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意识形态研判会议多长时间召开一次
意识形态通报制度
为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批评权、选择权、监督权,确立党员在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主体地位,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加强党内监督的积极性,根据《__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基本原则
上下级组织要互通情况、互相支持、互相监督,保证党内监督的有效实施。
第二条通报主体及对象
会和党委会,党内情况报告的对象是全体党员。
第三条通报的内容
1、党务工作方面通报的主要内容: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工作指示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中心党支部会议决策事项,年度工作计划、重要党务、政务活动进展和完成情况,党员领导干部情况和整改措施,党员干部的奖励和惩戒,党组织调整选举,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党员及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同时包括本级党组织负责人的述职、述廉等。
2、与事项方面通报的主要内容:系内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部署,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的执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结果,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的处理等。
3.上级党组织的会议精神要求传达到党员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传达到每一个党员;机关党委召开的所有工作会议都要在支部会议上以总结的形式向党员汇报;机关党委开展的每一项工作和活动,除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需要保密的以外,都要向全体党员通报。
4、其他应通报的有关情况。
第4条通知的形式和程序
通报采取召开专门会议和公示等形式进行。中心会报告一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进行通报,通报和报告的具体工作由党支部办公室负责。属于党内秘密,涉及个人隐私,不宜立即公开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案件等免予通报。工作和会议情况通报后,要认真收集党员反馈的意见,以便于中心党支部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促进党建工作健康发展。
一、会议制度。文旅局每季度召开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并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同时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
二、定期向上级汇报制度。文旅局每季度向区委宣传部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分别向区委报送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三、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制度。各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和述职报告级党组织领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四、调研和通报制度。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形势,每半年通报意识形态领域形势。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研判机制,组织分析研判工作,并将研判情况及时上报区委宣传部。
动词(verb的缩写)息提交系统。全区各级党组织每季度向区委宣传部报送意识形态工作息,包括工作进展、突出问题、制度建设、责任追究等方面,遇有重大情况随时报送。
六、配合巡察组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七、文件及材料归档制度。完善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文件审批和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保管和归档有关文件。
意识形态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
极端重要,根据上级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行政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
二、学校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学校协调和指导工作的落实,做到尽职尽责。
三、学校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和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四、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教育教学工作、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篇二:意识形态研判会议多长时间召开一次
意识形态规章制度
意识形态规章制度
一、意识形态工作机制
(一)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定期报告机制
各坊每季度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各部门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二)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机制
成立由成立了由村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小组每年开展4次以上专题研判。综合分析本村舆情和工作人员思想动态准确把握村意识形态领域形式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措施。
(三)建立意识形态舆情风险评估机制
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与社会公共秩序相关的重大活动在制定出台、组织实施或审核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舆情风险对应策略和预案。
(四)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处置机制
当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或意识形态事件时书记第一时间召开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应对之策几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避免延误发酵。同时做好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联动通报情况、协同处置。
(五)意识形态情况通报机制
每年在党员干部大会上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1至2次;及时报告本村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针对性、建设性意见。
(七)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机制
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中心学习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积极选派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人员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
(八)意识形态工作督查考核机制
每年对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开展一次专题督查督查结果报旗委宣传部门和网信部门。党组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和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九)意识形态工作问责机制
党员干部有关办法规定的15种追责情形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应当追究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或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辞退。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
二、建立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进一步落实主管办和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新闻舆论阵地、网络阵地管理制度坚决反对邪教有效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
(一)新闻舆论阵地
1、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处置制度。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介入做好信息报道、应急响应、后勤保障、舆情会商、舆情监控。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网络阵地
1、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制度。成立由书记任组长的信息化建设管理与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发现重大敏感网络舆情后在30分钟内电话或短信报告宣传部。同时按照舆情监测、分析研判、舆情报送、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做好舆情应急处置。
2、新媒体管理制度。新媒体管理部门为村办公室主要管理经党组同意设立的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凡属政务、社会、商业类的微信、微博、客户端、网站等新媒体要求按规定到旗委宣传部登记备案。严格把好信息内容关发布、转载信息必须遵循政治性、真实性、引导性原则和“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所有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方能发布。严禁在QQ群、微信发布转载反党、反社会、反人类和涉及敏感话题的言论、图片和视频。
意识形态规章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明确党委领导班子、党员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党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和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五、定期通报结果。各支部每年在各校通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篇三:意识形态研判会议多长时间召开一次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及领导小组
一、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
(一)实行意识形态报告工作责任制,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二)支部每月向上级专题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分别在每月30日前落实。
(三)遇到有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支部随时向上级报告。
(四)支部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履职尽责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二、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
(一)建立分析研判机构。成立各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校长、支部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副校长、教导主任、支部委员担任,成员由学校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及教师代表担任。
(二)分析研判时间。常规性研判每半年组织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6月中旬和12月中旬进行,对特殊情况及时进行研判。
(三)各支部全年专题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
(四)分析研判内容。重点分析研判当前的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存在的重大舆情和重大问题、今后的应对策略等,研判结果以报告形式报上级。
(五)定期通报结果。各支部每年在各校通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三、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阅评制度
(一)阅评领导。人员由上级主要负责同志组成。日常工作由中心学校党办负责。
(二)阅评内容。重点阅评各校德育工作方面、教师队伍考核与管理方面、师德师风方面、学校办学行为方面、学校网站和校园广播等方面。
(三)阅评时间。每季度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3月下旬、6月下旬、9月下旬、12月下旬进行,特殊情况随时组织阅评。
(四)对学校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错误思潮和言论,应通过学校管理信息形式,理直气壮地及时进行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
(五)支部阅评情况以信息形式报上级党办。
四、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制度
(一)支部负责组织检查考核各校意识形态工作。
(二)检查考核每年至少一次,纳入各校年度目标综合考评,与各校述职述廉相结合,统筹安排部署。
(三)检查考核内容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四)检查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报告并向被检查考核对象反馈。
(五)检查考核情况要在全校进行通报。
五、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工作、研判形势、互通情报、交流经验,实现信息共享。
(二)成立联席会议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上级担任,成员由支部书记、校(园)长、各科室负责同志组成,也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教师。
(三)职责分工
1.上级负责综合协调工作。
2.各学校各科室应当在上级的统一领导下,履行好指导、组织、协调、督导和抓好落实的职责。
3.上级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各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
(四)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3月中旬、6月中旬、9月中旬、12月中旬进行,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形成联系顺畅、反应灵敏、配合有力的工作秩序。
(五)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上级负责。
六、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制度
(一)专项督查工作由上级负责。
(二)专项督查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原则上在12月份进行,也可根据需要开展督查工作。
(三)督查内容和标准根据区教育局制定的测评体系进行,包括各学校各科室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工作制度落实情
况、追责问责情况等。
附件:XXXX学校意识形态领导小组
意识形态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各项部署要求,加强和改进对全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切实巩固党中央指导思想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经研究,决定成立XXXX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落实主体责任,领导全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和任务要求,着重做好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重大问题、作出工作部署、开展督促检查等工作。
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XXX副组长:XXX、XXX成员:XXX、XXX、XXX、XXX、XXX、XXX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在上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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