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全区财政局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切实改进扶贫工作作风专项方案的通知》(冀政发〔2017〕15号),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政方案】万全区财政局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万全区财政局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切实改进扶贫工作作风专项方案的通知》(冀政发〔2017〕15号),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全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冀办字〔2017〕47号)和《市财政局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部署,以及区委关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相关工作要求,对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工作职责,针对前阶段我区自查出的、省级审计组反馈回来和社会各界反映的行风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认真地进行整改,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现结合工作要求,特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总的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总书记视察张家口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市委10月12日视频工作会议要求及区委的具体指示,深入细致查摆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集中清理整治扶贫领域私设“小金库”问题,通过强化监督问责,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推动全区及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敬业奉献、为民理财的工作氛围,为实现财政工作跨越赶超提供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专项治理的内容包括扶贫政策落实、扶贫资金支付、审核监管,以及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2015年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以来发生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主要包括:
(一)违纪违法问题
1.贪污侵占和克扣、挤占扶贫款物;
2.行贿受贿,利用扶贫款物分配、管理谋取利益;
3.虚报冒领,通过伪造材料、虚报情况等方式骗取、套取扶贫款物;
4.截留挪用,将扶贫款物截留或挪作他用;
5.在扶贫款物分配使用中挥霍浪费、脱离实际、造成损失;
6.吃拿卡要,违规向贫困群众索要财物、收取费用或提供有偿服务;
7.优亲厚友,在贫困户认定、低保五保申请和扶贫款物发放中不讲原则、显失公平公正;
8.违规操作,扶贫资金项目不按程序审批、招投标、验收等;
9.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二)工作作风问题
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有关部委、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市委市政府扶贫脱贫政策,逐一对照检查和落实。突出治理以下问题:
1.对脱贫攻坚工作不重视,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没有作为重大政洽任务安排部署落实,没有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2.制定扶贫政策措施脱离实际,生搬硬套、不接地气、难以落实;以会议贯彻会议、文件落实文件,堆盆景、做表面文章;
3.回避矛盾、推诱扯皮、敷衍塞责;
4.反映假情况,编造假数据,骗取荣誉、推卸责任。
(三)失职失责问题
1.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致使本单位扶贫工作大面积出现问题;
2、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导致扶贫资金项目出现严重问题;
3.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造成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多发频发;
4.其他失职失责问题。
三、工作步骤
从2017年12月至2018年12月,集中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分自我查摆、自我纠正、集中整改、巩固提升四个阶段进行,各阶段有序衔接、深入推进,确保实效。
(一)自我查摆
要求农财股、经建股、文行股、社保股、预算股、国库股、综合监督股等股室,严格对照本方案提出的工作重点,彻底自查本股室存在的问题。要于1月底前,将2016年以来的所有问题彻底查清; 2月底前,将2013年以来的所有问题彻底查清;3月底前,将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所有问题彻底查清。
(二)自我纠正
各有关股室要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自我纠正,提出明确处理意见,并认真填写《违纪违法问题清单》和《作风问题清单》,股室长签字并经主管领导签字背书后报局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治理小组办公室备案。各有关股室在上报两个清单的同时,要立即进行处理和纠正。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加强作风建设的政治站位和思想自觉,对查找出来的扶贫领域作风问题,采取过硬措施,坚决整改。
(三)集中整改
对自查出的问题都要进行梳理和分类,集中建立整改台账。按工作职责进行台账登记,形成班子和个人整改清单。
制定整改措施。要针对查找和提出的问题,按照整改清单分步分类制定整改措施,对整改任务逐项分解,逐项任务认领,提出整改时限,并且要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整改到位。6月底前,要将全部问题集中整改清零。
(四)巩固提升
把巩固提升贯穿始终,坚持边治理、边总结、边提高,持续抓好整改,注重源头防控,堵塞制度漏洞,确保专项治理取得扎实成效。
1.适时组织“回头看”。上级部门核查结束后,各有关股室要利用1个月左右的时间,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回头看”,主要看自查自纠的问题是否全部查纠、已经查纠的问题是否出现反弹、需要问责的干部是否问责到位、制度漏洞是否及时堵塞、工作作风是否明显改进。对专项治理发现的问题,各股室要抓住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深入分析问题产生根源,认真梳理现行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整、改进和完善。
2.加强财政扶贫资金支付管理。认真分析财政扶贫资金支付监管业务流程,制定财政扶贫资金支付监控办法,制定财政直接支付审核管理规程、财政授权支付审核管理规程,以制度形式规范财政扶贫资金支付管理职责、基本流程、审核要求和内容等,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支付监管,规范资金拨付和 发放的操作程序。
3.制定落实相关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就能够准使用、精准脱贫的要求,印发《万全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督办法》,对财政监督的内容、方式和监督措施进行进一步规范。
4.搞好治理全面总结。专项治理阶段性工作结束后,各有关股室形成专题报告,总结成效经验,提出意见建议,明确下步持续开展专项治理的措施,将汇总专题报告报送市局专项治理办。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是一项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要求各有关股室切实提高管好财政扶贫资金的责任感、使命感,把开展专项治理作为践行“四个意识”的重要举措,作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局扶贫资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推进全局专项治理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专门的办公室,负责局专项治理的日常工作。
(三)加强统筹协调
将上级核查工作和局内自查工作统筹协调,合理安排,同时把专项治理工作与推进脱贫攻坚紧密结合起来,以专项治理的实际成效,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