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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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缇时光B组团
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预案
为了积极稳妥的处理好因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纠防结合,在公司经理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快速反应,赶赴现场,协调配合,控制局面,妥善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减少或避免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确保社会政治稳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重庆市永川区香缇时光B组团工程,下属劳务公司及各专业分包单位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包括:1、集体上访、罢工、停工、怠工事件;2、围堵党政机关、交通要道事件;3、群殴、致人重伤或死亡事件;4、自杀、自残等恶性事件;5、造成劳动者生活困难、危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6、其他因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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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3.1、项目应急组织机构
1、重庆市永川区香缇时光B组团工程,项目部成立解决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沈楠担任,副组长王昕,成员由技术部门刘代杰、施工部门杨荣鹏、安全部门赵朝辉、材料部门、预算部门、财务部门等组成。
2、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项目部会议室。必要时,领导小组成员应指派联络员在应急处理办公室统一办公,协调处理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
3、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全面负责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4、应急处理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通过举报投诉、110社会联动接警台承接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的报告,并汇总、上报有关情况,统一对外发布事件应急信息。
5、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根据情况,安全部门、施工部门、技术部门、预算部门等应同时到现场组成处理小组进行应急处理。
预算部门:负责调查核实欠薪及数额,责令欠薪单位立即处理。
安全部门、施工部门:负责维持现场秩序,预防、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材料部门:负责上访接待工作,做好劳动者的思想宣传工作,稳定劳动者情绪,防止事态扩大。
项目经理:负责召集各劳务单位相关负责人到场,协助调查核实,责成文案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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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民工工资。
财务部门:负责劳务公司欠薪应急事件的配合处理。
3.2、应急组织
3.2.1、组织机构
现场
治安组
交通保障组
紧急疏散组
医疗救护组
综合协调组
公司应急指挥机构
项目部领导小组
突发事件发起源
3.2.2、组织机构职责
1、公司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1)一把手是处理本单位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第一责任人。
2)建立应急工作体系,形成管理网络,有效控制解决群体性突发事件。
3)负责劳务费排查、结算、兑付、争议调解和突发事件处理的整体协调和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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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启动应急预案,明确相关人负责和应急处理程序,层层落实,保证对突发事件迅速、正确做出反应,避免事态恶化。
5)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劳务费排查、结算、兑付争议调解和突发事件处理。
6)负责组织协调所属项目部的保稳定工作,认真排查所属项目,对存在隐患的项目制定预案,主动开展工作,及时化解矛盾,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如发生群体性事件,各单位领导小组应负起责任,把事件控制在最小范围,在本单位控制和解决事件。
2、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项目经理是项目部处理突发事件的第一责任人。
2)项目部劳务管理员应掌握工程、劳务工作量和劳务费的结算、支付情况,还应按照“实名制”管理工作要求,将本项目部所有外施队伍的人员花名册、合同备案资料、上岗证、考勤表、工资发放表按规定要求认真收集,归档备案。要认真观察本项目外施人员的思想动态和异常情况,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有矛盾激化趋势的事件,应按组织体系及时汇报,及时化解矛盾,防止矛盾升级,不得忽视、隐瞒有矛盾激化趋势的事件发生。出现应急前兆时,原则上由发生群体性事件的项目部组织本项目部人员出面调解处理,并保持与本单位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联系,随时汇报事态进展。进入应急状态紧急阶段时,项目经理必须在现场指挥工作,组织本项目部应急小组与外施企业进行沟通,负责通过各种方式解决纠纷。
3)根据预警级别(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建立预警预报制度。启动预警机制后,项目劳务管理员必须负起责任,关注外施队伍动向,重点是存在以下问题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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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签合同和未结算、底数不清;
(2)采取综合分包形式,劳务费与材料款区分不清;
(3)拖欠劳务费数额较大;
(4)项目未直接管理的外施队。
(3)应急指挥小队职责:
1)现场治安组
根据需要指挥自有治安人员或配合属地公安部门维护事件现场秩序;
划定事件现场隔离区,现场警戒;
有序的疏散事件区域人员和围观群众,防止意外;
对需要取证的事件现场进行保护等;
对重要目标实施保护,维护社会治安;
重大突发事件中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工作。
2)交通保障组
对事件区域外的交通路口实施定向、定时封锁,阻止事件危害区外的公众进入;
对事件现场周围的交通秩序进行重新组织安排,防止交通拥挤;
指挥、调度撤出危害区的人员并使车辆顺利通过通道,并保障事件应急挥领导小组、队伍能及时赶往现场。
3)紧急疏散组
负责对事件区域人员和重要物资有次序疏散;
负责对撤离时的各方财产进行登记、确认并汇总。4)医疗救护组
负责开展医疗救护组工作,负责现场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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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受伤害人员及时送至医院救治;
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配合医疗部门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
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受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
5)综合协调组
综合协调各方工作,负责对外联系如:公安、人防等应急联动单位;
参与或组织事件调查工作;
在重大事件中配合政府其他部门工作。
3.3、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
1、信息报告:各劳务公司发生拖欠克扣工资事件后,应当在1小时内上报上一级领导小组,重特大事件应在20分钟内报告公司领导小组。报告内容为:1.突发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事件、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等情况。2、突发事件的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预测。3、突发事件发生的用人单位和当地有关部门已做工作和采取的措施及处理情况。4、公众及媒体等方面的反映。5、其他已掌握的情况。
2、启动预案:拖欠克扣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理办公室要在20分钟内作出初步判断,向本领导小组报告,由领导小组下令启动应急预案。
3、各级领导小组负责欠薪突发事件信息对外统一发布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及时发布准确、权威的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3.4、后期处置
拖欠克扣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地的领导小组应做好预案的后期处置、协调、监督,有关部门应督促、帮助劳务公司尽快恢复生产秩序,完善劳动文案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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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管理,及时向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后期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3.5、其他事项
1、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结束后,各级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人员对事件进行分析,评估事件后果,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巩固成果,防止事件反弹,并对事件处理情况进行通报。
2、各级领导小组在事件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向公司领导小组提交处置报告。内容包括:发生突发事件单位的基本情况、导致突发事件的原因、事态发展趋势、处理经过、处理结果、政治影响评估等。
3、有关成员单位之间应建立应急联系工作机制,保障信息畅通,做到信息共享;按照各自职责制定本部门解决欠薪问题应急预案,并负责管理和实施。
4、各级领导小组应根据需要及时召开联席会议,进一步明确各单位的任务和职责,并对本预案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以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5、项目部应建立欠薪应急保障资金,用于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调管理小组:
组长:沈楠
副组长:王昕
组员:刘代杰
杨荣鹏
赵朝辉
何丽
蒲昭策
3.6、民工工资及分包工程款支付保障措施
1、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及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重文案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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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市公安局,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重庆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295)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保证工程款资金的分劈,做到专款专用,确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并细化财务部人员的职责,建立相关台帐,对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进行整体控制。
2、认真策划部署工资发放工作。项目部所有农民工工资都要在有关人员的陪同下,到施工现场发放。在发放过程中,不允许工资代领,切实保证工资发放到农民工手中。
3、成立监察小组,加强整体监控。根据工资发放制度,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检查小组,每月监督农民工工资的发放工作。定期对农民工工资发放台帐进行检查。整体监控农民工工资的发放工作。
3.7、劳资纠纷处理措施
1、劳务纠纷处理程序
工作组获取信息
争议小
矛盾大
严重事件
工作组项目部组公司安排
处理报争议有扩大趋势
协同工作矛盾可能激化
领导组主
领导组组处理并持工作
备
案
报公司
共同处理
共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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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通
过法律途
径解决
与劳务企业负责人
必要时上报公司
公司应急指挥机
构
劳务公司负
责人
建委主管部
门
当地公安派出所
其它相关部
门
3.8、劳务队伍选择
1、选择在公司内有3年以上同类工程施工经验并有良好的施工业绩,未出现安全质量事故的劳务队伍。
2、劳务队伍必须有稳定的施工人员,人员素质良好,能满足施工需要。
3、合同签订前由劳务管理小组组长(项目部经理)主持、劳务队伍管理小组全体成员参加,就劳务队伍合同条款、劳务单价、安全、质量、工期进行评定并签订合同,并将评审意见备案。
4、对进场的劳务队伍实行严格的全过程控制,对严重影响工期、质量、安全的劳务队伍要坚决解除合同,更换承包负责人。
3.9、劳务结算与支付
1、对劳务队伍的结算要做到及时、准确,杜绝拖欠劳务工资的现象发生。
2、劳务结算与支付应符合《劳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工作流程,由劳务管理小组办公室和各部门严格把关,项目部经理批准后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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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劳务费用由财务部根据结算支付单进行支付,并监管或代发劳务工人工资。
4、为了防止劳务队伍拖欠劳务工工资,保障劳务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合同的履约率,在结算时由项目部暂扣劳务费的5%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劳务队所承担的施工任务完成后,劳务人员退场前,经项目部对劳务队伍合同的履约情况考核后予以退还。
5、严格执行民工就业的准入制度。
1)、建立民工的花名册和暂住证办理情况的台帐。仔细审阅身份证的有效性,对童工、未成年人、无效证件者拒绝吸纳为职工,并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由公安部门下派二名协管员下驻项目部,专门到现场为民工办理暂住证,确保每一位民工的进场时间和出场时间都能反映在台帐中。
2)、对新增民工采取“一条龙”的方式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如下:由劳务公司负责人带领新增民工在24小时内到项目安全部报到,安全部门对民工进行安全“三级教育”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再到财务部办理工资卡(农行卡);后到保安、协管员处办理暂住证;最后由安全部门开具可以上岗的通知单,民工凭此通知单到本队进行相应工种的上岗。
3.10、农民工工资保证措施
1、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四项基本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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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全面监控和重点监控相结合,列为重点监控对象的,要定期向劳动保障部门报送工资支付情况;建立施工单位工资支付信息网络,完善监控手段。
3、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施工单位缴纳一定数额的工资保证金,以保证农民工工资不因单位资金状况而被拖欠。
4、是推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规范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
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行动计划,招用农民工都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权利义务明确、规范的劳动关系。
3.10.1、民工工资保证措施
1、俗话说,一份辛劳一份收获,公司各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让农民工劳有所得,也促进了建筑施工企业的发展。为了保证工人工资得到保障,公司单独开设了农民工调查小组。专门调查解决农民工拖欠、纠纷等现象,一经发现公司将对其严厉处罚,做到“工程清工资清”,决不拖欠民工一分钱。
2、为民工设立了绿色通道及意见箱,民工有意见或事情可以直接到公司找相关单位,并且为其大力解决难题。
3、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下,公司与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保证民工及时拿到自己的辛苦钱,也保证了工程建设的顺利进展。
4、公司设立民工工资专用帐户,预存工资款,避免了由于工程中一些复杂问题而造成资金困难,使的工资迟迟发不下去。建立专用帐户正是能保障工程在危急时候能够保证民工工资。
5、保证按月发放工资,要求施工单位每月准时发放民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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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开设专门帐户,由公司财务派专人专管,保证工程款的专款专用。
7、根据工程进度计划,让施工单位制订出民工工资支付计划表。
8、将民工工资的支付情况纳入项目经理部的各项考核指标中进行统一考核。
9、严格按行政主管部门规定,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如果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现象,无条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处罚。
四、民工工资管理制度
4.1、目的为了维护全公司民工的合法权益,规范企业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促进社会的稳定和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从而保障民工工资有序发放。
4.2、实施方法
1、准则
为规范务工人员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或扣克务工人员工资问题,有效维护广大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004]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关于切实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27号)和各级政府与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劳动合同的签订
项目部在招用民工时,可通过劳务公司的途径,依法与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其中有关劳动报酬的条款,应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项目、支付形式、支付时间等内容。
3、加强对民工工资支付的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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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部应制定内部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应根据签订的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班组长或其他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项目部应建立民工记工考勤卡,编制民工工资支付清单,如实记录民工姓名、身份证号码、用工天数、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情况,并保存二年以上备查。项目部可采用银行存折发放工资,或派专人到工地监督每个月民工工资的发放。一旦出现拖欠苗头,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避免事态扩大。
2)各项目部要落实专人负责处理拖欠民工工资投诉工作,成立民工工资应急小组,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突发事件,让事态从源头上进行遏制。
4、施工现场设置《民工工资维权告知牌》
项目部必须于开工前将《民工工资维权告知牌》
设置在“六牌二图”处,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
5、拖欠民工工资投诉的处理
1)项目部应高度重视拖欠民工工资投诉,对有拖欠民工工资的工程项目,必须采取措施,及时给予解决,避免民工到有关部门投诉。
2)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民工工资的,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民工被拖欠的民工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
3)项目经理把民工工资发放给班组长等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导致拖欠民工工资的,由项目部负责解决所拖欠的民工工资。
4)若有民工投诉拖欠工资问题,项目部接到相关部门通知后,应立即派项目部处理拖欠民工工资的负责人及项目经理到指定地点处理。已结清工账的,当场确定清欠期限、清欠方式等;未结清工账的,当场确定结清工账的期限、清欠期限、清欠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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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预案
民工工资发放应急预案
编制人:审核人:
职务(称):
职务(称):职务(称):
批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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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8年
5月
20日
编制日期:
********建造工程有限公司
民工工资发放应急预案
农民工工资发放应急预案
为了落实农民工工资工作抓早抓实
,根据有关宁波市劳务用
工规定精神,项目部高度重视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完善、落实好,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加强防范措施,成立农民工工资发放工
作领导小组,任命******为项目部工资专管员.一、应急机构建立
组
长:
******(项目经理,手机******)
副组长:
******(项目技术负责人,手机******)
副组长:******(项目工资专管员,手机******)组
员:全体管理人员及班组长
*************工程工资发放工作小组应急处置领导小
组负责项目范围内工资发放应急处置的领导工作
,小组坚持以
“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方针,监督民工工资发放工作,认真
做好应急处置等前期检查准备工作,并在紧急状况下实施项目范
围内各项安全统一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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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
******
副组长:
******副组长:
******
组员:
全体管理人员及班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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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措施;
项目部每月10号由各分包单位制定工资发放表,并由劳务分
包单位签字确认,发放工人手中。
三、处置应急事件程序;
1、信息报告:如果发生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后,在最短的时间内报告公司相关部门。报告内容为;①突发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
人员、破坏程度
等情况。
②突发事件发生的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预测。
③突发事件发生的用人单位和有关部门已做工作和采取的措施及处理情况。
2、启动预案: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
处理小组要在20分钟内做出案情初步判断,向上级领导小组报
告,由领导小组下令启动应急预案。
3、应急处置:应急处理小组在接到预案启动指令的10分钟
内,根据案情通知有关部门投入应急处理工作。由组长在接到通
知后,应快速赶赴现场,在小组负责人统一指挥下,了解情况,进行初步分析研究,按各自职责果断处置。
如案情扩大或者可能会
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及时请求总公司领导小组赋予指导和帮
助。
①处理突发事件时要注意运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认真
听取群众诉求,稳定群众的情绪,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激化;
要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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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控制事态的发展。
②现场商议和调解不成的,各有关部门应在摸清情况的基础
上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意见.③当浮现暴力破坏活动苗头时,及时报案,交付公安机关处
理。
④在处置以上问题后,公司组织专项资金解决农民工工资问
题。
⑤资金保障措施,在每一个月的工程款项中,抽出专项资金确
保农民工工资发放。
⑥在与个分包单位签订合同时,预留保证金,在特殊情况下
拿出资金确保农民工工资落到实处.四、后期处置
1、处理小组做好预案的后期处置、协调、监督,尽快恢复生
产秩序,完善劳动用工管理,时向上级领导小组报告后期处置工
作发展情况。
2、对不能当场协调处理的欠薪案件,及时完成调查核实欠薪
事实及数额,及时上报,由项目部及时发放。
五、其他事项
1、项目应急处理小组相关人员对事件进行分析,评估事件
后果,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巩固成果,防止事件反弹。
2、协调小组要在事件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领导
小组提交处置报告。内容包括:发生突发事件单位的基本情况、********建造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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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政突发事件的原因、事态发展趋势、处理经过、处理结果等.
3、在预防和处置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中,各主管
部门及工作人员有下情形之一的,应当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
人员的责任.①对本工作范围的工资预警预报工作不重视,不负责,情况
不明,措施不力,造成劳动纠纷不断,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
事件多发,社会影响恶劣的;
②对劳动者反映的可能引起突发事件的问题不关心,或者推
诿、敷衍,长期得不到解决,导致问题和矛盾越来越多,趋向激
化,多次发生突发事件等现象的;
③对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苗头发现不及时,发生突
发性事件后,缓报、谎报、瞒报或者未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行调查
处理,或者在调查处理工作中推委扯皮、处置不力,以致延误时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4、有关成员单位之间应建立应急联系工作机制,保障信息
畅通,做到信息共享;按照各自职责制定本部门解决欠薪问题应
急预案,并负责管理和实施。
5、协调小组应根据需要及时召开小组成员会议,明确关的任务和职责,并对本预案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以提高应急
处理能力。
六、恢复生产:
由组长******宣布恢复正常生产,并择机进行现场演练,********建造工程有限公司
民工工资发放应急预案
确保安全生产,确保农民工的权益不受影响,为构建和谐社会,和谐宁波象山作出努力.
********建造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部
2018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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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预案
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预案
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预案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难免会面对无法预料的突发事件,为了可以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响应,很有必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呢?下面是店铺帮大家整理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预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为了积极稳妥地处理好因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切实维护农民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项目部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项目部为主,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坚持预防为主,纠防结合,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快速反应、赶赴现场、协调配合、控制局面、妥善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减少或避免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确保社会稳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
工程区域内因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包括:
1、罢工、停工、怠工事件;
2、围堵项目部办公室、场区交通要道事件;
3、群殴、致人重伤或死亡事件;
4、自杀、自残等恶性的事件;
5、造成农民工生活困难、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6、其他因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等。
三、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项目部成立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协调
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部经理担任,成员由工程部门、技术部门、材料部门、安全部门、合约账务部门、工会组织等协调处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组织机构详见下图:
公司负责人:
项目部负责人:
工程部
技术部
合约财务
安全部
一期工程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全面负责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根据情况,工程部门、技术部门、材料部门、安全部门、合约财务部门等应同时到场组成现场处理小组进行应急处理。
工程技术部门:协助做好现场劳资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积极引导农民工通过诉讼等正常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负责召集用人单位相关负责人到场,调查核实,责成支付农民工工资。协助项目部经理对突发事件处理和恢复生产秩序。
合约财务部门:负责调查核实欠薪事实及数额,责令欠薪单位立即支付。协助做好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农民工工资核实工作,责令用工单位立即支付农民工工资。
安全部门:畅通职工诉求表达渠道,及时了解并报告用人单位欠薪情况。负责维持现场秩序、预防、防止违法犯罪行为,必要时拨打110。
材料部门:负责宣传、教育并引导农民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依
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
信息报告:发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后,应在20分钟内上报领导小组,重大事件应在10分钟内报告分公司领导小组。
报告内容为:
1、突发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事件、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伤亡等情况。
2、突发事件发生的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预测。
3、突发事件发生的用人单位和有关部门已作工作和采取的.措施及处理情况。
4、其他已掌握的情况。
启动预案: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由领导小组下令启动应急预案。
应急处置:各部门在接到预案启动指令的20分钟内,根据案情投入应急处理工作。各部门在接到通知后,应快速赶赴现场,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了解情况,进行初步分析研究,按自己职责果断处理。如案情扩大或可能会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可请求分公司领导小组给予指导和帮助。
1、处理突发事件时要注意运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认真听取群众诉求,确定群众情绪,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激化;要通过展开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控制事态的发展,动员、领导农民工返回岗位,尽快恢复生产、生活。
2、现场协商和调解不成的,各部门应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意见。对严重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用人单位,责令改正。必须通过仲裁和司法程序的,要引导当事人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即时处理。
3、当出现暴力破坏活动苗头时,必须拨打110请公安部门依法采取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恶化。对无理取闹、违反治安处罚的人员,依法处理。
4、必要时,应启动欠薪保障应急资金和欠薪垫付特别程序,公司
设置了一个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用于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在农民工生活确实困难或用人单位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等紧急情况下,先行垫付已查实的所欠农民工工资或生活费,及时平息事态,解决农民工生活困难。财务部门要对欠薪保障应急资金给予保障。
五、后期处置
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应做好预案的后期处置、协调、监督,有关部门应督促、帮助用人单位尽快恢复生产秩序,完善劳动用工管理,及时向分公司领导小组报告后期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将发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用人单位列入诚信系统黑名单。
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结束后,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人员对事件进行分析,评估事件结果,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巩固成果,防止事件反弹,并对事件处理情况进行上报。
项目领导小组要在事件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分公司领导小组提交处置报告。内容包括:突发事件单位的基本情况、导致突发事件的原因、事态发展趋势、处理经过、处理结果、进度、形象影响评估等。
在预防和处置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中,不骂人以及工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1、对本工程区和所属单位展开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预警报工作不重视、不负责、情况不明、措施不力、造成劳动纠纷不断、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多发,社会影响恶劣的;
2、对农民工反映的可能突发事件的问题不关心、或推诿、敷衍长期得不到解决,致使问题和矛盾越来越多,趋向激化,多次发生突发事件等现象的;
3、对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苗头发现不及时,发生突发事件后,误报、谎报、瞒报或未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行调查处理,或在调查处理工作中推诿扯皮、处置不力,以致延误时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各部门之间应建立联系工作机制,保障信息畅通,做到信息共享;
按照各自职责管理和实现。并对本预案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以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应急电话为:76531786【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预案】
篇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预案
普东中心社区西部污水处理厂管道配套工程
农民工工资发放应急预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青岛海德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一、编制原则
为了积极稳妥的处理好因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预案。
坚持预防为主,纠防结合,在公司经理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快速反应,赶赴现场,协调配合,控制局面,妥善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减少或避免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确保社会政治稳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普东中心社区西部污水处理厂管道配套工程项目部拖欠克扣工人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包括:1、集体上访、罢工、停工、怠工事件;2、围堵党政机关、交通要道事件;3、群殴、致人重伤或死亡事件;4、自杀、自残等恶性事件;5、造成劳动者生活困难、危急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6、其他因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等.三、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1、项目应急组织机构
(1)普东中心社区西部污水处理厂管道配套工程项目部成立解决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协调小组。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孙成山担任,副组长吕同占,成员由安全员刘烟台、质检员李振忠、施工员侯现真等组成。
(2)小组设应急处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项目部会议室。必要时,小组成员在应急处理办公室统一办公,协调处理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
(3)应急处理小组工作职责:全面负责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4)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理小组应及时到现场进行应急处理。
项目经理:负责调查核实欠薪及数额,立即进行处理.项目总工:负责上访接待工作,做好劳动者的思想宣传工作,稳定劳动者情绪,防止事态扩大.安全员:负责维持现场秩序,预防、制止违法犯罪行为.项目经理:负责召集各劳务单位相关负责人到场,协助调查核实,责成支付民工工资。
2、项目部应急小组职责
1、项目经理是项目部处理突发事件的第一责任人。
2、项目部安全员应掌握工程、劳务工作量和劳务费的结算、支付情况,还应按照“实名制”管理工作要求,将本项目部所有施工队伍的人员花名册、合同备案资料、上岗证、考勤表、工资发放表按规定要求认真收集,归档备案。要认真观察本项目外施人员的思想动态和异常情况,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有矛盾激化趋势的事件,应按组织体系及时汇报,及时化解矛盾,防止矛盾升级,不得忽视、隐瞒有矛盾激化趋势的事件发生。出现应急前兆时,由项目部人员出面调解处理,并保持与应急指挥小组的联系,随时汇报事态进展。进入应急状态紧急阶段时,项目经理必须在现场指挥工作,组织项目部应急小组进行沟通,负责通过各种方式解决纠纷。
四、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
1、信息报告:发生拖欠克扣工资事件后,应当在1小时内上报处理小组,重特大事件应在20分钟内报告公司。
报告内容为:1.突发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事件、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等情况.2.突发事件的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预测。3.已做工作和采取的措施及处理情况。4.公众及媒体等方面的反映。5。其他已掌握的情况.2、启动预案:拖欠克扣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小组要在20分钟内作出初步判断,下令启动应急预案。
3、应急小组负责欠薪突发事件信息对外统一发布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及时发布准确、权威的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五、后期处置
拖欠克扣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小组应做好预案的后期处置、协调、监督,尽快恢复生产秩序,完善劳动用工管理,及时向公司报告后期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六、其他事项
1、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结束后,应急小组要组织相关人员对事件进行分析,评估事件后果,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巩固成果,防止事件反弹,并对事件处理情况进行通报.2、应急小组在事件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提交处置报告。内容包括:发生突发事件单位的基本情况、导致突发事件的原因、事态发展趋势、处理经过、处理结果、社会影响评估等.3、项目部应建立欠薪应急保障资金制度,用于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调管理小组:
组长:孙成山
副组长:吕同占
组员:李振忠、刘烟台、侯现真
七、民工工资及分包工程款支付保障措施
1、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及有关法律法规,保证工程款资金的分配,做到专款专用,确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并细化财务人员的职责,建立相关台帐,对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进行整体控制.2、劳务队伍选择
(1)选择在公司内有3年以上同类工程施工经验并有良好的施工业绩,未出现安全质量事故的劳务队伍.(2)劳务队伍必须有稳定的施工人员,人员素质良好,能满足施工需要.(3)合同签订前由项目部经理主持、管理人员全体成员参加,就劳务队伍合同条款、劳务单价、安全、质量、工期进行评定并签订合同,并将评审意见备案。
(4)对进场的劳务队伍实行严格的全过程控制,对严重影响工期、质量、安全的劳务队伍要坚决解除合同,更换承包负责人。
3、劳务结算与支付
(1)对劳务队伍的结算要做到及时、准确,杜绝拖欠劳务工资的现象发生.(2)劳务费用由项目部根据结算支付单进行支付,并监管或代发劳务工人工资。
(3)为了防止劳务队伍拖欠劳务工工资,保障劳务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合同的履约率,在结算时由项目部暂扣劳务费的5%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劳务队所承担的施工任务完成后,劳务人员退场前,经项目部对劳务队伍合同的履约情况考核后予以退还。
4、严格执行民工就业的准入制度。
(1)建立民工的花名册和暂住证办理情况的台帐。仔细审阅身份证的有效性,对童工、未成年人、无效证件者拒绝吸纳为职工。确保每一位民工的进场时间和出场时间都能反映在台帐中。
(2)对新增民工采取“一条龙”的方式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如下:由项目部负责人带领新增民工在24小时内报到,安全员对民工进行安全“三级教育”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再统一办理工资卡;由施工员进行培训并开具可以上岗的通知单,民工凭此通知单到上岗.
篇五: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预案
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及突发性事件
应急预案
为加强劳务队伍管理,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及时有效的处置因拖欠民工工资引发的集体上访、闹事等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结合项目部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项目部成立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性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其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王蜀元(项目经理)
副组长:王孝勇(项目书记)成员:张旭昌(技术负责人)、黄勇(项目副经理)、许振山(安全副经理)、王立峰(施工科长)、王泽军(材料科长)、晏永红(财务负责人)、贾东志(经营负责人)、牛钰丽(劳资员)、李琳婕(政工员)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性事件办公室,由项目书记王孝勇任主任,劳资员牛钰丽、政工员李琳婕为成员,负责日常具体事务,做好上下联络、信息反馈、日常投诉处理工作。联系电话:王孝勇
二、工作职责
1、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又是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的第一责任人,各劳务分包单位是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直接责任
方。项目经理和各劳务负责人要认真负责项目农民工工资的按时发放,确保不发生因民工工资发放引起的群体事件。
2、项目部各部门和各劳务分包单位负责接待农民工投诉上访,不得以任何借口不接待、不处理,推诿扯皮。
3、一旦发生农民工集体上访或其他突发事件,项目部相关部门必须承担平息事端的责任,项目经理必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予以妥善处理。
4、认真调查掌握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及时准确掌握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基本数据,建立预警机制。
5、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做到能及时发现、上下联动、及时化解、及时处理,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事态不断扩大。
三、工作措施
1、强化劳务分包资质和资格管理,劳务分包队伍的使用必须选择公司《合格劳务分包队伍名册》以内的劳务队伍,凡使用公司《合格劳务分包队伍名册》以外的劳务队伍,必须经公司领导审批并签定劳务分包合同后方可使用。
2、各劳务分包队伍进场,项目职能部门要认真检查并收集齐全,如进场通知、劳务分包合同、劳动合同、上岗证、暂住证等有关资料,编制入场人员花名册,认真组织进场教育、安全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并形成教育记录。
3、各劳务分包单位招用的农民工,必须按《劳动法》及其相关规定,与农民工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杜绝包工头现象。劳动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其中有关劳动报酬的条款,应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项目、支付形式以及支付时间等。与务工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用工备案。
4、认真检查劳务分包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项目部与劳务分包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劳务分包与工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加强对务工人员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和对劳务队伍的监督、检查与考核。
5、劳务分包单位的人员更换和变更须征得项目部同意,并认真做好进出场纪录、进出场教育和工费结算等工作。
6、农民工工资支付实行按时发放、列工资表发放以及公示制度。依据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项目、形式以及时间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在现场对支付工资的人员姓名、工资数额、支付项目等情况进行公示。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劳务队伍,必须向农民工说明拖欠原因,并写出承诺书,内容要包括,发放时间、发放工资比例、要让农民工签字,项目部要根据分包的承诺内容进行监督发放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确保农民工离开工地前领到应得工资。避免以后发生争议。
7、项目部对工人工资支付情况要指定专门人员对所有的务工人员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安排安全部门对所有劳务队伍安全及针对性教育情况进行检查及指导。每月按时向上级加强劳务队伍管理和
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部门报告情况,认真详实填写农民工入场登记、工资发放情况登记及各工种上岗证情况登记等,不得漏报、迟报、误报。
四、工作机制
(一)加大监督力度
1、项目部要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在工程施工中选择劳务作业队伍必须选择信誉度好且有较强经济实力和支付能力的劳务公司订立劳务合同,以合同方式保证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同时为确保班组农民工工资直接发放到务工人员手中,制定相应监管职能流程,对农民工工资发放实施全程监控,以保证农民工及时、足额地领到劳动报酬,其监管工作责任单位及资金流程:“总承包项目部—→劳务公司—→劳务作业队—→劳务作业班组”;“资金—→公司—→劳务公司(项目财务监管)—→班组(现场劳务员监管)—→农民工(项目劳资员监管)”。
2、项目部要对本项目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认真自查,落实清欠责任制,要有前瞻性,对可能要出现的问题早介入,把问题消灭在萌芽之中,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对劳务作业队伍劳动用工、工人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日常动态监督,采取前置有效措施,防止和平息因拖欠工资而引发的突发事件。一旦出现拖欠苗头,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避免事态扩大。
3、项目部要经常对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调查摸底工作,摸清本项目分包工资发放是否存在问题,若有拖欠民工工资问题,要发现一起,及时解决一起,决不姑息。在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日常监管
机制的同时,明确主体,落实责任,完善快速处理机制,积极主动地应对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保障项目部正常办公工作秩序。
(二)强化基础管理
1、针对现场各劳务队伍的具体情况,项目部要抓紧做好各农民工班组的收方结帐工作,并落实到每个工作环节的具体经办人和各岗位、部门具体负责人。
2、针对本工程在建体量大,涉及农民工人数多的现状,项目部既要抓好施工进度,又要抓好各施工段的节点报量工作,力争尽快领取工程进度款。
3、针对工程款的到位情况,每月尽量提前或分批次给农民工发放工资,以实现资金压力分解,进行阶梯式释放,避免因积累而造成的潜在风险。
4、针对突发劳资事件,如农民工班组发生劳资纠纷(班组与农民工之间的劳动待遇等问题),项目部及时派员参与且会同劳务公司共同解决。
(三)安全稳定工作
1、项目部要认真对安全施工的重点部位和易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关键部位进行安全检查,整改不安全因素,堵塞漏洞,坚决消除事故隐患;要认真对劳务工程款支付、班组民工工资发放和甲方履约支付工程款等情况进行清理,减少发生群体性闹事的诱因,发现问题应有针对性地解决措施,严格防止突发事件或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2、项目部要做好员工思想工作,提高安全稳定意识,要教育员工
顾全大局,自觉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一律不参与和支持非法聚众、违法讨薪追款等群体性活动。
(四)请示报告制度
项目部要加强信息收集,排查不稳定因素,及时准确地掌握信息,发现闹事苗头,迅速报告,争取主动,务必做到抓小、抓早,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中。对农民工工资、劳务公司工程款、设备周材租赁费用及建材供应材料款等敏感问题,要严格依照合同处理,任何人员未经上级批准不得擅自处理涉及资金问题,绝不允许因处理不当导致矛盾激化、扩大事态。
(五)清欠处罚制度
项目部已按合同约定付款比例拨付工程款的劳务分包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发现一起坚决处理一起,并纳入诚信考核不良记录。
1、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集体上访、围堵、拦路等事件;
2、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纠纷和过激行为(如爬楼、持械威胁他人、打架斗殴、堵大门、拉闸停电等);
3、其他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
对个别不讲诚信,恶意讨薪,无理取闹的劳务人员,项目部要积极应对,妥善处理,并按规定程序上报。要通过提供强有力的证据资料,抵制其不法图谋,排解纷扰,同时积极利用公安、法律等手段,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六)劳务管理流程
农民工进场→按身份证填写花名册→进场登记表→每天上班考勤
→每月按合同结算→按合同结算金额造册工资备案表→现场公示→现场公示无意见→依据工资备案表造册工资表→每月按合同约定发放工资→按合同办理完工结算支付工资余额(最后一次工人签字应签上工资已全部领清)→按身份证填写农民工出场登记表
篇六: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预案
为有效遏制我分公司所属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拖欠行为,保护农民工合法权
益,确保社会稳定,根据青海省建设厅下达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分公司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农民工资问题是建造施工行业施工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问题。跟据公司管理制
度以及本工程的实际,公司采取两级管理。
一、成立农民工工资纠纷处置领导小组
1.施工合同须与《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书》一起签为从源头上抓好农民工
工资的管理,管理处在与施工单位签定施工合同的同时,依据上级的要求和国家的有关劳动法规政策,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书》,《保证书》明
确要求施工单位应依据国家有关的劳动法规政策,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并签
定有关的劳动合同,交纳各种社保基金,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分公司成立农民工工资纠纷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处置的统一指
挥。组长由分公司经理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分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各项目部项目
经理组成,各成员在组长的领导下按各自职责做好处置工作。
3.公司总经理主管,公司生产副经理专管,劳资部门及项目经理具体办理。
保证农民工工资不拖欠、不克扣,按月或者按计件完成工程情况及时定额支付农民工
工资,按期上报农民工工资发放表,确保一方稳定。
4.接受劳动部门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农民工人员的管理,关心、支持、匡助
农民工的生产、生活等工作,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工作及生活环境。
二、处置程序及方法
1.农民工工资能否发放到位,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工资发放流程。农民工工资
的直接发放由施工单位进行,管理处只是在每月规定的时间内将款项拨到各施工单
位。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为确保施工单位能准确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施工单位须为每一个农民工(员工)在开户行办理一个银行存折(卡),用于其工资
的支付结算。
2.进入工地现场民工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农民
工工资问题列入我公司每月综合大检查的一项内容。随时掌握各项目部的工资支付
情况。
3.做好农民上岗前的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同时进行法制教育,使其遵纪
守法,确保施工安全。
4.提高农民工的法律维权意识。加强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
步提高泛博农民工的法律法规保护意识。在每一个项目部的醒目位置公示劳务纠纷调
解部门、地点、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通过公示正确引导农民工利用法律手段和合法
的渠道维护自己的权利,防止农民工过激行为和违法事件的发生。
5.项目经理接到上访、投诉后即将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及时上报分
公司农民工工资纠纷处置领导小组。分公司各部门积极配合,在第一时间解决问
题。
6.对于直接投诉到区、市建委农民工合同纠纷调解办公室的,接到上级主管
部门的通知,农民工工资纠纷处置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积极配合上级
部门进行的调查、处理。
7.各项目部安全部门对于浮现民工会萃、闹事的要进行疏散安抚,防止事态
扩大。
8.对于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民工上访的,领导小组及时召集双方当
事人进行调解。对于分包单位携款藏匿,确实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农民工权
益一时
无法保障的,经分公司农民工工资纠纷处置领导小组允许项目部先垫付部份拖欠,以平息突发事件,下一步再向分包单位追偿。
三、保障措施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经济约束,行之有效!
1.若施工单位拖欠、克扣、延误或者不发农民工工资,经核实后,由管理处从
预留的保证金中及时支付给农民工,之后再由施工单位补足所支付的保证金,并对
施工单位赋予全线通报批评等处罚措施,情节严重的将计入信用档案,从而有效地
约束施工单位的违纪行为。
2.任何制度措施的执行都少不了一套好的检查监督机制,农民工工资的发放
更少不了管理处和各施工单位人员,以及农民工的监督。
3.管理处作为业主单位,实行业主监督为主导,发挥施工单位人员相互监
督,自上而下的检查监督办法。
4.农民工是奋斗在一线的施工人员,也是项目建设中最重要的基础力量,管
理处形成这样一个以业主检查、监督为主,施工单位人员相互监督的自上而下、自
下而上的检查制度,就是要确保每一个民工都拿到工资。
5.农民工工资的发放管理是对农民工基本生活的保障,在这暗地里是对农民工
合法权益的保障。为工期能顺利进行,施工单位应把农民工施工安全放在首要位置
来抓,各施工单位要对农民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后才干上岗作业,并为民工
配备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工具。
6.公司财务部建立农民工工资专项资金的应急预案。在建设单位一时不能按
时支付工程款的情况下,公司确保农民工的生产生活方面的工资需要。
7.公司每月生产列会上,公司部门、各项目部将农民工工资问题列为汇报及
研究处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使农民工来的高兴,工作愉快,走的满意。
8.排查在建项目的合同执行情况,积极追缴拖欠的工程款;严格执行分包合
同,保证分包工程款的支付到位。
9.对分包单位的资金使用和民工工资发放实施监督,确保农民工工资月支
付、季结算到位。
10.公司后方作为强大的后盾,储备了一定数额的应急资金,随时保证发放
职工工资。
11.业主督察、农民工监督,确保每一个农民工都拿到工资!
篇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预案
农民工工资应急预案及措施
为了彻底解决农民工资拖欠问题,防止农民工工资托拖欠问题的出现,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公司特制定应急预案如下:
开工前,我公司为员工办理工商、意外、商业等保险,以保障农民工的人生安全及权益。
1、建立公司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约束和保障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一是按照工程合同价款的一定比例向主管部门交纳职工工资保障金,工资保障金在工程合同价款中列支,专款专用。
二是公司应及时将工资保障金存入指定银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三是公司招收农民工,必须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农民工依法享有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以及保险福利的权利,并在规定期限内持农民工名册到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四是公司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施工工程期限小于一个月的或者双方约定支付工资期限低于一个月的,另其约定。
五是在工程建设期间内及工程竣工后54日内,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启动工资保障金,及时发放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2、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制度。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劳务公司不予使用,或公司执行有信用的劳务公司。
3、建立日常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设立拖欠举报投诉电话,加强对各项目的监管,促使每个项目部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落实清欠责任,及时兑现农民工工资。
4、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其主要由公司一部分资金,组成欠薪保障应急基金,专门用于应付突发性、群体性的欠薪纠纷。
5、提高农民工的法律维权意识。加强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朋友的法律法规保护意识,公司应设立农民工工资清欠举报电话,一旦发现有工程款拖欠的,农民朋友能及时向公司反映,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解决。
6、严格“两个规范”做好公司及各项目部劳动队伍管理和用工管理,从源头上杜绝发生农民工公司纠纷事件。
7、完善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用法律手段解决工资拖欠问题。一是工资保
障金制度。建设项目部开工前,公司要按照工程预算金额的5%足额将工资保障金存入建设部门指定的帐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2月内如果没有拖欠工资的投诉,公司可以将本息一并支取。如有拖欠工资投诉,建设部门从保障基金中划支所欠工程款。二是合同管理制度。公司实行分包时,要与分包企业签订合同,承担项目建设中发生的工资发放义务与责任。三是用工签发工票制度。企业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月发放工资时,向农民工签发工票,作为领取工资的依据,也可以作为农民工讨要被拖欠工资的凭证。四是按月发放工资制度。总承包企业按月凭工票向农民工足额发放工资。五是建立支付农民工工资公告制度。在施工现场设立公告牌、公示投诉电话、地址等相关信息。六是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制度。对发生拖欠的项目部,公司将给予经济处罚。
第二节农民工工资保证措施
根据《劳动法》以及国务院、省政府、省建设厅有关加强对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等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地方社会稳定,我公司在进行工程施工管理的同时,将努力履行施工企业的职责,做好维护农民工权益,及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管理工作,在参与本工程投标及施工过程中,郑重做出以下承诺:
一、提高认识、建章立制、规法自身行为:
工程款能否按时到位是农民工工资是否能得到保障,是否能按时足额发放的关键。为此我公司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通过广泛学习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充分提高对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的思想认识,规范在劳动用工方面的自身行为,制定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保障了企业在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为保障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用工计划:
我公司计划在本工程中共招用农民工1名,其中招用技术工种人员40名,招用民工、普工人员60名,用工时间为工程开工竣工时间。
2、农民工工资支付计划:
我公司将认真按《劳动法》的要求,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及参与施工的员工工资,具体计划为:每月30日统计出勤,编制考勤表,由工地工长报项目经理审批,项目财务管理人员根据项目经理审批的考勤表计算编制工资花名册,一式三份,上报公司财务部门,公司财务部门保证在每月的5日至8日间之间在施工现场向农民工发放上月公司。因建设单位工程款暂不到位的情况下,项目部必须自行垫资发放。
3、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规范自身用工行为:
我公司已按劳动保障部门的规定,要求各项目部认真做好与招用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合同经劳动保障部门鉴证后,及时上报公司。并在合同中明确以下内容:
(1)使用正规的规范合同文本;
(2)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签订;
(3)应明确劳动者工作内容,工资报酬标准,工资发放时间及办法,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4)双方的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办法;
(5)合同签订后,报劳动保障部门审批,鉴证,备案。
三、处罚措施:
1、由于建设项目停建,建设单位短时间内无法支付工程款,造成不能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项目部门主动自行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2、在工程款到位的前提下,项目部门在施工过程中或竣工后,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出现恶意拖欠,无故克扣农民工工资,项目部门应必须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并尽全力主动自行垫付所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3、项目部在垫付农民工工资之后,将积极于业主协商,争取早日得到工程款。
4、本项目在施工实施工程中,若项目部出现恶意拖欠,无故克扣农民工工资现象,公司将责令改正,在责令项目部补发完农民工工资基础上,公司将对项目部实施1元至3元的经济处罚。
四、保障措施:
1、本项目我公司一旦中标,公司首先与项目部签订项目施工管理责任制,在责任制中明确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办法及相应处罚条款。
2、加强监督、严格管理,为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工作,公司成立以企业为组长的农民工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企业工程部人员共同组成。管理小组具体负责做好各项目部有关农民工工资发放,权益保障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
3、在施工过程中,积极与业主方沟通,争取按进度支付工程款,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按时发放。
4、由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农民工工资专项帐户,按业主拨款数额的15%预留农民工工资,一旦发生拖欠,在基金上做好发放准备。
5、加强定期检查,由公司管理小组在每月10日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发生拖欠,及
时补发,避免积少成多,造成支付困难。
五、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指定此
第一条:公司领导和主要管理人员,各工程处负责人,各项目部项目经理、以及各科室工作人员要加强提高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思想认识,切实保障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公司应设立农民工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三条:公司承建的施工项目在开工前,必须与项目部项目经理签订项目施工责任制,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作为主要责任之一。
第四条:项目中标,在与业主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必须明确工程款支付办法,要求业主方必须将工程款转入公司财务帐户,不得直接转付给工地项目部,以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
第五条:各项目部必须配合公司做好招用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工作内容、工种、工资标准、工资发放时间及办法等主要内容,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违约处罚办法。
第六条:各项目部必须将所招用的农民工花名册,身份证明报公司备案,以利于公司统一管理。
第七条:各项目部必须在每月5日前做好员工出勤统计,计算编制工资花名册工作,并上报公司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按工资表同意计发工资。
第八条:业主拨付工程款后,财务部门必须检查承担施工的项目工资,凡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项目部,财务部门在未扣付农民工工资的前提下,不得将工程款支付给项目部。
第九条:公司农民工管理领导小组,要定期深入公司,走访农民工,及时了解存在的问题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十条:工程处所属项目部,若存在恶意拖欠,无故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在工程竣工结清工程款后,尚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以后不得承担项目施工。
第十一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建立农民工工资专项帐户,从业主方转付的工程款中扣留15%作为农民工工资保障基金,专项用于支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第十二条:公司财务部门在与项目部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时,应用书面形式征求有关领导和业务及公司农民工管理领导小组的意见,在切实落实农民工工资发放困难时,公司应尽快与业主联系,商定解决办法,必须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争取尽快解决问题。
第十三条: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在招用农民工后,必须按此规定做好各项工作,由于项目部恶意拖欠、无故克扣农民工工资,公司将直接从财务部门扣留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扣发所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并对项目部处以1万元至5万元的罚款。
第十四条:由于项目部而恶意拖欠,无故克扣农民工工资,经劳动者投诉,造成上级主管部门实施处罚时,一切责任和罚款均有该项目部承担,同时接受公司的处罚。
第十五条:本制度已经公司行政研究通过,自下发之日起予以实施。各项目部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有不妥之处,应及时向公司做出反映,以便不断进行补充和完善。
以上是我公司对支付农民工工资做出的具体承诺和采取的保障措施,我公司愿接受社会各界,各部门和建设方的监督和检查,在工程施工中,认真履行职责在保质保量完成项目施工,认真履行合同的基础上,切实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不断完善和改进管理办法,切实做好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事项,为维护和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形象,维护和促进地方社会稳定做出我们应有的义务和贡献。
篇八: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预案
工程名称
农
民
工
工
资
清
欠
应
急
预
案
公司名称
2016年
目
录
一、公司管理
1、组织机构
2、主要领导和项目经理值班制度
3、农民工工资纠纷事件报告制度
4、农民工工资纠纷处理程序
二、签订劳动合同
三、明确工资支付责任
四、加强劳动保障监督
五、保障农民工工资的具体采取措施
1、工资保障金
2、合同管理
3、工资发放制度
4、建立日常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
5、提高农民工的法律维权意识
总
则
为预防和解决本项目部劳务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建立本公司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为进一步加强建设领域工程款和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工作的通知,制定本预案:
一、公司管理
1、组织机构
成立农民工工资纠纷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处理农民工工资纠纷的应急事件。
项目工程农民工工资纠纷应急小组
姓名
职务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组员
组员
电话号码
备注
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项目安全员
项目施工员
项目质检员
项目工程农民工工资纠纷应急领导小组
姓名
职务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电话号码
备注
建设单位项目主管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2、主要领导和项目经理值班制度
建立节假日主要领导、项目经理值班制度。节假日期间,公司和项目部要安排领导值班。重大节假日,如元旦春节、国家和重庆市重大
活动期间由公司主要领导和项目经理亲自值班。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得脱岗、不得关闭手机。
3、农民工工资纠纷事件报告制度
发生农民工工资纠纷事件时,项目部要在第一时间按以下报告程序逐级上报:
项目部管理人员
应急小组
应急领导小组
市建管局主管部门。
4、农民工工资纠纷处理程序
(1)劳务人员上访或投诉处理工作流程图
劳务人员上访或投诉项目部劳务管理办公室
一般事件
重要事件
处理情况书面报告通知责任单位劳务管理部门
1小
时内
联系上访投诉者回复
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集团
公司总经理
(2)当发生农民工工资纠纷时,项目部要在第一时间(纠纷发生到报告不超过5分钟)按报告程序及时逐级上报,不得出现忽视、报告集团公司分管领导
落实情况
制定措施
措施实施
处结协议
总结预防
组织集团总部相
关部门参与处理
劳务人员上访或投诉处理工作流程图
隐瞒,甚至纵容或激化矛盾的情况发生。项目经理要及时到达现场亲自处理,各应急小组人员要积极协调,做到态度诚恳、用语文明,努力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尽量做到项目的事不出工地,争取化解在公司内部。严禁激化矛盾,造成上访。事件妥善处理后,项目部要将处理情况及时向上一级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3)当发生农民工向集团公司、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电话投诉时,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组织应急小组及有关人员调查、落实和处理,三日内将处理情况书面报告连同经当事人签字认可的工资支付表、处结协议或证明分别报送集团劳务管理中心和处理投诉的政府有关部门。
(4)当发生农民工到集团公司、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上访时,应急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向各单位主管领导报告,并立即组织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到有关部门将人带回妥善处理,各单位分管领导要迅速赶往事发地或项目部组织处理。三日内将处理情况书面报告连同经当事人签字认可的工资支付表、处结协议或证明分别报送集团劳务管理中心和接访的政府有关部门。
(5)当发生农民工闹访或集体上访(5人以上)等影响较大的事件时,集团分管领导和各单位领导要立即到达事发地点,并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说明情况、表明态度。并尽快平息化解矛盾,将当事人带回妥善处理。各单位于三日内将处理情况书面报告连同经当事人签字认可的工资支付表、处结协议或证明分别报送集团劳务管理中心和政府各有关部门。
(6)项目部在处理纠纷时,确实无能力解决资金问题时,应立即向各单位领导汇报,各单位领导根据情况及时做出资金安排。
(7)对个别不讲诚信,恶意讨薪,无理取闹的劳务人员,各单
位也要积极应对,妥善处理,并按规定程序上报。要通过提供强有力的证据资料,抵制其不法图谋,排解纷扰,同时积极利用公安、法律、公关等手段,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签订劳动合同
加强用工登记管理签订各级劳务及用工合同。项目部与劳务公司应依法签订劳务承包合同,劳务公司与劳动者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职工录用备案、就业登记。
三、明确工资支付责任
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是招用农民工的建筑企业。项目部未按合同约定与劳务公司结清工程款,致使劳务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集团公司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因工程款未到位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劳务公司在领取到工程款后应优先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四、加强劳动保障监督
集团公司和项目部依法对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监督。劳务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项目部应责令劳务公司支付所拖欠的工资;若劳务公司未按工程承包合同约定支付农民工工资,项目部有权直接支付,在劳务公司的工程款中扣回。若因建设单位工程款不到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项目部应拿出项目农民工工资应急资金先行予以支付。
五、保障农民工工资的具体采取措施
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劳务公司应当在每个月内全部结清,确有困难,也要至少支付农民工工资的85%以上,其余工资的支付不得超过一个季度,为了彻底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故采取以下措施:
1、工资保障金
对劳务分包单位收取劳务工资备用保障金,并且施工单位专款筹备农民工工资应急资金,在重大节日和遇农民工因工资纠纷上访等突发事件发生时,专门用于应急支付农民工工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2个月内如没有拖欠工资的投诉,项目部将本息一并支取。如有工资拖欠,项目部从保障金中划支所欠工资。
2、合同管理制度
项目部实行分包时,要与劳务分包企业签订合同,承担项目建设中发生的工资发放义务与责任,并约定工资备用保障金的数额、退回方法以及发生工资拖欠时的划支方法。
3、工资发放制度
工资发放制度是用工签发工票制度。劳务企业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月发放工资时,向农民工签发工票,作为领取工资的依据,也可作为农民工讨要被拖欠工资的凭证,项目可凭工票支付农民工工资,从劳务公司工程款中扣回。工资发放一律本人签收并做好书面记录,严禁带领冒领工资。
4、建立日常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
农民工进场需和劳务单位签订《劳务作业协议书》,建立农民工花名册,做好日常考勤,并编制《农民工工资支付表》书面记录工资支付和监督工资发放。《农民工工资支付表》由项目清欠小组审核并
留存备查。
5、提高农民工的法律维权意识
为提高农民工的法律维权意识,加强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朋友的法律法规保护意识,项目部在大门口醒目位置设置农民工维权告示。
(公司名称)
(项目部名称)
篇九: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预案
农民工工资支付支付应急预案及相关制度(总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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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快速妥善地处理涉及农民工工资的投诉案件,增强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维护公司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内容
1、预案应急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所属项目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起的农民工投诉举报、群体上访、过激行为、恶性事件的应急处理。
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1)、成立苏州朝旭建设有限公司农民工工资清欠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清欠事宜,重大事件的协调处理工作。
(2)、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科办公室,沈国平任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各项目部清欠农民工工资管理人员。
(3)、公司成立清欠农民工工资管理人员网络体系。在成立公司清欠领导小组的基础上,人事科建立农民工工资投诉处理网络,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及时查清上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对于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项目经理,无论是否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及时予以处理,责令其及时补发。公司总工会切实行使工会权力,设身处地为农民工着想,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对恶意拖欠工资现象要派专人督查,严重者要依法进行处理。项目经理要积极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及时建立职工工资发放表,为农民工领用薪水提供纸质依据。2领导小组各成员要保持高度警惕,对突发事件要及时赶赴现场,果断处理,确保各方人身安全。
3、深入调查,确定可能发生群体讨薪、越级上访、恶性事件的应急目标
领导小组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加强源头治理,主动深入到各项目部施工现场、一线农民工群体中走访,调查了解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对项目部发放农民工工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各项目部要严格落实清欠情况报表制度,对兑付工人工资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将有关建设和施工单位资金筹备计划和农民工举报情况相结合,明确部分可能需启动应急预案的目标,提高反应速度,确保不发生重大恶性事件。
4、应急处理措施
(1)、利用投诉处理网络体系,提高办事效率,及时快速处理农民工工资投诉事件。办公室接到投诉举报后,要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给相关项目经理,争取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调查核实,协调处理。必要时启动应急预备资金预支给农民工,并将有关情况通知相关单位,及时将清欠情况反馈给各方责任人。
(2)、明确责任,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对清欠办公室经两次调解不成的投诉事件,若债权债务比较明确,视为恶意拖欠的,即申请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对拖欠部门予以严惩。
(3)、恶性事件的处理。当农民工因过激行为,制造诸如绑架、威胁自杀等恶性事件时,迅速将信息进行上报,投诉处理网络体系中相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公司所负责维护现场秩序,本着保护农民工人身安全出发,做好防护工作;公司要集中清欠人员的精干力量,集中处理突发案件,力保不出现伤亡事件
苏州朝旭建设有限公司42018年4月
三、附件
1、农民工工资清欠处理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图
2、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3、农民工工资投诉处理网络4农民工工资清欠处理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图
组长:王
民
(项目经理)
现场负责人:裘冬明(现场负劳务负责人:山建潇(劳务木工
班组长曾昌强泥瓦工班组长徐书春钢筋工班组长冷家志水电工班组长严勇智能化班组长秦国健防水工班组长内装工班组长
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入场前公司应与每个农民工鉴定劳动合同书,明确农民工的权利和义务,劳动报酬、培育教育、劳动纪律及与农民工有切身利益相关的内容。
第三条:公司项目部负责每个入场工人的考勤工作,每月月底前将考勤表报送公司财务部,对于承包工程量的,由预算科算出当月工程量,报送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制定每月农民工工资花各册。
第四条:每月项目部要将农民工出勤记录张贴公布,如农民工有疑问,及时查对考勤记录,如属项目部错误,公司更正后将对其进行处罚。
第五条:公司工资发放以季度为单位,便于农民工现金保管及人员流动管理,但财务部应每月制定工资表,最晚于每个季度末发放不低于工资全额的80%。
第六条:工资发放形式以公司财务部到施工现场发放,并要求项目部负责人、及考勤记录人员到场,发放以农民工实名制形式,不准代领,严禁将工资发放到施工班组长及专项承包人手中。
第七条:工资发放过程中,要求每个农民工签字领取工资,如本人有其他情况不能领取工资者,需本人尽快到公司财务部领取,不得让别人代领。如有特殊情况不能领取者,要求有五人以上同地区其他农民工出示身份证复印件、在公司工资代领证明上签字、并要求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八条: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部技术人员要及时处理质量相关问题,不得在工资中扣除维修款及质量保证金等项目。
第九条:要在施工现场设置用工告示牌,注明投诉地址、注明项目经理、公司经理、监管员电话及上级管理部门电话,做到农民工投诉有序。6第十条:对农民工工资有疑问时,公司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协调、处理,对恶意损害公司总裁形象,散布不真实言论的农民工公司要对其进行追究。
第十一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向建筑管理部门举报:
(一)企业未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
(二)未按照约定支付工资的;
(三)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四)企业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
(五)侵害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的其他行为。
农民工实名制考勤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动态管理,更好的落实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工作,防范工资纠纷,维护农民工权益,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实现施工现场人员基本情况清、出勤记录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项目时间清的管理制度。
一、凡进入本项目施工的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实施实名制管
理(包括项目部管理及后勤人员)。
二、凡进入本项目施工的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进行考勤记录。
三、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明确分隔
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所有作业人员必须实名登记。
四、施工班组应在作业人员进场前向项目部上报农民工人员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籍贯、民族、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工种、户籍地家庭住址、现居住地等情况。
五、项目部在农民工办理进场登记后,及时建立或补充完善对应的人员花名册,人员花名册应反映人员基本信息,并明确注明人员进场和离场时间。
六、农民工作业人员出入施工区域必须进行考勤,考勤记录作为其工资发放和解决劳资纠纷的重要依据。
七、农民工作业人员在本工程项目工作结束退场后,项目部应及时在人员花名册上注明其离场时间,在员工登记表中注明工资结算情况。
苏州朝旭建设有限公司
2018年4月
农民工工资发放清单制度
1、项目部每月按劳动合同上的约定日期发放上月工资。
2、工资数额按劳动合同上的约定数额*出勤天数进行计算。
3、出勤天数由劳务负责人、现场管理员、班组长、民工本人对照劳动计酬手册、出勤记录进行核实。
4、每月工资发放日期前三天,由项目部财务人员计算工人工资数额,制做工资发放清单。具体数额上报项目部和公司。
5、工资发放当天,工人按时到项目部领取上月工资,并在工资发放清单上签字确认。领取工资时需由本人带好身份证,进行领取。
6、工资领取前,需对工资数额进行核实,如对工资数额有异议,需在工资领取前提出;如在工资发放清单上签字完成,则视为同意。
7、工资发放清单需由本人签字,如本人不能及时领取,需通知项目部,代为保存。事后由于本人领取,不得出现代领现象。
8、工资发放完毕后,加盖项目部章确认。工资发放清单原件由项目部保管,上报公司,复印件张贴公示。
苏州朝旭建设有限公司
2018年4月
农民工清欠制度
为了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建立长效机制,杜绝拖欠现象的发生,特制定以下制度,并规范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意识,充分认识清欠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转变清欠工作方式,变被动清欠为主动预防,高度重视建设项目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积极防范和妥善化解农民工工资管理风险,实现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规范化、制度化,保障工程资金和项目建设的安全运行。
二、落实责任制度,加强监督检查
各部门、各项目要明确具体部门、人员负责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要设立举报电话,受理相关投诉。项目要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同时要制定强有力的制度措施,确保施工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各级部门要把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纳入建设项目日常考核和相应管理办法中,每年进行专项检查1-2次,在平时的综合检查中要与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项目部要在单位工程完工时及春节等重大节假日前夕,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加强合同管理,强化制度保证手段,在与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签订的合同中应明确劳务用工工资发放和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并将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作为严重违约行为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在施工合同中明确规定项目部有权监督和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有权在必要时改变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办法,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直接把工资支付给农民工。项目要建立农民工用工及工资支付台帐并定期上报,台帐要全面真实反映农民工用工和工资支付情况,实行动态管理。项目部要对分包单位用工台帐定期核查,掌握基本信息。
四、全面开展“十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项目部在农民工进入施工现场后,要进行农民工维权须知教育宣传,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电话,在农民工产生劳务关系后签定合同,确保合法用工。项目要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必须按期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并在施工工地
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开工资发放情况。工资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拨付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代发。
五、加强信用管理,规范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市场行为
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或恶劣影响的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项目部要认真收集相关证据,及时报相应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依照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罚。各级部门要定期收集建设项目中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不良从业记录,建立建设市场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信用档案,作为后续项目择定分包单位的主要参考。
11苏州朝旭建设有限公司
2018年4月
篇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预案
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预案
2020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预案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难免会发生一些不在自己预料之中的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势态,往往需要预先编制好应急预案。写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2020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为了确保我区的社会政治大局稳定,积极稳妥地处理好因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处置果断的应急处置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保持全区社会的稳定,促进全区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工作目的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涉及因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的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切实维护农民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信访条例》、《湖南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三)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把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充分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物资
准备等多项工作,注意区分正常讨薪和以讨薪为名追索其他债权这两类不同性质的问题,按照劳动保障监察的管辖范围、职责,依托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机制,坚持“快速反应、赶赴现场、协调配合、控制局面、妥善处理”的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化解。在处置突发事件中以安抚情绪和解释疏导为主,及时化解矛盾,必要时提请当地政府指挥、协调有关部门联合处置,防止事态扩大,直至平息事态。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行政区域内涉及因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的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为提高对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的应急效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处置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及时处置等工作。
(一)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段良红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区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黄宝军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锋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
王斌堂
原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邓连顺
原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罗中华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黄泽周
区就业服务局局长
何
娟
局社保基金股、规划法规股股长
王敬媛
局办公室主任
罗
浩
局就业促进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应急办设在区劳动保障监察的大队办公室,由吴代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罗中华同志兼任副主任,贺凤华、黄潇丹、神丽华、陈巧生、张文勇、徐佳龙
同志为办公室工作人员。
(二)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统一组织、指挥因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的事件的处置工作;
2、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研究处置群体性的事件中的重大问题;
4、决定信息发布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
5、指导全区开展处置无故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应急处置工作;
6、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涉及处置拖欠工资问题的应急工作。
三、预防预警机制
1、注意收集群众反映的有关工资拖欠克扣的问题,并给予政策解释,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报告。
2、制定对群体性的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措施,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的事件的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充分发挥信访、工会等相关部门的作用,认真开展劳动纠纷、矛盾排查工作,为群众提供有关政策咨询和必要的法律帮助,消除不稳定隐患。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程序
事件发生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30分钟内将有关情况向区委、区政府和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报,启动预案先期处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有关信息后在30分钟内由主要领导带队赶赴现场,核实情况,指挥处置工作,同时把处置情况在到达现场2小时内上报区委、区政府和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必要时可以由区委、区政府启动预案进行处置。
(二)信息报告
1、报告原则
快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群体性的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不得缓报、隐瞒。
准确:信息内容要尽可能准确,不得主观臆断,不得谎报。
续报:初期因时限要求,报告内容可以相应简化,但在后续报告中必须事实准确、责任明确。
2、报告形式
根据群体性的事件的紧急程度,可采用电话报告、短信报告、传真报告、明电报告等形式。
3、报告内容
①群体性的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事件、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伤亡等情况。
②群体性的事件发生的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③发生群体性的事件的用人单位和有关部门已做工作和采取的措施。
④群体性的`事件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后果。
⑤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映。
⑥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4、保密要求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制度,遵守保密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安全和畅通。参与突发性事件处置的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事件情况和信息。
(三)部门联动
发生群体性的事件,应急办要在接报后立即(最迟不超过1小时)向区政法委、公安部门、涉及事件的主管部门、工会等有关部门通报有关事件情况。
(四)处置措施
1、稳定情绪,控制事态
根据现场情况安排好事件参与者的基本食宿,稳定群众情绪,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通过说服教育,控制事态的发展。
2、研究措施,提出意见
通过与农民工代表对话,充分掌握群体性的事件发生的原因,与企业主管部门、公安、工会等有关部门和组织积极配合,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3、具体处置
①处置过程中需要有关部门配合事宜
A、公安部门
群体性的事件发生后,可请求公安部门负责维持事发现场及周边的秩序,组织群众进行撤离,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B、其他政府职能部门
请求有关职能部门配合处置,向有关部门介绍案情,依职能提出请求配合的事项,并可协助完成配合工作。对于需要移交的工作,负责把已经取得的相关证据、材料予以移交。
C、用人单位主管部门
群体性的事件发生后,可根据现场情况要求主管部门负责督促用人单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对用人单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且造成严重后果而引发群体性的事件的,及时要求予以纠正;对因处理不当并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损失的,要追究事件有关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帮助用人单位尽快恢复工作秩序。
D、信访部门
群体性的事件发生后,可协助信访部门通报劳动保障纠纷引起的群体性的事件,帮助完成群体性的事件的登记、处理、督办、结案等工作。
E、工会
群体性的事件发生后,可请求工会组织负责宣传、教育并引导农民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合同程序解决纠纷,为工会组织参与群体性的事件处置工作提供便利,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②按群体性的事件发生的原因处置
A、因企业没有执行相关政策引发群体性的事件
负责具体处置工作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向企业领导和农民工解释原因,如属企业有条件执行而没有执行,要及时向农民工说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督促企业执行有关劳动保障政策规定;如属企业暂时没有条件执行,要向农民工说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部门督促有关部门尽快提出解决措施。
B、因农民工对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误解引发群体性的事件
负责具体处置工作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以采取向农民工免费发放政策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农民工认真宣传有关法律政策,引导农民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C、因对有关政策有意见引发群体性的事件
负责具体处置工作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向农民工说明情况,深入细致地开展说明工作,如确属政策原因,在稳定农民工情绪,努力平息事件的前提下,及时向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并提出政策调整的建议。
D、因双方对账或者结算存在争议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
首先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工资支付记录和测算依据,并及时针对问题进行调解。对事实清楚的部分可以先行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对双方存在争议的部分,可以指导、帮助农民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和先予执行申请,启动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
五、善后处置
(一)恢复程序
群体性的事件结束后,配合有关部门指导企业恢复生产程序,依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加强和完善企业劳动管理工作,预防群体性的事件再度发生。对要求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建筑行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责令其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将其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实施劳动保障日常监管。
(二)处置报告
群体性的事件结束后,要进一步巩固成果,防止事件反弹;并向区政府及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群体性的事件处置报告。内容包括:发生群体性的事件单位的基本情况、导致群体性的事件的原因、事态发展趋势、处理经过、处理结果以及社会、政治影响评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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