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县“文明交通行动年”活动领导小组工作方案《莲花县文明交通行动年活动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并于5月7日下发,为确保本次活动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并取得成效,根据《莲花县交通文明行动年活动方案》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方案】莲花县“文明交通行动年”活动领导小组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莲花县“文明交通行动年”活动领导小组工作方案
《莲花县文明交通行动年活动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并于5月7日下发,为确保本次活动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并取得成效,根据《莲花县交通文明行动年活动方案》要求,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莲花县文明交通行动年活动方案》为指导方针,推动各乡镇、各部门积极履行职责,不断形成合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在全县营造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确保在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文明交通工作少丢分,力争不丢分。
二、工作原则
我县“文明交通行动年”活动领导小组工作的总体原则为“工作分组、任务明确、单位联动”,即在领导小组下设“一室五组”,对每个工作组的任务以及责任部门进行明确,每个工作组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互相沟通,互相配合,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调度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机构设置
根据工作职责,在领导小组下设一室五组:办公室、宣传报道组、违法整治组、设施完善组、文明劝导组、督导考核组。各工作组负责人及责任单位要对照任务分工,进行逐条分解,制定各自工作方案、研究落实措施,完善材料收集、核对、统筹、归档等工作,按照《莲花县文明交通行动年活动方案》目标要求,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办公室
主 任:肖鹏
副主任:郭志军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公安局
工作任务:1、全面贯彻落实《莲花县文明交通行动年活动方案》的各项要求,代表县文明交通行动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文明交通行动年过程中所有工作的上传下达、综合协调、统一调度。2、起草各类文稿,督促各乡镇和责任部门按照实施方案积极履责。3、建立各项工作机制,保证文明交通行动年工作积极有效地开展。4、负责活动过程中各类简报、通报的撰写与推送。5、负责整个行动年过程中所有文件资料、宣传报道资料、音频视频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6、负责制订行动年的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地点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由交警大队李霞同志负责对接办公室工作;毛波同志负责对接宣传报道组;倪亚旦同志负责对接违法整治组;张军同志负责对接设施完善组;杨帆同志负责对接文明劝导组;贺毅同志负责对接检查督导组。
(二)宣传报道组
组长:陈江华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广播电视台、县政府网、莲花发布、县文明办、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广新局、县环保局、县机关事务局、团县委、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各乡镇政府。
工作职责:1、对本次交通文明行动年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收集并保存宣传报道中所有图片、文字、音频、视频材料,选树典型,并向市交通文明年活动领导小组积极推送。2、建立开辟文明交通专栏,曝光交通陋习,加强道路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3、组织人员深入机关、学校、企业、社区、村庄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和主题活动。4、通过手机短信免费向市民发布文明交通提示信息。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地点设在县委宣传部,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三)违法整治组
组 长:周小平
执行副组长:肖鹏
成员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法制办、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公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
工作职责:1、从各成员单位抽调相关人员组织开展货运车辆扬尘、撒落、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2、从各成员单位抽调相关人员严查三轮摩托车、三(四)轮电动车非法营运违法行为。3、从县公安局抽调相关人员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坚决纠正交通不文明行为。4、城管局负责做好占道经营的清理整治。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地点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警大队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四)设施完善组
组长:肖鹏
成员单位: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分局、县城管局,各乡镇政府。
工作职责:1、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隐患,为文明出行创造良好道路通行条件,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应用与管理水平。2、加强整治主次干道、人行道和重点区域的占道经营行为,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提高道路利用率和通行能力。3、加强城市停车场规范管理,改善静态交通秩序,解决停车难问题。4、做好城市规划区内户外广告、建筑物外立面、店牌、招牌、城市标志导向系统及公共设施等遮挡交通标识的整治工作。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地点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警大队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五)文明劝导小组
组长:王辉
成员单位:县文明办、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旅发委、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各乡镇党委、政府。
工作职责:1、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公益活动,通过搭建多个交流沟通、协作联动的交通安全公益平台,利用平台成员自身力量与优势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劝导。2、组织开展文明劝导、宣传服务、交通安全宣讲等活动,不断完善文明交通志愿服务长效工作机制,以城市主干道、主要交通路口、公交站点、中小学校、景点等区域为重点,建立文明交通监督岗、开展系列主题活动。3、依托交管站和劝导站,全面发挥安全员与劝导员的作用,积极劝阻各类不文明交通陋习,使文明出行形成长效。4、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地点设在县文明办,县文明办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六)督导考核组
组长:陈明恩
成员单位: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安监局、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机关事务局、县城管局、县总工会、县工商联、各乡镇党委、政府。
工作职责:1、对文明交通行动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落实的单位与个人进行通报。2、根据市文明交通行动年活动领导小组下发的各单位及个人车辆交通违法通报,下发相应通报,并记入相关考核记录。3、对各单位文明交通行动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并记入相关考核记录。4、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地点设在县纪委(监察局),县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四、建章立制
按照《莲花县文明交通行动年活动方案》目标要求,为确保全县文明交通行动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工作通报制度、考核考评制度。
(一)信息报送制度
建立“文明交通行动年”活动信息报送制度。宣传报道组、违法整治组、设施完善组、文明劝导组以及督导考核组要对各组工作所采取的措施、解决的主要问题和取得的工作成效及时总结,每周不少于一篇及时报送至活动办。活动办将所有信息进行归纳、总结、提炼,形成简报,每周不少于一期推送至领导小组以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
(二)工作通报制度
建立“文明交通行动年”活动工作通报制度。活动办根据《莲花县文明交通行动年活动方案》中实施步骤的具体要求对各乡镇、各责任单位以及领导小组各工作组的工作情况进行进行通报,表扬先进、鞭策落后,通报要指名道姓、实事求是,每阶段结束后要有一期工作专报。(此项工作由活动办负责,以每周不少于一期的频率形成工作通报进行报送)
(三)检查督导制度
建立“文明交通行动年”活动检查督导制度。活动办根据《莲花县文明交通行动年活动方案》对各乡镇以及责任部门进行工作督导,督导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进行,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相关乡镇或者相关责任部门主要领导,并视情况报领导小组。(此项工作由领导小组下设督导考核组负责,每个阶段必须有一次检查督导,每个月不少于2次检查督导,督导情况报活动办)
(四)考核考评制度
建立“文明交通行动年”活动考核考评制度。活动办根据《莲花县文明交通行动年活动方案》具体要求、具体实施步骤规定的时间节点对各乡镇以及各责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考评,考核考评工作要量化指标,总结工作,提炼经验。考核考评结果将成为总结巩固阶段表彰先进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认识到位
领导小组要深化认识,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把文明交通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加以落实。克服“突击病”、“应付病”、“推诿病”、“厌倦病”、“利益病”等。强化县文明交通行动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文明交通行动年工作中的协调、指挥作用,听从指挥,服从调度。
(二)责任到位
领导小组下设的“一室五组”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将各自工作安排和实施内容进行细化;要搞好协调,加强配合,攻坚克难。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制定本单位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将责任落实到人。
(三)措施到位
领导小组下设的“一室五组”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多想办法、多出点子,抓好各自工作任务的落实,以扎实的行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落实到位
领导小组下设的“一室五组”要按照《莲花县文明交通行动年活动方案》和各自工作方案要求,按照时间节点,合理安排,分步实施,狠抓工作的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