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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农村基础设施管护改革意见(7篇)

时间:2023-07-22 14:44:01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深化农村基础设施管护改革意见

  

  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管护机制改革

  实施方案

  (初稿)

  我县中小型水库、堰塘、泵站、灌区、末级渠道、小水

  池、农村分散供水工程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是与农业生产

  联系密切、农民直接受益的基础设施,是粮食增产、农民增

  收的重要保障。目前,全县农村小型水利设施主体缺位、权

  责模糊、工程老化失修、效益衰减的状况比较突出,工程安

  全得不到保障,工程效益难以充分发挥,已不适应农业和农

  村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全面推进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管护

  机制改革迫在眉睫。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改革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明晰工程产权为核心,以保障农民

  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根本,以保证工程安全运行为前提,以落

  实管理权、搞活经营权为重点,放开建设权,出让资产权,转换经营权,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参与小型农

  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发挥好小型农田水利设施

  效益。

  (二)目标任务。

  在全面核实查准全县现有农村小型水

  利设施的基础上,通过用水合作组织管理、委托管理、承包、租赁、股份合作、拍卖等多种方式,逐步建立起产权明晰化、投入多元化、服务社会化、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利设施管

  护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使农村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得到明

  晰,经营方式得到

  搞活,管护责任得到落实,安全运行得到

  保障,管理水平得到提升,做到建、管、用相一致,责、权、利相统一。

  力争到

  2013年

  12月底,全面完成全县现有农村

  小型水利设施管护机制改革工作任务。

  (三)

  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责权一致、有机统一的原则

  实行“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二是坚持因地制

  宜、分类指导的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三

  是坚持尊重民意、维护权益的原则。广泛征询群众意见,实

  行民主决策,改革中严格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四是坚持

  政府扶持、民办公助的原则。充分发挥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引导作用。五是坚持统筹发展、持续利用的原则。统筹规划和协调城乡水利发展和改革,加

  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确保防洪、农业灌溉供水和生态环境

  安全。六是坚持产权证、经营许可证独立发放的原则。原则

  上所有农村小型水利设施均核发产权证,而对自建、自用、自管及村级集体管理的非经营性小型水利工程可不核发经

  营许可证。

  二、改革的主要范围

  对符合以下标准的已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纳入本次改

  革范围:

  1、72座中小型水库;

  2、秀水河、隽水河和菖蒲港河;

  3、塘坝(容积小于

  10万

  m)、小型灌溉泵站(装机

  小于31000千瓦)、引水堰闸(流量小于

  1m/s)等小型水

  源工程;

  4、大中小型灌区末级渠系(流量小于

  区渠系等;

  5、管道输水灌溉,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工程;

  6、雨水集蓄利用工程(蓄水容积小于

  500m);

  7、小坝塘、小水池、小水窖等“五小”工程;

  8、农村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日供水小于

  20m)及联户

  分散供水工程。

  符合改革范围的新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要按照本方案

  相关要求,在工程建设时就明晰工程产权,明确管理机制,落实管护责任,建立健全良性运行的工程管护体制。

  三、明晰工程产权

  1、受益户较少、以农户自用为主的小农水工程,包括

  国家补助资金等所形成的资产,其产权属农户所有,实行“自

  建、自有、自用、自管”。

  2、受益农户较多的非经营性小农水工程,包括国家补

  助、村组集体投资投劳等所形成的资产,按照工程受益范围

  依法组建用水合作组织的,其产权属用水合作组织所有。

  3、乡镇、村集中管理的规模水利设施工程,按照所有

  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方式确定工程产权。以国家投资为主修

  建的乡镇、村小型集中水利设施工程产权属国家所有,由县

  级人民政府授权县水利部门行使出资人权利进行资产管理。

  经营权可以委托乡镇、村进行3331m/s)、小

  型灌3经营管理。以集体和群众投资

  投劳为主、国家补助投入修建的乡、村集中水利设施工程,其产权属工程受益范围内依法组建的用水合作组织所有。以

  社会法人、自然人或股份制等形式投资为主修建的乡镇、村

  集中水利设施工程,其产权属投资者所有,国家补助部分所

  形成的资产可由县人民政府委托县水利部门持股参与经营

  管理,也可卖给个人经营。

  4、社会各界资助捐赠所形成的工程资产,按照资助捐

  赠者的意愿进行产权划分。对不能确定资助捐赠者意愿的资

  产,原则上将产权划归工程现有经营管理者。

  四、完善管理机制

  (一)转换运行机制。

  在分类明晰农村小型水利设施产

  权或经营管理权的基础上,可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合作、拍卖、用水合作组织管理和委托管理等多种形式,灵活转换

  工程运行管护机制。

  1、承包。通过签订承包管理合同,由工程所有者将工

  程委托给承包者进行经营管理,承包人所承包的业务范围必

  须是小型水利工程的主要功能作用,并履行此功能相应的义

  务。承包合同按照统一规范的范本进行签订。

  明确工程岁修、水源保护、建筑物管护、防洪等责任。

  2、租赁。通过招标的办法与承租人签订水利设施租赁

  管理合同,由承租人在合同期限内按所租赁的水利设施功能

  履行相应的义务,自主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按期缴纳租金,并保证租赁期满时重

  新核定的资产达到合同规定值。承租期

  内允许继承,但不得擅自转让,如转让须经所有者同意并重

  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也必须按照统一规范的范本进行

  签订。

  明确工程岁修、水源保护、建筑物管护、防洪等责任

  3、股份合作。通过资产评估,将水利设施资产划分为

  若干股,出售部分或全部股份,由2个或2个以上股东按照

  章程或协议参与经营管理。股东可用资金、土地、劳务、技

  术、设备等作为股份参股,共同拥有水利设施所有权和经营

  权,实行按股分配,并留出一定比例的公共积累,用于水利

  设施维修养护。

  4、拍卖。水利设施所有者将设施全部或部分产权、使

  用权或经营管理权公开竞价出售,由多个参与者公平竞争,按照国家拍卖的有关规定程序,最终拍卖给出价最高的购买

  者,由购买者自主经营管理。对涉及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

  安全、群众切身利益和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水利工

  程,其所有权不允许拍卖,只能拍卖使用权或经营管理权。

  5、用水合作组织管理。对村内联户、村集体兴建或跨

  村工程,可按照受益范围组建用水合作组织行使经营管理

  权,按照章程民主协商开展投工投资管护水利设施、供水调

  度及水费计收等管理工作。

  6、委托管理。由县水利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

  员会将工程委托给村民小组、用水合作组织、企业和其他社

  会组织进行管理。

  (二)明确管理责任。

  水利设施所有者或经营管理者要

  严格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级人民政府水利设施管理

  的政策规定,服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水利发展规划和

  防汛抗旱指挥调度要求,接受县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严格履行协议合同,切实加强工程运行管理和维修养

  护。

  已进行水利设施管护体制改革但尚未明确工程安全运

  行维护管理责任的,须按照本方案要求补充修订协议合同,严格细化责权条款,保障水利设施安全运行和充分发挥效

  、人

  益。

  水利设施所有者或经营管理者要确保设施安全运行,不

  得擅自改变水利设施功能;如因实际情况确需改变的,需逐

  级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县水行政部门要加强

  检查监督和指导服务,对不能有效保证设施安全运行、发挥

  工程正常功能效益或不能严格遵守协议合同的,要及时督促

  整改,并视情况终止或收回其使用权或经营管理权。

  五、健全配套政策

  (一)

  保护农村小型水利

  设施所有者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以承包、租赁、股份合作、拍卖、用水合作组织管理等形式经营管理工程者,享有工程

  使用权和收益权。以委托管理等形式使用管理工程者,享有

  工程使用权。买断或投资新建工程者,享有工程产权和经营

  管理权,并可继承和保护支持改革主体。

  国家依法

  转让。改革后,水利设施所有者或经营

  者同样享有获得国家资金补助等有关优惠政策扶持的权利,并可在保障设施公益性功能充分发挥和遵守水资源合理开

  发保护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多种经营。对社会团体、法人、个人投资修建工程的,各有关部门可采取“民办公助”、“一事

  一议”财政奖补、“以奖代补”等形式给予适当补助或奖励。

  (二)

  工程供水价格,要

  严格按照省、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当地政

  府的指导监督下,由供需双方在国家确定的指导价幅度内商

  定,按照程序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报物价部门批准后执

  行。用水户应依法遵守批准的水价方案和水费计收管理办

  法。

  (三)

  所回收的资金,原

  则上归工程所有者所有,用于工程维修养护、更新改造和新

  建水利项目,要做到财务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回收资金

  纳入财政管理,专款专用、专项投入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和维修改造。资金使用管理具体办法,由财政、水利等部门

  共同制定,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六、改革的方法步骤

  (一)时间阶段要求。

  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体制改革

  工作,总体上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调查试点(2013年

  4月—切实管好回收资金。

  通过改革严格执行水价政策。

  改革后的6月);第二阶段,全面推进(2013年

  7月—

  2013年

  11月);第三阶段,总结验收(2013年

  12月)。

  (二)试点工作步骤。

  1、调查摸底,制定方案。

  本着简便易行、合理评估、推进改革的原则,由县相关部门制定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清产

  核资工作方案,组织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资产评估和工程产权

  界定,登记造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然后先由乡镇

  人民政府在广泛征求当地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拟定改革草案,再由县水利部门牵头组织财政、国土、农业、林业等有关部

  门审核修订,并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后形成改革方案,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2、公开实施,签订合同。

  改革方案在水利设施受益范

  围内公示后,由县水利部门监督公正进行,在公开招标等方

  式中公平实施。乡镇、村集体所有的水利设施,由乡镇人民

  政府或村民委员会主持改革;跨乡镇工程由县水利部门主持

  改革。通过改革确定水利设施产权或经营管理权后,所有者

  或经营管理者须依法签订合同,规定工程的性质、用途、管

  理人员、管理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和责

  任追究、使用或经营期限、工程维护标准和管护制度、防汛

  抗旱调度和工程安全运行责任等内容。改革后水利设施的使

  用或经营管理期限,可根据工程特点和当地情况具体确定,原则上为2—

  10年,超期须续签合同。期满后,原使用或经

  营管理者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签权。实行股份合作改革

  的,要广泛征求水利设施现有受益农户的意见,按照股份制

  企业经营管理的规

  定,进一步细化明确股东产权,建立健全

  管理机构,并报县水利部门备案。

  3、发证建档,统计信息。

  改革完成后,要及时登记发

  放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证或经营管理许可证等相关证照。

  产权证由县人民政府统一监制,县水利部门代表政府登记核

  发水利设施产权证,并及时汇总整理建档。

  七、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机

  制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强、牵涉面广的系统工程。成立由刘明

  灯书记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

  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机制改革领导小

  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万召武任

  办公室主任,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同

  时,建立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机制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

  度,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及发改、财政、国土、农业、林

  业、水利等部门参加。各乡镇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尽

  快研究制定改革实施细则,指导改革工作。各级财政要安排

  必要的专项工作经费,确保改革任务如期完成。

  (二)

  乡人民政府要建立绩

  效考核奖惩机制,实行年度考核评比,推进改革稳步实施。

  发改、财政、水利等部门要对改革工作做得较好的乡镇在项

  目资金上予以倾斜,对推进不力的乡镇要减少项目资金安

  加强考核,严格奖惩。

  县、排,并通报批评。

  (三)

  利部门要加强专项业

  务培训,对重要水利工程的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

  工程使加强培训,广泛宣传。

  县水用或经营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

  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改革的重大意义、政策法施方案,及时总结典型、推广经验,营造良好的改革

  氛围。规、措

篇二:深化农村基础设施管护改革意见

  

  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长效机制建设

  摘

  要:2017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提出了“农村振兴战略”,明确了“深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扎实推进美丽宜居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各级政府和部门不断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高标准农田、农村水利、交通物流、村镇(村)建设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大量公共基础设施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随着农村基础设施竣工数量的逐年增加,如何加强和改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运营和管理,使其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已经成为一个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长效机制;建设策略

  引

  言

  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是非排他性的、非竞争性的农村公益物,与农村发展密切相关,主要由当地农民长期使用。国家城市规划计划规定,市镇公共基础设施应包括六大类:教育、文化、卫生、科学和技术、商业金融、行政和集中市场。还有一些专家将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服务分为以下几个领域:农业生产(农田灌溉、农业抗御能力、农产品流通等)。农村生活(道路、能源、饮用水、通信等)。农村社会文化(体育和休闲文化、社会保护、卫生等)。)农村生态环境(废物回收、环境保护等)。

  1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现存问题

  1.1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结构不合理

  农村生计基础设施基本上已经建立,道路和电力通信也很容易获得,但后勤和网络等基本基础设施尚未在大多数农村地区建立。特别是在经济欠发达区域,诸如高速宽带等设施的发展尚未实施,与外部世界的交流减少,信息更加封闭,导致该区域的发展速度放慢,贫富差距扩大。在农业生产方面,灌溉设施很多,但建筑质量低,水资源利用率低,造成严重浪费。与此同时,作物抗御风险能力薄弱,落后的农村地区收成好,基础设施薄弱,无法满足农业生产现代化的需要。农村地区缺乏社会文化基础设施的情况更为严重:在农村教育和农村保健领域,农村学校和医疗合作社设备不足,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和资格与城市工作人员相差甚远,人才储备不足其次,诸如留守儿童中心和社会福利中心等社会保障设施很少。这些因素严重阻碍了建设新的现代农村地区的目标的实现。

  尽管农村地区的植被和农林领域多于城市地区,但环境问题不应低估,例如农村地区的废物管理、缺乏适当的人员定期清理、生态和灰尘。此外,对粮食的过度需求导致广大农村地区营养不良,土地恢复负担不起。

  总的来说,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投资更倾向于建设大型基础设施,例如集中建造道路、供水系统和其他低质量项目。与此同时,旨在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民生活条件的投资,特别是在农村地区的社会保护方面,很少得到考虑。

  1.2供给主体单一导致供给效率低下

  一般来说,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是政府的事,政府根据自身的职能向公众提供公益物,并在解决外部负面影响、市场失灵等问题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也可能会失败,政府在提供公共产品方面存在差距,而且有限的问题引起了一系列问题,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质量不安全、建设时间过长和投资成本高,从而因此,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不能完全依赖市场,而必须部分依赖其他行为者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注入新的血液。

  1.3农村基础设施管护机制不健全,管护资金不落实

  农村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没有明确界定,责任没有协调,责任没有得到适当承担,没有长期的管理和维护机制。州政府面临财政困难,缺乏管理公共基础设施所需的资金。

  2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长效机制建设策略

  2.1抓重点,明确“管什么”。

  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包括政府投资、群众自筹和社会捐助的农村水电路气信以及公共人居环境、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等设施,面广、线长、点多,需要理清管护范围和重点。一是摸清底数,建立台账。以村为单位建立台账清单,弄明哪些是各级政府、集体和协会必须要管起来和要管好的;搞清哪些是社会化、市场化行为,要服务好、监管好的。二是分门别类,找准重点。把和广大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设施作为管护重点,比如农村“四好”公路以及农业灌溉设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等。三是系统思维,补短强弱。抓两头带中间,做好重点设施管护同时,把基础设施短板和弱项补齐。

  2.2创新多样产权制度,明晰管护责任主体

  目前的农村基础设施所有权模式是国家对建设和集体所有权转让的投资。这一模式将持续很长时间,但在尊重公共所有权原则的同时,将加快农村基础设施所有权改革,澄清产权,明确责任,并鼓励所有部门投资于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1)现有的农村基础设施可根据使用功能、影响和可维护性等因素分为公益物和收入类。对于农村公路和卫生设施等不直接有利可图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有必要将固定资产列入资产目录,依法管理资产,明确规定国家和社区负有主要保护责任,保护责任由政府承担,组织对于某些人口群体来说,在流动地区建造并为大型消费者和企业服务的有利可图的基础设施,如山区池塘、灌溉系统和农村供水系统,可以促进以市场为导向的管理和营销,并采取各种形式:分包、合同、合同和合同安排管理权和收益权分别确定了激活产品管理保护的责任主体,保持资产库存活着,明确管理保护主体,加强建设后管理保护,实现良性循环。(2)积极鼓励企业或个人根据自己在农村发展工业中的需要,投资建设与其行业有关的农村基础设施,并鼓励企业和个人根据法律、规章和条例,通过保障所有权、使用权、自主权和盈利能力,建设和管理基础设施除了管理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行外,有关政府不应过度干预基础设施的具体使用。

  2.3加快建立政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中央政府考虑到了当地的实际需要和发展需要,增加了一般转让,并根据有关条例将地方补贴纳入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管理,以利于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前革命地区、边境地区等。地方当局应建立一个基于保健服务管理责任、规

  模和标准的城乡一体化公共预算支出制度,并将国家负担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费用纳入地方政府预算。在条件成熟时,向集体经济薄弱、资金困难的村庄提供适当的补贴。

  2.4制定农村基础设施管理办法,提高管道的保护级别。一方面,必须根据农村基础设施的范围和利益水平确定产权拥有者和使用者,并确定由地区服务、地区服务、乡村服务、乡村服务和乡村服务提供的保健责任。第二,需要提高护理部门的护理速度,延长基础设施的使用寿命。㈢鼓励农村专业合作社广泛参与农村基础设施的管理。

  2.5加强宣传培训

  第一个是加强培训的方向。加强对各级地方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政策、筹资项目和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要求方面的培训。二是推广广告,选择支持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实例,并选择一系列可在国家一级推广的实例。通过印刷、电视和新媒体等传统媒体开展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宣传运动,创造一个广大社会,特别是农民关心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发展的环境。

  3结束语

  有鉴于此,建立农村基础设施的可持续机制必须以农民自主发展的权利和扩大生产性和盈利性空间为基础,有效鼓励农民投资和更好地利用农村基础设施应成为未来治理的方向之一。

  参考文献:

  [1]柯善北.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怎样管,如何护?[J].中华建设,2020(04):8-9.

  [2].两部委出台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意见[J].农村财务会计,2019(12):49.

  [3].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J].交通财会,2019(12):80-83.

  [4]胡文静.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供给研究[J].学术界,2018(10):171-180.

  [5]唐梦文,王晓慧.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路径选择研究[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8,29(09):252-254.

篇三:深化农村基础设施管护改革意见

  

  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落实情

  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是助力乡村振兴发展的民心工程,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今年以来,xxx按照国家《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省《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紧密围绕省对设区村、省对县(村、区)设置的定性指标内容,制定了《xxx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行动方案》,全村上下因地制宜,系统谋划,主动创新,不断深化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长效管护工作。

  围绕省明确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落实”目标任务,一是进一步改进管护方式,创新研发xxx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一体化平台;二是进一步充实人员力量,快速组建基层“网格化”管护队伍;三是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实现财政资金有效覆盖管护清单设施。通过村县联动,部门协同,全村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水平和质量明显提升,我村管护工作成效得到了省有关部门充分肯定。

  1、高规格成立领导小组,健全协调制度。为统筹推动管护机制落到实处,强化机制的协调保障,村政府牵头成立了由常务副村长、农口分管村长担任组长,村政府相关副秘书长、村发改委、村财政局、村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板块、部门、企(事)业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作为成员的村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领导小组。各村(区)参照村管护领导小组组织架构,先后成立相应

  的管护领导小组。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优势得到凸显,有效推动了全村深化管护体制改革工作。

  2、高起点建立管护机制,完善配套制度。精心编制《xxx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行动方案》,3月4日,村《行动方案》经村委深改委会议审议通过,于全省率先印发实施。根据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总体原则,全面拉开我村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序幕。根据省《实施方案》要求,先后出台《xxx深化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行动方案》和《xxx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通过强有力的措施保障为全村推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保驾护航。各村(区)根据本地区管护方案,排定工作计划,科学谋划,高起点制定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配套制度。

  3、高效率保障资金筹集,拓宽经费来源。全力保障年度用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的财政支出,村财政根据村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清单,围绕清单中13个大类22项子类科学、合理安排管护资金,年度累计安排财政预算资金6248.2万元,实际支出2959万元。完善资金支持政策,累计安排60余万元用于支持试点地区开展试点示范。

  4、高标准实施板块试点,打造示范样板。一方面,全面总结、提炼扬中村

  “八位一体”运行维护机制的成功经验,形成

  “扬中模式”,在全村范围内积极复制推广,并努力使之成为全省乃至全国推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工作的示范样板。另一方面,因地制宜

  选择丹阳村、丹徒区作为我村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管护体制改革试点地区,分步骤、分阶段、分类别实施管护体制改革试点示范。科学制定管护试点方案,明确设施类别、工作路径和时间表。通过统一城乡管护机构、统一经费保障、统一标准制定等方式,逐步将城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资源、模式和手段延伸到农村。

  5、高要求狠抓监督考核,保证长效运行。坚持久久为功、真抓不懈的务实作风,狠抓管护制度落实。将“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落实”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指标,定期调度、通报指标完成情况。村管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督导试点方案实施和管护工作推进情况。通过报纸、电台、部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加强对管护工作的宣传报道和政策解读,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管护工作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尽管该村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水平和质量显著提升,但城乡之间差距仍较为明显,地区之间发展也不平衡。推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将在确保省考核指标顺利完成的基础上,不断谋划探索,不断更新理念,敢于大胆尝试,在实践中更多聚焦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推动全村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有人管、有钱管、有效管。

篇四:深化农村基础设施管护改革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公布日期】2019.10.19?

  【文

  号】发改农经〔2019〕1645号

  【施行日期】2019.10.1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

  正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

  《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改农经〔2019〕16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

  《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已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2019年10月19日

  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篇五:深化农村基础设施管护改革意见

  

  关于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助力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助力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

  建好管好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支撑和基础保障。为了切实解决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产权不清、责任不明、管护缺失的问题,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助推脱贫攻坚,建设农村幸福美丽新家园,根据《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助力脱贫攻坚的意见》(X政发〔X〕22号)精神,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思路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以及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采取行业监管与镇村管理相结合、政府补贴与镇村自筹相结合、行政主导与社会服务相结合的办法,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护到位、制度保障的体制机制,确保全县农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指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全面提升脱贫质量,为实现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立足当前,兼顾长远。既要立足解决当前部分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无人管理、无钱管理、粗放管理等突出问题,发挥现有设施设备的应有效益,更要放在提升脱贫质量、实现乡村振兴的大局中进行系统谋划,整体推进,久久为功。

  (二)行政主导,村级主体。坚持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品的定位,强化各镇、各部门的服务职责,把资源、服务、管理下放到村级组织。把农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吸收农民参与,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努力实现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农民参与、农民所有、农民受益。

  (三)创新机制,务求实效。进一步明晰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产权,落实所有者的主体责任、各镇的管理责任和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分行业制定实施细则,明确管护标准、人员费用、监管办法,用制度确

  保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各项工作落实。

  三、重点任务

  (一)建立县镇村分级负责的管护责任体系。认真贯彻中、省、市关于农村改革的方针政策,依据法律法规,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公共基础设施台账,有条件的要进行资产登记。按照部门定标准、镇级抓管理、村级抓落实的原则,夯实行业部门的监督指导责任、乡镇的直接责任、村级的主体责任,切实做到有人管事、有人担责。

  1.县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旅发委、民政局、教体局、卫计局负责制定通村公路养护、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农村公厕管理、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农村幸福院运行管理、农村体育健身设施管理、村卫生室管理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并负责阶段性检查考核。县财政局负责全县农村公用设施管理工作经费保障。

  2.各镇人民政府成立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办公室,由镇党委书记或镇长任办公室主任,党委副书记或分管扶贫工作的副镇长任副主任,明确相应的工作人员,负责制定镇级农村公用设施管理实施细则,对各村公用设施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管理。

  3.各村成立村级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站,由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担任站长,聘用专(兼)职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负责本村公用设施的日常保养、卫生保洁和安全管理,同时建立公用设施台账,进行资产登记。

  (二)建立以贫困群众为主的管护队伍。各有关部门根据农村不同基础设施的特性,制定人员配置标准和管理办法。各镇负责组建农村基础设施专(兼)职管护队伍,对原来行业部门聘用的人员岗位进行统一整合。

  1.依据各村人口规模、所辖村民小组数及区位差别进行差异化配置,原则上每村聘用专(兼)职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具体人数由各镇人民政府研究确定。镇域内所聘用的工作人员贫困人口占比不得低于80%。聘用人员需身体健康,无心脏病、脑血管病、高血压等病史。

  2.按照村聘用、镇审查的原则,聘用村级公用设施管理站专(兼)

  职工作人员,原则上一年一聘。由行业部门制定聘用协议,专(兼)职工作人员可一人多岗,分工明确,强化考核,有进有出,动态管理。一人多岗工资待遇,原则上按最多不超过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确定(X年X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380元)。

  3.通村公路日常养护费的70%用于养护人员工资,30%用于养护机具配备、对村委会养护管理的“以奖代补”等。

  小型水利工程补助资金的50%用于管护人员工资,50%用于公共水利设施的日常运营维护。

  农村公厕运行经费的80%用于管护人员工资,20%用于公共文化设施日常维护。

  公共文化设施补助资金的30%用于管护人员工资,70%用于公共文化设施日常维护。

  体育健身设施补助资金的40%用于管护人员工资发放,60%用于体育健身设施维护。

  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是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进行日常保养、卫生保洁、安全管理。

  (三)建立以财政补助为主分级负担的投入机制。按照中省争取一点、部门整合一点、市县财政补助一点、镇村筹措一点的“四个一点”办法,多渠道保障经费所需,各镇、各部门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司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积极争取中省补助资金,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维修养护,确保正常运行。市县每年按一定比例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工作给予补助,农村通村公路按每公里2000元补助,市县财政按照3:7分担;小型水利设施、农村公厕按每个行政村各6000元补助,公共文化设施按每个行政村4000元补助,村卫生室、体育健身设施按每个行政村各2000元补助,市县财政按照5:5分担;农村幸福院市级按每院1万元、县级按不低于

  1万元的标准落实补助经费。补助资金实行据实核算,三年一定,确保日常运转。各镇村通过村集体经济收益、企业或个人捐助、群众投工投劳等方式,多渠道筹措管护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确保效益发挥。

  (四)建立以规范性要求为核心的日常管护制度。制定《X县通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细则》《X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实施细则》《X县农村公厕管理实施细则》《X县农村幸福院运行管理实施细则》《X县村卫生室管理实施细则》《X县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实施细则》《X县农村体育健身设施管理实施细则》等7个细则,对相关工作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以规范性要求推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迈入规范化、常态化的轨道。各镇、各部门要遵照实施细则,因村制宜,合理确定管理模式和运行方式,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和市场主体采取服务外包、联合管理等多种形式参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运行管理,实现管理市场化、专业化,要逐步建立人员管理、设施维护、信息报告等数字化管理平台,推动资源共享,及时反馈信息,实现管理工作数据化、精细化。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把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全面部署,拿出过硬举措,动员各方力量,统筹各种资源,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县扶贫办、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卫计局、旅发委、民政局、教体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要围绕各自职责,加强监督指导,密切协作配合,合力推进落实,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强化典型引导。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先行先试,大胆探索、积极实践,不断提升管理成效和水平,在每个镇抓一个县级示范村,采取领导包抓、部门帮扶的措施,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打造一批典型样板村,带动面上工作开展,出经验、出成绩、创一流。要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多渠道宣传管理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展示管理成效,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农村基础设施管理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考核奖评。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考核办法,及时公开管理情况,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听取和吸收农村居民的意见建议;适时修改和完善管理细则,尽最大努力满足群众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需求。县政府定期对各

  镇、各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工作推动快落实好的予以表彰奖励,对组织不力、工作落后的予以通报批评。

篇六:深化农村基础设施管护改革意见

  

  鹿寨县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鹿寨县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县十七届人民政府常务会第133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3月9日

  鹿寨县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印发〈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农经〔2019〕1645号)、《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改革任务落实清单〉的通知》(桂发改农经〔2020〕37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为目标,在全面补齐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短板的同时,改革创新管护机制,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符合我县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系,全面提升管护水平和质量,切实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城乡融合、服务一体。坚持城乡融合发展,逐步建立健全城乡公共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机制,实现城乡公共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

  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在强化政府责任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引入竞争机制,鼓励社会各类主体参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

  明确主体、落实责任。按产权归属落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统筹考虑政府事权、资金来源、受益群体等因素,合理确定管护主体,保障管护经费。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不同类型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特点,科学制定管护标准和规范,合理选择管护模式,有序推进管护体制改革。

  建管并重、协同推进。按照“建管一体”的要求,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统一谋划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管护,建立有利于长期发挥效益的管护实施方案。

  (三)主要目标

  到2021年底,以农村饮水基础设施和农村公路管护体制机制改革为试点,明确产权归属、确定管理模式和管护主体,制订收费标准,落实管护经费保障。

  到2025年,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机制初步建立,管护主体和责任明晰,管护标准和规范健全,管护经费较好落实,管护水平和质量显著提升。

  二、建立明晰的管护责任制度

  (一)落实地方政府主导责任。县级政府是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的责任主体,乡镇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职责。要在明确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和各类设施所有权、经营权、管理权的基础上,按照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编制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清单,明确管护对象、主体和标准等,建立公示制度。

  (二)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负有监管责任,要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加快制定本领域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制度、标准和规范,明确管护目标、质量要求、管护方法、操作规程及应急保障机制等,加强培训和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水平。建立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评价体系,推进管护信息化、智慧化,促进各类设施安全有效持续使用。

  (三)充分发挥村级组织作用。村级组织对所属公共基础设施承担管护责任。对于应由村民自治组织承担管护责任的公共基础设施,如委托村民、农民合作社或者社会力量等代管的,村民自治组织要承担监督责任。

  (四)强化运营企业管护责任。供水、电力、燃气、通信、邮政等设施运营企业应落实普遍服务要求,全面加强对所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管护,自觉接受政府、村民自治组织和村民监督,确保所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稳定运行。学校(幼儿园)、卫生院、养老院等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单位应承担所属设施管护责任。

  (五)落实受益者责任。广大农民群众是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直接受益主体,应增强主动参与设施管护的意识,自觉缴纳有偿服务和产品的费用。探索建立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使用者管理协会,鼓励采用“门前三包”、党员责任区、文明户评选等形式,引导农民参与村内道路、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和公共绿地等管护。

  三、改革试点的工作重点

  (一)农村饮水基础设施管护改革试点

  1.确定运行管理模式。因地制宜采用以城乡一体化供水和乡镇村民委管理模式为主的等多种运行模式。一是城乡一体化供水模式。即:在县城距离鹿寨县自来水厂较近的村屯,应

  坚持城乡统筹的原则,将自来水供水管网由县城向村屯延伸,使用市政水压的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经营,实现城乡居民共享优质足量供水,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是村民委管理模式。即:受益村屯所属村民委进行经营管理,也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进行管理,实现管理维护专业化。县水利局及时与村民委办理管理权移交手续,村民委只有管理使用权,没有工程所有权。乡镇协调村民委共同研究制定运行管理机制。县水利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于2021年3月底前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情况调研,结合各乡镇实际运行情况,确定各村屯饮水工程的管理模式。(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水利局、县住建局)

  2.制订水价及落实管护经费。农村供水水价成本是指供水单位生产和经营商品水,并供给到用水户所产生的全部费用,通常包括原水费、运行维护管理费(含大修理费)、电费、药剂费以及其他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费用。根据全县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情况并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桂政发〔2010〕62号)的规定分以下类型定价:

  农村饮水工程水费按照国家有关农村饮水工程水价的制定原则及要求进行测算,全面推行按供水成本收费。

  采取分区定价。以片区化方式确定水价组合,纳入县城管网及乡镇级水厂管网延伸的工程实行统一定价,实行“同网同价”,按县级自来水价格执行;单村供水工程以村屯为片区,结合各辖区内村级饮水工程的实际情况,分类进行水价的制定。

  采取分类定价。单村供水工程:千人以上由村委会管理的,以村(屯)为单位,由县水利局负责开展水价成本核算工作并配合县物价主管部门完成定价工作,水价要达到供水成本,适当考虑利润;千人以下由村委会、村集体管理的,采取简化程序,由各受益村屯根据实际情况召开村民大会自行确定水价。

  受益村屯建立水费专户,从水费中列支农村饮水工程固定资产折旧和维修养护资金,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用于工程更新改造。由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共同制订鹿寨县饮水维修养护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使每一笔维修养护经费落到实处。同时,县财政局编制年度财政预算时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工程提升改造,分配到每个乡镇或每个受益村屯所属村民委,并于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牵头单位:县水利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县发改局)

  3.建立农村饮水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人员业务培训。从2021年1月开始,县水利局督促和指导各乡镇对本辖区内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人员进行全覆盖培训,以保证正确掌握饮水安全政策、措施和要求。(牵头单位:县水利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4.以点带面,全面推广。根据实际情况,在全县范围内选择2至3个村作为改革试点,于2021年6月底前完成运行管理模式确认;受益村屯所属村民委于2021年7月底前做好水费缴纳工作。安排好各村屯饮水设施管护人员,其他乡镇、村屯逐步推进,并于2021年底全面实施。各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做好协调沟通工作,确保工作有序推进。(牵头单位:县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各受益村民委)

  (二)农村公路管护改革试点

  1.常态化农村公路养护。常态化农村公路养护包括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农村公路养护补助政策应建立与里程、养护成本变化等因素相关联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社会发展及财力情况适时调整,财政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资金应逐步增加。全县农村公路列养率要达到100%。(牵头单位:县交通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落实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保障政策。当出现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替代公路养路费不能满足农村公路养护资金需求的时候,县财政部门应从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列支补足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经费和日常养护经费。(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交通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一是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大力推行县、乡、村三级农村公路“路长制”,贯彻落实《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鹿寨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鹿政办发〔2020〕24号)文件精神。建立全面覆盖县、乡、村道的“路长制”组织管理体系。二是推行多元化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模式。开展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工作,培育成熟、高效的养护市场,全面推进全县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三是加强通自然村(屯)道路的养护。对于符合四级公路标准的通屯道路,县交通局要一律申报纳入自治区公路路网年报统计系统,作为村道管养;其他暂不符合等级公路标准的通屯道路,应由县财政逐年安排等外路提升改造工程建设资金,改造达到四级公路标准后,纳入村道规划并列入农村公路养护计划,进行规范性养护。(牵头单位:县交通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县财政局负责资金落实工作。县水利局负责统筹协调饮水安全工作,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推进情况等。县交通局负责指导乡镇开展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并进行考核,实行绩效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农村基础设施管护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管,协助做好辖区内供水设施维护等;受益村屯所属村民委是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建立健全生产运行、计量收费、维修养护、安全生产等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配合县卫健局做好净水和消毒设施运行管理,加强水质检测,确保水质达标。

  (二)强化制度保障

  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尽快制定我县的农村基础设施管理养护具体操作细则,报县人民政府审议。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行政村建立健全农村饮水收费管理细则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细则。各相关部门要强化政策引导,建立健全制度保障体系。

  (三)落实资金,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要多方位筹措资金,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和扶持力度,引入市场机制,吸纳社会资金,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同时,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维护专项经费,对因执行水价低于成本水价导致的政策性亏损、重大维修、水费收入难以保障正常运行等予以补助。对运行管

  理不规范、水费收缴率低、考核不合格的供水单位,相应核减补助。

  (四)广泛宣传,提高认识

  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宣传,大力宣传改革的新进展、新成效,准确解读改革政策举措,积极宣传改革中的先进典型,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监督改革工作的积极性,有效发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在农村饮水安全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中的积极作用,增强人民群众爱路护路的责任意识,营造全社会广泛关心、支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监督检查

  各乡镇要建立改革进展情况反馈机制,及时掌握改革进程,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各乡镇、各单位要将深化农村基础设施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纳入重点改革事项清单,进一步加强工作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干部绩效、财政补助资金等挂钩,建立健全激励和责任追究制度。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篇七:深化农村基础设施管护改革意见

  

  深化农村学校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试点专项工作方案

  深化农村学校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试点专项工作方案为深化XX区农村综合改革,切实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XX区农村学校公共设施运行管护机制,提升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XX区农村学校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专项工作方案。

  一、实施背景根据“绿水青山就是XX银山”绿色生态发展之路,近几年,XX区教育局坚持公共服务的理念,全面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区学校公共基础设施、学校环境、生活条件得到极大地改善。但在学校公共设施建设中,由于学校公共设施缺少管护机制,缺乏管护资金,一直以来存在“重建设、轻管护”的现象,致使部分公共设施闲置或失管,没有发挥它应有的作用。为加强学校公共设施运行维护,达到以管促建、建管结合目的,确保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持续、有效、稳定的发挥服务功能,全区通过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创新工作机制,逐步建成“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管理有序、服务到位、保障有力、师生满意”的学校公共服务体系,并形成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XX任组长的XX区农村学校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工作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教育局学校教育后勤保障服务中心,由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制定本校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管护细则、工作方案、管护标准、资金筹措、人员落实等。各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学校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处(室)负责各自领域的监督、检查、指导、考核职责。

  建立农村公共设施运行管护经费筹措保障机制;

  建立学校民主参与、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管护管理制度。逐步建成“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管理有

  序、服务到位、保障有力、师生满意”的学校公共服务体系,并形成长效机制。

  四、运行管护范围及标准(一)公共服务设施管护学校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管护主要是学校基础设施、学校办公设施、学校体育设施和学校绿化树木等的运行管护。主要指竣工验收后质保期外的学校校舍、运动场、路灯、生活饮用水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停车场、校内道路、围墙、堡坎、垃圾收集设施、文体设施等的修复和整改。

  标准:

  1.公共场所管护。主要指学校校舍明确专人负责,定期做好日常排查管护,区域范围保持干净、整洁,门窗、护栏无破损、缺失,及时做好维修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2.路灯维护。建立日常巡查机制,确定专业人员或委托专业机构做好日常维护,确保正常照明。

  3.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护。按照学校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运行要求,定期对污水处理工程(含污水管网和窨井)进行全方位检查,及时清理窨井、进出口和沉淀池内杂物(及时清运,不得任意丢弃);

  及时清除处理池上和绿化内杂草、杂物,并适时松土;

  定期对植物进行修枝、整形、补种等绿化养护工作,同时每季一次对植物喷洒杀虫药剂;

  及时补种枯萎的植物和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4.校内道路管护。加强校内道路管护及巡查,做到路面基本平整,无大的坑洼,路面整洁,路肩整齐无垮塌,无堆积物。水渠边沟排水通畅无阻,雨水排放流畅。

  5.厕所管理维护。有专人管理并保持地面、墙面、厕坑、洁具的整洁,自来水畅通、照明灯具完好,化粪池定期清理,设施有破损及时修复。

  6.文化体育设施的管理维护。健身活动场地、器材有专人定期检查维护,有破损并及时修复。

  (二)学校环境长效保洁主要指学校范围内公共服务场所、道路沿线、房前屋后等垃圾清理和环境整治工作。

  标准:

  1.道路保洁。对校内道路和通道的卫生保洁工作,有专人维护,每天应普扫2次,并实行巡回动态保洁制度。道路两侧干净整洁,无暴露垃圾。

  2.校园保洁。对学校公共活动场所等房前屋后进行打扫清理;

  落实各处(室)、班级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做到无垃圾无污物。

  3.垃圾收集。学校生活垃圾实现按时收集,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每天至少收集一次,并对生活垃圾实行桶装化分类收集。

  (三)绿化养护美化提升主要指学校绿化区块苗木的补植、除草、除虫、修剪、施肥,根据学校工作安排,需要改造提升的绿化带等绿化美化工作。

  标准:

  确定专人或委托专业机构做好除草(每年至少3次)、修剪整枝、治虫防病、浇水施肥等养护工作,确保绿化植物生长良好,如有苗木、植被枯死及时进行补种。

  (四)管护机制及管理办法为完善学校公共设施运行管护长效机制,有效落实对学校公共服务设施、环境长效保洁、校园绿化养护等基础设施的管护,学校必须制定具体的管护措施和标准,落实专人管护,并对具体运行管护范围根据开展后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学校管护领导小组要制定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办法(附件2),每年要组织人员对各处(室)、班级管护工作进行督查和考核,并纳入学校对班级、教职工年终考核考评。

  五、基础设施维保维护维修的实施流程1.学校校务会对实施维修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形成会议记录。

  2.学校向教育局学校后勤保障服务中心递交请示(需附校务会研究记录复印件、项目预算清单等资料)。

  3.教育局学校后勤保障服务中心初核后报局党委会审议,并报区基建办审批同意后下达项目实施通知。

  4.按规范流程的要求组织实施,实施完成后要严格进行验收、确保安全正常运转。

  六、资金的监管和使用(一)严格公示。坚持运行管护项目资金公示制,资金使用结果严格按要求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坚持“合同报账”制。项目必须与提供施工单位(人)签订维保服务合同,明确时间、内容、标准及监管要求等。项目完成后,经学校基建小组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结算,坚决做到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

  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总结

  今年来,综改办在局党委正确领导下,在省、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农村综合改革政策,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了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巩固和完善乡镇机构改革成果

  以转变职能为重点,进一步深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鼓励和引导各地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探索实现职能转变的新路子.要创新乡镇管理和服务机制,提高乡镇为“三农”服务的能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对其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土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等方面进行补助.

  二、做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

  为了更好地做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把我县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流程与其他县市进行交流,进一步完善了我县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流程,推动了我县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程进程.同时,按照饶综改办[2014]2号文件规定的项目,认真逐一逐项对照,做好专项督查前的准备工作.

  三、做好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

  根据饶综改办[2014]1号文件精神,我县嵩峰乡石岩村和铜钹山镇小丰村被定为美丽乡村建设的试点村,我们要按照《江西省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绩效考评办法(暂行)》(赣财农改[2014]2号)文件精神,解放思想,发挥基层和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积极探索具有特色的美丽乡村建设模式,为全面推行积累经验.做好示范.

  四、认真开展全县化解乡村垫交农业税债务工作

  按照国农改办[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市综改办的通知,做好本县乡村垫交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债务调查摸底,债务锁定,为我县农村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化解工作做好准备.根据省下拨资金(赣财预

  指[2013]37号)数,经县审定小组研究同意,共化解全县垫交农业两税债务资金4404439.62元.

  五、做好信访接待工作

  几年来,乡镇农林水五站人员,农场农工、上访不断,为了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维护农村基层稳定,综改办积极做到有访必接,无论在何时何地,都能做到耐心解释,依政策说话,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一、做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在我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基础上,将根据省市有关最新的政策规定,进一步探索出一事一议管理工作中的新机制,更好地推进我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实施,抓紧落实2015年村级一事一议奖补工作.

  二、做好农村税改信访接待工作

  继续坚持信访接待制度,针对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进行督查,重点查处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严重群体事件和造成重大影响的其它案件.

  三、加大宣传力度,抓好业务培训工作

  进一步加强各乡(镇、街办)财政所对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及清理化解农业两税债务工作,抓好业务培训,提高乡村(居)干部的业务知识,通过有关媒体进行宣传.使各乡村(居)干部业务知识提高,实现家家户晓、人人皆知.

  四、继续做好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

  根据饶综改办[2014]1号文件精神,我县嵩峰乡石岩村和铜钹山镇小丰村被定为美丽乡村建设的试点村,我们要按照《江西省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绩效考评办法(暂行)》(赣财农改[2014]2号)文件精神,解放思想,发挥基层和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积极探索具有特色的美丽乡村建设模式,为全面推行积累经验.做好示范.

  2014年11月26日

  课程改革工作总结

  课程改革工作总结范文

  在实验过程中,我校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定位准确

  学校成立由徐广臣校长为组长的课程改革实验领导小组及由骨干教师组成的教科研指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布置新课程改革的实验工作,将新课程改革实验工作定位为起点要高,立足要实,效果要好;学校教学处详细制定了《三岗乡小学新课程改革的实验方案》,领导班子定措施、抓落实,下课堂听课,询问教师、学生、家长对新课程改革的感受、建议和要求。及时将课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汇总、研究,并在学校课改工作会议上商讨对策,作到问题的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理。

  几年来,教导处围绕基础课程改革,组织教师学习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收看网上直播的新课程改革通识培训,利用教研活动,组织教师学习各学科新课程标准有关理论知识,使教师以新的教学理念指导自己的教学实践。通过教师自学、集中学习、看录像等多种形式,深化教师对新的课程标准的理念和研究性学习内涵的认识。又派骨干教师参加全县新课程理论培训。全体教师参加了教研室组织的新课程理论的测试,撰写了体会文章。通过多次培训和学习,广大教师已充分认识到本次课改的目的意义,明确此次课改的最大特点就是通过课程改革,促使教师的教育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发生根本转变,使学校教学工作真正规范到素质教育的轨道;通过学习,提高认识,树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思想,相信每一位学生都可以教好的,实施分层教育,为学生学习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

  每学期开学前学校都派下半年担任新课程教学的教师参加县教育局组织的通识培训和学科培训,使老师们对新课程有一个新的认识,对如何实施新课程也有了一定的了解,真正做到“先培训先上岗,不培训不上岗”。在广大教师对新课程已有充分认识的基础上,乡级会课时要求各教研组组织教师学习《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和各科的《课程标准》等,采取集体学习、分组学习和自学等形式,真正把新课程标准的新理念、新方法和新要求逐步内化为教师的教学价值观和具体教学行为,使全体教师转变教育观念,确立正确的现代教育功能观、教师观、学生观、课程观和教育评价观。老师们在培训中学习,在培训中提高,边培训、边实践、边提高。[1][2][3]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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