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质量监测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耕地质量监测工作,完善全市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形成管理规范的与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的耕地质量监测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关天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方案】2015年东兴市耕地质量监测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耕地质量监测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耕地质量监测工作,完善全市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形成管理规范的与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的耕地质量监测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关天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实施暂行办法(2015年修订)〉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5〕16号)和《关于印发〈2015年防城港市耕地质量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防农发〔2015〕1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制定2015年东兴市耕地质量监测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2012年防城港市农业委员会关于要求搞好耕地质量监测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市要继续抓好耕地质量建设和建设好县级耕地质量监测点(全市3个监测点,其中江平镇1个、马路镇1个和东兴镇1个),对耕地质量实行长期定位监测,同时长期展示测土配方施肥成效,为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提供具依据,为科学施肥、实行因土种植与耕地合理利用提供指导意见。
二、实施内容
(一)耕地质量监测点标准化建设
按照《耕地质量监测技术规程》(NY/T1119—2012)的要求,耕地质量监测点一经建设,原则上不允许占为他用或者变更地点,如有补充、变迁耕地质量监测点的,要报防城港市土肥站同意。要切实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监测点农事操作记录;二是监测点土壤剖面挖掘、取土样与记载;三是切实做好2014年度土壤和植株样本的化验。2015年各监测点的样品由防城港市农技中心负责委托化验公司化验,化验经费由防城港市农委负责;四是监测点土壤背景值测定;五是各个监测点上一年度和本年度材料总结整理归档,并要按规范要求整理资料和撰写工作及试验总结。
(二)监测点基础设施的修复
要对所有监测点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检查,修复毁损的小区隔离设施,防止窜水窜肥,确保单灌单排。
(三)耕地质量动态监测与信息发布
利用全市农业网络,实行常年动态监测,依据监测和试验结果,及时对耕地质量数据库进行更新,实现对耕地质量的动态管理。重点加强如下工作:一是耕地土壤肥力监测;二是肥料投入品质量监测;三是养分利用状况监测;四是耕地环境质量监测。全市实行耕地质量监测信息定期分级发布制度,分别通过有关渠道发布上年度全市耕地质量监测年度报告。
三、职责分工
(一)市土肥站负责全市耕地质量监测点基础设施的建设、修复与动态监测等工作的指导,区域数据汇总、区域监测信息上报与发布等工作,宏观上为各级政府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科学施肥和耕地质量建设提供技术依据。
(二)三镇农业服务中心要做好辖区内耕地质量监测点基础设施建设、修复与动态监测的实施工作,包括区域内补充监测点布设、监测小区与标牌维护、监测点农事操作记录、监测样品采集、化验等,并为区域内农民保护耕地、合理施肥等提供指导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市农业局统一领导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土肥站长为副组长的耕地质量监测工作领导小组,按工作责任制的要求,协调全市耕地质量监测工作所需的人、财、物。各镇农业服务中心要明确专人负责。坚持做到“三个统一”,即统一布置、统一技术规程、统一监测报告,“两个固定”,即监测点固定、监测人员固定。
(二)健全技术队伍
在现有土壤监测技术管理队伍的基础上,通过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土壤监测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县(区、市)级要求配备一名具要有中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熟悉当地农业生产的监测人员,负责此项工作;三镇监测点各配备一名具有一定文化,熟悉并热爱土壤监测工作,经过土壤监测技术培训,能达到监测要求,诚实守信,种植技术能代表当地一般水平的监测员,并保持长期相对稳定,负责此项工作。
(三)实行监督、验收与考核
要加强对耕地质量监测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不断探索新机制,发现新典型,总结好经验。
建立监测工作评价制度。由防城港市农委每年都派出耕地质量监测点验收小组对我市各耕地质量监测点进行验收和考核,按考核细则进行打分(详细见附件),考评结果提交防城港市农委审定后,对优秀监测点予以公布并表彰奖励,对不及格的监测点进行通报批评。
(四)强化资金管理与保障
监测点建设的资金来源为上级划拨,每个监测点每年经费1万元。主要用于租耕地,种子、 化肥、农药、人工及其他物资等等的开支。三镇农业服务中心应按照“科学预算,加强管理,专款专用”的要求,做好工作方案,合理使用工作经费,促进各监测点的监测工作健康发展。
五、进度要求
(一)3-4月,查清各监测点基本情况,确定需修复的监测点,制定好修复方案并严格按照《耕地质量监测技术规程》(NY/T 1119—2012)要求实施,做好修复、建设工作。
(二)5-6月,完成2014年土壤样本的化验。
(三)6-7月,参加防城港市范围内开展监测点互查互评工作,检查结果作为年度工作考核依据。
(四)8-9月,参加防城港市耕地质量监测技术培训,提升全市各耕地质量监测点监测与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