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惠民工程”、“四好农村路”、交通扶贫工作考核管理办法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公路惠民工程的意见》(吉政办发〔2016〕58号)和《吉林省交通厅关于开展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活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办法】镇赉县“惠民工程”、“四好农村路”、交通扶贫工作考核管理办法,供大家参考。
镇赉县“惠民工程”、“四好农村路”、交通扶贫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公路惠民工程的意见》(吉政办发〔2016〕58号)和《吉林省交通厅关于开展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活动的通知》(吉交公〔2016〕71号)精神,为提升我县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和养护管理水平,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承担全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和养护任务的乡镇和部门。
二、考核项目
“惠民工程”、“四好农村路”、交通扶贫工作的组织机构、建设程序、内业资料、计划完成情况和安全生产。
三、计分方法(100分制)
(一)组织机构(15分)。
1.建立组织机构(5分)
有组织机构(2.5分)、有专门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2.5分);缺1项扣2.5分。
2.明确组织领导机构职责(5分)
有领导及工作人员职责和岗位责任制(5分);没有不得分。
3.明确乡镇分管领导(5分)
有一名领导分管并设专兼职工作人员(5分);无分管领导扣2.5分、无专兼职工作人员扣2.5分。
(二)建设程序(24分)。
1.项目审批(4分)。
工可批复、设计批复、缺一项扣2分。
2.招标投标(4分)。
依法实施招投标,未按要求进行施工招标投标的,扣4分。
3.施工单位资质(4分)。
必须招用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公路建设施工。施工单位不具备施工资质的,扣4分。
4.开工报告、施工组织(4分)。
开工报告、施工组织缺一项扣2分。
5.工程报验监理签证(4分)。
不按监理签证进行施工的,扣4分。
6.竣交工验收(4分)。
工程建设项目完工后,没有竣交工验收报告的,扣4分。
(三)路政管理。(6分)。
1.辖区内农村公路路政管理规范,无侵占农村公路和农村公路用地行为、无损坏农村公路行为(3分)。
有一项扣1分。
2.路政案件无漏报,配合查处及时、得力(3分)。
每不符合的一项扣1分。
(四)公路养护。(20分)。
1.设立养护管理机构及明确管理人员,养护经费到位情况。(6分)
每缺一项扣2分。
2.路产路权维护。做好有关公路路产路权维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工作。维护路产路权,及时制止、举报占用和破坏公路等违法行为。(4分)
每不符合一项扣2分。
3.养护情况(10分)
路面养护,路基养护,交通安全设施维护,绿化管养。每不达标的一项扣2.5分。
(五)内业资料(10分)。
考核各类管理文件和检测资料归档是否及时、规范,卷面是否整洁,有无涂改,签认是否齐全;必要的设计文件是否齐全。内业资料不齐全或不规范,每发现一个项目扣2分,内业资料存在弄虚作假,虚填报告的,本项不得分。
(六)计划完成情况(10分)。
乡(镇)年初申报计划完成情况。未完成年初计划的,扣10分。
(七)安全生产管理(15分)。
1.建立安全组织机构(5分)。组织、机构、人员“三落实”,有工作方案。每缺一项扣1分。
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5分)。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扣5分。
3.施工现场(5分)
施工现场没有安全警示标志和宣传标语的,扣5分。
四、考核结果及运用
考核总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75分以上(含75分)为良好,60分以上为及格。考核结果列入县政府对乡镇政府的绩效考核,并且作为评优选先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
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要把此项工作纳入议程,分管领导要亲自抓检查、督查,以求实效。
(二)强化落实。
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按有关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制定具体措施,狠抓落实。
(三)自我督查考核。
加强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工程建设任务要在当年9月30日前完工,同时要做好自检、自考、迎接上级考核准备工作。