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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汇报】邢台经济开发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时间:2023-06-19 17:11:01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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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汇报】邢台经济开发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邢台经济开发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自查自纠情况的汇报


邢台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邢台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落实我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若干措施的紧急通知》(邢保农薪〔20161号)要求,邢台经济开发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对我区“三金”(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预储金、保证金、应急周转金),“三机制”(联动机制、应急处理机制、日常管理机制),“一入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制度机制情况进行了严格的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机构建立情况

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服务的意见》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建设的意见》要求,2014917日,成立了区领导小组,由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担任组长,为全面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今年3月份,按照市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落实我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若干措施的紧急通知》(邢保农薪〔20161号)要求,对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作出了调整、充实,并将辖区的6个镇(办)纳入区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了区领导小组的队伍建设和治理能力,使我区形成了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

二、“三金”、“三机制”“一入罪”落实情况

()“三金”落实情况

1.工资保证金。2015年以来,我区严格执行《建设领域防范农民工工资欠薪工作方案》。要求所有建设项目必须按规定将工资保证金缴纳至区城建局清欠办,新开工建设未缴纳工资保证金的项目,区管委会将停止办理并一律不得申报一切建设手续;在建未缴纳的项目,停止后续申报工作。当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出现群体事件时,先动用工资保证金予以支付。2016年截至目前,我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已缴纳745万余元。

2.应急周转金。为加大清理欠薪保障力度,我区落实了500万元的应急周转金。201532日,制定了《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使用管理办法》,在紧急情况下用于垫付农民工工资;一旦出现用人单位确实无力支付工资或责任人欠薪逃匿而工资保证金不足,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情况,迅速启用应急周转金,用以解决欠薪特别是群体性欠薪问题。

3.工资预储金。为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我区严格落实邢台市建设局关于转发《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预储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市建[2014]137号)文件精神,对于自2014910日起,建设单位的建设项目凡是出现过欠薪投诉不良记录的,在开发建设新项目时,都必须执行工资预储金管理办法。没有欠薪不良记录的单位,暂不执行此办法;若今后出现欠薪不良记录的,该项目随即纳入工资预储金办法管理,按该项目剩余工作量20%的比例一次性缴存。

()“三机制”制定情况

1.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我区各项目主管部门建立了欠薪预警系统和重大欠薪事件报告制度。2012213日就已出台了《邢台开发区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案要求坚持统一指挥、快速应对,坚持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宜快不宜慢、宜缓不宜激,坚持内紧外松、内外有别的原则。区党工委、管委会成立了处置群体访应急领导小组,由区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区直部门、驻区单位及事件所涉及镇(办)的主要负责人组成。下设接访、劝返、稳控、后勤、秩序、信息、值班和督查八个小组。采取有效的预防和防范措施,超前预测可能发生群众集体上访和异常访的苗头和问题,做到早介入、早控制、早做工作,努力把矛盾化解在集体访和异常访之前,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将群众稳定在当地。

2.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和“一入罪”情况。2014122日,邢台市转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社厅、公安局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意见》以来,我区严格执行。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用人单位或个人,依法依规开展移交公安机关工作。2014年,区人社局依法依规向公安机关移交了高利峰拖欠工人工资案、张元贵板厂拖欠工人工资案等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2015年我区加大移送力度,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8起,其中河北虞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柳长致被上网追逃后,于20158月份被抓获归案,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全部追回。2016年截至目前,已依法向公安机关移交案件3起,有力地打击和震摄了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欠薪逃匿等违法犯罪行为。通过克己奉公、扎实工作,促进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依法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三、日常管理机制建立情况

为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20141126日,区综合办公室印发《建设领域防范农民工工资欠薪工作方案》。确定了区人社局、城建局、各镇(办)及行业发包单位等有关单位的具体职责,从实行无障碍举报投诉、建立主管部门责任制、加大欠薪隐患排查等10个方面,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促进源头治理。2015311日区管委会印发了《邢台经济开发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涵盖联席会议制度、排查化解机制、分析研判机制、监督管理机制等具体制度机制。确立了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镇(办)分别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开工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经多部门联动调处无果的农民工工资问题,人社部门要依法按照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理、处罚,对逾期不履行处理决定或处罚决定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对恶意欠薪、逃匿人员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近期,我区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64号)精神,制定我区“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办法”(标题待定),以“三金”、“三机制”、“一入罪”等制度为核心,以加强劳动合同、实行实名制管理、严查欠薪行为、规范市场秩序为突破口的工作体系,为实现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建立科学、全面、规范和行之有效纲领性文件。并以此为抓手,从土地审批开始,到规划、招投标、开工建设、竣工验收等每一个环节严格行政许可程序,加强市场监管,全力打通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每个环节,实现我区基本无拖欠的奋斗目标,为全市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乘势而上,奋发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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