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县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16〕16号)、《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方案】朝阳县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朝阳县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16〕16号)、《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朝政办发〔2016〕54号),进一步加强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的有关政策,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行业稳定为前提,进一步落实县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和交通行政部门行业管理职责。建立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资金筹措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管理运行机制、资金保障机制及农村公路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运行机制。完成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管理事权和资金向县级政府转移工作,推进全县农村公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逐步实现“四好农村公路”的建设目标。
二、工作内容
主要包括:规划、建设、养护和路政管理。年度计划与建设编制由县交通局结合乡村实际进行,具体报批程序按照省《实施意见》执行。养护工作实行县、乡、村分级管理,县级公路由县公路段负责养护;乡、村级公路由县交通局委托或通过招标确定养护单位,完成专业化养护;乡级公路非专业化养护工作由乡镇(街道、场)负责,村级公路非专业化养护工作由乡镇(街道、场)、村委会共同负责。非专业化养护生产任务可采用道班形式组织开展常规性施工作业,也可采用群众集中会战、个人分段承包等形式完成。
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受省、市相关部门指导,由县交通局农村公路管理股负责,依法履行职责。
三、资金筹措、使用及管理
县政府将逐步建立起以县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鼓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资金筹措机制。建立专项资金、专户存储、专户管理制度,确保专款专用。
(一)国家和省补贴由县交通局提出使用计划,报县政府审批,按省、市审批数列入同级预算并通过财政拨付至县乡道管理段专户。
(二)市补贴资金(不低于省要求标准)由县交通局提出使用计划报市交通、财政部门审核,由市政府审批,发改、财政部门安排列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和年度预算,由市财政通过县财政拨付县乡道管理段专户。
(三)县政府安排的农村公路配套和投入资金(不低于省要求标准)纳入县财政预算,根据资金使用需要拨付县乡道管理段专户。
(四)其他渠道投入和筹集的资金也要拨付县乡道管理段专户。
(五)所有拨入县乡道管理段专户的资金,县交通局要专款专用,接受市财政、交通部门和县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管理。市政府已将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的年度资金投入使用管理纳入对县政府的考核,我县也将该项资金使用管理纳入对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场)的考核。
四、实施步骤
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16年2月至3月)
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学习《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村公路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16〕16号)和《关于印发辽宁省农村公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经〔2016〕31号),成立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我县实施方案;编制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和养护生产年度计划;加强资金筹措与管理,建立农村公路工作资金拨付和管理制度;建立农村公路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将农村公路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将目标完成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归并、整合县公路管理机构,建立县、乡、村三级养护管理组织体系和群专结合的养护运行机制。
(二)推进阶段(2016年4月至9月)
按照新的建设与养护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及资金拨付和管理制度开展工作,实现农村公路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县交通局要求依照职责,研究和制定农村公路新的行业管理制度。
(三)总结阶段(2016年10月)
对改革试点工作进行总结,主要包括:机构整合、新建情况,自筹资金落实及拨付情况,县、乡、村主体责任情况,各项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工作做法及遇到的问题等。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形成总结报告。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对全县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健全机构、明确责任
县、乡、村要组建工作机构,逐步建立三级管理工作体系。县政府是县域内农村公路管理的责任主体、乡镇(街道、场)按照县政府制定的农村公路管理相关规定履行责任,并成立由1名乡镇(街道、场)领导、1名专职交通助理、1—2名工作人员组成的交通站负责具体工作。村委会按照乡镇(街道、场)的工作安排,履行具体工作职责,做好群众工作,成立由村主要领导担任组长、2名村委会成员组成的交通工作组,完成农村公路管护工作。
(三)提高意识、树立典型
各乡镇(街道、场)、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贯彻落实,树立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改革先进典型,制定出台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做好机构和人员落实工作,全力争创全省农村公路管理先进县和“四好农村路”示范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