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310号)和《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1】8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方案】平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平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行
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310号)和《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1】8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行政和司法的双重作用,杜绝行政机关“有案不移、以罚代刑”行为发生,有效推进行政执法、加强执法监督工作,使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形成有效合力,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在我局全面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以下简称“两法衔接”),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刻认识“两法衔接”工作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是建立和完善权力运行机制、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两法衔接”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规范执法行为,充分发挥住建部门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和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三、工作措施
(一)动员部署
1、制定我局关于加强“两法衔接”工作实施方案。
2、成立我局“两法衔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专门工作人员。
组 长:马进晖
副组长:李玉华 刘建伟 闫利爽
成员:各科室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
3、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专题学习《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310号)、《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1】8号)安排部署我局“两法衔接”工作。
(二)实施内容
1、各科室要认真做好行政执法法律法规、上级机关的文件规定、专项打击行动的工作方案、工作部署等材料的收集工作,在开展执法活动中,对认为可能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做好证据的收集保管工作,包括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
2、各科室在调查重大、复杂或有较大影响的违法案件时,认为可能涉嫌犯罪,或者开展重大执法活动时,认为有犯罪嫌疑的,应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局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审议后向检察机关通报,可以邀请检察机关派员提前介入案件的调查。
3、各科室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案情复杂、疑难、性质难以认定的案件,须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就涉嫌犯罪的标准、证据的固定和保全等问题进行咨询,并将相关案件信息同时报至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4、各科室所经办案件涉嫌犯罪需移送的,在规定时限内将案件信息和证据材料报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制作《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经我局主要负责人批准,根据案件性质向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移送。
5、各科室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可能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应当及时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案件线索,由领导小组审议后向国家安全机关移送。
6、各科室在工作中如遇其他情况,需要请示的,将材料提交至领导小组审议,领导小组在2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7、各科室应当严格保守案件秘密,严禁向涉案人员通风报信和泄露案件信息。
8、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有关“两法衔接”工作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同时在局网站及时公布案件办理信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两法衔接”工作已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存在应当移交而未移交的单位将实行一票否决,年度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各科室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意识,分管领导亲自抓,务求及时、准确、高效地完成相关信息报送,确保该项工作按照实施方案稳步开展。
(二)明确责任,注重配合
各科室要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在分管领导的组织带领下,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认真对照实施方案,落实案件咨询、提前介入、移送制度,具体责任明确到人。要严格控制在规定时间节点内报送信息,确保“两法衔接”工作扎实深入地开展。
各科室要同时做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加强相互监督,形成工作合力。领导小组及其下设办公室做好统筹协调、监督检查、信息通报等工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