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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总结】尚义县民政和民族宗教事务局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推荐)

时间:2023-06-22 12:00: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尚义县民政和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上半年工作总结上半年,全县民政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服务大局为根本“惠民生、促改革、强服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总结】尚义县民政和民族宗教事务局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民政总结】尚义县民政和民族宗教事务局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推荐)


尚义县民政和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上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全县民政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服务大局为根本“惠民生、促改革、强服务、夯基础”重点推进民政管理法制化、民政事业社会化、工作手段现代化,全力保障改善民生,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有利条件,努力把全县民政事业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现将2017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社会救助工作
(一)城乡低保资金发放
上半年,有城镇低保对象3405户、5034人,月保障标准500元,月补差标准300元,共计发放城镇低保资金899.718万元,城镇低保对象每户每月享受电价补贴7.8元,共发放2016年1-12月份电价补贴31.37万元;有农村低保对象18389户、21953人,年保障标准3400元,月补差标准175元,共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1950.09万元,农村低保对象每户每月享受电价补贴7.8元,共发放2016年1-12月份电价补169.2万元。
(二)城乡低保核查工作
1、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在各部门的协调配合下截止目前共清退城镇低保对象78户、115人,清退资金共计3.67万元。清退农村低保对象396户、519人、清退资金共计9.4万元。
2、实行低保制度兜底脱贫。成立了精准救助、兜底脱贫核查领导小组。实现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线的有效衔接,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贫困人口,通过纳入农村低保,实施政策性兜底扶贫。加强与扶贫部门的联系,做好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社会救助工作,把实施社保制度精准兜底脱贫工作落到实处。
3、出台了低保核查方案近期出台了低保核查方案及分类施保方案(尚政办[2017]52、53号)文件要求,7月底完成摸底工作,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三)临时救助工作

充分依托乡镇(街道)办事大厅,全面推动乡镇(街道)建立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保证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平台(窗口)乡镇(街道)全市100%覆盖,明确各业务环节经办主体责任,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急难有救。2016年中央下拨临时救助资金489万元,目前共救助对象1.75万人,救助金额480万元,人均274元。

(四)医疗救助工作

城乡医疗共救助1133人(2016年患者),共发放救助资金481.776万元。(其中大病患者109人,救助金额115.483万元;五保户75人,救助金额33.653万元;低保户383人,救助金额152.54万元;精神病患者28人,救助金额15.87万元;其他538人,救助金额164.18万元)。

(五)五保供养工作

全县共有五保对象1577名,集中供养231人,分散供养1346人,集中供养每人每年550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年4350元。共发放上半年五保经费356.67万元,护理费13.53万元。

二、优抚安置工作
全县有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1937人,(残疾军人142人;老复员军人41人;三属人员34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27人;两参人员146人;60周退伍军人和60周烈士子女1547人),抚恤补助资金实行银行化按季度发放,上半年共发放抚恤补助资金358万元。
三、专项社会事务和社会福利及养老工作

(一)残疾人保障工作

全县有困难残疾人3409人,每月每人补贴标准55元,有重度残疾人2244人,每月每人补贴标准50元,两类残疾人合计5653人。上半年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79.817万元。“两项补贴”的精准发放,对帮助解决残疾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使他们残有所助,困有所帮。

(二)孤儿保障工

全县共有散居孤儿34名,每人每月按700元标准发放,上半年发放孤儿保障金14.07万元。

(三)流浪乞讨工作

规范了流浪乞讨人员档案,截止目前共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88人次,救助金额7150元。

(四)婚姻登记工作

截止目前,共办理结婚登记544对,离婚246登记对,补领婚姻证件377对,登记合格率为100%。

(五)老龄工作

全县有80至9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4057人,每月发放50元至30元的生活补助,目前发放高龄补贴37.7万元。

四、基层政权工作

一是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冀办发[2015]51号)精神要求及市民政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张办发[2017]9号文件精神的通知,稳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目前确定为南壕堑镇安宁街和太平街为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在全县先行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到2020年,全县各乡镇都要确定试点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

二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及河北省民政厅、河北省委组织部《关于学习贯彻<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的通知》精神,认真部署,并及时下发了尚义县民政和民族宗教事务局、中共尚义县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方案》。

三是根据市民政局《关于建立健全和规范完善城乡社区“三项机制”的通知》要求,及时向各乡镇和各社区传达了文件精神,布置了网格化服务机制管理工作,为城乡社区“两委”开展工作打好了坚实基础。

四是根据张家口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对今年全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精神,继续做好村务公开常规督导工作。并对套里庄乡、大营盘乡等进行了重点抽查,抽查内容包括村民会议记录、村民代表会议记录、村监会活动记录、公开栏、台账等内容。督促“村两委”及时、全面、真实的进行党务、村务公开。通过各乡镇全面自查和县重点抽查,14个乡镇172个行政村都能够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使各项工作健康规范运行。切实保障了农民群众的知情权,维护了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五、区划地名工作

(一)地名普查

全省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开展以来,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安排,认真谋划,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完成了各类地名信息和地名实体属性信息的野外调查、对调查资料的审定和地名标准化处理并建立了数据库。形成了第二次地名普查初步成果,今年六月初将普查成果上交省地名普查办接受验收,听取了专家的整改意见,目前整改后的成果已完成,等待省厅的第二交验收。

(二)编写《标准地名词典》

在完成地名普查的基础上,利用普查成果编写了《标准地名词典》。

六、2017下半年工作谋划

(一)殡仪馆搬迁工作进展情况

殡仪馆搬迁建设地点选择在尚义县南壕堑镇满克图村北色令沟山,总建筑面积4630平方米。殡仪馆搬迁项目总投资1713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022.20万元,安装工程费190.60万元,设备购置费267.00万元,建设工程其他费151.63万元,基本预备费81.57万元。预计建设火化区1730平方米,骨灰堂600平方米,业务用房1800平方米,辅助用房500平方米,停车场3000平方米。目前土方工程已结束,正在办理土建开工许可证。

(二) 积极推进城乡养老及互助幸福院建设工作

2017年,市局下达我县农村新型互助幸福院建设任务为7所。分别是南壕堑镇毛忽庆村、田家夭村、大青沟镇大青沟村、三工地镇刘面焕村、小蒜沟镇下纳岭村、大苏计半个碌轴要、石井乡戈家村互助幸福院。目前正在建设中,这些互助幸福院建设因地制宜、各俱特色,院内日常生活齐全、文化娱乐活动场所完善,较好完成了农村老年人入住需求。

(三)争取建设医养结合型养老院一所
随着老龄社会化的不断加深,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成了一个影响日益增大的社会化问题,老年人的逐年增多,养老院的条件有限,医疗资源缺乏,护理措施不到位,给老年人的养老和养老院的生存发展带来很大压力。我县将积极争取建设一所医养结合型养老院一所,为解决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对缓解养老院的生存发展,既能让老年人过上幸福快乐的老年生活,又能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


                            尚义县民政和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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