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检察院如何推进社会治理
工作心得:基层检察院如何推进依法行政与社会治理
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基层检察院,应如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切实找准推进依法行政与社会治理的切入点着力点。这既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也是我们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推进检察事业跨越发展的责任所在。为此,区检察院结合实情和岗位实际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
一、深刻认识依法行政与社会治理的重大意义
(一)推进依法行政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我国的法律,约有80%由行政机关来实施,约20%由司法机关实施。保证法律严格实施,关键在于行政机关要依法行政。各级行政机关代表党和政府直接与人民群众打交道,能否依法行政不仅关系到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的维护,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的彰显,而且关系到党委和政府良好形象的树立和维护。近年来,我院辖区内曾发生的一些责任安全事故等,往往与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不严密切相关,这些问题引起了我们的高度重视和深入思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全会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广度和深度都进行了拓展,可以说这是检察机关发展的又一个春天。法律监督有力,依法行政才能够
有保障,检察机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将会大有可为。
(二)推进社会治理是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系统工程。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社会矛盾不断增多,特别是我市和我区经济总量不大,自身财力薄弱,收支矛盾突出,社会保障压力大,统筹发展和改善民生的任务艰巨,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服务质量不够高,缺位越位的现象仍然存在等情况,决定了社会治理领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老问题交织在一起,在这种情况下,检察机关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对于全面推进平安建设,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显得尤其重要。近年来,我们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增强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好评,提高了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
二、切实担当起检察机关必须担当的重要责任
(一)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清除法治政府建设的一大毒瘤。各类职务犯罪,是党政机关公职人员队伍中的害群之马,是依法行政的绊脚石,是建设法治政府的一大毒瘤。检察机关落实和履行查办和预防各种职务犯罪责任,必须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和“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原则,做好各项工作。一方面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坚持文明公正规范执法;健全案件受理、分流、查办、信息反馈制
度;另一方面,按照高检院部署要求,构建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下的预防职务犯罪大格局。继续开展检察工作进机关、学校、企事业、社区和乡村的“五进”活动,宣传法律知识,搞好法律咨询;完善重点单位联系制度,预防和遏制职务犯罪,以良好的检察工作成效净化行政环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加强对违法行政行为的法律监督,积极促进依法行政。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不仅要严肃查处和预防行政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行为,清除依法行政的畔脚石。更重要的是要促使政府行为严格走上法治化运行轨道。近年来,我院在涉农惠农、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系统和工程建设等领域开展了一系列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并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平台”,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取得了一定成效。当前和今后,我院将按照四中全会的要求,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平台”建设,推动行政机关、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健全实名制信息快速查询协作执法机制,推动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积极探索和建立对涉及公民人生、财产权益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律监督,建立完善对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违法行政行为的监督纠正制度,探索建立公益诉讼制度,对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提起公益诉讼,加强对公共利益的保护力度。
(三)把检察工作触角向基层一线延伸,大力推进社会治理。积极探索完善检察机关派驻乡镇检察室和基层工作联系点,及时发现影响社会治安的各类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定期对办案情况进行分析,对社
会治安态势进行研判,形成各类专项整治信息和调研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漏洞,积极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章建制,堵塞漏洞,强化跟踪落实,对检察建议对象进行约谈,确保相关问题得到整改。以综合治理工作的理念统领各专项整治工作,提高参与未成年人保护、扫黄打非等各类专项整治活动的成效,深入研究影响社会治安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寻找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我院乡镇检察室工作和社会治理工作多次被省市检察院肯定和推广,被中央媒体报道。
三、大力提升检察队伍职业素养和正规化专业化水平
(一)抓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检察机关在推进依法行政与社会治理过程中,培养和造就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强化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干警增强政治定力,坚持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至上。巩固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筑牢队伍理想信念和思想道德基础,创新思想政治建设方式,把思想教育与检察文化建设结合起来,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吸引力和实效性。近年来,我院提炼和确定了“明德、崇法、创新、卓越”的检察院训和“公正严明、刚毅慎行、务实求新、和谐奋进”的检察精神,提升了干警队伍的政治责任感和文化品位。
(二)大兴学习之风坚持学以致用,提升依法推进与治理能力。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
和重大任务,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武装头脑。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大力弘扬执法如山的守法精神,培育维护正义的护法品格,使每个干警都从思想上认识到法律是高压线,也是安全阀,自觉崇尚法律、敬畏法律,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检察工作。近年来,我院坚持以检察文化建设为抓手,加强“书香型、学习型”检察院建设,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坚持走人才强检之路,培养知识型、智慧型、专业型检察人才,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效果逐渐显现。去年以来,先后有4个集体、26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我院还被市委确定为“学习型机关示范单位”。
(三)规范司法行为树立良好形象,切实把法律监督落实到基层。我院紧紧抓住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切实改变工作懒散、纪律涣散、办事拖沓等不良风气,促成优良司法作风的养成。突出培育“五观”,一是培育干警的法治大局观。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服从服务于法治建设的总体部署。二是培育干警的法律治理观。坚持职权法定,恪守检察权的边界。三是培育干警的人权保障观。四是培育干警的廉洁自律观。不为私心所扰、不为人情所困。五是培育干警的接受监督观。形成自觉接受监督、乐于接受监督的良好氛围。
篇二:检察院如何推进社会治理
山东冠县:澄清7件不实举报维护法官尊严“法官肩负着捍卫法律、维护法律公平公正的神圣使命。当我们自身受到不公正举报时,多亏了检察官们澄清事实,维护了我们的尊严和清白。”近日,当山东省冠县法院收到当地检察院关于不支持7件当事人反映法官违法办案情况的监督申请通报时,涉案法官张公正(化名)心潮澎湃。事情还要追溯到2018年。张公正身为主审法官,依法审理当事人李某等人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基于当事人行动不便等因素,张公正首先采取了庭前调解等法律流程。调解成功后,李某等人现场签字并按下手印。不料,相安无事近两年后,李某突然找到张公正,要求其修改调解结果。在被告知不合法后,李某采取拦截张公正车辆等极端做法,并一再声称:“调解决定是你做的,我只能找你修改。”李某的行为,严重影响了法官的工作和生活。在对张公正无理纠缠的同时,李某还经常到各级相关部门上访。2020年7月,李某向冠县检察院递交监督申请,并举报张公正涉嫌“伪造签字”。接到李某的监督申请后,承办检察官立即对案件进行审查。通过认真审查卷宗,调取相关证据材料,询问其他相关证人,检察官初步判断李某反映的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在此基础上,冠县检察院委托鉴定机构进行笔迹鉴定。经鉴定,调解书上“李某”的签名确为其本人所签。综合全案证据情况,检察官认定,李某诉求不符合法律规定。同时,办案中,承办法官也不存在伪造签名等违法情形,遂依法对该案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今年以来,冠县检察院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实事求是、溯本清源的工作原则,先后向冠县法院通报了7件当事人反映法院违法办案的不支持监督申请案件。从接到检察机关不支持监督决定那一刻起,张公正等多名法官被当事人缠访闹访的混乱情况也随之结束。(文/匡雪?朱灿)河北邢台:检察建议助力社会治理效能提升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对社会治理的促进作用,针对该院办理的涉经济案件中发现的行业和单位在社会治理中的短板、漏洞,做到“一案一分析,每案必建议”,并不断跟踪督促整改,助力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2020年年初,该院陆续审查起诉了王某非法狩猎案、周某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以及王某某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等一系列涉嫌猎捕、买卖野生动物的案件。针对部分群众利用相关行政管理单位存在的信息不对称等监管漏洞,大肆猎捕、贩卖野生动物的现状,及时对案件发生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后,通过联合上级院向相关行政单位提出了检察建议。市某局在该院检察建议的指导下,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制定了相关制度,并以市政府名义专门下发通知,明确了该市的禁猎期和禁猎区,有效实现社会治理效果。发出检察建议的同时,该院也积极助力相关职能部门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扎实做好检察建议的“后半篇”文章。一方面,通过推动相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不断提高检察建议在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规范化中的作用;另一方面,持续跟踪回访检察建议落实效果,确保检察建议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文/马玉海)江苏阜宁:检察官为校外培训机构人员上法治课“作为校外培训班的一名教师,我还是第一次听法治课,检察官讲得很精彩、很实用。”某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张伟如是说。2020年11月24日,在江苏省阜宁县实验小学长春路校区,盐城市检察机关“湖海未检”法治宣讲团首次将校外培训机构人员纳入受众对象,以预防性侵害学生犯罪为主题,为阜宁县41所校外培训机构约200名教职工上了一堂特殊的法治课。宣讲员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讲起,结合校外培训机构人员性侵害学生犯罪的特点、原因和危害进行深刻剖析,对培训机构如何加强人员管理、预防性侵犯罪发生提出对策建议,同时对今年出台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和教职员工入职查询违法犯罪信息制度进行详细解读,提醒广大校外培训机构人员学法守法,依法履行未成年人保护职责。为进一步推动上述制度的落实,宣讲团还与教育局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部分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进行座谈,了解制度落实情况及执行中遇到的困惑,并对与会人员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答疑。今年以来,“湖海未检”法治宣讲团已为中小学校师生开展法治宣讲200余场次,今后将不断提高法治教育水平,为更多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文/王卫华?严锦梅)77
篇三:检察院如何推进社会治理
提高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
1.更多地依靠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来推进社会治理,发挥检察机关在维护社会安全、促进社会和谐中的作用。
2.加强社会治理与法治教育,提高公民法治素养,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3.引导各方主体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鼓励基层自治和社会组织发挥重要作用,切实实现多方联动治理。
4.加强对公共安全领域的监督和管理,推进防范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管理和服务。
5.加强对环境保护和公共卫生领域的监督和管理,推进环保和卫生监管体制改革,提高管理效能,保障公民健康。
6.探索新的社会治理模式,借鉴国外经验和做法,开展创新性社会治理实践,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7.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行政部门、企业和个人的信用监督和管理,营造诚信、守信的社会环境。
8.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推进重点领域法规制度的完善和落实,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篇四:检察院如何推进社会治理
检察机关社会治理认识思考建议
一、基层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切入点。基层检察机关作为检察体系中检察权的主要和具体实施者,在社会治理中承担着打击犯罪、进行法律监督的职责。
(一)自觉服务中心工作,在执法办案中服务民生。检察机关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大局,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突出的问题。要加大查办涉及民生刑事案件的力度,保障民生建设。严厉打击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犯罪案件,提升社会安全感。自觉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服务企业,有效打击金融经济犯罪,打击涉众型电信诈骗犯罪,营造良好的投资和发展环境。
(二)更加突出法律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律监督工作是实现权力制约和权利保障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检察工作应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限制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的期待。更加注重诉讼监督,依法对公安机关立案活动、侦查活动,对人民法院审判活动开展监督,针对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检察行动。更加注重对执法权的监督,积极落实督促纠正行政违法、提起公益诉讼等职能,依法监督纠正行政执法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推动国家治理能力法治化;更加注重维护公共利益,在环境污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
保护等方面强化法律监督,通过督促起诉、支持起诉、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不枉不纵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要立足打击犯罪,积极推进平安建设,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出现的新情况,突出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涉枪涉爆涉恐、拐卖妇女儿童、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等犯罪,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要确保案件质量,树立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理念、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的理念,严格公正与理性文明并重的理念,贯彻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坚决防止冤案、错案,防止打击畸轻畸重。
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正确适用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档案封存、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等制度,促进未成年和轻微犯罪人员改过自新、回归社会。加强释法说理工作。坚持不捕案件和不诉案件的释法说理工作,主动向不捕案件的被害人说明不捕所依据的法律政策及事实依据,耐心做好疏导解释工作,防止激化矛盾。
二、基层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一)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在充分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和被害人的意见并保障其权利的基础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在辩护人或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具结书,检察机关提出从宽的量刑建议,由法院予以确认。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节约司法资源、化解社会矛盾的一项重要刑事司法制度,也是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发挥主导作用的一项重要制度。这主要体现在,一是对是否与犯罪嫌疑人进行认罪认罚协商,决定权在检察机关。二是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更加重要。根据修改后刑诉法规定,法院一般应当采纳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一般应当”意味着以采纳为原则,不采纳为例外,对这些例外情况法律有明确规定。
加强与司法局协作配合,建立完善值班律师制度,定期指派值班律师专门参与认罪认罚从宽案件的办理,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时注重从案件的社会危害性、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教育挽救的可能性及社会关系修复的可能性等角度考量区别对待。尤其是轻微刑事案件,如危险驾驶、故意伤害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不但能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同时能安抚家属情绪,拯救一个可能被“冲垮”的家庭。
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仅能在个案上提升司法效率,更在社会治理层面具有重要意义。检察机关通过主导落实该制度,更有效地
促进了嫌疑人、被告人真诚认罪悔罪,重新点燃生活希望,有效减少社会对抗,从而也有利于社会矛盾化解,以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二)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X、推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机制建设。严格适用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别程序。对于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坚持宽容不纵容,对罪行较重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保持必要的司法惩戒的同时,对涉嫌轻微犯罪的坚持依法从宽处理。通过推行心理干预、亲职教育等科学帮教手段,依靠专业力量开展精准帮教,案件办结之后坚持跟踪帮教,确保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建立罪错未成年人临界预防机制。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和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探索开展未成年人临界预防,从高危未成年人信息化、网格化、社会化、专业化预防帮教着手,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针对未成年人犯罪中存在的相关部门督查、管理不到位、社会引导缺位等原因,向公安、教育行政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加强重点部位防控,健全学生学籍管理机制。
X、建立健全长效保护机制。推行专业化办案机制,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有效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推行“一站式”办案
救助机制,采取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办案方式,对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实行一次性案件询问、身体检查、证据提取、心理疏导等工作,帮助未成年被害人尽早康复。建立健全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及时发现机制,对各中小学、职业技术学校及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进行联合监督检查,切实推进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保障学生安全,预防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发生。建立从业限制制度,防止有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前科人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行业。我院成立了春雨工作室,采取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对未成年人实施帮教。
X、积极参与法治校园建设。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落实好“一号检察建议”,基层检察机关与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幼儿园加强沟通配合,采取相应措施,推动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和幼儿园儿童、未成年学生保护工作机制。由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定期为师生上法治课,研究制定法治教育计划,配合做好有不良行为学生的帮扶工作,更好地发挥检察官在校园法治建设中的作用。我院已有五名同志担任法治副校长。
(三)公益诉讼。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的新领域,也是基层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强化责任担当,深化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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