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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理解4篇

时间:2023-07-30 16:44:01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理解篇二: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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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学习心得

  《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学习心得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有力保障”的新论断,并明确提出“要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新任务。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归根结底就是整肃党内风气,激发党组织核心凝聚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推进依法治国的有力保障。早在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就指出,“没有党规党法,国法就很难保障”,这深刻揭示了党规党法与国家法律的关系

  。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推进依法治国的有力保障。

  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并不是说法规制度越多管党治党就越有效、党的建设就越科学。事实上,从严治党面临的最大问题不是法规制度供给的数量不足,而是法规制度本身的质量不高;不是缺少法规制度,而是法规制度如何才能更科学、更系统、更有效,即如何能行得通、做得到、管得住的问题。显然,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关键是要在科学规划、衔接协调与贯彻执行上取得实质性的成效。

  一是在制度上形成约束。“无规矩不成方圆”,党内法制力度凸显党组织领导力,执行党内法制彰显共产党员魅力,好的制度也许会“更新换代”,但其中心思想不会脱轨,将从理论上形成束缚力,带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从被约束到形成自控力,进而达到提升党性修养的作用。

  二是在体系上施加强压。正所谓有压力才有动力,此次《意见》的出台,完善了构建从严只当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让不作为、懒作为、滥作为的“蛀虫”们“闻风”后不敢肆意妄为,从根本上形成威慑,施加强压,更好地提升干部素养,深化党性修养,帮助形成党组织引领、党员带头示范、干部队伍争树标杆的良好氛围。

  三是在部署上给予动力。《意见》给予执行部门更大的权力施展空间,让他们放手提要求、作部署,同时给予执行部门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能力,给他们业务水平以保障。总之,从严治党任重而道远,从上,给予勇气;往下,给予动力;让思想政治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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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成为看得见、摸得着的“白纸黑字”,为打造一支对党绝对忠诚、综合素质高、专业能力强、勇于担当负责、甘于吃苦奉献的党内法规专门工作队伍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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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理解

  

  探究新形势下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路径

  摘要: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既是对党内职责的明确划分,也是为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社会奠定的组织制度基础。尤其是在市场经济蓬勃发展的新形势下,党组织纪律与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密切相关。持续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工作,结合新时期社会变革以及经济、技术发展趋势等,合理制定党组织内部管理制度,以制度约束行为,确保更好地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而服务。本文围绕新形势下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路径展开论述,分析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前提保障以及制度建设对依规治党的影响性等内容,最终给出几点可行性建议,保证制度建设有效落实。

  关键词:新形势;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路径

  依法治国、依规治党是保证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目标达成的关键。新形势下,明确党组织制度建设的前提保障,明确党组织制度建设对依规治党重要性,有助于进一步明确党内制度建设标准以及在新时代创新理论指导下,更好的建设党政建设活动开展,明确“依法治国、依规治党”原则基础上,专注问题导向,以实际解决问题为目标,合理制定党内制度建设标准,在现代化社会、经济以及科技环境影响下,进一步推动党组织建设、党政思想以及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一、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前提保障分析

  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具体落实过程中,应该首先明确建设的前提保障,以坚守相应原则的情况下,更好地开展制度建设工作。

  (一)党政建设以法治统一为基础

  制度建设的前提之一:应该注重保障治国、治党的法理统一。也就是说在具体建设党内法规过程中,应该注重将其与依法治国内容相联系,落实以依法治国

  标准评价党内制度建设标准,实现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相协调目标。除此之外,还要保证法治思想与政治思维相融合,其主要需表现在党政思想与法治建设相融合方面,也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同时保证法制健全,以此确保党内与国家建设标准相统一[1]。

  (二)党的领导与建设相互促进

  制度建设的前提之二:在坚持党的领导基础上,还需在党的领导与党的建设之间形成促进关系,也就是在落实党的领导过程中,注重对党的建设进行创新性改革,以保持党的先进性与领导活力,促使党的领导始终保持科学先进性,能够切实保障人民的利益,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最终践行、实现“人类命运共同体”目标。过程还需坚决维护党的权威性、统一领导性,党内制度建设中体现对党领导、党内建设的充分考虑以及落实。

  (三)党的治理以动静结合为主

  制度建设的前提三:党内治理活动的开展、制度的建设,应该注重实现对党内工作的动静结合处理,也就是制度建设过程以及具体落实过程都应该体现出“动静结合”特点。其主要是以从严治党的具体表现为研究落点,将党政建设看作是一个动态化的过程,党内制度作为静态管理标准,应该随着动态建设过程逐步进行合理化调整,以适应每一时期的管理要求,切实满足党内建设需求,始终保持党内建设与当领导的先进性,确保党组织建设合理,能够与国家发展相适应,且起到明确的领导作用[2]。

  二、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对合法依规治党的重要性研究

  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对合法依规治党具有重要影响,下面就其中的两点主要表现进行叙述。

  (一)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依规治党的制度基础

  制度是实现规范管理的基础,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同样是依法治党行为的基础,只有首先建立其符合现实治理需求的党政制度,才能确保党组织建设以及管理过

  程的规范性提体现,同时能够借助制度的规范性,逐步提升党内管理效率提升,确保依法治党在党组织建设合理的前提下,得到充分落实。

  (二)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可以促进治党执行力提升

  制度对行为有规范作用,同时也有敦促作用。尤其是在制度落实过程中,能够以落实结果形成对相应党内行为的震慑,进而敦促相应行为改进,确保治党执行力提升。其主要还是从制度建设合理、严格落实角度出发,以“制度问责”为基础,促使党组织内部人员对相应工作提起高度重视,并严格按照相应规范要求,确保制度落实质量[3]。

  三、新形势下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路径分析

  基于对上述内容的了解,现就新形势下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路径进行具体叙述,以便进一步了解党政建设内容的基础上,坚定“跟党走”的信念,使之成为前行动力,引导个人向着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方向迈进。

  (一)紧跟时代发展步伐,适时适当更新制度建设理论

  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还需紧跟时代发展步伐,时刻以先进的理念指导党组织建设工作,以确保党组织领导的先进性。如从党组织建设角度出发,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是前提,同时也是先进理念的原则体现,“两个维护”始终是党政建设的基础,同时也是根本政治原则。党组织灵魂建设角度出发,需明确党组织先进性建设的重要体现,在于党性建设与强化方面,党组织内部成员均有一个共识:坚持党性,并以科学制度规范党性行为。尤其是在新时代下,更要坚持落实这一内容,无论是在技术理论创新实践层面,还是在党员政治觉悟方面,都需以坚持党性为基础。

  (二)遵循守正创新原则,坚持以党的优良传统创新制度建设

  中国共产党是一个拥有战胜困难的勇气、带领中华人民走向胜利的、具有强大领导力与执行的组织先锋队,之所以有勇气面对一切困难,是因为其既能够坚守本心,不忘初心——为人民服务,同时又具有时代创新意识以能力,能够结合时代发展特点,不断创新领导形式、深化领导意义。这一内容充分体现在党内法

  规制度建设方面,在遵循守正创新原则基础上,通过对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的继承,与时代发展密切联系,不断促使制度建设先进性体现出来。如坚持党性基础的同时,以形式属性的双层次、多向度以及创制功能、效力范围特定性、效力保障机制多重性等的落实,具体保证党内制度建设的合理性。

  (三)明确区分国法党规,坚持依法治国、依规治党

  坚持体现中国共产党领导是制度建设前提,但同时也要辩证看待“党”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也就是在具体制定党章标准,落实制度建设过程中,需明确区分国法与党政之间的辩证关系,坚持依法治国、依规治党,才能促使二者有效融合,保证党规建设的合法性。如法律法规制定主体与具体执行机构之间相互协调,法规制定机关与政府职能机关之间进行有效交流,但要保持各自的独立性,以保证公正执法、执纪。除此之外,还应进一步明确各自的效力边界,也就是明确国法执行范围与党规执行范围,以明确各自工作体系的科学化建立,促使各自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四)重视问题导向研究,以解决问题为目标指导制度建设

  党组织领导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应该以实际解决问题为导向,切实将问题党组织建设与领导过程中的问题作为制度建设目标,落实法规制度建设工作。如聚焦不同历史时期的社会组织矛盾研究,以解决可预见性的矛盾问题为目标,制定党内法规制度等,以此确保制度建设的合理性以及切实满足党组织领导先进性需求[4]。

  结束语:

  综上所述,党组织先进思想的引导、指导,是促使党组织建设、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合理进行的关键,同时也是保证党组织切实服务于人民的关键因素。党建工作人员还需进一步结合现代社会发展特点、经济建设标准以及科技发展水平等,合理构建“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党政建设思想体系,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供坚实可靠的思想理论保证。党政建设以及社会主义事业发展,需充分结合现代社会发展形势考虑,制定相应的制度标准,以制度管理党组织内部成员、规范党建思想,是新形势下,社会主义党组织建设的基础保障。

  参考文献:

  [1]陈家刚,王瑶.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中的三重关系:张力、根源与对策[J].学习与探索,2021(10):64-71.

  [2]陈松友,王雷.新时代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三维考察[J].理论学刊,2021(6):42-50.

  [3]刘长秋.建党百年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度建设[J].探索,2020(5):91-102.

  [4]祝捷,王萌.新时代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创新路径探析[J].兰州学刊,2020(6):50-60.

篇四: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理解

  

  党内制度建设

  党内法规是中国的一种政治法,属于公法范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每一种法治形态背后都有一套政治理论,每一种法治模式当中都有一种政治逻辑,每一条法治道路底下都有一种政治立场。”党内法规制度形成于革命、建设和发展进程,是党坚持政治理念、完善体制机制、优化组织功能的制度保障。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党的传统和优势,尽管所处历史背景、社会环境和所面临的时代要求不同,但它始终遵循其基本规律。

  以马克思主义法学观为指导,坚持法与政治属性的有机统一

  党内法规制度是在中国政治发展及其法治化演进中产生的,具有法与政治双重属性。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揭示了法与社会政治关系的特质,“法的关系正像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法与政治是有机统一的,政治决定法的属性、结构和功能;法规定且保障政治价值、体制及机制运行;二者统一于社会政治过程。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围绕党的指导思想、党的宗旨和政治使命展开,实现法属性与政治属性相统一。

  第一,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自成立之日起,中国共产党就秉持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以解放社会最底层的劳苦大众、建立人民的政权为己任,第一个纲领号召“要把工人、农民和士兵组织起来”以

  实现社会革命,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直到消灭社会的阶级区分”。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各阶段,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第二,坚持人民至上原则。七大通过的党章明确党“代表中国民族与中国人民的利益”。事实上,党的二大通过的《关于共产党的组织章程决议案》中就已申明:党“应当是无产阶级中最有革命精神的大群众组织起来为无产阶级之利益而奋斗的政党”。人民性决定着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法属性和政治属性。

  第三,保障党的政治使命。中国共产党心怀解放全人类的崇高政治理想,这“使我们党得以摆脱以往一切政治力量追求自身特殊利益的局限”。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在各层面体现这一根本特征,通过制定关于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法规制度,为阶段性目标的实现提供稳定制度支撑,实现自身价值,保障政治使命的完成。

  以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为指引,坚持在实践中实现法的发展

  法的内容是由现实物质条件决定并在实践中产生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根据不同历史阶段的现实需要,以党的组织状况和政治任务为出发点,坚持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和实践论,在艰辛实践中探索前行。从党的创立和大革命时期的制度移植借鉴,到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实践创新,从全民族抗日战争时期的新要求,到全国解放之后全面执政的新发展,从改革开放新时期的规范化,到新时代以来的体系化,它经历了从单向度建设到全方位构建的演进过程。

  第一,制度的移植和借鉴是初期的基本特征。中国共产党是在共产国际帮助下成立的,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中有不少移植内容。即使在瑞金局部执政时期的法制建设亦然。由于缺乏党建和执政实践积累,借鉴移植相关经验与知识是必要的,尽管受“左倾”教条主义影响存在不符合实际的规定并产生了严重错误,但历史地看,这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事业发展和法规制度建设。

  第二,实践创新是制度成长的源泉。“三湾改编”把党支部建在连上等措施,为制度创新提供了条件。《党代表工作大纲》(1928年)对党代表的政治要求、工作职责、纪律任务等进行了规定。此类制度创新不仅符合现实需要、推动组织发展,还为保障红军建设、武装斗争、土地革命的统筹推进奠定了坚实制度基础。改革开放新时期,随着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的规范化,在1990年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2013年,《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公开发布。2019年,该条例进一步修订,对保障法规制度之间的协调衔接配套意义重大,其本身也是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通过实践与认识的辩证过程,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在实践创新中不断发展。

  第三,从单向度发展到体系化构建是必然趋势。党的组织状况和政治任务决定着法规制度建设的具体内容,大革命失败后强调纪律制度建设,土地革命时期重视基层组织制度建设。党的六届六中全会(扩大)通过《关于中央委员会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等文件,完

  善了中央组织制度建设。各阶段的单向度发展,为使党内关系走上正轨以统一各级领导机关的行动提供了制度依据。全国执政后,随着“新三步走战略”的实施,启动全面依法治国,党内法规制度的体系化构建得以快速发展。

  以加强和完善党的建设为目标,坚持法的内容和法的形式相统一

  法的内容是社会(人)的关系,法的形式是明确的普遍规范。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目标,在形式上是构建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在内容上则规范党内关系、增进党的团结统一,加强党的建设。在具体实践中,针对那些削弱党的团结统一和阻碍党的建设之环节、因素,通过建章立制、补齐短板,增强党建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第一,实现对党各方面建设的制度全覆盖。在革命、建设和改革进程中,形成了包括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等在内的党的建设体系。法规制度具有根本性、系统性和稳定性,对推进党的建设科学化、规范化有着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实施了两个五年规划,并于今年如期实现了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的目标。党的建设之制度化程度,是衡量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在形式和内容上相统一的重要尺度。

  第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1980年制定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2016年制定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在制度发展上的体现。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

  性建设,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须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于党的建设各方面各环节的具体制度规定。这是从经验教训中总结出来的。

  第三,坚持思想建设与制度建设相结合。七大党章要求“党员必须努力地提高自己的觉悟程度”,并作为党员义务进行了制度性规定。党的十八大以来,注重把党的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基本路线等融入修订制定的准则、条例、规定、办法、规则、细则和规范性文件,有的法规制度明确规定了理论学习和理想信念教育的形式和内容,体现“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的要求。

  以增强党的能力为标准,坚持在具体实施中实现法的价值

  法的价值体现在法与社会的关系之中,表征为它满足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需要的属性和功能。党内法规制度的价值在于,通过具体实施,优化党组织的结构与功能,推进党内民主和党内法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各级党组织(包括党员干部)的能力。党内法规制度的生命在于实施,具体包括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解释、遵守和监督保障。在生动的实施实践中,党内法规制度才能以法的理性实现法的价值。

  第一,党内法规制度实施坚持系统性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实施不是单一行为而是一个动态系统,包括党内法规制度的普及(宣传、教育和培训)、党内法规的执行(主体及其职责要求)、解释(与党内法规具有同等效力)、执行责任制(监督执纪问责)、执行情况和实

  施效果的评估(在总结和清理基础上修订废止党内法规制度),需坚持系统性推进,以保障其科学性、专业性和有效性。

  第二,党内法规制度实施要求严格公正规范。严格执行党章和党规,党规党纪面前一律平等,是党的优良传统。《共产党组织根本原则》(1929年10月27日)明确指出:“共产党的纪律是非常严的”,“无论是负责同志或一个普通党员都要遵守的”。过去如此,现在亦然。“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

  第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坚持制定和实施并重。这体现着良法善治的品质及要求。正是在具体实施中,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才得以不断提升。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指出,“一步实际运动比一打纲领更重要”。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在制定和实施并重的实践中总结经验教训,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才能够不断提升整体质量,砥砺理性精神,坚定法治原则。

  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实践基础,其基本规律与党的建设规律、党的执政规律、国家政权建设规律是一致的。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基本规律研究,将推动当代中国法政治学发展,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理论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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