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情况
关于严格落实党政机关重大事项请示制度情况的汇报
关于严格落实党政机关重大事项请示制度情况的汇报
201X关于严格落实党政机关重大事项请示制度情况的汇报
为进一步严肃党的纪律,加强党组织的纪律性,强化领导干部的纪律观念和组织意识,西乡县进一步规范了党政机关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一是明确了请示报告要求。印发了《关于严格落实党政机关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通知》,强化全县各级党政机关组织纪律性,要求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必须自觉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决策,党员干部必须坚持党性原则,严守组织纪律。
二是明确请示报告的请示报告主要包括七个方面的内容:
贯彻落实中省市县部署、重要会议精神、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或指示精神情况;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情况;突发性重大事件或事故情况;重要外事活动,涉及国家安全和对外交往的有关事项;领导干部个人需要报备的事项;重要来宾、重要时期或敏感时段的有关重要情况;其他需要请示报告的事项。
三是严格请示报告程序。坚持逐级请示报告和分级按职负责。本级党组织无权决定的重大事项,事前请示上级党组织和有关领导。报告的重大事项,必须提前3个工作日向上级党组织或领导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中和事后必须及时报告。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必须第一时间电话报告或报送信息,随时续报或事后补报。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请示报告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责权一致、及时准确的原则,以口头、电话和书面的形式进行。县委加强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情况的督促检查,按一定比例抽查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情况,并不定期对请示报告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情况进行通报。对没有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责任;对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的,按违纪对待,严肃进行处理。
201X关于严格落实党政机关重大事项请示制度情况的汇报
县委办陇办字〔20xx〕33号《关于严格落实党政机关重大事项请
示报告制度的通知》下发后,县审计局党组高度重视,于x月26日迅速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文件全文,并采取四项切实措施,确保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取得实效。
一是认真组织党组书记、局长康立鑫同志对文件原原本本地组织开展全员学习,让每一名机关干部深入领会《通知》精神,将思想统一到《通知》要求上来,将行动落实到《通知》规定上来,切实将《通知》精神学深学透,以进一步弘扬审计机关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推进机关党组织的组织纪律性、强化全体党员的纪律观念和组织意识,确保《通知》精神贯彻落实出实效。
二是落实制度措施。局党组将《党政机关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落实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进一步严格各项组织、工作程序,认真做好立、改、废工作。结合《通知》精神,围绕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把握制度建设工作重点,修订完善已有制度,建立健全新的制度。对于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制度,继续执行,抓好落实;对于不适应密切联系群众、加强作风建设要求,与现行法规制度相抵触、不一致的,与中央、省市县委文件精神不相符的,坚决予以废止;对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的,要修订完善;对于制度缺位的,迅速研究建立。形成便于遵循、便于落实、便于检查的制度体系,从而促进审计系统自身作风进一步转变。
三是严格执行《通知》规定。局党组要求做到三个坚持,迅速落实《通知》规定,即坚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持明确请示报告内容;坚持严格的请示报告程序。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局党组明确要求,围绕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使审计工作在维护财经法纪、服务宏观决策、推进反腐倡廉、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促进陇县“三级城市”建设方面发挥更大作用。要以《党政机关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严格遵守为契机,对重大事项上报情况坚持监督检查,推动《通知》规定落到实处。
年度工作计划格式(范文)
一、为什么要写工作计划:
1、计划是提高工作效率的有效手段
工作有两种形式:
一、消极式的工作(救火式的工作:灾难和错误已经发生后再赶快处理)
二、积极式的工作(防火式的工作:预见灾难和错误,提前计划,消除错误)
写工作计划实际上就是对我们自己工作的一次盘点,年度工作计划格式:1、让自己做到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计划是我们走向积极式工作的起点。
2、计划能力是各级干部管理水平的体现
个人的发展要讲长远的职业规划,对于一个不断发展壮大,人员不断增加的企业和组织来说,计划显得尤为迫切。企业小的时候,还可以不用写计划。因为企业的问题并不多,沟通与协调起来也比较简单,只需要少数几个领导人就把发现的问题解决了。但是企业大了,人员多了,部门多了,问题也多了,沟通也更困难了,领导精力这时也显得有限。计划的重要性就体现出来了。
记得当时,总经理在中高层干部的例会上问大家:“有谁了解就业部的工作”,现场顿时鸦雀无声,没有人回答。几秒钟后,才有位片区负责人举起手来,然后又有一位部门负责人迟疑的举了一下手;总经理接着又问大家:“又有谁了解咨询部的工作”,这一次没有人回答;接连再问了几个部门,还是没有人回答。现场陷入了沉默,大家都在思考:为什么企业会出现那么多的问题。
这时,总经理说话了:“为什么我们的工作会出现那么多问题,为什么我们会抱怨其他部门,为什么我们对领导有意见???,停顿片刻”,“因为??我们的工作是无形的,谁都不知道对方在做什么,平级之间不知道,上下级之间也不知道,领导也不知道,这样能把工作做好吗?能没有问题吗?显然不可能。问题是必然会发生的。所以我们需要把我们的工作‘化无形为有形’,如何化,工作计划就是一种很好的工具!”。参加了这次例会的人,听了这番话没有不深深被
触动的。
3、通过工作计划变被动等事做变为自动自发式的做事(个人驱动—系统驱动)
有了工作计划,我们不需要再等主管或领导的吩咐,只是在某些需要决策的事情上请示主管或领导就可以了。我们可以做到整体的统筹安排,个人的工作效率自然也就提高了,通过工作计划变个人驱动的为系统驱动的管理模式,这是企业成长的必经之路。
二、工作计划怎么写
首先要申明一点:工作计划不是写出来的,而是做出来的。计划的内容远比形式来的重要。我们拒绝华丽的词藻,欢迎实实在在的内容。简单、清楚、可操作是工作计划要达到的基本要求。
如何才能做出一分良好的工作呢?总结当时会议上大家的发言和后来的一些说话,主要是要做到写出工作计划的四个要素。
工作计划四大要素:
(1)工作内容
(做什么:WHAT)
(2)工作方法
(怎么做:HOW)
(3)工作分工
(谁来做:WHO)
(4)工作进度
(什么做完:WHEN)
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那么这个工作计划就是不完整的、不可操作的,不可检查的的。最后就会走入形式主义,陷入“为了写计划而写计划,丧失写计划的目的”。在企业里难免就会出现“没什么必要写计划的声音”,我们改变自己的努力就可能会走入失败。
三、如何保证工作计划得到执行
工作计划写出来,目的就是要执行。执行可不是人们通常所认为的“我的方案已经拿出来了,执行是执行人员的事情。出了问题也是执行人员自身的水平问题”。执行不力,或者无法执行跟方案其实有很大关系,如果一开始,我们不了解现实情况,没有去做足够的调查和了解。那么这个方案先天就会给其后的执行埋下隐患。同样的道理,我们的计划能不能真正得到贯彻执行,不仅仅是执行人员的问题,也是写计划的人的问题。
首先,要调查实际情况,根据本部门结合企业现实情况,做出的计划才会被很好执行。
其次,各部门每月工作计划应该拿到例会上进行公开讨论。目的有两个:其一、是通过每个人的智慧检查方案的可行性;其二、每个部门的工作难免会涉及到其他部门,通过讨论赢得上级支持和同级其他部门的协作。
另外,工作计划应该是可以调整的。当工作计划的执行偏离或违背了我们的目的时,需要对其做出调整,不能为了计划而计划。
还有,在工作计划的执行过程中,部门主管要经常跟踪检查执行情况和进度。发现问题时,就地解决并继续前进。因为中层干部既是管理人员,同时还是一个执行人员。不应该仅仅只是做所谓的方向和原则的管理而不深入问题和现场。
最后,修订后的工作计划应该有企业领导审核与签字,并负责跟踪执行和检查。
工作计划书格式
工作计划书的格式应包括标题、正文和落款三项。
1、标题
计划的标题,有四种成分:计划单位的名称;计划时限;计划内容摘要;计划名称。一般有以下三种写法:
(1)四种成分完整的标题,如《××村二oxx年规划要点》。其中“××村”是计划单位;“二oxx年”是计划时限;“规划”是计
划内容摘要;“要点”是计划名称。
(2)省略计划时限的标题,如《广东省商业储运公司实行经营责任制计划》。
(3)公文式标题,如《xx省关于二oxx年农村工作的部署》。计划单位名称,要用规范的称呼;计划时限要具体写明,一般时限不明显的,可以省略;计划内容要标明计划所针对的问题;计划名称要根据计划的实际,确切地使用名称。如所订计划还需要讨论定稿或经上级批准,就应该在标题的后面或下方用括号加注“草案”、“初稿”或“讨论稿”字样。如果是个人计划,则不必在标题中写上名字,而
须在正文右下方的日期之上具名。
2、正文
除写清指导思想外,大体上应包含以下三方面的事项:
(1)目标。这是计划的灵魂。计划就是为了完成一定任务而制订的。目标是计划产生的导因,也是计划奋斗方向。因此,计划应根
据需要与可能,规定出在一定时间内所完成的任务和应达到的要求。任务和要求应该具体明确,有的还要定出数量、质量和时间要求。
(2)措施。要明确何时实现目标和完成任务,就必须制定出相应的措施和办法,这是实现计划的保证。措施和方法主要指达到既定
目标需要采取什么手段,动员哪些力量,创造什么条件,排除哪些困难等。总之,要根据客观条件,统筹安排,将“怎么做”写得明确具
体,切实可行。
(3)步骤。这是指执行计划的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每项任务,在完成过程中都有阶段性,而每个阶段又有许多环节,它们之间常常
是互相交错的。因此,订计划必须胸有全局,妥善安排,哪些先干,哪些后干,应合理安排。而在实施当中,又有轻重缓急之分,哪是重
点,哪是一般,也应该明确。在时间安排上,要有总的时限,又要有每个阶段的时间要求,以及人力、物力的安排。这样,使有关单位和
人员知道在一定的时间内,一定的条件下,把工作做到什么程度,以便争取主动,有条不紊地协调进行。
执行希望,需在正文的最后写出,为计划的结尾部分。但是,这部分的内容,要看实际情况决定要不要。
3、落款
在正文结束的后下方,制订计划的日期(如标题没有写作者名称,这里应一并注明)。此外,如果计划有表格或其他附件的,或需要抄报抄送某些单位的,应分别写明。
学习计划格式
一份好的学习计划大致包括三方面的内容:
学习计划格式:
一、进行自我分析
我们每天都在学习,可能有的同学没有想过
我是怎样学习的这个问题,因此制订计划前首先进行自我分析。
1、分析自己的学习特点,同学们可以仔细回顾一下自己的学习情况,找出学习特点。各人的学习特点不一样:有的记忆力强,学过知识不易忘记;有的理解力好,老师说一遍就能听懂;有的动作快但经常错;有的动作慢却很仔细。如在数学学习中有的理解力强、应用题学习好;有的善于进行口算,算得比较快,有的记忆力好,公式定义记得比较牢;有的想象力丰富,善于在图形变换中找出规律。所以几何学习比较好??你可以全面分析。
2、分析自己的学习现状,一是和全班同学比,确定看自己数学成绩在班级中的位置,还常用"好、较好、中、较差、差"来评价。二是和自己数学成绩的过去情况比,看它的发展趋势,通常用"进步大、有进步、照常、有退步、退步大"来评价。
二、确定学习目标
学习目标是学生学习的努力方向,正确的学习目标能催人奋进,从而产生为实现这一目标去奋斗的力量。没有学习目标,就象漫步在街头不知走向何处的流浪汉一样,是对学习时光的极大浪费。
确定学习目标首先应体现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其次要按照学校的教育要求,此外还要根据自己的学习特点和现状。当然还可考虑一些社会因素家庭情况。
学习目标要具有适当、明确、具体的特点。
适当
就是指目标不能定得过高或过低,过高了,最终无法实现,容易丧失信心,使计划成为一纸空文;过低了,无需努力就能达到,不利于进步。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提出经过努力能够达到的目标。
明确就是指学习目标要便于对照和检查。如:"今后要努力学习,争取更大进步"这一目标就不明确,怎样努力呢?哪些方面要有进步?
如果必为:"数学课语文课都要认真预习。数学成绩要在班级达到中上水平。"这样就明确了,以后是否达到就可以检查了。
具体
就是目标要便于实现,如怎样才能达到"数学中上水平"这一目标呢?可以具体化为:
每天做10道计算题,5道应用题,每个数学公式都要准确无疑地背出来,等等。
三、科学安排时间
确定了学习目标之后,就要通过科学地安排。使用时间来达到这些目标。要符合"全面、合理、高效"的要求,工作计划:
全面在安排时间时,既要考虑学习,也要考虑休息和娱乐,既要考虑课内学习,还要考虑课外学习,还要考虑不同学科的时间搭配。
合理要找出每天学习的最佳时间,如有的同学早晨头脑清醒,最适合于记忆和思考;有的则晚上学习效果更好,要在最佳时间里完成较重要的学习任务,此外注意文理交叉安排,如复习一会语文,就做几道算术题,然后再复习自然常识外语待。
高效
要根据事情的轻重缓急来安排时间,一般来说,把重要的或困难的学习任务放在前面来完成,因为这时候精力充沛,思维活跃,而把比较容易的放稍后去做。此外,较小的任务可以放在零星时间去完成,以充分做到见缝插针。
一天中供自己安排的时间基本上分为四段:早上起床到上学,上午放学到下午放学,下午放学到吃晚饭前,吃晚饭后到睡觉。同学们主要应在这四段时间里统筹安排自己的学习生活内容。
在进行时间安排时,还要注意以下两点:
1、要突出重点
也就是说,要根据地自我分析中提出
的学习标点或比较薄弱的学科在时间上给予重点保证。
2、要有机动时间,计划不要排太满太紧,贪心的计划是难以做到的。
定了计划,一定要实行,不按计划办事,计划是没有用的。为了使计划不落空,要对计划的实行情况定期检查。可以制定一个计划检查表,把什么时间完成什么任务达到什么进度,列成表格,完成一项,就打上"√"。根据检查结果及时调整修改计划,使计划越定越好,使自己制定计划的能力越来越强。
篇二: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情况
严格落实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2篇)
严格落实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一)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各级党政机关的组织纪律性,强化各级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和组织意识,根据中共渭南市委办公室《转发〈中共xx省委办公厅关于严格落实党政机关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通知〉的通知》(x市办字〔20xx〕2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严格落实党政机关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重申如下。
一、自觉请示报告
请示报告制度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也是组织纪律的一个重要方面。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按规定和程序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既是保证党的集体领导和统一领导的应有内容,也是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的具体体现,更是检验一级党组织和一名党员干部合格与否的试金石。全县各级党组织要牢记使命、忠实履职,强化组织观念和程序观念,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要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坚持党性原则,严守组织纪律,决不能凌驾于组织之上或游离于组织之外。
二、请示报告的内容
请示报告主要包括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
一是贯彻中省市的决策部署情况,包括落实中省市重要会议精神、中省市各级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或指示精神情况。
二是贯彻落实县委的决策部署情况,包括落实县委重要会议精神、县委领导同志批示精神情况。
三是涉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部署、重要动态、重大活动情况,包括拟出台的重大部署、主要措施及带有倾向性的突出问题等。
四是突发性重大事件或事故情况,包括重大自然灾害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涉及民族宗教的问题等。
五是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包括参加各类节庆、论坛、展会等活动情况,个人外出请假报备、家庭办理红白喜事情况和按照规定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等。
六是重要时期或敏感时段的有关重要情况。
七是其他需要请示报告的事项。
三、严格请示报告程序
坚持逐级请示报告和分级按职负责,一般不越级请示报告。对党政机关单位和主要领导干部个人公务活动事项的请示报告,由县委具体负责;对领导干部个人办理红白喜事的情况,由县纪委具体负责,履行监督职责,预防违规违纪行为;对领导干部个人信息变化事项的报告,由县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县委、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要按照各自职责要求,确定专人负责受理相关报告事项,对报告事项和相关资料要存档备案,登记管理,并按要求及时更新干部个人档案。
凡本级党组织无权决定的重大事项,必须事前请示上级党组织和有关领导,不能自作主张,各行其是。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事前能报告的必须提前3个工作日向上级党组织或领导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中和事后必须及时报告。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必须第一时间电话报告或报送信息,随时续报或事后补报。
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是请示报告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事项报告表。需要请示报告的事项,市管干部除向县委报告外,同时向市纪
委、市委组织部报告;县管干部除向县委报告外,同时向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报告。
四、加强监督检查
请示报告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责权一致、及时准确的原则,以口头、电话和书面的形式进行,坚决杜绝先做后报、边做边报、甚至做而不报。请示报告制度是组织纪律的重要方面,不得一事多头请示,不得把一件需要请示的大事分解成一件一件可以不请示的小事,不得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或领导的指示决定和答复。
县委将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按一定比例抽查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情况,并不定期对请示报告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情况进行通报。对没有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对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的,将按违纪对待,严肃进行处理。
严格落实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二)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镇机关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工作,树立“守纪律、讲规矩”的工作作风,确保镇党委发挥核心领导作用,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特制定重要事项通气及请示报告制度。
一、报告内容
1、县委、县政府、县直各部门及其他上级领导和部门交办的重要工作安排和落实完成情况;
2、镇党委、政府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完成情况;
3、项目立项、申报、评定及项目资金分配情况;
4、大额经费(1000元以上)开支情况;
5、各村、各单位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6、突发性事件、事故或隐患很大的苗头性问题;
7、每月主要工作(含包村包组)安排及完成情况;
8、镇机关职工、部门及村负责人外出考察、学习培训、参加会议及离开xx镇情况;
9、干部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个人家庭婚丧嫁娶等事项;
10、其他应当报告的重大事项。
二、重要事项请示报告程序
1、镇全体职工要认真执行工作请示报告制度,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有报告,确保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实行逐级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二级机构工作人员每周向分管领导报告一次工作,包点干部每周向包点负责人汇报各片工作开展情况,然后由分管领导、包点点长将分工负责、包点工作开展情况汇总后每周向镇长报告常规工作进展等情况,向书记报告工作方法、工作思路等情况。
3、凡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应急报告,必须在第一时间(30分钟时内)报告书记、镇长,一般事故要及时(1小时内)报告书记、镇长,凡须向上级书面报告的,须经书记、镇长签署后方可上报。
4、凡集体研究及领导交办的事情,都必须坚决执行,主动作为,认真落实,不打折扣,按时完成,确实遇到困难无法办理的应及时报告,不能听之任之,不得抵触,不得敷衍。
三、工作要求
1、政府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坚持每天记工作日志,每月将工作日志以汇总表形式整理汇总,月底最后一个工作日前交党政办;
2、站所及村负责人一般每周当面或电话向书记、镇长汇报一次工作;
3、镇机关每月3日左右召开一次工作通报会,各分管负责人汇报上月分管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安排当月工作,各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日志汇总表相互传阅;
4、镇主要领导每季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督查后,召开督查通报调度会,调度会每年不少于4次。
四、纪律与监督
1、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群众和外单位人员到本机关办事或来电询问、反映情况及上级交办督办事项时,第一位接待的负有解答、办理或引导办理的责任,上级领导督办的重要事项,属自身职责范围内的要及时答复或处理,自身难以处理的,要及时上报。因自身答复不及时或处理不当或应上报而未上报的,造成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2、请示报告对象必须及时按要求如实报告,并严格按批复(答复)意见办理。未按要求请示报告或未按批复(答复)意见办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3、对一些影响我镇形象和发展大局的突发事件,因本部门或当事人原因导致未及时请示报告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4、重要事项请示报告情况,由镇纪委和党政办公室负责督办。每半年检查一次执行情况,并通报本制度执行情况。
篇三: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情况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今年,我公司从全国上下积极推行重大事项的请示报告制度,以保证重大事项的及时、准确地上报及处理,加强各级领导对重点工作的监管,促进公司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为进一步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特制定本次自查报告,对该制度的落实情况做一次全面综合梳理,并就公司及各单位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提出改进措施。
首先,要求严格根据规定程序办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公司重大事项发生时,应当根据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要求,按照上级领导要求及发生重大事项性质及实际情况,按照上报、签批、审批和复核等程序,合理办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此外,公司重大事项发现后,上级领导应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重大事项的事宜,提出分析讨论,逐级上报,确保重大事项的及时、准确处理。
其次,做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记录管理。公司应当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文书记录情况进行全面摸底,上报、签批、审批和复核等程序做好全过程记录管理,建立全面的文书记录目录,确保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处理全过程透明、可查询。
此外,注重结合职能实际加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管理。公司要求各部门、岗位要加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宣传,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要求,认真做好公司重大事项的上报、签批、审批和复核工作,确保重大事项及时准确地处理。
同时,要求严格按规定出具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公司要求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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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岗位在上报重大事项时,按照公司规定的格式,认真核查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内容、写作格式及文件,确保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文书记录规范、准确、全面。
最后,健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审核机制。公司要求各部门、岗位认真做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签批审核工作,实施穿行审查,对于存在规范性、证据性、关键性缺失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给予及时加强管理,保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签字审核质量。
总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落实是一个重要的工作,充分发挥请示报告的作用,关键是上级领导要求的认真、落实的积极性,由公司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要求,及时上报处理重大事项,加强重大事项上报签批及审核机制,以保证重大事项的及时、准确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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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情况
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制度
第一篇: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制度
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制度(讨论稿)
为规范学校管理,促进上下沟通,及时稳妥地处置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促进学校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一、须请示的事项
1.教职工评先选优、聘称评审、人事安排、党员纳新、优质课公开课人选确定、教辅材料征订等
2.中考招生、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大学生自主招生推荐、学生借读、插班、休学、转学、退学、毕业证发放、学生党员纳新、违纪学生处理等
3.各类收费、支出、物资采购、工程建设、资产处置、校舍租赁以及公章使用等
二、须汇报的事项
1.偶发突发事件,尤其是涉及师生人身安全,如食物中毒、学生离校出走、学生群架群殴、校内意外人身伤害、交通事故等情况;
2.校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学生严重违纪事件;全体教职工在校内外发生的涉及刑事或治安调查处罚及违纪的事件;
3.其它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及校园稳定、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重大情况;
4.教职工及学生的各种原因死亡事件。
三、请示汇报程序
1.请示汇报的事项要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报办公室统一转呈校长。2.偶发突发的涉及师生人身安全的事件,必须在得知事件发生后立即电话上报,1个小时内写出材料上报,并跟踪掌握事态进展情况和处置情况,随时书面续报,直到事情处理完毕。
3.其它报告事件,需在事件发生后3天内上报。
四、有关要求
1.学校各部门主要负责领导要对请示汇报信息负责,以实事求是
为原则,确保报告及时准确。对迟报、漏报、瞒报信息使学校不能及时准确掌握情况,影响对重大情况和事件及时妥善地进行处置,甚至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根据《莱州一中管理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相关责任人和部门领导责任。
2.各部门要经常了解和分析存在影响稳定的重点和热点问题,排查安全隐患,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把工作做在前头,把问题解决在萌牙状态,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确保学校稳定和校园安全。
第二篇:请示汇报制度
请示汇报制度
1、对职工反映的各种问题,凡本队生产解决不了的或在执行中遇
到困难的都要向大队领导或大队主管部门请示汇报。
2、凡向领导和大队主管部门做出请示,请示后没有明确答复意见的问题不能处理。
3、凡经请示后处理的问题都要向大队领导和大队主管部门及时汇
报处理结果。
4、生产运行情况和应该汇报的问题向大队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及
时汇报,包括定期汇报和不定期汇报。
5、队领导认真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并将内容详细记载备案。
6、向大队领导请示汇报工作,要求及时、准确、实事求是。因汇
报请示不及时、不准确或虚假情况,造成后果的要追究当事者的责任。
第三篇:请示汇报制度
请
示
汇
报
制
度
为完善公司的管理工作,促进公司上下级之间的有效沟通,便于分管领导
及时了解、掌握所分管事项的进程、状况,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或决策,最大限度减少工作失误,促使各项工作全面完成,制定本制度。
一、请示汇报是指事前请示、事中请示、事后汇报。请求分管领
导给予指示和批准,用“请示”;向分管领导报告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申请,用“汇报”。
二、实行逐级请示、汇报。按照管理权限,有事向分管领导请示或汇报。特
殊情况可越级请示或汇报,但事后须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和说明。
三、无论请示或汇报,都要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客观,条理清楚,重
点突出。
四、请示适用于以下情况:
1.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遇到重要情况;
2.问题比较复杂或比较重要,必须经请示才能办理的;
3.超越自己职权范围,影响到部门工作进程;
4.虽属职权范围内,但本部门内分歧意见较大的事情;
5.遇到具体问题,上无政策,前无先例,无法举措;
6.部门交叉和协调不易解决的事情;
7.有明确规定需请示的事项。以上情况应在得到分管领导答复后按其指示办理,办结要及时报告。
五、汇报适用于以下情况:
1.上级交办的工作完成之后;
2.限时办结事项随时汇报工作进程;
3.领导要求汇报事项;
4.外出参加会议和重要业务活动后要及时汇报;
5.重大问题、重要情况、重要信息、突发事件;
6.合理化建议、各种申请;
7.工作中发生差错、事故和问题,除及时口头向上级汇报外,事后应即时
补充书面报告。
六、请示、汇报的方式:
1.请示或汇报有口头(包括电话和面谈)、书面两种方式。
2.原则上要求用书面形式请示或汇报;确需口头请示、汇报,请
示、汇报
人要有分管领导作出口头答复并经分管领导认可的文字记录备查。
3.书面请示要求“一文一事”,应明确要求答复的时限。书面汇报可以反映
多项事情、提出多方面建议。
七、所有书面请示或汇报,原则送XX部登记,由XX部根据情况签呈相关
领导阅处。阅文人应及时批阅,不要积压,对此XX部有提醒、催阅责任。
八、凡经领导批示的事情,有关部门要按领导批示抓紧落实。XX部登记并
随时检查督办,防止漏办或压误。属限时办结事项按督办制规定办理。
九、不坚持请示汇报制度,或借口请示汇报对工作推诿、扯皮,回避矛盾或
将矛盾上交等,造成工作失误或造成损失的,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本制度解释权是公司XX部。
第四篇:请示汇报制度
二大队请示汇报制度
为了确保各项执法工作有序开展,践行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避免造成负面影响或工作失误引发矛盾冲突,现制定二大队请示汇报制度如下:请示内容包括:
队伍建设方面,填写请假单外,执法人员有特殊原因离开工作岗位,中队长应及时上报大队分管领导(时间不得超过当日)。业务工作方面,各中队因执法相对人不支持、不配合、不整改、不按相关规定执行的。
一、执法过程中遇到超出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或其他重大问题、重要情况、信息,必须及时逐级请示报告,不得擅自作主,贻误时机。
二、在正常的情况下,必须按下列程序请示汇报工作:队员向中队长请示汇报;中队长向大队分管领导请示汇报工作;分管领导向大
队长请示汇报工作;一般情况下,应坚持逐级汇报,但因工作需要,也可越级汇报,请示分口头、书面等形式。特别是迎检期间各中队发现未能处理的违章现象,必须向大队分管领导汇报。罚款幅度必须按法规、规章执行,各中队不得擅自做主。遇突发事件必须请示汇报情况,不得擅自采取行动。
三、对重大事项或超出工作权限和职责范围的事项,要请示报告,不得擅自答复和处理。
四、对未定性的案件,未经大队长和副书记同意,不得接受反面采访。
五、请示汇报工作要准确及时,把握重点,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准避重就轻,不准知情不报,不得推卸责任,敷衍了事。
一旦发现有违反上述行为之一者,给予百分制考核扣分经济处罚。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第二大队
2008年1月1日
第五篇:请示汇报制度
请示汇报制度
一、基层人民武装部必须定期向县(市、区)人武部和同级党委、政府请示报告工作,遇有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时,必须及时请示报告;
二、请示报告应及时、准确。通常情况下采用书面或口头形式逐级实施,书面请示报告,要严格按文书规定办理;
三、遇到下列情况,必须及时请示报告,即本辖区发生重大灾情、险情及突发事件时,组织民兵,预备役工作的重大活动时,以及其他规定必须请示报告的事项;
四、通常情况下,本级无权处理的事项,必须待上级批准后方可行动,情况紧急时,也可边请示边行动,但要对行动的结果负责,并在事后详细报告情况。
篇五: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情况
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
第一篇: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
管理中心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事项的管理工作,确保主管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特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使人人明确责任,保证安全、和谐、全面地发展,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
一、报告内容
1、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重要事项及完成情况;
2、总经理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4、突发性事件、事故、问题;
5、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
6、领导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情况;
7、需要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和要求
1、*******全体员工要执行每项工作报告回音制度,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又报告,保证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实行逐级报告制度。请示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级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
3、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事宜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报告;
4、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应紧急报告,无论什么时间,必须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报告主管领导,一般事故要及时(4小时内)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
5、凡领导交办的事情,都必须坚决执行,认真落实,不打折扣,确实遇到困难应及时报告,不能有抵触行为;
6、报告事项由受理人审批或请示有关领导后审批,管理制度《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急事及时批复,其它事项三天内批复。特殊情况或按规定需要上报事项由总经理会议研究确定。
三、纪律与监督
1、上级负责人对下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属自身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答复或处理,自身难以决断的,要及时上报,因自身答复不及时或处理不当或应上报而没上报的,造成后果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
2、报告对象必须及时按要求如实报告,并严格按批复意见办理,办结后将办理情况向受理人写出书面汇报或口头汇报。未按要求报告或未按批复意见办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3、对一些影响*******全局的突发事件,本部门或当事人无论什么原因,没有及时上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追究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4、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由质检部负责督办。并按有关要求,该上报的要及时上报。每半年检查一次执行情况,并写出书面报告。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五年七月八日
第二篇:重大事项请示与报告制度
合肥百大集团重大事项请示与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集团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资产安全,实现资本的保值与增值,同时规范公司日常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纳入集团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由集团公司控股或相对控股的公司为本制度的报告主体,公司经营责任人(与集团公司签定资产经营目标责任书的乙方代表)为具体的执行者(简称:主报告人);各公司对重大事项实行请示与报告制度。
第三条
各公司重大事项请示与报告制度实行分级管理;即:各公司主报告人向集团公司领导请示与报告,经该公司主报告人授权的实际负责人向集团公司领导及该公司主报告人请示与报告。
第四条
各公司财务总监或财务负责人按照《委派财务总监管理办
法》实行报告制度。
第二章
明令禁止各公司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禁止各公司对集团公司以外(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简称:集团公司以外,下同)提供担保;
第六条
禁止各公司所属部门或分支机构对集团公司以外提供担保;
第七条
禁止各公司对外进行股票投资及债券投资;
第八条
禁止各公司对集团公司以外进行委托理财;
第九条
禁止各公司对集团公司以外拆借资金;特殊情况需对外拆借资金的,必须履行请示报批手续。
第三章
应请示的重大事项
有下列重大事项之一者,各公司需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向集团
0公司请示,经集团公司签批后方可实施或表决。
第十条
公司向集团内关联企业提供担保;
第十一条
公司在确保其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集团公司以外拆借资金;
第十二条
公司对集团公司以外投资或转让对外投资;
第十三条
公司进行财产抵押;
第十四条
公司向金融机构举债(贷款、银行承兑汇票);
第十五条
公司进行分立、合并、清算和解散、增减注册资本;
第十六条
公司对外发行债券;
第十七条
公司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会的报告;
第十九条
公司整体改变经营方式,实行对外租赁、承包和联营等;
第二十条
公司财务预决算及预决算调整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
第二十一条
公司重大资产处置
—
一次性处置(购置、出售、处理)资产金额达到以下任何条件之一者为重大资产处置行为:
1.占公司资产总额的1%及以上的;
2.占公司净资产总额的5%及以上的;3.占公司上净利润额的10%及以上的。
第四章
应报告的重大事项
有下列重大事项之一者,各公司需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向集团公司
报告,由集团公司备案。
第二十二条
固定资产或长期资产购置,其购置金额达到以下任何条件之一的行为:
1.占公司资产总额的0.5%以上至1%以内的;
2.占公司净资产总额的3%以上至5%以内的;
3.占公司上净利润额的5%以上至10%以内的。
第二十三条
可能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1.签订重大购销经营合同(单笔购销合同金额占上年销售额1%);
2.重大资产改良维修支出(其预计支出金额占上年利润总额5%以上或单笔装修、修理、修缮、营业设备制作金额达到或超过30万元人民币的)。
第二十四条
其他可能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单笔金额):
1.单笔金额占公司资产总额0.5%以上的;
2.单笔金额占公司净资产总额的3%以上的;3.单笔金额占公司上净利润额的5%以上的;
第二十五条
公司设立分支机构;
第二十六条
公司更改、增加或缩小经营范围。
第二十七条
公司以公司整体房产(含有单独产权证明的单处房产)对外招租、出租三个月及其以上者。
第二十八条
公司对经营布局超过其经营面积10%以上(含10%)的调整。
第二十九条
公司调整组织架构、增减部门设置。
第三十条
公司管理岗位的增减设置、重要管理岗位人员的任免。
第三十一条
公司重大管理制度的制订和变革。
出现下列重大事项之一者,各公司应于当天向集团公司报告,由集团公司备案。
第三十二条
发现或出现安全隐患或事故。
第三十三条
发生服务事故、创建事故、三信事故及重大差错等。第三十四条
公司财物可能或已经出现重大损失。(损失金额标
准同上“其他可能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所规定之标准)
第三十五条
有损公司整体形象或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及后果的事宜。
第三十六条
公司涉及法律诉讼。
第三十七条
接受外部审计、财税、工商、质检等监管执法部门的稽查需报告的事项。
第三十八条
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第三十九条
其它应报告事项。
第五章
请示报告的程序及责任
第四十条
请示报告事项的报告主体或主报告人应在报告的材料中表明经管层人员对所列事项的意见,加盖公司公章及由主报告人签名;同时由该公司总经办(综合部)备案(涉及机密的可封存备案)。
第四十一条
对须集团公司审批后方可实施或表决的事项,集团公司应在收到请示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回复。
第四十二条
对属向集团公司报告的重大事项,集团公司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五日内予以回复。
第四十三条
集团公司如认为必要,对请示及报告事项可以要求主报告人进一步报送有关详细资料。
第四十四条
请示及报告事项的受理单位为集团公司总经办。第四十五条
请示及报告事项的报告主体或主报告人如认为有必要,可将报告封存并注明收件人报集团公司总经办或直接报集团公司领导,但应在集团公司总经办备案。
第四十六条
请示及报告事项也可采用电子文档或传真的形式。第四十七条
请示及报告事项的受理单位及个人应对报告内容予以保密;否则将追索其包括行政、经济、民事及刑事在内的所有
责任。
第四十八条
请示及报告事项的报告主体或主报告人未按规定请示报告或报告虚假情况的,集团公司按权限划分给予指责与警告,同时作为年终考评依据之一;对因此而造成企业经济损失或效益下降的,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并进行必要的赔偿。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为各公司所控股的公司可参照本制度执行。第五十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总经办、财务部、审计部负责解释。第五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篇: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
管理中心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事项的管理工作,确保主管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特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使人人明确责任,保证安全、和谐、全面地发展。
一、报告内容
1、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重要事项及完成情况;2、总经理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3、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4、突发性事件、事故、问题;5、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6、领导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情况;7、需要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和要求
1、*******全体员工要执行每项工作报告回音制度,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有报告,保证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2、实行逐级报告制度。请示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级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3、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事宜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报告;4、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应紧急报告,无论什么时间,必须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报告主管领导,一般事故要及时(4小时内)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5、凡领导交办的事情,都必须坚决执行,认真落实,不打折扣,确实遇到困难应及时报告,不能有抵触行为;6、报告事项由受理人审批或请示有关领导后审批。急事及时批复,其它事项三天内批复。特殊情况或按规定需要上报事项由总经理会议研究确定。
三、纪律与监督
1、上级负责人对下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属自身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答复或处理,自身难以决断的,要及时上报,因自身答复不及时或处理不当或应上报而没上报的,造成后果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
2、报告对象必须及时按要求如实报告,并严格按批复意见办理,办结后将办理情况向受理人写出书面汇报或口头汇报。未按要求报告或未按批复意见办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3、对一些影响*******全局的突发事件,本部门或当事人无论什么原因,没有及时上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追究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4、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由质检部负责督办。并按有关要求,该上报的要及时上报。每半年检查一次执行情况,并写出书面报告。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五年七月八日
第四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doc武协发〔2009〕3号
中共武陵源区协合乡委员会
武陵源区协合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协合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
各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乡直联合党支部、乡直各单位,教育党支部、中心学校:
《协合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已经乡党委会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强制性和权威性。
中共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协合乡委员会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协合乡人民政府
2009年3月18日
协合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乡、村(居)两级各项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切实提高办事效率,确保政令畅通,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事项报告的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遵循“事前请示,事后报告,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各村(居)、乡直各单位的领导、管理和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为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和制度保障。
二、报告的内容
(一)重要会议报告
1.区以上(含区直有关单位)在本单位召开的需乡镇有关领导参加的会议或重大活动。
2.要求及时贯彻落实的乡以上重大会议精神。
(二)重要工作事项报告
3.本单位工作目标任务、工作要点及重要工作部署。
4.本单位阶段工作小结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三)重大事项报告
5.签订的涉及到乡政府和广大群众根本利益的合同、协议。
6.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家人婚丧喜庆事宜。
7.涉及本单位干部职工或本辖区广大群众参与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参加非法组织或社团活动的。
(四)突发事件报告
8.非法集会、游行、示威;非法组织或邪教组织在本辖区内聚集活动;聚众围堵、请愿罢工、冲击村部及其他要害部位的事件。
9.阻塞公路的群体性闹事事件及紧急治安突发事件。
10.重特大火灾、疫情、自然灾害、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工矿、交通安全事故造成伤亡的;其他影响社会稳定、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事件。
11.重特大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按规定上报)。
12.《信访条例》规定的越级上访、集体上访。
(五)外出学习考察
13.各村、乡直各部门干部职工参加区外会议、调训、讲座、外出考察、学习、参观等活动。
14.本单位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六)重要新闻采访
15.上级新闻单位到本单位进行重要新闻采访。
(七)其他报告事项
16.执法监察、督查督办等工作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及苗头。
17.各村(居)、乡直各部门工作机制、制度创新及重大改革事宜。
18.乡党委政府领导机关交办、督办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9.区以上党委、政府督查室和上级主管部门及其相关科室督(交)办的重大事项。
20.其他按规定需要向乡党委、乡政府及分管领导报告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
三、报告的时限、方式
报告的时限:区以上在各村(居)召开且由各村(居)主(承)办的重要会议,要在会前及时向乡党政办公室口头报告;乡直单位召开的行业行政工作会议要在会前及时口头或书面向乡党委、乡政府分管领导及办公室报告。遇有突发事件要立即以口头或电话等方式向乡党政办公室报告,2小时内呈送书面报告。本人参与操办的婚丧喜庆事宜、外出学习考察等必须提前一周向乡党委政府分管领导报告。其他重大事项在事发前后适时主动向乡党委、乡政府分管领导报告,必要时向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报告。
报告的方式:重大事项一般必须先向乡党政办公室报告,然后由办公室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报告。根据需要,最后由
乡政府值班领导请示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后向区委办、区政府办报告,同时通报区直相关部门。
四、责任追究
凡重大紧急情况(重大灾情、疫情、群众聚集或请愿罢工、重大
伤亡事故、突发事件)出现瞒报、迟报、谎报、误报,或绕开乡党政办公室直接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造成不良后果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和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制的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如因不按时限等要求报送情况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进行组织处理或移交司法机关查处。对操办的婚丧喜庆事宜、外出学习考察事前不请示,或请示报告后未经批准同意,将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对涉及乡党委政府和广大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事项,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而造成负面影响或重大损失的,将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五、本制度由中共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协合乡委员会负责解释。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主题词:制度通知
抄送:区纪委、区委组织部
中共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协合乡委员会2009年3月18日印发
(共印18份)
第五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河南博辩律师事务所律师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律师办理下列案件,必须及时通过律师事务所向市司法局和律师协会报告:
(一)、涉及企业改制、兼并、拍卖、农村土地转让、征收、征用、城市改造、房屋拆迁等引起的群体诉讼;
(二)、涉及国家安全的,邪教问题的,涉外的诉讼;
(三)、易于激发社会矛盾,危害社会和谐稳定的,可能造成社会重大影响的诉讼;
(四)、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的诉讼;
(五)、开庭前拟作无罪或改变定性的案件.二、律师事务所发现下列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市司法局和律师协会:
(一)、因执业或其他原因,律师事务所、律师在各类诉讼中成为原告或者被告的案件;
(二)、因执业或其他原因,律师被司法机关传唤或者被采取拘
留、逮捕、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的;
(三)、律师事务所或律师拟接受国内外记者采访涉及律师相关业务事项的活动的;
(四)律师事务所举行的重大活动。
篇六: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情况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落实情况总结
近年来,随着市场开放和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截至目前,公司充分发挥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重要作用,积极推进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实施,以满足公司的发展需求,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首先,公司积极推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实施,组织调研,及时了解市场环境,搜集有关信息,分析未来发展趋势,做到及时有效,为公司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其次,公司强化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管理,通过有效的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监督体系,严格落实管理规定,推进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落实。
再次,公司发挥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实效性,强化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效力,以较好的方式进行把关,坚持多方审核,大力推进报告管理工作,为公司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最后,公司注重推进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机制化,建立健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管理机制,优化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流程,完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实施体系,提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实施效率,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总的来说,公司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实施中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公司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实施,坚持以科学管理的方法管理,以严格的监督和检查制度,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1-
通过以上的工作,在近几年的工作中,公司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深受社会各界的赞誉。今后,公司将继续加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实施,不断提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实效性,为公司的发展持续注入新的动力。
-2-
篇七: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情况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落实情况总结
近些年来,我公司一直积极贯彻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为了更好地完成公司战略方针,在当前重要阶段,不断发挥公司推进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公司推进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关键性作用,紧盯关键点,坚定信心,全力投入,确保有效、精准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要求,为全面推进公司业务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一、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
1、首先,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和相关企业评估,征求全体员工的意见,并考虑到当地实际情况,改进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精神,调动全体员工积极性、充分发挥员工技能潜能,集体参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实施。
2、推进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落实工作,发挥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各级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组织管理,强化指导,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深入贯彻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要求,加强全公司的职能落实,做到精准落实。
3、完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落实工作机制,加强常规管理,定期组织复核,规范管理流程,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注重结果导向,审核有效性,提高落实效率。
二、强化督促推进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落实
1、加强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督促。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落实情况实行综合督促管理,定期组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根
-1-
据情况进行调整和监督,督促各部门和个人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有效落实。
2、重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落实工作考核。及时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落实情况实施考核,对不负责任、不积极、不主动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理,严肃问责,保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有效落实。
三、完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落实机制
1、健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落实过程检查机制,加强检查力度,提高审核质量,完善反馈报告制度,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有效整改。
2、完善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奖惩机制,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坚持分级负责,加强全过程监督检查,督促有效落实,对落实工作进行奖励和表彰,做到及时准确。
3、注重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落实后的评估分析,制定完善有效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落实对策和预防措施,进行及时调整,以有效推动公司经营管理,建立健全企业经营水平。
经营期间,我们一直积极贯彻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充分发挥公司推进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关键性作用,紧盯关键点,坚定信心,全力投入,确保有效、精准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要求,为全面推进公司业务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取得了出色的成绩。
总之,我们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落实中,坚持统筹兼顾、精心策划、全面落实,不断加强组织管理,强化督促推进,完善审核机制,构建有效的落实机制,及时准确评估分析,从而保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有效落实,发挥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在公司发展中的作用,有效地推
-2-
动公司发展。
-3-
篇八: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情况
党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3篇)
党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一)
为了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上级党委的权威,正确处理好上级与下级的关系、局部和全局的关系,确保政令畅通,避免和防止各自为政、越权决策以及自行其是等问题的发生,根据自治州《部门党组工作意见(试行)》和上级党委有关要求规定,坚持重大问题能及时向上级党委请示报告的原则,特制定本项制度。
一、需请示内容:
(一)对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在理解上有疑问,需请示上级党委进一步明确的;
(二)工作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无明文规定遵循,提出处理办法时,请示上级党委的审定。
(三)因情况特殊难以执行统一规定,需做变通处理,请示上级党委认可的。
(四)其它未经请示不允许办理的问题。
二、需报告的内容: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的总体部署和重要措施情况。
(二)党政年度整体工作思路和全面工作总结。
(三)县域内经济贸易工作出现的有关全局或重大影响的问题。
(四)具有指导意义和推广价值的经验和专题性的调查。
(五)干部职工队伍思想动态和其他工作中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突出反映。
(六)党风廉正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七)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等方面重大事故、案件、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
(八)上级党委要求上报的其他情况
三、请示报告的形式
凡需上级党委指示的重大问题必须以正式文件书面请示,属情况报告,可用口头和书面方式。根据需要可一事一报或定期综合报告,按情况缓急可分别以电话、电传、文件报告,时间紧迫的应先行电告,再书面报告。
属于全局性、综合性重大问题、重大紧急情况,应向上级党委主要领导报告。
三、时间要求
凡需上级党委批复的重大问题应提前请示;紧急重大问题和动态情况必须在当日请示报告;另有时间规定的,从其规定。
党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二)
请示报告制度是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重要体现。中央和省委对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十分重视,发出专门通知,对落实请示报告制度提出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省委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省级文化系统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一、厅管处级干部重要情况报告制度。
1.处级干部(含厅属企业董、监事会成员、经理层高管人员,下同)应严格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x办发〔20xx〕16号)精神,于每年1月底前如实填写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向省文化厅报告。同时根据《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试行)》(组通字〔20xx〕1号)规定,接受组织部门核查。
2.处级干部出现严重伤病、离岗动向不明等重要情况,所在单位(处室)应及时口头向省文化厅报告。
3.处级干部出现因私出国(境)、配偶(或子女)被追究刑事责任,所在单位(处室)要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并第一时间书面向省文化厅报告。
二、厅属单位领导班子重要情况报告制度。
4.厅属单位领导班子出现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班子内部严重不团结以及其他非正常情况,班子成员发生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违反《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个严禁”精神,以及被纪检监察机关“双规”、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公安部门拘留等情况,所在单位要在第一时间书面向省文化厅报告。
5.厅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离开杭州,应提前1-2天将出差时间、地点、事由、外出期间由谁主持单位工作等情况口头向省文化厅报告。
三、厅属单位重要规章制度审核备案制度。
6.厅属各单位制定出台规章制度要符合国家和省的政策法规和现行规定。制定出台本单位基本规章制度应报省文化厅备案。制定出台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如综合性财务制度、人事管理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等),应事先征求省文化厅意见并报备案。
四、厅属单位重大业务活动、决策报告制度。
7.厅属单位举办重大业务活动、作出重要决策,应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业务活动应符合国家政策法规规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要决策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符合单位事业发展方向,符合保障国家和职工利益方
向。举办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敏感性强、涉及面较广,或有重大安全要求的业务活动,应事先书面向省文化厅报告。领导班子作出影响单位生存、事业发展、重大国有资产投资、重大资金支出及其他影响国家和职工利益的重要决策,应事先书面向省文化厅请示。
8.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参照《浙江省省属国有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试行)》的规定,涉及应报批和报备的事项,均应书面报省文化厅同意。
五、厅属单位(处室)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9.凡出现党员集体要求退党或公开声明退党,境外势力、敌对势力干扰单位活动,遭遇自然灾害发生人员伤亡、国有财产遭到较大损失,突发重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重大网络舆情事件(如网络媒体上出现涉密文件资料、涉及各单位以及领导干部的重要言论),要在快速应对、妥善处理的同时,第一时间书面向省文化厅报告。
10.本单位(处室)工作人员出现因公(私)出国(境)滞留不归或者脱团失踪、非正常死亡,配偶及其子女移居国(境)外等重要情况,所在单位(处室)应第一时间书面向省文化厅报告。
11.厅属单位出现重大泄密事件,应按保密工作有关要求及时处置。
六、其他有关情况报告制度。
12.每年年底,厅属单位领导班子应书面向厅党组报告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13.厅属单位离休干部、老领导、老高知、老专家去世,在职高层次人才出现严重伤病等重要情况,所在单位应第一时间口头向省文化厅报告。
14.厅属单位中层干部大规模调整、破格提任,领导干部的近亲属在本单位内提任重要岗位,或出现在职高层次人才要求调离、非正常死亡、犯错误受调查(处分)、被追究刑事责任等重要情况,应及时书面向省文化厅报告。
七、重大事项报告程序。
15.厅属单位发生重大事项,涉及干部问题的,向厅人事处、直属机关党委报告;涉及业务问题的,向厅(局)相关业务处室报告;对重大突发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在向厅相关业务处室报告的同时报厅办公室;特别重要的事项可直接向分管厅领导或厅长请示报告。
16.厅(局)机关处室发生重大事项,应向分管厅领导请示报告,特别重要的事项可直接向厅长请示报告。
17.请示报告重要事项,要注意做好保密工作,凡不宜公开的事项,应当以密传方式报告。
18.突发重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重大网络舆情事件,经研判将会对单位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的,要快速反应、分类处置,及时控制事态发展,并在第一时间将事件发展情况上报厅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八、其他事项
19.做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单位(处室)要重视做好这项工作,落实专人负责重大事项报告工作。各单位(处室)主要负责人应认真履行好请示报告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各单位(处室)应加强自查和监督检查,如发现应当请示报告而不请示报告,将视情作出严肃处理。
党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三)
一、为了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宪法和法律法规,保证和加强区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央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人大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向区委请示,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一)区人代会的召开;
(二)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年度工作计划;
(三)区人大常委会拟作出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决议或决定;
(四)党组民主生活会;
(五)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重大问题;
(六)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及人大常委会机关自身建设的重大问题;
(七)其他应向区委请示的事项。
三、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向区委作专题报告: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区委重要决策部署的情况;
(二)人事任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五)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六)其他应向区委报告的重大事项。
四、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市委请示、报告,原则上采用书面形式。
五、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市委请示、报告应先经党组会议讨论通过,由党组书记或副书记签发。
六、区委同意区人大常委会党组请示后,由党组按照有关程序组织实施。
篇九: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情况
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情况
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各种事务的处理变得越来越复杂,需要各种部门和机构之间的紧密合作。在这样的情况下,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成为了一种非常重要的管理工具,用于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是指,在执行某项重大事项之前,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请示报告,以便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和支持。这种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避免因为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工作失误和决策错误。
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实施需要各个部门之间的密切合作。在提交请示报告之前,需要对相关事项进行充分的调研和分析,以便得到准确的数据和信息。同时,还需要对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进行协调和安排,确保各项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在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实施过程中,有几个方面需要特别关注。首先,需要确保各部门之间的沟通畅通,及时传递信息和反馈意见。其次,需要建立健全的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各部门能够及时得到相关信息和数据。最后,需要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确保各部门能够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流程进行工作。
在实际应用中,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企业机构,都在实施这种制度,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政府部门中,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被广泛应用于各种决策和政策制定过程中。在企业机构中,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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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制度被用于管理和协调各个部门之间的工作。
总之,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是一种非常重要的管理工具,用于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实际应用中,需要各部门之间的密切合作和协调,以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只有这样,才能够为各种事务的处理提供良好的保障,确保工作的高效和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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