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违反政治纪律典型案例
2023党员警示违法典型案例集合3篇
【篇一】2023党员警示违法典型案例
近期,阅读学习《违规违纪典型案例警示录》一书,看到部分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发生动摇,违背誓言,忘记初心,致使人生观、价值观产生了扭曲,失去了面对诱惑时的抵抗力,走上了违法违纪的不归路,如此种种令我颇有感触。我深刻地认识到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严守国法党纪,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斗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社会意义。通过深入学习本书,总结出以下四点心得体会。
一、坚守党性,公而忘私
中国始终与人民在一起,为人民利益而奋斗,最终的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实现共产主义是由一个一个阶段性目标逐步达成的历史过程,因此要将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统一起来。党员干部应坚持学习,坚守党性,对党的理论、目标、核心价值观高度认可并努力实践,在生活中谦逊有礼、讲求公德、举止文明、乐于助人、公而忘私,对物质诱惑具有超强的免疫力。否则,便会如同王敏,丢了党性、失去理想、动
摇信念,导致政治上的变质、经济上的贪婪、道德上的堕落、生活上的腐化,最终走向了自我毁灭。
二、服从组织,遵守法纪
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每个党员都是党的一分子,只有个人服从组织,党才能形成统一的整体。如果党员可以随心所欲地对待党组织的决议、决定,不遵守党的纪律,那么,党也就丧失了战斗力。圆规之所以能画圆,是因为脚在走,心不动。在现实生活中,少数党员干部忘记了自己的党员身份,放松了自己的党性修养,导致了党员意识淡薄,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淡化。党员干部要时刻把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心中有担当,行动做楷模,严守党纪国法,自觉廉洁奉公,努力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牢记入党誓词和党员义务,切实做到不违规、不违法,争当一名合格的员。秦玉海违反党纪、收受巨额贿赂、挥霍公共财产,以致身败名裂。
三、廉而不刿,洁己从公
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中国的光荣传统,是党员干部同人民群众更密切联系的传家宝,是党员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党员干部带头做到"居安思危,戒奢以俭",在工作中、生活中保持勤俭节约原则,那么良好的社会风尚就会形成。苏荣无视国法党纪,以权谋私,卖官鬻爵,贪腐成性,带坏了干部队伍,败坏了社会风气,为党和人民所唾弃。
四、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中国的群众路线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党员干部应该以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做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挥自身作用,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牢固树立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不忘初心。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就是要深入群众当中,把群众的愿望和需求集中起来,加以分析、综合、提高,从而为人民做事。并回到群众中去,征询群众的意见,检验实践的正确性。人民群众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刘铁男严重脱离群众,长期听不到真实的声音,看不到自身的问题,以至于做出利用职务便利谋取利益的事情,从一个党的高级干部堕落为人民的罪人。
中国作为中国人民的先锋队,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广大党员干部需要为人民树立榜样,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篇二】2023党员警示违法典型案例
“没有纪律,就既不会有平心静气的信念,也不能有服从,也不会有保护健康和预防危险的方法了。”在xx届中纪委五次全会上,郑重提出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党的纪律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现实生活中,仍有不少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在工作和生活中放松了思想,导致行为偏差,犯下悔恨一生的错误。
《违规违纪典型案例警示录》一书通过80个违规违纪典型案例的剖析,配以相关党规党纪链接,揭示了党员干部在政治方面、组织人事方面、廉洁方面、群众关系方面、工作履职方面、生活方面存在的违规违纪现象及产生原因。
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通过这本书,我深入了解了党规党纪,以及对违规违纪行为的预防治理对策和处理依据,丰富了自身的法纪法规知识;深切感受到党的纪律建设的严峻性和重要性,坚定了拥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心;深刻领悟到“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的道理,增强了自身的纪律意识,认识到作为党员干部,只有勤于学习,牢记使命,长鸣警钟,才嗯那个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才能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思想上的警惕。
党的纪律要求我们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拒腐防变防线。循着《警示录》中列出的违规违纪案例我们不难发现,他们的违规违纪通常始于思想的堕落和精神的腐化。比如第一章政治方面的违纪违规行为中,唐某身为员,在工作和家庭遇到挫折和磨难时,未能坚持用理论武装自己的思想,修炼自身的道德品质,磨练自己的意志,导致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了扭曲,最终政治上变质、经济上贪婪、道德上堕落、生活上腐化。
勤学则心清,心清则身正,身正必廉洁。我们要深刻认识到违规违纪的悲痛教训,深刻认识到党纪国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也要深刻认识到政治理
论学习的重要性,加强各方面的学习,保持自身思想的纯洁,在实践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党的纪律要求我们自觉接受监督,慎独慎初防微杜渐。“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如果权力没有约束,结果必然是这样。强调:“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抓紧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句话同样适用于党员干部行使权力方面。
《警示录》中多少以权谋私、徇私舞弊、暗箱操作等潜规则在党员干部中发展蔓延,归根结底是因为缺少一种硬约束,只有将权力放置于监督的眼光之下,时时接受党和群众的检验,在能保证党员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问题上都能做出正确的判断和选择,从而达到“不逾矩”的崇高境界。
党的纪律要求我们带头艰苦奋斗,争做廉洁勤政表率。“艰难困苦,玉汝于成”自抗战时期开始,艰苦奋斗便是我党的政治本色和优良传统,正是因为艰苦奋斗,攻坚克难的好作风,我党才能带领全国人民取得一次次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胜利。然而,当下有些党员干部却丢掉了艰苦奋斗的好作风,精神懈怠,作风漂浮,失去了革命者该有的干劲和闯劲。
廉洁不仅是党员干部的责任和良心,更是传统美德,是一个人做人做事的底线和准则。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员干部更应当发扬艰苦奋斗、廉洁自律、勤政务实的精神,在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侵蚀面前保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争做廉洁勤政的表率。
正所谓:“官有所畏,业有所成”,《警示录》的案例告诉我们:作为党员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一定要自律和慎独,心怀危机意识,用“怕”字来约束自己,怕违纪违规、怕失职渎职、怕沉湎于安乐。只有懂得敬畏权力、敬畏法纪、敬畏群众、敬畏责任,才能做到掌权不迷失,用权不逾矩,顺群众之所愿,为民心之所盼。
【篇三】2023党员警示违法典型案例
今天的党会上学习了关于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警示教育,他们放松了对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抵御不住诱惑,走向了犯罪的深渊,以致身陷囹
圄,结果令人痛心,我对此感受颇深,启发很大。思考这些典型案件,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认识。
一、党员必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毛泽东同志指出: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内部。唯物辩证法认为外因。面对社会的深刻变化,我们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切实把学习作为自己终身的任务,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积累,不断优化自己的知识结构。同时,坚定理想和信念,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地位观和权力观,忠实地践行“三个代表”,筑牢思想上的防线,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二、党员必须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要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古人言:“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一个人
面对各种诱惑,最大的敌人是自己,要经得住考验,迈得过关口,罗发玉走向自我毁灭,再次印证了这样一条真理: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党员作为组织的一员,既有监督的权利,也有接受监督的义务,既是监督者,又是被监督对象。身为党员,应该明白这样一个道理:自己不论在工作上取得多大的成绩,都应首先归功于党,归功于组织,任何人离开了党的组织,离开了领导集体,离开了人民群众的支持,终将一事无成。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的大小与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是密切相联的。无论在什么岗位上掌权、用权,都要想人民群众所想,急人民群众所急,办人民群众所需,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坚定不移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无私无畏地同一切损害群众权益的现象作斗争,保持人民公仆的本色。
三、党员必须带头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我们党的全部工作,就是为人民谋利益,能不能正确对待名、权、位,是对党员十分现实的考验。党员只有严于律己,在勤政廉政上作表率,才能把一个单位的风气树起来。如果凌驾于组织和群众之上,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图美色,最终会在权力、金钱和美色考验面前跌跤翻船。
人生面临着各种诱惑和选择,每位党员干部必须给自己划个圈,要有边界意识,守卫好边界和底线,不触碰红线。慎小慎初。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要从一点一滴做起,要经起考验,做一名优秀的员,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为广大干部群众树立清正廉洁的好形象。
篇二:违反政治纪律典型案例
最新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剖析材料3篇汇总
我们党的全部工作,就是为人民谋利益,能不能正确对待名、权、位,是对领导干部十分现实的考验。下面是520作文网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剖析材料1罗发玉违法违纪案件为各级领导干部提供了很好的明断得失的镜子,作为我,也从中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和警示,。思考这个典型案件,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认识。
一、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
毛泽东同志指出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内部。唯物辩证法认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罗发玉走上毁灭之路是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其中意识的蜕化是内因,也是主要原因。罗发玉从一个党的高级干部堕落为人民的罪人,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他背弃了正确的理想和信念,放松了学习,忽视了主观世界的改造。他作为一名系统地接受过高等教育的领导干部,自以为学历高,文凭硬,知识面广,阅历丰富,觉得不需要再下苦功学习了,即便学一点东西,也只是为了武装嘴巴和用做手电照别人,理论与实际工作相脱节。殊不知对于一个党的领导干部来说,放松思想改造,丧失理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物必自腐而生虫”,这句古训富有很深的哲理。罗发玉的毁灭警示我们,理论上的糊涂就会导致政治上的动摇,政治上的动摇必然失去正确的发展方向,失去健康向上的工作和生活态度,必然栽跟头。一个民族需要一种精神力量,一个人需要有一点崇高的理想和追求,反之就难免会被各种诱-惑所俘(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虏。
用反面典型警示自己,其目的就是让人不重蹈覆辙,而最根本的就是要加强学习。当前,我们正处在大变革、大调整、大发展的时代,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更新日益加快,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对领导干部的知识水平、理论修养和领导能力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
求。面对社会的深刻变化,我们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切实把学习作为自己终身的任务,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积累,不断优化自己的知识结构。同时,坚定理想和信念,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地位观和权力观,忠实地践行“三个代表”,筑牢思想上的防线,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二、领导干部必须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要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罗发玉从一个贫苦农民的子弟成长为一名党的高级干部,也曾为人民做过一些有益的工作。但随着权力和地位越来越高,周围的赞扬和吹捧越来越多,他逐渐地不清醒了,把廉洁自律的要求和接受监督的要求置于脑后,逐渐开始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最终从一个党的高级干部蜕化变质为人民的罪人。罗发玉的落马,可以清楚地看到,他思想上的蜕变始于思想防线的崩溃,由生活作风的失检,到想方设法以权谋私,逐步发展到经济上贪得无厌,政治上与党离心离德,最后一步一步走向毁灭之路。
古人言“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一个人面对各种诱-惑,最大的敌人是自
己,要经得住考验,迈得过关口,罗发玉走向自我毁灭,再次印证了这样一条真理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领导干部作为组织的一员,既有监督的权利,也有接受监督的义务,既是监督者,又是被监督对象。身为领导干部,应该明白这样一个道理自己不论在工作上取得多大的,都应首先归功于党,归功于组织,任何人离开了党的组织,离开了领导集体,离开了人民群众的支持,终将一事无成。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的大小与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是密切相联的。无论在什么上掌权、用权,都要想人民群众所想,急人民群众所急,办人民群众所需,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坚定不移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无私无畏地同一切损害群众权益的现象作斗争,保持人民公仆的本色。
三、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我们党的全部工作,就是为人民谋利益,能不能正确对待名、权、位,是对领导干部十分现实的考验。领导干部只有严于律己,在勤政廉政上作表率,才能把一个单位的风气树起来。如果凌驾于组织和群众之上,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图美色,最终会在权力、金钱和美色考验面前跌跤翻船。罗发玉从忽视廉洁操守,发展到肆无忌惮地以权谋私,最终为党和人民所唾弃的这个典型案例,值得我们每一个领导干部深刻和认真汲龋
当前党中央强调牢记“两个务必”,这是我们更加牢固地树立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的一个重要精神支柱。从这个意义上讲,能不能坚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能不能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能不能在实践中创造性地贯彻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每个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经受的一个很现实的考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各项廉洁自律的规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不准别人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同时带头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亲属和工作人员。真正做到仰不愧官,俯不愧民,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树立清正廉明的良好形象。
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剖析材料2内蒙古三起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剖析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被贪婪和奢靡腐蚀的人生
——薄连根、武志忠、金昭违纪违法案件剖析
薄连根内蒙古自治区供销社原党组书记兼理事会主任,曾任乌海市副市长、市委副书记,呼和浩特市委常委、副市长。现已查明,薄连根存在玩忽职守、收受巨额贿赂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武志忠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原副秘书长兼法制办主任,曾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调查发现,武志忠存在贪污、挪用公款、收受贿赂、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金昭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原副市长,曾任满洲里市副市长、扎兰屯市委书记。经查,金昭存在收受贿赂、礼金和违反外事纪律,参与境外奢靡活动等
违纪违法问题。5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召开全区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深刻剖析了自治区供销社原党组书记兼理事会主任薄连根、自治区政府原副秘书长兼法制办主任武志忠和呼伦贝尔市原副市长金昭等三起腐败案件,以案明纪,以儆效尤。
此前,根据相关规定,任免机关分别给予或批准给予薄连根、武志忠、金昭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将他们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薄连根、武志忠、金昭三起案件是典型的领导干部奢靡变质、腐化堕落、以权谋私的违纪违法案件,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影响重大、触目惊心。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薄连根、武志忠、金昭从地厅级领导干部堕落成腐败分子,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这巨大的人生反差值得每一位领导干部去认真反思,给我们留下了沉痛的教训和深刻的警示。
信念动摇、信仰缺失、精神缺“钙”,使他们在权力、金钱和美色面前败下阵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或者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就可能导致政治上变质、经济上贪婪、道德上堕落、生活上腐化。坚定的信仰始终是党员、干部站稳政治立场,抵御各种诱惑的决定性因素(我们一定会做的更好翻开薄连根、武志忠、金昭的成长履历,可以说,他们在党的教育培养下,也曾经有过勤奋上进、努力工作的昨天,他们本应该不辱使命,认真尽责,善始善终走完美好人生,然而他们却在权力、金钱和美色面前败下阵来。
薄连根在检讨材料中写道“自从提任副市长之后,我就没有认真参加过政治理论学习,把中央的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的要求当成耳旁风,一吹而过,发展到后来,我每天连报纸都不翻不看,反而对社会上的一些不正之风感到新奇,甚至追捧奉行,以至于丢掉了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本色,自己没能顶住诱惑、守住底线,蜕变为人民的罪人现在冷静分析,原因是自己的理想信念发生了动摇,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
在武志忠心中,早已没有了共产党员的理想和信仰,没有了人民
群众,没有了党纪国法。他把住所内的一间屋子专门装修为佛堂,四壁用黄色绸缎装裱过的架柜上供奉了近百尊大大小小的佛龛、佛像、佛塔、佛画,每天把念经拜佛当作必修功课。武志忠还热衷于研究阴阳八卦,俨然把自己当作易学大师和风水先生,经常去帮一些企业老板参禅悟道,测算风水,指点迷津。办案人员在清查武志忠的储藏室时发现,储藏室三面墙的柜子里也全是他收藏的佛教用品。然而,在供奉佛像的柜子下面,武志忠却存放着近百张不堪入目的黄色淫秽光盘。
金昭也曾经是个勤于思考、善于学习的干部,他撰写的近百篇学术论文,曾在国家一、二类刊物和大学期刊上发表,他还是北京某高校的客座教授。然而,随着成绩的取得,职务的升迁,金昭滋生了骄傲自满的情绪,逐渐放松了思想改造,丢弃了对理想和信念的追求。他在忏悔书中写道“这些天,我不断地反省自己,一次又一次心如刀绞。犯罪的原因是我主观上放弃了思想改造,对党的誓词、对党的宗旨意识、对党纪党规意识淡化,平时学习不够。”
官僚作风严重、法纪观念淡薄,胆大妄为、心存侥幸,使他们一步步走向深渊
古人说“不自重者致辱,不自畏者招祸。”毛泽东曾告诫全党“脱离群众,官僚主义,势必要挨打。”他还强调“没有纪律是不行的。”薄连根、武志忠、金昭正是在官僚主义、特权思想的作祟下,作风霸道、目无法纪、心存侥幸,一步步走向深渊的。
官僚特权思想在薄连根的脑子里根深蒂固,在他看来,自己作为“位高权重”的市委常委、副市长就应该说了算、定了办。他专横跋扈、刚愎自用,把违背程序个人决断当作敢作敢当、有魄力的表现;把大包大揽、轻率表态看成是有能力的象征。在他分管范围内,每次研究讨论问题,无论大事小情,薄连根根本不允许有反对意见,对于不同声音,薄连根认为这是在挑战他的权威,轻则训斥,重则痛骂,有时甚至会把持异议者直接赶出会场。市政工程招标、确定承建方等都要由他来拍板,什么制度、程序,什么监督、制约,在薄连根那里都是摆设。久而久之,“有事直接找薄市长,他说了算”便成了他分管
工作领域内一条不成文的规定。
正是凭借着这样的地位和权势,薄连根在项目审批、土地出让、工程开发等事项上,很少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请示汇报,也很少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肆意插手和干预工程项目,权力运行完全以他的“个人意志”展开。
一个人胆子大了,私心重了,走向腐败也就成为必然。薄连根作为分管土地、城建工作的常委、副市长,明知秀水佳园项目和保全庄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未签订三方协议,还侥幸地认为,“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不符合规定的事情也可以‘特事特办’,不会出什么事。”于是他滥用职权,违规签批,帮助开发商免缴土地出让金,给国家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
武志忠盛气凌人、专横霸道,在包头市中级法院和自治区高级法院是出了名的,到自治区法制办担任主要领导后更是一手遮天。他常常以个人好恶来行事决断,恣意践踏民主集中制,只要是他决定的事情就必须照办。
武志忠常说“我是法制办主任、党组书记,我就可以代表组织,我的决定就等同于组织决策。”在武志忠决定将办案经费抵押到银行,帮助妻子贷款搞房地产开发时就曾有人提醒他“拿公款抵押办贷款不合适,那得经自治区政府批准,而且自治区政府也不会同意这个事。”但武志忠却口出狂言“我是谁?我是自治区政府的副秘书长,我就能代表政府,我说了就算!”正是这种霸气十足、独断专行、“老子天下第一”的官僚作风,让武志忠更加有恃无恐,视法纪为儿戏,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司法是社会公正的重要屏障,而法律工作者的形象更与司法公信力乃至公众的法治信仰息息相关,法律工作者违法违纪,比其他人影响更坏。武志忠曾经先后在临河公安局、包头市司法局、包头市中级法院、内蒙古高级法院、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工作,应该说是一名长期从事司法工作的领导干部,但却没有把自身多年积淀形成的法律素养用在执法、守法上,而是用在了违法犯罪上。武志忠的反侦查意识非常强,在作案之初就谋划着怎样规避法律,钻制度空子,表面上看似
经过了相关程序,甚至“手续完备”,但实际上完全是按其个人意愿来行事,制度和程序反倒成了他违法乱纪的挡箭牌。无论是接受审查,还是法庭审判阶段,武志忠都心存侥幸,自我粉饰,试图用一些手段来威胁办案人员,对抗调查。
金昭在其担任满洲里市副市长以后,随着手中权力逐渐增大,他的官僚思想也开始渐渐
膨胀,把党纪国法丢在脑后,高高在上、肆意妄为,或随意插手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行为,或干扰税务部门的正常税务稽查,或干预组织部门的人事任免。在金昭眼里,一切组织纪律、政策法规都抵不过其手中的权力。
“船到江心补漏迟。”在移交检察院的前一天,金昭泪流满面、泣不成声,对找他谈话的纪委工作人员忏悔道“我是一个从不掉眼泪,从不向困难低头的人,我今天怎么都控制不住我的眼泪,我悔恨我没有听党的话,没有遵守党的纪律!再过几年我就退休了,如果没有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我会有一个非常幸福的晚年,但现在一切都晚了。抚今追昔,想到即将到来的铁窗生涯,我才幡然醒悟什么是真正的幸福,才感觉到自由的重要、亲情的可贵。”
贪图奢靡享乐、生活腐化堕落、情趣低下,使他们逐步蜕化变质
“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告诉我们奢靡浪费、挥霍无度必然导致国家灭亡,政权颠覆;一个领导者骄奢淫逸、生活腐化必然葬送前途,身败名裂。薄连根、武志忠、金昭就是从热衷于吃喝玩乐,沉溺于灯红酒绿,逐步蜕化变质的。
薄连根奉行的是“人生得意须尽欢”的人生哲学。他平日里喜欢和商人老板交朋友,那些围绕在薄连根身边的开发商们,为了各自的利益,或以金钱为诱饵、或以娱乐为纽带,主动与薄连根拉关系、套近乎,迎合他的需求。薄连根在大小老板们的簇拥下,经常出入星级酒店、公馆会所,在吃喝玩乐中腐蚀着自己的灵魂。据许多知情人讲,薄连根平时很少回家吃饭,而且接受老板们的宴请只喝茅台酒,一桌宴席上万元是常事,一晚上消费几万元也是常事。薄连根曾经让人一次就给他送上10箱茅台酒。薄连根在检讨材料中写道“随着职务的升
迁,特别是当了盟市级领导后,经常洽谈几千万甚至几个亿的项目,出入的是装潢考究的高档场所,接触的是出手阔绰的商人富豪,宴席上摆的是珍馐佳肴和名贵烟酒,渐渐地,自己不仅身体醉倒在觥筹交错的酒桌上,思想也慢慢迷失在酒绿灯红的花花世界里。”
人不能把奢侈带入坟墓,但奢侈却可以把人送入坟墓。武志忠的住所装修得如何豪华气派、富丽堂皇自不必说,单是打开武志忠在北京、呼市的几处储藏室,就会令人瞠目结舌成捆的现钞、金条、银条和各种翡翠、玛瑙、鸡血石、象牙、瓷器古董琳琅满目,应有尽有,专案组组织十余名干警,仅对涉案物品进行清点就耗时将近一个月。武志忠的奢侈无度还体现在其妻子身上,据当事人自己交代,有一次他们夫妇入住北京某高档酒店,在酒店一楼工
艺品店,武志忠妻子看好一些首饰,当即就包下一个柜台里的全部饰品。案发后,检察机关共扣押冻结武志忠个人家产价值4000余万元。公诉机关算过一笔账,以武志忠案发前的工资收入计算,挣这笔钱需要300多年。
金昭生活上追求贵族化,沉迷于轻歌曼舞,把每次出国访问考察当成了个人游玩、挥霍奢侈的契机,频频出入境外色情场所,变成温水中青蛙,身临绝境却浑然不觉,完全丢掉了一名共产党人的品格。
“奢靡之始,危亡之渐。”奢靡享乐之风盛行,不仅腐蚀干部群体,败坏政府的形象,而且损耗党的公信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对社会风气带来不良的示范和影响。薄连根、武志忠、金昭案件警示我们党员领导干部如果沉湎于奢靡享乐,势必走向反面,自毁前程。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都要牢记自己的政治面貌和党内职务所赋予的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责任,严以律
己、清正廉洁,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诱惑,坚决抵制腐朽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的侵蚀,保持高雅的生活情趣,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剖析材料3查办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对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剖析是纪检监察干部的一项基本功,也是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的内
要要求,同时也是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的体现。
一、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剖析的意义
加强对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的剖析,对于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典型案件剖析是警示教育的载体。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对反腐倡廉教育的要求上看,中共中央颁布的《实施纲要》明确指出,要“深化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法违纪案件发生原因,分类分层次开展教育”。从查处案件工作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教育党员干部方面看,必须把开展警示教育贯穿于案件查处的全过程,坚持边查案、边教育。从创新反腐倡廉教育方式方法的需要方面看,近年来,各地各部门综合运用各种载体和手段进行警示教育,通过召开案件总结教育会、举行案例剖析展览等,就是一种有益的探索。特别是执纪执法机关利用执纪执法办案优势,抓住有利时机,选取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剖析违纪违法人员在什么情况下、在什么问题上、在哪些环节中犯错误、栽跟头,并运用反面典型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正是利用了案件剖析这一有效载体,效果也比较明显。
(二)典型案件剖析是制度建设的前提。反腐倡廉的实践表明,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缺陷往往很难完全通过主动查找来实现自我完善,通过查办案件、剖析案例,则能够暴露和发现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漏洞和弊端,从而为深化改革、建章立制创造有利条件。例如,从前些年查办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发现,一些拥有行政审批权、干部人事权、财权的关键岗位之所以权钱交易的腐败行为易发多发,都与某些管理制度和体制机制存在的缺陷有关,进而采取了干部人事制度、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等方面的改革措施,在预防腐败方面取得明显实效,这些领域的腐败现象较过去在逐步减少。重庆市
2007年以来查处了房地产领域窝案串案之后,中纪委监察部第五纪检监察室进行了专题调研分析,重庆市委市政府对产生这些案件的深层次原因也进行了剖析,发现容积率调整等方面问题严重、原有政策弹性过大,出台了《进一步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等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等5项制度,体现了案例剖析的作用。
(三)典型案件剖析是专项治理的依据。查办案件是重点揭露和集中解决问题的好时机。通过案例剖析,能够发现一些带有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增强见微知著的敏锐性,有针对性地及时部署专项治理工作,一个领域一个领域地抓,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由点及面,达到“查处一案、治理一线”的效果。例如,近年来,通过大量案例分析发现,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问题仍然易发多发,立项审批、规划审批、项目选址、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设备采购、征地和房屋拆迁、工程监理和质量验收、预算追加和资金结算、水电气配套、规费征收减免缓、银行信贷等诸多环节都存在权钱交易的空间,理所当然地成为反腐败的重点领域。因此,中央决定用两年左右的时间,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工作,把它作为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建设的切入点,规范领导干部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行为。
(四)典型案件剖析是“一案三报告”的内容。目前,不少执纪执法机关实行“一案双报告”制度,即案件查办后,不但要形成对案件的调查处理报告,还要针对发案地区、部门和单位存在的体制机制制度上的漏洞和弊端,形成整改的建议报告,有的还形成总结报告,对推进预防腐败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什么是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剖析
(一)内涵。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剖析,是指执纪执法机关针对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对案件特点、发案原因、警示意义进行分析,从而达到教育党员干部、健全完善制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活动。其特点是一是权威性。它是一种有组织的活动,由执纪执法机关开展或委托授权有关人员进行,而非个人行为。与社会上一些人员为吸引读者眼球、引起轰动效益,依靠道听途说和打探消息撰写的花边新闻报道有着本质区别。二是典型性。案件本身的特点、原因、教训、启示,都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是在认真地剖析基础上得出的结论。三是实效性。对于加强警示教育、健全完善制度具有现实意义,充分体现了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二)与其他文体的区别。
1、典型案件剖析与机关公文的区别。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处理公务时制作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格式的文书,是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和交流情况的工具。典型案件剖析不是为上述要求而开展的活动,而是对案件特点、发案原因、警示意义进行剖析。在《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设定的公文种类中没有这种文体,在一些公文写作知识资料中,也找不到这种文体的写作方法。可见,无论是写作目的,还是内容、格式等,两者都是有区别的。比如,纪检监察公文中的调查报告,是客观地对案件调查的文字记载、事实真相的书面表达、责任划分的初步认定,有固定格式,无需对案件特点、原因、教训、启示进行深度表述。
2、典型案件剖析与新闻报道的区别。这里仅就典型案件剖析与报告文学的区别作一比较。如《大贪官李真覆灭记——来自中央纪委的特别报道》属于典型的报告文学,笔墨多用在违纪违法事实的描述上,分别从“霹雳出击中央纪委攻坚不为难
;找宝行动从外围固定证据
;钱能通神‘土老冒’成了有魄力之人;致富有道工程回扣不能漏;机关算尽官商勾结好发财;风正帆扬严惩腐败得民心”六个方面客观地对案情和查处情况进行报道,从标题到内容,侧重于运用叙述、描写的表达方式,文学色彩比较浓郁,形象生动,饶有趣味,而对案件特点、原因、教训、启示则不作分析论述。《失去信念的灵魂能走多远—对李真贪污受贿案的剖析》属于典型的案例剖析,从“丧失信念注定要走向毁灭、监督是防范腐败的关键”两个方面,对案发原因进行剖析,而且有教训、有启示,从标题到正文,语言严谨,政论性强,富有说服力。同是一位作者,同是一个案件,表达方式、文体风格截然不同,这充分体现了两种文体的区别,也反映了作者驾驭不同文体的能力和水平。而在剖析材料的写作实践中,常常存在的毛病是把案件剖析材料写成报告文学、记叙文之类的材料,有的习惯于在标题上“贴标签”,虽冠以“剖析”二字,但却缺乏深入的剖析思考,把那种单纯对案情叙述报道当作案例剖析,把本来应该由作者完成的剖析任务交
给了读者去思考,显然是张冠李戴,也发挥不了案件剖析的作用。
3、典型案件剖析与案件查办工作中常用文体的区别。
(1)案件分析是对于特定行为是否构成违纪及如何定性处理进行的讨论分析,包括案情介绍、分歧意见、焦点问题、分析意见。例如《王某等人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纪---在国企改制中隐瞒盘盈抵算不良债权的行为如何定性》。
(2)案件点评是对某一典型案件查处工作或某一申诉案件办理中的经验做法进行点评,对不足之处甚至是失误进行反思,包括基本案情、点评。例如《处理重大复杂案件要善于运用政策——评一起串案、窝案的处理》。
(3)案件查办经验材料是对查办案件工作或突破某一典型案件的做法、经验进行总结,以利于借鉴、交流和推广,往往以案件点评中的个案经验作为例证。这方面材料较多,不再举例。以上三类文体不需要对发案原因、案件警示意义进行剖析,而且语言表达方面专业性要求较强。
三、怎样进行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剖析
(一)典型案件剖析的写作。
1、标题。所谓题好文一半。制作典型案件剖析的标题应做到准确、鲜明、生动,使标题真正能够成为内容和主题的高度浓缩。一是单标题。例如《王怀忠腐败案件的案情及其教训》的标题,而且这个标题采取的是直白的表达方式;二是双标题。主标题又称虚题,概括出剖析材料的主题;副标题又称实题,点出所剖析的人物和案件。例如《失去信念的灵魂能走多远---对李真贪污受贿案的剖析》的主标题,就运用了拟人的修辞手法,具有形象生动的语言表达效果,而副标题则直白地点出人物和案件。
2、开头。开头是全文的序幕。这个序幕如何拉开,有两种方式(1)叙述性开头。即用高度概括的语言介绍案件查处情况,这种方式最为常见。这里要注意对案件有关情况的介绍不是案情的全面铺开,不易占用太多篇幅,事无巨细地罗列犯错误人的具体违法违纪情节和经过,而是概括介绍,然后很快过渡到正文,因为正文中会就案件的特点进行较为详细的叙述。例如《王怀忠腐败案件的案情及其教训》的开头先概括叙述案件调查、处分和审判情况,然后以“王怀忠从一个孤儿
成为副省长,又从一个副省长沦为死囚,给人诸多的启示和深刻的教训”一句话转入正文,具体案情的展开则在正文中案件五个方面的特点中叙述。又如《信念动摇之后——河南省水利厅原厅长张海钦违纪违法案件剖析》的开头部分更加简单,主要介绍了案件处理情况和进行剖析的背景,案件具体情况放在正文中与案件四大特点一并叙述。
(2)政论性开头。用简洁明快、坚定有力的政论性语言,揭示案件的性质,表明对案件的看法和态度。例如《失去信念的灵魂能走多远—对李真贪污受贿案的剖析》的开头部分。
3、正文。这一部分是对案件的认识、看法与态度,带有很强的指令性,是全文的重点,写作难度也比较大,既要对案件特点进行归纳,又要分析发案原因、总结警示意义;既要有具体的叙述,又要有议论分析。
(1)归纳案件特点。要在仔细研究案情的基础上,归纳出所剖析案件的典型之处,与其他案件的不同之处。其作用是一是对开头部分的案情概括充实拓展,使读者对案情更进一步地了解;二是为下面的原因、教训剖析作铺垫,使读者对案件有一个全面的理性认识和把握。例如《王怀忠腐败案件的案情及其教训》一文,正文中第一部分就概括归纳了案件的五个特点即违纪违法数额巨大、情节恶劣;集政治蜕变、经济贪婪、生活腐化、作风专横于一体的全方位腐败
;后果、危害严重;反调查能力强,顽固不化;案件查处的社会政治效果
好。这里应注意一是案件特点的叙述不是案件调查报告的照抄照转,而是通过对案情认真研究,归纳概括的结果;二是案件每个特点归纳出来之后,都要附以事实材料来印证,否则,特点就是空穴来风。例如《王怀忠腐败案件的案情及其教训》一文,在分析第二个特点时,分别从组织人事、土地批租、国企改制、工作作风、生活作风五个方面,列举大量实例和数据,充分反映了案件这一特点;三是有的剖析材料这部分以描述案情来代替,虽没有突出“特点”一词,实际上也是经过对案情的认真思考,以小标题的形式,围绕案件几个方面的特点,精选相关材料来展开。
(2)分析发案原因。对违纪违法原因的分析,要注意揭示出问题的本质,从主观与客观的角度分别指出产生问题的根源,以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例如《失去信念的灵魂能走多远——对李真贪污受贿案的剖析》一文,紧扣丧失信念、不受监督两个方面,侧重于分析李真腐败的主观原因。例如,用李真“与其一旦江山易手,自己万物皆空,不如权力在握之时,及早做些准备”的自说自话,道出了其信念动摇、思想滑坡的事实。又如,李真在河北省委作秘书时,以河北“第一秘”自居,同级领导他根本不放在眼里,就是级别高点的领导,他也“狐假虎威”地说训就训一顿。说明其他领导他根本不放在眼里,已经失去了监督制约,成为脱缰野马,导致腐败必然无疑。《王怀忠腐败案件的案情及其教训》一文,则从思想道德防线失守、监督管理失控、干部考察考核失真、藐视党纪国法四个方面分析了王怀忠腐败的原因,既有主观原因分析,又有客观原因分析。比如,在对监督管理上的失控进行剖析时,作者引用了这样的材料“王怀忠的胡作非为早就引起了阜阳干部群众的强烈不满,从20世纪90年代初期以来,一些干部和群众不断向上级组织反映王怀忠的问题,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王怀忠不仅没有受到惩处,反而被提拔重用,这在客观上助长了他的嚣张气焰,使他忘乎所以”,发人深省地揭示出监督管理失控、干部考察考核失真是案件发生的一个客观原因。这里应注意一是要在违法违纪事实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问题、剖析原因,做到有观点、有例证,不仅要讲清道理,还要摆出事实。例如《王怀忠腐败案件的案情及其教训》一文,在论述“被监督者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是监督的重要前提”这个分论点时,是这样剖析的他曾吹嘘“阜阳是他王家的天下”,按阜阳1300万人口计算,他就是“世界第58位总统”;他把有人为讨好而送他的“颍亳两州一圣王”的对联视为珍品收藏。通过两个事例,很形象地说明了王怀忠走向灭亡的原因之一,就是他把自己凌驾于千万人之上而不可一世、拒绝监督的结果。二是要抓住要害,入木三分,突出重点,创出新意。因为相同性质案件有许多,而违纪违法的原因和教训大同小异,不用心钻研就无法体现剖析材料的特点,有可能是千人一面,很难有新意。因此,要在深入研究分析案件本质上下功夫,尤其要在典型材料的选用上多做文章。
(3)总结启示意义。在对案件特点、原因深入剖析的基础上,这一部分主要是揭示警示意义,提出能够给人以启迪、发人深省的论断。不求多只求精,抓住几点,讲深讲透,增强说服力和感染力。写作这一部分应注意一是本部分内容的摆放位置。具体有两种结构形式。第一种是分析原因与指出警示意义有机结合,每一个原因分析之后,紧接着提出一条启示。例如《王怀忠腐败案件的案情及其教训》一文,在对四个方面的原因和教训剖析时,采取了边剖析原因、边揭示警示意义的方法,在分析每个原因之后,接着指出这方面的警示意义,包括对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启示,推理严谨、逻辑严密,结构衔接非常自然,可以说是水到渠成。如“思想道德防线的失守”一段,在剖析原因之后,以“前车之覆,不可不鉴”一句引出对每一个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的启示意义。第二种是与案件特点、原因分析两个部分并列来写,把几个方面的启示意义归纳在一起,独立作为一个部分,摆放在原因分析部分之后。例如《信念动摇之后——河南省水利厅原厅长张海钦违纪违法案件剖析》一文,特点、原因、启示三大部分,各自独立、自成一体,分别以三个小标题明示。其中,第一部分是“案件呈现四大特点”,第二部分是“剖析走向腐败的衍化”,在这两部分之后,把“启示常修为政之德”作为第三部分,从领导干部要正确使用权力、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领导干部要谨慎交友三个方面分析提出警示意义。二是启示意义部分以议论为主,力求简明扼要。如果是第一种结构方式,因前面原因剖析中已经列举事实,这里则无需对事实材料再详加叙述,直接点出意义即可;若单独成为一个部分,可以适当展开。三是要体现新形势下党和国家对党员干部的新要求、新论断。
4、结尾。有的以总结式结尾,例如《王怀忠腐败案件的案情及其教训》一文,用“总之,王怀忠案件再一次警示我们……”一段话结束全文。有的在启示意义结束后戛然而止,不再画蛇添足,例如《信念动摇之后——河南省水利厅原厅长张海钦违纪违法案件剖析》一文,就没有那种拖泥带水之感。
(二)案件剖析材料的写作要求。
1、了解熟悉案情。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对案件查处情况的了解熟悉程度,决定了对案件特点、原因、意义剖析的深度。了解案情的途径一是仔细研读调查报告、处分决定、通报、判决书等与案情有关的材料,尤其是要充分利用好违纪违法人员的忏悔书,如马鞍山市国土局原局长王海风的忏悔书,对“朋友”的三点新认识“讲得清、记得老、跑得快”,就很能说明领导干部慎交友的现实问题;二是与直接参与办案的人员座谈,了解一些调查报告中没有展开叙述的具体情节
;三是对有关违纪违法人员进行现场采访;四是关注社会群众对案件查处情况的反映。
2、提炼正确观点。这是由剖析材料的权威性、指令性和约束作用决定的。剖析材料一旦作为警示教育的教材,就会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产生影响和效用。如果立意有误,观点偏颇,就会产生相反的教育效果。因此,达到这一要求,必须提高我们把握政策法规的能力和水平,学会科学分析问题的方法,提炼出正确的观点,写出符合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剖析材料。
3、选择典型材料。一是把握材料丰富与精炼的关系。占有、选用的材料越多,文章的立体感就越强、就越丰满、就更能以事实服人。但也要防止材料的简单堆砌,并非材料使用的越多越好,关键是做到典型精炼,确保能够印证案件的特点、论证提出的观点。二是要重视细节材料的巧妙运用。注重细节运用,从小处入手,小中见大,常常会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调查报告中没有使用的案情材料,常常不被重视的材料,在剖析材料中可以有效利用,这也是使剖析文章生动形象、具体可感,增强读者阅读趣味的出彩之处。典型案件剖析虽与报告文学有别,但并不排斥形象的语言运用,尤其是在对细节进行描述时,可以适当借鉴报告文学语言形象生动的表现手法。例如《失去信念的灵魂能走多远——对李真贪污受贿案的剖析》一文中,对李真嗜钱如命的本质进行分析时,就选用了一个很典型的细节当听说中央纪委要查他时,他想把一个箱子里的钱转移到香港,但一看箱子里的钱还不满时,就通过朋友通知一个想承包某工程的老板说“先送50万元人民币,等到工程合同签完后,再从里面扣,否则我就要把工程承包
给别人。”那个老板把钱送来后,填满了这个箱子,李真就把多余的钱放在了另一个箱子里。如果有机会,李真承认会将另外一支箱子也装满的。通过人物的行为、语言、心理的描述,充分说明了李真“捞钱,捞得越多越好”这种贪得无厌的丑陋嘴脸。
4、形成独特风格。写好案件剖析材料,要坚持“文有定法”、“文无定法”的规则。所谓“文有定法”,就是说案件剖析材料内容和形式有其特定的要求,是有一定的写作规律可循的,至少应做到形似。所谓“文无定法”,就是说案件剖析材料写作又有一定的灵活性,不能循规蹈矩、千篇一律。在语言风格方面,有的端庄严肃,有的生动形象
;在叙述表达方面,有的概括简要,有的具体翔实
;在谋篇布局方面,有的把案情与特点合并叙述、有的单独归纳特点,有的把原因与启示合并剖析,有的特点、原因、启示自成一体。可见,在遵循总体原则的情况下,要善于创新,针对具体案件,进行巧妙构思,既能借鉴调查报告、通报的严谨,又能吸收报告文学的生动形象,充分运用叙述、议论、描写等多种表达方式,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撰写出高质量的剖析材料。
篇三:违反政治纪律典型案例
违反党的组织纪律主要表现及典型案例
第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强调,要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党的组织纪律,是党的重要纪律之一,是处理党组织与党组织之间,以及党组织与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也是维护党在组织上团结统一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下称《条例》)将违反组织纪律和违反人事纪律的行为在同一章节作了规定,鉴于组织纪律与人事纪律既有区别,又联系紧密,囿于篇幅,本文仅依据《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办案实践中常见的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表现形式进行梳理。
总的来看,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大多发生在党员身份管理等4个方面。
党员身份管理方面
表现形式一:违反规定发展党员,或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条规依据:《条例》第六十条)
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党章和中共中央办公厅2014年6月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发展党员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其核心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
党,目标是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成党员的,或者所发展的党员虽符合条件,但发展程序不符合规定的,或者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均属于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
典型案例:某高等院校某系党支部书记王某,为促进应届毕业生就业,伪造支部会议记录等材料,突击发展了10名党员。
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
表现形式二: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条规依据:《条例》第六十一条)
民主集中制是无产阶级政党最根本的组织原则,中国共产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任何违反民主集中制的行为,都为党的纪律所不允许。党章规定,党员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但在声明保留或提出意见的同时,在党组织改变决定前,党员必须无条件执行原决定,不得公开发表和散布与该决定相反的言论,更不能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自行其是。
典型案例:某县党员陈某对县委作出的决定存在异议,通过手机短信散布与该决定相左的言论,造成恶劣影响。
表现形式三: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条规依据:《条例》第六十一条)
党章规定,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亦作了类似规定。违反相关议事规则,擅自决定单位大额度资金运作、生产经营和企业改革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等事项,都属于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
典型案例:某国有企业党组书记、董事长黄某,在企业经营中,擅自决定向提供中介服务的某公司支付上亿元“中介费”,虽然该国有企业最终获得了数十亿元的利润,但黄某的行为属个人决定重大事项,违反了党的组织纪律。如果黄某的行为还造成了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则将构成滥用职权违纪。
表现形式四: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条规依据:《条例》第六十二条)
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是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之一,没有这样一条纪律,就没有党的团结统一。上级党组织作出决定之后,下级党组织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向上级党
组织提出,请求上级党组织改变原决定。但在上级党组织坚持原决定时,下级党组织必须无条件服从并予执行,并且不得公开发表不同意见。如果下级党组织对上级党组织的决定拒不执行,或者阳奉阴违,都是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
典型案例:某县某乡党委委员李某因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被县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乡党委书记黄某认为处分过重,在乡党委会议上公开提出对县委的处分决定不予执行。黄某作为下级党组织负责人,其行为违反了党的组织纪律。需要指出的是,本案中,如果该乡党委全体或多数党员均拒不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本身又不能纠正,上级党组织可以依照党章第四十二条第三款和《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对该乡党委予以解散或者改组处理。
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方面
表现形式五:在党内搞非组织活动,破坏党的团结统一。(条规依据:《条例》第六十三条)
党章规定,党员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党章同时对党的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违反党章规定,搞小团体甚至拉帮结派,背离正常组织程序搞违反组织原则的活动,搬弄是非、挑拨离间或者散布不实情况,诋毁党组织或者其他党员,危害党的团结统一的行为,都属于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
典型案例:某村党支部成员于某等3人,为使于某能在
下届选举中当选村支部书记,分头向各村民小组散布现任村支部书记挪用征地补偿款的虚假消息。于某等人的行为,即属于在党内搞非组织活动,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行为。
涉外活动方面
党的外事纪律,是党的纪律的重要组成部分。早在1988年5月,中央纪委就公布了《共产党员在涉外活动中违犯纪律党纪处分的暂行规定》。由于外事纪律涉及外事活动的方方面面,各种违反外事纪律行为在行为性质及危害性等方面不尽相同,《条例》未对违反外事纪律行为作专章规定,而是在分则相关章节的具体条文中予以规定。具体而言,在涉外活动中应按违反组织纪律定性的行为主要有以下4种表现形式。
表现形式六: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境)。(条规依据:《条例》第六十八条)
首先需指出,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行为,属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应按《条例》第七十八条等规定处理。认定违反组织纪律行为中所称的“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境)”,前提是公款出国(境)并非为了旅游。而这里所称的“以不正当方式”,主要指伪造或骗取邀请函、出国(境)批件,或利用本人工作或职务之便,挤占应属他人的公款出国(境)名额等。
典型案例:某市外办负责办理该市文化局出国举办展览
事宜,该办党组书记肖某为兑现安排该县公安局工作人员李某公款出国的承诺,强行挤占文化局工作人员出国名额安排给李某。
表现形式七:临时出国(境)团(组)或者人员中的党员,擅自延长在国(境)外期限,或者擅自变更路线,造成不良影响或者经济损失的。(条规依据:《条例》第六十九条)
“临时出国(境)”,系相对于“长期出(国)境”而言。临时出国(境)团(组)或者人员,指的是因公临时派往国(境)外学习、工作、考察、访问不满一年的各类团组或者人员,此类团组或者人员一般在国(境)外驻留时间较短,其行程和任务亦十分明确,未经批准擅自延长在国(境)外期限,或者擅自变更在国(境)外路线,且给国家或者集体造成了不良影响或者经济损失的行为,即属于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
典型案例:某市市长瞿某因公率团赴德国考察,完成相关任务后,瞿某在未经请示批准的情况下,擅自率团组成员前往邻近的奥地利逗留1天,为此多支付的2万元费用均由公款支付。
表现形式八: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擅自脱离组织,或者从事外事、机要、军事等工作的党员违反有关规定同国(境)外机构、人员联系和交往。(条
规依据:《条例》第七十条)
派驻国(境)外的使(领)馆、商务机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应按照组织决定安排活动,不经请示报告和批准,擅自脱离组织的领导和管理,致使组织上不知其去向和所为的,即为“擅自脱离组织”。从事外事、机要、军事等工作的党员,无论在国(境)内、外,如果需要与国(境)外机构、人员以各种方式联系和交往的,均需经过有关组织批准。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上述联系和交往的,均属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
典型案例:某国家局工作人员张某(中共党员)驻英国工作期间,未向主管部门请示报告,擅自离开驻地参加英国某公司为期3天的面试。面试结束后,张某向原单位申请提前退休,隐瞒了其参加英国某公司面试的情况,并在退休次日即与该公司签订了工作协议。
表现形式九: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脱离组织出走时间不满六个月又自动回归,或者脱离组织出走时间超过六个月,或者故意为他人脱离组织出走提供方便条件。(条规依据:《条例》第七十一条)
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在国(境)外擅自脱离组织不归或者超过规定期限滞留国(境)外不归,但没有申请政治避难或公开发表反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言论的,以及故意为上述人员脱离组织出走提供方
便条件,如提供经济资助、开具证明的行为,均属于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
典型案例:某国有企业赴国外进行商务谈判期间,团组成员李某擅自出走不归。李某出走前曾与团组中另一党员刘某商议,刘某还为李某提供了3000美元的路费。本案中,李某、刘某的行为均违反了党的组织纪律。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查实李某在国外申请政治避难或公开发表了反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的言论,对李某的行为应按《条例》第五十四条,以叛逃行为定性处理,同时,对刘某的行为也应按故意为叛逃人员提供方便条件定性处理。(王晓林)
篇四:违反政治纪律典型案例
【案例选编】违反政治纪律典型案例(二):损害中央权威、妨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实施行为
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
《条例》第53条—第56条明确了“损害中央权威、妨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实施”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比如“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故意作出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相违背的决定,擅自对应当由党中央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等,并对处分情形作了明确规定。
【典型案例】
《条例》第五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一)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二)故意作出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相违背的决定的;(三)擅自对应当由党中央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的。
山西某县县委书记:探头对准举报箱
干扰巡视被严处
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中央巡视组在巡视过程中,一些被巡视单位和部门出现了干扰、对抗巡视工作的行为。比如,“到9月份一律不许打高尔夫……”有的国有企业在巡视组进驻之前就开会“部署”,提醒下属注意一言一行;有的单位在巡视组入驻前一周,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换掉,导致巡视组在谈话中无法掌握具体情况;有些单位领导要求下属与巡视组谈话结束后,回来汇报谈话情况;还有一些领导干部,拉关系、托人情,试图找巡视组组长、副组长打听消息。中央巡视组代表的是中央,这些
行为妨碍中央巡视工作的开展,损害了中央权威,严重违反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地方巡视组也遇到过类似情况。2014年9月,山西省某县委接到了关于山西省委巡视组即将进驻的通知。该县委书记在安排巡视进驻准备工作时竟强调“要能保证举报箱的位置在监控可视范围内”,以此掌握举报人和举报情况。10月中旬,省委巡视组按时进驻该县开展巡视,该县公安局把县委和信访局附近的2个摄像头,对准省委巡视组设立的2个举报箱,并安排人巡逻值守县宾馆的举报箱。后来,省委巡视组根据群众反映到实地查看,发现这一情况后,责令该县委立即改正。该县委书记擅自安排将巡视组举报箱置于监控探头可视范围内,影响了干部群众依法行使检举权,干扰了巡视工作的正常开展,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2014年底受到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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