (一)因领导不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不健全,造成本地区或本单位治安秩序严重混乱的;

  (二)对不安定因素或内部矛盾不及时化解,处置不力,以致发生集体上访、非法游行、聚众闹事、停工、停课等问题或造成严重后果,危害社会稳定的。

  (三)因主要领导、治安责任人不负责任,发生较大案件或恶性事故,造成严重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四)因管理不善,防范措施不落实,发生刑事案件或治安灾害事故,使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又不认真查处、改进工作的;

  (五)存在发生治安问题的重大隐患,经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部门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提出警告、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整改建议,限期改进而无有效改进措施和明显效果的;

  (六)因教育管理工作不力,本单位职工中违法犯罪情况比较严重的;

  (七)发生刑事案件或重大治安问题有意隐瞒不报或虚假报告的;

  (八)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认为其他需要予以否决的。

  37、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范围有哪些?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六个方面。六个方面的工作环环紧扣,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不能有所偏废。

  38、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社会不安定因素是由政治矛盾、经济矛盾、思想认识矛盾等引起的,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的任务在于解决这些矛盾。具体内容如下:

  (一)疏导思想认识矛盾。改革开放时期即是经济领域的变革时期,也是新旧观念的交替时期。一部分人的思想观念适应不了形势发展的需要,对党的方针、政策存在着不同的认识和看法,形成了不同程度的思想性质的矛盾。如果不及时疏导,就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带来社会不安定。在疏导思想认识矛盾时,必须做到如下几点:第一,加强情报信息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及时掌握各种思想认识矛盾。第二,因势利导,做好有针对性的疏导工作。第三,加大宣传工作的力度,提高宣传工作的效果,让党的方针、政策深入人心,减少思想认识方面的矛盾。

  (二)排除物质利益矛盾。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原有的社会利益格局被打破,出现了种种经济利益的格局。改革开放一方面给人民带来普遍利益,另一方面也引起社会利益的分化,形成不同的利益主体和群体。他们之间在物质经济利益上摩擦、碰撞,以至冲突不断发生,新矛盾接踵不断。排除物质利益矛盾的根本办法是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为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提供物质基础。同时在经济发展的现有水平下,也要挤出资金,帮助群众解决生活困难,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潜在矛盾。

  (三)化解党群、干群矛盾。由于我们党和政府的少数工作人员存在官僚主义、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背离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再加上某些决策上的失误和工作方式简单粗暴,处理方法不当,使党群、干群关系紧张,矛盾增多。化解这类矛盾,最基本的途径是对党员、干部加强党性教育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处理好个人利益与党和人民利益、局部与全局、权利与责任的关系,加强廉政建设,坚持不懈地反对腐败。

  39、怎样做好居民住宅区的治安防范工作?

  居民住宅区治安秩序的好坏,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因此是抓好防范工作的重点。目前在做好住宅区的防范工作中,各地创造了不少好的做法。在居民住宅区防范工作上推广的三种模式:一

  是在住宅楼群集中、条件具备的地方,推行住宅小区封闭式管理的做法;二是对楼群集中,但不宜实行封闭管理的地段,推广专群结合、义务与有偿结合看护的做法;三是在老城区和平房地段,推广组织退休老工人、老干部义务执勤的做法,组织群众自护,值勤防盗。

  40、什么是见义勇为?

  “见义勇为”不是一个法律术语,而是一个成语,从字面上说就是看到正义的事情奋勇地去做。我们所说的见义勇为是指国家、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遭到侵害或者威胁的时候,为了维护正义,不顾个人安危,英勇奋斗的行为。

  现实生活中,常见的见义勇为有以下几种:⑴制止犯罪。⑵抵抗犯罪。⑶抓获犯罪。⑷抢险救灾。⑸救死扶

  伤。

  4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教育工作包括哪几个方面内容?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教育主要指以减少和预防犯罪为目的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其主要内容包括:第一,思想政治教育。思想政治教育是先导,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教育的基础,它包括共产主义理想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教育、艰苦奋斗的传统教育等。第二,道德教育。道德教育在社会变革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尤为重要,它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重点,培养人们的社会主义道德意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和道德信念为目标。第三,法制教育。法制教育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教育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要充分利用大众传播,完善社会化法制宣传网络,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教育也包括特殊教育,即对缓刑、假释、剥夺政治权利、保外就医和监外执行人员的教育,以及对轻微违法犯罪犯罪青少年的法制教育。这种特殊教育,应寓各种教育于感化、挽救之中,促使他们认罪悔改,成为遵纪守法的有用之材。

  4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管理和公安部门的治安管理有什么不同?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管理”,范围比较广,公安部门的治安

  管理只是其中的一项内容。它包括各部门、各单位为建立良好社会秩序而进行的方方面面的行政管理,它要求:

  (一)党、政、军等各部门在抓好本系统工作的同时,要从维护社会治安出发,加强本系统、本部门、本行业的管理工作,防止出现漏洞,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二)各机关、厂矿、学校、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都要“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切实加强内部人员的教育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严防发生违法犯罪和其他治安问题。

  43、怎样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

  实行群防群治,是维护社会治安的一项重要措施。而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则是保证群防群治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前提。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应主要抓好以下三点:一是完善组织体系。县、乡、村和城区基层单位,要建立健全专(兼)职治安联防队伍。村(居)一级要健全治保、调解、帮教组织,并逐步向下延伸辐射,不断发展壮大各自的队伍,形成网络化。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在对公民普遍进行普法教育的同时,要重点抓好治保、调解人员和专职治安联防队员的教育培训,采取以会代训、脱产学习、集中整顿等多种有效形式,全面提高他们的素质。三是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各城乡基层单位的领导,应从维护辖区治安的客观需要出发,本着“花钱买平安”的思想,积极创造条件,认真解决群防群治队伍的活动经费问题和其人员的报酬问题,以保证这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四篇:平安建设知识

  平安建设知识

  平安千秋福,家和万事兴。平安是老百姓的心愿,人们居家需要平安,出行需要平安,工作需要平安,饮食需要平安,就学需要平安??近年来,我市开展了“平安桐乡”、“平安镇(街道)”、“平安村(社区)”、“星级平安小区”、“平安医院”、“平安校园”等一系列创建活动,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已连续十一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平安县(市、区)”称号。

  1、我市开展了哪些平安创建活动?

  我市在扎实开展“平安桐

  乡”、平安镇(街道)”、“平安村(社区)”等区域性创建活动的基础上,还开展了30多项系统平安创建,其中涉及老百姓衣食住行等民生领域的项目占了一半以上,如“平安家庭”、“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平安城市公交”、“平安电信”等等,有效构建了大平安创建格局。

  2、群众如何参与平安创建活动?

  (1)尊老爱幼,家庭和睦,爱岗敬业,尽心尽责做好本职工作。(2)积极做好自身防范,防止受到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侵害。

  (3)遵纪守法,邻里守望,互相帮助,不做违法犯罪的事,积极参与平安志愿者队伍,开展义务巡逻等活动。

  (4)积极参与“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向公安机关或基层组织反映影响食品安全、环境安全、公共安全的问题,举报社会治安信息和违法犯罪线索。

  3、安全防范知识

  现金存银行、贵重物品要提防;不搭生人话、谨防受骗和敲诈;

  钱财不外露、谨防嫌犯来引诱;门窗要关严、谨防小偷到处翻;

  不驶超速车、预防悲剧和惨案;矛盾要化解、搞好团结与和谐;

  严管易爆燃、预防流散无安全;直伪要分辨、防止邪教来诱骗。

  4、生态环保知识

  自浙江省“五水共治”以来,我市生态环境总体形势良好,基本实现工业污水全入网,2014年、2015年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2015年我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5.4%,较上年同比好转。截止目前,我市未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故、辐射和放射事故,未发生因环境问题引起的重大群体性事件,也未发生有毒物质非法利用、处置和倾倒的现象。2014年以来,我市开展了制革、印染、造纸、化工、四大行业整治、浴室锅炉、榨菜行业、机制丝绵、涉汞行业等一系列环保专项整治,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着重打击一批违法行为。欢迎广大人民群众拨打环保热线“12369”咨询或投诉环保相关事宜。

  5、食品药品安全知识

  △购买食物时,注意食品包装有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是否过保

  质期,食品原料、营养成分是否标明,有无质量合格标识,不能购买三无产品。

  △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必须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和参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取得《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6、识别骗人的违法药品广告知识

  (1)广告内容中带有一些绝对化的语言,如“疗效最佳”、“根治”、“安全无副作用”、“国家级新药”、“最新技术”、“最高科学”、“治愈率、有效率达100%”等,还有一些声称“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的宣传,这些都是违法药品广告,千万不能相信。

  (2)利用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儿童的名义、形象进行宣传的,也是违法广告,这样的广告无论说得多么诱人动听,大家都不要相信。

  (3)对在公共场所(如公园、影剧院、宾馆、广场)进行以健康讲座、咨询、免费送药、附赠药品或礼品,以及上门赠送药品等名义进行的药品宣传、推荐等活动,也不要贪图便宜,以免受骗上当。

  7、安全生产知识

  如何正确选购烟花爆竹

  1.到有销售许可证的零售点购买;

  2.选购药量相对较小的玩具烟花;

  3.选购外观整洁、无霉变、未变形产品;

  4.选购标识完整、清晰的产品,印有正规的厂名、厂址、有提示语、清楚中文燃放说明书;

  5.选购引火线为无霉变、无损坏、无藕节(除部分线香类外)安全的烟花爆竹;6.不购买非法生产、违禁的烟花爆竹。8、0571-12340是个什么电话?

  0571-12340,这可不是什么诈骗电话,而是省委平安办委托第三

  方对各地老百姓生活安全感的电话调查,所以接到这个电话不要害怕,也不要拒接,按照提问回答就可以了。

  9、平安建设中的四感三率

  四感:治安安全感、生态环境安全感、生产安全感、食品药品安全感

  三率:平安建设群众知晓率、群众参与率、群众对党委、政府抓平安建设的满意率。

  第五篇:反腐倡廉建设知识问答

  反腐倡廉建设知识问答

  1、中国共产党历史上最早制定的反腐倡廉文件是什么?

  答: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我党历来重视反腐倡廉工作。早在1926年8月,党中央就郑重向全党发出《关于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

  2、中国共产党于何时首次设立专门的纪律检查机构,其名称是什么?

  答:1927年4月27日至5月9日,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武汉举行。大会选举产生了党内维护和执行纪律的专门机关——中央监察委员会,这是党的历史上首次设立专门的纪律检查机构。

  3、1949年3月5日,毛泽东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中提出的“两个务必”是什么?

  答:1949年3月5日,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和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中告诫全党说: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

  4、1954年1月,中共中央和中央纪委制定的哪两个文件是我党历史上在执行纪律维护纪律方面第一次作出的较为系统的规定?

  答:《关于处理党的组织及党员的批准权限和手续规定》、《中共中央纪委检查委员会关于处理控告、申诉案件的若干规定》。

  5、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政府行政监察机关何时开始合署办公?合署办公的指导原则是什么?

  答:1993年初,根据党中央的指示精神,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政府行政监察机关开始实行合署办公。合署办公的指导原则是:要有利于在党中央和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要有利于国务院和各级政府继续加强对行政监察工作的领导,使各级监察机关领导班子便于继续向政府负责;要有利于避免纪检监察工作的重复交叉以及精简机构和人员。

  6、2007年,胡锦涛同志在什么会议上提出了“反腐倡廉建设”这个重大概念?

  答:2007年6月25日,胡锦涛同志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发表重要讲话,鲜明地提出了一个重大概念——“反腐倡廉建设”。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对反腐倡廉建设作了高度和概括和阐述,提出了总体要求,深刻阐述了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意义、基本形势与总体思路以及需要做好的一些重要的具体工作。胡锦涛同志在报告中第一次把反腐倡廉建设同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一起确定为党的建设的基本任务,指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这是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从原来的党的“三大建设”,到十六大提出的“四大建设”,再到十七大确立了“五大建设”,既表明了我们党已经将反腐倡廉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更加高度重视反腐败斗争;同时,也表明反腐倡廉必须走1注重“建设”的路子,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和勇于创新的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7、改革开放30年来,我们党坚定不移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逐步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这条道路的基本内涵是什么?

  答:30年来,我们党在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进程中,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我国实际,坚定不移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逐步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第一,必须坚持以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正确方向。第二,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放在突出位置来抓。第三,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开展。第四,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第五,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第六,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第七,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建立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上这几方面的概括,既是30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宝贵经验,是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的基本内涵,也是今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

  8、怎样理解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答:以人为本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集中体现,也是反腐倡廉工作健康发展的基本要求。30年来,我们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有力地巩固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同时,我们不断完善党规党法,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纪为准绳,准确恰当地处理违纪行为,注意保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加强党内民主建设,推进党务公开,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实践证明,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才能使纪检监察工作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才能更好地保护和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9、党的作风建设包括哪些内容?

  答: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反对因循守旧、不思进取;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反对照抄照搬、本本主义;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反对独断专行、软弱涣散;坚持党的纪律,反对自由主义;坚持清正廉洁,反对以权谋私;坚持艰苦奋斗,反对享乐主义;坚持任人唯贤,反对用人上的不正之

  风。

  10、我国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的职能机构主要有哪些?

  答:我国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的职能机构主要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国家司法机关、政府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以及国家预防腐败局。

  11、什么是党的执政能力?

  答:党的执政能力,就是党提出和运用正确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策略,领导制定和实施宪法和法律,采取科学的领导制度和领导方式,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有效治党治国治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本领。

  12、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通过全党共同努力,使党始终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党,成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执政党,成为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高效、清正廉洁的执政党,归根到底成为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永远保持先进性、经得住各种风浪考验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社会和谐、人民幸福。

  13、什么是党的纪律?

  答: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

  14、《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的纪律处分有几种?

  答:党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留党察看最长不超过两年。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员经过留党察看,确已改正错误的,应当恢复其党员的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党籍。开除党籍是党内的最高处分。各级党组织在决定或批准开除党员党籍的时候,应当全面研究有关的材料和意见,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

  15、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应当如何对党员作出纪律处分决定?

  答: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如果涉及的问题比较重要或复杂,或给党员以开除党籍的处分,应分别不同情况,报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直接决定给党员以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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