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定点药店检查内容
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检查项目
序号
检查项目
具体内容
一
1、建立配购药品的流程、服务公约、配售规定等制度情况,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是否进行公示
2、有无套取现金现象
二
3、是否存在刷社保卡(医疗保险卡)换购非医疗保险药或其
他商品
非处方药销售情况
4、购非处方药品登记情况及相关单据保存情况
5、是否凭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处方销售处方药
6、配售药品是否超出处方剂量
三
处方药销售情况
7、处方资料保存情况
8、是否建立医保患者购药情况台帐
9、是否将自费药申报为医保药记账
四
财务与结算管理
10、是否将乙类药品作为甲类药品结算;是否存在串换药品现象
11、出入货单据、销售单据保存情况
12、药品加价是否超标准、医保费用结算情况是否符合规定
可编辑
篇二:定点药店检查内容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自检自查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自检自查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自检自查报告
医保中心领导同志:
你好!
在******医保中心的指导下,在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支持下,我们严格按照国家、市、区有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和要求,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经本店相关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20__年的医保工作总体运行正常,未出现各种违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配合了区医保中心的工作,维护了基金的安全运行。按照云医保[20__]10号文件精神,对20__年度医保工作进行了自查,对照评定办法认真排查,积极整改,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提高对医疗保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加强对医疗保险工作落实,我店对医保工作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从制度上确保医保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多次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并按照云医保[20__]10号文件的要求,针对本店工作实际,查找差距,积极整改。着眼未来与时俱进,共商下步医保工作大计,开创和谐医保新局面。我店把医疗保险当作药店大事来抓,积极配合医保部门对不符合规定及不该使用的药品严格把
关,不越雷池一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恶意套取医保基金违规现象的发生。对其它定点药店的违规案例,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打造诚信医保品牌,加强自律管理、推动我店加强自我规范、自我管理、自……
******药房年月日
2扩展阅读:20__年度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自检自查报告
20__年度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自检自查报告
佛山市南海东晓药店根据南海区局要求,结合《佛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申办及管理工作的通知》和《佛山市南海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认真对照量化考核标准,组织本店员工对本期履行《服务协议》工作开展情况做了逐项的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基本情况:我店按规定悬挂定点零售药店证书、公布服务承诺、公布社保投诉电话;《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社保登记证》均在有效期内;每季度按时报送“定点药店服务自评情况表”;药店共有店员3人,其中,从业药师2人,营业员1人,均已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自检自查中发现有做得好的一面,也有做得不足之处。优点:(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严格执行医保卡刷卡管理的相关规定;(2)认真组织和学习医保政策,正确给参保人员宣传医保政策,没有出售任何其它不符合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物品;(3)店员积极热情为参保人员服务,没有出售假劣药品,至今无任何投诉发生;(4)店
内卫生整洁,严格执行国家的药品价格政策,明码标价。
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1)电脑技术使用掌握不够熟练,特别是店内近期新调入药品品种目录没能及时准确无误地录入电脑系统;(2)在政策执行方面,店员对相关配套政策领会不全面,理解不到位,学习不够深入具体,致使实际上机操作没有很好落实到实处;(3)服务质量有待提高,尤其对刚进店不久的新特药品,保健品性能功效了解和推广宣传力度不够;(4)药品陈列有序性稍有不足。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们店的整改措施是:(1)加强学习医保政策,经常组织好店员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知法、守法;(2)提高服务质量,熟悉药品的性能,正确向顾客介绍医保药品的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更好地发挥参谋顾问作用;(3)电脑操作员要加快对电脑软件的使用熟练操作训练。(4)及时并正确向参保人员宣传医保政策,全心全意为参保人员服务。
最后希望上级主管部门对我们药店日常工作给予进行指导,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谢谢!
佛山市南海东晓药店
20__年8月8日
友情提示:本文中关于《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自检自查》给出的范例仅供您参考拓展思维使用,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自检自查:该篇文章建议您自主创作。
篇三:定点药店检查内容
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检查项目
序号
检查项目
具体内容
一
1、建立配购药品的流程、服务公约、配售规定等制度情况,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是否进行公示
2、有无套取现金现象
二
3、是否存在刷社保卡(医疗保险卡)换购非医疗保险药或其
他商品
非处方药销售情况
4、购非处方药品登记情况及相关单据保存情况
5、是否凭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处方销售处方药
6、配售药品是否超出处方剂量
三
处方药销售情况
7、处方资料保存情况
8、是否建立医保患者购药情况台帐
9、是否将自费药申报为医保药记账
四
财务与结算管理
10、是否将乙类药品作为甲类药品结算;是否存在串换药品现象
11、出入货单据、销售单据保存情况
12、药品加价是否超标准、医保费用结算情况是否符合规定
篇四:定点药店检查内容
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检查工作总结
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检查工作总结
为加强和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医保中心在县人社局牵头下,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对我县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医疗、药品、服务等状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状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状况
此次共对
医疗机构和
家零售药店进行了检查。从检查状况看,绝大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对医保工作比较重视,做了充分的预备工作,指定了专人负责,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设施,各项管理工作得到了规范和提高。
二、好的方面
(一)定点医疗机构
1、重视医保基础管理工作。各定点医院比较重视医保工作,仔细抓好制度建设,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完善,政策宣扬,主动协作人社行政部门和医保中心工作。
2、仔细执行医保管理制度。各定点医疗机构能按服务协议设立医保制度管理牌、悬挂定点标识牌、医保宣扬栏、意见箱、公布投诉电话和住院服务流程。
3、医疗服务质量有所提高。设立医保患者挂号、结算专用窗口,处方、病历记录大部分能到达规定要求,大多数医院基本能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掌握医疗费用。
4、严格执行药品、诊疗项目管理。大部分医疗机构能根据"三个名目"的规定执行。药品、诊疗、服务设施项目管理及收费标准基本符合规定。
5、信息系统建设较为完善。各定点医疗机构的系统运行正常,均配备有专职管理人员。
(二)定点零售药店
1、对医保工作较为重视。各定点零售药店主要负责人在考核时基本在场,对考核组提出需要改良的问题能准时做记录,并协作检查工作的开展。
2、服务场所整齐干净。大部分定点零售药店营业场所宽敞、干净、光明,各种药品摆放较为合理,能热情接待购药人员。
3、各项规定落实较好。各定点零售药店能遵守医保相关规定和服务协议要求,能较好地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服务、宣扬基本落实到位;药品明码标价,基本符合物价部门规定。
三、存在问题
(一)定点医疗机构
1、医保基础管理工作有待加强。定点医院在患者办理住院登记手续时,对患者个人信息及参保信息登记不细致,对各类参保患者的病历卡没有进行区分。
2、医保政策宣扬需加强。定点医院不能很好的了解更新医保的相关政策及报销流程,不能准时提示患者办理医保患者住院的相关手续。
3、医疗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定点医院存在一些门诊及住院病历内容记录不完好、不规范现象,个别医院门诊大处方、人情方现象仍旧存在。
4、医疗费用掌握不严。从所抽查的各定点医院参保患者的住院病历发觉,药品费用占医疗总费用的比例明显偏高。
5、医保数据不能准时上传下载,极易给遗失医保卡的职工造成损失。
(二)定点零售药店
1、医保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药店没有设立医保管理制度、悬挂定点标识牌、意见箱、投诉电话和咨询服务台。
2、很多药店有执业药师和药师,但不在本药店注册或营业时间内不在岗。
3、有摆放、销售食品、生活用品、化妆品现象。在所检查的药店内都发觉摆放有电暖袋和电热宝。个别药店还摆放煎烤机、黑木耳、面膜等商品。
4、购药管理不规范。一次性购药在200元以上和一日内多次购药金额在500元以上的登记不全面、不规范,部分药店的大额处方较多,通过对其进、销、存量核查,存在医疗器械、保健品串换为药品刷卡销售现象。
5、外配处方管理不合格。药店能够对外配处方进行登记和保存原始凭证,但却不能够对处方进行审查,是外配处方管理流于形式。
6、医保政策宣扬不到位。多数药店的医保政策宣扬栏内容未准时更新或放置于较不醒目的位置,宣扬栏仅为摆设未到达宣扬的效果。
7、医保数据不能准时上传下载,极易给遗失医保卡的职工造成损失。
四、几点要求
为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切实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优质的医疗和购药服务,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应依据自身存在的问题和缺乏,实行切实有效的措施,仔细抓好整改和完善。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定点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对医保工作领导,为参保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各定点零售药店要提高认识,指定专人负责,切实提高药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的购药服务。
(二)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定期组织检查病历,力促病历书写完好规范;严格出入院标准,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要严格按处方管理规定开药,不开大处方、人情方。加强住院患者管理,杜绝挂床现象。
各定点零售药店要建立健全药品质量制度和服务质量制度体系,并落实到责任人,确保药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外配处方药品明细要细致登记,原始凭证保存两年以上。大额处方要照实开具,不能为方便省事用某一或某几种药替换。坚决严禁摆放、销售食品、生活用品和化妆品;杜绝刷卡消费非药品、名目外药品;杜绝刷卡套现现象。
(三)注重效果,主动宣扬
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要加强医保政策宣扬,切实使医保政策深入人心,力求到达宣扬效果。要实行各种形式主动宣扬医保主要政策规定,宣扬栏放置要惹眼,并做到定期更新;定点医院要准时告知患者报销流程与所需手续。
(四)提高质量,优质服务
定点医院要仔细贯彻落实各项医保政策、管理制度和服务协议,完善医保患者就医流程、医保费用比例查询系统等服务设施。结合医院的实际状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法,定点药店要完善服务设施,,加强对药师、营业员的业务素养培训;强化24小时售药服务,已开设夜间售药窗口的药店要支配人员值班。
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检查工作总结
昨晚,由县人社、卫计、社保基金和食药监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我县部分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进行考核检查,进一步加强我县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县妇幼保健院、邦健大药房和健和大药房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核对检查参保住院病人、人证卡,有无假冒住院、挂床住院,医嘱与输液单是否相符、专兼职管理科室履行职责;药店医保制度、刷卡购药管理、药品分类摆放、明码标价和处方药销售等状况。并对存在问题提出反馈意见,进一步规范我县就医和购药秩序,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参保人员合法利益,促进医疗保险工作健康进展。
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检查工作总结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机构的服务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医疗机构的服务性行为,保证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据《昌吉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管理方法》昌州政办发[2019]8号,近年来我市主动实行各种措施,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监督管理到位。
我局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日常管理和重点检查考核相结合,每年定期考核成立由于药监、社保、审计、财政等部门参加的考核领导小组,由我局主要领导带队,对主要定点医疗机构的运行状况进行监管,日常工作由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执行服务协议状况、社会保险缴纳、用工状况进行综合性的监督检查。
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管理和监管机构,确保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到位。
二、多种形式加强监管,保障基金安全。
一是不定期的召开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工作会议,准时传达并学习州市关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相关政策;二是对定点医疗机构严格实行准入制。
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审批严格执行准入标准,确定审批程序和规则,严格根据审批条件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凡是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必需根据政策规定严格界定执业范围,严禁超范围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