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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办法10篇

时间:2023-07-26 16:11:01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区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工

  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努力做好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

  类安全生产事故,加快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为全面深化改革、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实的安全生产保障,现就落实安全生

  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实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总体要求和主

  要目标一总体要求。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

  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

  责。

  二主要目标。

  严格落实责任制,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

  全生产责任体系,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

  任,全面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二、明确各部门、各科室主要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一区经信委领导

  班子安全生产职责区经信委主任负责经信委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是经

  信委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

  党组书记负责对本行业领域、本区域

  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

  生产工作;区经信委副主任在主任、党组书记的领导下,按照岗位职

  责分工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各科室安全生产职责

  1.行业市场办公室负责全区商贸流通领

  域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重点负责使用面积在

  500平方米以

  上的商场、市场、超市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2.企业和经

  济协作办公室负责督促管辖权限范围内技术改造建设项目落实安全

  生产、职业健康安全三同时制度。

  淘汰工艺技术落后和无法达到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产能;

  3.招

  商引资办公室负责在招商引资中严格执行项目准入制度,引进工艺技

  术先进、安全、卫生、环保的项目,不得引进工艺技术落后以及无法

  达到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建设项目;

  在建设项目开展前期工作中,监

  督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国家规范和标准办理相关安全设施手

  续;

  4.综合办公室负责本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1.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

  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市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企

  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杜绝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保障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和职业健康。

  企业领导班子要全面实行一岗双责制度,建立严密的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

  与职业病防治的管理。

  2.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企业要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

  程,设置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应急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专兼职安

  全管理人员,加强班组长、全员安全生产培训,未经培训考核或考核

  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层层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健全隐患

  治理长效机制。

  加强粉尘、高毒等职业危害的防治工作,控制职业病发病率。

  生产经营的条件、场所、设备或设施、环境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

  求,坚持不安全不生产。

  3.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举措,要在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各个岗位开展安全生产达标活

  动,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实现安全达标,要健全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和

  激励机制。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

  状况进行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实行分类分级达标管理。

  企业安全标准化评价结果应向社会公开,并报送市社会诚信体系

  管理系统。

  4.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和黑名单警示制度。

  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依法依规记录和公示企业

  安全生产不良行为,将严重安全生产不良行为报送市社会诚信体系管

  理系统,作为实施行政管理和经营风险控制的参考依据。

  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约谈警示制度,对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规

  章制度不健全、重大危险源未辨识登记及安全监控措施未落实、作业

  场所职业危害未申报、职业危害防控措施未落实、事故隐患未及时消

  除,以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未按标准制订或未依法备案、未按规

  定实施演练或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职业危害事故的企业,由负

  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实施约谈警示。

  对经约谈警示后拒不整改或者不接受约谈警示的,按照《区安全

  生产事故隐患举报、挂牌督办和黑名单管理制度》予以公布,并实施

  重点监督管理。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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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一:重症肺炎的诊断标准及治疗

  重症

  肺

  炎

  【概述】肺炎是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一种疾病,占感染性疾病中死亡率之首,在人类总

  死亡率中排第

  5~6位。重症肺炎除具有肺炎常见呼吸系统症状外

  ,尚有呼吸衰竭和其他系统

  明显受累的表现

  ,既可发生于社区获得性肺炎

  (community-acquiredpneumonia,CAP),亦可发

  生于医院获得性肺炎

  (hospitalacquiredpneumonia,HAP)。在

  HAP中以重症监护病房

  (intensivecareunit,ICU)内获得的肺炎、呼吸机相关肺炎

  (ventilatorassociatedpneumonia,VAP)和健康护

  理(医疗)相关性肺炎(healthcare-associatedpneumonia,HCAP更为常见。免疫抑制宿主发

  生的肺炎亦常包括其中。

  重症肺炎死亡率高,在过去的几十年中已成为一个独立的临床综合

  征,在流行病学、风险因素和结局方面有其独特的特征,需要一个独特的临床处理路径和初

  始的抗生素治疗。

  重症肺炎患者可从

  ICU综合治疗中获益。

  临床各科都可能会遇到重症肺炎

  患者。在急诊科门诊最常遇到的是社区获得性重症肺炎。

  本章重点介绍重症社区获得性肺炎。

  对重症院内获得性肺炎只做简要介绍。

  【诊断】

  首先需明确肺炎的诊断。

  CAP是指在医院外罹患的感染性肺实质

  (含肺泡壁即

  广义上的肺间质)炎症

  ,包括具有明确潜伏期的病原体感染而在入院后平均潜伏期内发病的肺炎。

  简单地讲

  ,是住院

  48小时以内及住院前出现的肺部炎症。

  CAP临床诊断依据包括

  :①新近出现的咳嗽、咳痰

  ,或原有呼吸道疾病症状加重

  ③肺实变体征和(或)湿性啰音。④WBC>199X10/L或

  重症肺炎通常被认为是需要收入

  ICU的肺炎。关于重症肺炎尚未有公

  ,并出现脓性痰

  ;伴或不伴胸痛。

  ②发热。

  认的定义。在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公布的CAP诊断和治疗指南中将下列症征列为重症

  肺炎的表现:①意识障碍;②呼吸频率>30次/min③PaO25d、机械通气>4d)和存在高危因

  素者

  ,即使不完全符合重症肺炎规定标准

  ,亦视为重症。

  美国胸科学会

  (ATS)2001年对重症肺炎的诊断标准:主要诊断标准

  ①需要机械通气;

  ②入院48h内肺部病变扩大

  >

  50%;G少尿(每日177卩mol/L(2mg/dl)。次要标准:①呼吸

  频率>30次/min;②

  PaO2/FiO22007年

  ATS和美国感染病学会

  (IDSA)

  制订了新的《社区获得性肺炎治

  疗指南》,对重症社区获得性肺炎的诊断标准进行了新的修正。主要标准:

  机械通气

  ②需要应用升压药物的脓毒性血症休克。

  ①需要创伤性

  次要标准包括:①呼吸频

  率>30次/min;②氧合指数(PaO2/FiO2)20mg/dL)⑥白细胞减少症(WBC计数v4X109/L)⑦血小板减少症(血小板计数v100X10gL)⑧体温降低(中心体温v36C)⑨低血

  压需要液体复苏。符合

  1条主要标准,或至少

  3项次要标准可诊断。

  重症医院获得性肺炎(SHAF)的定义与SCAP相近。2005年ATS和美国感染病学会(IDSA)

  制订了《成人

  HAP,VAP,HCAP处理指南》。指南中界定了

  HCAP的病人范围

  :

  在

  90d内因急

  性感染曾住院>2d;居住在医疗护理机构;最近接受过静脉抗生素治疗、化疗或者

  感染伤口治疗;住过一家医院或进行过透析治疗。因为

  药(MDR)病原菌的抗菌药物治疗,故将其列入

  HAP和VAF的范畴内。

  【临床表现】重症肺炎可急性起病,部分病人除了发热、咳嗽、咳痰、呼吸困难等呼

  吸系统症状外,可在短时间内出现意识障碍、休克、肾功能不全、肝功能不全等其他系统表

  现。少部分病人甚至可没有典型的呼吸系统症状,容易引起误诊。也可起病时较轻,病情逐

  步恶化,最终达到重症肺炎的标准。在急诊门诊遇到的主要是重症

  菌、流感嗜血杆菌等,其临床表现简述如下:

  ⑴肺炎链球菌为重症

  CAP最常见的病原体,占30%~70%。呼吸系统防御功能损伤(酒

  精中毒、抽搐和昏迷)可是咽喉部大量含有肺炎链球菌的分泌物吸入到下呼吸道。

  切除或脾功能亢进的病人可发生暴发性的肺炎链球菌肺炎。

  病毒感染

  和吸烟可造成纤毛运动受损,导致局部防御功能下降。

  充血性心衰也为细菌性肺炎的先兆因

  素。脾多发性骨髓瘤、低丙种球

  典型的肺炎链

  蛋白血症或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等疾病均为肺炎链球菌感染的重要危险因素。

  CAP患者,部分是HCAP

  患者。重症

  CAP的最常见的致病病原体有:肺炎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军团菌、革兰

  氏阴性杆30d内有

  HCAP患者往往需要应用针对多重耐

  球菌肺炎表现为肺实变、寒战,体温大于39.4C,多汗和胸膜痛疼,多见于原先健康的年轻

  人。而老年人中肺炎链球菌的临床表现隐匿,常缺乏典型的临床症状和体征。

  典型的肺炎链

  球菌肺炎的胸部X线表现为肺叶、肺段的实变。肺叶、肺段的实变的病人易合并菌血症。肺

  炎链球菌合并菌血症的死亡率为

  30%~70%,比无菌血症者高

  9倍。

  ⑵金葡菌肺炎

  为重症CAP的一个重要病原体。

  在流行性感冒时期,CAP中金葡菌的发

  生率可高达

  25%,约

  50%的病例有某种基础疾病的存在。

  呼吸困难和低氧血症较普遍,死亡

  率为64%。胸部X线检查常见密度增高的实变影。

  常出现空腔,可见肺气囊,病变变化较快,常伴发肺脓肿和脓胸。

  MRSA(耐甲氧西林金葡菌)为

  CAP中较少见的病原菌,但一旦明确

  诊断,则应选用万古霉素治疗。

  ⑶革兰氏阴性菌

  CAP重症CAP中革兰氏阴性菌感染约占

  20%,病原菌包括肺炎克雷白

  杆菌、不动感菌属、变形杆菌和沙雷菌属等。肺炎克雷白杆菌所致的CAP约占1%~5%,但

  其临床过程较为危重。

  易发生于酗酒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病人和衰弱者,表现为明显的中

  毒症状。胸部X线的典型表现为右上叶的浓密浸润阴影、边缘清楚,早期可有脓肿的形成。

  死亡率高达

  40%~50%。

  ⑷非典型病原体

  在CAP中非典型病原体所致者占

  3%~40%。大多数研究显示肺炎支原

  体在非典型病原体所致

  CAP中占首位,在成人中占

  2%~30%,肺炎衣原体占

  6%~22%,嗜肺军团菌占2%~15%。但是肺炎衣原体感染所致的CAP,其临床表现相对

  较轻,死亡率较低。肺炎衣原体可表现为咽痛、声嘶、头痛等重要的非肺部症状,其

  他可有鼻窦炎、气道反应性疾病及脓胸。

  肺炎衣原体可与其他病原菌发生共同感染,特

  别是肺炎链球菌。老年人肺炎衣原体肺炎的症状较重,有时可为致死性的。肺炎衣原体培养、DNA检测、PCR血清学(微荧光免疫抗体检测)可提示肺炎衣原体感染的存在。军团菌肺

  炎占重症CAP病例的12%~23%,仅次于肺炎链球菌,多见于男性、年迈、体衰和抽烟者,原患有心肺疾病、糖尿病和肾功能衰竭者患军团菌肺炎的危险性增加。

  军团菌肺炎的潜伏期

  为

  2~10天。病人有短暂的不适、发热、寒战和间断的干咳。肌痛常很明显,胸痛的发生率

  为

  33%,呼吸困难为

  60%。胃肠道症状表现显著,恶心和腹痛多见,33%的病人有腹泻。不少

  病人还有肺外症状,急性的精神神志变化、急性肾功能衰竭和黄疸等。

  偶有横纹肌炎、心肌

  炎、心包炎、肾小球肾炎、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50%的病例有低钠血症,此项检查有

  助于军团菌肺炎的诊断和鉴别诊断。

  胸部X线表现特征为肺泡型、斑片状、肺

  军团菌肺炎的叶或肺段状分布或弥漫性肺浸润。

  有时难以与ARDS区别。胸腔积液相对较多。此外,20%~40%的病人可发生进行性呼吸衰竭,约

  15%以上的病例需机械通气。

  ⑸流感嗜血杆菌肺炎

  约占CAP病例的8%~20%,老年人和

  COPD病人常为高危人群。

  流感嗜血杆菌肺炎发病前多有上呼吸道感染的病史,起病可急可慢,急性发病者有发热、咳

  嗽、咳痰。

  COPD病人起病较为缓慢,表现为原有的咳嗽症状加重。婴幼儿肺炎多较急重,临床上有高热、惊厥、呼吸急促和紫绀,有时发生呼吸衰竭。

  听诊可闻及散在的或局限的干、湿性罗音,但大片实变体征者少见。

  胸部X线表现为支气管肺炎,约1/4呈肺叶或肺段实变

  影,很少有肺脓肿或脓胸形成。

  ⑹卡氏孢子虫肺炎(PCPPCP仅发生于细胞免疫缺陷的病人,但

  热和在几周内逐渐进展的呼吸困难。病人肺部症状出现的平均时间为

  PCP仍是一种重要

  4周,PCP相对

  CD4淋巴

  的肺炎,特别是HIV感染的病人。PCP常常是诊断AIDS的依据。PCP的临床特征性表现有干

  咳、发进展缓慢可区别于普通细菌性肺炎。

  PCP的试验室检查异常包括:淋巴细胞减少,细胞减少,低氧血症,胸部

  X线片显示双侧间质浸润,有高度特征的“毛玻璃

  ”样表现。但

  30%的胸片可无明显异常。

  PCP为唯一有假阴性胸片表现的肺炎

  【辅助检查】

  1.病原学:

  ⑴诊断方法

  包括血培养、痰革兰氏染色和培养、血清学检查、胸水培养、支气管吸出

  物培养、或肺炎链球菌和军团菌抗原的快速诊断技术。此外,皮肺穿刺活检、经过防污染毛刷(可以考虑侵入性检查,包括经

  BAL)。

  PSB经过支气管镜检查或支气管肺泡灌洗(。①

  血培养

  一般在发热初期采集,如已用抗菌药物治疗,则在下次用药前采集。采样

  以无菌法静脉穿刺,防止污染。成人每次

  10~20ml,婴儿和儿童

  0.5~5ml。血液置于无菌培

  养瓶中送检。

  24小时内采血标本

  3次,并在不同部位采集可提高血培养的阳性率。

  在大规模的非选择性的因

  CAP住院的病人中,抗生素治疗前的血细菌培养阳性率为

  5%-14%,最常见的结果为肺炎球菌。假阳性的结果

  素存在时,初始抗生素治疗后血培养的阳性率仍高达

  高危因素存在,病原菌极可能是金葡菌、铜绿假单胞菌和其他革兰氏

  阴性杆菌,这几种细菌培养的阳性率高,重症肺炎时每一位病人都应行血培养,这对指

  导抗生素的应用有很高的价值。另外,细菌清除能力低的病人(如脾切除的病人)

  病的病人、白细胞减少的病人也易于有菌血症,也应积极行血培养。

  ②痰液细菌培养

  嘱病人先行漱口,并指导或辅助病人深咳嗽,留取脓性痰送检。约

  40%病人无痰,可经气管吸引术或支气管镜吸引获得标本。标本收集在无菌容器中。痰量的要求,普通细菌〉1ml,真菌和寄生虫3~5ml,分支杆菌5~10ml。标本要尽快送检,不得超过

  2小时。延迟将减少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以及革兰氏阴性杆菌的检出率。在培养前必须先

  挑出脓性部分涂片作革兰氏染色,低倍镜下观察,判断标本是否合格。镜检鳞状上皮〉

  个/低倍视野就判断为不合格痰,即标本很可能来自口咽部而非下呼吸道。多核细胞数量对

  判断痰液标、慢性肝,常为凝固酶阴性的葡萄球菌。

  15%。因重症肺炎有菌血症

  抗生素治疗后血培养的阳性率减半,所以血标本应在抗生素应用前采集。但如果有菌

  血症高危因

  本是否合格意义不大,但是纤毛柱状上皮和肺泡巨噬细胞的出现提示来自下呼吸

  道的可能性大。

  痰液细菌培养的阳性率各异,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很大。痰液培养阳性时需排除污染和

  细菌定植。与痰涂片细菌是否一致、定量培养和多次培养有一定价值。

  在气管插管后立即采

  取的标本不考虑细菌定植。

  痰液培养结果阴性也并不意味着无意义:

  合格的痰标本分离不出

  金葡菌或革兰氏阴性杆菌就是排除这些病原菌感染的强有力的证据。

  革兰氏染色阴性和培养

  阴性应停止针对金葡菌感染的治疗。

  ③痰涂片染色痰液涂片革兰氏染色可有助于初始的经验性抗生素治疗,其最大优点

  是可以在短时间内得到结果并根据染色的结果选用针对革兰氏阳性或阴性细菌的抗生素;

  涂

  片细菌阳性时常常预示着痰培养阳性;

  涂片细菌与培养出的细菌一致时,可证实随后的痰培

  养出的细菌为致病菌。结核感染时抗酸染色阳性。真菌感染时痰涂片可多次查到霉菌或菌丝。

  痰液涂片在油镜检查时见到典型的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有诊断价值。

  ④其他在军团菌的流行地区或有近期

  2周旅行的病人,除了常规的培养外,需要用

  缓冲碳酵母浸膏作军团菌的培养。

  尿抗原检查可用肺炎球菌和军团菌的检测。

  对于成人肺炎

  球菌肺炎的研究表明敏感性

  50%-80%,特异性

  90%,不受抗生素使用的影响。

  对军团菌的检

  测,在发病的第一天就可阳性,并持续数周,但血清型

  1以外的血清型引起的感染常被漏诊。

  快速流感病毒抗原检测阳性可考虑抗病毒治疗。

  肺活检组织细菌培养、病理及特殊染色是诊

  断肺炎的金标准。

篇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办法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XX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实施方案的通知》(X交安〔2015〕X号)、《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通知》(委〔2014〕47号,下称“规定”)和XX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学习宣传、贯彻落实〈XX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通知》(安委〔2015〕号),经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全面加强交通运输各级党组织和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工作机制,有效减少交通运输各类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我市交通运输“四个交通、两个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实行“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和“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谁审批、谁负责”以及“属地监管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

  (二)工作目标

  健全完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工作机制,深化“平安交通”建设,全面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平稳。

  1.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道路运输责任事故;内河交通不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及沉船事故;公路水路建设项目不发生死亡以上责任事故;各项安全生产责任指标全部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指标范围内。

  2.到2017年底,全市各级各类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率100%;探索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方法;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平台接入率达100%;渡口渡船标准化率达100%;依法依规做好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和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3.健全科学合理的“平安公路”、“平安车船”、“平安渡口、“平安车站”和“平安工地”考核责任体系。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标准化体系,明确各级各类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二、主要措施和任务分工

  (一)制定“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系列规范

  1.制定XX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相关细化措施。明确局党委、机关各有关股室和局属有关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明确工作机制和考核奖惩办法。调整充实局安委办组成人员;进一步修订局安委办工作职责。(局运安股牵头,各相关股室、单位落实。时限:2015年第二季度)

  2.清理安全监管规范性文件。按照XX市交通运输局文件精神,废止《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等三个规定的通知》和《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分级分类制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相关细则。(局运安股牵头,局属有关单位落

  实。时限:废止文件自本文生效之日起失效,其余任务2016年底前完成)

  3.全面建立省、市、县三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标准化体系。按照新《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要求,明确各级各单位岗位职责,全面细化落实方法和措施。加强与纪检监察和安监部门的沟通,以监管职责标准化体系为核心,探索建立“尽职免责”机制。(局运安股牵头,局属有关单位落实。时限:2015年底前)

  (二)全面提升行业综合监管水平

  1.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统筹局属有关单位在“十三五”规划中,分别建立安全生产与应急规划专篇,建立客观科学的量化指标体系。继续做好市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细化分解下达工作。根据上级文件制定全市安全生产督查计划。(局运安股牵头,局属各单位分别落实。完成时限:2015年底前)

  2.进一步加大运输安全生产宣传贯彻力度。以市委市政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宣贯为核心,分年度制定“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要点”。2015年,各类需开设安全课程的培训班均应将“规定”作为培训内容。(局运安股牵头,局属各单位分别落实。完成时限:分年度)

  3.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经费投入。严格落实交通基础设施安全设施设备“三同时”,加强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建设,加强危病桥和渡口渡船改造力度,继续实施渡改桥工程。探索建立政府购买安全中介服务机制和专家聘用机制。(局规划股、运安股分别牵头,局属各

  有关单位分别落实。完成时限:分年度)

  4.进一步优化安全与应急管理人才结构。重点培养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人才、危险货物运输管理人才、安全与应急培训师资等;健全安全生产与应急专家库机制;优化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人员结构。按照“专兼结合、平急结合、警地结合”的原则,加强交通运输应急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各级安全监管和执法干部的管理水平。(局运安股牵头、办公室配合,局属各单位分别落实。完成时限:分年度)

  5.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水平。整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危险货物管理、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海事、运政、执法等数据系统;开发隐患排查登记系统;优化车辆动态监控平台功能;完善交通基础设施远程监控网络;建设公路水路安全畅通与应急处置系统工程。(局办公室(应急中心)牵头、局运安股配合,局属各单位分别落实。完成时限:分年度)

  (三)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机制

  1.全面落实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各项任。到2016年底,构建达标等级与优惠政策、优质资源和优先支持倾斜相挂钩的政策环境;实现“体系科学、程序严谨、分类指导、动态管理”监管体制,建成“岗位逐步达标、企业长效管理、考评机构独立实施、专业部门分类管理、主管部门监督考核”长效运行机制。(局运安股牵头,局属各单位分别落实。完成时限:2016年底)

  2.探索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模式。试点开展风险源辨识、评估和控制,建立风险源清单并评估;重点推动公路水运工程、在役基础设施、道

  路运输、水路运输、城市客运风险管理。围绕风险源强化隐患排查机制建设。(局运安股牵头,局属各单位分别落实。完成时限:2017年底)

  3.强化道路运输市场“三关一监督”管理。严格长途客运班线安全监管,落实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制度,鼓励长途客运车辆接驳运输制度;严管营运客车超速超员、站外上下客和以包代管行为。停止审批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线路,现有客运班线经营期限届满的卧铺客车,客运班线重新许可年限最长不超过2017年12月31日。严格旅游包车客运标志牌发放,严管超范围经营行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客车安全例检。依规督促在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100%加装紧急切断装置。督促企业选购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符合要求的监控平台,实现联网联控。(市运输管理所牵头落实。完成时限:分年度落实)

  4.提高公路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强化农村公路危险路段排查和整治,加快推进危桥改造任务。进一步完善国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建设。强化治理超限运输工作力度,力争到2017年底全市超限率控制到3.5%以内。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局规划股、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分别牵头,落实。完成时限:分年度落实)5.强化内河渡运建设和安全管理。实施渡口渡船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合法渡运一船一档、一渡一档、一人(船员)一档;渡工持证上岗率100%,客渡船救生消防设施设备配备合格率100%。(市地方海事

  处牵头落实。完成时限:分年度落实)

  6.加强水上运输行业安全管理。重点督促运输企业和船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防火防爆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严禁恶劣气象条件下违章冒险航行,禁止非法夹带危险品运输。(市地方海事处落实。完成时限:分年度落实)

  7.强化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监管。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五项制度”,建立健全“一月一督查、一季一分析”长效机制。对技术风险高、质量安全隐患大的桥隧工程以及隐患较多工点实施重点监督。以“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为抓手,促进施工安全标准化建设。实行施工作业限时及危险性较大工程夜间停止作业。(局规划股、市交通质监站分别牵头落实。完成时限:分年度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局属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贯彻落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创造利于交通运输大发展的稳定环境。各单位要组织专题学习,深入领会规定精神,根据本方案制定细化措施,分解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举措落到实处。各单位的落实方案应于2015年3月9日前报市交通运输局。

  (二)健全信息报送制度。2015年,各级各单位要分别于1月2日、3月31日、7月31日和10月31日前,将上一季度贯彻《规定》及推动工作的简要情况报局运安股。

  XX市交通运输局

  2015年2月17日

篇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办法

  

  涞源职教中心

  安全稳定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学校建设和发展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新的《安全生产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省教育厅《河北省学校安全工作规定》和保定市委、市政府《关于各级党委班子和政府、部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学校的安全生产工作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逐级、按岗位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

  第三条

  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是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承担学校安全稳定的领导责任。

  分管安全稳定工作的校领导(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具体抓好学校安全稳定的各项工作,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进行协调、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是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一岗双责”的原则,对其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稳定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四条

  根据“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学校各部门、各处室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本处室的安全稳定工作全面负责,对本单位管理区域内发生的安全稳定事故承担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稳定工作的负责人是所在单位安全稳定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第五条

  安全稳定工作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校内各部门、各处室应当自觉遵守安全法规,执行学校安全稳定管理规章制度,履行安全稳定职责,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学校要建立健全有关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六条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履行下列安全稳定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贯彻落实综合治理领导部门、公安机关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稳定工作的部署。

  (二)把安全稳定工作纳入学校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为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提供必要的组织和经费保障。

  (三)组织制定和实施学校内部安全稳定工作制度和工作预案,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集中研究和解决校园安全稳定工作

  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将校园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布置,同时组织实施,同时考核验收。

  (四)加强校园安保机构和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安保机构人员。

  (五)与每位教师签订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书,确定逐级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指导、督促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落实。

  第七条分管安全稳定工作的校领导(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履行下列安全稳定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校的日常安全稳定工作。

  (二)组织拟订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重要文件,提出有关安全稳定工作的经费预算方案。

  (三)督促各处室落实学校安全稳定管理规章制度,指导各单位、各处室制定符合本单位(部门)实际情况的安全稳定工作管理规定。

  (四)每月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会议,贯彻上级指示,分析研判学校安全形势,部署工作任务,组织实施安全稳定工作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安全稳定隐患的整改工作,及时处理涉及校园安全稳定的重要问题。

  (五)负责校内治安综合治理和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整治的协调工作。

  (六)负责抓好学校安全保卫队伍和应急小分队建设,积极开展应急逃生工作,减少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案件发生。

  (七)学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协助学校主要领导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协调工作。

  (八)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的其他有关学校安全稳定的工作。

  第八条

  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安全稳定工作职责:

  (一)根据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分管工作提出落实意见,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把安全稳定与业务工作统筹考虑安排。

  (二)掌握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稳定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安全稳定问题。

  (三)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稳定工作制度,加强对分管部门安全稳定工作的检查。

  (四)指导分管部门开展安全稳定宣传和教育工作。

  (五)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委托的其他有关学校安全稳定的工作。

  第九条

  学校办公室

  (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综合协调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根据上级的有关精神,负责全校性安全隐患排查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负责学校安全稳定信息的汇总和上报工作。

  (三)负责学校安全稳定应急预案的拟定和汇总工作。

  (四)负责学校日常和节假日值班的安排工作。

  (五)负责校领导办公室和机要、档案室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六)协助分管校领导做好学校安全事故的抢救和善后处理的协调工作。

  第十条

  政务处是学校组织实施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起草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并具体落实安全保卫工作的防范措施。

  (二)每月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对暂时难以解决的隐患,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三)开展与安全保卫工作有关的法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

  (四)负责安全保卫信息的收集工作,对校内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不安定因素,提出安全保卫预案和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五)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管理队伍、保安队伍和培训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校园大门的安全保卫工作。

  (七)负责校内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八)负责外来人口的管理工作。

  (九)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确定要害、重点部位,加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保卫措施,确保安全。

  (十一)负责制定全校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了解学生存在的思想问题,指导各系及时化解学生之间存在的各种矛盾,避免因矛盾激化引发各种纠纷和案件、群体性事件及其它突发性事件。

  (十三)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的组织工作。

  (十四)做好由学生处牵头组织的全校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五)协助公寓人员加强对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防止危害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的事故发生。

  (十六)牵头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涉及学生的伤害案件、人身伤亡事故的处理工作。

  第十一条后勤管理处履行下列职责:

  (一)监督检查学校用水、用电情况,对学校各部位的电气线路、办公设备定期进行检修、检测,纠正违章用水、用电行为,确保学校供水和用电安全。

  (二)加强对食品、饮食和药品的安全管理,做好食物中毒事件、药品安全事故和传染性疾病的防控工作。

  (三)负责学生公寓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负责对校舍、公共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工作,及时发现、排除安全隐患。

  (五)负责校园内地下设施的日常管理和巡查工作,防止各种险情发生。

  (六)负责对食堂、出租屋、来校施工等外来用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

  (八)负责检查校内在建工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情况,督促承建单位对安全隐患进行排除,对薄弱点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及时处置危险建筑。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教务处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教学秩序稳定。

  (二)负责主持实训室、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拟定,督促各教学点制定保障安全的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管理有章可循。

  (三)负责督促各教学点安全防范措施,并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有关部门予以解决。

  第十三条财务处履行下列职责:(一)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坚持限额存放现金、票证,超过限额过夜的要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并设专人看管。

  (二)存放现金、票证的房屋必须安全可靠,门窗要加固,安装物防和技术防范设备。

  (三)存放现金、票证的保险柜必须专人负责,钥匙由保管人员随身携带,不得放在办公室或转交他人保管。

  (四)严禁闲杂人员进入财务室。支取现金、票证时要验明身份,严格履行财务手续。

  第十四条

  国有资产管理处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有对全院固定资产设备安全情况的检查职责,并将检查的相关情况登记备案。

  (二)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登记、及时处置、及时上报。

  (三)确保教学及设备安全正常运转。

  第十五条校团委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学生社团组织及其办公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

  (二)掌握学生社团的底数和社团成员人数,做好登统和备案。

  (三)做好由团委和学生社团组织的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制定预案、做好紧急情况下的人员疏散,确保活动安全。

  第十六条图书馆履行下列职责:

  (一)经常对全馆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水灾、防破坏等工作。

  (二)定期对馆内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十七条网络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对校园网上有害信息的监控与封堵工作,接到有害信息上网的举报后,要利用技术手段及时删除,防止扩散。

  (二)加强对计算机中心机房、多媒体教室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做到安全操作规程等制度上墙。

  (三)做好计算机中心机房上网计算机等上网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全院网络安全。

  第二十条

  其它部门按“谁主管、谁负责”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稳定工作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在全校构建和完善“处处设防、人人参与”的学校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做到逐级有安全工作任务和目标,逐级有安全承诺,人人都有安全责任。

  第二十二条对在安全生产中执行规定好、成绩突出,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对不认真履行或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存在重大问题的部门和主要负责人,由学校领导对其进行约谈。

  第二十三条学校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而引发影响校园安定稳定的刑事案件、群体事件、恶性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要求严格实行安全生产问责制和“一票否决”等制度;对因工作失职、渎职等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置。

  第二十四条本实施办法由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涞源职教中心

篇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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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实施细则

  XX区落实安全生产

  各工委,各街道办事处,区委、区政府各部委办局处,各公司,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经十二届区委第10次常委会议研究同意,现将《XX区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XX市XX区委办公室XX市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XX年4月6日XX区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惩戒安全生产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根据《XX市国家行政机关向监察机关报送涉嫌违反行政纪律问题线索的办法》和《XX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规定》、《XX区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党政同责”强调党委政府在安全生产领域的领导责任,实行党政同管、同抓、同责;“一岗双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调齐抓共管。第三条

  全区处、科级干部、公务人员和由区委区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员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时,适-1-文档收集于互联网,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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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本细则。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遵照相关规定执行。第四条

  安全生产失职追责坚持严格要求、实事求是,权责一致、惩教结合的原则,与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核、使用、奖惩工作相结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第二章

  追责情形第五条

  安全生产工作失职追责方式,包括警示通报、分级约谈、取消评先、调离岗位、停职检查五种方式。警示通报、分级约谈由区安办组织实施;取消评先、调离岗位、停职检查由区委组织部、纪委监察局、人力社保局等部门按照管理权限,经区委区政府审批,依据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第六条

  全区处、科级干部,以及相关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情形之一的予以追责: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季度未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的;每季度未通过暗访暗查开展检查或对发现的隐患问题未跟踪督办整改,造成不良影响的;同一家单位同类重大隐患问题被群众举报2次以上并经核查属实或被媒体曝光,未及时解决且未采取相应措施的;未按时完成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指标的;3个月内连续发生2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综合考核不合格的;行业内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发现,或者发现重大隐患未及时采取处理措施,被市级综合监管部门发现查处的;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影响的;其他应当追责失职失责情形的。第七条

  全区处、科级干部因安全生产失-2-文档收集于互联网,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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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追责的情况,作为区委区政府绩效考核、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因安全生产失职被调离岗位或停职检查的,取消当年度各类考核评优和评先资格;受到调离岗位处理的,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取消该单位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年内本单位干部因安全生产失职被追责累计2人次以上的,取消该单位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受到停职检查的,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因工作失职引咎辞职的,年度考核为不称职。干部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的。按照年度考核相关政策规定,落实结果运用工作。第八条

  被追责人员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理:干扰、阻碍、不配合调查的;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一年内被追责两次以上的;第九条

  被追责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追责: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损失或者挽回影响的;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承认错误、承担责任的;其它可从轻、减轻或免予追责的。第三章

  追责程序第十条

  依据《党政同责》第十三条规定,区委区政府每年定期组织“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落实情况抽查。第十一条

  对安全生产督查抽查中发现领导干部有被追责情形的,按照管理权限,区安办进行核实,对情况属实的提出追责意见,报请区安委会副主任批准后组织实施。需要行政问责的,依据《XX市行政问责办法》,区安办形成调查报告并提出拟处理意见,经区监察局审核后,依据处分类型,按照相应程序报批,提交区政府审批,-3-文档收集于互联网,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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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出给予行政问责处理决定。第十二条

  全区处、科级干部存在本细则第六条、、情形的,区安办在全区范围内进行警示通报;存在本细则第六条、情形的,安委会办公室主任约谈主要领导;存在本细则第六条、情形的,区安委会副主任约谈该单位行政一把手和安全生产分管领导;情形严重的,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影响的,由安委会主任约谈该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实施停职检查或调离岗位,并取消本人和单位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区纪委监察局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第十三条

  作出追责决定前,应听取责任人的陈述和申辩,并做好书面记录;对其阐述的合理意见,应予以采纳。第十四条

  相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及时将被追责人员的有关材料归入其档案。第四章

  保障机制第十五条

  履职报告制。区级各部门和各属地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1月底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提交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报告。第十六条

  情况通报制。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情况通报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对被警示通报2次及以上的,下达《整改意见函》并挂牌督办;对被连续2次警示通报或通报后整改不到位的,启动安全生产约谈。第十七条

  约见谈话制。约谈对象为区政府部门、属地和企业有关负责人,实施者为区安委会主任、安委会副主任及安委会办公室主任。第五章

  附

  则第十八条

  本细则由XX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4-文档收集于互联网,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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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中共XX市XX区委办公室XX年4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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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办法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制度实施细则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及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制。

  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

  (七)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制定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领导和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八)依照有关规定,负责或授权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九)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强产业政策引导,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一)协助主要领导履行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组织开展本地区安全生产重大行动和重要活动,并对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适时召集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形势、研究工作,解决问题;

  (三)担任安委会副主任,负责安委会具体领导工作,定期向主要领导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委会全体会议,研究部署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

  (四)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协调整治重大安全隐患,督促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

  (五)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工作。

  依法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七)负责本行业、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

  (三)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协调解决本行业、本部门安全隐患,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七)强化对安全文化建设、宣传教育、安全培训、法律法规执行工作的监督指导;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制度;

  (八)督促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组织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建设;

  (九)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组织实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

  (十)组织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应急预案保持衔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落实应急物资储备并定期进行演练。赋予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

  (十一)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协助、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十二)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工会、从业人员、股东的监督。

  (二)督促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督促员工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三)检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对设施设备、工艺流程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状况定期组织检查和检测评价;

  (五)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监控,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建立完善隐患排查台账;

  (六)编制、修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七)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协助、配合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二)对上级部门挂牌督办的事故隐患或督办事项拒不整改落实或者整改落实不符合要求的;

  (三)对已经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谎报、迟报或不立即组织事故抢险救援以及阻碍或干涉事故调查的;对生产安全事故处理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对事故处理措施和责任追究不落实的;对上级部门挂牌督办的生产安全事故查处不力的;

  (四)未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机制,或未按照要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不合格”的;

  (五)未依法履行职业病防治工作职责,出现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六)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当追究党委、政府负责人责任的,由上一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提出责任追究建议书并报责任追究决定机关;应当追究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责任的,由本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提出责任追究建议书并报责任追究决定机关。调查应当遵守回避原则。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当严肃查处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在履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中存在的不依法行政、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以及背后存在的腐败问题。

  (一)在考核年度内,因履行职责不到位,导致本地、行业部门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各类事故总死亡人数超过控制指标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不合格的;发生较大以上事故隐瞒不报、组织救援不力,致使损失扩大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煤矿、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等行业、领域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的;其他行业发生一次死亡6人以上事故的;各类事故总死亡人数超过下达的年度控制指标的,应当在严格追究责任的同时,一律实行一票否决。一票否决的地方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当年不得参加评选各类荣誉称号及表彰奖励活动、不得提拔任用、不得发放奖励工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二)发生特别重大或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当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进行责任追究,既要追究事故发生地县级党委、政府、部门主要领导责任,又要追究上一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领导责任;

  (三)对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两年以上连续上升的地区、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同级安委会应给予预警,并建议组织部门对相关人员采取相应措施。

  (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

篇六: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办法

  

  .重庆万利万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党政同责”及“一岗双责”实施细则

  (讨论稿)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规定》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项目公司、总承包单位、各总监办、各分部单位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中

  “党政同责”,是指各参建单位党委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与同级经营管理层负有共同的责任;“一岗双责”是指各级管理者既要对所在岗位的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四条

  党委书记、董事长同为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现场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

  第五条

  项目公司、总承包单位、各总监办、各分部单位,应当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分块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制。

  第二章

  党委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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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党委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党委要专门研究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加强队伍建设;

  (四)把安全生产纳入考核评价体系,作为对领导班子、部门负责人政绩考核的内容;

  (五)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思想宣传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着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

  (六)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党委各管理部门,围绕安全生产开展相关活动,引导各级管理人员全面参与、主动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七)加大安全生产工作纪律责任追究力度,公司纪检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问题,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党员干部的责任。

  第七条

  党委主要负责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体制机制、班子队伍建设、宣传教育培训、目标管理考核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指导管理经营层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党委主要负责人对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word专业资料

  .安办负责人应协助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党委安全生产工作;党委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做好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第三章

  经营管理层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八条

  董事长、总经理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

  (二)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公司的经营和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长期发展规划;

  (三)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总经理办公会重要议事日程,研究部署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加大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事故隐患治理、应急救援装备等资金投入;

  (五)依照有关规定,负责或授权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六)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管理创新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

  (七)每季度深入工地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得少于一次;

  第九条

  各分管领导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计划,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制度;word专业资料

  .

  (二)协助领导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组织开展分管版块安全生产重大行动和重要活动,并对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三)组织、督促各相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四)组织重点工作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五)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分管版块的工作计划,做到安全生产与工程建设的“五同步”;

  (六)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安全生产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每月深入工地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得少于一次;

  (七)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

  第十条

  安办负责人主要职责:

  (一)组织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二)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定期向各级领导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总结部署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

  (四)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协调整治重大安全隐患,落实安全生产工作;

  (五)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word专业资料

  .工作;

  (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第十一条

  各部门负责人及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一)对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上级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决策部署;

  (二)每周开展日常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落实安全生产工作;

  (三)定期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安全生产工作,解决相关问题;

  (四)定期向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汇报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组织分管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第四章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履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主要职责:

  (一)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二)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带头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的轮流现场带班制度;

  (三)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word专业资料

  .履行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四)落实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督促安全生产设施的有效实施;(五)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六)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问题;安排部署安全生产督查活动;

  (七)加强对安全文化建设、安全培训、宣传教育、法律法规执行工作的监督;落实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八)督促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责任制,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组织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的标准化建设;

  (九)建立完善动态监控的预警控制体系,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组织落实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

  (十)组织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应急预案衔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落实应急物资储备,定期进行演练。赋予现场管理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下达停产撤离命令的决策权和指挥权;

  (十一)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协助、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主要职责:

  word专业资料

  .

  (一)协助主要负责人具体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会议的决策部署;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承担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三)督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对设施设备、工艺流程和作业场所安全状况定期组织检查和检测评价;

  (五)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监控,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建立完善隐患排查台账;

  (六)编制、修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七)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协助、配合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其他分管负责人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部署业务工作的同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二)承担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合理建议;

  (三)定期向主要负责人汇报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word专业资料

  .况;

  (四)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在检查业务工作时要把安全生产列入检查内容,并负责落实整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对作业风险的辨识、控制、应急处置和避险自救能力,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十六条

  党委、经营管理层及其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作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细化考核标准,严格奖惩措施;在考核考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选表彰先进时,应当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作为重要依据。

  第十七条

  党委、经营管理层及其部门、生产经营单位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年度述职报告中,应当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述职。

  第十八条

  党委、经营管理层的督查部门应当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落实情况列入年度重点督查范围,定期对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第十九条

  党委、经营管理层及其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采取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约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工作岗位调整、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或免职等方式进行问责;情节严重的,word专业资料

  .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党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未按相关要求开展各项安全检查,或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未提出整改措施,或未监督落实整改,包庇、纵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或者对其查处不力的;

  (二)对上级部门挂牌督办的事故隐患或督办事项拒不整改落实或者整改落实不符合要求的;

  (三)对已经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谎报、迟报或不立即组织事故抢险救援以及阻碍或干涉事故调查的;对生产安全事故处理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对事故处理措施和责任追究不落实的;对上级部门挂牌督办的生产安全事故查处不力的;

  (四)未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机制,或未按照要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不合格”的;

  (五)未依法履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职责,出现重大职业危害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应当追究党委、经营管理层责任的,由上一级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提出责任追究建议书;应当追究分管领导责任的,由公司党委、经营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提出责任追究建议书;应当追究部门负责人责任的,由分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提出责任追究建议书。

  公司纪检部门应当监督各级人员履职情况,严肃查处在履行word专业资料

  .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中存在的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

  第二十条

  对于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除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外,还应按照应以下规定追究责任:

  (一)在考核年度内,因履行职责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各类事故总死亡人数超过控制指标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不合格的;发生较大以上事故隐瞒不报、组织救援不力,致使损失扩大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应当在严格追究责任的同时,一律实行一票否决。一票否决的党委、经营管理层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当年不得参加评选各类荣誉称号及表彰奖励活动、不得提拔任用、不得发放奖励工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二)发生特别重大或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当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进行责任追究,既要追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又要追究上一级部门领导责任;

  (三)对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两年以上连续上升的生产经营单位,应给予预警,并建议对相关人员采取调离或撤换相应措施。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责任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责任追究:

  (一)未产生危害结果或者危害结果轻微的;

  (二)积极、主动采取补救措施和改正措施,没有发生生产安word专业资料

  .全事故的;

  (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

  第二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由重庆万利万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安全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word专业资料

篇七: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办法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实施方案(共5篇)

  第一篇:“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实施方案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XX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通知》(X交安〔XX〕X号)、《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通知》(委〔XX〕47号,下称“规定”)和XX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学习宣传、贯彻落实〈XX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通知》(安委〔XX〕号),经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全面加强交通运输各级党组织和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工作机制,有效减少交通运输各类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我市交通运输“四个交通、两个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实行“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和“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谁审批、谁负责”以及“属地监管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

  (二)工作目标

  健全完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工作机制,深化“平安交通”建设,全面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平稳。

  .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道路运输责任事故;内河交通不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及沉船事故;公路水路建设项目不发生死亡以上责任事故;各项安全生产责任指标全部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指标范围内。

  2.到XX年底,全市各级各类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

  率100%;探索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方法;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平台接入率达100%;渡口渡船标准化率达100%;依法依规做好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和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3.健全科学合理的“平安公路”、“平安车船”、“平安渡口、“平安车站”和“平安工地”考核责任体系。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标准化体系,明确各级各类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二、主要措施和任务分工

  (一)制定“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系列规范

  .制定XX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相关细化措施。明确局党委、机关各有关股室和局属有关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明确工作机制和考核奖惩办法。调整充实局安委办组成人员;进一步修订局安委办工作职责。(局运安股牵头,各相关股室、单位落实。时限:XX年第二季度)

  2.清理安全监管规范性文件。按照XX市交通运输局文件精神,废止《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等三个规定的通知》和《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分级分类制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相关细则。(局运安股牵头,局属有关单位落实。时限:废止文件自本文生效之日起失效,其余任务XX年底前完成)

  3.全面建立省、市、县三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标准化体系。按照新《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要求,明确各级各单位岗位职责,全面细化落实方法和措施。加强与纪检监察和安监部门的沟通,以监管职责标准化体系为核心,探索建立“尽职免责”机制。(局运安股牵头,局属有关单位落实。时限:XX年底前)

  (二)全面提升行业综合监管水平

  .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统筹局属有关单位在“十三五”规划中,分别建立安全生产与应急规划专篇,建立客观科学的量化指标体系。继续做好市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细化分解下达工作。根据上级文件制定全市安全生产督查计划。(局运安股牵头,局属各

  单位分别落实。完成时限:XX年底前)

  2.进一步加大运输安全生产宣传贯彻力度。以市委市政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宣贯为核心,分年度制定“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要点”。XX年,各类需开设安全课程的培训班均应将“规定”作为培训内容。(局运安股牵头,局属各单位分别落实。完成时限:分年度)

  3.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经费投入。严格落实交通基础设施安全设施设备“三同时”,加强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建设,加强危病桥和渡口渡船改造力度,继续实施渡改桥工程。探索建立政府购买安全中介服务机制和专家聘用机制。(局规划股、运安股分别牵头,局属各有关单位分别落实。完成时限:分年度)

  4.进一步优化安全与应急管理人才结构。重点培养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人才、危险货物运输管理人才、安全与应急培训师资等;健全安全生产与应急专家库机制;优化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人员结构。按照“专兼结合、平急结合、警地结合”的原则,加强交通运输应急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各级安全监管和执法干部的管理水平。(局运安股牵头、办公室配合,局属各单位分别落实。完成时限:分年度)

  5.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水平。整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危险货物管理、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海事、运政、执法等数据系统;开发隐患排查登记系统;优化车辆动态监控平台功能;完善交通基础设施远程监控网络;建设公路水路安全畅通与应急处置系统工程。(局办公室(应急中心)牵头、局运安股配合,局属各单位分别落实。完成时限:分年度)

  (三)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机制

  .全面落实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各项任。到XX年底,构建达标等级与优惠政策、优质资源和优先支持倾斜相挂钩的政策环境;实现“体系科学、程序严谨、分类指导、动态管理”监管体制,建成“岗位逐步达标、企业长效管理、考评机构独立实施、专业部门分类管理、主管部门监督考核”长效运行机制。(局运安股

  牵头,局属各单位分别落实。完成时限:XX年底)

  2.探索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模式。试点开展风险源辨识、评估和控制,建立风险源清单并评估;重点推动公路水运工程、在役基础设施、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城市客运风险管理。围绕风险源强化隐患排查机制建设。(局运安股牵头,局属各单位分别落实。完成时限:XX年底)

  3.强化道路运输市场“三关一监督”管理。严格长途客运班线安全监管,落实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制度,鼓励长途客运车辆接驳运输制度;严管营运客车超速超员、站外上下客和以包代管行为。停止审批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线路,现有客运班线经营期限届满的卧铺客车,客运班线重新许可年限最长不超过XX年12月31日。严格旅游包车客运标志牌发放,严管超范围经营行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客车安全例检。依规督促在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100%加装紧急切断装置。督促企业选购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符合要求的监控平台,实现联网联控。(市运输管理所牵头落实。完成时限:分年度落实)

  4.提高公路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强化农村公路危险路段排查和整治,加快推进危桥改造任务。进一步完善国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建设。强化治理超限运输工作力度,力争到XX年底全市超限率控制到3.5%以内。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

  5.强化内河渡运建设和安全管理。实施渡口渡船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合法渡运一船一档、一渡一档、一人(船员)一档;渡工持证上岗率100%,客渡船救生消防设施设备配备合格率100%。(市地方海事处牵头落实。完成时限:分年度落实)

  6.加强水上运输行业安全管理。重点督促运输企业和船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防火防爆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严禁恶劣气象条件下违章冒险航行,禁止非法夹带危险品运输。(市地方海事处落实。完成时限:分年度落实)

  7.强化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监管。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五项制

  度”,建立健全“一月一督查、一季一分析”长效机制。对技术风险高、质量安全隐患大的桥隧工程以及隐患较多工点实施重点监督。以“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为抓手,促进施工安全标准化建设。实行施工作业限时及危险性较大工程夜间停止作业。(局规划股、市交通质监站分别牵头落实。完成时限:分年度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局属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贯彻落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创造利于交通运输大发展的稳定环境。各单位要组织专题学习,深入领会规定精神,根据本方案制定细化措施,分解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举措落到实处。各单位的落实方案应于XX年3月9日前报市交通运输局。

  (二)健全信息报送制度。XX年,各级各单位要分别于1月2日、3月31日、7月31日和10月31日前,将上一季度贯彻《规定》及推动工作的简要情况报局运安股。

  XX市交通运输局

  XX年2月17日

  第二篇: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方案

  沙河小学“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管理,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师生生命高于一切”的思想观念,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根据《关于落实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制实施意见》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沙河小学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管理工作的精神实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增强安全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指针,全面提升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努力消除各种

  安全隐患,扎实抓好学校安全工作。通过“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方案的全面实施,增强全体教职工岗位安全意识,促进学校安全管理更加细化到位,努力形成学校安全工作全员参与、齐抓共管、人人尽职的工作局面,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的安全与稳定。

  二、岗位职责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是指教职工无论从事什么岗位都要担当起安全职责,主动把安全内容融入岗位日常管理工作,在做好本岗位的管理工作的同时,又要切实履行本岗位的安全职责。从而营造人人参与管理的氛围,逐级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统一协调”的责任保障体系。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员“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的顺利实施,学校于2015年9月成立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制实施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于辉

  副组长:柳风顺

  赵进燕

  组

  员:李新培

  赵欣

  苏翠玲

  崔金华

  张磊

  尚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赵进燕任主任,成员为各班班主任,具体负责监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工作的日常开展情况。

  四、工作职责

  (一)组长职责: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主抓全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定期组织分析学校安全管理情况,研究制定各项安全措施,加大安全管理工作力度,切实解决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健全、预案完善、人员分工明确、安全经费有保障、安全工作考核公平公正公开、奖惩兑现,积极支持相关人员开展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化解教职工之间的矛盾冲突,确保干群、教师员工之间的关系融洽。

  (二)副组长职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具体负责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负具体责任,负责贯彻落实安全管理的有关政策文件要

  求和规定,指导协调所管处室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组织开展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出谋划策、修订完善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预案、落实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细化分工、责任到人、组织实施好安全工作考核、兑现奖惩、积极支持相关人员开展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学校各项活动的安全防范措施等。

  (三)组员职责:学校条块方面安全工作的具体责任人,负分管责任,具体负责本处室安全管理工作,负有出谋划策、修订完善本处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预案、落实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细化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条块内的教职员工安全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积极支持教职员工开展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制度措施等。

  (四)班主任、教师职责:班级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责任人,负直接责任,具体负责所在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按照学校的安全管理规定和相关要求,扎实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坚持在岗在位,为人师表,关心关爱学生,善于观察发现学生的异常行为和不良表现,耐心细致地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积极化解学生之间、师生之间的矛盾冲突等。

  五、工作措施

  (一)健全制度,强化责任

  1、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主体责任制。学校各条线分管的校级行政、各职能处室是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人,应积极参与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的制定并认真贯彻落实,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有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强化各项安全措施、对安全工作进行过程管理和督促的职责。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主体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具体负责人的安全管理主体地位,进一步明确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充分发挥行政班子全体成员的作用,确保在各自分管的业务范围内,切实履行好安全的监督管理职责,并督促和指导分管范围内的教职员工做好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2、严格落实“谁在岗,谁负责;谁在场,谁有责”主体责任制。广大教职员工是学校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最终落脚点,严格落实“谁在岗,谁负责;谁在场,谁有责”主体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广大教职

  员工的安全管理主体地位,进一步明确教职员工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全体教职员工牢记自己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严格按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制度、规定和要求开展教育教学等各类活动,层层落实到各年级和每一位教职员工。

  (二)严格考核,逐步完善

  1.各处室加强过程管理。认真做好平时的检查记录工作,为考核工作积累第一手材料,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考核制度和考核指标体系,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确保考核工作规范、公平、透明,将干部职工履行岗位安全管理工作职责情况纳入业务考核,与评先评优、职称评聘、学目标考核、干部选拔任用等挂钩,实施严格的考评奖惩制度,严格执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

  2.严格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对于安全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凡发生安全事故的,按照国家有关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的法律、法规查清原因,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制实施后,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将定期收集实施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教职工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研究总结,适时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促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制的顺利实施,尽快形成安全工作“全员参与、人人有责、统筹协调、齐抓共管”的新局面。

  第三篇: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实施方案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管理,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师生生命高于一切”的思想观念,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根据凤阳县教体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订临淮第二中学安全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管理工作的精神实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增强安全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指针,全面提升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努力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扎实抓好学校安全工作。通过全员“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的全面实施,增强全体教职工岗位安全意识,促进学校安全管理更加细化到位,努力形成学校安全工作全员参与、齐抓共管、人人尽职的工作局面,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的安全与稳定。

  二、岗位职责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是指教职工无论从事什么岗位都要担当起安全职责,主动把安全内容融入岗位日常管理工作,在做好本岗位的管理工作的同时,又要切实履行本岗位的安全职责。从而营造人人参与管理的氛围,逐级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统一协调”的责任保障体系。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员“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的顺利实施,学校于2015年11月成立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实施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胡正松

  副组长:张世银

  李金豹

  朱磊

  成

  员:付华翠

  黄维新

  汤国银

  张正斌

  朱兆安

  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付华翠任主任,成员为各班班主任,具体负责监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的日常开展情况。

  四、工作职责(一)组长职责: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主抓全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定期组织分析学校安全管理情况,研究制定各项安全措施,加大安全管理工作力度,切实解决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健全、预案完善、人员分工明确、安全经费有保障、安全工作考核公平公正公开,积极支持相关人员开展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化解教职工之间的矛盾冲突,确保干群、教师员工之间的关系融洽。

  (二)副组长职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具体负责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负具体责任,负责贯彻落实安全管理的有关政策文件要求和规定,指导协调所管处室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组织开

  展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出谋划策、修订完善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预案、落实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细化分工、责任到人、组织实施好安全工作考核、积极支持相关人员开展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学校各项活动的安全防范措施等。

  (三)组员职责:学校条块方面安全工作的具体责任人,负分管责任,具体负责本处室安全管理工作,负有出谋划策、修订完善本处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预案、落实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细化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条块内的教职员工安全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积极支持教职员工开展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制度措施等。

  (四)班主任职责:

  1.班级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班学生安全及教室内的设施设备安全负责。

  2.认真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及时解决班级出现的安全问题,排除安全隐患。

  3.充分利用晨(午、晚)检、班会等时间开展学生安全教育。特别注意根据季节变化提醒学生预防疾病,防范各种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和安全事故,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4.严格执行学生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做好学生考勤统计工作,及时了解未到校上课或中途离校学生的情况,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做好记录。5.认真做好班级内各种不安全因素的排查和登记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校领导汇报。6.对有特异体质和心理异常的学生,应在家长的配合下及时做好记录。在安排体育、劳动、大型活动等时予以照顾。

  7.协助学校与家长签订家校公约,并做好公约书回执留存。通过家长会、家访等形式开展家长安全教育,提醒家长:切实担负起监护人职责,做好孩子安全教育监管工作,特别是保障孩子校外安全。

  8.组织班级校外集体活动必须征得学校领导同意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做好安全预案和活动前的安全教育工作。

  9.发现学生在校出现身体不适或危险情况时,要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并及时通知家长、报告学校。

  10.开展“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结合实际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防劫防骗、防各种伤害事故等安全事项。11.认真准确采集学生及家庭相关信息。12.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五)任课教师。

  1.明确并履行岗位安全职责,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将安全教育有机渗透到本学科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中。

  3.课前3分钟到教室候课,课前清点学生人数,发生异常情况应立即上报班主任,课堂上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时应及时制止、告诫、教育,并与班主任或学生家长及时沟通。

  4.密切配合班主任开展安全工作,及时将班内的安全问题向班主任反映,协助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妥善处理班级出现的安全问题。5.课堂教学中如遇突发事件或安全问题,及时将学生有序疏散到安全地带并作妥善处理,同时立即向分管领导或校长汇报。

  6.开展“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每天最后一节课下课前,结合实际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防劫防骗、防各种伤害事故等安全事项。7.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时,科任教师应积极配合校领导和班主任老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学生安全。

  8.遇突发情况,教师有保护学生安全的义务和责任。9.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六)体育教师。

  1.掌握教学班学生体质状况,在体育教学中合理安排相关学生活动,并做好记录。

  2.做好课前准备,根据教学内容,对场地、器材及教学环境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3.结合体育项目特点,讲解安全注意事项,带领学生认真做好准备活动,强化学生相互保护意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4.遵循体育运动规律,严格按照体育教学要求上好每节课,不违规操作。特别是体操教学,要做好“保护与帮助”的示范动作,教会学生如何进行“保护与帮助”。

  5.严格教学过程管理,把控学生动态。认真、及时解决好学生在体育教学过程中的各种矛盾或纠纷。

  6.掌握体育教学及体育课外活动中发生伤害事故的处理方法及程序,严格按照学校“学生体育教学及体育课外活动伤害事故(急病)应急预案”程序进行处理。

  五、工作措施

  (一)认真学习,增强意识:为了使广大教师增强安全意识,明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具体要求,学校通过行政会和教师会、校园网、橱窗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组织全体教师反复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等有关法律法规,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通过深入学习,使广大教师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努力形成安全工作全员参与、齐抓共管、人人尽职尽责的良好局面。(二)健全制度,强化责任

  1、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主体责任制。学校各条线分管的校级行政、各职能处室是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人,应积极参与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的制定并认真贯彻落实,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有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强化各项安全措施、对安全工作进行过程管理和督促的职责。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主体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具体负责人的安全管理主体地位,进一步明确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责

  任制,充分发挥行政班子全体成员的作用,确保在各自分管的业务范围内,切实履行好安全的监督管理职责,并督促和指导分管范围内的教职员工做好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2、严格落实“谁在岗,谁负责;谁在场,谁有责”主体责任制。广大教职员工是学校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最终落脚点,严格落实“谁在岗,谁负责;谁在场,谁有责”主体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广大教职员工的安全管理主体地位,进一步明确教职员工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全体教职员工牢记自己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严格按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制度、规定和要求开展教育教学等各类活动,层层落实到各年级和每一位教职员工。

  3、充分发挥学校校长室的牵头作用。由校长室牵头制订各具体岗位的安全责任状,并与各分管部门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各部门与班主任、科任教师签安全工作责任状。(三)严格考核,逐步完善

  1.各处室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监督与考核工作,每学期对本部门工作人员考核一次。

  2.各处室加强过程管理。认真做好平时的检查记录工作,为考核工作积累第一手材料,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确保考核工作规范、公平、透明,将干部职工履行岗位安全管理工作职责情况纳入业务考核。

  3.严格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对于安全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凡发生安全事故的,按照国家有关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的法律、法规查清原因,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一岗双责”制实施后,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将定期收集实施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教职工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研究总结,适时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促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的顺利实施,尽快形成安全工作“全员参与、人人有责、统筹协调、齐抓共管”的新局面。

  2015年12月1日

  第四篇:《一岗双责,党政同责》方案

  “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责任制方案

  第二实验学校

  为进一步加大安全管理力度,切实将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现就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完善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认清实行安全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重要意义和要求

  实行安全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发挥党委统揽全局、政府强化监管的作用,明确党政一把手的责任,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牢

  固树立“人命关天、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切实把安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中,推动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和谐发展。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要把安全管理工作摆在首要位臵,纳入教育总体工作目标,纳入党建工作内容,纳入综合考核,同规划、同部署、同考核、同推进、同落实。

  二、基本原则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贯彻“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方针,坚持“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

  学校安全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制。(学校)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对学校安全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其他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学校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学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就是在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同时承担着学校安全管理的责任,也就是一个岗位有两种责任,每个人在完成“一个岗位的业务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起“安全管理的责任”;具体岗位责任人员因失职、渎职或违规、疏于管理等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实行学校安全工作问责制、责任追究制,对未按规定落实学校安全监督和管理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校园安全管理主要责任

  (一)领导小组责任

  1.在县政府和县安委会的领导和指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本系统安全工作,组织、督促各校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稳定的工作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并制定我校安全工作的重大决策和措施。

  2.负责学校的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学校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导制定和落实防范安全事故的措施,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查处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失职或违法行为。3.将安全教

  育作为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组织师生员工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

  4.定期组织开展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及不定期组织学校安全工作的抽查,监督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销号。指导做好安全事故救援、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以任何形式或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品的劳动或其他危险性劳动的行为,组织查处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品的生产、储存及作为经营场所的行为。

  6.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督管理。7.组织召开校园安全工作季度例会,分析研究、部署、督查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8.组织对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9.掌握安全法律法规、熟知应急指挥流程、积极参与应急演练;突发事件发生时,领导小组应及时转为“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臵工作指挥中心”,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理事件。

  (二)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1.主要负责人: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1)贯彻落实学校安全工作有关法律法规,领导学校安全工作。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学校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2)掌握学校安全工作总体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职能处室制定相应制度,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3)每学期主持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听取有关安全工作汇报,分析安全工作形势,协调解决安全工作重大问题,签发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文件,落实安全工作重大措施。

  (4)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监管队伍建设,不断充实监管力量,完善监管体系。

  (5)加大学校安全工作资金投入,为学校安全监管工作争取和安排足够工作经费。

  (6)每年与学校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指导督促学校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并实行考核奖惩制度。

  (7)实行学校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分管负责人及科室的安全工作责任。

  (8)组织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救援、善后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责任事故进行责任追究。

  (9)定期向局报告学校安全工作情况。

  2.分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计划和措施。

  (2)组织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督促检查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落实。(3)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学校安全工作例会,及时研究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部署阶段性工作。

  (4)职责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援,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搞好事故调查。

  3.分管其它业务的领导:按照“管业务必管业务内安全”原则,对分管领域的学校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1)加强对分管领域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分管工作中学校安全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

  (2)落实分管领域的学校安全工作计划。(3)适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分管领域的学校安全工作。(4)适时组织分管领域的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和专项督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分管领域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援和善后工作,积极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三)学校安全责任

  学校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并对未履行学校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导致的后果负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承担本单位安全主体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机构,落实专(兼)职人员,保障安全经费投入。

  3.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组织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兑现奖惩。4.制定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师生演练。

  5.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并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6.定期组织安全检查,认真落实隐患整改措施。7.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加强危险源监控。8.定期研究分析学校安全工作动态,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9.妥善处臵各类伤害事件,做好善后工作。

  10.及时、准确、完整报告安全事故信息,有效组织救援。

  四、组织机构、领导分工

  孟丽平:党支部书记、校长

  主持全面工作,主管人事、发展规划、招商引资工作。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朱晓敏党支部副书记

  主管:党务.安全。法制,家长学校,工会,信访,张艳峰:副校长

  主管:负责业务范围内的教学工作。初玉杰:

  主管:继续教育,考勤,教科研。

  第五篇: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责任状

  北溪村乡人民政府

  2014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目标

  责任书

  为加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XX镇人民政府与政府各分管领导签订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1、杜绝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发生。

  2、严防安全生产未遂事件的发生。

  3、事故隐患上报率100%,责任范围内事故隐患整改率100%。

  4、杜绝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安全责任事故

  5、杜绝特种设备、农机、农电、学校安全责任事故。

  6、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7、事故及时结案率100%。

  二、工作要求

  1、建立健全分管部门和行业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2、对分管部门和行业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建立台账,跟踪督办,直至消除隐患。

  3、督促分管部门和行业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每季度要进行一次专项整治,打击和杜绝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4、督促分管部门和行业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5、督促分管部门和行业按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认真做好记录,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制定安全生产措施。

  7、严格事故处理制度,一旦发生事故,单位负责人应当立即向XX镇人民政府和镇安监办报告,并积极参与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的处理。

  三、相关措施

  1、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县级有关安全指示精神和镇党委政府和安委会的安排部署,指导督促分管部门、行业和村委会的安全工作全面落实,确保各项事故控制在下达指标内。

  2、结合工作特点和实际,研究制定分管部门和行业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计划,措施,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切实在分管部门和行业内把安全生产工作与其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同评比、同奖惩。

  3、抓好分管部门和行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和督促相关部门和行业、村委会,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安全生产会,并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4、及时研究解决分管领域和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对一般事故隐患迅速治理,对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告镇人民政府或安委会,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监控,落实整治措施,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5、全年到分管部门和行业、(联系)责任村(组)检查、督促、指挥安全工作4次以上。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强力制止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6、分管范围内发生重伤或其它不良影响的事故,应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施救,协助事故调查,负责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7、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报告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因分管工作调整的,按党委、政府相关通知自动履职,不在另行签订责任书。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一份。XX镇人民政府

  镇长(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二〇一四年七月一日

篇八: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办法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监管格局,促进xx社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根据《xx市xx区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暂行规定》(x委办[20xx]xx号)的通知要求,结合社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总体目标。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将各类安全生产伤亡事故控制为零,杜绝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社区党委、办事处的领导班子成员,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能部门人员,村居“两委”人员。

  第三条

  “党政同责”是指社区党委、办事处对安全生产工作共同负有领导责任。“一岗双责”是指党委领导干部对所在岗位既履行业务工作职责,又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四条

  社区党委、办事处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社区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人,对本社区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对分管范围

  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规定负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

  各级领导干部、村居干部要按照“属地监管与分级监管相结合,以属地监管为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第六条

  社区党委书记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督促办事处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督促办事处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力支持办事处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二)督促党政领导干部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将履职情况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并与评先评优和提拔晋升挂钩。

  (三)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定期主持召开党委会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人员、投入等重大问题,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的整改。

  (四)加强安全生产领导力量,将素质高、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的干部安排到安监岗位上工作,选齐配强专职安监办工作人员。

  (五)加强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在重要节日、重点时段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六)本辖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按照规定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及善后处置等工作。

  第七条

  办事处主任是本社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负责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办事处社会管理的基本任务,把安全生产规划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对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政府、社区党委对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指示的贯彻落实。

  (三)主持或者委托分管负责人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社区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工作。

  (四)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会议或者专题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五)支持、督促办事处其他负责人履行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领导职责,发现疑难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六)主任每季度至少参加1次安全生产检查(有记录)。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1次安全生产例会,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社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七)建立健全xx社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制定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并督促落实。

  (八)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组织对各部门、村居开展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并按照规定给予奖励或者惩罚。

  (九)按照规定指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善后处置等工作。

  (十)做好区委、区府和区安委办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

  第八条

  社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分管领导是本社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监管责任,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正常及党委、办事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部署安排本社区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协助办事处主任履行社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三)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题工作会议,听取相关部门和村居的工作汇报,传达贯彻上级精神,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研究解决实

  际问题,监督相关部门和村居具体落实,并形成社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纪要。

  (四)负责领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工作,组织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落实措施,督促和指导各项任务完成。

  (五)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指导社区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任分明;分级建立安全生产目标控制体系,层层落实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完成。

  (六)每月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至少1次。根据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

  (七)听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部门(单位)的工作汇报,掌握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八)组织落实本社区内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作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同时制度),并对职业危害重点企业严格落实职业健康“三同时”制度。

  (九)组织制定社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救援演练。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亲临现场指挥救援,并做好事故报告、善后处置等相关工

  作。

  (十)做好党委、办事处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

  第九条

  社区分管其他工作的分管领导对部门(单位)、行业(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党委、办事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决议和工作部署在分管部门(单位)、行业(领域)内的贯彻落实。

  (二)每季度组织开展分管行业或领域安全生产检查至少1次,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三)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分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考核验收。

  (四)领导分管部门(单位)、行业(领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工作,督促分管部门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采取措施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五)监督检查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重要节假日和重要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亲自带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责任,督促和协调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工作。

  (六)分管行业(领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事故性质和等级赶赴事故现场,负责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并督促分管部门(单位)及时如实上报事故情况。

  第十条

  社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和其他有关法律;负责对辖区内的工矿商贸(含高危行业、公众聚集场所)等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

  (二)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劳动保护政策、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文件精神;拟订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发布社区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社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调度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

  (三)配合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妥善解决本辖区内重大隐患或突出问题,并为社区办事处安全生产决策当好参谋。

  (四)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掌握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资格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掌握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和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投入的使用情况。

  (五)掌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报区政府实施关闭;生产经营单位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的,及时报告区政府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处罚。

  (七)参与和配合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督促事故处理结果的落实,跟踪督办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八)做好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法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

  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严格实施安全行政审批、加强安全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安全违法行为。

  行业业务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主管行业和业务领域内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生产、经营、建设秩序,做好安全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培训、安全技术推广等工作。

  第十二条

  村居党支部委员会、村居民委员会主要履行以下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制定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会议要求,落实和社区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

  管理责任书。

  (二)做好村居范围内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意识。

  (三)经常性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巡查,对道路交通安全、天燃气、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开展大排查,发现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报告社区及有关部门;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在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的同时及时报告社区。

  第十三条

  村居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村居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为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二)组织村居干部学习传达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制度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会议要求,组织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三)每月至少组织开展2次安全检查活动,及时上报影响生产、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或危险源,确保安全。

  (四)辖区内发生伤亡事故,及时报告,保护现场,积极协助上级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做好群众受害者亲属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第十四条

  各单位、部门每半年和年终将本行业(领域)安全生

  产目标落实情况向社区上报书面报告,凡年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本单位、本部门主要负责人需向社区作书面检查。

  第十五条

  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各单位、部门有关负责人忽视安全生产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拖延不报,造成重大影响的或不及时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扩大的,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篇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办法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方案沙河小学“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管理,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师生生命高于一切”的思想观念,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根据《___落实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制实施意见》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沙河小学“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___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管理工作的精神实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增强安全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指针,全面提升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努力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扎实抓好学校安全工作。通过“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方案的全面实施,增强全体教职工岗位安全意识,促进学校安全管理更加细化到位,努力形成学校安全工作全员参与、齐抓共管、人人尽职的工作局面,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的安全与稳定。

  二、岗位职责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是指教职工无论从事什么岗位都要担当起安全职责,主动把安全内容融入岗位日常管理工作,在做好本岗位的管理工作的同时,又要切实履行本岗位的安全职责。从而营造人人参与管理的氛围,逐级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统一协调”的责任保障体系。

  三、___领导

  为确保全员“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的顺利实施,学校于___年___月成立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制实施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___如下:

  组长:于辉

  副组长:柳风顺赵进燕

  组员:李新培赵欣苏翠玲崔金华张磊尚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赵进燕任主任,成员为各班班主任,具体负责监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工作的日常开展情况。

  四、工作职责

  (一)组长职责。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主抓全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定期___分析学校安全管理情况,研究制定各项安全措施,加大安全管理工作力度,切实解决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健全、预案完善、人员分工明确、安全经费有保障、安全工作考核公平公正公开、奖惩兑现,积极支持相关人员开展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化解教职工之间的矛盾冲突,确保干群、教师员工之间的关系融洽。

  (二)副组长职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具体负责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负具体责任,负责贯彻落实安全管理的有关政策文件要求和规定,指导协调所管处室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___开展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出谋划策、修订完善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预案、落实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细化分工、责任到人、___实施好安全工作考核、兑现奖惩、积极支持相关人员开展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学校各项活动的安全防范措施等。

  (三)组员职责。学校条块方面安全工作的具体责任人,负分管责任,具体负责本处室安全管理工作,负有出谋划策、修订完善本处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预案、落实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细化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条块内的教职员工安全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积极支持教职员工开展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制度措施等。

  (四)班主任、教师职责。班级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责任人,负直接责任,具体负责所在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按照学校的安全管理规定和相关要求,扎实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坚持在岗在位,为人师表,关心关爱学生,善于观察发现学生的异常行为和不良表现,耐心细致地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积极化解学生之间、师生之间的矛盾冲突等。

  五、工作措施

  (一)健全制度,强化责任

  1、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主体责任制。学校各条线分管的校级行政、各职能处室是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人,应积极参与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的制定并认真贯彻落实,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有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强化各项安全措施、对安全工作进行过程管理和督促的职责。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主体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具体负责人的安全管理主体地位,进一步明确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充分发挥行政班子全体成员的作用,确保在各自分管的业务范围内,切实履行好安全的监督管理职责,并督促和指导分管范围内的教职员工做好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2、严格落实“谁在岗,谁负责;谁在场,谁有责”主体责任制。广大教职员工是学校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最终落脚点,严格落实“谁在岗,谁负责;谁在场,谁有责”主体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广大教职员工的安全管理主体地位,进一步明确教职员工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全体教职员工牢记自己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严格按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制度、规定和要求开展教育教学等各类活动,层层落实到各年级和每一位教职员工。

  (二)严格考核,逐步完善

  1.各处室加强过程管理。认真做好平时的检查记录工作,为考核工作积累第一手材料,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考核制度和考核指标体系,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确保考核工作规范、公平、透明,将干部职工履行岗位安全管理工作职责情况纳入业务考核,与评先评优、职称评聘、学年度目标考核、___选拔任用等挂钩,实施严格的考评奖惩制度,严格执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

  2.严格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对于安全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凡发生安全事故的,按照国家有关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的法律、法规查清原因,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制实施后,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将定期收集实施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教职工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研究总结,适时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促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制的顺

  利实施,尽快形成安全工作“全员参与、人人有责、统筹协调、齐抓共管”的新局面。

篇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办法

  

  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环境责任体系,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环保站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环境保护工作格局,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X镇党政领导、干部,各村和镇属各站所、各企业单位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

  第三条

  X镇党委政府、各村党支部、各村委会和镇属各站所对环境保护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制度,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保护工作负领导及监督检查责任;分管环境保护的负责人对环境保护工作负组织和综合监督检查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负直接责任;企业负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第二章

  镇党委、政府领导环境保护工作责任

  第四条

  镇党委书记是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督促镇政府认真抓好环保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督促镇政府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力支持镇政府依法履行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二)督促党政领导干部认真履行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将履职情况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并与评先和提拔晋升挂钩。确保环境保护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

  (三)加强对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的领导,每月至少听取1次辖区内环境情况汇报,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1次党委会听取环境监督检查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影响和制约环境保护工作的体制、机制、编制、投入等重大问题,提出环境保护工作要求。

  (四)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领导力量,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日常督促检查,在重要节日、重点时段带队监督检查环境保护工作。

  第五条

  镇长是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环境保护督检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行政法规及上级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把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将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工作纳入政府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基本任务,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组织研究制定环境保护工作计划、目标,督促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

  度,确保县委、县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加大环境投入,确保环境保护基础投入和环保监管投入。

  (四)定期分析环境保护形势,研究制定改善环境保护工作条件的办法和措施。每月至少听取1次辖区内环境保护情况汇报,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1次环境监督检查工作例会,研究解决本地区环境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安排部署环境保护工作,并形成纪要。

  (五)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督促检查,在重要季节、重点时段带队监督检查环境工作。

  (六)加强环境保护目标考核,每年初与村、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签订年度环境保护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七)按要求配备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环境管理队伍建设,监督、检查、促进领导班子及其他成员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工作。

  (八)制定环境保护工作事故应急预案,发生事故时,按规定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和善后等工作。

  第六条

  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是环境保护工作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人,对本镇环境监督检查工作负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除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负责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环境监督检查工作外,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行政法规、及上级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安排部署,研究制定本镇环境保护监督的具体措施和办法;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并结合实际,积极开展环境监督检查工作。

  (二)协助镇长组织召开环境监督检查工作例会,研究解决本镇环境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安排部署环境监督检查工作。坚持环保站周例会制度,研究部署一周工作。

  (三)加强在重要节日、重点时段带队检查环境保护工作。每月开展检查不少于3次。

  (四)指导协调本镇环境监督检查和目标管理,组织分解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并加强考核,建立约束、激励机制。每月向镇党委、政府报告1次本地区环境工作情况。

  (五)组织环境事故应急救援,督促做好事故信息报送。积极支持配合上级政府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第七条

  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规定负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环境监督检查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抓好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行政法规及上级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安排部署在分管范围内的贯彻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责。

  (二)坚持将环境监督检查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同时部署、同时实施、同时考评,每月向镇党委、政府报告1次分

  管范围内的环境情况,同时通报分管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的重大问题。

  (三)每月听取1次分管部门和分包村的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督促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四)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重点时段带队检查环境保护工作。每月检查不少于3次。

  (五)分管范围内发生环境事故时,按规定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救援、善后等工作,督促做好事故信息上报工作,积极支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认真落实调查处理意见。

  第三章

  镇级各站所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第八条

  镇级各站所根据职能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管行业,网格管理,管环保”

  、“管业务,网格管理,管环保”

  、“管生产,网格管理,管环保”的原则,依法对本站所所属监督管理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具体负责,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行政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及镇政府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工作的文件、会议、部署,督促管理对象抓好环境保护法规的教育培训。

  (二)组织制定本站所、本行业年度及重大环境保护工作计划、目标,应急预案,确保镇政府下达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督促管理对象依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确保环境保护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四)结合实际,适时开展集中检查环境整治,及时报告并整改重大环保隐患,配合协调上级主管部门及镇级相关站所调查处理重大事故。

  (五)行业、业务范围内发生事故时,即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救援、善后等工作,按规定要求上报事故,做好各类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完成镇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六)每月定期向镇环保站上报行业、业务范围内的环保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第四章

  各村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九条

  各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为本村环境保护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村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传达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行政法规及镇党委、镇政府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文件、会议、指示,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环保意识。明确各村民小组环保相关责任,建立行之有效的责任体系、环境隐患排查制度和应急处置措施。

  (二)根据镇党委、政府对环保工作的要求,组织研究制定本村环保工作计划、目标、措施,完善制度,严格管理,认真落实。

  (三)结合实际,有组织地开展各项环保检查整改活动,及时研究处理或请示上报有影响生产、生活重大隐患或危险源,并及时落实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四)每月定期上报环保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五)本村发生伤亡及重大环保事故,应及时报告,保护现场,并积极协助上级及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做好群众和受害者亲属工作和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十条

  镇政府、各村委会、镇级各站所负责人忽视环保监督检查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环保职责,导致发生事故的,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拖延不报,导致对全镇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或者不及时组织开展环保事故救援工作,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扩大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给予告诫、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党纪政纪等处分: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构成犯罪的,按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各村、各站所领导在环保工作上存在不具体、不落实、不负责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不认真履行环保岗位职责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

  任,因未按照要求整改而发生事故的,依法依纪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镇政府环保站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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