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根据《桂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浔安委〔2017〕6号)及《关于印发贵港市工商局第二轮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贵工商办发〔20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商方案】桂平市工商局第二轮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第二轮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根据《桂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浔安委〔2017〕6号)及《关于印发贵港市工商局第二轮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贵工商办发〔2017〕64号)要求,结合实际,决定在全市工商系统开展第二轮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和彭清华书记、陈武主席等自治区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全市生产安全,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检查时间
2017年7月至10月底,历时4个月。
三、检查内容
(一)严格依法办理涉及安全生产审批事项工商登记情况。一是对涉及安全生产前置审批事项的,严格执行先证后照的前置审批制度,依据有关部门的许可证件,依法核发营业执照。二是对涉及安全生产后置审批事项的,实行“双告知”制度。在办理登记注册时,告知申请人需要申请审批的经营项目和相应的审批部门,并要求申请人承诺在取得相关行政审批前不得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办理登记注册后,要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及时告知同级相关审批部门,并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及时公布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使相关审批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能及时查询、并根据职责做好后续监管工作。三是要建立完善涉及安全生产经营市场主体台帐,加大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重点企业的检查。
(二)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各项重点行业领域大检查情况。各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各行业牵头部门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大检查。按照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对有关许可审批部门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有关部门的通知依法责令其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对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依法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未经安全生产(经营)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的安全检查和促进市场主办单位依法加强安全管理。
(三)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情况。各单位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及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确保及时有效地处理防汛抗灾期间市场突发事件。二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有针对性地开展汛期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形成监管执法合力。必须坚持和完善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专人值守。三要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息通畅,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重大情况随时上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提高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单位负责人要把握全局,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精心组织,认真分析、及时研究和解决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力戒走过场,对措施不落实、工作进展不快、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要提出批评,督促改进。
(二)分工配合,落实责任。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根据检查的总体目标和内容,按照职责进行分工,把每一项工作内容落实到片区,既要职责明确,又要不留死角,充分调动执法人员的积极性,分阶段、分目标把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对存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和“三不管”情况的行业领域,应积极加强与当地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防止出现互相“扯皮”现象。
(三)充分发动,接受监督。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充分发挥12315职能作用,接受并认真处理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相关的举报,自觉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力量对工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监督。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
1.统计报表。《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挂牌督办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统计表》(附件2)。从7月下旬开始填报,每旬填报1次,分别于每月9日、19日、30日前报送,7月31日为首报时间。8月18日前报送《桂平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名册》(附件3)。
2.阶段性总结报告。请于8月18日前报送开展大检查进展情况和执法处罚、集中整治等阶段性情况。
3.整改方案。请于9月20日前报送大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整改方案。
4.总结材料。请于10月20日前报送大检查整改情况报告和大检查工作总结报告。
5.工作信息。包括:反映大检查主要做法、工作进展和发现的突出问题的信息,以及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原则上每周至少报送一条工作信息,每两周至少报送一次典型案例(尽量有完整文字材料和图片、视频等资料),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各单位请按时将材料报送市工商局企个股OA邮箱,以便汇总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黄琨岚,联系电话:338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