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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福利费规定10篇

时间:2023-07-23 17:11:01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职工福利费规定

  

  职工福利费范围

  职工福利费是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具有一定社会效益的费用,职工福利费范围一般包括以下几种:

  一是职工社会保险费。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比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这些社会保险费是企业不可避免的社会义务,以及职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必要费用。

  二是职工奖金、补贴等。企业为了激励职工工作,经常会给职工发放奖金、补贴等,比如劳动模范奖、优秀员工奖金、绩效奖金、节日福利补贴等,这部分费用也属于职工福利费的范围。

  三是职工教育福利费。企业会为职工提供教育福利,比如职工子女就读学校,企业可以免费提供学费、书本费等,企业投资人才培训费也属于职工福利费的范围。

  四是职工福利费用。企业为了满足职工的日常生活需求,会提供一些福利费用,比如免费提供职工餐、宿舍、医疗健康检查、体检、康复治疗等,这部分费用也属于职工福利费的范围。

  总之,职工福利费范围已经很广泛,具体费用范围可以根据企业的经济能力、社会责任等情况而定。企业在支付职工福利费时,要积极发挥社会责任,为职工提供更多福利,以促进职工的社会保障和生活水平的提高。

篇二:职工福利费规定

  

  职工福利费使用范围和标准

  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促进职工健康成长,改善职工的社会保障,提高职工生活水平,给予职工家庭特定福利,以及企业参加其他社会活动费用的费用经费。职工福利费的使用范围与标准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职工住房福利费的使用。企业可以将职工福利费用于购买、修缮、装修职工家庭住房,以及购买职工住房所需的设备及日常用品,并在规定范围内支付职工住房租金。

  二、职工医疗保健福利费的使用。企业可以将职工福利费用于购买职工医疗保健器材,以及支付职工参加各类医疗保健培训、学习及体检费用。

  三、职工社会保障福利费的使用。企业可以将职工福利费用于支付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费用,以及为职工的家属提供社会保障福利。

  四、职工文化娱乐福利费的使用。企业可以将职工福利费用于支付职工参加文化娱乐活动的费用,以及购买职工参加文化娱乐活动所需的器材、设备。

  五、职工其他福利费的使用。企业可以将职工福利费用于为职工提供家庭特定福利、支付职工参加社会活动的费用,以及购买职工参加社会活动所需的器材、设备。

  职工福利费的使用标准是按照《企业职工福利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的。根据该办法,企业应按照规定的福利费支出比例,按照规定的支出标准,按照规定的支出用途,按照规定的费用核定流程,合理支出职工福利费。

  职工福利费的使用范围和标准是按照《企业职工福利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的,旨在通过为职工提供住房、医疗保健、社会保障、文化娱乐及其他家庭特定福利等,来改善职工的生活水平,增强职工的幸福感,从而提高企业的社会形象。

篇三:职工福利费规定

  

  xx年X月X日

  精品范文-职工福利费使用规定|国家对职工福利费规定

  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按工资一定比例提取出来的专门用于职工医疗、补助以及其他福利事业的经费。下面是网chinawenwang分享的国家对职工福利费规定,希望你喜欢!国家对职工福利费规定

  财政部《通知》中企业职工福利内容

  财政部2xxx年下发的《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称,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非货币性集体福利以及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福利还包含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交通、车改、异地安家费等其他项目。探亲假、婚假、带薪年休假等假期,也属于福利。

  工会会员福利有哪些

  今年7月3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出台的《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提到,由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等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会员个人和家庭发生困难情况的补助,以及会员本人过生日的慰问等。但对于购买购物卡、代金券等、请客送礼等活动,全总予以明令禁止。

  职工很少享受到的福利

  《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2xxx年)就提到,福利费还应用于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

  不少事业单位有探亲假以及相应的探亲假路费等福利项目,但职工很少享受到。

  福利的支出从哪里来?《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提到,非货币性集体福利以及各项现金补贴、职工困难补助、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等福利,均属于福利费使用范围。

  而福利费则来自职工的薪金总额,按一定比例提取。2xxx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扣除,即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当年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这部分福利费准予税前扣除。

  事业单位职工福利支出来自福利基金,而福利基金则从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中提取。2xxx年财政部下发《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

  xx年,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调整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费标准,福利费被定格在工作人员基本工资中的(2)、5%。

  工会所发放福利,则来自工会经费,工会经费包括:工会会员每年上缴的会员费和单位每月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拨缴的经费。

篇四:职工福利费规定

  

  职?福利费的基本规定关于职?福利费的财务处理与会计核算?法,可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即由新《企业财务通则》、新会计准则颁布前的按?例计提列?,转变为之后的据实列?;在税务处理上也分为两个阶段,即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前的按?例扣除,转变为之后的在规定?例内据实扣除。本?将??于新会计准则和新税法的相关规定,对企业职?福利费会计核算与纳税处理中产?的差异进??较分析。关于职?福利费的基本规定(?)《企业财务通则》的规定在新《企业财务通则》实施之前,我国内资企业?直是按照?资总额的14%计提职?福利费,通过"应付福利费"列?核算企业职?福利费的各项开?。财政部(92)财?字第574号《颁发〈?业企业财务制度〉的通知》第五??条规定:"职?福利费按照企业职??资总额的14%提取。职?福利费主要?于职?的医药费(包括企业参加职?医疗保险交纳的医疗保险费),医护?员的?资,医务经费,职?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活困难补助,职?浴室、理发室、幼?园托?所?员的?资,以及按照国家的规定开?的其他职?福利?出,不包括职?福利设施的?出。"(同时颁发的其他?业财务制度有相似的规定)新《企业财务通则》改变了这?格局。财政部《关于实施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07]48号)规定: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实施后,企业不再按照?资总额14%计提职?福利费,2007年已经计提的职?福利费应当予以冲回。截?2006年12?31?,应付福利费账?余额(不含外商投资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福利及奖励基?余额)区别以下情况处理,上市公司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余额为?字的,转?2007年初未分配利润,由此造成年初未分配利润出现负数的,依次以任意公积?和法定公积?弥补,仍不?弥补的,以2007年及以后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弥补。2、余额为结余的,继续按照原有规定使?,待结余使?完毕后,再按照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执?。《财政部关于进?步加强?融企业财务管理若?问题的通知》(财?[2008]12号)中,针对?融企业以前年度应付福利费结余的使?、管理作出了具体规定。(?)新会计准则的规定新会计准则中,将职?福利视为没有明确计提标准的职?薪酬形式,不再按职??资总额14%计提职?福利费,不再设置"应付福利费"?级会计科?。对符合福利费条件和范围的?出,通过"应付职?薪酬--职?福利"科?提取计?成本费?,在实际?付、发?时冲销"应付职?薪酬--职?福利"科?。关于新旧准则的过渡与衔接,《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次执?企业会计准则》应?指南规定:"?次执??企业的职?福利费余额,应当全部转?应付职?薪酬(职?福利)。?次执??后第?个会计期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薪酬》规定,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职?福利计划确认应付职?薪酬(职?福利),该项?额与原转?的应付职?薪酬(职?福利)之间的差额调整管理费?。"关于职?福利费的内容,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6)》?书中将其解释为:"主要是尚未实?分离办社会职能或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企业,内设医务室、职?浴室、理发室、托?所等集体福利机构?员的?资、医务经费、职?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活困难补助、未实?医疗统筹企业职?医疗费?,以及按规定发?的其他职?福利?出。"(三)税收法规相关规定《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企业发?的职?福利费?出,不超过?资薪?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此项规定与原外商投资企业税法中规定的职?福利费税前扣除政策基本?致,但与原内资企业适?的原税收政策存在明显差异。原《企业所得税暂?条例》中规定,职?福利费按计税?资总额的14%计算扣除,这?兼有预提的性质,只要计提基数和?例符合规定,即使提?未?形成余额也可税前扣除。与之不同的是,新税法规定的税前扣除?例固然仍为14%,但计提基数为?资薪?总额,不再有计税?资总额概念。其次,新税法强调税前扣除的必须是实际发?的职?福利费?出,不再采?按?例提取扣除的做法。关于新税法实施之前的福利费余额的处理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264号)第三条规定:"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的职?福利费,应先冲减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的职?福利费余额,不?部分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扣除。企业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的职?福利费余额已在税前扣除,属于职?权益,如果改变?途的,应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关于职?福利费的范畴,税法也作出明确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薪?及职?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以下简称3号?)指出:《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的企业职?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1、尚未实?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的设备、设施和?员费?,包括职??堂、职?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和福利部门?作?员的?资薪?、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劳务费等。2、为职?卫?保健、?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未实?医疗统筹企业职?医疗费?、职?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防暑降温费、职?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堂经费补贴、职?交通补贴等。3、按照其他规定发?的其他职?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企业发?的职?福利费,应该单独设置账册,进?准确核算。没有单独设置账册准确核算的,税务机关应责令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税务机关可对企业发?的职?福利费进?合理的核定。显然,税法对职?福利费内容规定得更为详细和具体。

篇五:职工福利费规定

  

  职工福利费使用范围和标准

  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保障职工基本生活条件,支付给职工的特殊性工资,其使用范围及标准有着严格的规定。

  职工福利费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子女教育福利、养老金、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具体来说,子女教育福利可以支持职工子女的学费、书本费、体检费等;养老金可支持职工在退休后的生活费用;医疗保险可支付职工及家属的医疗费用;住房公积金可支付职工住房费用。

  职工福利费的标准也是有规定的,一般来说,子女教育福利应当按照职工子女实际支出的费用来支付;养老金标准一般按照职工在企业的工龄和工资水平来确定;医疗保险则根据职工所在地的本地政府规定的标准来确定;住房公积金标准也是按照本地政府的规定来确定的。

  总之,职工福利费的使用范围和标准都是有规定的,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向职工支付职工福利费,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篇六:职工福利费规定

  

  职工福利费管理实施细则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西海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福利费管理,切实维护正常的收入分配秩序,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人力资源部门是福利费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落实国家有关职工薪酬福利政策,制订职工福利费管理制度,组织编制年度福利类人工成本计划。

  第五条

  财务部门负责将职工福利费支出纳入年度财务预算管理,对职工福利费的支出实施会计核算和财务监督。

  第六条

  行政事务等部门负责提出年度职工福利项目计划实施意见,协助人力资源部门编制福利计划,办理相关职工福利事项。

  第七条

  审计部门负责对职工福利费开支情况实施审计监督。

  第三章

  开支范围

  第八条

  企业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

  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等。

  第九条

  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医务所、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第十条

  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

  第十一条

  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二条

  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职工体检费用、丧葬补助费、抚恤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职工活动支出等符合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未包括在上述支出中的其他支出。

  第十三条

  各单位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按月按标准直接发放或报销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如上下班通勤班车、集体宿舍等相关费用,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

  第十四条

  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第四章

  控制标准

  第十五条

  各单位福利费占工资总额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工资总额的10%以内,且职工福利费增长幅度不得超过本企业当年工资增长幅度。

  第十六条

  遇下列特殊事项,在申报当年工资总额预清算时,公司予以单独审批。

  (一)对于新组建单位,公司根据其发展阶段,每年单独核定其福利费占工资总额的比例。

  (二)离退休职工占在职职工的比例超过公司平均占比的单位,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在政策范围内据实核定。剔除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之后,福利费占工资总额的比例同比不应高于上年同口径福利费占工资总额的比例。

  第十七条

  各单位应当在职工福利费管理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内,考虑企业经营状况和承受能力,结合实际需求,参照历史一般水平,本着强化预算控制的原则,在确保完成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的前提下,在限额内安排年度职工福利费。

  第五章

  福利计划管理

  第十八条

  职工福利费支出纳入预算管理,其编制、审批、支出、调整按预算管理规定和本细则执行。

  第十九条

  人力资源部门每年12月份编制次年福利费预算和职工福利计划。职工福利计划应包括职工福利事项、对应人数、项目标准和额度、支出方式、时间安排等内容。

  第二十条

  职工福利计划应征求职工代表大会或同级工会组

  织意见。

  第二十一条

  职工福利计划及其执行情况报上级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并接受财务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六章

  管理规定

  第二十二条

  福利费中不得发生属于个人的下列支出:

  (一)娱乐、健身、旅游、招待、购物、馈赠等支出。

  (二)个人行为导致的罚款、赔偿等支出。

  (三)购买住房、支付物业管理费等支出。

  (四)应由个人承担的其他支出。

  第二十三条

  对以本企业产品和服务作为职工福利的,要严格控制。本企业产品和服务作为职工福利,应当按商业化原则实行公平交易,不得直接供职工及其亲属免费或者低价使用。

  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不得随意设置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项目、不得随意提高已有项目的标准,不得以工资形式发放。企业不得以任何名目向已经领取年金待遇的职工发放其他养老性质的补贴。

  第二十五条

  规范福利费列支,福利费开支情况表已有明确对应福利事项科目的,不应笼统归入“其他符合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他支出”项下;福利事项应统一列入福利费科目,不应在成本费用项下列支;不符合福利费列支范围的费用,不应列入福利费科目。

  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核

  算的有关规定,对实际发生的各项职工福利费支出进行明细核算,并在财务报告中披露。

  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做好职工福利费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和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

  第二十八条

  各单位应按照制度健全、标准合理、管理科学、核算规范的原则,做好职工福利费管理,控制职工福利费在职工总收入中的比重,维护正常的收入分配秩序。

  第二十九条

  各单位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明确本单位职工福利费开支的具体项目、标准和审批程序等。经本单位决策机构批准后,报上级单位审查、备案。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关于福利费的管理要求及标准,财政部、国资委、集团公司有新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三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七:职工福利费规定

  

  职工福利费标准

  职工福利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一直处于讨论和完善的状态,新修订版本已经于2020年底正式施行,为职工排放更加规范的激励,充分发挥职工积极性和创造力,创造良好的劳动关系氛围。本文将对职工福利费的标准进行详细的介绍。

  职工福利费标准分为定期福利和奖励性福利两类。定期福利主要是指雇主每次支付职工固定数额的福利,比如法定福利、津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而奖励性福利更注重激励职工成果,比如有偿休假、福利卡,以及计件奖励、全勤奖、特别贡献奖等。

  定期福利的标准通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相关条款,根据实力情况和行业情况,不同的企业会有不同的福利标准,因此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十分留意福利待遇。

  奖励性福利的标准也是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制,企业可以根据职工个人表现,以及企业生产和运营情况来制定相关标准。一般来说,特别贡献奖通常是按照特殊成就来进行激励,例如在关键研发项目上取得重要成果,主动发现公司产品质量问题,或者在运营管理方面取得较高的业绩等。

  职工福利费标准在全面激励职工的同时,也能给雇主的运营带来很大的帮助,可以有效的控制成本,提高人力成本利用率,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同时,还需要强化职工素质管理,以更加合理的福利待遇来引导职工,实现企业与职工双赢。

  因此,要想确保职工福利费标准的正确实施,企业应该在立法、-1-

  实施以及监督方面均加强力度,确保福利标准正常运营。同时,职工也应该更加积极地参与到福利管理中来,以更好的把握职工福利的运行状态,与企业一起创造更加健康的劳动关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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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职工福利费规定

  

  职工福利费管理办法

  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公平有效地使用员工福利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一、福利费的来源

  根据财务制度规定,每月按员工工资总额14%计提福利费。

  二、福利费开支范围

  在职员工及内退人员,凡遵守国家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符合公司规定条件者均可享受。

  ⑴公司的各项福利补助,困难补助,独生子女费,医疗保险费等。

  ⑵公司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补助费开支。

  三、困难补助的范围

  ⑴经劳动部门认定,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者。

  ⑵本人或家庭成员患大病或家庭遭遇意外灾害,造成生活困难,按规定程序批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⑶经公司有关部门认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生活保障线的。

  ⑷其它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和XX联合审批的事项。

  凡属上述情况之一者,经本人申请,本单位有关部门审查核实,每人每年一次性或总计补助在1000元以内,由部门经理和副经理批准执行;超过1000元,由CEO批准后执行。

  四、独生子女费发放的标准

  凡响应国家计划生育号召,领取独生子女证光荣证的员工可享受

  每人每年60元,直至孩子满16周岁。

  五、员工生病住院期间,XX应会同员工所在部门领导前去探望,探望领导干部及离退休干部不得超过100元,探望其他员工不得超过60元,报销凭证经XX及经办人员签字后报XX财务在标准内据实予以报销,超支自付。

篇九:职工福利费规定

  

  员工福利费报销标准和支出规定-(工资福利报销)

  员工福利补贴标准和报销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公司职工薪资管理和福利补贴核算,现根据国家相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范围和形式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分支公司的正式员工。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员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员工提供的除工资、奖金、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社保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

  第四条“员工福利费”以交通补贴和用餐补贴两项列支。

  第五条“员工福利费”由员工按所属岗位、职级享受的待遇标准,每月底前向财务部提交报销凭证和票据,由财务部复核、审批后,以现金报销给员工。

  第三章标准和条件限制

  第六条“员工福利补贴”职级标准:

  第七条经正式录用的员工(试用期满),可享受相应岗位、职务级别

  的福利费报销待遇。

  第八条“员工福利费”核计周期为每月1日-30/31日,当月全勤则可全额报销;

  公休日、法定假及其它享受全额薪资的休假,均计全勤;

  单日缺勤4小时以上,则扣减当日福利费报销额。

  第九条“员工福利费”由员工每月5日-10日,自行按上述标准核计提交“交通补贴”和“用餐补贴”的凭证、票据;不得跨月提交。

  第十条报销凭证提交后,1周内到财务领取报销款;未填写提交报销凭证及发票,不予报销。

  第四章其他

  第十一条本规定仅适用公司相应职级岗位报销待遇,其他福利待遇另行规定。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签发颁布之日起生效,试行期一年;公司将每年根据经营效益对员工福利费报销标准进行调整。

篇十:职工福利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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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进步(页眉可删)

  法律规定职工福利费有哪些

  员工的福利费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职工医药费;2、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3、职工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死亡待遇。4、集体福利的补贴。5、其他福利待遇,就包括有上下班交通补贴、计划生育补助、住院伙食费等方面的福利费开支。

  一、职工福利费有哪些内容

  1,职工医药费

  2,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

  是指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实际支付的定期补助和临时性补助。包括因公或非因工负伤、残废需要的生活补助

  3,职工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死亡待遇

  4,集体福利的补贴

  包括职工浴室、理发室、洗衣房,哺乳室、托儿所等集体福利设施支出与收入相抵后的差额的补助,以及未设托儿所的托儿费补助和发给职工的修理费等。

  5,其他福利待遇

  主要是指上下班交通补贴、计划生育补助、住院伙食费等方面的福利费开支。

  二、不属于职工福利费的开支

  1,退休职工的费用

  2,被辞退职工的补偿金

  3,职工劳动保护费

  4,职工在病假、生育假、探亲假期间领取到补助

  5,职工的学习

  6,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包括职工在企业的午餐补助和出差期间的伙食补助)

  三、职工福利费原则要求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3条第5款规定:“社会保险费的费基、费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执行。”目前,对于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和费率的规定,体现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失业保险条例》,虽然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缴费费率各不相同,但缴费基数均统一为职工工资总额。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指出:“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

  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一)制度健全。企业应当依法制订职工福利费的管理制度,并经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明确职工福利费开支的项目、标准、审批程序、审计监督。

  (二)标准合理。国家对企业职工福利费支出有明确规定的,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企业应当参照当地物价水平、职工收入情况、企业财务状况等要求,按照职工福利项目制订合理标准。

  (三)管理科学。企业应当统筹规划职工福利费开支,实行预算控制和管理。职工福利费预算应当经过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后,纳入企业财务预算,按规定批准执行,并在企业内部向职工公开相关信息。

  (四)核算规范。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当按规定进行明细核算,准确反映开支项目和金额。

  《劳动法》等相关法律中,对劳动者的权益是作出了较多保障的。其中,就有关于福利费的规定。但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可能并没有按照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采取措施维权,追究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若有需要的话,可以委托劳动方面的专业ls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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