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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意见】临西县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全文)

时间:2023-06-20 19:00:0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临西县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七五”普法规划落实,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临西县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司法意见】临西县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全文),供大家参考。

【司法意见】临西县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全文)


临西县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七五”普法规划落实,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临西县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临西发[2017]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和法治临西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强化部门普法工作责任,扎实推进全县普法工作深入开展,着力构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发展要求的大普法工作格局,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目标任务

“谁执法谁普法”,即按照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种类和所涉及的部门、行业。以各级党政机关、司法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为主体,围绕推进系统内部法治化建设,抓好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内部的普法工作;围绕依法履行工作职能,向主管对象、执法对象、服务对象等宣传履行职能、职责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

三、主要内容

(一)各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制定针对执法对象的普法工作方案,加大基本法律知识普及力度,提升执法对象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把普法工作贯穿于执法全过程,培育法治素质,弘扬法治精神。

(二)围绕“谁执法谁普法”,各部门据以履行职能的法律法规,要向社会予以公告;要根据自身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向执法对象、服务对象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活动,预防违法行为,减少执法阻力,优化执法环境,提升执法效果。

(三)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要在司法、执法和法律服务过程中,向当事人、执法对象和法律服务对象宣传法律法规,要利用典型案例向社会公众宣传法律法规,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各相关部门要制定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建立考评机制。

(四)坚持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把履行职能的过程同时作为普法实践活动,在每一个行政过程、每一起司法案件、每一次执法活动中,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活动,不断提高管理对象、执法对象、服务对象的守法用法意识。

四、工作机制

(一)建立“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报告制度。各部门的普法工作随时报县法宣办,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下旬,向县法宣办报告本季度普法工作情况,每年年终报告本年度普法工作情况。县法宣办通过微信、报刊等多种形式推广各部门普法工作的经验做法。县法宣办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项会议,听取具有行政执法权特别是保障民生、维护稳定等有关责任主体单位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二)建立“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督查督办制度。县法宣办根据各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通过组织督导等方式,对相关责任主体单位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办,确保“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落实。

(三)建立“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考核通报制度。把“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列入各部门的普法考核之中。加强对各责任主体单位“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考评检查,把上报工作信息作为重要参考,加强日常检查和考核,适时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四)建立重大节日集中宣传制度。在每年的12.4”国家宪法日及其他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按照县法宣办部署安排,各责任主体单位统一向社会公众或特定群众集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五)建立统一宣传与自主宣传相结合的制度。对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前提下,各部门根据职能特点,利用相关法律法规颁布日、活动日、纪念日等,积极组织开展宣传活动。

(六)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公告制度。各部门每年在本部门门户网站上完成相关法律法规的公告工作;每年3月底前对拟开展的普法活动包括普法内容、普法对象、活动方式、实施时间等进行公告,接收社会监督。

(七)建立“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条块结合制度。“谁执法谁普法”各责任主体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既要接受县法宣办的监督检查,同时也要接受上级相关责任主体单位的业务指导。

(八)建立大众媒介公益普法责任制度。宣传部门要组织各新闻媒体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介开设普法专版、专栏、访谈、专题报道等形式的普法宣传,向社会公众传播宣传法律知识,自觉承担应尽的普法社会责任。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按照“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的要求,制定普法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及时向县法宣办报送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工作总结和集中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情况。坚持县、乡(镇)、村(居)三级联动普法,落实普法工作属地管理责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普法工作格局。

(二)加大督查力度。各部门要经常性对本系统、本行业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认真予以整改。县法宣办定期对各部门的普法宣传工作进行抽查,对工作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目标未完成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三)强化协调配合。县法宣办负责全县普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考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通报有关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谁执法谁普法”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对于涉及面宽、横跨部门和行业的法律法规,加强统筹协调,合力开展普法工作,形成各部门各负其责又紧密配合的大普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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